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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公司合同(精品二十篇)
发布时间:2023-11-14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精品二十篇)。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一>
篇1:金融服务公司简介<\/h2>
深圳捷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捷信中国是国内主要的消费金融供应商,是中东欧地区最大的金融投资集团PPF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创新店内消费贷款业务的供应商,为大多数普通消费者提供60分钟内店内获得分期付款的服务,只要消费者有固定收入,就能先消费后付款,立即带走心仪商品。凭借着国际消费金融领域的专业经验以及对品牌打造的重视,捷信中国提供的消费金融产品,符合了国内对拉动内需刺激经济的政策。
篇2:金融服务公司简介<\/h2>
夸客金融是一家专注于个人金融服务的金融服务机构,公司成立于,公司位于中国金融中心上海政府设立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
夸客金融专注于个人金融服务,为消费者与小微企业主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
夸客金融集合了传统金融的管理技术和互联网的思维模式,力图解决个人金融服务市场普遍存在的规模小、效率低、技术手段落后、风控体系落后等弱点,致力于打造一个中国领先的个人金融服务平台,服务于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主的个人融资需求,引领中国个人金融业务的发展。
夸客金融20成立,就获得了美元基金和大型产业集团的投资;公司管理团队来自多家中外资银行,拥有多年的银行产品管理及风控管理经验,同时,与各类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机构既有银行、信托、保险、支付公司等大型金融服务机构,也有大型工业企业、零售企业和互联网公司等。
夸客金融专注于个人金融行业,主要包括T2P和P2P信贷模式。
篇3:金融服务公司简介<\/h2>
上海金互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企业,成立于,其总部位于上海。入驻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以互联网与传统金融的融合创新,服务于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实体经济发展。
成立至今,金互行始终以深化区域发展为战略目标,在全国数十个一、二线城市设立了财富管理中心与普惠金融中心,为各地有不同金融需求的人群提供线金融服务。
篇4:金融服务公司简介<\/h2>
喜氏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凭借完善的金融服务网络、诚信如一的经营、专业规范的操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银行及不同票种的差异,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贴现价格,以安全可靠的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实现多重票据贴现,降低贴现成本
喜氏是一家一直只与银行合作,绝对保证客户票据安全的平台,合力敬业、自律自善、诚信务实、高效拓展,做一个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公司;做一个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公众公司;做一个行业领先的创新型公司
喜氏金融投资业务涵盖医疗、建材、房地产、酒店及配套设备等行业,全面实施跨业态发展战略,以专业的态度为各发展进程中的企业提供投融资管理及应收款管理、金融租赁贷款等第三方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实现快速发展
喜氏与国内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携手共建全国金融信贷联网体系,组建企业数据库。同时,喜氏团队拥有丰富的货币市场从业经验,从而能够在业务或项目上给到客户专业的风险评估与分析
篇5:金融服务公司简介<\/h2>
浙江浙商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月,由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发起,携手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注册资本壹亿元。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金融服务业: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票据中介,企业金融服务,投资管理,财务咨询,公司投融资咨询,商业信息咨询等。
浙江浙商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致力于成为各类型企事业单位专业、稳健的金融服务平台;为客户是由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和公司基于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
自1995年成立以来,中金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金融增值服务,建立了以研究为基础,投资银行、股票业务、固定收益、财富管理和投资管理全方位发展的业务结构。凭借深厚的经济、行业、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和优质的客户服务,中金在海内外媒体评选中屡获“中国最佳投资银行”“最佳销售服务团队”“最具影响力研究机构”等殊荣。
中金一直以高标准开展业务,并始终坚守以下核心价值:以人为本,以国为怀,勤奋专业,积极进取,客户至上,至诚至信,植根中国,融通世界。
中金总部设在北京,在境内设有多家子公司,在上海和深圳设有分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19个城市设有21家证券营业部。公司亦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在香港、纽约、伦敦、新加坡四个国际金融中心设有子公司。凭借广泛的业务网络及杰出的跨境能力,中金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中金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秉承“植根中国,融通世界”的理念,通过境内外业务的无缝对接,中金将持续为客户提供一流的金融服务,协助客户实现其战略发展目标。
篇8:金融公司简介<\/h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0月28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类金融机构,是中国境内唯一从事转融通业务的金融机构,旨在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配套服务。其股东单位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发挥维护市场稳定、活跃市场交易、提供市场服务的职责作用;通过稳步发展转融通业务,完善融资融券交易机制;推动建立信用交易方式,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建立融资融券统计监测系统,加强对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的监测监控;运用市场化手段开展转融资和转融券,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转融资和转融券服务;运用市场化手段调节证券市场资金和证券的供给;管理证券公司提交的转融通担保品;统计监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监测分析融资融券交易情况,防控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的其他业务。
篇9:金融公司简介<\/h2>
深圳前海力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设立于国家金融改革试验区——前海深港现代合作区。成为第一批入驻该合作区并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首批备案及授权的专业金融机构。
力泽金控致力发展集海外金融服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证券投资、上市公司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俱乐部、商学院、新媒体运营等为一体的大型全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将为企业提供综合型金融解决方案、资源配置、定制化的全产业金融服务。
力泽金控秉承以“稳健经营,务实拼搏,价值缔造,持续发展”为公司的经营理念,以“深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打造亚洲乃至全球顶尖的全产业金融服务集团”为愿景,以“金融来实现强国梦,”为使命,以诚信、远见、责任和共荣助推中国产业资本,让中国实体经济插上金融的翅膀腾飞!
