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经典11篇)_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3-02-25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经典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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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离开方铁匠那里,一个上午走了十一户人家,有八户借给了他钱。中午的时候,他来到了何小勇家,何小勇死后的这几年,许三观很少见到他的女人。
他站在何小勇家门口时,看到何小勇的女人和两个女儿正在吃午饭,何小勇的女人没有了丈夫,几年下来头发都花白了,许三观站在门口对她说:“一乐病得很重,医生说要马上往上海送,送晚了一乐会死掉的,我们家里的钱不够,你能不能借我一些钱?”
何小勇的女人看了看许三观,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吃饭。许三观站了一会,又说:“我会尽快把钱还给你的,我们可以立一个字据……”
何小勇的女人又看了看他,随后又去吃饭了。许三观第三次对她说:“我以前得罪过你,我对不起你,求您看在一乐的面子上,怎么说一乐……”
这时何小勇的女人对她的两个女儿说:“怎么说一乐也是你们的哥哥,你们不能见死不救,你们有多少钱?拿出来给他。”
何小勇的女人伸手指了指许三观,她的两个女儿都站了起来,上楼去取钱了。何小勇的女人当着许三观,将手伸到自己胸前的衣服里面,她摸出了钱,是用一块手帕包着的,她把包的方方正正的手帕放在桌子上,打开后,许三观看到手帕里有一张五元,还有一张两元的钱,其余的都是硬币了,她把五元和两元的拿出来,把硬币重新包好,放回到胸口。
这时候她的两个女儿也下楼来了,她们把钱交到母亲手里。何小勇的女人将两个女儿的钱和自己的钱叠在一起,站起来走到门口,递给许三观,说:“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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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笔下的人物形象归根结底没有大的瑕疵,总是能让人找到人性的善良之处。“用善良做心的底色”是我对其人物形象的评价。以一乐和许三观的父子之情为例。许一乐也是一个可怜孩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在婚前意外有的孩子,许三观不是一乐的亲生父亲,但他带给了一乐无法代替的爱。
书中描写到饥荒年代,许三观用刚卖完血的钱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顿“好的”,可是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一乐一直是他的心结,许三观不想替别人白养儿子,于是就给一乐五角钱去买个红薯吃然后回家,自己带着二乐、三乐和许玉兰去吃面。也是这件事伤了一乐的心,他跑去何小勇家让他认自己,可是招来的确是谩骂和打。彻底无家可归的一乐就这样漫无目的的离家越走越远。随着天色的渐暗,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出去寻找一乐,刚开始很生气的许三观骂一乐让家人担心,可随后便带一乐去吃面,一改原先的态度,而是温柔地说“吃吧”。这里让我看到了家庭的温情,造成错误的不是孩子,他是无辜的,没有哪个孩子是不渴望爱的,许三观将一乐当成亲身儿子来养,我认为这已经是最大的善良了。后来一乐患上肺病,许三观也是一次又一次冒着生命危险到处卖血和借钱救治一乐。
每到一个地方就靠卖血带来的仅三十五元钱,一心只为一乐,甚至一次是从鬼门关上拉回来,但是他也不放弃,真的是以命换命。多么糟糕的时代啊,小人物在逆境下迸发出的求生的力量,对希望的执念让人心酸与心碎。好在最后的结局是好的。在出现大是大非的关键环节,让我还是看到了人性里那最美的一面。小人物在大时代背景下,个人的无力,逐渐变为群体相互取暖的姿态,不禁再次感叹生命的伟大。
书中还有很多情节让人感动,我不再列举,毕竟只有读了书才能真正体会到作者的情真意切。再此,用我最喜欢的书中的一句话来结束这篇文章。
“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有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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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卖血我的最初印象来自一则社会新闻:父母没办法供小孩读书,悄悄卖血赚钱。那时候我才知道竟有这种赚钱的方法。许三观卖血记主要写他是通过卖血来解决人生遇到的一次次困难。
