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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餐饮房屋租赁合同(精品十七篇)

发布时间:2018-09-02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精品十七篇)。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该房屋。乙方应促使继承人、雇员、代理人、承建商、顾客、客户和其他任何与乙方有关的人士(以下统称“该等人士”)信守本合同中乙方的相关义务和责任。该等人士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在该房屋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乙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所有规定的证照。乙方须确保该等证照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同时在各方面均符合该等证照的规定。

3.租赁期限内,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和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4.与乙方营业有关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负责。

5.甲方可能就该房屋的各类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如发生保险事故,且该保险事故的发生可归责于乙方或者如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所称的与乙方有关的“该等人士”,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向保险公司所支付的该对应部分的全部保费。

6.该房屋内乙方财产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满或合同任何情形下的解除或终止后,乙方须在3天内仅限将添置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自行拆除和搬离所有乙方动产物品并向甲方返还该房屋,返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完好并符合日常状态,如有损坏应事先修复或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房屋返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经甲方验收认可。其余留存的任何动产物品及装修装潢、消防/环保设施、水、电、通讯自添/新增表具管线及相关设计施工费用等固定添附,均须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无偿地归甲方所有/过户转让给甲方,任由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未按本款约定全面履行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日租金标准2倍的房屋使用费和违约金。

8.租赁期满或合同任何情形下的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在60天内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公共卫生许可证注销登记核准通知或营业执照及食品/公共卫生许可证住所地、经营场地变更登记核准通知(经核对原件后的复印件),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全面履行的,视为乙方未全面履行返还该房屋的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日租金标准2倍的房屋使用费和违约金。

9、 乙方应在20xx年 月 日前完成门头店招(甲方指定的区域位置,详见示意图附件)。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的商铺共______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______㎡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百分之八。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______)。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______。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承租方:______

甲方经办人:____________乙方经办人: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出租人)

乙方:_______(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积:_______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_______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整)。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8条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

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计算。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计算。

第28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8条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通知

第39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

第40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

第41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

第43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索赔

第45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附则

第51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出租人)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承租人)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出租其位于__________的自有房屋

一、甲方将我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二、租赁期限取决于乙方的实际需要..暂定3个月,即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合同期内,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撕毁合同,也不得将房屋转让他人出租。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约,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不违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下一次租赁。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________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的定金,合同到期后,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必须无条件将定金退还给乙方。

四、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不缴纳的,每天加收人民币__元的滞纳金。超过___天,合同自动终止,原押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费和闭路电视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保持整洁、礼貌,保持良好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七、在合同期限内,如因国家政策法规变化或项目实际需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为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租金人民币元整。租金是税前金额,如果需要发票,将收取10%的租金。(如租赁期内房屋内设施无损坏,租金、水电费等欠款付清,合同终止时,甲方无息退还押金给乙方。房屋损坏,乙方按实际价格赔偿。提前退租的',押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一月计算,水费每月元,电费每千瓦时元。

水电费要提前交,到期要按时结算,多退少补。

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房间最多可容纳两人,两人以上,每人每月领取100元。

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必须提前十天与甲方协商,并与甲方重新签订新合同。

一旦乙方拖欠租金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租赁期内,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在室内从事“赌博、赌博”或其他非法活动。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合同终止。租赁期内,乙方只有租赁权,没有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在合同期内,乙方应爱护室内设施和公共卫生。如有损坏,甲方有权按原价向乙方索赔。

乙方应对所有室内物品的安全负责;乙方应自行携带所有贵重物品或交由前台保管;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遇到政策变化的影响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因合同终止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无条件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甲方提供床、桌子、电视、凳子、空调、网线等。,但不包括被子、床上用品和洗漱用品,室内卫生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和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___月。

第三条:租金

租金交付方式为:________,每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每月____日前足额交付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其它费用

包括水、电、煤、电视费、物业费等,按市价收取,甲方每季度收取一次,乙方应按双方约定支付方式按时缴纳。

第五条:押金

押金作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时如无违约责任发生,由甲方一次退还,押金为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房屋修缮责任。

出租住宅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甲方负责修复,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复费用。

