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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许可证合同|涉外许可证合同(锦集十八篇)

发布时间:2021-08-31

涉外许可证合同(锦集十八篇)。

一)涉外许可证合同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和变更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延期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本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以及石油天然气独立生产系统和作业单位还应当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在提出延期申请之前6个月内经考评合格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可以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标准化等级的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非煤矿矿山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决定准予延期的,应当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不准予延期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非煤矿矿山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期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

(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二级以上的;

(三)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

(四)未发生死亡事故的。

三、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变更单位名称的;

(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三)变更单位地址的;

(四)变更经济类型的;

(五)变更许可范围的。

四、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变更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及变更说明材料。

变更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对已经受理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查无误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延期申请书和变更申请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格式。

六、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和编号。

二)涉外许可证合同

鉴于双方合作的愿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供方同意给予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专利的权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该专利已是乙方在工业上使用的对象,已制造过_________产品。

一、合同范围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__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详见附件___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_____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二、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三、技术资料的支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_机场。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后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1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3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合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30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失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60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已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英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收货人(_________)、目的地(中国_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四、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符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五、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4份。每方各执2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六、保证和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

(3)拖延八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六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七、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国与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八、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院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__国则由___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规则或裁决书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60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6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4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2份。

受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三)涉外许可证合同

检疫许可证申报流程

一、许可条件

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

过境动物和过境转基因动植物源性食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单位或者其代理人。

申请进境肉类方面检疫许可证的申请单位应当是遵章守纪、诚信经营、具备一定经营进境肉类业务实绩且无任何不良记录的,并已经直属局资格认定并报质检总局审定后上网公布的合法对外贸易经营者。

二、实施机关

委托受理初审机构:广东检验检疫局(具体部门:食品监管处)

终审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具体部门: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三、审查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四、收费

审批不收费。

五、提交材料目录

1、企业每次申请必须在互联网上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并于网上以电子方式提交给广东局。其中,持信城通电子密钥的企业可进入信城通网站“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栏目进行填写;持有九城公司 单证 帐户的企业,可进入九城 单证 “申报业务”-“进境动植物许可证”模块进行填写。申请单位提交电子申请表后7日之内,将随附材料送达广东局。

电子密钥可到广州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电话:020-38497007。

九城 单证 帐号可到广州九城公司购买,电话:020-38290978-176。

购买的电子密钥或九城单证帐号必须经过广东局注册开通后方可使用.2、每个企业每一次申请须填写广东局提供的《食品监管处进境动植物产品电子审批呈批表》,该表可到广东局网“食品监管”栏目下载填写打印以纸质方式提交给广东局。

3、申请进口肉类产品的企业每一次申请须提供该单位与检验检疫机构所指定的注册存放冷库和加工单位签订的存储协议或加工合同,进境口岸分支局需加注该企业进口(过境)情况实质审查意见。

4、申请植物源性食品或动物源性食品(肉类除外)的企业每一次申请须提供由口岸分支局签章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初审考核报告表》。

5、重要与敏感动植物源性食品再次申请时须提供《重要与敏感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情况报告表》.6、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同一申请单位第二次申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附上一次《检疫许可证》(含核销表)。

7、根据国外疫情等特殊情况,总局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六、许可程序

第一步 企业备案(首次申请)

申请进口肉类产品检疫许可证的申请企业首先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办企业备案表(进口肉类)》,提供企业的基本资料以及近三年进口冻品的基本情况,并送到现主要进境口岸的分支局加注意见。申请企业将整套认定材料(需提供原件对照核实)提交广东局,由广东局审核通过后报质检总局审定后上网公布。

申请其它动植物产品(除肉类外)的企业直接到广东局进行企业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报检 单位登记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广东局审核通过后登记备案。

第二步 网上申请所需硬件的注册开通(首次申请)

企业填写《申请用户电子注册表》后将电子密钥或九城帐号交到广东局进行注册开通,开通之后才可以进行上网申请许可证的操作。《申请用户电子注册表》可于受理窗口领取.第三步 上网申请

使用电子密钥或九城单证帐号上网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于网上发送至广东局。

第四步 提交随附单证

按提交材料目录将所需材料提交到广东局.第五步 广东局受理,审核通过并提交总局终审

第六步 领取许可证

企业可使用电子密钥或九城单证帐号从网上查到许可证受理情况,当受理状态显示为已出证,则可到广东局领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七、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第25号令);

