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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建筑施工课件(优选十七篇)_建筑施工课件

发布时间:2020-05-03

建筑施工课件(优选十七篇)。

◆ 建筑施工课件 ◆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 2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因为设计人设计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原因造成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发包人不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份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2 ‰。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8.9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建筑施工课件 ◆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及质量:施工升降机(施工电梯)、型号为SCD200/200、数量地方规定的标准规范要求。注:

第二条.租赁物的使用地点及使用方法:工地现场,用于垂直运输至结构封顶。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工程结束,具体租赁期限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开始使用日期以承租人的书面启用通知为准。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按月租赁,每月租金为________整,不满一个月的,根据双方确认的租赁结算证明单结帐。春节期间报停,报停期限以承租方书面为准。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租赁物的交付的时间和要求,施工升降机报检合格后交项目正常使用,由出租方、承租方双方进行,验收方法:按照国家、地方标准、规范,但承租方的验收期间不免除出租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六条.租赁物的保管与维修

1.承租人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坏、丢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2.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及相关费用全部由出租人承担。

第七条.出租人的变更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满租赁物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毁、丢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损毁、丢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租赁物,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逾期三天后,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未按约定质量提供租赁物、租赁物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造成承租方损失的,由出租人全部赔偿。

3.未按约定数量提供租赁物,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4.标准节顶升、锚固等费用已含在月租金费用中,不再另外计算。

5.施工升降机安拆、升节、锚固由出租方委托承租方拆装。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未付款项的1/10000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应按逾期天数的日租金支付出租人。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承租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它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间,因不可知因素导致电梯停止使用,双方视情况而定。

2.出租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周检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检查记录存档。承租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周检、月检记录。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建筑施工课件 ◆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厂房建造。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房规格:长_______米宽______米高_______米,总计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施工内容:详见厂房施工细则。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工程价款:每建筑平方米 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约_____________ 元。竣工后以实际面积结算

二、甲方须提供水通、电通,路通。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进料、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用电费用有乙方承担。

三、合同签订10日内,甲方应付施工工费的____%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____% ,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施工费的 ____% 。剩余的 ____% 作为保修金,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四、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完工有甲方负责。乙方原因延迟完工,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万一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五、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验收。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六、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公证人各执 一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公证人: (签章) 签约日期:

◆ 建筑施工课件 ◆

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材料及设备及配件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实现缔约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执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设计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总承包商: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下列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中不同文件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签署在后者为准;合同条款中就某一事项未做明确约定者,以下列文件中对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或说明者为准;对某一内容或事项未做约定者,则以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或其它政府机构、履行政府机构职能的社会机构颁布的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为准。

A.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

要、协议;

B.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附表;

C.经甲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D.中标通知书;

E.招标文件;

F.投标书及其附件;

G.设计图纸;

H.工程量清单。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表示为准。

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工程名称】【标段】【楼号】层表箱供货。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件2供货清单及报价表

技术标准与要求

见附件1技术标准与要求。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供货的时间为,。

供货时间及技术参数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乙方应按本条约定时间或甲方通知的时间,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将相应货品运至项目施工现场,或运至甲方另行指定的其他地点。

运输费用,运输相关费用和货物保护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全部货品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标准为,。

乙方自行解决卸货及卸货工具并承担相应费用。运送期间或送至项目工地现场时全部或部分货品受到损坏,乙方须立刻为甲方免费更换,交货期不予顺延。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本合同采取固定总价计价方式,

本合同价格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及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因素、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费、并负责卸货到指定位置、关税、保险费、税金、手续费、检测费及配合安装、调试、报验,同时也包括因赶工、道路运输及与总承包或安装单位协调配合等发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总价组成明细详见附件2;

本合同价格对应设备的数量以中标清单为准,中标清单为反映招标图纸中全部内容,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中标清单遗漏及对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大小尺寸理解有误等任何情况,乙方不得借此要求对设备材料综合单价及合同总价款予以调整,但乙方必须按照正确的数量、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大小尺寸进行供货;

除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以及数量的增减外,合同价格均不可调整。乙方深化设计不完善、二次设计失误造成的工程量增加,结算时不予调整;

如出现上述本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之情形时,双方确认,合同价格调整之单价均以附件中确定的综合单价为计算依据。

如发生上述未有的项目,采用如下计算方式确定单价,参考类似中标报价文件中规格型号设备单价执行;若无可用单价,单价由乙方上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总价款,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特别说明,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本合同所有的直接费、管理费、利润、法定收费、风险、税金等;

产品相关的包装、运输、装车、卸车、组装、码放整齐等的全部费用;

辅助材料诸如钉子、自攻螺丝、垫片、塞子、铁丝、夹子、抗震垫、易损件等;

此外还应包含有深化设计、采购、贮运、保险、商检、验收、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期内提供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修服务及其它(培训商务往来等)、乙方技术人员现场服务指导费、调试费、免费维修保养费等各项费用;

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费率、汇率、利率、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

进口材料需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一切进口费用,乙方需确保按正常渠道入关。若遇政府部门对进口材料报关进口资料进行检查,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产品通过相关部门检测的一切费用;

按不同区域供电部门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并协助甲方办理验收、发电的相关手续;

为供电部门安装电表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及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提供的(局供)电表配套开关的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因任何原因所必须的二次设计的相关费用;

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办理招标及合同备案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须承担的其他费用。

本合同一经签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中国大陆税费调整、进口关税的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

乙方了解现场的位置、交通状况、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已完成工程之状况的现场平面、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其他情况。任何不了解或不能预见上述因素及其影响而导致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的配合及服务费的约定,甲供设备移交后的保管费用、安装单位的配合及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安装单位范围内,乙方不需考虑此部分费用。

价款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28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45日内,甲方将安排甲方预算人员或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与乙方开始核对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初步确定合同结算价款,但该价款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本合同甲方、乙方双方的最终竣工结算价款需经甲方的上级审计部门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后方可确定,在审计过程中,乙方应派人参与并配合审计工作,甲方上级审计部门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最终审定的金额经甲方和乙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最终竣工结算价款。

对于乙方提交的结算文件,甲方没有答复并不视为被认可,乙方无权以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为由主张按其提交的结算文件进行结算。

甲方和乙方对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解决争议。

乙方申报的竣工结算价格要合理,不能虚报,若经甲方委托的咨询公司审核后审减额超过5%及以上,将会影响乙方的后评估得分。

特别说明,

A.结算时乙方需提供经由甲方、监理、安装方、乙方签字的四方验收单.四方验收单所反映的供货数量应与中标清单中数量一致。

B.结算时数量变更,设备数量以中标清单为基础,中标清单外调整的设备数量,在供货之前甲方工程师及供货方需确认增减设备的相应资料,资料需明确增减的原因和数量。依据设备变更数量及合同相关约定,进行结算。

C.材料设备的单价在其技术参数及规格型号不发生变化时,单价不得调整;

D.经审核确认的变更、洽商费用进入合同结算。

E.变更洽商原则上必须在工程实施前办理,不事后补办。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发生后15日内补办洽商。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分期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供货合同价的20%作为预付款;

乙方按甲方工程师指令供货,各标段各批设备到场且经甲方、监理及安装方、乙方四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该标段到货合格设备总价款的40%;

各标段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完成后,支付该标段设备合同价款的20%;

工程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完成,甲方和乙方竣工结算并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确认合同结算总价后60日内,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5%,本款中对于验收如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则该验收系指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

结算总价的5%,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届满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确认若全部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后30日内,则甲方将该部分合同价款支付给乙方;

依本条甲方扣留的质量保证金等支付乙方时均不计息。

甲方有权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包括质量保证金)扣除或抵消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但如果乙方对有关的扣除或抵消提出异议,双方可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解决争议。

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应提前10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

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

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供货款。但在甲方确因资金周转不畅等客观情况发生致使供货款不能如期支付的情况下,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乙方同意自甲方逾期付款之日起90日内,保证供货正常进行,而不拖延时间,甲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拖延付款日期超过90日,则应当按照中国人*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履约担保

