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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保险通知|信用证保险通知(锦集13篇)

发布时间:2018-03-31

信用证保险通知(锦集13篇)。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金额条款是信用证的核心内容,其表达方式有:

FOR an amount(a sum)not exceeding total of USD ...总金额不超过....美元

Up to an aggregate amount of USD........总金额不超过..美元

二.汇票条款(Clause on Draft or Bill of Exchange)

信用证常见汇票条款:

Drafits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must be presented for negotiation in Guangzhou ,China on or before 25th june..

凭本证开具的汇票须于6月25日前(包括25日)在广州提叫议付.

Drafits in duplicate at sight bearing the clause “Drawn under ...L/C No ...dated....”

即汇票一式两份,注明“根据.........银行信用证.....号,日期....开具”

Drafits are to be drawn in duplicete ti our order bearing the clause “Drafits under United Malayan Banking Corp.Bhd.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No....dated July 12,”.

汇票一式两份,以我行为抬头,并注明“根据马来亚联合银行7月2日第..........号不可撤销信用证项下开立”.

All drafits drawn under this creddit must contain the clause,“drawn under ...Bank of China ,Singapore credit No,6111dated 15th August,2000”

所有凭本信用证开具的汇票,均须包括本条款:“(本汇票书)凭新加坡中国银行208月15日所开第6111号信用证开具.”

Draft(s) bearing the clause “Drawn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 No...(shown above)of ...Bank”

汇票注明根据“根据......银行跟单信用证......号(如上所示)项下开立”

Draft(s) drawn under this credit to be marked “Drawn under ...Bank L/C No...Dated(issuing date of credit)...”

根据本证开出的汇票须注明“凭......银行....年.....月......日(按开证日期)第......号不可撤消2信用证项下开立”.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 %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开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护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①增强防范意识,克服随大流心理。

②不能贪图小便宜,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

③不能以貌取人、迷信权贵、趋炎附势。

④增强抵制诱惑能力,不贪美色,切忌求助心切,贪图私利。

⑤不可轻信言行多变的人。

⑥交付财物时,应深思熟虑。

⑦在公众场所,对陌生人应保持警惕,不用其饮料和食品;不跟陌生人到偏僻处,不与陌生人倾心交谈。

⑧遭到骗子“暗算”,应立即报警。

⑨对街头乞讨、求助的“可怜人”,要仔细识别,防止上当。

⑩不要在马路上测字、看相、算命等,买药、就医要到正规的医院和药房,不听信迷信和祖传秘方。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1. revocable L/C/irrevocable L/C 可撤销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

nfirmed L/C/unconfirmed L/C 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

3.sight L/C/usance L/C 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

4.transferable L/C(or)assignable L/C(or)transmissible L/C /untransferable L/C 可转让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

5.divisible L/C/undivisible L/C 可分割信用证/不可分割信用证

7.L/C with T/T reimbursement clause 带电汇条款信用证

8.without recourse L/C/with recourse L/C 无追索权信用证/有追索权信用证

9.documentary L/C/clean L/C 跟单信用证/光票信用证

10.deferred payment L/C/anticipatory L/C 延付信用证/预支信用证

11.back to back L/Creciprocal L/C 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12.traveller's L/C(or:circular L/C) 旅行信用证

信用证有关各方名称――Names of Parties Concerned

(7)at the request of Messrs 应(某人)请求

(10)by order of and for account of Messrs 奉(某人)之命并付其帐户

(11)at the request of and for account of Messrs 应(某人)得要求并付其帐户

(12)in accordance with instruction received from accreditors 根据已收到得委托开证人得指示

(4)favouring yourselves 以你本人为受益人

(3)advised through…bank 通过……银行通知

(4)advised by airmail/cable through…bank 通过……银行航空信/电通知

Amount of the L/C 信用证金额 1. amount RMB¥… 金额:人民币

2.up to an aggregate amount of Hongkong Dollars… 累计金额最高为港币……

3.for a sum (or :sums) not exceeding a total of GBP… 总金额不得超过英镑……

4.to the extent of HKD… 总金额为港币……

5.for the amount of USD… 金额为美元……

6.for an amount not exceeding total of JPY… 金额的总数不得超过……日元的限度

The Stipulations for the shipping Documents 1. available against surrender of the following documents bearing our credit number and the full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opener 凭交出下列注名本证号码和开证人的全称及地址的单据付款

