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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7

工程装修方案(锦集16篇)。

工程装修方案 之 一

发包人(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承包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______项执行

(1)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_____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_______(人民币)_______元。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_____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

(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_____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_____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____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 有关材料的约定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 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 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 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 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元。

(2)其他方式: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金额支付时间

第一次_____%元

第二次_____%元

第三次_____%元

第四次_____%元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 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____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______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方案 之 二

【关键词】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影响因素;方法

前言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物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装饰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装饰装修不仅对建筑物具有保护功能、还具有装饰功能和改善建筑构件的使用功能。由于该工程涉及的工序较多,也更容易出现质量问题,是这些问题破坏了建筑产品外观的质量,同时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建筑产品的使用功能。在工程建设中装修施工质量的好坏,不但对工程质量评优影响很大,对使用及居住也有很大的影响。而装修工程要整改和修复,也会给使用单位及业主单位带来很大的麻烦。在施工监督工作中,如何确保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显得特别重要。

一、建筑装修工程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社会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而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他们对生活环境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满足人们的居住要求,房屋装修行业绞尽脑汁,大力使用现代新材料和新技术。但是,要如何实现现代装修工程质量控制,是当下装修行业比较重视的问题,也是确保装修行业未来发展的条件。在现代装修工程施工中,首先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①缺乏有效的装修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对人员的分配不合理,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人员之间不团结,影响了施工质量。②装修单位设置的装修部门混杂,人员过多,管理成本加大。③装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④监督单位的监督工作做得不到位,装修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整体素质不高,质量意识不强。⑤装修单位领导人缺乏质量意识,作为质量控制方,由于素质的低下,无法发挥质量控制的优势,为企业创效益。

二、影响建筑装修质量的几个因素分析

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的控制,应采取主动全面的控制方法。施工质量的控制要从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面分析,结合各种影响质量的因素,在项目施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再具体研究出施工质量的控制方案,提高装修施工的管理水平。我国的建筑装修行业发展前景是良好的,但这个过程中,还需要我们不断的探索和努力。

1、材料因素对装修质量的影响。材料是装修工程实施的关键,也是影响装修质量的重点因素。装修材料主要有成品材料和半成品材料,这些都是施工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就无法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是装修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材料不合格,装修工程也不可能合格,因此,强化装修材料的质量管理,为企业正常施工,实现装修质量控制奠定基础。

2、施工方法对装修质量的影响。施工方法是装修工程的依靠,当然,它对装修工程的质量也有着巨大的影响。施工方法就是装修工程在施工中所采用的具体实施方案,工艺流程,检测手段和工程设计等。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对项目的质量控制起着关键作用,在制定施工方案时,首先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总结工程的各个方面,全面分析和考虑,保证方案具有可行性,符合经济规律,优秀的施工方案有利于提高装修工程质量。

3、施工环境对装修工程质量的影响。环境因素本身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从而导致装修工程的质量影响因素也具有这一特点。例如不稳定的气候变化,工程的质量就会受到影响,实际上,前一道工程的施工和结果,就是后一道工程的环境,可见,工程步骤之间是互相影响的,要全面把握,才能控制环境因素。

三、建筑装修施工工程前期工作的质量控制问题分析

1、施工操作人员准备。工程施工之前,应拟出人员配备计划,与施工单位的具体施工情况相结合,各类工作人员都需要准备,同时安排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对施工人员开展上岗前培训,让施工人员在作业前,对工程的整体情况和设备的使用,施工具体方案有所了解,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小组都能切实做好施工工作,同时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2、施工材料的准备。为保证施工材料的确定,施工单位应对运来的各种材料做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通知材料管理部门解决,此时的预算员就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材料计划表,再通知厂家做更正,从而保证材料供应。项目部同时向采购人员提供材料进场时间要求,务必做到心中有数,科学的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3、施工机具的准备。装修工程所用的机械可以分成手使工具及电动工具,电动工具基本是由施工单位购买的,采购部门根据所购买的设备,对照的进行维修,确保所有设备可以在装修施工中顺利运行。