乙方应按如下第种方式提供履约担保,

A.提供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须在签订合同时收取,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取得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为准)起90日。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应当由在中国境内营业的商业银行或有资质且北*市建委认可的担保公司开具,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出具履约保函的单位支付相应的款项。

B.不提供履约保函

各方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总监理工程师:。

乙方工地代表:。

乙方工地代表的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授权监理人代为行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相应权利,并有权授权监理人代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相应义务,乙方对此予以无条件认可和接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驻工地代表与监理人出现意见分歧,须提请甲方最终确定后方可执行。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甲方应指定相应的安装单位,按合同约定时间接收货物;接收货物后,由于搬运、安装、操作不当对产品造成损坏所引起的损害后果与乙方无关。

退货,安装使用过的配件不能退货,未开封材料及设备的退货比例不能超过总量的1%,但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除外。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变更产品数量和型号,乙方应按甲方有权予以免费调整。但,甲方应在乙方开始生产前向乙方书面提出。

甲方如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履约而中途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选择就同意接受并使用的成品、半成品向乙方支付价款,乙方应与甲方结算并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供货部分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亦有权要求全部退货或拆除,乙方应返还全部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其他权利义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双方议定按时向甲方供货,并保证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货物生产、储存和发货各阶段的监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甲方访问制造厂并作技术检验,为甲方监督所有设备性能实验情况提供便利,以及安排甲方随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到库房查看。乙方对货物应有一定的易损元器件备用数量,备用产品须与正式产品一同到乙方库房,并在甲方需要时随时提供给甲方使用。

本合同项下货品在交货验收合格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每批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至完成安装并经各方及相关部门验收认可之前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安装方承担,每批货物安装完成并经验收认可之后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配合设计单位进行相关的材料/设备交底或设计变更及洽商。

因乙方统计设计图纸中材料及设备数量、规格、甩口等不准而造成的加工订货、安装等环节出现的所有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果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发现乙方所供材料及设备有任何短缺、超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乙方须于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通知后7日内及时更换、调整、补齐货物。

乙方应确保送至现场的材料及设备外包装满足产品运输及安装要求。

乙方承诺提供安装工程配合服务。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通过项目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

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期限内的相应保修事宜。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乙方承担本合同中全部货品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若有任何第三方主张对本合同中的货品及设备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因此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在工程建设过程及商品房交付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甲方及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要求必须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并协助甲方做好向客户解释、宣传产品功能的相关工作,确保交付期间维修工作的及时、有效。同时,由于乙方材料及设备问题给购房业主及其他人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其他权利义务,。

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全部货品是全新的,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供电部门的规范、标准及验收要求,并与合同规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

材料及设备外包装需确保产品运输及安装安全,以利于成品保护。

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品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查,确保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设备投入生产。

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乙方须将本合同项下货品的资质证明、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资料交付给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及监理单位。

检查与验收

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向乙方发出货品的交货通知,乙方应按交货通知的要求,将相应货品运至项目施工现场,或运至甲方另行指定的其他地点。

乙方在运输、装卸货物过程中,自行承担运输、保护、保管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乙方应安排人的甲方人员到制造厂检验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测试和包装发货情况(但不作为最终验收),检验合格产品才允许出厂。乙方应为甲方进行上述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供货检验,

乙方将各批货品运至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另行指定的地点后应按项目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及监理要求,提供报验手续及相关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行业所规定的强制性检测报告)。

乙方将各批货品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另行指定的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货物检验由甲方、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监理和乙方共同完成。对乙方所提供货物的外观和数量进行检验和核实,检验标准为,合同附件1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规定、相应国家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等。

检验合格的货物,在完成相应的检验手续后,由乙方移交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进行保管。

工程验收合格条件,

乙方已提供了本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货物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货物符合本合同附件1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规定,性能满足合同、甲方要求及设计要求;

性能试验和系统试运行中出现的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甲方满意;

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如需要);

本工程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竣工备案;

甲方或监理、安装等单位应将任何短缺、超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将于接到通知后3日内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调整、补齐货品,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及时改正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工程除通过监理、甲方、安装等相关方的验收外,如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的,则还须通过有关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有关本工程和监理人合理要求的一切检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各方确认,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则,虽经甲方按本条约定验收完毕,亦不视为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瑕疵的认可,乙方仍应承担质量瑕疵赔偿、补偿等的责任。

安装服务

安装配合,乙方应指派专门的服务工作组,协助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处理安装前的管道予埋,安装过程中的安装工作等相关技术指导及安装完毕后的产品调试工作并提供全套技术文件。具体内容包括,在设备批量安装前指定两个以上(含两个)经验丰富的技术工程师在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进行材料/设备安装工作的技术交底,并深入工程实施过程专门和全面的负责材料/设备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安装期间,乙方派驻现场技术指导人员紧急情况下有权对作业人员不合质量规范的安装以甲方的名义发出指令,责令作业人员予以纠正,对材料/设备的安装质量直接向甲方负责,但应在发出纠正的指令后立即向甲方告知相关情况。

在工程完工后,交付使用前,乙方应当对产品的安装质量进行全面的评估。

鉴于产品的安装工作在乙方的控制范围内,因此,作业人员的不良安装,乙方有义务指导、纠正、修改,如因指导延迟、失误等导致的安装品质下降或产生不良后果,均不能免除乙方对产品工程安装品质的质量保证责任。

乙方承诺,其对安装过程的质量监控工作完全遵照和执行甲方及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关于项目整体工作的调度和安排。

乙方承诺,按照乙方监控的产品的安装调试质量将达到令甲方满意的程度。

当本合同项下设备具备了调试运转条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进行调试运转,乙方须派技术人员跟踪到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保修服务

具体保修标准、要求以供货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的要求为准,以下保修条款仅作参考。

保修期,自本合同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且通过竣工备案,且集中交付客户之日开始起计24个月(集中交房之日即指甲方向客户发出的入伙通知书上确定的集中交付最终之日)。

在保修期内,对由于产品材料或制造缺陷而引起质量问题的材料及设备,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如材料及设备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其他一般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如因此受到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产品进行质量跟踪年检,免费对各用户的材料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安全有效运行。

保修特别规定,保修期间出现故障供货单位维修人员应在乙方承诺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报修,乙方将派人于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做出故障诊断,并在当日内修复完毕,如需返厂维修,则在7日内修复完毕。如未满足上述保修要求的时限要求,每次扣保修尾款两千元人民币,乙方对此无异议。乙方同意,如乙方不能满足保修合同的要求,甲方可另请第三方负责维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在付给第三方费用的基础上向乙方加收15%的管理费,甲方付给第三方的费用经甲方签字即可,无须乙方认可。同时,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费用,甲方均有权在乙方保修尾款中直接扣除,如保修尾款不足以补足上述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须保证所供材料及设备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使用10年。乙方承诺,在此期限(10年)内,如因乙方所供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如因此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乙方在提供本条的保修及服务的工作中,甲方可自行承担亦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协调、检查、监督等的责任。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物业公司可代表甲方行使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具体如下,

代表甲方通知乙方对设备及配件进行维修、维护;

代表甲方检查、跟踪、配合乙方的设备及配件保修工作;

代表甲方签发保修验收单。

同时,甲乙双方在依本合同约定结算质量保证金时,由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的乙方履行本合同情况之书面文件,双方均同意以此书面文件作为结算质量保证金的依据。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仍应按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同时,各方确认,保修期届满后的常年有偿维修服务,维修只收取成本费,各部件成本费按约定价格作为参考,除非调低价格,不能高于附件约定价格。

保修的其他约定,因乙方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致使甲方向业主或其他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险

本合同中的总价已经包括了相关的保险费,乙方负责为其供货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若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没有按照本约定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保险合同,因此产生之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对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

乙方应当为其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乙方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责。甲方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受雇于乙方或其分包人,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甲方引致的,乙方须保障甲方免负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及其他费用和支出。