我们都知道献血一般是正规医院去采血而且有控制血量。但是卖血是被国家禁止的,你想卖血只能通过特殊的渠道,但是卫生条件就不能保证。所以会有感染疾病的风险,卖血的人抽完血后因血液减少过多会感到乏力一般需要休息3个多月才能慢慢恢复。卖血不仅有感染疾病的危险还会严重损害健康。有人会说了这个人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劳动来挣钱为什么要去卖血呢。许三观有一份在城里丝厂送茧的工作,但这点工资并不能娶到老婆也不能吃一顿好饭。卖血反映了一个问题就是贫穷。贫穷有多可怕。贫穷意味着吃不饱,闹饥荒的时候许三观一家人每天只能喝2次稀饭,为了保存力气吃完饭得马上回床上躺着。贫穷让人变得麻木,有一次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为了改善家庭伙食,特意在稀饭里面加了糖,她问孩子今天的稀饭有什么不一样,孩子们只摇摇头。她只能苦笑着说,吃苦多了就忘记了什么是甜,吃到甜的东西想不起来那个叫做糖。贫穷无法抵抗突如其来的风险,比如重大疾病的医疗费。许三多的孩子一乐得了肝炎,因为没钱治病他只能一路卖血去上海。因为卖血次数太多差点丢掉性命。
但可贵的是贫穷的生活并未将许三多击倒,卖血给他带来了希望。我们更能体会这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下维持生计的温情。吃不饱饭的时候,许三多用嘴做饭给孩子们,他想象着怎么做爆炒猪肝,怎么做清炖鲫鱼。他告诉自己的孩子人要有良心。所以他一直养着不是自己亲生孩子的一乐。当一乐的亲生父亲重病了也是他让一乐给他招魂。许玉兰在文革被批斗成妓女,被剃头,许三观也没有嫌弃她,天天给她送饭。
中国传统思想佛家思想就说过人生的本质就是苦。我们逃不过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取蕴。贫穷不可怕,人生的苦难也不可怕。最怕的是对人生失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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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要显得无比温情。故事中的人都是那个时代普通的中国百姓。他们不太了解科学知识,喜欢八卦,也不是什么道德标兵。甚至在婚姻中会犯原则性错误。中庸,但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会跑偏。
我认为有趣的一点是,在那个时代,即五六十年代也存在不小的城乡差异。乡下人认为不卖血的男人是健康不好,城里人则认为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能去卖血。
许三观给挨批斗的许玉兰偷偷送了红烧肉,一乐生病时候,借钱最多的是何小勇老婆…这些情节都直触心灵,无比温馨。
有时候觉得许三观和许玉兰又何尝不是爱情的一种?虽然都犯过错误,但最重要的仍然是对方,并互相扶持着度过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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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太多无奈,有太多琐碎,有太多事与愿违,也有太多不得不。
这本书就是一个一个发生在许三观身上的卖血事件串联起来的,从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许三观的卖血记,可以说是底层百姓生活与中国社会不断发生变化的一个侧影和生动体现。
小说读起来是很快的,这本书也是如此。读完之后,反复咀嚼,终能品出些什么。我思来想去,应该是这几个词吧,尊严、人性、平等、生活、生存。为了生存和更好地生活,他选择卖血。为了尊严和追求平等,他选择卖血。
对了,许三观为什么是卖血而不是通过其他方式实现自己的目的呢?或许,在他眼里,卖血是最直接,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的赚钱方式了。卖血前,喝上几大碗河水,据说会让血液变淡,实在喝不下,那就吃一口盐再接着喝。撑圆了肚皮走进医院,来李血头跟前,敬上二斤白糖或者一条香烟,抽完两大碗血后,一盘炒猪肝,一壶热黄酒就算把血给补回来了。不得不说,成本的确很低了,河水、黄酒、一盘猪肝就是标配了。两碗血换回来35元,这在五六十年代可不是小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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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许三观这本书,我是在一种奇怪的感觉的陪伴下读完的。各种四肢无力,头部有点头晕的心理反应很奇怪。只要到卖血的情节,它就会来的十分强烈。
我很难想象抽血的痛苦,因为我没有献血,而且我似乎也没有达到法定献血年龄。虽然书中没有直接描写抽血,但场景自然会出现。我想知道许三观卖血的时候是怎么想的?