四、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问题分析

1、监督检查施工环境和安全措施。施工单位首先应遵循国家制定的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通知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例如,使用脚手架施工时,脚手架是必须经过科学设计,能与施工现场相吻合的。采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时,最好双排布置。当高层建筑的幕墙安装与主体结构要交叉作业时,应在主体结构的下方安放施工防护网,确保施工安全。采用吊篮施工时,吊蓝要与施工现场的条件吻合,还不得超载,预防安全隐患,吊篮的检修要在地面进行,同时还应配有专业的施工人员。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人员的质量行为,由于装修工程中的分类项目较多,材料也很复杂,很多单位无法全部兼顾所有的施工运行,因此,在管理方面力不从心,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实施证明,质量控制的重点还应放在人员的行为上,严格检查建设单位采购或指定的装饰材料。

3、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机械等的投入。为了适应施工进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素质是关键,因此,务必要实现工种齐全,所有的工种,都应按实际情况具体分配,合理分配人力资源,特种工还要持证上岗,而重点工程项目应由经验丰富,操作熟练的人员进行。设备的性能和数量也要符合施工要求,这样才能保证施工材料加工质量,机械设备要满足施工要求。

4、加强工程监理,落实工序报验、巡视与旁站制度 。监理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关卡,现场监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施工人员有没有按照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实现质量保证。监理人员的现场检查只是抽查,如果发现了问题,就必须认真解决,避免后患,因为在检查中发现了问题,就表示其质保体系、管理体系有漏洞。

五、结语

必须在思想上重视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遵守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技术责任制,认真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实行层层把关,认真总结产生质量通病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就一定会取得新的成就。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0.

[2]沈从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控与通病防治全书[M].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2.

工程装修方案 之 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现将深圳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路_____号装修工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粉面店装修工程以包公,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装修:按预算项目内容施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正(含管理费,不含税)。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法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二、工程款结算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总工程款的30%,工程完成一半后付总工程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全部付清。

三、乙方保证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按双方协商好形式验收,保质保量完成整个工程,如超过规定的时间,每天罚款叁百元,如提前完工,每天奖励叁百元,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时间进行施工,否则,造成甲方经营损失,乙方应负责一切的经济损失。

四、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有关规章制度,确保甲,乙双方安全,不准违规作业,如因乙方违规作业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工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签名:签名: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装修方案 之 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_厅____厨_____卫。

3、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六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方案 之 五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办公室装修工程,经决定,现由乙方承建本工程,为体现公平,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建设地点

______办公室。

二、建设规模

1、室内墙体刮仿瓷___平方米。

2、双面石膏板间墙___平方米。

三、施工工程规格

1、仿瓷刮两遍,不滚乳胶膝,要求平整光亮。

7、间墙牢固结实,两面装订石膏板,与墙体一样,刮好仿瓷。

四、开工时间

____月初进场施工,____月____日前竣工验收。

五、施工队伍组织与施工安全

1、施工队伍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必须亲自到场组织施工。

2、施工过程中乙方坚持安全第一,对工程安全负责,如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施工要求

1、墙体、间墙刮仿瓷要求刮两遍,材料要求中等,完工后要求平整光亮。

2、间墙要求结实牢固,材料要求中等,不能偷工减料。

七、施工监督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对不按规定要求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应立即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八、工程单价

1、刮仿瓷按刮两遍的市场价___元每平方米结算。

2、间墙按每平方米___元结算。

九、经费结算

工程全额由乙方垫资修建,工程完工验收后年前全部结清。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位,一份存档备查,一份结算依据附件。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装修方案 之 六

精装修是简装修的不断改进过程中的产品,在本世纪的上海出现。

装修标准通常如下:

顶面有一定的造型,并考虑一定的设计效果及风格,材质细腻环保;

地面采用品牌玻化砖、仿古砖、或结合大理石等中高档材料;

卫浴和厨房两大重点区域都是经过高品质的精细装修,在部品方面基本上会采用知名品牌并保证售后服务,工厂化橱柜。

基本还是不会配置活动家具的,由于人们在生活方面对于家具的个性化要求还是比较强的,精装修配置家具及饰品基本上在现阶段是行不通的。当然还是存在特殊项目。

形成原因:房地产市场的激烈竞争,优胜劣汰。

取得成果:小业主在看过样板房之后,按照样板房交了楼,装修效果上是小业主一开始就认同的,当然不会再拆除。

有了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开发商就不会再推卸责任给装饰公司了。一方面节省了个人装修带来的材料浪费,噪音环境等污染,另一方面整顿了不规范的国内建材市场。

