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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洞穴奇案读后感(热门十五篇)

发布时间:2021-08-21

洞穴奇案读后感(热门十五篇)。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我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那条条框框的白纸黑字是存在的,而是说,不论这个白纸黑字如何,我们都会形成一个所谓这样的“法律”,只不过如今白纸黑字的法律或许还不够具体,甚至有些与实质的“法律”相去甚远。

法律并不是主观人为规定出来的规则,比如现实生活中很难存在“看见太阳就要处死”或者是“每年给国家上缴三千亿元”之类的法律,不仅难以执行,而且没有意义,甚至阻碍社会,即使有愚蠢的立法部门提出如此的法案,也会被推翻。

可想而知,法律的条文并不是人为主观的随意规定。

那便可以大胆推测,或许这个世界上会有一部所谓的“终极法典”,就好像所谓“终极物理法则”一样,它的本质极其简单,但却在万物的表现上又纷繁复杂。而人类目前所有的法律条文都在不断地通过不同立场的博弈,不断接近这部“终极法典”

而这部“终极法典”是要有一个目的性的,一定是要符合为人服务的原则,或许按许多人的观念,这个目的性是维持公正,但更本质一些,应该是维护效率。毕竟,最大的公正就是效率。

对意图探究来进行免责或许对这四个人来说意义重大,但对于整个法律界来说,将是一笔巨大的成本。在还没有足够的能力降低判定意图的成本之前,或许都是如此吧。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也是赞成有罪判决的。可能许多人依旧觉得这四苟活下来的四人非常无辜,但不得不承认,这就只是他们倒霉而已,他们的有罪或死亡,可能从被困洞穴中的那一刻就已经被决定了。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内容简介:本书分为兽之案、斗兽场、人与兽和古兽志四部分,作者延续他“北京侃爷”的说书特色,展现了发生在世界上已灭绝动物、濒危珍稀动物之间的种内斗争、种间竞争的精彩场面,其激烈程度有时候不亚于人类之间。同时,还涉及了许多相关历史故事,诸如清宁宫怪兽之谜、和解放军作对的畜生们、出现在战场上的大象、抗日的华南虎、耿飚将军打虎考、周伯通骑鲨问题调查报告和北洋水师炮毙日本牛等,以及北京动物园里的奇闻轶事。

动物奇案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项充明显是个没受过多高教育的江湖粗豪人物,这样稀少的动物他未必认识,抓鲎不是个简单的技术活儿,他恐怕也抓不着,于是只好凭记忆形容着向家乡的文化人请教这个东西的名字。这东西学名当时是没有的,马蹄蟹,三刺鲎,两公婆,海怪什么名儿都有,大家都是乱叫的。宋代的文化人多半脱离生活,恐怕也弄不懂这小莽孩儿问的是什么东西,可能又不能说自己不知道没面子,想想一个很多条胳膊腿(鲎是八条腿么?没文化,古文中的?啊、九啊都是表示多而已,不一定表示具体的数字),倒拖长枪的小将军造型妖仙出现在海滩,一下就想到大闹龙宫折腾东海龙王的哪咤太子了。就忽悠了一句“八臂哪咤”也没准。世界上一切都有可能……结果,项充的外号就定下来了。如此说来,鲎对梁山好汉是有启发意义的。那什么,谁去山东,顺便问问宋头领,梁山水族馆的款子,什么时候能拨下来?

动物奇案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最初以为能够这样讲的日本友人都是学问高深之辈,后来发现他们在读其他汉字时也经常犯错。最后还是一个日语老师给了解释:“”日本人自古以来是吃鱼的民族,日本料理里有一半的菜和鱼介类有关,当然会很?心鱼的品种了。萨想,中国一定不像我们这样有很多常用的带“鱼”的汉字吧。中国的汉字里不是缺少带“鱼”的常用字,而是和日本所用的不一样而已……萨写的动物奇案,并非是小打小闹,还有着很深的动物文化延展开来,读起来让人收获颇丰。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高中作文频道小编[冰糖雪梨]今天给大家整理了《高一读后感:《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三)》的优秀作文,这篇高一读后感:《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三)共有750字,是一篇很优秀的原创作文,这篇高一读后感:《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三)很值得大家参考和学习。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由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写的推理小说。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二十五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上的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往常平静的小镇正上演着一场离奇的谋杀案,小作者们的作文成了破案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埃尔万组织几个同学围绕作文展开对本案的调查,最后为警方顺利破案提供了关键线索。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他们有很大的好奇心,以及留心观察、善于思考的优点,很值得我去学习,让我认识到写作文要学会观察,注重细节。找出事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联系。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将埃尔万和卡桑德拉那种坚持、勇敢的精神发扬起来。当你无助、彷徨时,坚持和勇敢是你人生道路上的指明灯,照亮你前行的道路;当你失落、沮丧时,坚持和勇敢就会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温暖你呵护你,带给你力量和希望!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而是应该迎头赶上,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到达胜利的顶峰!我们在学习中也应该保持着这份坚持和勇敢。当遇到难题时,不要想着我不会做,而是应该多读读题目、多翻翻书本、多查查资料。山穷水复疑无路之后,必定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作文里的奇案》是一部独特的推理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推理慎密,环环相扣,能激发读者的思考。而且作者在描写25篇学生作文时,角度不同,体裁不一,有散文、诗歌、小说、科幻,文笔流畅又不失天真,对学生作文有很强的指导意义。老师的精彩点评也为故事增色不少。