旗下公司有深圳前海力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力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力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力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力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力泽俱乐部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润物股权投资企业、北京力泽力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力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联合金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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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金融公司简介<\/h2>
国际金融公司也是世界银行下属机构之一。1956年7月正式成立,总部也设于华盛顿。它虽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但它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国际金融公司致力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私营部门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尤其注重通过促进成员国生产企业和高效资本市场的成长来推动经济发展。
国际金融公司在新兴市场公司和金融机构的投资能够创造就业、增强经济并带来税收。我们也认识到经济增长只有在保障环境和社会福祉,改善发展中国家人民生活质量的前提下才具有可持续性。
国际金融公司利用自有资源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为项目融资,同时它还向政府和企业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
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上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股本金和贷款最多的多边金融机构。它提供长期的商业融资。
国际金融公司的资本金来自其175个成员国,并由这些国家的政府共同制订政策、审批投资。
国际金融公司与发起公司和融资伙伴共同承担风险,但不参与项目的管理。
在项目投资总额当中国际金融公司只承担部分融资。国际金融公司每投资1美元,便能带来其他投资者和债权人5美元的投资。
国际金融公司的章程规定它按照商业原则运作,获取利润。自从成立之日起,公司每年都在盈利。
国际金融公司投资不需要政府担保。
由国际金融公司参与的项目通常能增强各方,如外国投资者、当地合作伙伴、其他债权人和政府机构的信心同时平衡各方的利益。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现尚有大量流动资金,需投入市场刺激经济,并获知乙方能够为其提供商务信息咨询,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借款人并促使借款人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1.2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就促成甲方与公司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以下均简称“借款合同”)事宜介绍双方订立合同、促成双方交易,并为甲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现第三人需要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元),乙方将以该借款额度为基础促成借款合同的订立并使甲方实际发放贷款于第三人。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介绍借款人,并为甲方与第三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尽其所能促成上述借款合同的订立;
2.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放款的相关情况。
2.3乙方应当协助甲方与第三人就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具体事项进行洽谈、协商;
2.4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及时沟通,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过程中需办理的手续。在甲方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到期后,乙方可督促第三人及时放还款;
2.5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人居间介绍服务,对第三人的资产状况、偿还能力等不负有任何义务。同时,乙方对甲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和通知义务;
2.6甲方应专项委托乙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的居间媒介服务,也不得事后不通过乙方而自行直接与第三人进行借款的洽谈、签约,否则,一旦被发现,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元(大写金额为:元)。若甲方通过乙方的商务信息咨询后避开乙方自行与第三人洽谈、达成借款合同的,仍将被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需要支付约定的居间报酬。
2.7甲方应按约支付居间报酬费用,并全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8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并为其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若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9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乙方只要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即使对甲方造成一定的损失,甲方亦应按约支付报酬或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其支付时间
3.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为第三人从甲方处获得的借款数额的 %,即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元),该报酬应当在借款合同签约成功时支付,若甲方支付
3.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3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4.1若乙方促成甲方订立了借款合同,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放款或不能全额放款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仍须按照约定向乙方付清全部的居间报酬。
4.2本协议订立后,乙方促成甲方订立借款合同之前,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须承担乙方已产生的居间服务费。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与第三方已订立借款合同的,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还需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3经乙方居间介绍,甲方未能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此后第三人又与甲方直接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五年内均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服务,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五条 居间活动费用
5.1无论是否促成甲方与第三人借款合同的订立,除居间报酬之外的居间活动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因乙方为甲方居间服务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义务
6.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有关商业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 元)。
第八条:合同的有效期
8.1居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8.2合同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将资金放款于第三人,甲方需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8.3借款合同期满,如第三人直接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或续借合同,甲方又未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的,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介绍服务。甲方应根据不同放款金额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9.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9.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9.3在委托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9.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给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三>
甲方(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事项
100%股份,引荐甲方和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托事项。甲方与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公司在本合同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为。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托事项进行转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劳务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居间服务事项:
1、鉴于甲方具有从事劳务服务相关水平及资质,需要寻找劳务服务等合作,现委托乙方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需求信息,甲方成功和客户达成劳务服务意向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给予公平合理的报酬。
3、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客户达成劳务服务约定,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委派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独立承担劳务服务相关权利和义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个人及人员劳务服务任何责任及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第二条 费用结算:
1、如上述甲方成功与客户或个人就上述劳务服务,甲方所得收益乙方占%,甲方自收到客户服务费用后3日内支付乙方,甲方不得拖延。
2、上述服务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A、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在进行劳务服务中要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相关客户约定职责。