相对于毛坯房而言,又出现了个词,那就是“成品房”。就像精装房是成品房发展的必然结果。

它是室内设计与建筑及景观设计在前期结合的一个共同体。

在设计方面它区别于原始的毛坯房,它是从整体项目定位出发,优先考虑室内空间设计,再延伸建筑外立面及结构设计、并与景观设计结合为一体。

它是让室内设计师去定墙体尺度,水电定位,融入到建筑设计、结构设计。

装修选材通常是整合成熟的资源厂家及公司配合完成。

装修施工是在精装修上有计划有节奏的统一流水线实施,多个专业共同参与管理协调而成的。

交楼是有权威机构出具环保证书,有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过程节点的验收证明,并在交付使用后有2年的质保期。

室内精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住宅套内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通知对 住宅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装修工程。

其它工程内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范围: 室内、首层电梯大堂及电梯间、标准层电梯间精装修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包括各区域地面、天棚、墙面的装修,入户门、室内护窗栏杆制安、卫生洁具、卫生间挂件、橱柜、地柜、开关插座、灯具、抽油烟机、煤气炉、消毒碗柜安装等。

其它内容:

不包含在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毛坯房和已施工的样板房: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的形式承包本项目。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报建相关的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报建的相关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报建及验收的进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它约定: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通用条款第9条执行,并达到合格。

第四条 验收及移交

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以及协议书第三条、第七条的约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 质量保修期

本合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室内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其余未提及的均按照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

第六条 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开工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合同工期:(下列几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总工期: 日历天

工程分批进场施工,每批工程工期: 日历天

单栋工期为: 日历天

节点工期:

三、竣工日期: 具体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日期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各楼栋竣工日期:

四、节点工期要求: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及计价

一、由乙方自行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的材料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要求注明的颜色、质量、质感、规格、品牌送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实物样板封存,并由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物样板自行采购。

二、乙方应根据材料需进场的时间,在图纸下发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属于代供代扣代付的材料进场计划报工程师审核,计划须包含品种、规格、等级、数量、品牌及进场时间等内容。如设计变更需取消原材料计划,应在变更下发后3天内通知甲方(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已按计划进场后,因甲方设计变更所导致的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交代供代扣代付材料进场计划或提交错漏计划,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进行代供代扣代付材料采购或采购错漏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代供代扣代付

工程装修方案 之 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

1、4工程资料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带给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带给: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带给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带给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带给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务必贴合(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带给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带给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务必涉及4、6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资料。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职责。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透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带给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资料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资料进行带给。

(1)应当由甲方带给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带给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带给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务必贴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带给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带给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职责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职责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状况。

8、3因乙方职责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决定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职责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1)(dbj/to1-43-20xx);

(2)(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职责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职责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职责由职责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职责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职责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务必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务必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职责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职责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能够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职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职责;主办单位承担职责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装修方案 之 八

第二条在本县城区范围内从事公共场所的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公共场所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场所是指用于经营、办公、生产、教学、医疗、娱乐等非家庭住宅的公众活动场所。

本办法所称的装饰装修活动是指为保护装饰装修物的主体结构,完善装饰装修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装饰装修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装饰装修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含与装饰装修活动相关的墙体改造和水、电、通风、空调、消防设施的改造)。

第三条装饰装修活动应当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四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县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公共场所的装饰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实施机构为县装饰业管理机构。

规划、消防、城管、房产、招投标、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

第七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各项规定。

第八条投资额在30万(含30万)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和办理施工许可证。

装饰装修造价在10万(含10万)以上,或装饰装修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的公共场所,凡涉及公共安全或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拆柱改墙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办理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服从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

第十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装饰装修活动。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设计单位。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装饰装修强制性标准,降低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交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备案的,不得使用。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以及消防设施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外表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先到规划部门办理装饰装修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装饰装修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对立面造型、外装材料、色彩以及空调、防盗窗等设施进行审查,提出装饰装修规划设计审查意见书。没有经过规划审查的装饰装修设计不得进行施工,不得作为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的依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装饰装修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之前必须向规划部门交纳规划保证金,以促使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经规划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部门申请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推行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制度,学校、医院、影剧院、宾馆、酒店、体育场等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消防设施。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县装饰业管理机构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对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将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送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有害物质的含量、强度以及燃烧性能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县装饰业管理机构进行检查,未经检查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参加意外伤害险的人员范围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包括在施工现场从事监理工作和需要到施工现场履行视察监督检查的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以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进行投保,投保人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已在施工单位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施工单位仍应为其投保装饰装修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二十四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营业场所不得边营业边装修。施工企业和个人不得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以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音影响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施工作业。

