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薄伽梵歌读后感(推荐11篇)
发布时间:2017-04-03薄伽梵歌读后感(推荐11篇)。
⧈ 薄伽梵歌读后感
内容简介:九州志系列小说之一,原名《楚道石传奇》主角为秘术大师楚道石,描述其如何从一名籍籍无名的死囚犯,成长为一名操纵前后几朝的暗影宗师。本册书集结了楚道石青年时代的几个故事。楚道石拥有能看到未来、操纵规律的“岁正之瞳”,在囚牢中结识了当时被视为最没有野心、只懂得追逐风雅的皇子白徵明。他从岁正之瞳中看到了白徵明的未来,决心辅佐他成为皇帝,同时白徵明的伴当厘於期也是秘术士,却希望不够坚强的白徵明能逃开权力崙斗的漩涡,做一个太平王爷。双方从对立而渐渐欣赏,在一些惊险的神秘事件解决中,逐渐相互了解,而消除隔阂。同时,也不得不进入了暗潮汹涌的权力斗争中心。
黎明枭歌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岁正,命运之轮,可是我的命运是否也会在不经意间就被别人看透?一个王朝的兴亡,一个人的死活,是不是也是掌握在他人的手中?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人是可以改变一切的。如果没有楚道石,或许他能快快乐乐的和他的朋友们在一起,一起玩,一起放肆。可是,没有如果,这或许也是命运。
黎明枭歌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黎明枭歌》写的是年少轻狂,歌颂的是人心羁绊,带来的是一场视觉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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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文字是时光的流言。这本书。有关水。有关眼泪。有关母体内温情的诺亚方舟。有关人浴水后最终抵达的光明岛屿。书首插入八张彩页,四幅水下概念照。一枚纪念书签。
精灵歌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偶然在书店看了一点,真的很没意思,动不动就死啊活的。死了什么也不知道了闹腾个撒,活着就应该用尽各种方法活得顺心活得快乐。矫情死了,说白了不过就是把一些很白痴和狗血的情节用最生僻最所谓“孤高冷艳”的方式说了一遍。第一部小说是冲着这个名声,第二部还有人看么?你要网络闹腾闹腾,爱咋咋的,大家都没话说,但要挂着个作家的名头出来......
精灵歌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我也一直关注他们,支持他们但是现在这是书,这是写作。书倒是分分钟说卖光了,抢都抢不到,但是有人能说说到底写的怎么样么?我只是觉得,作为一个作家,没见过那么能宣传的啊宣传也好,但是本来的作品一直没有踪迹啊。其实对于麦洛洛同学,我是相信他的写作功底是不错的。虽然我一直觉得他的有些文字太过于矫情,但是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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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代文人,白居易可谓是一个成功者。他的现实主义的笔,写出了多少个凄冷的场面,敲响了一次又一次警钟。他的《长恨歌》,可谓是他一生的代表作。 诗以喜剧开头而转成悲剧,虽然作者的立意是“欲惩尤物”,却成了一首爱情的颂歌。这首叙事诗的最成功处就是抒情,相当复杂的情节只用精炼的几句就交代过去,而着力在情的渲染,细致地写唐明皇与杨贵妃爱情的浓烈和贵妃死后双方的思念之情。
《长恨歌》就是歌“长恨”,“长恨”是诗歌的主题,故事的焦点,也是埋在诗里的一颗牵动人心的种子。而“恨”什么,为什么要“长恨”,诗人不是直接铺叙、抒写出来,而是通过他笔下诗化的故事,一层一层地展示给读者,让人们自己去揣摸,去回味,去感受。