第七条:续租的约定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期届满前30天提出,并经由出租人同意,签订续租合同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之约定给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一个月房租;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按欠付租金的5%/日向甲方计付滞纳金;逾期达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取乙方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还。

第九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第十条: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因房屋拆迁、大修、改造等无法继续使用的;

3、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人无权转租和出卖所承租房屋,如出现转租或出卖行为,由承租人和转租接受人或房屋买受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执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章后生效。

3、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约定租赁用途为居住用,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共计___年。甲方应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将房屋

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乙方应结清其承担的相关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该房屋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南京市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基础上不可以就房屋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整体结构不得改变房屋现有房间分布布局,不得拆除现有承重墙、隔断墙。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邻里房屋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转租

乙方不得将房屋进行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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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火灾或损毁以及出门未锁门造成被盗等事件,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赔偿。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5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B)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市 区 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 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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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您的决定或行为的支持依据,使用前与律师协商,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约日期 :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1、当事人约定原则。

适用于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双方事先约定了具体的处理条款,且该房屋租赁合同属正常终止的情形。在房屋租赁纠纷中,经房屋所有人同意的装修和增设是一种合法的添附行为,对装修和增设投入损失的承担按当事人事先约定处理,这是民法自愿原则和民事权利处分原则在此类纠纷处理中的具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在《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86条中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此为确立当事人约定原则的直接法律依据。

在依据当事人约定原则处理承租人的租赁物时,如原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被解除),即使当事人事先约定了具体处理条款,笔者认为也不能按约定处理,因为当事人双方对添附物处理的事先约定是基于原租赁合同正常履行,是附条件约定,当租赁合同无效或被解除时,当事人原先据以约定的情势已发生变更,若仍按原约定处理,难免危及无过错方的利益。

2、侵权责任原则。

适用于承租人在没有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或增设行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非财产所有人只有在取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之后,才能在他人的财产上从事添附行为,否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房屋承租人只取得承租房屋的使用权,在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或增设,实质上已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承租人在交还房屋时,原则上应对承租房屋恢复原状,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未经同意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上述规定是侵权责任原则的主要依据。

3、过错责任原则。

在承租人在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或增添,但租赁合同属非正常终止,如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情形。在此种情形下,必然存在着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承租人对租用房屋进行的装修或增设。

(1)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租人对房屋添置的添附物,由出租人按添附物的现存审计鉴定价值予以折价赔偿。(2)租赁合同因承租人违约而解除,导致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对于承租人添置的添附物应当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无权再向出租人主张折价补偿。

(3)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承担返还各自所得的财产、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根据过错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公平原则。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的,出租人应当按公平原则给予承租人进行补偿,即由出租人给予承租人装修物和增设物可利用价值经济补偿,现存鉴定价值与可利用价值之间的差额为承租人的损失,该损失依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如属于拆迁致合同终止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对承租人的补偿,以拆迁人给予的补偿额为准,而不存在损失分担问题。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将自己的商服楼出租给乙方开饭店,现双方就有关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服楼位于肇源镇政府大街工会东富士祥和小区西厢房楼北数第七至第十二门、一二层,建筑面积82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6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费及给付方式:前三年租赁费一次性交齐17万元,后三年的租赁费每年一交(如房租上调每年不能超2万元)。

四、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如果与房屋结合为一体或者拆除对房屋造成损害,乙方应当保持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拆除,乙方自行购置的可以移动的物品,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以自行拿走。

五、在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的房屋发生纠纷,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六、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后的第一年冬季能按时供暖、供电,如发生不能及时供暖、供电的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赁费并赔偿乙方因装修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由乙方负责(各项入网费由甲方负责)。

八、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饭店出兑,乙方可以将该房屋民转租,甲方不得阻止。

九、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出租房屋的相关信息。

房屋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间数____________________(间),地面质量(土、砖、水泥)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__年,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15号内以______方式交清。

(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 承租方的责任:

1.按规定时间,及时交纳房租费。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个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保护公共财产,出现问题(漏雨、倾斜等)及时告知出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3.擅自将房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 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六条 出租方的责任:

1.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时,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消租金。

