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狼世界读后感(汇集14篇)
发布时间:2021-08-20狼世界读后感(汇集14篇)。
狼世界读后感 · 第1篇
你知道狼和狗的混血会发生什么事吗?我不知道,但是自从我读完《狼种》这本书我就知道了。
《狼种》这本书中讲了:一只狼和狗混血的警犬阴差阳错的进了马戏团,因为它长着一张丑陋的狼脸,所以大家都害怕它和讨厌它。
一天马戏团带着所有成员去草原表演,在途中遇到了一对云豹夫妇袭击了他们,最后是狼狗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大家的生命。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是一个注重外表的人,可是我读完后我成长了。我知道了看一个人要注重内心美,不能注重外在美。
狼世界读后感 · 第2篇
世界读后感一提到狼,马上就能想到狼的凶狠、贪婪和它们凶恶的本性,但是当我在寒假里看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世界》后,不仅让我对狼的生活习性有了很大的了解,还让我对狼有了不同的看法。狼是群居生活的
一提到狼,马上就能想到狼的凶狠、贪婪和它们凶恶的本性,但是当我在寒假里看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世界》后,不仅让我对狼的生活习性有了很大的了解,还让我对狼有了不同的看法。
狼是群居生活的动物,它们有很严格的等级,不同等级的狼吃不同的食物。比如说,如果捕捉到猎物,心脏只有狼酋能吃,新鲜的内脏是由狼酋和出类拔萃的大公狼一起分享的,母狼和老狼吃皮和肉,最后剩下的残羹剩饭是给草狼、残狼吃的。
《狼世界》一共有四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残狼灰满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灰满是狼群的狼酋,在与野猪搏斗时,它为了救它喜欢的黑珍珠,而被咬断了一条腿,虽说狼也可以用三条腿奔跑,但可悲的是灰满本来就是一条跛脚狼!现在又被咬断了一条腿,瞬间变成了一匹残狼。当灰满知道自己再也不能做狼酋时,它只能静静地趴在地上等待死神的到来。没有想到的是,到了晚上,一只名叫黄鼬的残狼来给它送食物,()灰满无奈地吃了下去,伤好之后,终于有一天,灰满骑在黄鼬的身上,变成了独一无二的双体狼。在它们回到狼群里时,灰满又成了狼酋,为了保住狼酋的地位,不得不和黄鼬结为夫妇。可是黄鼬有了小宝宝后,为了不伤到小宝宝,只能将身体挺直,灰满相信,总有一天,黄鼬会为了它的宝宝,把灰满从自己身上摔落,灰满既不想伤害自己的宝宝,又不甘心做一批残狼,最终它还是选择了捕猎时与猎物同归于尽的方式,维护了双体狼的美名。
我喜欢黄鼬自我牺牲的精神,也喜欢灰满不怕危险的品德。
狼世界读后感 · 第3篇
假期里,妈妈给我借了一本《天狼》,我一看题目,还以为是天上的狼呢,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两篇小读后感。原来这是一本关于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杜仲收养了一只名叫雪虎的以前是高级警犬的白狗,给他改名叫雪玉,雪玉勇猛无比,有人一样的智慧、祖先狼一样的凶狠。在深山里还有一匹非常狡猾的独眼狼。由于雪玉的主人杜仲杀了独眼狼的八位亲人,独眼狼领着四个孩子去骚扰杜重的村庄--兰花拗,最后独眼杀了杜仲,经过激烈紧张的战斗后只剩下了独眼、山妖、雪玉、小斑点。
小斑点最后给了山妖致命一咬,独眼和雪玉打得难分上下,最后还是雪玉杀了独眼,受到重创的山妖带着复仇的计划进山准备去争狼王的位置。他费劲心机练就了一招“左式爪”一把把老狼王抓死了,当了狼王,然后率领群狼杀进了兰花坳……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要爱护每种动物,人类如果不杀狼,狼也就不回来复仇。从现在开始,爱护动物,保护生态平衡吧。
狼世界读后感 · 第4篇