5、《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第26号令);

6、《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2004年第49号公告);

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2004年第80号公告)。

四)涉外许可证合同

桂林市房产管理局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程序

(本程序从2011年2月1日起实行)

一、由申报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商品房预(销)售申请表》一式二份,商品房预(销)售登记总表(一房一价新表)一份。

二、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和工程形象进度要求:①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②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项目首次申报预售最低规模不低于2万平米,二次以后申报不得低于1.5万平米,项目现场工程形象进度应达到工程建设的25%以上;③多栋商品房共用同一施工许可证,该证内商品房申报预售许可,在满足以上两点条件的下,最多可分两次办理预售许可证。

三、办证需提交的材料(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和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商品房计划文,计划表;

3、规划定点文(含定点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在建工程抵押必须持抵押权人开具同意销售证明(原件));

4、土地批文(含红线图)和土地使用证(含宗地图)(土地抵押必须持抵押权人开具同意销售证明(原件));

5、预测报告(原件);

6、单位上月底银行存款余额对帐单或银行开具资信证明;

7、银行监管协议(监管帐户签订后不得更改),第二次以上申报预售的项目,其监管银行应开具对该项目原预售款监管情况的说明材料(原件);

8、施工合同;

9、项目分层平面建施图,项目总平图(挂图,已办理过预售的用原挂图);

10、预(销)售方案(方案须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明确上市销售进度、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内容。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参照《商品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

11、物业管理合同及物业管理方案(包括道路、绿化、公用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计划、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时间,物业管理用房位置、面积等);

12、建筑节能审查表;

13、合作开发项目还须提交委托书、项目合作协议;

14、公示栏照片。

四、经初步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受理,预约现场勘察时间。

五、经项目审查,项目现场工程进度应达到工程建设的25%以上,正式受理七个工作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六、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应一次将全部房源公开对外销售,按要求在售楼部设立公示栏,并设立售楼现场签约区。

五)涉外许可证合同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及材料是什么?

【食品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食品相关法律及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相关要求,经营食品或者餐饮的企业,自2016年起,需统一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北京市各区县的食药监局接收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因此,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标准各不相同。您的具体经营食品品种、餐厅经营品种、现场装修面积及格局不同都会影响审批程序的快慢。我们提供北京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的材料准备、现场核查、现场图纸绘制及改造建议,快速取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对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物流配送;无店铺食品经营者;各类型餐厅;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1,申请书,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健康证、学历证明。3,经营设施及设备清单,4,库房的位置图、平面图、6,经营管理制度、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1,领取营业执照。2,网上提交申请。3,提交纸质材料,4取得受理通知书,5现场核查,6.取得证照。

我公司专业代理代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十余年,安全放心可靠快捷!

六)涉外许可证合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家您好:

根据《安全生产整改通知》的意见,现对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表填写不规范问题及以下几个问题做出深刻整改.由于我厂个别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表格的填写不注重规范,经检查组指导意见制定出了规范范本,按要求规范填写.

2、为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全厂职工经过集体体检,建立了在岗职工档案.

3、经局安全组指导目前工厂正常使用的各个规格电焊机按要求以全部安装了电极保护罩,确保操作安全.

4、加工车间、装配车间及仓库、按指定位置配备了消防器材。5、工厂为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知识,分组进行了安全教育,模拟演练急救措施,为做到人人讲安全,车间制定了安全制度,墙体醒目位置安装了警示标识和告知标识。

此次整改工作,企业负责人事先召开了部门负责人会议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在此感谢专家组给出的改进意见。

七)涉外许可证合同

第一条 为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等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排污许可,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证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排污行为并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

本规定所称排污单位特指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第四条 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

(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环境保护部按行业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第五条 环境保护部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的不同,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对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的不同类型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差异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简化管理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具体要求。

第六条 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排污单位申请并领取一个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排污许可制度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相关政策、标准、规范,指导地方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简化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余的排污许可证原则上由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

第八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实现数据的逐步接入。环境保护部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上,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国的排污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排污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的执行、监管执法、社会监督等信息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

第九条 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和副本构成,正本载明基本信息,副本载明基本信息、许可事项、管理要求等信息。