保密条款

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双方同意,

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

已公开的信息;

由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双方不得就此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参与本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该方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规定继续有效。

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双方均有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甲方应当对逾期付款金额按照中国人*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业务取消或延期的,甲方可以终止委托,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委托的,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该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交甲方。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

乙方保证其依法成立及具备经营材料及设备的资质,如在甲方支付价款时仍未向甲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迟延交货,则乙方每逾期1日(包括部分逾期),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直至实际全部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货品之日为止。逾期满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承担上述日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在材料/设备安装施工阶段,不能按照约定提供施工配合服务,则每逾期1日提供配合服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直到按约定提供施工配合服务日止。该部分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保修尾款中直接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不符合本合同或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后3日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赔,直到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甲方有权从将要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支付。如逾期不予答复和处理,则视为上述索赔已被接受,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

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更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拒绝更换或更换不及时或经乙方更换2次后仍不能解决问题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且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由此造成其它第三方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且乙方必须赔偿第三方之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并可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

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或甲方另行指定的时间达到甲方要求的库存量(含应供应的货物及备用数量),每逾期1日达到库存量,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金一万元。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供货合同,乙方除应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止的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之违约金。

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乙方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并须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运杂费。如乙方逾期交货,须支付逾期的违约金,每逾期1日支付甲方将扣除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若乙方每次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将视具体情节每次要求乙方支付自一千元至一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如不服从总承包商的管理、不积极配合总承包商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甲方将视具体情节每次要求乙方支付自一千元至一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且保证项目按时保质进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更换,同时,视乙方此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00-5000元的违约金。

因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个阶段的工作或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30日的;

拒绝执行甲方要求其修补缺陷或更换不适用的材料和/或物品的书面通知,而这种拒绝的行为使工程受到了实质性的影响;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转让或分包本工程;

乙方与第三方串通而损害甲方利益的;

被甲方认为未尽专业职责或未达专业水平的其他情形。

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相应责任的,甲方在支付相应款项或履行相应责任后,可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责任的证明直接向乙方追偿,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据,乙方对此应予以认可。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质保金中扣除相应赔偿款。如乙方合同质保金不足以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补足,或全额赔偿给甲方。

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一步补偿。本合同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诉讼、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

本款适用于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形。自甲方发出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按照每日应付违约金的一倍加付滞纳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实际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合同价款未支付乙方的,甲方有权从该笔费用中先行抵扣相当于违约金和滞纳金数额之款项。违约金和滞纳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本合同第四百七十六条约定之一切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在保修尾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如保修尾款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不弃权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放弃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任何单独或部份地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亦不应妨碍该方将来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

通知与送达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视对方的地址和/或联系方法没有发生变化。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7日视为有效送达;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3日视为有效送达;

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所提及通知均为书面通知。

联系人

甲方指定,乙方指定,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上述联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完整合同

本合同构成各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许诺。

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分割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继承

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题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 建筑施工课件 ◆

建筑给水课件

建筑给水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与人们的生活直接相关。建筑给水应用于供水、排水和排污处理等相关领域。建筑给水可以为人们提供清洁、稳定的水源,排放污水以避免环境问题。它主要是通过建筑给水系统来实现的。

建筑给水系统

建筑给水系统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和环境正常运作而设计的系统。它是将供水、排水和排污处理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复杂系统,具有下列基本组成部分:

1. 供水系统

供水系统是由供水管道、水箱及其附件、消防给水管等组成的系统,主要功能是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提供清洁、稳定的自来水供应,解决饮用、生产、生活等需求。

2. 排水系统

排水系统是将建筑物内排污水和雨水排到污水处理站和自然环境中的系统,排出的污水同样要做到环境友好和卫生。

3. 排污处理系统

排污处理系统是将废污水收集,运输,处理和排放到环境中的系统。它主要由废水贮存池(缓冲池)、沉淀池、调节池、生化池、再接触池、消毒池、水处理装置、出水管道等组成,以达到尽量减少污染、最大程度渗透和处理废水的目的。

建筑给水系统组成细节

1. 供水系统

(1)自来水的供应管道及配件:管道通过市政供水管道直接连接自来水厂。水管的大小和弯曲依据供水的需要进行设计。

(2)水箱和加压设备:水箱的主要作用是储存水,并满足突发性消防水需求,如发生火灾,可以通过消防水泵将存留在水箱中的水泵至消防水源,以保证其可以及时被吸取,分配和清洗。加压设备主要作为后备,以保证供水系统正常运作。

(3)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是供火灾现场使用的水源,它采用自来水系统作为供水,同时借助额外的水箱来储存水源。

2. 排水系统

(1)地漏和拍板:在建筑物内部的厨房、卫生间、油池等,地漏和拍板是排水系统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们可以快速而有效地排放水和油分。

(2)地面排水系统:地面排水系统是由地面排水管道和排水口组成的。地面排水主要针对室外,如停车场、草坪等情况,主要通过排水口将雨水排出。

(3)排水设备:排水设备是建筑物排水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排水管道、污水井等设施。

3. 排污处理系统

(1)水贮存池:水贮存池的主要作用是贮存污水。它可以混合、沉淀、消毒和处理污水。其大小也应根据建筑面积和人口的需要进行设计。

(2)沉淀池和生化池:沉淀池通过让污水减速,以便污泥沉淀并处理。生化池主要应用于对有机物的处理。

(3)消毒过滤装置:消毒过滤装置主要用于对污水进行处理。它主要是通过消毒来杀菌,以达到减少水污染。

总之,建筑给水课件是整个建筑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完整的建筑给水系统应该是高效、环保且经济的,通过科学的设计和技术加以完善,能够满足人们的不同生活需求。

◆ 建筑施工课件 ◆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课件

一、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必要性

每栋建筑物的筑起都是给人类遮风挡雨的,是给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娱乐等提供一个避风港的,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不能承受起一定的负荷或是存在着质量隐患,那么人们的生活、学习、娱乐将不能正常运行,甚至可能使之因为工程质量问题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我们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把控时,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和监理方首先要严格律己,再去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做到细致入微,这样才能将建筑工程质量把关工作做到实处,故而强化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

1.设计因素

设计是建筑施工的依据,也是建筑工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我国传统的建筑工程中通常喜欢将主要精力用在施工阶段的管理上,从而忽略了施工以为的设计、决策等环节,殊不知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质量管理的源头,只有从根本抓起,提高设计的质量,才能保证后续的施工过程顺利进行。

2.施工人员的'因素

施工人员是建筑工程中的主要实施者,他们在施工过程中的活动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施工人员主要可以分为普通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两类,建筑施工是一个极为复杂和繁琐的过程,不但要求普通施工人员有着较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而且要求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能够管理到位,认真负责的对自己的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从而完成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

3.工程材料的因素

工程材料是建筑工程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材料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工程质量。尽管目前各个建筑工程中,管理人员都对材料的管理提高了重视,但仍有绝大多数的建筑工程,甚至可以说每个建筑工程中都多多少少存在着材料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复杂的客观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材料管理的水平还有待加强。

4.施工管理的因素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靠的是严格的管理,管理是一切施工行为的基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应当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单位三方同时负责的,而不仅仅是某一方单独的责任。就目前的一些重大工程安全事故来讲,无一例外都可以归类于管理上的不到位。由此也可看出,只有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这三个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管理的质量,将质量管理覆盖到施工环节的每一个角落,才能切实提高质量,降低工程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措施

1.施工前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在与承包单位具有施工能力签订施工合同的那一刻开始,对材料关就要严格把守住,如果承包方是包工包料,那么就应该严格的对施工方所购进的材料材质进行检查,查看施工方所使用的材料是否达标,对不合格的材料不予在工程施工中使用;还要对施工方所配备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施工设备的性能是否良好,是否能承载此工程的作业需要,对已经符合作业的破旧设备一律不准使用。并且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查看此批设备是否已经经过相关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审核检测过的,对没有递送相关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工程施工设备一律拒绝使用;对审核承包方主要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对没有达到施工级别的人员一律不予使用,以免造成施工过程中遇到突发专业问题,而这些没有专业从业资格的施工人员不能解决使之无法保证工程质量。