《长恨歌》首先给我们艺术美的享受的是诗中那个宛转动人的故事,是诗歌精巧独特的艺术构思。全篇中心是歌“长恨”,但诗人却从“重色”说起,并且予以极力铺写和渲染。“日高起”、“不早朝”、“夜专夜”、“看不足”等等,看来是乐到了极点,象是一幕喜剧,然而,极度的乐,正反衬出后面无穷无尽的恨。唐玄宗的荒淫误国,引出了政治上的悲剧,反过来又导致了他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悲剧的制造者最后成为悲剧的主人公,这是故事的特殊、曲折处,也是诗中男女主人公之所以要“长恨”的原因。
许多人说《长恨歌》有讽喻意味,我想,这首诗的讽喻意味就在这里。那么,诗人又是如何表现“长恨”的呢?马嵬坡杨贵妃之死一场,诗人刻画极其细腻,把唐玄宗那种不忍割爱但又欲救不得的内心矛盾和痛苦感情,都具体形象地表现出来了。由于这“血泪相和流”的死别,才会有那没完没了的恨。随后,诗人用许多笔墨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思念,但诗歌的故事情节并没有停止在一个感情点上,而是随着人物内心世界的层层展示,感应他的景物的不断变化,把时间和故事向前推移,用人物的思想感情来开拓和推动情节的发展。唐玄宗奔蜀,是在死别之后,内心十分酸楚愁惨;还都路上,旧地重经,又勾起了伤心的回忆;回宫后,白天睹物伤情,夜晚辗转难眠。日思夜想而不得,所以寄希望于梦境,却又是“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诗至此,已经把“长恨”之“恨”写得十分动人心魄,故事到此结束似乎也可以。然而诗人笔锋一折,别开境界,借助想象的彩翼,构思了一个妩媚动人的仙境,把悲剧故事的情节推向高潮,使故事更加回环曲折,有起伏,有波澜。这一转折,既出人意料,又尽在情理之中。由于主观愿望和客观现实不断发生矛盾、碰撞,诗歌把人物千回百转的心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故事也因此而显得更为宛转动人。
《长恨歌》是一首抒情成份很浓的叙事诗,诗人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塑造上,采用了我国传统诗歌擅长的抒写手法,将叙事、写景和抒情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形成诗歌抒情上回环往复的特点。诗人时而把人物的思想感情注入景物,用景物的折光来烘托人物的心境;时而抓住人物周围富有特征性的景物、事物,通过人物对它们的感受来表现内心的感情,层层渲染,恰如其分地表达人物蕴蓄在内心深处的难达之情。从黄埃散漫到蜀山青青,从行宫夜雨到凯旋回归,从白日到黑夜,从春天到秋天,处处触物伤情,时时睹物思人,从各个方面反复渲染诗中主人公的苦苦追求和寻觅。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到梦中去找,梦中找不到,又到仙境中去找。如此跌宕回环,层层渲染,使人物感情回旋上升,达到了高潮。诗人正是通过这样的层层渲染,反复抒情,回环往复,让人物的思想感情蕴蓄得更深邃丰富,使诗歌“肌理细腻”,更富有艺术的感染力。作为一首千古绝唱的叙事诗,《长恨歌》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很高的。古往今来,许多人都肯定这首诗的特殊的艺术魅力。
《长恨歌》在艺术上以什么感染和诱惑着读者呢?宛转动人,缠绵悱恻,恐怕是它最大的艺术个性,也是它能吸住千百年来的读者,使他们受感染、被诱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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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桐华大人的《云中歌》,心绞得都有点难以呼吸。
看之前就知道此文是一大虐文,看了前两部之后都毫无感觉,甚至还感觉有点温馨,原以为自己虐点高,却发现,所谓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破了给人看,那点让人念念不忘的美好结束之后,接下来就是无穷无尽的虐心。