2.drafts to be accompanied by the documents marked(×)below 汇票须随附下列注有(×)的单据

3.accompanied against to documents hereinafter 随附下列单据

4.accompanied by following documents 随附下列单据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一、跟单信用证常用条款及短语

(1)special additional risk 特别附加险

(2)failure to delivery 交货不到险

(3)import duty 进口关税险

(4)on deck 仓面险

(5)rejection 拒收险

(6)aflatoxin 黄曲霉素险

(7)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 including Kowloon, or Macao 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8)survey in customs risk 海关检验险

(9)survey at jetty risk 码头检验险

(10)institute war risk 学会战争险

(11)overland transportation risks 陆运险

(12)overland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 陆运综合险

(13)air transportation risk 航空运输险

(14)air transportation all risk 航空运输综合险

(15)air transportation war risk 航空运输战争险

(16)parcel post risk 邮包险

(17)parcel post all risk 邮包综合险

(18)parcel post war risk 邮包战争险

(19)investment insurance(political risks) 投资保险(政治风险)

(20)property insurance 财产保险

(21)erection all risks 安装工程一切险

(22)contractors all risks 建筑工程一切

二.the stipulations for insurance 保险条款

(1)marine insurance policy 海运保险单

(2)specific policy 单独保险单

(3)voyage policy 航程保险单

(4)time policy 期限保险单

(5)floating policy (or open policy) 流动保险单

(6)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7)ocean marine insurance clauses (frozen products) 海洋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

(8)ocean marine cargo war clauses 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

(9)ocean marine insurance clauses (woodoil in bulk) 海洋运输散装桐油保险条款

(10)overland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clauses (train, trucks)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火车、汽车)

(11)overland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clauses (frozen products) 陆上运输冷藏货物保险条款

(12)air transportation cargo insurance clauses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13)air transportation cargo war risk clauses 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

(14)parcel post insurance clauses 邮包保险条款

(15)parcel post war risk insurance clauses 邮包战争保险条款

(16)livestock & poultry insurance clauses (by sea, land or air)活牲畜、家禽的海上、陆上、航空保险条款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二、信用证性质:信用证虽然依据合同开立,但在法律效力上与合同相互独立,只要卖方向银行提交的单据符合申请人申请开证时所要求的单据,银行即应付款,而不审核卖方是否实际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也不审核合同内容。

原因:为了降低银行风险,设想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执,银行无法判断哪方的主张是合法的,所以只审核单据,只要单据符合要求即付款。

1.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同时约定必须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一般是提单、发票、合格证明等。

2.买方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同时填写对方付款时必须提交的单据(按合同约定,一般是提单、发票等)

3.卖方将货物装船,取得由船主签发的提单(买方只有拥有提单才能提取货物,而原则上只有付款才能取得提单)

4.卖方将提单及其它单据交给当地银行,再由当地银行邮递给卖方所在地银行

如果不符,可以拒付(很少这样做),实践中把提单交给买方决定,买方可以要求拒付,但买方如果提货就要付款(其实买方提货后,单证仍不符,银行仍可以拒付,银行要求买方提货就必须付款的真实原因是:按照UCP500的规定,银行付款之前买方原本得不到提单,不能提货,银行既然把提单交给了买方,相应的提货风险也就转移给了买方)

调整信用证的“法律”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UCP500,属于国际惯例,我国未加入该惯例,但是中行率先在其所开立的信用证中标注“依据UCP500开立”,随后所有银行进行效仿,所以实践中我国银行仍受UCP500的约束,发生纠纷,UCP500在我国的仲裁机构及法院均有约束力。由于国际惯例的法律效力不如国内法强,所以部分法院为了地方利益擅自进行违背该惯例的判决,银行的违规操作行为得不到警戒,所以实务中不少银行违规操作,人们对信用证的理解也就众说纷纭。实践中常有这样的案例,卖方交付的单据合格,但货物坏损,按照UCP500的程序,只要单据相符,买方就付款赎单,然后提取货物之后才发现货物损坏。但我国实践中,银行先把提单交给买方,买方提货后发现货物损坏,于是要求银行拒付。这种实践操作方式虽然表面上合理,但严格违反了UCP500的规定,部分地方法院做出有利于买方的'判决,严重损坏了中国银行系统在世界的声益。意大利的银行系统在世界的声益不好,就是国为意大利法律允许法院做出判决,以货物有缺限为由,阻止在单证相符时付款。我国的牛皮出口企业销往意大利的皮革,因此受到严重损失。