这么精彩的一本书,我也希望大家也多多的去看一下这本书,也都去学习。并像书中的主角一样拥有一颗好奇的心,善于思考的心!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今天下午的最后一节班队课中,老师给我们放了一段名叫“洞穴之光”的**,我们的眼睛移到了大屏幕,我们的精神集中到了影片中的故事内容。这段**内容讲述了李万龙等六名沉醉于网络的少年,整天夜不归宿,甚至小小年纪学会了喝酒、抽烟,和父母闹情绪。为了改掉他们的坏习惯,他们的家长狠下心、让他们和山区的孩子“三同”二个月,即同吃、同住、同学习,感受一下贫困山区孩子艰苦的学***活的环境。

“中洞”里的孩子是高山苗族,这个洞被称为“中洞苗寨”,只有18户人家住在这。在山洞外,我一眼就能看出石头是被移走的还是石头。只有一些石缝可以种玉米和甘薯。

李万龙、谢南衫与贫困山区孩子王朝泉一起吃饭、生活、学习,自食其力。从王朝全家到学校要走2个小时的路,而且一天只吃两顿吃玉米饭,玉米饭又干又硬像沙子,他们都是娇生惯养的孩子,哪吃得下……。。当王朝全结巴地说了一句:

“我们家没有白…白什么东西。”

“肥皂!”这时我们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我觉得没什么可笑的,山区孩子连肥皂都不知道怎么称呼,从而看出山里孩子的学习、生活条件是多么艰苦,可我们却把它当笑话看。

我看了“洞穴之光”这一故事**后,我觉得我们学***境和生活的条件,都不知比山区里的孩子好多少倍,我们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啦!同龄的孩子在城里又高又大,他们开车上学,而山区的孩子又瘦又小,他们两个小时上学。相比之下,我们城市的孩子们就像温室里的花朵,而山区的孩子们则像怕寒风的青草。

所以,我们在学***活上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想办法去克服,因为再难也难不过山区里孩子。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反对洞穴中是原始自然社会,不适用于现代法律:是在洞口被封的时候,还是在他们快饿死的时候,还是在他们决定杀人的时候,他们从社会人变成自然人了呢?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节点。(精彩)

反对等待有人自然死亡的论点:如果这种可能性存在,则必有一个人明显较其他人虚弱,等待他的自然死亡无异于远古时期强者压榨弱者的丛林法则。(同意)

反对吃四肢末端的论点:吃四肢末端不足以支撑到获救,只有吃大腿或者胳膊才可以,但这样的痛苦会比杀人来得更重。(反对,杀人是排在死亡后的选择)

反对苏格拉底:“忍受不正义好过实施不正义”,以及路加福音中“有人打你右脸,你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太扯了这个):圣经中暴饮暴食和贪欲也没有被列入法律。法律不能被宗教化。

支持紧急避难的观点:妇女强奸案中,暴徒问:“顺从还是死亡”。杀人是唯一的求生选择,但又回到了那个问题:宁可自己等死也不要去杀人,这是一个正直的人该做的选择。

反对自我防卫的论点:如果是自我防卫,则威特莫尔应该是有罪的,但威特莫尔没有对其他任何人造成威胁,相反,是他们自己选择登山,也应该承担山崩被困的后果。

反对“一命换多命”的论点:1.生命的价值是不能被量化的,一个人的生命和五个人的生命一样珍贵。(精彩)2.如果外界因素设定他们还要延长一个星期才能获救,他们就不得不再杀一个人,一直延长,大家自相残杀直到只剩一个人,此时四人换一人的命是否还是一笔划算的交易?(精彩精彩精彩)

反对“设身处地着想”(迷,这种脑回路也可以当法官吗哈哈哈)的观点:法官不是天使,法官只需要按照法律做出正确地判断。比如法官自己吸大麻,也不和他判别人吸毒有罪矛盾。

所以我最后支持有罪判决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暑假里,我读了《作文里的奇案》。

这是一本有趣的故事书,大意是美国一家知名报纸报道了一个惊人的事实:2月4日,一名公务员被汽车撞死。

这场普通的车祸引起了一个小学生乔治的注意。因为车祸发生时,他们正在仔细观察社会,学习写作文。他发现不寻常的是,如果有人看到车祸并写了一篇作文,他应该先报警,但为什么没有人报警?