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还是黄酒和猪肝?
不管怎样,他想的一定是给他带来的血,而不是他牺牲的血。
他是绝对不知道卖血是会使身体“败掉的”。因为在他的认为里,血是“卖不光”的,他的身体就是一颗“摇钱树”。
虽然奇怪的心理感觉和繁重的学校作业让我几次三番,几次三番的想让我停止阅读这本书,但我还是用两节自***时间把《许三观卖血记》给读完了。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里文字有一股神奇的吸引力,大量使用人名来代替代词,有一种亲切而又戏谑的效果。通篇的对话或是独白有几分戏剧色彩,但来得更传神。
余华在这方面做的很好。他不需要面部表情和心理描述。他能从对话中猜出。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一段关于一乐越来越像何小勇许三观做了乌龟的情节,用了三个大的排比段,都是街坊邻里的流言蜚语,三段都用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听到他们说什么了吗?”作结。形象的体现了许三观当时的忧虑与焦躁,更有一种想知道但别人肯定不会跟他说,自己纳闷的怀疑与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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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他的**,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
**没有扣人心弦的情节,但你必须一下子看完。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液越来越虚弱,但他的活力越来越强。他的血是为了家庭、孩子和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延续。**关键是许三观用七次卖血救了一乐,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等人的私生子。
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己的血肉之躯,从爱到恨,从恨到爱。有一个觉醒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虽然一开始我不想用自己的血汗钱给一乐买碗面条,但我发现一乐在骂人,最后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了胜利饭店,温和地说我要带他去吃面条。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很多钱,所以许三观付出了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代价,一路卖血到上海。
“一个戴口罩的**,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正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当时社会底层民众的平凡生活,以及他们与生活抗争的毅力。不管我们的处境多么糟糕,我们都不能放弃。我们需要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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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余华的另一本书。它的名字很直白。如果不是余华写的,如果不是余华写的,如果不是余华用文雅的方式描写人生的起伏,我们会很伤心。这本书可能因为它的名字而错过了许多读者。
许三观是纺织厂里的一个工人,也是一个孤儿,在那个年代,他应该是没有什么压力的,后来他遇到了根龙和阿方,从他们那里接触到了卖血,了解了卖血的细节—喝凉水、吃炒猪肝、喝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些细节随之伴随了他一生,而卖血也改变了他的一生。
第一次卖血之后,许三观拿着卖血的35块钱成了家,之后的时间在余华的笔下过得飞快,一乐、二乐、三乐相继出生,许三观本可以平淡的一直过着这样乐呵呵的日子,但是他发现了他最喜欢的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件事对许三观打击很大,但尽管是他心中的一根刺,许三观还是要抚养孩子才能活下去。
此后种种事情发生在许三观身上,一乐闯祸;许三**望林芬芳;大饥荒;一乐下队生大病;二乐下队,宴请二乐队长——这种种的事情,都是靠许三观卖血读过的,他靠卖血,硬生生撑起了一个家。
某次,根龙卖血后,死了,许三观固执的认为是卖血害死了根龙,他吓得直哆嗦,阳光下都打冷子,但最后为了家,许三观还是一次次的顶着恐惧去卖血。
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四处借钱还是凑不够医药费,最后,他陪着笑脸继续去卖血,将近五十岁的老人,在寒风彻骨的冬天,在每次卖血前,喝八碗冰碴子般的河水,一路卖血去上海。
或许在此之前的许三观一直让人捧腹大笑,但此时的许三观让人心酸让人落泪让人肃然起敬,种种磨难,许三观身体里的流淌的血都能让他闯过去,这一次在医院,许三观却落泪了,一句话道尽了亲情:“我刚才哭是以为一乐死了,现在哭是因为一乐还活着……”
看书的时候,书里的许三观就像真实的活在这个世界,朴实憨厚善良,在那个艰难的时代,一次又一次靠卖血让家庭和孩子活了下来,然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用得上时,精神却崩溃了。
最后的镜头是这样的,许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没有了年轻时的吵吵闹闹,也许他们并没有存在过什么爱情,但是此情更珍贵。