在县城区域内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围挡,对装修垃圾应及时清理,以确保城市卫生。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保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垂直运输机构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脚手架搭拆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县装饰业管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进行督促。

第三十一条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投入使用。

第三十二条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电气线路检测机构进行装修工程的电气线路检测。电气线路质量验收不合格的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投入使用。

第三十三条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办理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和消防验收手续。建设单位收到装饰装修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通知县装饰业管理机构派人到场监督。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装饰装修材料和装饰装修构配件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六)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白蚁预防证》;

(七)涉及外墙装修的,有规划部门的装饰装修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和规划验收合格证。

装饰装修工程消防验收适用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应办理施工许可而未办理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手续。装饰装修工程须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县装饰业管理机构备案。

县装饰业管理机构发现装饰装修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十五条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三十六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与装饰装修工程相关的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供冷、供热系统为2个采冷期、采暖期。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装饰装修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国家实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县装饰业管理机构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三十八条县装饰业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依法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四)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采取措施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装饰业管理机构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拒绝或者阻碍县装饰业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违反装饰装修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第四十一条从事装饰装修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处罚。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改变建筑外立面的;

(三)占用公共空间、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

(四)增加阳台或者扩大阳台面积的;

(五)在屋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

第四十二条营业场所进行装饰装修,经县装饰业管理机构确认存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该场所不得开张营业。

工程装修方案 之 九

发包人(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承包人(乙方):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纪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工程的概况:

1、工程名称:宿舍楼。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注明:如工程不能在工期内完成按超期每天扣除工程全额千分之一做为超期补偿金,超过一个月未完成工程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二、承包内容:

1、施工中所需的工具、机器、模具、配套、内外脚手架、外排、模板等。

2、实施内容包括:放线定位、破桩头、挖基回填、装拆模、扎铁、砌墙、内外墙批荡粘贴、地面铺贴、安装瓷盆、接通大便器、,清理施工垃圾等(按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包括供水、供电、乳胶漆、门窗)另外承台、地樑、楼面搅拌费用由乙方出。(注明:甲方要支付三千元倒水泥的费用其于有关费用都由乙方出)

3、外墙沾贴:前面贴 后面贴 左面贴 右面贴 ,楼地面贴地板砖房内贴地砖及墙身贴 米高瓷砖,卫生间瓷砖贴 米高,大厅、楼梯、走廊、都贴 米高瓷砖。

三、施工质量:必须达到镇规范建设标准验收,各阶段完工后到下一阶段开工前乙方必须进行保证质量检查。在整个工程中施工单位人员一定要在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每一个部位一定要熟练工人施工不得乱叫工人进场,如生手工人进场搞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安全责任:安全施工,乙方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六、付款方式:房屋倒完基础和地面支付 元,第二层支付 元以后每一层完工支付 元,砌砖每层支付 元,贴好外墙支付 元,贴好每一层地面与墙身瓷砖支付元,工程完工后余五千元保修金到三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其余工款装修完工后一次付清。

七、在施工期间必须按图设计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作个别位置改动,更改大甲方应补给乙方人工费,但不能收取甲方附加费。图纸如要改动个别位置,乙方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如不按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搞错要返工的,返工的人工与材料费都由乙方负责。但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返工,返工的人工与材料费都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进入工地开工前,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手续。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办事,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承包价的15%做为违约金。

以上事项经甲乙双方确定签名立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工程装修方案 之 十

本合同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负责为期_______年的保修(凭签发的工程保修单为准),保修范围:乙方所装修项目应有的质量保证。属甲方人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及甲方自行装修项目或自购材料装修项目,导致质量问题的则不在保修范畴之内。

工程装修方案 之 十一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

工程装修方案 之 十二

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乙方须将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要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须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如厂房、宿舍)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可动产(如机械、车辆、通风设备)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收到履约金之日起____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工程装修方案 之 十三