附加条款常约定如下内容:如卖方所租船的船籍国必须是某个国家、卖方迟延交付的罚款等。信用证所约定的附加条件,必须使银行能够从单据中辨认出来,否则对其无效。例如,附加条款中约定承运船必须是中国船,银行从提单上可以得知。约定迟延交货的罚款,银行从提单上所记载的日期与信用证所要求的日期的差额上可以得知对方迟延交货。因此,信用证的附加条款不是可以任意约定的,其所约定的内容必须使银行仅从单据上便可得知,从合同上得知的无效。例如对方迟延交货,如果买方修改了信用证要求的交货期限,银行就会认为提单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即使银行手中有合同,银行也不会按合同审查对方是否迟延交货,而是按修改后的信用证所要求的期限来审查提单所记载的交货期是否迟延,是否可以扣除违约金。

1.烟台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订购阀门一批,合同约定迟延交付超过60天的,烟台甲公司有权扣除美国乙公司的违约金。结果美国乙公司迟延交货73天,烟台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银行扣除违约金。

无权,必须在信用中填写附加条款,并且该迟延交货必须能够从单据上体现出来,使银行仅从单据中便可得知,实践中卖方迟延交货,船东签发给他的提单就要相应地迟延若干天,银行将提单的记载与信用证要求的交货期相比较,便可得知迟延的天数,从而扣除违约金。本案中未将违约金作为附加条款,故银行无权扣除。

2.仍是上案,现在假设银行开立信用证时约定了该附加条款,买方迟延交货,单据不符,银行可能拒付并导致买方无法提取货物,于

[1] [2]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可撤消的信用证

отзывной аккреитив

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неотзывной аккреитив

保兑信用证

потвержён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循环信用证

револьве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商业信用证

това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非押汇信用证

това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оплачиваемый ез преъявления отгрузочных окуметов)

押汇信用证

това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оплачиваемый при преъявлении отгрузочных окуметов)

通知信用证

циркулярный аккреитив

信用证金额

сумма аккреитива

信用证条款

усло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为……支付用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в пользу

写有……姓名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на имя

金额为……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на сумме

清偿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внесенным покрытием

附支付担保的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гарантией оплаты

见票即付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оплатой тратт на преъявителя

定期信用证

аккреитив с преъявлением срочной тратты

使用信用证支付

платеж с аккреитива

用信用证清偿

покрытие по аккреитиву

信用证有效期限

срок ейст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信用证有效期满

истечение срока ейст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延长信用证的有效期

пролевать срок ействия аккреитива

取消信用证

аннулиро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修改信用证

вносить поправки в аккреитив

撤回信用证

отзы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开信用证

откры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用信用证支付

платить с аккреитива

核准信用证

потверж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用信用证取款

получать еньги по аккреитиву

补充信用证

пополнять аккреитив

扩大信用证

увеличивать аккреитив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信用证通知行是国际贸易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在信用证交易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它是国际化的金融机构,负责接受、核实和承兑进口商的信用证。本文将详细介绍信用证通知行的定义、职责和流程,并探讨其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信用证通知行。信用证通知行是指一家国际化的金融机构,通常是一家银行,扮演着连接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的桥梁的角色。当进口商向出口商发出开证申请后,通知行作为信用证的接受方,负责核实该信用证符合国际贸易的规则和标准,并在核实无误后发出通知给出口商。



其次,信用证通知行的职责非常重要。首先,通知行要仔细审查信用证的每个条款,包括货物描述、金额、付款条件等,确保它们符合国际贸易的要求。其次,通知行需要核实进口商是否具备足够的支付能力和信誉度,并确定自己是否愿意承兑该信用证。最后,通知行要确保通知函的及时通知,以确保出口商及时了解到信用证的开立情况。



信用证通知行在整个信用证交易流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在出口商收到通知行发来的通知后,他们可以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开始组织生产、包装和发运货物。其次,通知行还可以提供其他附属服务,例如为进口商提供融资,对进口商的信用进行评估等。因此,通知行的存在可以减轻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和压力。



然而,信用证通知行也存在一些挑战和困境。首先,通知行需要保持高度的专业性和敏锐的判断力,以避免因疏忽或错误而导致交易失败或争议的发生。其次,通知行需要与多家国际银行合作,以确保信用证交易的平稳进行。他们还需要与国际贸易法律和规则保持紧密的联系,以便及时解决任何争议或纠纷。