第十条 下列许可事项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

(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

(二)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

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许可事项可只包括(一)以及(二)中的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

核发机关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

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内容进行许可时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作为重要依据。

排污单位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并为此享受国家或地方优惠政策的,应当将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在副本中载明。

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有特别要求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

第十一条 下列环境管理要求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

(一)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二)自行监测方案、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要求。

(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信息公开要求。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可作适当简化。

第十二条 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应载明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以及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信息。

排污许可证副本还应载明主要生产装置、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信息。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可作适当简化。

各地可根据管理需求在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其他信息。

第十三条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环境保护部确定的期限等要求,确定本行政区域具体的申请时限、核发机关、申请程序等相关事项,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发机关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部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依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提交排污许可申请,申报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等,测算并申报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应当将主要申请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的许可事项、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其他规定途径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日。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三)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上述材料可适当简化。

第十八条 核发机关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依本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

(二)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有核发权限的机关。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改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改正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改正。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排污单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核发机关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位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或不予受理告知单。

第十九条 核发机关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材料和承诺,对满足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可开展现场核查。

(一)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二)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三)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四)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

(五)申请表中填写的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上报频次、信息公开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六)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如果是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获得总量指标的,还应审核被替代削减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变更情况。

(七)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核发机关根据审核结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排污单位。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核发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须向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提交审核结果材料并申请获取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码。

核发机关应自作出许可决定起十日内,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核发机关应当出具不予许可书面决定书,书面告知排污单位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第二十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下列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一)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二十日内。

(二)第十条中许可事项发生变更之日前二十日内。

(三)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改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后,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二十日内。

(四)国家或地方实施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核发机关应主动通知排污单位进行变更,排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申请变更。

(五)政府相关文件或与其他企业达成协议,进行区域替代实现减量排放的,应在文件或协议规定时限内提出变更申请。

(六)需要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二)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三)与变更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排污单位应当书面承诺对变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以及严格执行变更后排污许可证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核发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变更的,在副本中载明变更内容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发生第二十条第一项变更的,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变更决定,并换发排污许可证正本。发生其他变更的,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变更许可决定。

第二十三条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二)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

(三)与延续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五条 核发机关应当对延续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延续的,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延续许可决定,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同时收回原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可以撤销排污许可决定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一)超越法定职权核发排污许可证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

(三)核发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六)依法可以撤销排污许可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不再排放污染物的。

(三)法律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日内补发排污许可证, 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第二十九条 排污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按本规定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三十条 禁止涂改、伪造排污许可证。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

第三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排污许可不得收取费用。

第三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遵守下列要求:

(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等符合排污许可证的规定,不得私设暗管或以其他方式逃避监管。

(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遵守法律规定的最新环境保护要求等。

(三)按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和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

(四)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

(五)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按证排放情况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监管执法,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审核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和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

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以及环保诚信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排污单位,可减少检查频次。

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的,应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单位的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具有核发权限的下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撤销许可,并责令改正;对于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发放排污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撤销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并责令整改,对直接负责核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开信息,畅通与公众沟通的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同时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六条 除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之外,排污单位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和执法信息。

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当公布排污许可的管理服务指南和相关配套文件。管理服务指南应当列明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的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审核要求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 在本规定实施前依据地方性法规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仍然有效。原核发机关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数据,获取排污许可证编码。

对于其他仍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81号)和本规定,向具有核发权限的机关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八)涉外许可证合同

一、合同名称

1._________专有技术转让合同

2._________专利许可证合同

3.许可证合同

二、签约时间与地点

1.本许可证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签订。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于中国_________市。

三、合同当事人及法定地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受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供方)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2.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和_________厂(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许可证合同。

四、鉴于条款

1.鉴于供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_________产品的专有技术,供方是该项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愿将该技术转让给受方。

2.鉴于双方合作的愿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给予甲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_________专利的权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该专利已是乙方在工业上使用的对象,已制造过_________产品。

五、合同所涉及的关键名词的定义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语的定义是:

专用技术(knowhow)系指为制造_________产品所需的,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识、经验和技能,包括技术资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种经验和技能。

技术资料系指上述专有技术的全部文字资料(或扼要指明资料的范围)。

合同产品系指受方根据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转让的专有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净销售价系指销售合同产品的发票金额扣除产品税、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货、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价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_________年为止的期限。