节约自身维修成本等综合考虑,目前各集装箱码头普遍将重要性(或耗资)尚未

达到招标工程级别的维修项目委托给外部专业维修企业实施。对于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对进度、质量或性价比等的监控,各集装箱码头都有适合自身特点的特色举

措。为实现对维修项目全盘有效监控及精细化管理,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海港)技术管理部门将节点控制法应用于委外维修项目中

,收效显著。本文以南沙海港为例,介绍集装箱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项目的节点划

分及监控。

1 节点控制法的介绍

节点指某个过程中的一点,这一点通常对整个过程有着重要意义,直接关乎或影

响过程的最终结果,例如起点、阶段点、改变点、终点等。节点控制法通过在某

些重要且必需的节点上实施监控,达到对整个过程实施有效监控的目的。

集装箱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项目是一个动态过程。受项目时间紧迫、局部施工在码

头外的专用厂房进行、材料由维修企业自行采购、码头人力资源有限等因素限制

,码头无法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监控;因此,需要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进

行有效监控,将影响项目结果的不利因素控制或消除在本阶段之内,从而以点促

面实现对项目的全盘监控。在该理念指导下,集装箱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项目的节

点控制法通过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科学地划分节点,在主抓节点的同时以附加

协议的方式约束其他过程。

2 节点控制法的运用

2.1 节点划分

在对集装箱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项目进行节点划分时,应主要考虑节点对项目进度

、质量及性价比的影响度;此外,鉴于委外维修项目繁多且内容不统一,节点划

分后的通用性也是节点划分过程中的重点考虑因素。根据对大量委外项目的节点

划分经验,南沙海港对集装箱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项目进行监控节点划分(见图1)

图1 集装箱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项目监控节点划分

2.2 节点监控

2.2.1 确定协议条款(询报价单)

集装箱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项目协议一般以询报价单形式体现,对项目工艺方案、

工期、价格、材料(备件)供货商、保修期、维修效果等核心内容作简单约定,

供码头及其选定的维修企业共同认定,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2.1.1 确定工艺方案