看到刘弗陵去世前后的那些章节,我的眼泪抑制不住得一次次盈满眼眶。为一个那么美好的男子的早逝神伤,为那个如精灵般的女孩失去最爱的人心痛。耳边放的是陶喆的《寂寞的季节》,越听越是让人伤心。可是,越看到后来,心越是被揪成一团,为云歌,更是为孟珏心痛得无以复加。那种沉重的悲伤压迫得我不能呼吸,眼中却是没有眼泪了。原来,有些悲伤只郁结于心中,却无法用眼泪来释放。
原来是不怎么喜欢孟珏的,我看不懂这个男人。虽然知道他喜欢云歌,他那种喜欢似乎掺杂了很多利益因素在里面,让人生畏。而刘弗陵,这个男人虽然也是心机深厚、冷漠异常,作为帝王,他肯定有自己的非常手段,但至少他对云歌是完全纯粹的、包容的。也许是我的精神洁癖作怪吧,一个我爱的男人,你可以算计天下所有人,但决不能算计我!所以一开始在刘弗陵和孟珏之间,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喜欢刘。但是越看到后来,那个叫孟珏的男子却赚取了我更多的心痛和同情。那原是一个怎样骄傲冷酷的男人,却为了一个女子卑微到了尘埃里。他们之间有说不清扯不断的纠缠,为了保护她,他宁愿守口如瓶,让最爱的女子误会着他;为了让她活下去,他甚至不惜对方恨自己!小时候仅有的那点温暖,让他用劲了力气去追逐那只百灵鸟;近乎一生的守候,结果只是让她越走越远。“他一直盼望着她的释怀,她也终于准备遗忘过去、重新开始,可是他从没有想到,她的遗忘就是从他开始。”想象着看她离去时他煞白悲怆的脸,那种寒心的冷一点点从我的肌肤渗到骨子里。
孟珏最后是死了吧,被十几支羽箭射中并掉入冬日结冰的河中……
他会后悔吧,后悔当初那一刹那的犹豫,却让最爱的人形同陌路。后来,即使他放下江山、抛弃千金,却唤不回最初的那个她。如果人生还能够从来一次,我想他一定会在最初的重逢时就狠狠地抓紧她,避开那些伤害与误会,远离皇城的权力与纠纷,带着她逍遥于山水之间!可惜,没有如果!
可是,我还是会偷偷地幻想,玉中之王并没有死,那只狐狸并没有死。也许若干年以后,再也许,是十年二十年以后,他和她会在某一处山水绝胜处重逢,而那时的她应该也早就放下了吧。他可以挽起她的手,重续儿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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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歌,未完之歌。一曲短歌祭奠过去的日子,余音绕梁不绝,时光漫漫,我们都不想说再见了我们的青春,再见了我们的朋友。正如见面就是为了告别,而真正面临了别离却又都那么从容而大气。
曾听友人说起对未央歌的评价,友人开口就是:很久没有看过这么饱含情感的**了。
鹿桥在前奏中说:在学生生活才结束了不久的时候,那种又像诗篇又像**似的日子所留的印象已经渐渐地黯淡下来了。
大学,人生就那么一次——色彩瑰丽而奇特的日子。周围各种各样的人在他们最好的年龄相遇,相遇,相识。遇见是一回事,在以后的日子里彼此之间相濡以沫,便是另一事。
正是应了那一句话“道不同不相为谋”,道若相投而又脾性相投那便是无话不谈的关系了。还有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围在身边的那些人或多或少都有着一些类似的影子。或者说你之赤城,我之欣赏,你之稳重,我之信任。
正如小童之于大宴。
这么一群脾性学时思想都是上乘的人物聚集到一起的时候说实话我是十分惊艳的。
再看看书中的人物:
童孝贤,他就像一个环节,聚餐,侯宝笙和她。正因为他的心思单纯,没有坏心,且还有着尚且没有消散的孩子气,不又自主的让比他年纪要大,见识要多,心理和其他方面都更成熟的人把他当做弟弟,而他也满心孺慕的敬着,爱着 ,看重着这些哥哥姐姐,在他们面前毫无顾忌的将自己不论是成熟的不成熟的,有道理没道理的看法,都一股脑的说出来。不怕乱,不怕对方不理解,不怕对方自责。
因为他知道他们对他的一种默契的纵容和爱护,就算是指责也是真正身为哥哥姐姐善意的提醒。因而更加亲近,更加毫不设防。
也正因为他的一片赤城之心和对学业的专心致志,加上孩子气的不谙世事,才更加使得人疼爱,或者说想要保护他,使得他不至于受到“污染”,就那样欢喜的生活在象牙塔里面安心的做学术研究,安心的养着他的兔子鸽子荷兰鼠。
