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收藏11篇)_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7-09-25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收藏11篇)。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它以一个小女孩的口吻,叙述了一位白人律师为一个被指控强奸白人少女的黑人进行辩护的故事,主题涉及种族歧视与滥判无辜。书名中的知更鸟极具象征意义,它代表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
感谢百度百科。
我在读这本书之前,没有了解到任何有关这本书的信息。在案情还未正式描述之前,我以为这本书属于《爱的教育》那一类。成长中的小孩斯洛特和杰姆,以及他们的朋友迪尔,在睿智的父亲阿迪克斯的教导下快乐成长,读着很暖心。
可惜并非如此。
现实很残酷,我在阅读时想得最多的是“歧视”的问题。先说我自己的经历,从小我就知道歧视别人是不对的,但是后来才发现根本不可避免。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在学校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则,谁把书包放在椅子上,这个位置就是谁的,俗称:“占位。”一次,我和同学在食堂占了两个相邻的位置,等我端了饭回来,一个金发的外国人坐在同学的位子上,把书包直接扔在地上。当然这只是简略地描述,但本来我接触过的外国人就不多,学校里的外国学生不只行为散漫无礼,而且经常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给我一种外国人很没礼貌的感觉。
这属于偏见,但是很神奇,我明知道这是偏见,不能一棒子打死一群人,可是到现在仍然很排斥他们。
第二个例子。我做兼职的时候,会不自觉看不起同事。明明自己年纪小,经验不足,应该多向别人学习。但是一想到自己学历比他们高,就觉得高人一等。我天生高傲,却又自知不对,常常自责。
所以很感激遇到《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使我对这些事有了些别的看法。
歧视往往来源于不了解。梅科姆镇子里白人和黑人分开居住,在白人的印象里,黑鬼会打架滋事,会干出强奸这种事,他们的行为早就由基因决定。当所有白人都秉持这一观点时,在法庭里便不会有黑人胜诉。但是对于在黑人保姆下呵护长大的孩子们,对于和黑人们愉快相处的多尔弗斯先生来说,黑人并没有什么令人嫌恶的地方。
当歧视者占大多数时,歧视俨然成了一种社会风气。杜博斯太太刚开始看上去可恶,她在孩子面前侮辱帮黑人辩护的阿迪克斯,说他们思想不干净。但她去世后,在阿迪克斯的叙述中,我才发现了她的勇敢,那时我想,如果一个人因为从小的环境与教育,认识不到他的行为是不对的,那我们该如何去评价她?单一个字“好”或“坏”肯定是不行的。
阿迪克斯在陪审团面前的话道出了案件的原罪:“我说主要证人有罪……她没有犯法律上的罪,她只不过打破了一条由来已久的严峻的社会准则……她是白人,却引诱一个黑人。她做了一件在我们的社会里可耻得说不出口的事情:吻一个黑人。”梅耶拉诬陷黑人汤姆的原因被一语道破:她后来不敢相信自己打破了这条社会准则,所以愿意配合父亲,想把汤姆置于死地。原来种族歧视,不只是对黑人的不公平,也是对白人的一种限制。
虽然歧视没未被打破,正义没有战胜邪恶,但是我们还是隐隐看出了一丝希望。陪审团犹豫不决,尤厄尔身败名裂,汤姆的妻子仍然有人帮助……我相信,一切会朝好的方面发展。
阿迪克斯的话引人深思:“有的人比别人聪明,有的人有更多机会,有的男人比别的男人会赚钱,有的女人比别的女人会做蛋糕,一言以蔽之,有的人的天赋是大多数人所望尘莫及的。在这个意义上,不是所有的人都平等……但是,在这个国度里,在一个方面,所有的人都生而平等。有一个人类机构能够使一个穷汉与洛克菲勒平等,一个笨伯与爱因斯坦平等,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与任何一个大学校长平等。这个人类机构是什么?先生们,它就是法庭……”歧视不可避免,不过只要大环境是相对公平的,个人做不到一视同仁又如何呢?