2.加强图纸会审环节

图纸会审是指在设计单位出具施工蓝图之后,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参与的图纸审核过程,主要审核图纸有无质量问题。该过程必须由三方不同专业的工程师共同参与研讨,针对图纸的技术难点、细节以及图纸说明、材料要求等部分进行全面而详细的审核,从而完成对于图纸的会审工作。同时,会审工作中还需要特别注意交叉专业的设计,如水电专业交叉、土建和安装工程的交叉等,因为设计人员只是针对各自的专业做好自己本分之内的工作,而对于其它专业知之甚少,经常发生实际施工中的“碰车”现象,因此需要在会审时由不同专业的工程师做好沟通,从而避免施工中冲突的发生。另外,在会审工作完成之后,要有相关专业的工程师签字确认,才能保证图纸设计通过,进入施工流程。

3.施工中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施工承包方等时常会为工程问题进行讨论或是更改施工方案等,那么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对施工中的变动进行认真的审核,因为或许一个小小的变动,在图纸上看不出来什么问题,但是等到实际工程施工时那将是很大的一个工程转变,同时这种转变很可能就会引起工程上的质量问题。特别是在工程施工作业中,承包方的每一部施工作业动作,都应该进行密切的监督与控制,不能让其因为片面的追赶工期,而忽略了原本的以质量为原则的施工目的。对建设方提出的任何要求,都应该进行认真的分析与思考,并且实地的考证后再给予建设性的回应。对承包方所提出的要求,都应该做到积极的配合、解释与争取理解,尽量的使工程中所出现的摩擦与讨论都用积极的态度给予解决,以免造成工程施工的停滞。

在施工工程中,或许因为天气、地质、或是人为修改施工本意等而造成需要拉长施工工期,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造成施工人员情绪上的波动和疲惫作业的困扰,就很容易使施工人员放松对施工质量的注意力,那么这时就需要对施工人员和承包单位一起努力鼓舞施工队伍士气,竟可能的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去完成施工任务。

施工单位应该定期对自身完成的施工任务进行自检工作,如果发现施工中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作业的,或是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的通知施工方进行返工作业,在施工方进行返工和自检后,监理单位再进行复检工作,在确保这一施工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时,再进行下一步的工程任务,并且监理单位要将此一问题以口头或是书面的形式下达给施工方案,让施工方案时刻警惕不能按照自己意愿私自改动施工图纸,违背施工图纸进行作业,并让其签字确认。

4.施工后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后,首先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整个施工工程进行质量自检工作,施工单位自检完毕后,监理单位再进行全面的复核,如果发现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图纸严格作业的,将其详细的做好记录;若因为施工方的善意改动施工方案而给工程可能带来质量隐患的,监理单位不予验收签收;如果施工方是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作业的,监理方需连同建设方、施工方以及建设方一并对其工程进行验收确认。

◆ 建筑施工课件 ◆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

1.3工期:______________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合同价款

1.5.1:

1.5.2

1.6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总款的%。预留%的工程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支付。

第2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第3条乙方权利义务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5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6条附则

6.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

◆ 建筑施工课件 ◆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由甲方开发建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按照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在原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简称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规,签订该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并且标准合同文本与本合同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

2、建设地点:_____

3、建设规模:_____㎡

4、层数:_____

5、工程结构形式:_____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分包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合同承包范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包验收。

8、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竣工验收日期:_____。

9、质量标准:合格,主体工程市结构优质奖。

10、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

第二条工程造价确定及结算方式

一、计价依据

本工程为定额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结算。

执行_____年_____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给排水、暖通、消防及生活用燃气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省定额》和《费用定额》。

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计取规定: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取费基数为_____元/工日。

1、通用措施费:建筑工程为_____% ;装饰工程为_____%;安装工程为_____%。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由甲方统一缴纳,不再扣除乙方费用。

2、企业管理费:建筑工程为_____%;装饰工程为_____%;安装工程为_____%。

3、利润:建筑、装饰和安装工程为_____%。

4、乙方在工程总结算时按工程总造价税前让利_____%,但甲方指定的材料价差、甲方指定分包工程不计入让利。

三、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找差规定:

1、人工费价差:

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人工费价差按当年省、市结算文件执行。

2、材料费价差:

钢筋、砼、苯板、预拌砂浆、砌块、水泥、电线、水暖管件等按该种材料施工期间《哈尔滨工程造价信息》的当月下浮2%进入工程结算,不再计取采保费。

3、机械费价差:执行定额价格,不找市场差价。

四、总承包服务费:

1、甲方另行分包的项目甲方按费用定额规定基数的4%计取总包管理费。总包管理费单独结算,不参与总价让利。

2、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分包的分包商收取的总承包服务费和配合费包括分包工程质量管理、整体工期管理、现场安全管理、施工配合管理、脚手架的正常使用、所有专业安装后的正常堵补及找零、现场垂直运输、分包材料的堆放场地、成品保护、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盖章、整理、收集等费用。

五、安全生产措施费:按照《_____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_____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执行。工程结算时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安全检查、动态评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费用费率计算。工程项目未申请安全检查现场评价、未经费用标准核定的,不得计算安全生产措施费。施工现场甲方预先搭设的砖及彩钢围挡、大门、门卫室、宿舍、食堂、农民工学校、医疗室、淋浴间、开水房、盥洗设施、公厕等临时设施等。按实际发生乙方支付(不能超出临时设施费)。

六、规费:按照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承包方规费标准计取。未经核定的不得计取。

七、税金按省、市相应结算文件规定执行。以上没有提到的费率均不计取。

八、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设计变更计价:按主体工程的取费进行计算。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不予确认,并不予结算。

九、定额中没有的项目,而实际工程发生的项目执行省、市造价管理部门认定的补充定额,无补充定额的,该项目开工前报甲方协商定价,未经甲方定价的,不予结算。

十、其它费用约定:

1、乙方“水费、电费”结算办法:水费、电费由甲方向供排水、供电部门缴纳,费用由乙方

塔吊基础及越冬维护必须有监理及工程部认可的施工方案并有经上述部门按施工方案进行验收的合格单后方可列入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塔吊基础可以按本条标准计取费用,越冬维护只计取安全生产措施费、规费和税金。

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程序

一、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工程款。

二、基础及主体工程按形象进度的_____%拨付,主体封闭后付主体的_____%,装饰按形象付_____%,装饰完成后付_____%。工程竣工,经过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乙方承建工程实际完成总价的_____%,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进行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成后,并经过质检站验收合格,除质检站预留_____%的质量保证金外,工程款累计支付乙方承建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_____%。拨款阶段:地下阶段:第一次:土方施工完;第二次:桩基础施工完;第三次:施工至主体正负零。

主体结构正负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安装工程、装饰工程阶段:按月进行结算。

三、质量保证金返回时间为_____年,质量保证期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_____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_____%,在质量保证期满2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_____%,在质量保证期满5年且无质量问题时无息返回_____%。

四、每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的月形象进度申报表(上月_____日至本月_____日),经济部提供统一格式。

五、如处于冬季施工期,乙方于冬季施工开始和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经济部报送冬季施工期形象进度申报表。

六、每月_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经济部报送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合格工程的月施工进度结算报表一式贰份。甲方经济部造价工程师于10日内审核完签字盖章,并于10日内向乙方支付审核后的当月工程月进度结算款。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甲、乙双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政府有关规定,均需有原出厂合格证明和质量保证书等必要的质量保证文件资料,必要的还须提供符合规定的生产许可证。

二、所有与乙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甲供材料设备)到货后,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进行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