蔺燕梅,绿色森林里无忧无虑的精灵。它从第一个方面带给我们美的体验,并使直持续下去。她的家庭背景决定了她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和良好的基本品格。
正是因为和谐的家庭氛为和优越的物质环境,才造就了这样一个完美的女神般的人物,但在邻里是姐妹般的人物并不奇怪。不可否认的是,优秀的外在条件是抓人眼球吸引人关注点的第一步,这是上天的赐予,而无可否认的是蔺燕梅正是这么一个令人艳羡的幸运儿。再加上聪明的头脑,灵巧的心思,静的下做学问的底气,不得不说这正是一个绝代美人产生的必经过程。
而蔺燕梅更幸运的是,她从不缺少未来的考虑和身边的一些人。如初见就对她印象极其深刻的小童,孟,伍宝笙一行人,其实他们都是蔺燕梅成长过程中的贵人。而其中宝笙,这个姐姐更是填补了蔺燕梅人生遗憾似得,如同师长,如同母亲,如同最亲近的闺蜜,还是一个稍稍年长可以为她提供人生经验的姐姐。
不得不说,伍宝笙对蔺燕梅的影响很大,也为刚刚离开父母丰满温暖的翅膀,需要适应于家完全不同的大学新环境的蔺燕梅提供了很大的缓冲。
可以说,未央歌中学生的大学生活充满了阳光的暖色。除了因为家庭经济条件找兼职外,最终辍学成为投机者的徐某和因叔叔和特殊家庭原因辍学到缅甸发展的凌某。别人的生活轨迹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
因此,**本身并没有给读者带来很多不安情绪和不良后果的猜测。
伍宝笙,这个各个方面都是一等的女子。就像是文中所说,就像是学校里操持各个方面的大家大儿媳份。她所有的沉静,对于学业的专注;人缘,对于身边人关系的维护;品性,身边人对她的认可;外貌,温和而不咄咄逼人。
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下意识便会觉着这是一个令人亲近的姐姐。长辈也会说,这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女孩,值得信赖和信赖。她就像一杯温水,让人感觉温柔,也像脊梁骨。没有它,你不能。
他是一个能给人们带来心理安慰的领导者。
在书中有这么几句话让我想了很多:
于是,有人的工作便仅仅为了泄露出来了,就听了赞美的话,看到了羡慕的神色,得到了一部分的满足,而停顿了进行。轻易地用回忆,梦想,安乐,葬送了他的野心。
就个人感受而言,这句话反映了作者对工作和生活的基本态度。不要因为一时的虚荣心将自己虚虚的飘在半空,一旦飘在了半空在想要回头,或者说放下被别人赞美和崇敬的包袱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了。而更加可怕的是事情仅仅做了一半,或者说只是一大半,这时候的飘飘然,就的确是一种极大的损伤了。
突然想到张爱玲说过的“成名要趁早”现在看来,这是顶不负责,并且很浮躁的一句话。当一个人的经历和内心与别人给他的荣誉不符时,在我看来,这是一种伤害,而不是简单的荣誉。而轻易的陷入对过去无限荣耀的缅怀和陶醉之中,从而失去了前进的动力,这更是极其得不偿失的一件事情。
当最初的梦只能在梦中回忆时,那是一件悲哀的事。并且在梦醒时分发现自己早已经失去了继续追求的时机和资格,恐怕剩下的夜只能也不能寐了吧。有野心是一件好事,可是若没有与之匹配的坚韧,努力,持久,那么野心也不过是一个笑话。
恐怕连说出来的勇气也都是没有的。
还不如用第一个寒假去傻玩,参加**歌咏演奏会,第二个寒假去相思,谈恋爱,第三个寒假去为爱人织毛线和匆忙地写家书,第四个寒假明目张胆地准备嫁衣裳。
这段话似乎说出了普通女学生的大学的人生轨迹,似乎大学就是为了与未来的丈夫相识,相知,相恋。然后放弃自己的一切,将自己的全副身心投入到丈夫身上。折射出作者对于女性这种失去自我的生活态度的批判。
作为有魅力的人,是应该无时不刻不在学***自己的,一旦这种自我的提升陷入了困窘状态,逐渐的就会感到空虚,甚至发展到认为生命是无趣的。这是极其危险的一种状态。所以,做能够证明自己价值的事情对于一个人是极其重要的。
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自古知音难求,笔者认为这句话由大余说出则借大余的口说鹿桥本身的一种感想。所有的天才都是独孤者,目标明确,并为之努力奋斗的人找到志同道合见识思想相近的同伴更是不易。换句话说,想找到理解自己的人太难了。