书中的一个场景,让我印象至深,许三观在一乐生病之后,要继续卖血,有一段话,“他再舀起一碗河水,再次一口喝下去,接着他再次抱着自己抖动起来”,看到这里自己的身体也好像不由自主的发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即便知道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也要不顾性命的去救。
这本书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的一段小人物的苦难人生娓娓道来,平白质朴,既不沉闷又不冗长,慢慢的发现当自己看的时候,仿佛就在他们身边,跟他们一起感受痛苦,高兴,愤懑,最后看着许三观卖了一辈子血却能活到花甲,几个儿子也长大了,再也不需要用嘴巴炒出一道道美味佳肴,我就感到非常的欣慰,替许三观也替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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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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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看了许三观卖血记后,我感触很深,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场景中许三观会死掉,我深深地觉得许三观是一个大好人,温饱、房子,就是这个男人一生的追求吗?许三观一共买了11次血。他几次卖血差点丧命。每次他为别人卖血。
三年饥荒期间,他买血让妻儿吃一碗面条,但这种爱让他没有给别人的孩子买一碗面条,只给他买了一个五毛钱的红薯。深夜离家时,他很快给一乐买了一碗面条,许三观是个好人。
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性的生活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出现的天灾人祸,他没有回避和选择;面对自己的困境,他没有怨天尤人,没有奋斗,没有希望和希望,只有本能地置身于生活的泥潭中。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卖血被认为是一种没有尊严的行为,但许三观每次卖血,都是把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的生活融为一体的过程,所以你可以感觉到,身边的人,圈里的人,都是他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活着福贵这个奢侈的浪荡公子,他赌输了所有的家产,还那么对待家珍,我很憎恶他,他因为自己的年少无知,是自己家跌掉了社会的最底层,在他父亲跌死在粪缸边时,我甚至想干掉他。
经历了战争,经历了磨难,他变得善良,他跳出了沉沦,开始了担当,我也开始了欣喜和欣慰,尤其他对家珍的关怀和儿女的怜爱,让我不由得祈愿他们一家人从此过着幸福、甜美的生活。
然而,生活就是那么的无情和冷漠。他的儿子有庆,在那个盲目崇拜的年代,为了给县长因生孩子而大出血的妻子献血,被医生抽血过量,死在了医院;虽然哑,但聪明的女儿凤霞,找到了真心疼爱她的二喜,却在生下苦根的那天,大出血而死;曾经的富家千金、嫁给福贵后就没过几天好日子的家珍,苦累了一身的病,在风霞死后三个月,也死了;偏头的二喜,虽小有残疾,却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以真诚的爱心,爱着妻子和她的家人,凤霞走后,他坚强地养着苦根,却因一场事故,被水泥板夹死了,临死前最后叫了一声“苦根”;聪明而懂事的苦根,七岁那年,一场发烧,困卧在床,艰难的生活,没有吃的,却因福贵的大意,食了过量的黄豆,活活撑死了……
亲人们就这么相继地离开了福贵。孤独的福贵,年近70时买了一头和他一样老的牛为伴,他管它叫“福贵”。耕田时,他会对它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
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对于福贵来说,他既不孤独,也不孤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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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
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到底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人,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挑选每一颗菜,未雨绸缪平日攒米,以备不时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也许她的遗憾就是她经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到底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也许当初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
但她却保守了一个秘密,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也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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