2、甲方必须按照和客户劳务服务约定相关约定履行合同,承担相关权利及义务,如出现纠纷,均有甲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乙方对甲方劳务服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索赔。
3、甲方或委派员工因个人紧急事务、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劳务服务的,需提前和乙方沟通处理,费用这块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5、甲方应当为乙方居间服务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协助和配合。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当以合法方式尽力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应用其自身资源,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劳务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居间行为的合法性,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权益。
3、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甲方外派人员服务情况,并共同研讨有关服务的一切问题,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基础上,甲方应遵从乙方所提出的服务意见。
4、甲方每月给乙方出具对账单,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具相应的服务发票。
5、乙方为完成居间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2、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同意赔偿守约方因追索违约责任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费用。
第六条合同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八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4、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五>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委托事项
1、 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
2、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 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 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 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甲方将以 汇票 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 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3.0 %作为乙方佣金。
② 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 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6.0 %作为乙方佣金。
③ 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10.0 %作为乙方佣金。
五、 保密内容
1. 甲方为提高乙方代理业务能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提供各种资料,乙方必须对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责任。
2. 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代理合同,其内容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为起诉地。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六>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
甲、乙双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委托哈尔滨市温氏房地产公司就房屋买卖事宜提供居间服务。
一、转让的房屋及附赠设备:
1、转让房屋标示:哈尔滨市 区 小区 街 号 栋 单元 层 号,产权人: 。建筑使用面积 。 建成年份: 年。房证号: 号。房源号: 号。
2、甲方应保证室内装修、卫生间内的固定设施等完好无损,并保持与乙方看房时一致,如有毁损,由甲方恢复或由房款中扣除维修费。
3、甲方愿意附赠以下设备:
4、乙方对以上信息已经充分了解,并已予以确认。
二、成交价格: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按套计价,本套房屋的成交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另产权过户所需的各项费用(交给房产交易所及贷款银行及就贷款所涉及的具体税费等)收费标准根据居间方所有手续递交交易所及贷款银行当天国家规定而定,全部由 方承担。
三、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保证此房屋产权真实合法,无产权、债权纠纷,并保证现 1不在动迁范围内,甲方提供房屋产权情况不真实或实际格局与产权证格局不符,即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房屋交接时,此房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采暖及有线电视、电话等杂费均由甲方结清,并双方签订交接清单,待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若甲乙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居间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应按照居间方通知的时间及时到房产交易所或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4、甲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四、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需依照合同的约定向居间方按期付款,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居间方补偿全部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按自动放弃处理,居间方拒绝返还中乙方居间服务费及定金,
2、甲乙双方交接房屋后,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保证此房屋格局与产权格局相符,否则即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随时查询、督促居间方履行本协议。
五、居间方义务
1、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代甲方收取定金并协助银行代转收房款。
2、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居间服务,待居间合同签订后, 即为交易成功,任何一方违约都不影响支付居间方服务费用
3、甲乙双方手续在 年 月 日办理,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首付款,否则逾期1日支付房价总额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不配合而导致手续延迟,与居间方无关。
六、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居间方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及贷款服务费 元,大写金额 元整,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交于居间方,同时甲方将房屋产权证交到居间方保管。
2、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乙方准备齐房屋的首付款计 元, 大写金额 元整,于 年 月 日交于居间方。
3、交到居间方的首付款待甲乙双方交易手续到房产交易所受理后,并出完过户现场,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得到乙方取证回执单,乙方可到居间方领取。
4、甲方于 年 月 日(或双方约定时间)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后,凭交接双方的清单到居间方或银行领取剩余房款。甲方逾期交付房屋钥匙,超期1日,按房款万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违约金,补充条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返悔提出不卖或提高价格,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属违约行为,应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并赔偿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购房定金转给甲方。
2、乙方中途返悔,居间方不返还乙方购房定金及居间服务费。
3、房屋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及政策性原因不能办理本合同自然终止。已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4、房屋的格局与产权证格局相符,如不符由改动方承担相关的违 3约责任。
八、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在房地产仲裁部门提出仲裁或到当地法院申请诉讼解决。或由甲、乙、居间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房屋转让结束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七>
转让方:
受让方:
鉴于甲方转让(下简称公司),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签订“公司转让协议”,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公司的交接工作。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收购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公司转让的价格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 元)人民币。转让手续包含:公司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劳务分包资质(水暖电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待甲方将上述手续办理完毕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余款80000元支付给甲方(20xx年11月23日已预付甲方20xx0元)。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公司所发生的一切 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甲方收到乙方全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因甲方前期通过00000入围保证金,如该项保证金退还至法人代表更名后,乙方收到款后三个工作日转给甲方。
第四条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