一曲长歌祭奠那些云端里的日子,如痴如醉的年华,幸而,遇见他们。
⧈ 薄伽梵歌读后感
《薄伽梵歌》是一部古代印度的文学巨作,它被誉为“印度的圣经”。这部作品虽然古老,但是它对于印度文化,印度宗教,以及印度哲学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读完这部作品后,深受启示,也有了许多感想。首先,《薄伽梵歌》的作品被分为18章,共有700多个短篇组成。它是一部描写印度历史、文化、宗教和哲学的综合性作品。整个作品非常精致的展示了印度教的诸多观念,如宇宙论,灵魂观,道德准则,人类命运等等。它表达的观点和思考形成了印度文化的核心基础。从作品中我们也能深刻的体验到它所表达的神秘和壮丽。
其次,《薄伽梵歌》对于人类生命的终极问题给了答案。作品中,描写了普莲达内和其他人物之间的对话和争辩,普莲达内解释了自己对宇宙和世界的理解和思考。作品中揭示了人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透过谦虚和爱心去理解宇宙的本质。作品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有感触:“如果你为自己而生活,你就不会活着,但如果你为别人而生活,你就会生命长存。”
此外,《薄伽梵歌》所传递的哲学思想对于当下世界也非常有指导意义。印度文化和生活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发展,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贡献。作品中对于平和、博爱、尊重和谅解,对于当代世界目前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有指导意义。
在生活中,我们不断地追求价值和意义,而《薄伽梵歌》告诉我们真正的意义是我们探寻和谅解世界的能力。我们应该信仰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和意义,同时也应该关注我们自己的价值和意义。
总之,通过阅读《薄伽梵歌》,我们获得了公认的哲学和宗教思想,同时也获得了自信和感觉。在当今复杂多变的世界中,我们应该重视这类经典文化,学习这种哲学思想,这样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世界和我们的生命。这部文学巨作教会我们以正确,平和,理智和爱心的方式去思考和生活,让我们成为更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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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拜读过唐俊仁兄的四集丛书——《书写人生》,新近得知他又创作了《生命如歌》和《唐俊的博客》两本文集,很是惊喜。作为一名机关领导干部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方能静下心来利用博客宣传、推介丹东,并且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在博客上发表的博文选编成书,文体之广、内容之多、用心之良苦,实在令人敬佩。
《生命如歌》和《唐俊的博客》这两本文集以宣传丹东为主线,涉猎“旅游美食、健康保健、民风民俗、亲情孝道、人生感悟、识人交友、股市投资、阅读欣赏”等诸多方面内容,真可谓是一部脍炙人口的小“百科全书”、“旅游指南”。读后,使人受益匪浅。
唐俊仁兄不善言谈,但喜欢读书,勤于著书,他的业余时间大都在“读与写”中度过的。久而久之,读书著书就成了他的一种“养生之道”。他说:
“文化能养生,也能造就一个城市。如果人人都有文化,这个城市一定会是一个书香城市、文化城市。有文化的城市就能变得大气秀美。
丹东正朝着这方向努力,未来的丹东一定会是一个文化强市,书香名城,一定会更加大气而秀美!”