于是他借了25篇作文,终于发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不出数学家伽利略成名之前的故事:人们相信一位名叫亚里士多德的科学家的话。有一次,他说“一个一磅重的铁球和一个十磅重的铁球同时从高处掉下来,十磅重的铁球肯定先落地。

”多少年来,人们一直对这句话深信不疑。但伽利略并没有听清楚:如果亚里士多德的话是真的,那就把两个铁球绑起来,从高处扔下去。一磅的铁球必须能装十磅。

所以他做了一个实验,但结果与亚里士多德德说法相反。经过多次的试验,他向世人展示了他的发现,并在比萨斜塔上亲自做了这个实验,实验结果竟然和伽利略**的一模一样。

《作文里的奇案》告诉我:不要盲目迷信权威,什么事都要亲自去体验,去观察。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洞穴奇案》读后感1500字:

五位探险家相约进入一个山洞探险被困数日,迫于生存采用掷骰子的方式杀死一位同伴吃掉。四位得救后,是否应判处谋杀罪?

整理14位法官的观点展示:

严密的法律思想既不排斥创造性,也不要求专业的术语表达,更不会让道德成为与法律无关的独立变数或事后的思考。

1.尊重法律条文

被告有罪,但应获得行政赦免,正义得到实现,也不鼓励任何漠视法律的行为。

2.探究立法精神

一个人可以违反法律的表面规定而不违法法律本身。案发时他们不在联邦法律管辖下,法律存在的理由停止时,法律也随之停止。法律精神与法令文字孰轻孰重?

3.法律与道德的两难

以自然法未依据何其荒谬,法律的目的是什么?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食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杀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当我倾向于赞成有罪判决,我又显得多么荒谬,这些将被处死的人是以十个英雄的姓名为代价换得的。

4.维持法治传统

忠实履行法官职责,立法至上。法官有义务忠实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法律的平实含义来解释法律,不能参考个人的意愿或个人的正义观念。本案不属于自我防卫的例外。

5.以常识来判断

法律为人服务才有意义。这是一个涉及人类智慧在现实中如何实践的问题,与抽象的理论无关。将程式和原则适用于手中的案情,从所有可以利用的形式中挑选出最适合得出正确结论的规则。要让我们的行为与接受我们统治的人们的情感保持合理一致,只有依靠这一原理的洞见,我们才能保持必要的弹性。

6.判案的酌情权

紧急避难抗辩内在的法律原则是,由于紧急避难而实施犯罪的人没有犯罪意图,所以不应该受到惩罚……如果探险者们出于紧急避难而杀人,那么他们就没有犯罪意图,或者说没有在实质的意义上故意杀了人,因此该判无罪。

7.一命换多命

我们如此珍视生命,以至于我们总倾向于更多的人而不是更少的人在悲剧性事故中存活下来。

8.动机与选择

被告虽然故意杀人,但是却没有犯罪意图。被告是处于紧急避难的条件下,因为自我保存的意识而去故意杀人,并没有任何邪恶的动机,也即没有犯罪意图的自我防卫罢了。被告已经处在“死亡的必然性”之下,而杀人是当时想要生存的唯一选择,而被害人的同意无关紧要,因为我们考虑的是被告有无故意犯罪的企图。所以惩罚这名被告是取抽象的形式而舍弃实质的正义。

9.生命的绝对价值

在法律看来,每一个生命都是极其崇高和无限珍贵的。这让每个生命具有平等的价值。没有哪一个生命可以超过其他生命。任何牺牲都必须是自愿的,否则就是侵犯了法律所确认的生命平等和神圣尊严。

10.契约与认可

我们依然相信遵守法律的义务并非建立在某种神秘的道德义务之上,也不是奠立于主权者的某种神圣权利之上,而是建立在我们遵守它的承诺上面,尽管这种承诺可能是默示的。

11.设身处地

假如法官发现自己在惩罚一个不比自己坏的人,他应该辞职。如果惩罚被告的法官都是在惩罚不比自己坏的人,那无疑是法律的耻辱。

12.判决的道德启示

如果刑法的首要社会功能是保护公民免受犯罪所带来的伤害,那对心理免责事由的继续承认会加剧问题,而不会有助于问题之解决。

13.利益冲突,回避判决

每个法官都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这个案件涉及“故意”一词的使用范围的开放性。而甚至是立法者都会受到自身使用的语言的局限。所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无可避免的,我们不应该回避,而应该负责地适用。而在洞穴中的人们是否已经缔结新的“社会契约”,这一点我们只能做出推测,因为当时我们与他们联系不上。所以我们只能做出回避的选择。

值得细细推敲,反复阅读。第15种观点会是什么呢?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宏星小学二一班薛凌岳

今年暑假,在学校的推荐阅读书单中,我看到一本书《作文里的奇案》,马上就被书的名字吸引了。作文里有案件,写作文也能破案,太奇妙了!我马上要求爸爸帮我买这本书。

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起来。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法国老师达莱娜女士给了我们一个特别的作业。她让全班25名学生在上午9:00至10:30之间分散到镇上的各个角落,观察路人,写出一篇风格无限的作文。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

我没想到与此同时,一个**案件发生在一个平静的小镇!一名被怀疑是公证人的男子被发现死在车里。主人公埃尔万和他的同学们在作文里寻找蛛丝马迹,最终帮助警察将案子的罪犯——公证员自己以及他的同伙捉拿归案。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做一个作文“小侦探”并不难。困难的是仔细观察身边的小事,找出事情表面下的联系。那些奇特而丰富的想象力也将是写作的源泉。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发扬阿尔文和卡桑德拉的执着和思考品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要坚持努力工作,相信自己能行!