作为委外维修项目的起始节点,确定工艺方案时须着重把握唯一性和合理性。最

终确定的工艺方案常作为询报价单中的一部分知会多家专业维修企业,因此,工

艺方案必须是唯一的,以便公平比对不同维修企业之间的报价、工期等。此外,

集装箱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项目内容繁多,拟定合理的维修工艺方案绝非易事,即

使针对内容相同的维修项目,码头也会基于价格、工期、维修效果等不同的侧重

点而选定不同的工艺方案。工艺方案拟定人的经验、知识及其对项目的理解会影

响工艺方案的合理性,因此,经验不足的拟定人应向经验丰富的拟定人请教,或

预约拟询价企业的维修负责人现场查看维修内容,并向其咨询意见后形成工艺方

案。工艺方案中还应包括对施工所需特种工属具或设备、施工材料、备品备件、

交通运输人员及工具等的具体要求,以便维修企业核算评估后给出准确报价。总

之,维修项目工艺方案的拟定须以满足码头生产为前提,在合理把握侧重点的同

时全面兼顾其他因素。

2.2.1.2 确定工期

项目协议(询报价单)拟定者应与码头操作部门充分沟通,确定维修设备最长允

许停时,并在询报价单中予以注明;同时,要求拟询价企业在报价过程中结合维

修设备最长允许停时,以尽快恢复设备出勤和确保维修质量为原则,评估并填报

维修工期。

2.2.1.3 确定保修期

询报价单拟定人应根据项目特性及自身经验,提前评估保修期的合理时限:保修

期过长会导致维修企业报价过高;保修期过短则会使码头面临承担遗留问题的风

险。此外,在询报价单中注明保修期要求后,不允许报价人随意缩短保修期。

2.2.1.4 甄选拟询价企业

集装箱起重设备是特种机械设备,码头在甄选其维修项目委外企业时须着重把握

以下方面:(1)拟询价企业必须拥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起重机

械安全监察规定》中规定的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拟询价企业

必须拥有技术过硬的施工队伍,严禁项目非法转包;(3)拟询价企业拥有丰富的

港机设备维修经验,并至少在码头所在地域业界享有良好声誉;(4)拟询价企业

的技术强项与项目内容相符,并拥有严密的施工组织架构。依照以上原则,码头

应至少甄选3家专业维修企业作为拟询价企业。

2.2.2 确定委外维修企业

项目协议(询报价单)定向发给甄选出的多家企业并限时密封回收后,即表明各

报价企业明了工艺方案,接受码头对材料、备品备件、工属具、保修期等的要求

。至此,维修项目便进入确定委外维修企业阶段。

2.2.2.1 对比报价和工期

南沙海港项目管理小组收回项目协议(询报价单)之后,将其提交给码头的采购

委员会,由委员共同拆封并签署协议。在工艺方案和保修期相同以及对材料、备

品备件、工属具、运输工具等要求明确的情况下,各报价企业之间的差异主要体

现在报价和工期上。南沙海港项目管理小组通过列表方式汇总比对各企业的报价

及工期等,并将比对结果呈递技术管理部门,以便选定最终的委外维修企业。

2.2.2.2 对比技术优势

南沙海港对各报价企业技术优势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准确了解和掌

握报价企业的综合实力;(2)了解报价企业在内容相似维修项目服务中的口碑;

(3)报价企业在码头完成内容相似维修项目的经验总结。南沙海港项目管理小组

将以上信息与各报价企业的报价、工期等信息填入同一列表,并呈递技术管理部

门。

技术管理部门统筹考虑各报价企业的综合信息及待修设备对码头生产的影响度后

,择优选定维修企业,并将结果反馈给项目管理小组。依据反馈结果,项目管理

小组及时填报《维修项目审批单》,加盖技术部门公章后,提交码头采购委员会

审批(采购委员会由码头技术、财务等部门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并依据项目重

要性设级分权审批)。项目获批后,通知选定的维修企业准备进入施工阶段。

2.2.3 实施项目

2.2.3.1 备件和材料监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南沙海港项目管理小组重点监控由维修企业负责供应备件和

材料的质量,以确保其为正品备件和材料。此节点可通过检查实物、查核来源、

查看订供货单和报关单等多种手段实施有效监控。

2.2.3.2 施工人员资质监控

施工人员的能力和经验水平往往决定着项目质量以及项目能否按期完成,因此,

南沙海港项目管理小组亦将施工人员资质设为监控节点。对于维修企业派驻码头

的新进施工人员,项目管理小组要求其在施工前提供相关资格及维修业绩等证明

材料,并备案留档,以确保每个参与项目的维修人员均持证上岗。

2.2.3.3 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监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项目管理小组的设备专线技术员对码头内的维修施工实施

全程跟踪监控,对码头外的加工等实施电话监控和必要的现场监控,并视施工进

度、质量和安全等情况及时给予修正或设法提供协助等。

2.2.4 验收结果

2.2.4.1 运行测试

项目施工完毕之后,南沙海港专线技术员、项目管理组长、设备操作司机等会同

维修企业负责人共同进行设备运行测试,使设备各机构(尤其是维修项目所属机

构)反复模拟正常作业的各种动作,直至确认无异。如果模拟运行出现异常,则

在进行针对性分析之后视情返工,直至维修效果完全达到验收标准。

2.2.4.2 质量跟踪

维修项目(包括运行测试)完工后,设备随即投入码头生产,接下来便进入维修

质量跟踪阶段。码头专线技术员不定期登机跟踪维修效果直至保修期满之后,南

沙海港才结算维修项目费用。如果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运行异常,专线技术员将

问题反馈给维修企业, 在确定原因之后视情返工,直至维修效果完全达到标准。

2.3 节点监控记录制度

为确保委外维修项目监控的连续性,并便于收集项目信息,南沙海港项目管理小

组在整个项目监控过程中实行集装箱起重设备委外维修项目节点监控记录制度,

节点监控人员(主要指专线技术员)须及时填报各阶段控制节点的信息。通过实

施节点控制法和节点监控记录制度,南沙海港实现对委外维修项目的有效监控,

工程装修方案 之 十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1)____室,计__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厅,计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厨房,计__________平方米;

(4)卫生间,计___________平方米;

(5)阳台,计_____________平方米;

(6)过道,计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_____________平方米;总计:____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清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工程。

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_____________%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_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______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______%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乙方(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工程装修方案 之 十五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者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者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工程装修方案 之 十六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XX)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后二到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委托代理人:

电话:地址:

邮编: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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