唐兄说得在理。文化助力于经济发展,早已成为了现实。当下,建设文化上海、文化杭州、文化青岛等成功范例,再次证明“文化”不仅能助力城市发展,而且还能提高城市的品位。
城市文化需要有文化的人来解读和保护,一个人拥有文化、获得文化最重要的途径自然是读书、增加阅历。所以,诸多城市相继都开展了“读书月”、“读书周”活动,希望唤起民众读书的欲望。读书是一件事关生活的事,一件平常的事,到了需要呼吁的程度,多少有些尴尬。
其实读书“有用”,无人不晓,但有用的事很多,读书“有用”到什么程度,是不是有一个投入产出的问题,常常让人困惑。至于旧的价值问题,很少引起人们的思考。
古今中外,说读书的文章多如牛毛,读书体验更是五花八门。这既说明读书的好处,亦说明读书不是一个简单地寻本书来看的问题。读书娱乐可以让人身心放松;读书智慧可以让人憧憬未来;读书致富可以让人避免弯路;读书健康自然可以让人修身养性。
所以,在诸多“真理”之中,开卷有益至为重要。其实,开卷有益大家都懂,只是后来时代发展了,“有益”的事儿似乎多起来,似乎“开卷”之益,与其他之“益”有了些急功近利的比较,于是开卷之益被冷淡了,被淡化了。如果说人们经常会干些“舍本逐末”的事,那不再笃信开卷有益,差不多就是最大的舍本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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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
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
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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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一开始是关于上海巷子、闺房、留言、鸽子的描述。虽然文字细腻,描写如工笔画,但我还是看不起兴趣。
这样的环境描写,大致看起来冗长、冗长,看起来像是人的头皮麻木了。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毫不犹豫地用几章来描述环境,而只为女主人公的出现和悲惨的一生。
王琦瑶很漂亮。她出生在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愿意做一个平凡的女人,有一颗高尚的心和一个精明的上海女人。她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美貌和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李主任”做“金丝雀”。
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导演之间没有爱情。他们需要彼此。
李主任非常重视王琦瑶的青春、美丽和朴素。他可以在这里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钱,在那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生活。虽然李导演对王琦瑶没有爱,但她以自己的方式为王琦瑶承担责任——她留给王琦瑶一盒金条,这成为她今后生活的一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一种生活方式,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软弱。
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上孩子后,他没有勇气与家人决裂,甚至没有勇气陪王琦瑶去医院。
王琦瑶怕影响自己的名声,不惜以苏维埃出身、中共孤儿出身的萨沙为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为了自己的依靠,王琦瑶终于生下了这个孩子,把她养大了。从心底里说,王琦瑶并不恨康明勋,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事,没有资格正常结婚做别人的妻子,所以也没有资格去恨。
还有一个和王琦瑶有感情联系的人,程先生。这个人真的很爱王琦瑶,有责任。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并把她推荐给杂志社。他还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
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后,疏远了他,投靠了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去世后,王琦瑶怀上了康明逊的孩子,生活陷入困境。他全心全意地照顾她。是这样一个真正爱王琦瑶的人。王琦瑶只感激他,没有爱。
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不仅要王琦瑶漂亮的身材,更要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不能给他想要的东西时,他选择在服侍王琦瑶并完成一个月后离开。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辛岁月之后,王琦瑶在晚年爱上了一个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
这个老克腊爱上了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恰巧有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交换老克腊与她共度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
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