1、双方签订《公司转让协议》;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劳务分包资质;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 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八>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及出资额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2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但委托书中应载明被委托人的权限。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全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当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不设立)董事会,成员为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董事任期年,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若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董事会有关条款可不要。)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1/2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2:1。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
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设1~2名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后满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条约;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由董事会任免;
(六)其他职权。
(注:公司设立执行董事而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职权参照本条款及董事会职权。)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下列顺序执行: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的法定公益金;弥补亏损;向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二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工会
第三十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一条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三十四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
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六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三十七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应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1份。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九>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互信、有偿服务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委托乙方筹集资金壹亿至叁亿元(13亿)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年(注:如有变动按实际借贷款合同为准)。
二、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与资料,并保证该信息与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便乙方筹款。
三、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采取借贷款利息和乙方佣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佣金,其结合方式为借贷款利息加上乙方佣金总共综合年利息20%的方式支付佣金。就是说: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的利息低于年利息20%之间的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注:利息低于年利息20%之间的差额部分,甲方需按筹集资金总额13亿元人民币壹年期限计算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到借贷款资金后的当日按照上述借贷款利息和乙方佣金的计算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佣金(注:佣金为税后,如需票据由甲方自行解决)。
四、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拖欠佣金总额5%的违约金。
五、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为本约定书的附件与本约定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因本约定书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约定书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约定书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十>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甲方决定将下列物品_________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对_________偿转让物品的外观、品牌、质量、使用年限等自然状况不作要求),物品清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受托人丙出售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萎托人乙是指委托受托人丙买入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受托人丙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三、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受托人丙)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时,委托人甲、乙双方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受托人丙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其它约定事项”予以补充约定。
五、本合同由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监制。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十一>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深圳仲裁委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协议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十二>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十三>
1、丙方保证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
2、丙方应甲乙双方委托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与乙方进行沟通,并为甲方与乙方就签署目标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十四>
正文:
居间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认真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 万 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 ,乙方接受委托。
二、 甲方职责:
1、 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 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 维护乙方权益。
三、 乙方职责:
1、 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 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 维护甲方权益。
四、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 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 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 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账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 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 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十五>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居间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引荐并促成签订____市____区小安溪土石方工程项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市____区小安溪生态园区B项目;
2、工程地点:____市____区;
3、承包性质:分包;
4、工程价格:土方工程挖运平运距1以内合同价___________元立方米(税后价,下同),土方超过1运距及石方开炸等按照甲方与总承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规定执行。
二、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上述工程引荐甲方与___________公司签订分包合同;
2、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总价___________亿元人民币。
三、乙方义务:
1、真实详尽地向甲方介绍有关工程概况;
2、主动维护甲方利益,积极协调与总包方的关系。
四、甲方义务:
1、及时提供全部有效的用于签订分包合同的所有手续;
2、合同签订后严格按合同进场施工,及时支付居间报酬。
五、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和方式:
1、本工程居间费按照甲方分包的工程量提取,每立方土方提取写:___________元);
2、居间费支付方式,在预付款和进度款进账后甲方依据居间费比例标准支付给乙方;
3、委托方可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
4、居间人也可以有权委托总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承建方分包的工程款内代扣给居间人。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订地仲裁;
2、委托方与发包方发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纠纷均与居间方无关,居间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合同不可撤销,不可更改,不因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更改而失效;
3、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不可撤销的内部劳务费分配承诺,与施工合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劳务费给第三方;
4、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永久性的保密责任与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各种损失,过错方要予以对应的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各项法律责任;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或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开户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居间(中介服务)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车字第___________号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车号:___________