综上所述,信用证通知行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作为国际金融机构,承担着核实和承兑信用证的重要职责。在与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关系中,它起到了桥梁的作用,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同时,信用证通知行也面临一定的挑战和困难,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敏锐的判断能力。因此,对于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说,选择一个可信赖的信用证通知行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为他们的交易提供安全和保障。只有在通知行的协助下,双方才能在国际贸易中实现合作共赢的目标。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摘要】信用证结算方式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外贸企业中最主要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尽管由银行提供信用,但它仍旧内潜着很大的风险,本文总结了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常见风险,希望能对我国外贸公司选择结算方式时有所帮助。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外贸易飞速发展,信用证支付已经逐渐成为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最主要的一种贸易结算方式。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信用证适用领域的跨国性及银行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与基础贸易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银行的付款与买方的收货载信用证交易中是两个毫无瓜葛的环节,因而暴露了信用证特征下的明显局限性。总结起来,我国企业在使用信用证进行结算时,面临如下风险:

所谓进口商所在国带来政治与经济风险,是指东道国的政治、社会和宏观经济生活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和调整,给出口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影响、制约及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国家的贸易政策和措施发生变化时,由于贸易主体对新政策理解滞后而发生的被动对抗行为所导致的风险,各国对外贸政策的变化会对贸易活动带来很大的影响和损失。同时经济危机或经济波动同样会带来风险,如的亚洲金融危机,导致世界各国经济都陷入了低迷的状态,我国的出口贸易也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600号文书规定:在信用证付款的条件下,开证行负有第一付款人的责任,这就意味这以银行信用代替了商业信用,增强了支付的安全性。但是令人不可忽视的是银行也并非坚不可摧,在一些国家银行破产的事时有发生,即使在历史悠久的大银行也不例外。尤其是那些中小银行,开立信用证以后一旦停业、倒闭或破产,就无法履行付款的责任。其中最闻名的要数英国闻名的巴林银行倒闭事件,到现在这一事件仍是震惊世界。也就是说银行一旦无法履行付款时,风险又再一次转向了出口商,使其收汇没有保障,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

有的不法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给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有的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用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者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若此时卖方贸然发货,将造成出口商被欺诈的被动局面。例如:河南某外贸公司曾收到一份以英国标准麦加利银行伯明翰分行名义开立的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37,200.00元,通知行为伦敦国民西敏寺银行,因该证没有像往常一样经受益人当地银行通知,真实性未能确定,故该公司在发货前拿该证到某种行要求鉴别真伪。经银行专业人员审核,发现几点可疑之处,银行初步判定该证为伪造信用证,后经与开证行总行联系查实,确是伪造的信用证。

软条款,也叫陷阱条款,是指在一份不可撤消信用证中规定有若干开征申请人单方面可随时解除付款责任主动权的.条款,使得表面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变成了实质上可撤销的信用证,通常这些条款的设置都很隐蔽,如果出口商审证不严,就会落入圈套,陷入被动。软条款一般有如下几种:

开证申请人要求开证行开出“暂不生效”的信用证,规定必须取得某种条件或某种文件之后该信用证才能生效使用。譬如,待到货样经开证申请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生效,或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再通知生效,或由通知行签发通知后再生效,或由受益人先提供履约担保书、申请人通知船名等等。这样,信用证虽然以开出,信用证的主动权完全由开证申请人掌握了。如果受益人对此类软条款认识不足,急于发货,一旦货物的行情发生变化或其因他原因,申请人不愿接受货物,就会拒绝发出生效通知,以信用证还未生效为由拒收货物,致使出口商遭受损失。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五种关系准据法的分析并结合法院地国冲突法所接受的观点,

①Audi Gozlan,International Letter of Credit:Resolving

Conflict of Law Disputes,,p36.

② Raymond Jack,Documentary Credits,1993,p293.

③ Nicholas Creed, “TheGoverningLawofLetterofCreditTransactions2Journalof

InternationalBankingLaw,p41.

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6月版,第251

—257页。

⑤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编著,《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实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10月版,第267-272页。

⑥ 该公约的内容及相关评论可登录网址:www.un.or.at/uncitral

⑦ 见前注②,第293页。

⑧ 见前注②,第302页。

⑨ 见前注②,第38页。

⑩ Denis Petkovic,“The Proper Law of Letters of Credit”4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p141.