3.必须按合同规定质量,提供出租房屋,内外墙皮整齐完整,不漏雨、不倾斜,如因出租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因房屋失修,出租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因国家建设需要搬迁的承租户,必须按国家搬迁规定妥善进行安排。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意向书。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甲方将自有产权(或授权委托租赁)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拟出租给乙方用于办公营业场所。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意向书拟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既: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费用缴纳方式

1、 本意向书约定房屋的'租金拟为每年________元人民币(约每平方米________元/天)。租金由乙方以____ 方式支付。甲方_______提供税务部门认定的正式发票。

2、 租金按每________为一期结算一次,由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 1满期前的一周内以____ 方式支付当期租金。水费、电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和规定的时间缴纳给有关部门,不得拖欠。

3、 租赁期间物业费用由____方承担。

4、 租赁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按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

5、 除本意向书列明需由乙方单独承担或双方共同承担的费用外,其他与本意向书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应提供本意向书约定房屋的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和房屋整体消防合格证复印件给乙方作为本意向书的附件。

2、 甲方应允许乙方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承租房屋外立面无偿安装、使用牌匾、灯箱等行业标识,并按同行业标准安装符合行业要求的消防设施,甲方提供方便,具体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和承担。

3、 双方承诺在双方正式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甲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 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与乙方,房屋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

如甲方延迟交房,房屋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诺在装修期免收租金。免租期为____天,免租期内该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能耗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本意向书仅作为甲乙双方供需的意向,反映了双方拟订的《房屋租赁意向书》基本条件,不作为约束双方房屋租赁行为的法律文件,不具法律效力,待条件成熟,双方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租赁条件与本意向书相悖,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第五条: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糖尿病如何食疗。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西安市新城区陕机司社区二区7号楼6单元7楼110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月),先付后用,本次收取,下次收款日为。甲方另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欠费,则甲方应全额无息返还该保证金。

三、该房屋租赁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租赁期满若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如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如期将房屋归还并付清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对室内设施进行清点,如有短缺,则可据实自行向乙方索赔。

四、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仅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至相关收费部门。合同签订时:水表,气,电表。并转交乙方钥匙把、电卡壹张、气卡壹张,合同结束时交回。

五、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内部设施或从事违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租赁期内如乙方使用不当而损坏房屋及其设施的,则乙方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由此发生人身伤亡,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第__层。

第二条 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千___ 百 ___ 拾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按(季)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 餐饮房屋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述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经营管理的(房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租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租赁房屋位置和面积

承租人所租赁的房屋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7号,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租赁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4.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金额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月,租赁房屋的季度租

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每平方米·季度,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5.租金支付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期内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租金(即首次租金支付)共计: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6.租赁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承租人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当于_ __个月租金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

7.组成合同文件

7.1本合同由下列合同文件组成:

(1)本合同协议书;

(2)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3)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4)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5)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复印件);

(6)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上述各组成文件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按上述排列顺序互相解释和互为补充。如有不一致时,以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7.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事宜所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合同当事人的其他约定

8.1

8.2

8.3

9.本合同当事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租赁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1.2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11.3双方约定本合同自(本合同当事人的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时起生效。

出租人:(公章)承租人:(公章)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附件1—租赁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具有且仅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租赁通用条款: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房屋租赁的需要共同协商订立的、由双方共同遵守的关于租赁事宜的约定。

1.2房屋或租赁房屋:是指合同协议书第1条所述房屋。

1.3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1.4建筑面积:是指租赁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之和。

1.5租赁期:是指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期限。

1.6租金:是指承租人为获得对租赁房屋的使用而须支付给出租人的有偿使用费,即使用租赁房屋的对价。

1.7租金起算日: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租金计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交纳租金的起始日期;租金起算日应为租赁期的首日。

1.8租赁保证金:是指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的保证金,在整个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应由出租人留置和保管,不用于抵扣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1.9房屋装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对承租房屋的内部结构、墙面和内部设备设施的拆改、水电线路改动、房屋内外表面的涂刷、外观改造等行为。

1.10房屋装饰:是指采用生活用具、布艺摆设、艺术品等不对房屋结构、内外表面和内部设备设施造成拆改或者其他损害的措施来装点房屋。

1.1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12损失:是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合同所述损失均不包含预期经营利润和间接损失。