当我读《荒原狼》时,我是伴随着似懂非懂的纠结读完的。《荒原狼》中的哈里是一个孤僻的独行侠,他坚持租住在一户整洁有序的中产阶级家庭中,而自己的房间里却从来都是一团糟,烟尘遍地,桌上地上胡乱堆积着书本和音乐。他深谙欧洲古典哲学、神学、音乐等各种文化形式,也在报刊上发表作品,有积蓄。但他本人最看重的却是一套自杀心理学的理论以及对于剖析自身的工作。他似乎无时无刻不在探索生与死的问题。对于自身的剖析是残酷而客观的。他一开始就先验的认为,自己是一头偶然闯入了人的文明世界而具有了人性的狼,人性和狼性总是在他的心里此消彼长。他对于自己的这种双重性的描述语气十分客观,以至于我们经不住信以为真。从这一点来看,哈里从一开始就是了解自己以及自己一类人的。这种了解而产生的鄙视首先指向的是自己。文中的一个旁观者房东的侄子道出了这一切:“我意识到,哈里的悲观不是基于对这个社会的鄙视。而是基于对自己的鄙视。他那么无情的刻薄所有的人的时候从来不把自己排除在外。他总是把自己放在憎恨和否定对象的第一位。”因为对于世界首先是对于自己作为人本性的认识使他不愿融入这个社会,因而他成了边缘人。
我之所以纠结,是因为在我看来哈里是一个活在社会之外的人:他就像一个苦行僧,用自己的清醒与行为上的孤立来监视着这个社会。他的忧虑是超越了时空生死。对于他来说,死是比生要轻松和快乐的事情。因为有了死的期盼,人的生才有了动力。死是生的目标。
哈里关心的是生的目标也就是死。我纠结与一个这样的思想,大多数人都愿意生活的好,不去愿意面对死亡,都觉得死亡是一种解脱,所以不去追寻。但是,在书中,我看到了哈里的态度,他的确游离在我们的世界之外。他看到了人的狼性,每每有鄙视,他先鄙视自己。一个这样悲观却又不去指责社会的人,给了我一种似懂非懂的理解。可以说他是因为这个社会才变成这样,却又不去排斥这个社会。通俗得来说,就像一个受了气的孩子,不去想对手的强大,只思考自己的无能。这是一种睿智,却又是一种悲哀。睿智的是他能想到这一层,能将人性、狼性看的十分客观,却又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悲哀。
《荒原狼》给了我很多的思考,不过在我看来,要想更深入探索出其深刻的内涵,需要一遍一遍细细研读。
狼世界读后感 · 第5篇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天狼》这本课外书,读过之后我很受感动。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它的主要内容是写一只狗和狼的故事: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两种,一种是狼姓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狗,它决心要攻进狼的老巢,方式都是对方的身份是大方向着狼的老巢前进。它勇敢不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这使我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射箭,别人欺负他,打了他并且抢了他的弓,小孩很生气想:“哼!我一定要拿回我的弓。不管有多少困难,我都要坚持到底。”小孩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
狼世界读后感 · 第6篇
梦,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你可能会对它不屑一顾,也可能因它燃起熊熊斗志,为它终生热血沸腾,哪怕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尕尔玛草原上有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她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黒桑有个登上狼王宝座的梦想,可他还没能实现梦想就离开了世界。紫岚为了继续黑桑的梦想,开始培养自己的孩子们。可是天给了紫岚家庭一次又一次的打击,黑仔成为金雕的腹中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丧了命;双毛被狼群果腹;媚媚倒是生下了小狼。最后,紫岚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不就是为了延续黑桑的遗愿,而一直坚持不懈,以至蒙蔽了自己的双眼,采用了如此极端的方法。何必呢?有时给予却不一定会有报答。
或许,紫岚一开始就应该平等对待每一只小狼,不应该过分宠溺其中一只,让它们体验弱肉强食的世界。这样还更有可能有助于登上狼王宝座。
曾经多么宏伟的蓝图,曾经多美好的梦想,一旦错一步棋,便会前功尽弃。
那个梦,便毁在她手里。
她是王者!她是一匹孤傲的狼,一匹永远虎视眈眈的狼,更是一匹怀揣理想,为战争讴歌的狼,
猛然觉得紫岚太傻,忍不住想:“紫岚,那终究是一个梦啊!”所有的梦都是奢华而美丽的。每一个梦都像映在泡泡上的彩虹,泡泡一破,一切回归原来的轨道,历史不会因它而改写。只有自己站在原地垂头丧气。因为——那终究是一个易碎的梦啊!