六、合同范围与内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在该地区受方享有利用该技术独占性制造产品和销售产品的权利(或这是一项非独占的许可证)。

2.供方负责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术的研究报告、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试验、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一切技术数据、资料(详见附件_________)和经验,以便受方能实施制造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详见附件_________)。

3.供方负责自费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进行技术指导和参加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详见附件_________)。

4.供方负责接受受方有关人员自费赴供方进行培训,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合同规定的上述技术(详见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受方在合同产品上有权使用属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标(或牌号)。

6.供方有责任(或同意)以最优惠的价格向受方提供为制造合同产品所必需的设备、测试仪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责任帮助受方为实施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配套件,从第三方取得有关技术许可证,或者与第三方进行合作生产)。

七、价格或许可证使用费

1.根据本合同规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等,受方应向供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元,其中:技术使用费_________元;资料费_________元;技术服务费_________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格。

2.受方有义务对根据许可证转让的技术支付下列费用:

(1)入门费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费,其提成率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3%。

八、技术资料的支付

1.供方应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向受方提供技术资料。

2.供方用空运把技术资料送达中国_________机常该机场在收到技术资料后而在空运提单上加盖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受方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_________份寄送供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_________小时(或_________小时)内,供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受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_________份航空邮寄给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不符合合同附件×的规定,包括在空运中丢失或损坏,应在_________天内通知供方,说明所缺或损失的资料,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_________天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术资料后_________天内没有提出资料不足或损坏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受方对技术资料已验收。

5.技术资料使用文字为_________文(或其他文字),计量单位为米制,技术资料所适用的标准为_________工业标准。

6.技术资料的包装要适应长途运输与搬运、防雨、防潮。每箱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合同号(许可证合同编号)、收货人(中国_________公司)、目的地(中国_________市机场)、毛重(_________公斤)、箱号(或件号)以及运输标志等。

九、交换改进技术及对技术资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应免费提供给受方。受方改进和发展的技术也应按对等原则提供给供方,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受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符合于受方生产条件的,供方有责任协助受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十、性能考核和验收

1.在合同产品首批生产后,由双方根据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共同进行产品性能考核。

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即通过验收,双方签署合同产品性能考核合格证明书一式__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__份。

3.如经考核,合同产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责任在供方,供方应自负费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进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应继续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三次试验。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责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协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进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试验。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时,则由双方协商如何再执行合同的问题。供方协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术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受方负担。

十一、保证和索赔

1.供方保证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规定提供给受方的技术资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资料,并保证向受方及时提供任何发展和改进的技术资料。

2.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正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与供方生产使用的技术资料完全一样。

3.供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技术资料,如果未按时交付资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罚款:

(1)拖延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_________%;

(2)拖延_________至_________周,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_________%;

(3)拖延_________周以上,为本合同总价格(或技术使用费)的_________%;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罚款并不解除供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5.如果供方迟交技术资料超过_________个月,受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供方应将受方已支付的金额,并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还给受方。

6.如果合同产品考核验收三次仍不合格时,受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受方还有权收回已付给供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如果产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时,受方减少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7.供方保证合同转让的一切权利,包括制造、使用、销售以及其他有关技术的合法性,并保证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责任。

十二、税收

1.凡因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款,在受方国内的由受方负担。在受方以外的则均由供方负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许可证使用费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或按_________国与_________国的税收协定)纳税。

十三、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根据该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诉方的国家进行。如在中国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如在_________国则由_________仲裁协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规则或裁决书另有规定外,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过程中,除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合同不能执行时,可延迟履行本合同,延迟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期限。

2.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续_________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本合同的问题。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签字。签字后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争取在_________天内获得批准,以最后批准的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如签字后_________个月仍得不到批准,双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2.本合同从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合同自动失效。如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内,经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长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债务人对债权人未了债务应继续予以支付。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两种文字写成,正本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式_________份。

受方(盖章):中国_________公司供方(盖章):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九)涉外许可证合同

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填写。

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申请书中“企业”,是指生产单位(或者申请单位)隶属的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单位”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企业所属子公司、中央管理的企业所属分公司;“生产单位”是指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

四、本申请书表格的填写方法:

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

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外,还要分别填写“企业”和“企业意见”栏;