1.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租赁法律关系终止时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5双方:双方是指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合称。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状况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简称“总公司”)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将房屋委托出租人经营管理。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出租人有权将房屋以自己的名义出租给承租人,并且独立承担租赁法律关系中应由出租方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

承租人确认已知悉所承租房屋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权属关系,且承租人同意:因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应由出租人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出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对房屋产权人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和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3.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否则出租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4.房屋改善

4.1未经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备设施和物品,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4.2如承租人确有必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则:

4.2.1承租人须保证其拟进行的装修改造,不应在任何方面实质改变或影响房屋的特性和减少房屋的价值;

4.2.2承租人应在装修改造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改造方案、施工图纸、施工工期安排、设备设施的安装/拆改方案以及出租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给出租人审核,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承租人应严格依照获准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装修改造和/或安装拆改设备设施;承租人拟实施的行为须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时,除应按本款约定事先报出租人审核并取得书面同意外,还应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批准手续;

4.2.3承租人应保证装修改造等工作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要求,承租人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并承担因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问题使出租人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3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作为减轻或免除承租人应就其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的依据。

5.房屋租赁期

5.1房屋租赁期是指公历日期,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5.2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意继续承租的,应自租赁期届满之日起至少提前45个日历日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承租人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双方就续租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于租赁期届满20个日历日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3承租人未按5.2条约定期限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视为承租人不继续承租,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意见,承租人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按本租赁通用条款第10条约定返还房屋。

承租人书面告知出租人不续租的或承租人未依约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的,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前45个日历日内带领第三方客户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考察,承租人对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协助。

6.房屋租金

6.1为了租用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应由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以人民币向出租人足额支付。租金的支付无需出租人的请求或通知。

6.2房屋租金标准是测算应交纳租金的依据,分为日租金标准、月租金标准或年租金标准。出租人与承租人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应根据房屋租金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租金。

6.3租金支付

6.3.1在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均应以预付方式支付。

6.3.2承租人应按照自租金起算日起至租金起算日所归属的自然季度届满之日止的实际天数支付首次租金,并应按照租赁期终止之前最后一个自然季度届至之日起至租赁期终止时的实际天数支付最后一次租金。租金的首次支付时间,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3除第一次的租金支付外,租赁期内的其余租金(包括但不限于最后一次租金),承租人应按自然季度以预付方式支付。承租人应于每租赁年度内每自然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支付当季度租金,如缴付当月5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则缴付租金的最后期限截止至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3.4承租人应以现金或支票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人直接支付租金;承租人每次应支付租金的数额、日期等具体信息,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6.3.5出租人收取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7.房屋租赁保证金

7.1房屋租赁保证金是由承租人交付的、担保承租人如约履行其在租赁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保证押金。承租人应以现金或者支票方式向出租人交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且在任何时候,承租人都无权把房屋租赁保证金当作租赁协议项下未支付的租金。

房屋租赁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时间,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7.2在整个租赁期间,房屋租赁保证金应被出租人留置,不用于抵扣承租人欠付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

7.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有权将房屋租赁保证金首先用于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租金、违约赔偿金以及其他任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出租人或第三人所发生的损失)。抵扣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由出租人如数返还承租人,出租人不为房屋租赁保证金对承租人负有支付利息、资金占用费等相同性质任何其他费用的义务。

8.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租赁房屋有关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8.1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电话费(承租人自行申报安装的电话除外)、电视收视费、网络通讯费、费由承租人承担,且负责向出租人交纳;前述费用标准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参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署相关协议明确约定前述费用的相关事宜。

8.2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租赁房屋内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的更新、更换费用及本合同未约定由出租人承担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租赁房屋的交付

9.1出租人应于租赁期开始当日或开始当日起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人。

9.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房屋交付:

9.2.1出租人提供的房屋符合合同协议书第1条的规定;

9.2.2经双方交验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并在《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签字盖章;

9.2.3出租人将房屋的房门钥匙交付给承租人。

10.租赁房屋的返还

10.1自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之日起,承租人应在五个日历日内返还承租房屋。承租人应在前述时间内,组织与承租人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以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造成损害的合理方式搬离,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10.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承租人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

10.2.1承租人及关联第三方的物品、设备和设施依据本合同相关约定搬离租赁房屋,房屋装修、装饰已按本租赁通用条款10.4条约定处理,租赁房屋处于能让第三人使用的状态;