读《作文里的奇案》有感

暑假里,梁老师让我们读了三本好书,写了三篇关于读书后学习的文章。这不,妈妈给我首推的是《作文里的奇案》,这是一本推理**,由23位学生写的25篇作文形成的一起谜案。

《作文里的奇案》讲述了主人公埃尔万和卡桑德拉等二十三位同学在街头写观察日记时,一位公务员恰好在同学们的观察地点离奇死亡,**对此事迷惑不解。但后来更糟的事情发生了,卡桑德拉的姑妈被怀疑。一天,埃尔万翻看了同学们的作文,竟然从同学们的观察作文中发现了极其重要的线索,通过埃尔万不断的仔细观察与思考,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一步一步解开了幕后**的真面目,证明了卡桑德拉的阿姨是清白。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太吸引人了,到处都留下悬念,让读者忍不住想继续读下去。这本书其实很容易读懂,书中的埃尔万有着很大的好奇心,他观察时十分仔细,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尽管欧文遭遇了许多挫折,但他们没有放弃,最终成功破案。

这让我想到了很多伟大的名人也都是通过仔细观察和不断实践,最终有了新的发明,如:鲁班通过观察茅草发明了锯,牛顿看到苹果落地发现了万有引力,瓦特通过观察壶盖会被蒸汽掀起发明了蒸汽机……可见观察是何其重要。

其实,我们也应该学会注意观察。上学期,学校给了我们每人一箱蚕要养。在养蚕过程中,我每天仔细观察,通过观察知道了什么时候是二龄蚕、三龄蚕、四龄蚕、五龄蚕,发现它们是怎样蜕皮的,如何吐丝结茧,最后破茧变成飞蛾……这些都是需要细心观察才能知道的,由于我的细心观察,我的绪多发现,在班级养蚕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读完《作文里的奇案》,我受到的启示是:无论在学***是生活中,我们都要善于观察,养成学会观察的好习惯,善于思考问题,遇到困难时也就能容易解决了。(文/图为51班学生方铭言/铭言妈妈老师:梁荣)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今年暑假,我读了很多书,但最让我难以忘却的是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的《作文里的奇案》。他的作品,大都是围绕亲情、友情、个性和独立精神等主题展开的。《作文里的奇案》是一本侦探与作文合二为一的好书,见书的封面,就有一种前所未见的惊恐,故事情节更加让我惊心动魄、充满悬念,看完后仍然让我回味无穷。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课上,法语老师给班上25位同学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同学们在早上9点至10点半之间散布到各个角落,去仔细观察和体会,回来后写下自己的所见所想。谁都没有料到,在这个时间段,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这让喜欢侦探的班上男孩埃尔万充满了十足的好奇心。于是,他和好友桑德拉不顾家人和老师的再三阻挡,继续前进侦探的脚步。经过他们敏锐的观察、细致周到的分析以及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侦破了这桩奇案。

在书中,我最喜欢主人公埃尔万,他是一个很有恒心和细心的男孩。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在鼓励他,给他向前的动力,但是我知道这是平凡人难能可贵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放慢脚步,俯下身体,仔细观察,从每一件小事中发现新的观点。我们也要有埃尔万那种不畏艰险,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无论前面的路有多么遥不可及,多么坎坷,我们都不要轻易放弃。

这让我想起一桩事情。前段时间,爸爸让我做一道奥数题,此题比较复杂,简直就像是解不开的一团乱麻。我开始浮躁起来,冲着爸爸大喊:这么难的题,我不做,我不做!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耍赖。但是爸爸很坚定地要我试一试。我无法平静下来做题,越是焦作不安,这些数字就越是欺负我,一个个露出狰狞的面孔望着我,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嘲讽我。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主人公埃尔万,他在那种极其凶险、异常复杂的环境下仍能做到沉着冷静、努力分析。我一直在想,怎么可以在这种小事面前垂头丧气、轻言放弃呢?最终,我战胜了自己,成功地解出了这道题。

这是一本好书,希望同学们也能细细品尝。它让我学会了敢于面对困难、挑战自我;同时它也教会了我做事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它更让我懂得了做人不能投机取巧、自作聪明。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