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生产单位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则填写全部栏目。

五、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批准成立的日期。

六、本申请书表格中企业的“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单位的“名称”栏,填写全称;企业的“地址”栏,填写工商登记地址;单位的“地址”栏,填写所在地详细地址。

七、本申请书表格中企业的'“经济类型”栏,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即可。

八、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生产范围”栏的“产品名称”,应填写该产品或者其主要成份符合《化学命名原则》(1980)的中文化学名;“生产能力”,应填写该产品的年设计生产量,计量单位为吨;“工艺系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

九、本申请书表格中“备注”栏的“生产原料”,应填写生产该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料名称;“验收文号”,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投产前验收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编号;“投产日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正式投产的日期。

十、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生产范围”和“备注”栏,不能满足需要时,申请单位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企   业 名称   主要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经济类型   从业人员 人 数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  
申请 单位 名称   主要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成立日期  
经济类型   从业人员 人 数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  
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上年销售收入(万元)  
生产 单位 名称   主要负责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成立日期  
经济类型   从业人员 人 数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  
上年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上年销售收入(万元)  
企业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生产单位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项 目 序 号 申请许可范围 备 注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 工艺系统 生产原料 验收文号 投产日期
                 
                 
                 
                 
               
               

十)涉外许可证合同

经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院应急灯进行逐个检查后,发现全院有三处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对此我院后勤部立即对毁坏的应急灯进行更换,确定应急灯全部正常使用。

我院现用的灭火器多数是在20xx年重新配备的,也有部分灭火器时间长已过期,已安排主管副院长负责更换,将过期的以及干粉不足的灭火器更换下来,重新安装新的灭火器。并组织职工培训消防安全知识,进行灭火演练,确保职工熟练掌握火灾现场逃生知识以及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三、被褥存放室没有安装灭火器,无排风扇

在本次检查中发现被褥存放室没有配备灭火器和排风扇,对此我院高度重视,要求主管后勤的副院长在内、外、妇科住院部以及医院存放材料的仓库室立即着人安装灭火器、排风扇,并进行线路检修,确保医院存放的易燃物品室不留安全隐患。

对于上级部门检查我院配电箱打火现象,我院立即请电工前来检修,查出是由于线路老化的原因造成,更新线路后隐患排除。我院要求电工对全院线路一并检修,共发现线路老化两处,均已更换,另外医院规定,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医院同意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防发生危险。

医院氧气瓶主要集中在病房区,由内、外、妇科护理人员负责管理,经检查发现内科氧气瓶部分停放在楼道,没有及时安放在急诊室,对此问题我院对内科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内科将氧气瓶认真管理,标明“空”、“满”,并及时放在急诊室以备使用。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关乎全院医护人员和病人的生命安全,我院对此也非常重视,定期检修线路,排查院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于上级领导部门发现我院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我院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今后我院一定继续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确保院内安全生产不留隐患。

十一)涉外许可证合同

专利许可证合同范本一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在×××签订。

一方为:中国,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受方)。

另一方为:×国,××市,×××××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前言

1.供方是××号中国专利的惟一专利权人。供方于××××年×月×日将××号专利项下的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号是××,中国专利局于××××年×月×日批准××号专利权。

2.供方有权和同意给予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

3.受方同意得到供方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

4.双方通过协商订立条款如下:

第1款 许可证的类型

1.本许可证系一项独占许可证。

2.供方不得在第3款所列的合同地区内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受方有权授予分许可证。

4.本独占许可证未经供方允许不得转让。

第2款 技术使用范围

1.供方确定××号专利的保护范围是……

2.供方已在合同地区以外的地区使用××号专利技术,供方根据使用结果确定达到以下技术水平……(或者:供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没有使用过××号专利技术,供方确定××号专利技术在签订合同时达到下列技术使用水平……)

3.××号专利的全部技术使用范围为本合同许可证的技术使用范围。

第3款 合同地区

1.本独占许可证授予以下地区:……

2.受方不得在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受方可以向下列国家出口本许可证产品:……

第4款 技术援助

1.供方有义务向受方提供实施××号专利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供方负责接受、安排受方技术人员赴供方企业培训。供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受方培训的要求,使受方人员能掌握××号专利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2。

3.供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赴受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5款 专利技术的改进