梦,也许因为其华丽和易碎,所以分外珍贵,倍加呵护。狼王梦是黑桑的,是紫岚的,紫岚把这个梦塞给了她的孩子,就如我们的父母,他们未曾实现的梦想,希望我们能替他们圆。圆了父辈的梦,谁圆我们的梦?圆不了他们的梦,他们和我们,遗落了一地的惆怅无人捡拾。
梦,或许可以延续。几代人的梦,上百年的追梦,在前仆后继的不屈不挠中,圆梦。就如华夏百年强国梦,在铿锵的步履中翩跹。
执着,是梦的霓裳;是梦想成真的坚贞。
努力,是梦的翅膀;是梦想腾起的力量。
紫岚,愿你在天国与黑桑可以肆无忌惮地奔跑在草原上,去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狼世界读后感 · 第7篇
拥有一大笔财产的著名评论家——凡。伟登在一次海难中,被“夜叉号”救上了船,而船主是一个凶暴的“海狼”!从此之后,他在船上接受起了“狼的教育”,亲身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残暴的搏杀。原本的“娇面玉娃”凡。伟登开始变的刚强勇敢,坚忍不拔并且勇猛起来,在他将要成为下一匹海狼之时,在他要被“海狼群”吞噬时,海上漂来了一个海蒂小姐——凡。
在航行过程中,大海是变幻莫测的,他们的船遇上了海啸、热带风暴,恶魔号在船长海狼的带领下,成功的躲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灾难。恶魔号还碰到了海狼哥哥的船马其顿号,两条船大战一场,恶魔号损失惨重。就在这时,范·卫登和莫德——一个在东京号遇难被救起来的女孩,乘着小艇逃到了无人岛上。他们用海豹皮做了房子,生活了很长时间。突然发现了,恶魔号至今已破烂不堪。船长海狼也死了。他们就乘着这艘船回到了英国。
此书有诸多不足,但仍然值得一读。它谈到那永远无人可解的难题:"人为什么要活着?"按拉尔森的说法,"生命像是酵母,酶,一种活动的东西......大吞小才可以维持他们的活动,强食弱才能保持他们的力量。""(水手)为了要吃要喝而活动,因为可以继续活动,就是这么样。他们为肚子而生活,为生活而吃饱肚子,这是一个循环。"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海狼虽然航行技术高超,但脾气暴躁,所以不讨人喜欢。范·卫登原来是一个被别人抚养的人,在恶魔号上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在无人岛上已经学会了照顾别人。以后我也要学会照顾自己,不要父母操心,同时在一些时候,我要学会帮助自己的父母。
狼世界读后感 · 第8篇
读完《狼种》这个故事,我心中充满的不是感动,而是愤概。
故事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大灰的军犬,训练后由于一次任务而要出售他们同大灰一起毕业的几条军犬都被抢购一空,唯独大灰无人问津。大灰又被陽光马戏团给弄走了,在这里,大灰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挫败,最后他却为川妮死在了森林里。
为什么说我读完这个故事非常愤概呢?是因为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之后,看见大灰对一个从来不对她好的人死在了森林里,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是一只品种高贵的军犬!你并不是一条窝囊无用的草狗!你应该回到军犬学校,做任务,做一只受人尊敬的军犬!而不是在马戏团里演一个可恶的反派角色!被一帮只会撒娇无能的哈巴狗欺负,被一棒怕狼的人羞辱!被金刚鹦鹉捉弄!为什么谢幕仪式没有你?你应该好好的展示一下你!好心好意的给别人送花,回报他的确实辱骂!为什么你只能在铁笼子里住下?为什么你只能啃食棒子骨?……
这不是一直军犬该做的事!你应该好好的和培养你的主人在一起,做光荣的任务,成为一只家喻户晓的伟大军犬,可你却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为陽光大马戏团做出了一次又一次的贡献。却受到人们的冷落,没有一次,他出席过谢幕仪式;没有一次,他能和主人亲昵;没有一次,他受到了观众的赞扬。
我认为,文中的大灰可以和灰太狼相比,灰太狼一次一次的被红太狼逼迫去抓羊,却没有受到过赞扬……
可怜的大灰,你真是一只忠实的狗!
狼世界读后感 · 第9篇
读《叼狼》有感
《叼狼》这本书是现代著名作家格日勒其木格.黑鹤写的,是一篇非常经典儿童文学作品,虽然这个故事的结局不怎么美好,但是我百读不厌,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收获。
《叼狼》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蒙古细犬,它的名字叫特日克。特日克的一生不仅有趣,还非常让人感到怜悯。因为特日克为了保护自己的主人芒来不被野猪撞死,他不畏惧死亡,替芒来挡住了野猪,英勇赴死。
其实像这种宠物为了保护主人而英勇赴死的事情就在我身上发生过。
那是一个星期六。我和我最喜欢的狗,可可出去了。在路上我遇到了一个人,他主动上前和我搭话:“小朋友,你好,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在那里?
”我回答了他的问题。他告诉我他是我同学的哥哥,邀请我去他家玩。我说:
“不了,不了,我还要去找我爸爸呢!”说完转身就走。坏人看到我要逃跑,就从路边捡起一根棍子打**给我。
这时,可可跑去咬坏人。可可似乎让坏人很担心。他用棍子打可可的头。可可发出清脆的声音,再也站不起来了。那坏蛋没抓住我,就匆匆逃走了。
我抱着死去的可可。 我不能长时间冷静下来。
读了《叼狼》这本书,回想自己的亲身经历,我有了很深的体会:既然自己饲养的动物都能为了保护主人而英勇赴死,那么主人也应该更加关心自己的“伙伴”。这不是给动物一个窝就能解决的问题。
你必须和动物建立彼此的感情,让你和宠物的情谊变得更加深厚。只要你能为动物付出代价,动物就会为你付出更多!