——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

这是一本写给电视时代的图书,但是其所蕴含的道理在网络时代也毫不过时。每天,我们打开电视机,打开网络,那些花边新闻如洪水猛兽般涌入,即使是严肃类新闻,很多或是配以噱头的标题和血腥的图片,或干脆以戏说的形式出现。久而久之,我们习惯了用眼睛消化所得,感官感受更甚于头脑的追求,慢慢地失去思考,而电视这些媒体终将通过控制人们的时间、注意力和认知习惯而使人们失去印刷时代所具有的品质。我们的文化终将因为大笑过度而体力衰竭,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作者为了把这种不易被发现的文化伤害及其对人自我意识的彻底剥夺表达出来,在书中一步步地解释、举例、引用。

作者一直强调一个观点——“媒介即信息”。他认为,深入一种文化的最有效途径是了解这种文化中用于会话的工具。把握了传播的把柄,就会把握传播信息的主动权。在书里,波兹曼还有一种更为深入的认识——媒介即隐喻,用一种隐蔽但有力的暗示来定义现实世界。而媒介的独特之处在于,虽然它主导着我们看待和了解事物的方式,但这种介入往往不为人所注意。因此,媒介就好比精神鸦片,让你在不知不觉中对其产生依赖,完全上瘾后,你明知痛苦与自由丧失,却无法采取任何措施进行补救,因为其已经深入你的灵魂和骨髓了。

波兹曼举了一个很有趣的例子,他说“我们并不一定是为了看时间而去看表”,因为“有部分人只是好奇于表示时间的方式”。当传媒的作用不仅仅是实用,而只是满足当代人浮躁的社会心理与挑剔的口味,那么娱乐业就应运而生了。在印刷时代,印刷品的出版与读者意见的反映是有时间差的。因此,当我们发现只有报纸与杂志才能达到承载海量信息的功能时,一定程度上变成了读者去适应印刷品的回味乃至排版要求。这就需要思考,选择汲取知识,所以在纯印刷年代,娱乐对于传媒的影响很小。

我们都知道,评价电视节目是否受欢迎的指标就是收视率,只需动动鼠标,你就可以知道你的以及其他竞争对手的节目在群众中的被认可程度。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当一档节目走红后,会有无数的跟风者一拥而上,如“非诚勿扰”“中国达人秀”。

而赚取足够的收视率又有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广告收入的增长,电视台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形形色色的广告,常常听说什么“格莱美”“中国好声音”拍出天价广告费,由此就可以理解电视台为什么那么热衷于追求收视率,因为收视率虽不直接赚钱,但是它会带来源源不断的广告收入。为了满足社会浮躁心理带来的对快餐文化的渴求,电视节目愈来愈往戏说、炒作等方面发展。比如看《非诚勿扰》,看《快乐大本营》,我们张大嘴巴肆无忌惮地笑,节目结束,我们往往是捧着有些酸痛的面颊,然后头脑空空地再次投入生活斗争的苦海之中。顺便提一下,有西方学者对中国节目出现低俗倾向非常好奇,因为在一个有着浩瀚发展史与文明礼仪史的东方古国,民众竟然对那些袒胸露乳、逗笑戏谑的低俗节目有着浓厚的兴趣。我想这就是传媒这一精神鸦片的作用,它几乎是在无形与无声中慢慢侵蚀着中国的民族文化,由此可见“娱乐至死”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如果只是普通老百姓、市民阶层对娱乐文化疯狂追求,还可以理解,当一个社会的精英阶层也倾向于用娱乐化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时,我只能用“疯狂”二字来表达内心的感受了。

当年竞选失败,气急败坏的尼克松拒绝检讨自己,反倒跟自己的化妆师大发脾气,一口咬定,原因全在于化妆师蓄意破坏;刘晓庆的整容不仅仅只是为了留住青春……

如你所知,这些茶余饭后的谈资已经和八卦没有太大区别了。至少,它让我们在听说当下任何一位政客在如火如荼的竞选热浪中亦不忘为自己特聘“笑话”参谋这样的新闻时,不再惊诧。“政治”正演变为一种娱乐——尽管刘晓庆的脸、周杰伦的女友等其实无关政治。

“政治作秀”成为当今一大趋势不免让人诧异,因为“政治”与“作秀”这两个事物实在是几百杆子也打不到一起的,但在这个“娱乐至死”的年代里,一切都成为可能。这不仅仅是玩文字搭配的游戏,是我们的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在消费年代里都心甘情愿地成了娱乐的附庸。

如果以上所陈述的还让你觉得将信将疑,那么我再举一个你肯定熟悉的例子——我们一直爱戴的学术与明星联姻的电视节目《百家讲坛》,固然,用电视做科普很好,但是学术一旦需要与电视的表现形式相适应,则会慢慢偏离初始设定的科普目标。以《百家讲坛》来讲,它的确让我们记住了于丹,记住了钱文忠,他们或许风格迥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戏说:戏说三国、戏说明史、戏说红楼以至戏说《弟子规》。由此引起的争议,我想大家应该知道很多了。当学术成了“戏术”,当社会精英阶层中的知识分子们,也开始向娱乐献媚,我想只能引用孔老夫子的一句话来抒发我的心痛:觚不觚,觚哉!觚哉!