三、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及监理同意,或者与甲方认定的样品、品牌不符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乙方应立即运出施工现场;已经运用到工程上去的,应当推倒或拆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并且要求乙方重新订货安装,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负责就设计问题与设计方及监理的协调联络,审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甲方负责审批乙方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组织生产例会,协调安排整个工程生产;组织对工程的实施验收。

三、工程施工前,甲方应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甲方:

乙方:

◆ 建筑施工课件 ◆

一、建筑施工合同中管理费

(一)管理费全额返还给实际施工人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抗字第10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理由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收缴或者没收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非法所得,充分体现了法律对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否定性评价,立法目的在于规范建筑业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进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到本案,十六化建公司依据无效的《设备租赁合同书》取得的105万元管理费,系违法分包所得,是典型的非法所得,无论是判归十六化建公司还是返还胡某,都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收缴。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上述司法解释通过对“非法转包”等无效行为取得的“非法所得”规定“可以”进行收缴,目的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及时制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进而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民事违法行为是否惩罚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当事人违法情节而定,不能因为适用惩罚措施而导致当事人利益严重失衡。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判决十六化建公司全额返还已收取的管理费。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依据《解释》第四条对定,将非法转包人已经取得的管理费,认定为“非法所得”。但是对该“非法所得”最高人民法院没有采取收缴的方式,而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公平公正原则为基础,以平衡各方利益为标准,做出了符合“个案平衡精神”的合理判决。

(二)法院酌定管理费支付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277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所涉及《工程施工合同》因属非法转包而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该合同中约定腾达公司转包后可向实际施工人姚汉昭、姚汉林收取施工管理费的条款亦无效,故腾达公司根据合同中约定请求姚汉昭、姚汉林支付管理费用,不予支持。腾达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派出了工作人员参与管理和协调,原审判决酌情确定姚汉昭、姚汉林向腾达公司支付施工管理费55.6241万元,并无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635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鉴于教育公司对工程进行了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依照公平原则,酌定以工程款8236363.09元为基数,参照教育公司发包小额工程按照造价2%收取管理费的实际情况,按照工程价款1.5%的比例确定管理费公平合理。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认定合同中的管理费条款亦无效。但是上述案件中,违法分包人或非法转包人实际上进行了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依据民法中的公平原则,酌定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支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并未将管理费视为工程价款的一部分,从而参照合同约定确定管理费数额,而是将管理费确定为违法分包人或非法转包人实际进行的管理和组织工作的劳务费用,从而酌定实际施工人管理费数额。

(三)根据过错原则确定管理费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861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20xx年12月30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约定:乙方(余松坚、黄泽喜)按工程实际结算总价的22%扣缴甲方(中太公司)的工程管理费、税金。如前所述,20xx年12月30日《工程施工承包协议》性质为转包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中太公司与余松坚、黄泽喜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此笔管理费、税金的法律性质主要是转包诉争工程渔利费用,属违法所得,不宜认定为合同无效后应当据实结算的工程款;尽管此约定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如何分配此笔费用属审判权即自由裁量权调整范畴;一、二审判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各半分配并无不当。中太公司再审主张按照无效合同约定收取此款,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确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案件中,非法转包人和实际施工人对涉案承包协议的无效均有过错,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依据法院自由裁量权确定管理费数额。

(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结算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078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对管理费,从二审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看,双方在有关会议纪要中明确路航公司按工程造价的5.5%比例向谢剑标收取。对此,实系路航公司为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必需的开支,属于工程价款的一部分,即使合同无效,双方亦应根据合同情况按实进行结算。因此,二审判决认定谢剑标应按工程造价的5.5%比例向路航公司支付管理费,并无不当。

上述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认定涉案管理费属于工程价款的一部分。《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上述案件中,涉案合同虽然无效,但是路航公司实际履行了管理义务,该管理义务对应工程款中的一部分。涉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双方参照合同结算工程价款时,亦应当参照合同约定按实结算管理费。

(五)尚未支付的管理费无需再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申字第1522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收缴当事人非法所得的前提条件为当事人已经实际取得。本案中,因当事人未实际取得分包合同中约定的10%管理费,且华隆公司未能提交对此项工程进行过管理并支付相应管理费的证据,二审法院对此处理并无不当。

二、建筑施工合同的法律含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三、管理费用的法律意思是什么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 建筑施工课件 ◆


在建筑领域中,测量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准确的测量可以确保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都能按照预期进行,避免后期出现不必要的修正和改动。因此,建筑测量课件成为了建筑专业学生学习的关键内容之一。本文将详细、具体、生动地介绍建筑测量课件的内容和学习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知识。


建筑测量课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基本测量知识:建筑测量的基本知识包括测量的目的和意义、测量的基本原理以及常用的测量仪器和工具等。学生需要理解测量的基本概念和术语,以及它们的实际应用。


2. 测量方法和技术:建筑测量包括平面测量和高程测量两个方面,学生需要学会使用各种测量方法和技术进行测量。其中,平面测量包括使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等仪器进行测量,高程测量则涉及到使用水准仪和激光测距仪等工具。


3. 建筑测量计算:建筑测量不仅仅是进行测量,还需要根据测量数据进行计算和处理。建筑测量课件会教授学生各种计算方法,包括测量数据的处理、误差的修正和校正、图纸的绘制等。这些计算方法能够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除了以上内容,建筑测量课件还会介绍一些相关的知识,如地形测量、建筑物监测和变形测量等。这些知识是建筑测量的延伸和拓展,对于学生深入理解建筑测量的原理和应用非常重要。


在学习建筑测量课件时,学生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 理论学习:建筑测量课件中包含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学生需要仔细阅读和理解这些内容。可以结合教科书和学术论文进行学习,加深对测量原理和方法的理解。


2. 实践操作:建筑测量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学生需要通过实际操作来巩固所学知识。课件中通常会包含一些实例和练习题,学生可以使用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实际测量,并进行数据处理和计算。


3. 课堂讨论和交流:建筑测量课件中的内容较为复杂,学生可以与同学和老师进行讨论和交流,共同解决问题。通过与他人的讨论,学生可以分享经验和学习方法,相互促进学习进步。


4. 应用实例研究:建筑测量课件中通常会包含一些实际的建筑测量案例,学生可以选择一些感兴趣的案例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对实际案例的研究,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的能力。


建筑测量课件是建筑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习建筑测量课件,学生可以掌握测量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提高测量技能和计算能力。同时,学生还需要进行实践操作和理论研究,加强对建筑测量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建筑测量课件,并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这些知识。

◆ 建筑施工课件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xx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实施好xx县xx人饮问题,现将该项目发包给乙方实施。为保证工程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xx人饮工程。

2。规模:_________________按设计图纸和预算。

三、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总投资约合计人民币叁拾肆万元(¥,工程造价按实际验收工程量审计结算为准。

四、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工程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

五、工程日期:_________________开工时间为年月日,竣工时间为年月日,工期为天。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按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期派监理员到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按照《施工合同》及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

工,严格把好质量关,在施工期间要接受甲方质量检查和监督,

凡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搞好安全生产: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安全,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工程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付80%工程款。经审计部门出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再付15%。提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保证金如数退还。

九、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亲自签盖章即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保证金退还清楚后自行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财政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xx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施工课件 ◆

合同编号:XXXXXXX

发包方:XXXXXXXXXXXXXXXX

承包方:XXXXXXXXXXXXXXXX

签约时间:XXXXXXX

签约地点:XXXXXXX

为了保证XXXXXXXX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XXXXXXXXXXXX

2、建筑面积(工程形式):XXXXXXXXXXXX

3、施工地点:XXXXXXXXXXXXXXXX

4、工期:

(1)开工:XXXX年XX月XX日;

(2)竣工:XXXX年XX月XX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XXXX天。

5、承包形式:XXXXXXXX

6、工程质量标准:XXXXXXXX

7、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XXXX元。

8、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XX%,计XXXX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XX%,计XXXX元;质保金XXX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9、质保期:XXXX年。