狼世界读后感 · 第10篇
一看到“苍狼”二字,我就十分惊讶——这是写狼的书吧?既然是写狼,那不是要天天和狼生活在一起吗?那不是太可怕了?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苍狼》描写的是一个摄制组想拍摄狼的一家的生活情景,将一窝狼送上一个小岛,并不断往小岛上运送各种动物,有猪、兔子、豪猪等等。摄制组想让狼在他们的安排下“演”出剧情,可由于他们对动物了解得太少,许多剧情没能按他们的设想上演,而动物在岛上反而自己演出了许多情节。
这个摄制组给动物们划定了一个方向,比如,要狼按着自己的路走。可他们低估了狼。狼并不会因为人类高大而屈服,也不会因为人类聪明而被驯服。它们非常反感人类,并不同意人们的安排。人们给狼许多食物,它们并不领情,狼想要自我、想要独立。那些人自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认为自己给了狼极大的帮助与恩惠,可其实,他们是在破坏自然法则,破坏动物们的生存环境。
在作品结尾,狼离开了小岛,它们想离开小岛的约束,离开人类的约束。它们需要自由,其他动物也一样。这部作品在警示人类: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不要再伤害动物!人一直破坏自然环境,到头来就是毁灭自己,人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本书的作者金增豪说:“搁笔反顾,我常常能发现一些动物角色确是折射着人性的亮点和生命的光彩。”动物也是生命,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它们和人类是平等的。给动物一片自由的天地!不要再伤害动物,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让我们为了和谐的家园、和谐的地球一起努力吧!
狼世界读后感 · 第11篇
今天我读了《狼和小羊》这篇文章,深有感触。
一天,一只小羊遇见了一只狼,小羊害怕地说:“求求你不要吃我。”于是狼狂妄的说:“只要你说三句话,我就放了你。”小羊大胆地说:“首先,我不希望遇见你,其次我希望你是只瞎眼的狼,最后我希望天下所有的狼都死光,那该有多好!”听到这些,狼想:原来我是这样的人啊。他伤心极了,默默地走开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在残暴狠毒的恶人面前,软弱和哀告只能助长对方的猖狂。就像文中的小羊,如果不是大胆地说出狼在自己心中的形象,而是一直软弱下去,他肯定早已成为狼的腹中餐了。所以,以后,我再遇到困难,一定不能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狼世界读后感 · 第12篇
翻着,来到《哈里·哈勒尔自传——为狂人而作》。这是哈里自己的内心世界,孤独而内省,平静而无助。他把“特有的简朴和胆怯的生活艺术,安详地度过一天”看作是浑浑噩噩。
“满足和欢乐对于我来说,是不能够忍受的,用不了很长时间我就憎恨它,厌恶它,我就变得非常绝望,我感受到不得不逃向别的地方,尽可能逃向喜悦的途径,不过必要时也要逃向痛苦的途径。”…“不一会,我心里就燃起一股要求强烈感情、要求刺激的欲望,对这种平庸刻板、四平八稳、没有生气的生活怒火满腔,心里发狂似的要去打碎什么东西…”
他无时无刻地在矛盾着,也就是无时无刻的痛苦着。把日子过得平庸而无奇,但是无法忍受,就像得了什么毛病一般,无处不在挑剔着自己的生活,让自己无法安宁。
之后,他在一条潮湿的街道前行,在一面墙停了下来,因为他喜欢这面墙,这么盯着,他看到了“魔剧院…”和“专-为-狂-人-而-设”,当然第一次看到这个,我并没有多大的留意,只是觉得增添一些奇幻的色彩,但是读完整本书之后,我知道这几个字对于哈里以后的意义有多重要。后来,得到的那本《论荒原狼-为狂人而作》,这本小册子基本上可以说是在写哈里和荒原狼的关系了——一个躯体下的两个他。我很欣赏这种观点:
在有些人有了出息,被人羡慕,他们得以成功更应该归于他们身上的壶性和猴性,而不是归于人性,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情。的确,人性在很多时候是很渺小的,尤其是在帮助人们获的成功的时候。相反,人性的普遍性或普遍性并不能使人在自我上获得更高的成功和突破。然而,黑塞给我们讲述的却是一个人性和狼性完全不能够互助互济的,而是专门对立的,就是一个躯体里面的两个死敌。