而且人人都是向往公平的。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
“我思故我在”是国际部专属杂志Hey,U!!!中的一个专题,旨在为国际部营造良好的阅读学习氛围,丁岚老师定期组织同学们阅读经典著作,并且布置同学们撰写读后感。此次阅读的书籍是哈珀·李所著的长篇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
该小说讲述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被人诬告犯罪后,只是因为是一个黑人,辩护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罪犯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此一妄加之罪,导致汤姆死于乱枪之下。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强暴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小说以第一人称著成,叙述者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在书中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师的典范。1961年,该书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同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
汤姆在书中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他是一个老实人,梅奥也许是可恨的,但他也只是一只可怜的知更鸟,因为寂寞而违反了道德,它们都是社会这个大丛林里的知更鸟,知更鸟有很多,它们都是一样的,只是处境不同。曾经我也听说过法官误判的案子,但是我记不清名字了,案中年轻人被指控对他人有暴力行为,被执行了死刑,事后真正的凶手自首了,而被误判的孩子的母亲,则整天以泪洗面,造成的悲剧,无法挽回。听到这个案子,我沉默了很久,母亲只是对我随口提起,但我心里却掀起了滔天巨浪,百感交集,心痛不已。
黑人汤姆是个安静、正直、谦逊的人。他是一个绅士,总是帮助一个叫埃维尔的女士砍柴、抽水。但埃维尔为了掩盖她引诱黑人的事实,却指控汤姆强奸并殴打她。事实上,汤姆无法用右手殴打他人,因为他的右手是残疾的。但陪审团还是认定汤姆有罪,因为他们对案件的判断明显带着偏见。在陪审团的概念中,所有的黑人都在撒谎,所有的黑人都是不道德的,他们总是被白人女性所吸引。因此,即使陪审团中有一些相反的声音,但都被忽视了。一个无辜善良的黑人最终因为种族歧视而被枪杀。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孩子的视角来写的,抨击了当时现实社会的不公。在故事中,我们发现了成人世界的偏见与荒诞,成年人往往被偏见蒙蔽了双眼和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被全世界所熟知和喜爱,它的成功部分原因是它在出版后让作者获得了普利策奖,然而,这并不是她的主要成就,哈珀·李用这本书成功的与全球数以百万计的人取得了联系,触及了他们的内心。书中描写了不同年龄、种族、性别、社会地位的鲜明人物:一个年轻的女孩、一个律师、一个被判处可怕罪行的黑人、一个照顾妹妹的男孩等。每一个读者都能从他们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们想向他们学习,与他们比肩,这很奇怪。如果这些角色中的任何一个都是完美的,那么解释起来就容易多了。但他们都不是,但他们在小说主题中揭示主题的作用让我们一直着迷到如今。
知更鸟的意象是丰富的,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用优美的歌声回馈人类。在这本小说中,知更鸟代表了善良且无辜的人,文中不断告诉大家: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的行为。那为什么人们会误杀知更鸟?是因为偏见。愿你克服偏见,用爱包容世界。
如果你还没有读这本书,那你可以开始了,相信你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近两个月,才阅读完一本书,而且不是大部头的书。说明我又犯懒了,生活又不规律了,像一叶扁舟,被生活的洪流推着向前,没有了自己的桨。当我今天在市图书馆阅读完一本书,才又久违地体验到,活着的、成长的感觉。
杀死一只知更鸟,只看书名,我会有点不知所以。是看了简介,看到很多名人推荐,说这是塑造美国人的书籍之一,是一本教育类书籍,才逐渐有了兴趣。教育,始终是我的敏感点。
全书是以一个小女孩的口吻来写成的,记叙了她和她哥哥的童年生活,在一个小镇上,那里大家都互相认识,有着或许世界上有人的地方都会有的人类社会生活。在我看来,故事的记叙分为三个阶段,童年的童真趣事、关于被冤枉的黑人的官司、官司后的一系列事件对孩子人格的塑造。自始至终,都是用孩童的眼观来看待人类社会的善与恶,而父亲阿迪克斯则相当于善恶的标准在影响着两个孩子的成长。
摘录几句有关于父亲教育子女的话:
1.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除非你钻进她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
2.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
3.“在这个世界上,杰姆最先看的人是我,然后才去看别人,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能够直视他的目光。”
都说家庭是一个人最好的学校,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一个人待在学校的时间毕竟是少数的,更多的时间在家里,成长过程中接触最多的也是父母。他们的一言一行,孩子都看在眼里,而且他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也都有自己的意识,会逐渐拥有自己的思考。所以父母想瞒孩子是很难的,想骗孩子也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不如把他们当做一个心智成熟的同龄人,去尊重,去引导,最重要的,是把自己做好。如果想要教育好下一辈的话。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最近断断续续终于是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全书,颇有感触。