10、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11、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建筑工程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建筑合同合同履行地的理解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和接受履行义务的地点,即义务清偿地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双务合同,即由发包人提供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并由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所区别,有的明确了交付设计图纸的地点,有的对交付图纸的地点没有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交易习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点应该是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

发包方:XXXXXXXXX 承包方: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

20xxX年XX月XX日 20xxX年XX月XX日

◆ 建筑施工课件 ◆


建筑施工技术一直是建筑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涉及到建筑物的施工过程,还关乎到建筑物的质量、安全和效率。为此,建筑施工技术课件的编写和教学显得尤为重要。在本文中,将详细讨论建筑施工技术课件的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实际应用。


建筑施工技术课件的内容应该是全面的、系统的。它应该包括建筑施工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如建筑施工工艺流程、建筑材料的选择和应用、施工设备的使用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课件还应该包括一些实际案例和施工项目,以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所学知识。


建筑施工技术课件的教学方法也至关重要。传统的课堂教学结合实地教学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在课堂上,老师可以通过讲解、演示和讨论等方式向学生传授建筑施工技术的理论知识;而在实地教学中,学生可以亲自参与施工项目,学习并应用所学知识。利用多媒体技术也是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途径,如通过视频、动画等形式向学生展示建筑施工的整个过程。


建筑施工技术课件的实际应用十分广泛。除了在建筑工程专业的教学中使用外,建筑施工技术课件还可以应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培训和技术交流中。通过学习建筑施工技术课件,施工人员可以提升自己的施工水平,减少施工中的错误和事故。同时,建筑施工技术课件还可以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科学、规范的施工流程和管理标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建筑施工技术课件的编写和教学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科学、系统的教学方法以及实际应用,才能更好地培养出高素质的建筑施工人才,推动建筑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希望建筑施工技术课件能够不断完善和更新,为建筑施工技术的教学和实践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

◆ 建筑施工课件 ◆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海口市凤翔花园4栋2单元1804(样板间)家庭套房装饰工程宜交由乙方负责,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1承包范围:装饰部分包含(泥工砌砖批荡贴砖部分、水电安装部分、木工造型吊顶部分、涂料粉刷部分)。

1.2承包方式:由于本装修工程项目是合作关系,(家具、家电、布艺窗帘等软装部分均由甲方负责采购安装完成;工程竣工后便于我司带领其他小业主品鉴)相应为我司推介2到3位业主供我方装修进行弥补;材料由甲方采购;我司包清工:负责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包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依据《装饰工程清单计价书及施工图为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1.3工程地点:海口市 小区

1.4工程造价:本工程造价为(大写:肆万肆仟伍佰肆拾伍元 小写¥44545.00元)

二、工程施工期限:

2.1本工程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2.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2.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三、甲乙双方责任:

3.1 甲方责任开工前2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水、电接驳位,并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2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 3.3按本合同相应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3.4乙方责任:开工前2天,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及现场技术交底。

3.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6承包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驻工地代表,遇特殊情况下承包人须推选出符合规定驻工地代表人选,在征得发包人没有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违约金。

3.7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防施工安全工作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3.8工地现场要做到 场容整齐、文明施工、工程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3.9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和垃圾等工作;构建物(包含文物保护建筑)。

四、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法:

4.1即按(4.5)合同约定预算价并结算。

4.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4.3工程变更签证经双方确认才可生效,在竣工验收结算后并一起支付。 4.51.82 付款流程: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 22272.5 元,作为工程预付款;

第二期付款: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即人民币 20_5.25 元,作为二期工程款;

第三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5%的尾款 2227.25 元。

五、违约条款:

5.1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不能按照合同及国家规范验收达标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给予乙方承包合同价的1‰的罚款。 5.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施工工期的要求,甲方有权处予乙方承包价1‰的罚款,并终止合同的执行,撤换施工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完工后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成品,如造成损失,应加倍赔偿。

5.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因自身原因擅自停工、退场,如擅自停工,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5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罚款1‰。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六、 工程验收:

6.1工程质量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人工费用,材料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3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承包人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5工程竣工后,乙方并通知甲方验收并签字,在乙方发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若无签字验收或甲方自行使用该装修视为自动验收通过。

七、服务条款:

装饰工程结束后乙方将对(本装饰项目工程4栋2单元1801)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保修;装饰项目工程1年、安装项目工程2年、防水项目工程5年;保修期内全部免费,但人为部分不在保修内,所发生的材料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承担。

八、附则条款: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联系电话:

账号: 账号:

签约地:

年 月 日

◆ 建筑施工课件 ◆

发包人:承包人:施工合同 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佛像彩绘

工程地点:勐焕大银塔

工程内容:佛像表面彩绘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临发改证[2013]49号

资金来源:政府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佛像彩绘(其中部分材料和颜料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2016年5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待定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预算价约计 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6年5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 芒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部分

本合同协议通用条款除在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外,以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7.××项目施工的补充协议。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语言仅适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及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市、地质监部门的有关规定。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单位工程中心50米范围内,并确保施工期间连续施工用量;通讯工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开通,并确保施工期间的畅通。

(4)工程地质和底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发包人完成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以不影响工程施工为准。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现场书面交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需采取特殊保护措施,承包人在实施前7日提出保护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承包人工作

7.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义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向工程师提供施工及管理人员情况、本月投资完成情况、施工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质量月报和下月进度计划。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证交工前完好无损,凭签证计取相应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执行通用条款,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的保护工作,凭签证计取相应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竣工前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时与工程师沟通,听从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在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工作(如铝合金门窗、厂房门、栏杆等)的施工中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自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之日起10日内,需提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发包人、监理审核确认,并与承包人对接,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施工的依据。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个工作日。

9、工期延误

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除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拨款不及时、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或供应材料及设备导致的关键线路工程延期外,工程工期不予顺延,上述情况发生后,承包人应在5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接到书面报告后,5日内给予审核答复,情况属实的工程工期可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分:地基、基础、主体。

五、安全施工执行

执行通用条款第20条、21条、22条。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1、合同价款的支付

11.1本合同价款依审定值为准,施工过程中据实结算。

11.1.1结算依据:施工图纸、图纸答疑纪要、设计变更、施工联络单、工程签证、本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洽商文件、发包人书面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核实后)等资料,按照现行《××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市建筑、安装工程价目表(2011年)》及其相配套的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和机械台班单价、《××省建筑、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2003年)》、《××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

规则(2011年)》。

11.1.2施工和结算范围:土建工程至散水、台阶、坡道;给水、采暖工程总阀门井处;污排工程至井旁:弱电工程至由外线电缆接入厂房内;强电工程埋设穿线管施工至散水外边1.0米处;但当紧邻建筑物外墙有台阶、坡道等构筑物的,埋设穿线管均应出构筑物外沿1.0米处。(根据实际调整)

11.1.3发包人直接发包不进入承包人结算的工程范围(以下工程另行订立三方合同):土方工程、厂房门、车库门、钢塑门窗、型材护栏、采暖、智能化系统(埋设穿线管及嵌入墙内的接线盒、接线箱安装费计入单体办公室中)。(根据实际调整)

11.1.4结算方式:①除分包工程外,按实结算(人工单位按48元/定额工日找差,材料价格执行15.6条规定税前下浮8%后,扣除发包人供应材料价款,甲方定价材料,定价项目。

②乙方需开具包含甲方供材价格的工程总造价的金额发票。

③工程类别根据单体工程的面积,按定额规定执行。

11.1.5费用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社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不计取;环境保护费、工程排污费按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并经发包人认可的费用收取,不下浮;已完工程保护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费不计取。所有甩项工程,由发包人组织分包,承包人按±0.00以上建筑面积0.5元/㎡计取总包服务费,不再按取费系数计取。

11.1.6关于临时设施:承包人须报临设总平面图,应标明现场临时围挡、办公室、仓库、材料堆放地点、临时道路、机械设备安置地点、钢筋操作地点、木工操作地点、硬化路面、施工用配电箱位置等,并经发包人批准认可。