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苦工作后,我把女儿养大了,女儿对她不体贴。她从小就和她抗争,长大后和丈夫一起去了美国。也许,唯一看得见的依赖就是那盒金条,这是一种支撑她一生的思想和希望。
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纵观王琦瑶的一生,他没有几天好日子,一辈子生活在孤独和回忆中。
她的悲剧是由她自己的依赖和软弱造成的。她本可以在下层找一个小人物过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正爱她的程先生结合。他放弃了这些机会,她也从未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只要看看她后来遇到的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
初一:匡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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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王安忆的《长恨歌》有感
王安忆对上海很了解,包括上海的巷子、上海的八卦、上海的闺房,甚至上海的鸽子。这个被称为“东方巴黎”城市,每天都暗涛汹涌,即使它表面上如此绚烂繁华。流言在里肆意传播,比病毒的速度更快;女孩子们在这里展览美丽,生命随之沉沉浮浮;鸽子是这个城市的精灵,把这座城市的是是非非尽收眼底。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带着小女儿态的,美丽且聪明。女人家对于自个儿的美,不够清楚倒还好,最怕是周围的人千千万万遍的提醒着你,让你彻底的明白个究竟。一旦你知道了,人们就不再愿意只期待平凡的幸福,而周围的环境注定了你不能只过平凡的小生活。
王琦瑶的经历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从她决定去演播室,隐约期待着什么的时候起,她的生活开始走向另一条轨道。尽管试镜没有让她得到任何收获,只是让她失望沮丧,但所有的故事都是从这里来的。
导演请摄影师朋友程先生为她拍照。她也去了那里,她没有希望。而后,因照片的出名,有了“沪上淑媛”称谓,又在程先生的提议下,去参加了上海小姐的比赛。这是她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天,也是她悲剧命运的开始。
这悲剧不是偶然,倒像是命中注定的。参加比赛之前,导演是来劝过她的,告诉她这所谓的上海小姐不过是达官贵人的游戏,所谓的“上海小姐”的桂冠也不过是浮云,看上去夺目,但其实是过眼烟云,迷住人的眼,当睁开眼睛却发现什么也没有。这是导演在片场几十年的经历所看到的,对王琦瑶推心置腹的讲了。
但王琦瑶当时被虚荣迷住眼了,哪听得进去这些话,只专心致志、小心翼翼地准备上海小姐的角逐。
不必失望,王琦瑶获得了第三名,这是程先生、蒋丽莉和王琦瑶努力的结果。当然,王琦瑶的美丽是她自己的资本。而后,王琦瑶过了一阵子风光后的冷寂时光,然后便遇到了李主任。像很多的年轻的漂亮女人的选择(或主动或被动的)一样,成了一个有权有势的人**。
从那时起,王琦瑶就住在豪华的爱丽丝公寓里,开始每年、每月等李主任。与此同时,她看着自己的青春从墙上掠过。我无法想象或理解,一个正处于人生最好年华的女人,怎么会愿意被囚禁在华丽的铁屋里。我从来没有试着通过日复一日地观察墙上的光影变化来计算时间。我从来没能,就呆在那里,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等待。
有时候发呆,一不小心就过了一个多小时,回过神来的时候,都会觉得辜负了大好的时光。她,年轻美丽,有多少事可以做啊,可是却选择在繁华里守着自己老去。我突然觉出了做美丽女人的悲哀。
这让我想到了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美丽的女主人公,因为长得太美,让这美丽带给了她悲惨的一生,让她想和一般女人一样平静生活,平凡的幸福都不能。但王琦瑶和她不同,王琦瑶是自愿的,而她是被逼的。唉!
其实,谁又说的清呢?王琦瑶选择另一条路,又能够顺利的走下去吗?
自古就有红颜祸水这一说,可我觉得这红颜害的不只是别人,更是红颜自己。女性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社会地位低于男性的群体,一直被傲慢的男性视为附属品,成为男性地位和能力的陪衬。在这样一个男女不平等的社会里,太显眼的女人没有太多的选择。
你或许会说,不是一样有很多美丽的女人取得了自己的成就,嫁给了自己爱的人吗?可是,她们很多难道不是因为有所作为了,所以才美丽的吗?还有,像居里夫人那样的,在年轻的时候,刻意的忽略、隐藏自己的美丽,让它不成为其实现理想的阻碍,从而专心的从事自己的学习和工作。
所以,女人悲哀到必须掩盖自己的美丽才能不受其牵连,从而有所作为吗?是啊,你看看那些凭借美貌来受人关注的女人们,取得的是什么样的荣耀啊?可那绝不是真正的成功。
王琦瑶除了美丽,还聪明。对于很多事情,她比别人多了考虑和清醒。她太清楚自己的美丽,似乎不愿意太过平淡地过日子,以至于一直把真心爱她的程先生当作垫底的。
她似乎又很不清醒,那么大的年纪了,也不着急找个正经人好好地生活,而是整日和一起无所事事的人在一起打牌、吃零嘴、谈天说地来大把大把的消磨时光。年纪大了,她也不肯把当年的风华抛之脑后,依然执着于上海的时尚和风情,跟女儿争相斗艳,和女儿的朋友交流时尚的心得,从中收获自信和满足。王琦瑶晚年时,上海有一个老沙克,很容易被旧事所吸引,沉迷于往事,所以她被王琦瑶感动,甚至认为王琦瑶没有年龄。
因此,当王琦瑶的生命进入黄昏时,她有了一段短暂的爱情。是的,很短暂的。老萨克还是明白现实的,没多久他就想逃了。
这时候的王琦瑶,是孤独的,是渴望老萨克能够一直陪伴着她的。她甚至拿出雕刻的盒子,想把剩下的金条都给老萨克,让他和她共度余生。如果说当年王琦瑶为了毛毛娘舅,把她怀孕的事推给萨沙是因为她爱毛毛娘舅的话,这个时候,把自己唯一的依靠——金条,都拿了出来,以此来留住老萨克,是因为孤独吧!