在那本小册子中,荒原狼是一个真正的孤独者、矛盾者、自杀者,哈勒尔无法沟通市民世界,无法理解那些所谓的艺术,他在探索中迷失了方向,甚至发现自己与自己毫无关系;他又时刻在想着这个世界的种种罪恶,想着自己身上难以救赎的罪愆,他无法理解世界,无法原谅自己,却又不能抗拒内心的**。而通向圣洁的道路只有选择“自暴自弃,随波逐流,熄灭生命的火花,回归本原。”荒原狼原本是一个艺术家,他**于市民,他深刻的眷恋那平静、善良、秩序的市民世界,他同时又以艺术家的敏感对市民虚伪的循规蹈矩感到愤懑,他要彻底撕裂虚情假意,于是,当他就要脱离市民阶层时,却绝望的发现,当代那些所谓的艺术早已与他绝缘,于是,荒原狼彻底孤独了,甚至孤独到失去了自己(因为他根本就不愿意看到曾经狂热追求永恒的自己)。
野狼在孤独中艰难地跋涉。他不知道自己是错了还是时代错了。隐藏在人性深处的各种犯罪都是徒劳的。野狼与它搏斗。他向往不朽,却找不到不朽之路,痛苦与冲突。
这么写着写着,我无法理解荒原狼的孤单,无法体验他的痛苦,我们一直满足于生活带给我们的安逸和满足感。于是,没有早就狂人,只是无数的庸人日复一日的消耗着原本不多的时日。黑塞仿佛立了一面镜子,把我们的五脏六腑都剖开,然后他却以狼一般的野性,冷眼看着我们。
然而,这样一个人的出现已经不再被我理解了——赫米娜!这个骄傲的野狼,他可以接受并完成她的所有指示!一开始,赫米娜决定她给他的最后命令是杀了她!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人?为什么她能统领所有的人?为什么为了完成她的命令,她能学会他认为他讨厌的舞蹈和厌恶。
至于海尔米娜、巴勃罗和玛丽亚的出现,我完全处于昏迷状态,更不用说老哈里和新哈里之间的对话,魔术剧院和莫扎特在杀死海尔米娜之后这些等待了。只能引用网络上对这部分的评价了:魔剧院,则完全是黑塞凭借他个人的想象,让自感灵魂**而痛苦不堪的哈里走着通向内在的神秘莫测的路。
哈里在帕勃罗指引下进入了“疯子才能入场”的魔剧院,分别在五个房间游历了“内心的地狱”,以一种身体力行和视觉认知获悉了自身的无意识,把握到内在灵魂的多重性。然而,尽管哈里在魔法剧场参与了灵魂的交流,他仍然无法面对自己的人性和狼性。最后,帕勃罗与莫扎特化而为一,向哈里指明一条“幽默”的解脱之路。
可是“幽默”对哈里来说只是一种暂时的精神麻痹,它无法让哈里内心获得永久的平和,不朽与永恒仍然只是内心的指向。
至于,还有一部分的见解是这些包括赫尔米娜的出现,都是荒原狼为了完全保持狼的特性而出现的幻觉。
最后,引用黑塞的一句话: “我面临的问题中首要的和最迫切的是一个个的人,是人性,是独一无二未被标准化了的个体。” 他甚至不无骄傲地说:
“马克思和我之差异除了他涉及的纬度大大超过我之外,就在于他想改变世界,我则想改变个人,他直面群众,我直面个人。”作为我的结尾吧。
现在,我知道,未来这本书,出现在我视野还会有很多次,甚至十几次之后,我仍然无法了解那是个怎么样的荒原狼和黑塞要带给我们,指引我们的那部分思想。
狼世界读后感 · 第13篇
今天,我看了格日勤其木格。黑鹤写的《狼谷的孩子》这本书。
在这本书里的巴努盖和琴姆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人狼大战之中,牧羊犬巴努盖,挺身而出。眼睛都被狼叼了下来。它仍然没有放弃,第二次,狼又来袭击营地。这一次,巴努盖坚持着战斗,经过一场恶劣的战斗,巴努盖终于打赢这次战斗。
琴姆且在和一只熊战场真是让人惊心动魄,它连忙向熊的背猛扑过去,它一直不停地爪着,熊也不示弱,一直反抗,有时甚至用背撞树,因为它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最后终于打过了熊。这真是一只顽强的牧羊犬。
我爱这两只可爱的牧羊犬,更爱人狼大战的这本书--《狼谷的孩子》,他们让我懂得了,人和动物是没有区别的,他们说是动物,还不如直接说它们是英勇的战士,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们不顾一切的保护着羊群。我们要向牧羊犬学习,向着自己的使命奋勇而上,我们现在的使命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让我们加油吧!