11从信用证交易的整体过程来看,一般涉及到三种不同的付款地点:第一,开证行或其代理行向受益人付款的地点;第二,开证行与代理行之间进行偿付(reimbursement)的地点;第三,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付款赎单的地点。本文此处所讲的付款地点是指《惯例》(UCP500)第42条a款规定的付款、承兑交单地点(a place for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for payment or acceptance),也就是上述第一种付款地点。

12Lazar Sarna, Letter of Credit: The law and Current Practice, 3rd ed.,Toronto,Carswell,1993,p345.

13见前注③,第44页。

14见前注②,第299页。

15《罗马公约》即1980年欧共体国家签订的《关于合同义务的法律适用公约》。英国为实施该公约专门制定了1990年的《合同法律适用法》,该立法适用于1991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合同。

16见前注3,第43页。

17 根据《罗马公约》第4条1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未明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也无法从合同条文或案件具体情况合理认定当事人的选择,则合同应适用与之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按照第4条2款的规定,履行合同特征性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惯常居所地国家,或该当事人是法人组织或非法人实体时,其管理中心所在地国家,应推定为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但是,如果合同是在其特征性义务履行者的贸易或专业活动过程中订立的,则该方当事人的主营业地所在国应推定为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如果特征性履行行为是在上述主营业地以外的另一营业地(例如分支机构所在地)完成,则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应是该另一营业地所在国。

18有关本案详情,参见前注10 , 第144页。

〔本文刊载于《中国法学》20第3期〕

In the transaction of a letter of credit, the par-

ties may often be situated in different jurisdictions having different

laws regarding both substance and procedure. When incorporated,

letters of credit are governed by 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UCP). While the UCP is a set of rules

and practice on the use of letters of credit, this particular codifica-

tion does not offer solutions in the absence of a choice of law to the

problem of conflict of laws over disputes involving letters of credit.

The purpose of our study is to analyse doctrinal opinions and case

study on the matter and to propose a method for solving conflict of

laws. Furthermore ,any solutions introduced here must respect the

autonomy principle of the letters of credit.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简历填写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简历填写范文一:

姓 名

性 别 学 历

民 族 健康状况 培养类别

户 口 婚姻状况 毕业时间

籍 贯 专业名称 出生年月

院 系 毕业院校 计算机水平 国家三级

E-mail:

求职意向

★ 具有挑战性的市场销售工作等 ★

特长技能接受过全方位的大学基础教育,受到良好的专业训练和能力的培养;在业务方面,尽自己的努力一定会开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教育背景

1.1995.09—1998.07

 徐州顺河中心中学

2.1998.09—2001.07

 徐州顺河高级中学

3.2001.09—2004.07

 江苏

奖惩情况

1.2001—2004学年度多次荣获奖学金,三好学生称号;

2.2003年12月荣获江苏省CAD技能竞赛计算机组三等奖;

3.2003年秋获美国ATA认证CAD中英文证书,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书。

工作经验

1.2004.03—2004年底在南京RP电脑进修学校做兼职教师;

2.2004.12—2005.05从事电信工程设计DXCAD绘图方面的工作;

3.2005.06—2006年在南京仓储设备公司主要负责仓储设备的市场开发销售工作。

主修课程

多媒体技术、数据结构、数据库、计算机绘图、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汇编、操作系统、单片机原理、大学英语、高等数学、VC++、VB、PB、FOXPRO等学科。

自我鉴定

回首三年的大学生涯,有渴望、有追求、有成功也有失败,我孜孜不倦,执着探求,百般锻炼,逐渐成为了一个能适应社会要求的新时代大学生,并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且我相信:用心就一定能赢得精彩!勤奋的我将以永不服输的韧劲融入社会。

通过二年的工作经历使我认识到工作的乐趣,但同时也锻炼了我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适应与协作能力;且勇于接受挑战,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对新兴事物接受能力强,热衷于计算机、网络、销售等相关领域!所以我会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用行动谋求信任!

人生信条: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人!

最后附言只为成功找机会,不为失败找借口!