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的孤独凄清啊!她从未结过婚。虽然她和李导演有真情实感,但他们无法得到完整而明亮的爱情。毕竟,它们只是释放压力、增添浪漫生活的点缀。她真心爱过毛毛娘舅,可毛毛娘舅也不会为了她放弃什么,大家也只能够把握暂时的欢娱。
老萨克最后也决定不再来找王琦瑶了。随后,王琦瑶在一个不眠之夜被前来偷金条的长腿男子勒死。无人知道。
如何不长恨呢?王琦瑶的一生,她到底拥有过什么啊?一旦走偏了路,得到的就只能是变了样的快乐。
平凡生活中的所有简单细小的快乐,就通通看不见,感受不到了。否则,她能选择程先生过上简单幸福的生活吗?如果给王琦瑶更多的选择,她会有更好的结局吗?
⧈ 薄伽梵歌读后感
最后的歌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最后的歌》,一本越深入去看就越觉精彩和动人的书,既有青春洋溢,也有亲情动人。看这本书有不少好处:一是可以让你长期对着电脑的干涩双眼有一场纯天然的治疗——眼泪的润泽,当然前提是你即使不是个感情泛滥但也必须是一个容易感动的人。二是,故事里的情节,让人醍醐灌顶一般地开始重视一些之前容易忽视的东西,那些虽然平凡,但是失去却能让人如置身地狱般痛苦的东西。虽然在故事的开始,吸引我的,是罗妮与威尔的爱情,但最后看的我潸然泪下的,却是罗妮与史蒂夫,父女两人之间的亲情。家,是每个人肉体和灵魂的港湾,我们在这里得到安定,但是往往它有时候却会伤人。少年们经历纯真的童年,渐渐长大,对生活开始有了自己的思考,希望像个成年人一样赢得尊重,可是父母却依然如老母鸡护着小雏鸡一样,害怕你受到哪怕一点点伤害。矛盾一点点的累积,两代人无法互相理解,少年在父母失望的眼神中变得越来越叛逆。这似乎是每个“家有儿女初长成”的家庭都会遇到的难题。故事的开始,罗妮还是个叛逆少女,和一些母亲反感的人交往,将头发染成奇怪的紫色,甚至于偷窃,什么事情能让母亲失望,她就做什么。这似乎是一个不太令人喜欢的姑娘啊。可是,如果继续读下去,你会完全颠覆之前对于她的看法。首先让我惊奇的是,罗妮是个素食主义者。一个无法忍受任何小动物小生命被残害的人,心地怎么可能不善良?怎么可能会是个坏孩子?她为了一个孩子,可以勇敢地制止一场危险的争斗,为了小海龟的顺利孵化,可以风餐露宿整晚守候在海边。叛逆,不过是这个美丽的少女,想要获得更多尊重和自由时,别无他径的无奈而已。父母离婚后,父亲的离家让罗妮耿耿于怀,三年的时间里她不愿意与父亲说上一句话,甚至放弃了父母亲最引以为傲的钢琴。一次诬陷,父亲无条件的信任,让两人陷入冰点的父女之情渐渐回温。罗妮谅解,释怀,敞开心扉,重新与父亲融洽地相处,并且收获了一份纯真美丽的爱情,这是她拥有过的最美丽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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