11.1.7水电费:水电由发包人提供并代缴费用,承包人必须装表计量,在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按实际发生的水、电计量数据(考虑线路损耗)乘以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收取的价格扣回。 水电价量表的抄报方式:由承包人及监理单位与供水、供电部门同步抄表,并按承包人水电计量表所示的实际数量按比例分摊线路损耗。

11.1.8基础土石方工程

①土石方工程由承包人实施,开挖、运输、,开挖、最放于基坑周边用于回填;乙方清槽费按定额规定。

②因基坑周边堆放的回填土不够而增加的回运土方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施工场地狭窄不能满足现场回填存土量要求的除外。

③回填的基础土石方工程量,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工程签证据实结算。 11.1.9工程签证:工程签证应在签证发生前24小时内报发包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双方共同签字,并在签证发生7日内按工程签证相关审核流程,报各相关部门签字,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按工程签证相关审核流程签字认可,否则结算时不予认可。

12、工程款预付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

13、工程量确认

13.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

1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本工程不拨付预付款,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次拨款的方式。在工程竣工验收5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具体拨付分项如下:①±0.00完成;②主体完成;③地面垫层及安装工程完成、工程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并通过备案后。共分3次支付。

(1)在工程开工前后有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公司预算人员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后作为拨款的最高限额。

(2)承包方根据分次拨款规定的施工部位及时编制进度结算,甲乙双方核算人员通过与施工图预算值对比后,作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按照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的拨款部位及顺序,当通货膨胀率在各次付款预算值的±10%以内时,进度款扔按开工前甲方双方审核的预算额拨付,不予调整;当通货膨胀率超过±10%以上时按实调整。

(3)应付工程款为已完工程预算总值的80%。计算公式为:(工程预算款进度总值—拨款同进度累计甲方供应材料款)×80%—已付工程款。

(4)甲方自收到竣工结算资料后3-5个月内完成结算。工程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在预留工程结算值的5%做工程质量保修金后,剩余工程款一年内付清。质保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月内支付,其中5%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付款条件:承包人每按计划完成一个形象进度目标,向工程师递交阶段完工报告,下阶段进度安排和工程款拨付申请,经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约定的额度拨付工程款。经双方确认的工程计划进度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办理建设手续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代缴的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但上述费用在主管部门验收时因承包人原因若有扣款发生,由承包人全额承担,一并扣回。

七、材料设备供应

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15.1发包人供应材料范围:钢材、木材、水泥、商砼、CL墙板、彩瓦、烟道、加气砼块、砼管、井盖、路沿石、花砖、草砖、砖、大理石、型材窗、门、钢管、电表、配电箱、铜芯线、电缆线、插座、开关、避雷器、防水材料、阀门、水咀等各种材质管材、管件及消防器材等,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数量,承包人根据施工图预算提出计划。经发包人审核并确认后,作为发包人材料、设备供应的基准计划。

15.2发包人对其供应的材料承担质量责任,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需要准用证的,发包人应提供。因发包人供应材料不及时或技术质量问题、品牌型号不符而影响工程施工时,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但这并不免除承包人应尽的检查、验收义务,承包人在检查、验收、使用中发现技术、质量问题或与图纸、计划不符,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进行更换或协商处理。

15.3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承包人应提前7天上报材料计划,发包人在7日内批复,否则发包人对延期供应不承担责任;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进入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入库和保管,并承担有关费用。

15.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本通用条款删除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本通用条款删除。

(3)承办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须发包人许可后方可调换。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本通用条款删除。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本通用条款删除。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本通用条款删除。

15.5除分包工程外,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或试验有承包人统一负责送检,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按规定计取,不得重复计取。

15.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发包人供应的`上述材料,承包人按发包人供应价格计入结算中;发包人定价的材料,按发包人定价的价格计入结算中。除甲方供应和定价的其他材料价格,根据整个施工期的《××市工程造价指南》指导价的平均价进行结算,指导价中缺项者,执行甲方认可的实际采购价。 发包人供应材料除设备、砼外,可按规定计取采保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按定额规定用量领取,若发包人供应材料量大于承包人实际结算量,按实际结算量找差价;若发包人供应材料量小于承包人实际结算量,按发包人供应材料量找差价。承包人领取的材料、设备超定额部分,按照本工程施工期内市场最高价格计划并加收管理费,加收比例如下:

(1)钢材、木材超领1-3%部分,不收管理费;超领3%以上部分,加收10%管理费。钢材按照国际理论重量进行计算,木材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算。

(2)电缆电线类材料超领10%以内部分,不加收管理费;超领10%以上部分,加收10%管理费。

(3)水泥、商砼超领5%以内部分,不收管理费;超领5-10%部分,加收10%管理费;超领10%以上部分,加收20%管理费。

(4)地面砖、墙面砖、花岗岩板等超领10%(含10%)以内部分,不加收管理费;超领10%以上部分,加收10%管理费。

(5)上述价款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结算中扣除。

八、工程变更

16、工程设计变更

16.1发包人对工程进行的变更,确实影响关键线路工期的,承包人应在5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接到书面报告后5日内给予审核答复,情况属实的工

程工期可顺延。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17、竣工验收

17.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提供竣工图及竣工资料两套,提供日期为通过竣工验收准予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5日内。

17.2.执行通用条款。

17.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18、竣工结算

18.1发包人在承包人最终递交全部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0天内进行核实(包括发包人送交审计部门审计时间),给予确认,如双方有异议,以发包人聘请的中介机构审计,三方确认的结算值为最终结算值。双方确认后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进度支付竣工结算价款。

18.2工程结算经双方确认后壹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8.3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付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20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9、违约

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具备工程款(进度款)拨付条件下,如因发包人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拨付(以材料出票日期为准)工程款(进度款),每延期一天,发包人按延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本通用条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确认后壹个月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32天起按延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约定称本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施工过

程中工程实际进度拖后计划进度超过30日,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机械设备和人员应及时撤出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的费用及不能退换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承包人延期开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项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原因因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经返修后打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承担相应损失。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详见合同补充条款。

20、争议

20.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21、工程分包

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非法分包。分包承包人为:无非法分包。

22、不可抗力

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23、保险

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发包人投保的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承包人投保内容:意外伤害险

24、合同份数

24.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六份,具有同等效力,正本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发包人四份,承包人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之间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合同(包括双方在建委建工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与本协议发生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说明的事项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文本的有关条款。

25、补充条款

1、发包人具备开工条件并将施工现场交予承包人后,出现任何第三方阻挠施工(发包人原因除外)的情况时,由承包人协调解决,工期不顺延。

2、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因本项目或其他原因发生的钱款或其他纠纷,与本项目无关,因此发生第三方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时,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工期不顺延。

3、承包人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派出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提供其项目经理的简历、业绩、管理班子成员的相关情况。上述人员一旦确定,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随意变更;承包人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必须符合质量及安监部门的要求,满足现场安全施工的需要,随机提供合格证和最新的检验检测报告,并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检查确认后方可入场。

5、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保证不发生拖欠人工费和造成工人上访事件。如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扣减竣工结算价款的2%或者终止合同。

6、自承包人接到施工图纸之日起10日内,须提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并与承包人对接,经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决算的依据。

7、当承办人承建的工程达到发包人分包工程施工条件前14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通知分包单位具体进场施工日期。若承包人未按规定通知发包人,拖延的工期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第三方未按通知日期进场施工或进场施工但未按合同交付使用并影响承包人按期交工的,由第三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相应顺延工期。

8、单体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好各分包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为分包人无偿提供现有施工场地,提供轴线位置、标高、提供合理工期范围内已有同步脚手架,用水、用电源接点条件(水电费由使用人承担),提供道路及卫生设施,做好分包工程交接后的成品保护,协助分包单位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等。除本文件另有说说明外,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9、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分部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自检后,承包人应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参与验收。凡验收不合格,须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2)施工中发包人若发现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报验而自行隐蔽的,先向承包人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组织重新开挖或剥露解体。直至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否则每出现一项罚承包人2000-5000远。