10.2.2承租人将租赁房屋的房门钥匙交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完全自主控制租赁房屋且出租人能够随时自由出入租赁房屋;

10.2.3出租人与承租人按照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对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和物品验收完毕。

10.3承租人返还承租房屋时,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及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其应当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应付违约赔偿金、对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和物品未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

10.4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租赁期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可选用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租赁房屋的装修: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拆除其对租赁房屋进行的全部装修装饰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将租赁房屋恢复至交付时原貌(因自然属性导致的损耗除外)。如因承租人的拆除行为造成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2)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在组织与其相关的全部人员撤离租赁房屋,并将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拆除或搬离租赁房屋后,无须对租赁房屋恢复原状,但承租人2应根据人民币元/m(即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整)的标准、按照作为租金结算依据的房屋总面积(见合同协议书第1条)向出租人支付相应数额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支付时间是自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租赁协议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承租人的拆除和/或搬离过程中,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因其拆除和/或搬离行为所导致的所有损失。

(3)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除可搬离承租人所有和管理的生产经营、办公经营和因其他允许用途所用的全部设备、设施、器具和其他物品外,对租赁房屋的装修的整体或部分均不得拆卸和损毁;

其中,承租人于承租房屋内自行安装的门窗、锁具、灯具和洁具设备等应与承租房屋一起交付给出租人,出租人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因承租人对装修的拆除行为造成租赁房屋损坏或使用价值降低,或因承租人在搬离前述物品设备过程中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修复损坏或房屋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和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双方协商一致后所选用的具体方式,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约定。

10.5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未经出租人同意仍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包括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承租人不得因此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和请求承担任何费用,并且如因该处置致使出租人负担的任何赔偿、罚金、费用支出和损失等,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支付。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6承租人同意并承诺:自承租人依约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房屋之日起超过3个日历日(含3个日历日)时,承租人未依约返还租赁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自行切断租赁房屋的水、电、气、热等一切能源供应,有权自行更换租赁房屋钥匙并禁止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再行进入租赁房屋,出租人并有权按照本条10.4和10.5款的约定处理租赁房屋装修和承租人及其关联第三方滞留的物品、设备和设施,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就此对出租人提出任何异议,不得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者费用支付等法律责任。

11.租赁房屋的使用

11.1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租赁房屋的性质以及物业管理规定使用租赁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并尽其最大努力以善意和合理的方式保持租赁房屋及园区内其他房屋的安全及自然完好。承租人任何使用、装饰装修、安装、改造等行为均不得减损租赁房屋原有价值。

11.2承租人如需在租赁房屋内或其相关区域安装或使用任何水、电设备,必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因承租人的使用需要办理增容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11.3租赁房屋内的清洁及消防保安工作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应根据行业规范要求和确保租赁房屋完好的需要,对自用物业定期进行清洁、维护。承租人须保持所使用范围内的给排水系统畅通完好,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或破损时,应报请出租人进行清洁和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1.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污染物等危险物品。研发、生产中产生的异味要妥善处理和排除,不得扩散到公共区域或毗连区域。因承租人原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独立对第三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给出租人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金、利息等),承租人应予以赔偿。承租人不得在承租房屋地面放置超过设计荷载的物品,出租人批准承租人搬进的营业机具和机械设备应放置在托架上,托架应按出租人的要求安置并足以防止震动和产生噪音干扰其他租户,置办托架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1.5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开展的各项活动,应遵守行政管理机关关于住宅区环境噪音管理的各项规定。

11.6在租赁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对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除非该损害系因出租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否则承租人应确保使出租人不承担任何相关的索赔、责任、损害、损失或费用支出,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2.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

12.1承租人应保证承租人及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不正当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物品发生损坏或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或向出租人支付维修费用,并就因此造成出租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没有其他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所列价格作为维修费用或赔偿责任计算依据)。如承租人拒不维修也不支付维修费用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出租人可自行或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放弃就费用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

12.2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非因承租人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的,由出租人负责维修。承租人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进行修复。出租人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对承租人的维修通知做出任何回应的,承租人可代为维修,承租人提供充分有效的书面证明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改善和自行增置的物品、设备和用具及自用设备、设施、物品,出租人不承担维修、维护义务。