狼世界读后感 · 第14篇
天狼读后感1<\/p>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忙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忙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之后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终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之后,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终,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可是它在最终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能够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能够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终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齐……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天狼读后感2<\/p>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所以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最终,在老主人杜伯以及曾被自我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忙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只剩下逃跑的山妖了,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
以前,狼在我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这本书却向我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可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可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我变成独眼,狼竟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我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我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可是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向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并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
这让我明白: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3<\/p>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我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可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当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最终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齐打败了犬姓狼家族,仅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之后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亲人都被猎人杜仲杀死了,她为了复仇与狼王生下了四个小狼,告诉了他们这段悲观的历史,小狼们十分悲伤也很痛恨杜仲,决定杀死杜仲,然而杜仲有一只叫雪玉的狗,他十分的忠诚,有着一身本领,最厉害就是流星式扑击,狡猾的独眼狼最终带领着她的孩子杀死了仇人,雪玉十分恼火,先后杀死了他们的孩子只剩下了“山妖”,可是山妖已经变成太监了,最终杀死了独眼狼珍珍,山妖在狼王换届大赛上,用他的独家秘诀“左爪式”杀死了狼王,最终当上了新狼王,带领狼群杀进了兰花坳……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我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可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那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天狼读后感4<\/p>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小说,故事情节曲折而生动,让我回味无穷。
讲述的是人、狗和狼之间的较量。猎人杜仲杀死了狼族的三代,逃走的独眼母狼珍珍为了爱,为了亲人,走上了漫长的复仇之路。而杜仲因为收留了白狗雪玉,雪玉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誓死救主。后来白狗雪玉有五个子女:李逵、花脸、白脖、侠客、小斑点。雪玉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杜仲全家的生命安全,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珍珍一家进行数次的决斗,虽然他们没能使主人幸免于难,但是最终在被误解曾被赶出家门的小斑点的帮助下消灭了母狼珍珍。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族中仅存的山妖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新一代”狼王“。它上任后第一个命令就是浩浩荡荡的杀奔兰花坳……
冤冤相报的复仇之战还将会在兰花坳继续上演……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它因瘦弱不被重视,更重要的是因没有帮主人杜仲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这是多么的伤心和无助。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果换位是我们,又将如何面对?他虽然被驱赶出了家门,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及家人与狼族之间的战况,特别是在妈妈雪玉与独眼母狼珍珍决斗的生死安危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珍珍。他短暂的一生是在委屈、误解和对亲人的思念中度过。
我理解到,人要有爱,有爱才是力量的源泉。
天狼读后感5<\/p>
《天狼》是一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是一部关于狼类、狗类与人类的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者写的资料十分生动,用了许多好词,写得十分逼真,栩栩如生,仿佛我也身临其境一般看见了大白狗雪玉与独眼狼珍珍打斗时的样貌,独眼狼珍珍的可怕面貌……
《天狼》这一部小说也有许多趣味的地方,文章里一些句子是和我们人类说的话十分相似,比如,“善解人意”和“善解狗意”,“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和“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家破人亡”和“家破狼亡”……
这部小说的资料写得引人入胜,每一个小故事都是十分凄凉、十分激烈,曲折动人,苍凉悲烈。每一个小故事都有一个生活道理,比如:大白狗雪玉来到了一个新的家,他们一家对雪玉十分好,晚上小主人小磊还要和它一齐睡在热乎乎的土炕上,但雪玉还是断然拒绝了。从这段小故事里,我体会到:太舒服的生活能让人贪图享受,碌碌无为,雪玉是一只负职责的好狗。再比如:全家为雪玉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小屋,里面铺上了又厚又软的茅草,睡上去十分暖和,可雪玉晚上把草扒到一边,睡在地上。从这段小故事里,我又体会到:雪玉怕自我贪图享受,睡成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一只碌碌无为的狗会被主人放弃。还有:雪玉生下了五只小狗,雪玉明白主人家不富裕,所以它便经常外出捕猎,几乎每一天都叼回来吃的,这样,它们和主人一家几乎每一天都能吃上肉了。从这段小故事中,我还体会到:雪玉十分体贴主人明白主人家不富裕,养它们母子六只狗是一个不轻的负担,所以它经常出去捕猎,既能让主人吃上肉,也能养活得了自我和五只小狗。告诉我们应当自强不息。