上述第8-11款所述考核款项,实际发生时,发包人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减。

10、对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具体参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质检字【1998】22号文”《关于进一步治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通病的措施的通知》),施工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送达施工方案和措施,经发包人核查后再行组织施工。

11、在单体楼座主题完工后,承包人须提供施工样板及标准间(包括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阳台厨卫及水、电、暖的安装等),待甲乙双方及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按样板组织施工。

12、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与发包人核对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数量、单价、合价,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于单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10日内向发包人报送供应材料、设备明细。

13、单体工程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初步验收(不含施工技术资料的验收)之日起30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竣工结算资料,因承包人原因逾期不报送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价款的日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14、工程竣工,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参与验收准予办理备案手续后,承办人在5日内向发包人交付该工程,包括房门钥匙和竣工技术资料。

15、工程结算经中介部门审计完成后,审减额在±5%(含5%)以内部分的审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超出±5%部分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按超出部分的审减值的5%计取审计费,由承包人付给审计单位,或由发包人代扣。

16、内外墙粉刷工程:外墙涂料另行定价;内墙面刮仿瓷涂料或腻子三遍以上,达到合格标准的8.0元/㎡,砼界面剂3元/㎡。

17、工程中的模板项目按竹胶模板(9-10mm厚),竹胶板的价格、质量、规

格型号、产地等需经甲方认可,并依此作为找补差价的依据。

18、承包人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为财务对接人,办理财务收付款等相关事宜。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材料对接人,办理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收料人。

19、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等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应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代扣代缴相关税金。

20、结算以本合同为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合同为准。

26、其他事项

1、未经发包人书面向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分包工程。如由配属队伍施工,应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应提供配属队伍驻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经发包人考察书面确定,只能增加不准减少/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配属队伍主要管理人员,承包人承诺给予发包人工程总造价3%的补偿。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应经过发包人考察认可,不准更换、减少,管理人员只能增加。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向发包人按以下规定交纳补偿金:项目经理5万元/人、次,技术负责人3万元/人、次。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调整人员,工程项目进展达不到发包人工作要求,发包人有权最终与其解除全部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工作不得力,发包人有权令其三日内撤离工地,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如不服从,发包人可拒绝拨付工程款,更换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应经发包人书面认可。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专职为本工程服务,不得兼任其他工作,考勤由发包人项目部记录,项目经理和主要负责人应在本工地每月工作25日以上。

3、发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应提供全部配合条件,并做好成品保护,配合不利的,不计取配合费,成品保护不当的,损失从责任方工程款中扣除。

4、因某一段形象进度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则此阶段工程款不予拨付,待下段形象进度完成时,经核验工期、质量达到要求后一并拨付。

5、工程延误的确定:发生工程顺延时,双方需办理工期顺延确认单,该确

认单需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生效,只有监理或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的签字无效,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工期每延误一天,扣除承包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工期每延期一天,发包人在结算后付款的时间比合同约定的期限顺延十天。

6、竣工日期以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的时间为准,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工程提前不计提前奖,工期每拖后一天按总造价的万分之三罚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必须将现场的临时设施、建筑垃圾、塔吊基础、硬化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清运干净并达到绿化条件,如不能及时清运,由发包人安排专业队伍清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在工程竣工结算中一并扣除。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附件:

承包方: 法人代表:委托代表:年 月 日



◆ 建筑施工课件 ◆

建筑施工技术教学课件

建筑施工技术教学课件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进一步掌握建筑施工主要工艺与主要施工方法,提高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

1.知识目标

(1)掌握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准备、模板配板计算、钢筋配料计算、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

(2)掌握单层工业厂房吊装的准备工作、吊装工艺、吊装方案、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要求;了解起重机械性能和索具设备。

2.能力目标

(1)培养针对不同的工程对象和具体条件合理的选择钢筋混凝土施工方案的能力;

(2)培养针对不同的工程对象和具体条件合理的选择单层工业厂房吊装方案的能力;

(3)培养使用标准、规范、规程和手册的能力。

3.素质目标

(1)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严谨、求实、细致的工作作风。

三、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建议

1.教学方法

建议采用案例教学,任务推动的教学方法。指导教师下达设计任务书,布置设计任务,学生以个别自主化学习为主,指导教师的指导为辅,独立完成设计任务。

2.建学过程建议

(1)设计任务(题目)选取要紧密联系实际,最好来自建筑工程生产第一线,以增强实训的实用性、针对性和适应性;

(2)指导教师应根据设计要求,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设计任务指导书;

(3)教学形式以小组学习、集中面授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学生应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教材进行学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计任务。

四、教学媒体

参考教学媒体可选用由中央电大出版的《建筑施工技术》多种媒体教材; 2.指导教师编制的设计指导书;

3.指导教师推荐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施工手册等。

五、学时分配

本实训课程的总学分2学分,36学时。包括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设计和单层工业

六、设计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 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设计

(一)设计条件

1.工程概况;

2.施工图,包括建筑总平面图、结构平面布置图、配筋图。

(二)设计任务 1.模板配板设计;

2.制定模板安装和拆除方案;

3.钢筋配料计算;

4.混凝土浇筑方案;

5.质量保证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三)基本要求 1.提交成果

(1)计算书1份,包括材料(模板、钢筋、混凝土计划);

(2)模板配板图。

2.成果要求

(1)计算书采用设计用纸书写,要求书写清楚、工整并装订成册;

(2)图纸应采用A2图幅,铅笔绘图,图纸上字体要求为仿宋体。 第二部分 单层工业厂房安装工程施工方案设计

(一)设计条件 1.工程概况;

2.施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及单层工业厂房平、立、剖面图

制定结构安装方案,包括参数计算、工艺选择、起重机械型号选择; 2.绘制施工平面图,包括预制阶段和吊装阶段。 (三)基本要求 1.提交成果

(1)计算书1份;

(2)施工平面图1套。

2.成果要求

(1)计算书采用设计用纸书写,要求书写清楚、工整并装订成册;

(2)图纸应采用A2图幅,铅笔绘图,图纸上字体要求为仿宋体。

七、本实训课程的考核与管理

(一)考核与管理要求

1.本实训课程的考核由地州电大分校负责组织、实施,并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2.本实训课程的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最终提交的两项设计成果的成绩综合评定。平时

成绩占20%,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和设计任务完成进度评定;最终提交成果的成绩占80%,指导教师根据设计任务书规定任务的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

3.考核方式由地州电大分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采用笔试、口试或答辩等均可。 4.学生应完全按照教学要求完成学习和设计任务,并及时交指导教师批阅,拖延不交的要从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数。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批阅,并根据学员的学习态度和完成设计任务的真实情况评定成绩。

5.教学点对本课程的`实训成绩进行汇总和成绩的初审,电大分校进行复审,并填写附表(一式3份)于开课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报新疆电大远程教育学院审核,审核后的成绩表由审核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送至新疆电大教务处登录成绩。

6.学生的实训文档资料由教学点存档,未经新疆电大同意,教学点不得擅自处理存档的实训文档资料,否则课程成绩无效。新疆电大将对存档的实训文档资料进行抽查验收,并在巡教时进行检查。

小结: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也层出不求,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对于这种新技术的管理有较高的水平,目前建筑企业的竞争越发的体现在施工技术管理方面,因此企业要想在这种激烈竞争的环境中生存下发展,就需要不断优化自己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目前我国很多施工企业在技术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都是要努力进行克服的。本文总结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定义和对企业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出了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技术管理所应该注意的几项注意事项,以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和借鉴。

◆ 建筑施工课件 ◆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_________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_________%。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工期要求:

1、主厂房:_________天(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规范执行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五条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_________万元,工期保证金_________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_________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_________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结顶_________天,甲方支付给丙方_________万元;

2、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_%支付;

4、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_________%;

5、余款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接受工程价款的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工程质量保修保修期为_________年

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_______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_________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_________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shigonghetong/124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