作为一本风靡全球的知名小说,小说中肯定是涉及到了诸多主旨,然而最吸引我的是小说对教育的剖析。一位伟大而绅士风度的父亲,在平等位置上言传身教地高明教育。
正值九月初,这几天从幼稚园到高校学府都已陆续开学,昨晚朋友圈还被《开学第一课》刷屏,教育这个现在人人关注的问题早已深深浸入地球文明的每一个毛孔。
书中的教育在我看来是完美的。作为一个受教育者谁都愿意遇到一个理想地像芬奇一样的施教者。怀揣着平等教育的理念,以人生每一次行为、每一句言辞言传身教地教育方式,背后是深刻有力的爱与正义的教育内核。
这样一个施教者几近完美。文中的父亲芬奇首先基于平等对话的教育模式,通过文中的记叙,我想这是作者借鉴卢梭、洛克的教育思维基础,卢梭的自然的教育文中是多次提及,这种所谓的平等教育大概是卢派教育的核心思想吧。芬奇的平等对话的教育方式几近平易,女儿的童年回忆多是天真烂漫的。
恰恰这种教育模式在施教工程中,无论是对于父母与孩子,老师与学生,这都是一种融洽而舒服的沟通方式。暴力的教育不能仅仅是停步于打骂、体罚,更包括了强制、禁锢、强加思维等等冷暴力的产生。
笔者非常有幸能遇到一位卢梭式的高中老师,非常值得人尊敬。那种交心教人的方式在我的人生观塑造上也是颇有影响。真挚的情感付出必定可以换回真情的回报。但是光光只有这种理念是远远不够的,松而不知度,放而不知拢。这种教育也会逐渐变为一种消极教育,终会覆水难收。
所以行为教育就变得重要了,言传身教便是芬奇最高明也是最难得可贵教育方式。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就是这个意思。文中父亲芬奇以身作则做的淋漓尽致令人感佩。当女儿因为芬奇帮黑人打官司而受到嘲笑后一定要去教训一下别人的时候,芬奇却说:不要打架,斯考特,明天你经过他们时,昂着头,迎过去,做个绅士。这种高贵的气质比“不要受欺负放心打,出了事我来负责的”父母们怕是要高明了许多。
芬奇自己发自内心的气质与风度时刻都影响着一双儿女。教育意味着一串风铃去摇响另一串风铃,一层白云去卷动另一层白云,一个灵魂去唤醒另一个灵魂。
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题目,在文中就是说神枪手父亲年轻时杀死一只知更鸟而悔恨的事,他对女儿说:“你射杀多少蓝鸟都可以,但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一桩罪恶,因为它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芬奇用自己的一生的行动来做给儿女们看,教他们什么叫正义、善良,怎样能昂着头、走过去,做一个绅士。
陶行知先生说:“真的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唯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怀揣着平等教育的理念,以人生每一次行为、每一句言辞言传身教地教育方式,背后是深刻有力的爱与正义的教育内核。我认为这样的教育便是真的教育。
当女儿问起既然会失败那么为什么还要做时。他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这是爸爸的回答。
也许多年后有人会问起我这个问题:我想我会推荐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给他。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一生中唯一的一篇长篇小说。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一】<\/h2>
知更鸟是给人类唱歌的鸟,它是纯真的,是无罪的。而很多时候,我们伤害甚至杀死了知更鸟。我看了并推荐给大家这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作者是美国的哈珀·李。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主人公是“我”—斯库特、“我”的哥哥杰姆和“我”的父亲阿蒂克斯。我们和父亲相依为命,在这个温馨而又充满了危机的小镇里经历了成长的考验。尤厄尔家的女儿勾引黑人青年汤姆·鲁宾逊,还栽赃陷害他。父亲阿蒂克斯执着的为黑人汤姆辩护,斯库特和杰姆遭到了众人的嘲笑,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后来坚定地站在父亲的一边。最后,汤姆最终还是被判罪名成立,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从众原则:黑人代表着低贱和罪恶。为了报复,尤厄尔想杀了杰姆和斯库特,关键时刻,怪人阿瑟救了兄妹俩。
书里还出现了其他非常有特点的人物,比如正直的泰勒法官、机智的泰特警官、古怪的杜博斯太太......亚历山德拉姑姑很刻薄,爱挑斯库特的毛病,但在她的内心深处是对家人们深厚的关爱;莫迪小姐喜欢种杜鹃花,做的糕点很好吃,是兄妹俩的老小孩儿朋友;隐藏起来的阿瑟·拉德利从开头就充满了神秘色彩,是被人们议论躲避的怪人,实际上他是那么真诚而又善良,一直默默地观察守护着兄妹俩......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不公平之处:明明汤姆·鲁宾逊是被尤厄尔家陷害的,但是就因为他是黑人,尤厄尔家族是白人,所以法庭没有作出公正的审判。阿蒂克斯在法庭辩护时说道: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过,一切人生来平等。然而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这种机构,就是法庭”,他不畏白人们的嘲讽、冷语甚至是威胁,坚定的勇敢的为汤姆辩护,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是他的辩护让人们真正去看待公平和正义,唤起了人们的“良心”。
在我看书的过程中,忍不住问妈妈:“难道阿蒂克斯疯了吗?汤姆·鲁宾逊跟他没有丝毫关系,为什么阿蒂克斯要为他辩护?这不就是没事找事吗?”妈妈给我看了她写的这本书的读书笔记,给我讲了很多和冷漠有关的新闻,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突然就明白了,阿蒂克斯并不是多管闲事,反而很沉着、冷静、勇敢。他并不因为大家都对黑人冷漠,就从众地站在多数人那边。他为儿女们做了最好的榜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人!