柏拉图有个非常有名的洞穴理论。他说人类一直困在洞穴中,只能看见木偶被火光投射在墙上的影子,于是便执著地以为这些影子就是一切。现代人也处在一个大洞穴中,只不过这些洞穴是由强大的传媒、信息网络构建的,我们只有手里拥有一件现代的电子产品,才能保证自己还活着,保证娱乐还存在着。固然这一切只是虚幻的美好。

可这只是一个童话吗?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高中作文频道小编[╮ 泡沫冰]今天给大家整理了《高一读后感:《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的优秀作文,这篇高一读后感:《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共有500字,是一篇很优秀的原创作文,这篇高一读后感:《作文里的奇案》读后感很值得大家参考和学习。

今年暑假,在学校的推荐阅读书单中,我看到一本书《作文里的奇案》,马上就被书的名字吸引了。作文里有案件,写作文也能破案,太奇妙了!我马上要求爸爸帮我买这本书。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起来。

事情开始于一堂作文课。法语老师达莱纳女士给大家布置了一份特殊的作业,要求全班25个同学在早上九点至十点半之间,散布到小镇的各个角落,去观察来往的行人,从而写出一篇作文,文体不限。主人公埃尔万和同班25位同学根据老师要求依时分布在小镇的每个角落,把自已的所见所思所感记录下来。没想到与此同时,一向和平的小镇居然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名疑似公证员的男子,被发现死在一辆车里。主人公埃尔万和他的同学们在作文里寻找蛛丝马迹,最终帮助警察将案子的罪犯——公证员自己以及他的同伙捉拿归案。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做个作文"小侦探"并不难,难的是要细心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找出事物表面之下的联系,那些离奇的、丰富的想象力也会为写作的源泉。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发扬埃尔万和卡桑德拉那种坚持、善于思考的品质。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要退缩,而是应该坚持努力,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到!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在暑假里,我读了《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觉得真本书非常精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是一本著名的侦探推理小说,讲述了公证员意外死亡的一起案子。书中讲述了法国一所学校的法语老师让一个班的孩子分散到城市的各个地方,用九点到十点半这段时间观察,把观察到现象写出一篇作文。恰恰在这段时间,一个公证员意外死亡在群狗岛。主人公埃尔万和他的同学们在作文里寻找蛛丝马迹,帮助警察将案子的罪犯公证员自己以及他的同伙捉拿归案。

我特别喜欢的是主人公埃尔万,他虽然成绩平平,却善良,友爱,和许多同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他推理能力很强,在两对嫌疑犯中找到了真正的罪犯。更重要的是,他在侦破案子的同时也不忘学习,最后在期末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还喜欢卡桑德拉,她是一个成绩优秀的女孩子,和埃尔万一样,她特别善良、有好,有许多朋友。她在好朋友克莱亚的表姐以及表姐的父亲无辜被捕的时候,给了她最温暖的安慰。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做个侦探并不难,难的是要细心观察身边的蛛丝马迹,从中找出线索,进行推理论证。同时,我们也不能因为嫉妒或仇恨而去伤害了别人,其实最终害了的还是自己。我们在学习生活中,要善于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善于思考问题,养成爱观察,勤思考的好习惯。这样的,遇到问题就从相关的点滴思考,解决问题,就不会手足无措了。

我喜欢《作文里的奇案》,这本书真精彩!

⌑ 洞穴奇案读后感 ⌑

洞穴奇案是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所提出的一个著名的虚拟案例,在当时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而洞穴奇案这本书是19由萨伯再次提出并补充新的观点后所撰写的。

洞穴奇案的提出者富勒做出了一个假设:在公元43,发生了一起案件。这起案件讲述了五名探险队员因为山体崩塌被困在了一个洞穴之中。因为与组织者失去了联系,组织者立刻请求救援,但因为探险队员被困于深山之中,救援设备无法进入,救援的进度十分缓慢。探险队员仅仅带了勉强维持生命的食物。在被困后第二十天,探险队员与营救人员取得联系,并从救援人员处得知了至少十天之后他们才有可能获救。但是当时探险队员们所带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而洞穴中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维持生命的食物,在咨询医疗专家后得知,他们不可能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坚持到营救队的到来。又过了八小时后,其中一名探险队员代表所有的五位被困人员询问营救队员,如果吃掉其中一人,是否可以再活十天,营救队长虽然不愿回答,但最后还是给出了肯定回答。于是被困者中一名名叫威特莫尔的队员提议抓阄决定吃谁,但在临抽签时反悔,但其他四人仍然要求继续抽签,由一名同伴替他抽签,而威特莫尔也未对此举表示反对。

最后在事发第二十三天,洞中的石头被营救队员凿开,映入营救队员眼中的是四名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以及一名体无完肤的尸体,而这具尸体正是威特莫尔,他不幸被抽中,成为了其他四人的食物。于是一起案件被送至法院,一审法院以谋杀罪判处四人绞刑,四位被告不服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而这本书就是在写法院中十四位大法官的不同判决意见。