 简历填写范文二:

姓名:

性别:男

籍贯: 民族:汉

生日:2009年7月5日 年龄:28

身高:172CM 体重:80KG

联系:

学习经历:

1986年~1991年 小学 雅畈镇中心小学

1991年~1994年 初中 雅畈镇初级中学

1994年~1996年 中专 金华市实验中学

2003年~2006年 大专 长沙市中南大学

其它说明:

2001年5月 现代电脑培训 省二级计算机上岗证

2002年9月 平安人寿保险金华支公司 职业经理人

2004年9月 中南大学 经济管理专业

工作经历:

2001年5月~2002年1月,在金华现代电脑城,从事电脑销售、维修、售后等工作,同期取得省二级计算机上岗证;

2002年9月~2003年1月,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金华支公司,负责行政后勤、人事招聘等工作,并在同期获职业经理人培训资格;

2003年9月~2006年10月,在浙江天使国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

① 职务:市场营运部,主要负责公司广告用品制作、宣传用品印刷、部门人才招聘等;

② 职务:督察组,主要负责公司行政工作落实、查处违纪、考勤检查、内务管理等;

③ 职务:网络部,主要负责各项办公耗材的采购、库管等;

2006年1月~至今,在浙江奥托康特种生物开发中心工作,

① 职务:市场部策划岗,主要负责市场策划工作;

② 职务:总经办主任,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人事、策划、外联等工作;

电脑技能:

? 操作系统:Win98、NT、2000、XP

? 熟练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

个人特长:

· 善于沟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工作过程中能独当一面;

· 具有计划、统筹等管理经验;

· 工作作风精干、自信、有长远整体的工作把握能力;

· 良好的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

应聘岗位:

应聘岗位:管理(行政、人事)主管、策划营销、内训讲师

到岗时间:

正常时间,在正式接到入职通知后的15天内可到岗

待遇要求:

月薪3000以上,福利另计;

个人形象:

结束语:

我相信“选择一家企业,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我非常喜欢贵公司的“生活”,诚心希望能给我个一展所长的机会!

 简历填写范文三:

姓名:

目前所在: 天河区 年龄: 24

户口所在: 海南 国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族: 汉族

培训认证: 未参加 身高: 160 cm

诚信徽章: 未申请 体重: 45 kg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网站编辑:,薪资福利专员/助理:,绩效考核专员/助理:

工作年限: 2 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两个星期

月薪要求: 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天河区,越秀区

工作经历

建兴光电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起止年月:2010-07 ~ 2010-11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所属行业: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

担任职位: 人事专员

工作描述:

1.人事招聘

负责公司各部门职员招聘,通过网上筛选简历、到人才市场招聘及内部推荐等渠道,与部门主管沟通人才需求,预约面试时间,安排面试。

2.客户稽核

负责公司客户每周稽核,准备稽核资料,回复客户稽核问题点解决方案。

3.办理签证

负责公司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护照、通行证、就业证换本,加签业务

离职原因: 另寻发展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远期信用证(UsanceCredit)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等到汇票到期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文件,

远期信用证,按承兑人的不同又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和商号承兑远期信用证。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Banker'sAcceptanceCredit)是指以开证行或其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为付款人的信用证。使用这种信用证时,一般由出口地的议付行对受益人交来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远期汇票和单据进行审查,无误后再送交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在议付行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请求承兑;如无此分行或代理行,议付行也可将汇票和单据径寄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请求承兑,

承兑后,到期付款。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或其在议付行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承兑远期汇票后,留下单据,退还汇票;在汇票到期前,受益人或议付行可持退回的承兑汇票向当地贴现市场进行贴现,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立即收入现金;如当地无贴现市场,可向承兑银行要求贴现,也可等到汇票到期日再向承兑银行兑款。 -是最好的入门资料网站

商号承兑信用证(Trader'sAcceptanceCredit)是以开证人作为远期汇票付款人的信用证。远期汇票需由开证人办理承兑,但开证行仍要对开证人的承兑和到期付款负责。商号承兑汇票也可贴现,但其贴现条件比银行承兑汇票差,故受益人一般不乐于接受商号承兑信用证而要求开立银行承兑信用证。

▲ 信用证保险通知 ▼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

法定地址: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一事共同协

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信用证:由 银行开出通过 通知编号为 的 信用证。

2.结算收入监管:借款人在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结算收入必须存入在

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并受贷款人的监督。借款人如不按贷款合

同规定归还贷款,贷款人可主动从该帐户内扣除。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随意

支取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内的款项。

3.抵押: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抵押给贷款人,作为贷款合同

还款的保证。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的贷款金额为 。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从合同签订日起 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率 %。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

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

扣除。

5.贷款期限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贷款利率,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第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

并由贷款人保管。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解

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金。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已在贷款人处开立为履行本贷款合同所需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2.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活动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

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4.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例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义务。

5.保证及时将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7.保证按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出运商品。

3.借款人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额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hetongfanben/1030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