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我想这就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勇敢,真诚,有信念;一个人应该怎么样去看待他人看待社会:尊重、理解,有良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二】<\/h2>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三】<\/h2>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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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四】<\/h2>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看到这个题目,我以为是跟知更鸟有主要的联系,后来却发现没有什么太大的联系,读完全书,我才发现,知更鸟也许代表了这些善良的人们,不停地被黑暗摧残。
**从儿童和**的角度,我们被介绍到黑暗的南方小镇。亚瑟足不出户,被别人看做恐怖的代名词,但它的内心十分善良,然而这份善良在那个年代里却显得那么无力,脆弱不堪。诚实的黑人汤姆被诬陷为白人妇女,即使他找到了无罪的证据,他最终还是被枪杀了。
但无论时代多么黑暗,总有一些人坚守自己的正义和底线。本文介绍了我国的鲁迅、契诃夫和阿提库斯。阿提库斯尽力寻找汤姆清白的证据,但在那个歧视的年代,这种努力似乎太小了。
但他没有放弃努力。它很小。然后试几次,不断积累。迟早,他会坚强到足以改变世界。他强烈的正义感会一代有一代地感染着人们,所以,被黑暗摧残、被扭曲的人们的心迟早会恢到原来的状态。
现在我们正处在光明的时代,受过良好的教育,我们无法理解一个人被黑暗吞噬是多么容易。我很讨厌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批评别人的人。他认为他是对的。他坚信眼睛看到的真理,但大脑不愿意再往前迈一步,迫不及待地把对生活的怨恨推到别人身上。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太多了。
一名青年在扶老人的时候被老人碰瓷,看到的人不明白她伸出手的含义是想扶,还是想推,他们却毫不犹豫的把事情往坏的方面想,然后开始了讨伐。老实说,我认为他们只是觉得生活太无聊了,不能给生活增添一些色彩。那么结果是什么呢?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消失在世界上。不仅普通人,连天上的星星也不例外。迈克尔杰克逊、张国荣、乔任梁,他们的一生都在不断地消逝。他们现在的好名声是以牺牲生命为代价的。为什么人们总是要等到失去才知道该如何后悔?
我佩服阿提库斯。他是一个公正的律师,而不是一个贪婪或忙碌的律师。真正的正义不会用道德来惩罚他人。今后,我坚信正义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很久没有读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太难记了。好在《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酣畅淋漓之感。
这是哈珀•李写于1960年的小说,正确的翻译应该是《杀死一只反舌鸟》。只是1961年改编成的电影用了这个名字《杀死一只知更鸟》,还获得了奥斯卡金奖,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岗,一个基本隔绝于世,种族歧视弥留的小镇。核心内容是律师阿蒂克斯•芬奇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该书主要宣传一种普世价值观,平等正直博爱等精神,还有对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鸟,是一种唱歌动人,与人无害的鸟。在书中象征着阿瑟•拉德利,汤姆•鲁宾逊等善良的人。“弹无虚发”阿蒂克斯因年轻时射杀了一只知更鸟而感到内疚,三十五年没有再开过枪。而后,他尽心尽责地去帮汤姆打官司,虽然还是败诉了,但这种精神依然值得人学习。
从另一个层面看,人不能当一只知更鸟。可以善良,但不能软弱。拉德利先生是个足善人,与世无争,忍受着别人“怪人”的嘲讽;但他的怪也保护着自己,夜晚枪击吓唬闯入庄园的孩子。而汤姆在败诉后不愿再去上诉,越狱而被射杀,再也洗脱不了自己。只能说逃避是没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能让你的纵容成全了别人的罪恶,让你的善良伤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则的。
大多数人的选择不一定是对的,这是我从书中看到的另一种精髓。一个正直的律师和一个公正的法官也斗不过一群野蛮人组成的陪审团。汤姆案子的败诉,佐证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这句话。多数人反而更容易形成暴政。当价值判断与别人相冲突时,还得尊重自己内心深处的选择。
最赞同的还是信任。虽然有些谎不得不撒,但撒下一个谎的同时得撒下很多个谎去维护。反省自己这么些年来,只有在欺骗上做到了“嫉恶如仇”。以前太过相信别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骗的恶果;后来学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来学着宽容,一次两次,或是没有突破底线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变引起质变,友情间的裂痕也会慢慢变大到不可修复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终究不能无视失信后的隔阂。一个人,一次让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让我相信了。
宽容这条道,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述了一个名叫汤姆·罗宾逊的年轻人,他因为是黑人而被诬告强奸。尽管辩护律师阿提克斯·芬奇有证据证明汤姆不是强奸犯,但他无法阻止陪审团得出汤姆有罪的结论。以下是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00字,仅供参考
◈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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