每一种想法细读下来都可以说是一环扣一环,十分流畅且有理有据,他们的观点之间有些却是互相对立的,而这本书最有意思的也就是这种思维之间的相互碰撞,细细品读其中观点,可以很好的增强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拓展自己对其他事情的认识方面,可以说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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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了,梁老师给我们布置了假期读三本好书,写三篇读后感的学习任务。这不,妈妈给我首推的是《作文里的奇案》,这是一本推理小说,由23位学生写的25篇作文形成的一起谜案。

《作文里的奇案》讲述了主人公埃尔万和卡桑德拉等二十三位同学在街头写观察日记时,一位公务员恰好在同学们的观察地点离奇死亡,警方对此事迷惑不解。可就在这时,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卡桑德拉的阿姨竟然被警方怀疑成凶手。一天,埃尔万翻看了同学们的作文,竟然从同学们的观察作文中发现了极其重要的线索,通过埃尔万不断的仔细观察与思考,埃尔万和卡桑德拉一步一步解开了幕后凶手的真面目,证明了卡桑德拉的阿姨是清白。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太吸引人了,处处留下悬念,让读者情不自禁的想往下读。这本书其实很容易读懂,书中的埃尔万有着很大的好奇心,他观察时十分仔细,蛛丝马迹都不会放过。虽然埃尔万他们遇到了很多挫折,但是他们没有放弃,最终成功破案。这让我想到了很多伟大的名人也都是通过仔细观察和不断实践,最终有了新的发明,如:鲁班通过观察茅草发明了锯,牛顿看到苹果落地发现了万有引力,瓦特通过观察壶盖会被蒸汽掀起发明了蒸汽机……可见观察是何其重要。

其实,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也要学会留心观察。上学期,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盒蚕宝宝让我们养。在养蚕过程中,我每天仔细观察,通过观察知道了什么时候是二龄蚕、三龄蚕、四龄蚕、五龄蚕,发现它们是怎样蜕皮的,如何吐丝结茧,最后破茧变成飞蛾……这些都是需要细心观察才能知道的,由于我的细心观察,我的绪多发现,在班级养蚕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读完《作文里的奇案》,我受到的启示是:无论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我们都要善于观察,养成学会观察的好习惯,善于思考问题,遇到困难时也就能容易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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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院 08公事郝克威 ***

得知《洞穴奇案》这本书是通过足球队里一个法学院的同学,我问他老师要求我们读一本法学的基础书有什么推荐,他当时没有想起来,我说像《社会契约论》,《论法的精神》这样的书怎么样,他说太晦涩难懂了,于是答应回去帮我想想。当天晚上他给我发短信推荐我看《洞穴奇案》这本书,我当时听到书名的时侯我还以为这只是一本描述一个案例的简单书籍,看过之后才明白它的意义之深远。

下面一段文字是对案件事实的基本概括:1949年,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l.l.富勒在《哈佛法学评论》上提出了一个虚拟的人吃人案件,这个名为“洞穴探险”的案例后来被称为“史上最伟大的虚拟案例”:4299年5月上旬,在纽卡斯国,五名洞穴探险人不幸遇到塌方,受困山洞,等待外部的救援,其中,威特莫尔(男性,30岁),杰克(男性,22岁),丹尼尔(男性,34岁),凯特(女性,20岁),露西(女性,28岁)。

十多天后,他们通过随身携带的收音机与外界取得联系,得知他们需要几天时间才能获救。为了生存,他们通意用掷骰子的方式吃掉一个人,牺牲一个人来拯救另外四个人。威特摩尔是这个计划的支持者,但他在掷骰子之前收回了自己的意见。另外四个人告诉他,如果他不这样做,队力最弱的凯特可能就活不下去了。威特摩尔妥协了。结果威特摩尔被选中了,在包围的第23天,威特摩尔被他的同伴杀死并吃掉了。

在受困的第32天,剩下四人被救,随后他们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而根据《刑法典》规定:“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人都必须被判处死刑。”

我不想重复书中14位法官的判决,但我想解释我对这个案子的理解。

1.生命处置权的问题

我觉得这个案件中的重点就在于被杀者是否是自愿牺牲的,因为如果是自愿的,那么就不存在“故意剥夺”这一行为了。我的理解是被杀是自愿的。毕竟,在掷骰子之前,每个人都没有表示反对选择一个人来确保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我想他们都同意这样的社会契约。而我一直坚持“契约神圣论”我认为在法律没有规定的范围内,社会契约应该是不可侵犯的,这五个人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来帮助其他人渡过难关,这个契约在我看来不应该是非法的,更不应该是违背道德的。

这个契约中有的是每个人对人性的关爱。《独立宣言》中有这样一句:人人生而平等,他们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赐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

既然每个人都被赐予了生命权,那么他们理所应当拥有生命权的处置权,即以何方式对待自己的生命应该是每个人的自由,在当时的情景下,大家接受了威特摩尔的提议,认定了一种效益最大化的方法,并且予以实行,我认为这一切都是他们自愿结下的社会契约,他们把自己的自己的生命处置权出让给别人。所以故意杀人罪我认为是不存在的。

2。法官是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还是应该对法律条文做出自己的解释?