1.供方有义务向受方通报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内有关专利技术的改进成果并提供给受方使用。使用费不得因此而提高。

2.受方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不需要得到供方的批准,但必须通知供方。供方在支付适当费用后有权使用受方的改进成果。

3.受方的改进成果如果有专利性,受方有权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批准后归受方所有。

第6款 供方的担保

1.供方担保第2款中列明的所有内容。供方和受方共同在受方工厂对××号专利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并由供方承担考核、验收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4。

2.供方担保其所有的××号专利权是合法的、有效的和没有缺陷的。

第7款 维护和保护专利权

1.供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2.供方有意放弃专利权时,必须及时通告受方。受方有权免费取得供方所放弃的专利权。

3.供方和受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他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起诉,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摊:

供方 ××%,受方 ××%。

第8款 实施义务

1.受方承担实施专利的义务。

2.受方不承担不制造和销售竞争产品的义务。

第9款 支付和支付条件

1.受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为:

入门费: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提成费:按双方商定的提成方式、提成率、提成基价、提成年限等规定写清楚。

2.本合同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电汇(t/t)或信汇(m/t)支付,受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银行支付。供方付给受方的款项应通过××××银行和北京中国银行支付。

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受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供方负担。

3.本合同总价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受方支付给供方:

3.1 入门费的××%,计____美元,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经审核无误支付给供方:

a.供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美元以受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

b.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受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供方提交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___美元以供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

3.2 入门费的××%,计____美元,在供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技术资料后,不晚于受方收到供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受方支付给供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技术资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运单及供方说明技术资料已经全部交付完毕的信件一式二份。

3.3 入门费的××%,计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2完成培训工作后,受方收到下述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由受方支付给供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4.受方在产品考核达到第2款所规定的技术水平后,开始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支付条件如下:

4.1 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受方将上一日历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通知供方(注:也可规定一年二次,或其他办法)。

4.2 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由受方支付给供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5.供方需向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受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10款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受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此税费由受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供方。

第11款 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12款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13款 违约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非属不可抗力的原因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另一方可以用书面方式要求违章方赔偿损失或提前终止合同。如果要求赔偿损失,通知发出90天内违章方未予赔偿,另一方有权提请仲裁。

第14款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____签字。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终止后,受方有权继续销售在合同终止前制造的合同产品。

4.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5.本合同用英文和中文两种文字写成,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英文本和中文本各一式2份(日本国以日文和中文两种文字)。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或中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第15款 法定地址

供方:××公司 受方:××公司

地址: 地址:

电传: 电传:

专利许可证合同范本二

被许可方: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___

许可方是_________号中国专利的惟一专利权人。许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_________号专利项下的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申请号是_________,中国专利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准_________号专利权。许可方有权和同意给予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被许可方同意得到许可方上述专利实施许可证。双方通过协商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 许可证的类型

1.本许可证系一项独占许可证。

2.许可方不得在第三条所列的合同地区内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被许可方有权授予分许可证。

4.本独占许可证未经许可方允许不得转让。

第二条 技术使用范围

1.许可方确定_________号专利的保护范围是_________。

2.许可方已在合同地区以外的地区使用_________号专利技术,许可方根据使用结果确定达到以下技术水平。

3._________号专利的全部技术使用范围为本合同许可证的技术使用范围。

第三条 合同地区

1.本独占许可证授予以下地区:_________。

2.被许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制造、使用和销售本许可证产品。

3.被许可方可以向下列国家出口本许可证产品:_________。

第四条 技术援助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实施_________号专利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

2.许可方负责接受、安排被许可方技术人员赴许可方企业培训。许可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被许可方培训的要求,使被许可方人员能掌握_________号专利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许可方负责派遣技术人员赴被许可方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五条 专利技术的改进

1.许可方有义务向被许可方通报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内有关专利技术的改进成果并提供给被许可方使用。使用费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许可方对专利技术进行改进不需要得到许可方的批准,但必须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在支付适当费用后有权使用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

3.被许可方的改进成果如果有专利性,被许可方有权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批准后归被许可方所有。

第六条 许可方的保证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许可方如果不如实向被许可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被许可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许可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七条 维护和保护专利权

1.许可方有义务负责维护专利权并支付年费。

2.许可方有意放弃专利权时,必须及时通告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有权免费取得许可方所放弃的专利权。