虽然这部小说的资料十分多,但写得十分精彩。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永远不可战胜的力量,这就是小说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6<\/p>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天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直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天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后来,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雪玉的其中两个孩子)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后来,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天狼读后感7<\/p>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齐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爱与恨……
一次,雪虎在绝情谷遇上了一匹剽悍的黑毛母狼。五天前雪虎还是一只优秀的警犬,今日它被逐出了门,在大雪中寻找着猎物。那只黑毛母狼叫珍珍,它一向想报仇,杀了杜仲全家,可它势单力薄无法浩浩荡荡地杀进去,只能等待机会。今日它遇上了雪虎,也算它倒霉。雪虎便与它杀了起来,不想竟与这厮势均力敌,只好悻悻而走。而珍珍也低估了这只狗的能耐。
雪虎只好在劳累、痛苦中慢吞吞地走向山去。走着走着,它在雪地中睡着了。杜仲一家发现了雪虎便把他救了回来。回来雪虎改名雪玉,它天天守着家,不让狼来偷东西。过了不久,还生下了五只小狗。
而珍珍在漫长的锻炼中,成为了一匹智勇双全的母狼,也和雪玉一样生下了四匹小狼。然后,三番五次地光顾兰花坳。害得雪玉只能经常与母狼交手。之后,因为杜仲妻子要去山里,所以只留下了小斑点儿、侠客(雪玉的其中两个孩子)和杜仲。
也就是这一次,杜仲被狼咬死了,小斑点儿被母亲——雪玉轰出了家门,侠客因为喜欢上血杜鹃(珍珍的女儿)被雪玉亲手杀了。雪玉的儿子李逵被母狼杀了。雪玉便去报仇,杀了母狼珍珍。但没有杀死珍珍的儿子——山妖,让它逃走了。之后,山妖成了狼王,准备着杀进兰花坳,报仇雪恨。
掩上书本,我被雪玉和珍珍的精神深深地感动,雪玉,一只忠诚的狗,会在主人危险时去救主人,而珍珍她虽然是一匹狼,但她有人一样坚定的信念,我十分敬佩他们。
天狼读后感8<\/p>
贝尔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火、烧水求生,夜晚在梦中时不时被野兽惊醒,在沉船、坠机、沙漠、雨林等多种危险环境中,生动地展现了上百种简单而又实用的求生技能。我对他在困难面前沉着冷静、毫不畏惧、自做工具进行自救的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是我在朋友家发现的一本书——《荒野求生》中的情节。一看见封面上那张脏兮兮的脸上露出的笑容,我就知道这是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有关贝尔求生的故事。我万分惊喜地把它借回了家。
暑假里,我带着《荒野求生·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参加了“中国强,少年强”夏令营活动。特种兵夏令营的活动艰苦而又紧凑,我只能用饭后的一点点时间来看书。
在第一天的活动中,我们进行了枯燥的队列训练。大家一动不动地站着。十分钟过去了,腿开始发酸了,真想偷偷地休息一下。但是,我想起了书中主人公贝尔鼓励同伴的话:“战胜你自己的疼痛,你会发现自己还可以再迈出一步,然后还能再迈出一步。很快,你的身体就会适应这种节奏。”我坚持着站完了队列。回到了休息大厅,发现墙上挂着一块黑板,上面写着“逃兵名单”四个大字,下面是十几个“逃兵”的名字。我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没有当逃兵,否则也一样上墙了。
在拓展训练中,一看到操场上八米高的圆柱子时,我的心就凉了一大截,那么高怎么爬呀!教官给我们戴好安全帽、系上安全带,开始一步一步地往上攀爬。手心开始冒汗了,腿在微微发抖,大家在下面的呐喊声激励着我只有向上攀登。到了顶端,我用力一蹬,伸手去抓三脚架。架子没抓着,我“摔”下来了,荡在半空中。
虽然没有成功,但我努力去做了,克服了害怕的心理。就像学习一样,功课越来越多,但只要我们认真、坚持,就能战胜自己,取得一个良好的成绩!
天狼读后感9<\/p>
一本好书,能影响人的一生;一个故事;能开启人的思想。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好书,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它所表达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带给我深深的人生启迪。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猎人杜仲杀死了狼族的三代,逃走的独眼母狼珍珍为了爱,为了亲人,走上了漫长的复仇之路。而杜仲因为收留了白狗雪玉,雪玉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誓死救主。后来白狗雪玉有五个子女:李逵、花脸、白脖、侠客、小斑点。雪玉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杜仲全家的生命安全,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珍珍一家进行数次的决斗,虽然他们没能使主人幸免于难,但是最终在被误解曾被赶出家门的小斑点的帮助下消灭了母狼珍珍。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族中仅存的山妖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新一代”狼王“。它上任后第一个命令就是浩浩荡荡的杀奔兰花坳……
冤冤相报的复仇之战还将会在兰花坳继续上演……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在这个寒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天狼读后感10<\/p>
自从读了《天狼》这本书,我感慨甚多,这是一部动物小说。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故事。
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令人荡起回肠。在小山村里,一个叫杜仲的猎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原始的狼性与忠诚的狗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独眼母狼为了给家人报仇,经历了种种磨难,受到很多的欺凌,但它仍然不肯放弃仇恨,觉得除非杀了杜仲才能解心头之恨。白狗雪玉忠诚、勇敢,自从杜仲救了它,它就非常感谢杜仲,无时无刻都在报答它的主人。因此一匹狼和一只狗就结下了深仇大恨。
在最后一次战争中,白狗雪玉带着它的四个儿女团结起来,终于战胜了独眼母狼。最后动物界又恢复了和平,世界永远没有了战争,只有爱。
啊!这是一本多么好的书呀!虽然讲述了一个有些残忍的故事,但文中的“爱”和“忠诚”还是表露无疑。我从这本书中懂得了很多道理,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如果人类少一点捕杀,就不会引起独眼母狼的愤怒;如果母狼能放下仇恨,也不至于送了性命。
我觉得值得表扬的是白狗雪玉,它懂得知恩图报。它的故事也在教导我们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即使这个回报过程中有可能受伤,但我们依然要敢于面对挫折,不能放弃。
同时我想呼吁人类要珍爱动物,现在很多动物都变成了濒危动物,它们需要大家的保护,我们要懂得与它们和平共处,这才是动物界需要的爱,这才是全世界的爱。
天狼读后感11<\/p>
一口气读完了《天狼》,我被其中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住了。这本书围绕狼、狗、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描述了一个‘独眼’狼的复仇之路。
故事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独眼”狼一家和白狗“雪玉”的恩怨、拼杀展开的。其中,白狗“雪玉”大义灭亲的行为深深地震撼了我。它的儿子“侠客”喜欢上了“独眼”的女儿,导致主人被狼群围攻而惨死。“雪玉”强忍住心中爱子之情,把已不配做一只忠于主人好狗的儿子亲口处决,这是多么令人敬佩、大仁大义的行为呀!