租赁房屋内原有设施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瓷砖、标识标牌)及日常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灯管开关)更新、更换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12.3对于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及按照约定或实物性质使用而导致的损耗,承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2.4对通过承租房屋的水、电、蒸气、通讯等管道和其它公共设施,出租人在事先通知承租人后,有权派工作人员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进行有关检查、维修或改建工程,承租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但在遇到紧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及匪险等)时,出租人可在未事先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进入承租人承租房屋内进行事故处理,并有权暂时终止任何设施运行以进行维修。

13.转租或提供他人使用

13.1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项下所租赁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也不能以转让、转借、转包等任何有偿或无偿方式事实上导致租赁房屋由第三方使用。

13.2经出租人事先书面许可,承租人可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承租人应在转租前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转租申请及转承租的第三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承租人的关联关系、营业内容、资产状况等)书面告知出租人。

13.3无论是否经过出租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转租的,就租赁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义务仍由承租人对出租人履行并承担责任,就转承租的第三方的与租赁房屋相关的行为,承租人应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出租人承担义务和责任。承租人与转承租的第三方就转租事宜所签署的协议,其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内容相冲突或背离,且该协议的效力受制于本协议的效力,其不得脱离本协议而独立存在。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形发生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3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严重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

14.3.3交付的房屋严重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

14.4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4.1迟延支付租金达30(含本数)个日历日的;

14.4.2承租人未按时支付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取暖费等),逾期超过30个日历日的(含本数);

14.4.3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予第三人或事实上导致由第三人使用租赁房屋的;

14.4.4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14.4.5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6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违反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规定,经告知后仍不改正的。

14.5因本条15.3款和15.4款的规定解除合同时,解除权人对违约方不承担支付任何补偿、赔偿、违约金、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其他任何支出的义务;违约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解除权人支付相当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且解除权人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行为以及合同解除所受到的全部损害和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部分,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5.违约责任

15.1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

同约定的月租金的1%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出租人支付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个日历日以上的(含本数),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5.3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承租人,将已收取的租金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和其他各项费用后的余额退还承租人,并支付给承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15.4承租人未按约定承租房屋,或者在租赁期内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个日历日通知出租人,并支付给出租人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____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对于承租人已交付给出租人的租金,出租人在扣除承租人应支付的房屋租金、其他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还有剩余的,出租人应将该余额退还给承租人;承租人已交付的租金不足支付前述总金额的部分,由承租人负责向出租人补交。

15.5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交付房屋一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月租金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由于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房屋或园区内其他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发生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负责赔偿出租人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6.无权代理

由出租人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出租人代理人和承租人应在出租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出租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出租人书面追认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17.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不能按约定得到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2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18.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事宜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其他约定事项

19.1承租人承诺:在承租期内,承租人的关联方、员工、代表、代理人、承租人访客和受承租人雇佣的第三方(统称“承租人的关联第三方”)对承租房屋采取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装饰、装修、毁损等,均视为是承租人行为,由承租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对出租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19.2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的物品,由承租人或关联第三方自行负责保管。

19.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项下需要送达的所有通知或者其他文件均应通过专人送达方式或邮寄(邮资预付)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至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按照上述方法送达的通知或文件应按以下约定确定送达及送达时间,即以专人送达的,在送达至收件方的法定地址时;以邮寄方式或者快递方式送达的,则在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以足够邮资或足够快递费用寄出时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本合同文首所述出租人或承租人的企业名称、法定地址或联系人如发生变更的,发生变更一方应自变更时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变更方公章)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依照本合同文首所述法定地址和联系人并根据前述约定进行送达的,发生变更一方不得以变更事项对送达提出任何异议。

19.5本合同及其附件仅约束双方,并且构成双方就本合同的标的事项的完整的不可分割的合同,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合同标的事项所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或其他往来函件。

19.6本合同具有可分割性,即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

19.7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其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三份。

附件2—租赁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委托经营管理授权书(复印件)

附件3—租赁房屋技术条件

附件4—租赁房屋平面图

附件5—房屋附属设施和物品清单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zulinhetong/107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