3.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有权向侵犯专利权的第三者起诉。一方起诉时另一方应予以支持。决定起诉的一方承担起诉费用,胜诉时收入的款项也归他所有。如果合同双方商定共同起诉,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摊:许可方_________%,被许可方_________%。

第八条 实施义务

1.被许可方承担实施专利的义务。

2.被许可方不承担不制造和销售竞争产品的义务。

第九条 支付方式

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证使用费、数额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先向许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按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_%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条 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被许可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2.许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必须按中国税法纳税。此税费由被许可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许可方。

第十一条 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许可方未交专利年费而导致专利权失效,应向许可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2.许可方逾期两个月未交付技术资料和提供技术指导,被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许可方应当返还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3.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又就同一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4.许可方在已经许可被许可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自己又实施本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实施行为,向被许可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被许可方的违约责任

1.被许可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技术使用费的,许可方有权解除合同。被许可方应当补交使用费,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2.被许可方实施专利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未经许可方许可擅自与他人订立再转让许可合同,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许可方:

1.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许可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许可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许可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被许可方:

1.被许可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许可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被许可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被许可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被许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被许可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十二)涉外许可证合同

一、进口具体流程:

1、应了解拟进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具体可参考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中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

2、如果拟进口的水果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应判断该水果品种是否允许从某口岸入境,目前口岸可以进口我国允许的所有进口水果品种。如果从其它口岸进口,请咨询当地检验检疫局。

3、进口水果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审批流程

拟从某口岸进口水果的审批工作,初审由宁波局负责,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终审。审批在网上进行,整个工作流程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企业办理网上检疫审批应注意:

1、审批应在合同签定前办理;

2、申请企业应该是收货人和签订合同者;

3、初次办理网上审批者先申请电子密钥或通过九城软件公司购买登录软件,用于审批环节;

4、许可证的有效期为6个月;

5、仅能从批复的进境地点进口。进口水果注意事项

1、水果应来自指定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2、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4、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6、办理输出国/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注意:用集装箱装运的,应在证书上体现集装箱号;证书上的收货人和已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和签订贸易合同者应三者一致;如果双边协议有要求在证书上体现特殊声明的,应声明。

7、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

十三)涉外许可证合同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网吧经营许可证(网吧名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网吧经营许可证的基本情况

甲方提供的网吧经营许可证包含:《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安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套网吧经营许可证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证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协议签署当日,乙方交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协助乙方将所有证件办理过户,乙方在《网络安全许可证》过户后,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证件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证件交付乙方,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套网吧经营许可证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证件交付,上述证件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方负责《文化经营许可证》过户费用;乙方负责其他证件过户费用;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所有证件的过户办理。

第六条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时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正人________________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公正人盖章:年月日

十四)涉外许可证合同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有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五)涉外许可证合同

县食品卫生监督所:

我xx中学系寄宿制中学,为在校寄宿学生提供早晚餐。学校有学生食堂一栋,成立了专门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监督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堂工作人员经过体检,身体健康,办理食品完全符合卫生安全管理。

总之,我石堤中学食堂完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标准,特申请食品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范文

县食品卫生监督所: 孙家桥中学系寄宿制学校,在校寄宿学生 300 多人。学 校对食堂食品卫生管理非常严格,成立了专门的学校食品卫 生管理监督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堂工作人员经过体 检,身体健康,学校开办食堂完全符合卫生安全的标准。已 于 20xx 年 9 月办理了食品卫生许可证,此证有效期限已到, 特申请换证,请办理为谢!

孙家桥中学

20xx 年 9 月 20 日

十六)涉外许可证合同

XX市公安局治安大队:

XX市盛都洗浴中心位于新华区解放东路立交桥北侧,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具备开业条件。

会馆有 个房间,坚决按照治安大队的要求,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加强管理,确保旅客生命、财产的安全;服务台严把登记关,要求对每一位住客进行身份证等有关身份证明登记;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配合治安安全检查。

宾馆制定了《安全保卫制度》、《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疏散预案》等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旅客在我宾馆住的满意,住的安全。

请公安部门给予审批办理为感。

十七)涉外许可证合同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申请书一律用钢笔/签字笔或电脑打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填写附表时如空间不够,可自行附页;

4、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1.提供的自查报告审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情况,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管理规定。