虽然在文章的描写中,狼是凶残的,甚至连同类也不放过。但在弱肉强食的兽类世界,它们却是山林里的精英,有着极高的智慧和顽强的生命力,山林之中没有什么动物能让狼屈服认命,这也向读者展示了狼独特而令人称颂的一面。
狼族中的“独眼”为了复仇,和它的“敌人”斗智斗勇,付出了一切。可是“独眼”还是没能逃过被人类和狗们打败的残局,这是因为恨是不能与爱所抗衡的,爱拥有一切不可能战胜的力量。这种爱一方面来自于“雪玉”,因为它深爱着主人和孩子;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类,人类爱着所有自然界的生灵。用爱所爆发的潜能当然是所向无敌的,那么迎接“独眼”的也只能是惨败的下场。
故事最令人唏嘘不已的是:作为山林精英的“独眼”狼虽然有着无穷的野心,可是在光辉的人性面前,它的凶残已没了杀伤力,所以拥有高尚品格的人,才能走出山林,成为大自然的宠儿。
这部动物小说真是经典之作,其中的许多场景令我难以忘却,更让我赞叹不已!如果你是一位心怀感激的人,那么就请你走进故事,品味那震撼灵魂的大爱吧!
天狼读后感12<\/p>
看了这本书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读后感13<\/p>
最近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书,书中写到了许多的主人公,它并不像我们以前读的书一样,只有一两个主角,这本书实实在在的有十三个主角,十三个主角中有狗、狼还有人,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来历也非常的神奇,是作者偶尔在一个小山村中的一个老人家中,发现了一件上面布满了“神奇字符”的古卷轴,据老人说,那个布满了“神奇字符”的古卷轴上,是实实在在的记录着一个故事,只不过,那个老人一直没有看懂那份古卷轴上到底写的是什么故事。作者过去看过之后,也一直没有看出一点眉目来,作者去请求老人把这一份古卷轴借给他看看研究一下。老人同意了,几年之后,作者终于看出来了一点眉目,写下了这本叫做《天狼》的书。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内容也颇为有趣,其中讲了三个种族之间的恩恩怨怨,那三个种族,自然就是刚才我说到的狗、狼还有人,狼族为了报仇,牺牲掉了三代的祖祖孙孙,直到第四代狼崽中,有一只叫做山妖的小狼崽,她的妈妈被一只狗咬死了,在心中立下一定要为母亲报仇的志向,去了一个叫:葵氏部落,的狼族部落,他在那里面经历了重重磨难,终于,他从一个普普通通的狼,变成了狼族第一大部落的领袖,山妖即位之后,立即向他仇人所在的地方,发起了一次冲击…………看到这里,你想读了吗?
这本书的名字也实在让人不禁推敲一下,名字叫《天狼》,结合这本书的内容,想一下,《天狼》到底是指的谁?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当然是指的山妖吗?当然不是,他的妈妈,他的哥哥,他的弟弟,他的妹妹,都是一只只的狼族精英,所以他们都是“天之娇狼”,如果你读完这一些,心动了的话,就赶快来看看这本“旷世奇作”吧!
天狼读后感14<\/p>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象雪玉学习,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
天狼读后感15<\/p>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是百感交集。这本书作者以他的笔触向我们讲述了人、狗和狼似乎遥远又不遥远的故事。
它向我们诉说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的故事。雪玉是一只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独眼狼珍珍恶斗后被杜仲一家收养,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儿之死》,小斑点是雪玉的孩子,它因为个子矮小,在关键的时候胆怯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最后,它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为母亲献出生命。我最喜欢的是它,虽然它在之前很没用,但是它在最后他在母亲遭遇险境时两次拼命为母亲献出生命,让我流泪了。
雪玉忠诚的狗性,珍珍原始的狼性以及杜仲一家光辉的人性便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贯穿着整本书的是爱与恨,这本《天狼》想告诉我们: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珍珍为了复仇也是基于对狼外祖母,狼母亲的爱,正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雪玉忠诚,忠诚到可以放弃一切,是为了报答杜仲的救命之恩,杜伯的养育之恩,所谓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爱也可以溶化恨,血杜鹃和侠客就是这样,最后他们化作一棵茂盛的杜鹃,杜鹃长成两只。一只开红花如鲜血般艳丽,如火焰般热烈;一只开白花,似冰雪般晶莹,似羊脂玉般纯净,永生在一起……
人,犬,狼。刻骨铭心的恨,亘古不变的爱。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霾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