在我看来,这也许是整本书中最为重要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由特鲁派尼法官首先提出,其他法官也都多多少少对此问题作出了自己的回答,只有回答了这个问题,才有可能对其他的问题,比如说自然法用与实定法的问题,比如说自由裁量权的问题,作出解答。理论上来说,如果法律条文非常明确的话,那么法官们当然是应该忠实于法律条文的,但问题就在于,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条文往往并不是那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法官对法条做出自己的阐释则无可厚非。那么,在本案中,法条足够清楚明确吗?

在本案中,故意这个词的意义明确吗?这个词究竟意味着什么意思呢?你可能会发现这个词的意思可能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清楚。

在这种情况下,在我看来,法官们应该试着对这个词作出自己的解释。判例法的作用也在这里。正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案例,我们才能对那些原本不明确的条款作出明确的界定。当然,你可以通过修改法律来做到这一点,但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容易。

事实上,法条的不确定性可能是内在的,立法者们不可能考虑到所有的情况,在我们制定法律的时候,我们当然应该把法条制定的尽可能的明确,但总的来说,法条注定了只能是大而化之的规则,其中的不甚明确之处,只能通过其他的手段来进行弥补。美国最高法院**官本杰明卡多佐曾经说过:“法官不应该机械地适用制定法或先例中的规则,不应该去想立法者和先例创设者是如何想的,而应该去推测立法者和先例创设者遇到当前的情况会怎么想。

”这样的阐释告诉我们一个优秀的法官应该能够对法律作出自己的解释,并且要保证自己的法律知识和道德水平足够对法律作出解释。

书中的第十五位法官是这样说的:在面对如何忠实履行法官职责以及法律的精神与法令文字孰轻孰重如此尖锐的问题之时,坦率是我唯一能够呈现给您的。我一直认为,作为法官,我不仅代表法律,也代表我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和信仰。

所有这一切,才组成了真正的我,完整的我,一个运用法律以及自己内心信仰的价值观作出判决的联邦**官。我无意在此标榜我有多么的公平、公正以及严守法官的职责就是忠诚于并且只忠诚于法律。如果我那样说,那也只不过是一个谎言。

3.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本案实质上是一个有关法官良心和法律遵守的问题,如果强硬遵守法条将会导致审判对社会一般道德的扭曲,那么法条将被弹性使用,然而这样并不利于民众对法律威信的树立,而且法官的自由裁量的标准和限度也是一个争论很大的领域。法官遵守的法律是客观的,不分善恶。但如果我们想在量刑过程中把握自由裁量权的限度,我个人认为确实很难。但是后来我查到了关于自由裁量权的定义,这个定义是在《布莱克法律词典》中的: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条件是存在两种可供选择的具有适用力的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其中任何一种规定行事”。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

4.行政赦免的问题

老实说,我很少接触这方面的案件,但我隐约记得,有人在国庆60日提出赦免一些罪犯,但我从内心对这种事情非常反感。毕竟,现在已经不是皇家社会了。为什么有人能下令赦免?至少要通过全过人大的审议。

5个。一个人的生命重要还是五岁

毫无疑问,生命的价值不能用数量来衡量。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五个人,他们的生命都同样重要。没有理由认为多数人的生活比少数人的生活更重要。

6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伯纳姆法官回答了这个问题:“对立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不可分离,对司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相互独立。立法机关禁止**有其道德动机:

它认为**是错误的,因此禁止它。没有人怀疑这一点,也没有人会以任何其他理由禁止它。但是,人们不允许法官运用他们的道德观点。

法官的任务是解读立法机关的话语,这些话语反映了立法机关的道德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道德观。”当然,我个人很赞同这句胡:“法律不应让一个善良的人,面临抉择的困境。

”就是说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就应该把道德标准确定在一个恰当的水平上,如果不能这样的话,恐怕这样的法律难以服众。

7本案牵扯紧急避险吗?

被选出来的那个人并未对其他几个人作出威胁生命的行为,他们受到的威胁是**于缺少食物带来的饥饿,这样的情形下说其他几个人杀掉威特摩尔是为了紧急避险似乎不符合法律条文上对紧急避险的定义,但是这种情况的确是在紧急状况下遭遇危险,而他们所有人(包括威特摩尔)的做法也的确是为了躲避危险,所以我觉得可以应用积极避险来为被告抗辩。

以上几点是我在看了本书以及豆瓣上很多同学的讨论之后想到的几点问题,由于缺乏法律学***础,其中必然会有一些不妥和幼稚的地方,但是大概意思应该表达的明白了。《洞穴奇案》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内涵十分丰富的书,其中这样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最深的印象:“如果惩罚被告的法官都是在惩罚不比自己坏的人,那无疑是法律的耻辱。

”法律本应惩恶扬善,这最简单的逻辑,最偏执的想法,可能我永远都改不了。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hetongfanben/138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