变更事项 获证时 变更后
企业名称 北京XX眼镜经营部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XX眼镜市场
生产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XX眼镜市场(1-02)
法定代表人 XX
企业负责人 XX
经济类型 个人经营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1053102801
组织机构代码 L1389353-3
从业人员总数 6 人
专业技术人员数 2 人 3人
占地面积 38  ㎡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10
年总产值(万元) 38
年销售金额(万元) 38
必备的生产条件(包括设备、工装、检测仪器等) □未变化
注: 1、各项内容若没有变化,只需填写左侧项,右侧项用“/”划杠;

2、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生产条件等变化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发证日期
验配眼镜 验配眼镜 (京)XK16-005-00111 -09-10 -09-12
         
         
         
备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一栏可填写企业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的情况、是否存在委托或被委托加工行为、停产、不再生产等原因
三、□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 □验配眼镜连锁店
序号 所属单位名称 住所 /生产地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 负责人 电话 关系
               
               
               
               
备注:1 关系:集团公司填写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及其他情况;验配眼镜填写直属连锁店、加盟连锁店、联营联销店。

2 应提供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或验配眼镜连锁店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

四、企业获证产品在质量监督抽查、委托检验、自检中的有关情况一览表

序号 检验类别 产品名称 合格与否 不合格原因说明 检验日期
1 省级监督抽查 验配眼镜 合格   -05-13
           
           
           
           
           
           
           
           
           
五、获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表
自查项目 自  查  项  目 自查记录 自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1 企业生产是否正常,有无连续一年以上停产或已转产的情况。 企业生产正常。 情况属实
2 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时的条件,有无不符合(或严重不合格)的情况。 企业的生产条件符合发证时的条件。 情况属实
3 企业在用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 企业在用检验、计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并有标识。 情况属实
4 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变动后,企业是否执行新标准,是否对执行的企业标准进行有效性审查并备案。 执行新标准。 情况属实
5 企业是否变更名称,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生产许可证更名手续。     企业未变更名称。 情况属实
6 企业是否迁址、增设生产场点或者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是否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企业未迁址、生产条件没有发生变化,未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情况属实
7 是否有委托加工情况;

是否办理备案手续。

没有委托加工情况。 情况属实
8 使用的原材料是否属于许可证《目录》管理,是否有证;

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剂,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使用的原材料是属于许可证《目录》管理,是有证;

未使用食品添加剂。

情况属实
9 获证产品是否增加单元、扩增规格,是否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获证产品没有增加单元、扩增规格,未办理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情况属实
10 获证产品是否按规定标明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获证产品已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情况属实
11 获证产品在各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中,是否有不合格的情况(若有,提供后处理材料)。   获证产品在各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合格的情况。 情况属实
12 是否有质量投诉事件,及后处理情况。(若有,提供后处理材料) 没有质量投诉,及后处理情况。 情况属实
13 企业是否有无涂改、转让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企业无涂改、转让生产许可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质量违法行为。 情况属实
14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结论或检验记录数据与实施细则中相关标准要求的是否符合。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结论或检验记录数据与实施细则中相关标准要求的符合 情况属实
15 其他需要检查的项目:

如召回的落实情况、参加产品检验比对的情况、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情况等。

制定召回制度, 关键控制检验符合规定 情况属实
企业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获证企业自查报告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于04月X日至月X日进行了自查。经审查本企业在上一年度内有如下不符合:

六、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序号 文件资料名称 页数
1 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11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
4 生产许可证副本(含插页)原件 1 本
5 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4
     
     
     
     
     
     
     
     
     
材料接收记录
提交人 提交日期 接受人 接受日期 份数/页数
         
         
         
         
             

十八)涉外许可证合同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代码证

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治理结构图

六、厂区平面图

七、工艺流程图

八、设备布局图

九、土地使用权证明

十、设备自有声明

十一、质量管理手册

十二、周边环境图

厂区布局要求:

1、要有必备的洗手更衣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原料库。

2、洗手更衣间要与加工车间和包装车间紧密衔接。

3、车间设置要与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相适应,人流物流分开,各对外出入口要设置防鼠设备。

4、窗户全部加装纱窗,包括各种通风口。

5、原料库要相对封闭,不得敞开式存放。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hetongfanben/138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