车型: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
行驶证号:___________
驾驶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司机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乙方(中介服务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是从事道路运输信息配载经营的专业机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国有。
经营范围:___________
信息配载,负责人: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空车寻找货源。
二、甲方车辆拟发往的___________方向。
三、甲方对装载货物的'时间要求:
四、甲方对装载货物的其他特殊要求:
五、乙方为甲方寻找到合适货源后由甲方直接和第三方(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六、甲方和第三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开始实际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元。
七、乙方未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甲方应支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八、乙方仅为甲方提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中介服务,有关货物运输的条款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洽谈,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也是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居间活动必要实际费用元。
十、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托运方,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十六>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1、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2、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______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年,甲方将以汇票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②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③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五、保密内容
1、甲方为提高乙方代理业务能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提供各种资料,乙方必须对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责任。
2、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代理合同,其内容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为起诉地。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公司税号: 公司税号: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十七>
第一部分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需要写明的情况有:房屋登记地址,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登记人的房屋抵押情况,房屋的共有人同意出售与否,目前是否已出租,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否,房屋权属情况,房屋状况,建筑面积,房型,楼层等其他情况。
1、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以上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给乙方时的状况和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意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2、乙方确认,对该出售房屋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并且对房屋的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成交的价格为:人民币XXX元,(大写:XX)。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一起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XXX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2、资金监管服务
XXXX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税费的承担
1、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2、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XX;乙方承担XXX 。
第五条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1、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XX年XX月XX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3、双方同意,甲方于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4、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关于居间服务
第九条丙方责任
1、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2、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条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XX元,大写:XXX元,由XXX方承担。
3、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一条特别声明
1、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十八>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武汉市欧臣清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日常保洁服务范围和计划
1、保洁范围与时间:
(办公区、外环消防区、停车区、绿化带。
(灯具每季清洁一次外每八十天清洁一次;
(3)乙方保洁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 一 至周 日上午 7:30点至 12:00 点;下午 14:00点至 18:00 点;
(4)节假日保洁员工为一人
(5)如遇特殊事项,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保洁。如有增加清洁区域,费用另计。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 乙方提供清洗保洁的设备及工具,保洁人员由乙方调用和管理;
由乙方管理使用。
如有乙方工作人员损坏、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保洁期限
自二OO 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保洁费用
: (每月);
2、 月的保洁费用由甲方在满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以确保乙方工作的正常展开。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对保洁区域严格按《日常保洁计划书》执行
礼貌待人、尊重甲方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客户。
3、保洁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
4、保洁人员要注意自己的形象,统一着装,佩带胸卡,衣帽整洁;
5、保洁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房屋及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定期进行工作小结,检查工作漏洞,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7、有关责任人员要定期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保洁情况,征求意见和指导。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问题及时提出,责令整改;
2、不干涉乙方的内部管理事务,发现乙方有失职问题及时与乙方负责人联系;
水、电及工具放置室;
4、提醒工作人员遵守保洁制度,珍惜保洁环境,共同维护室内卫生;
搬运、运输等原因造成环境临时性破坏等情况,应由甲方采取相应措施恢复环境状况。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合作期内如双方无原则性问题,均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如甲方违约,则按三个月的保洁费赔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由甲方向乙方追缴相当于三个月保洁费的赔偿;
2、 遇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解决;
3、 乙方负责人如更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如甲方得知后仍向乙方原负责人付款,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双方签订的《日常保洁计划书》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规定的事宜及对本合同的解释有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时间:
乙方:武汉市欧臣清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
电话:027-8XXX07 13XXX6
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6号江锋大厦B-603室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十九>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
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_%或者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2、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居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居间服务公司合同 <二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代理人(签章):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甲方决定将下列物品_________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对_________偿转让物品的外观、品牌、质量、使用年限等自然状况不作要求),物品清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称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受托人丙出售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萎托人乙是指委托受托人丙买入房屋的当事人;本合同所称的受托人丙是指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三、委托人在委托有关房地产事务前,应查验接受委托业务的房地产经纪人(受托人丙)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人应予以配合。
四、订立本合同时,委托人甲、乙双方应当明确委托事项,详细了解与核对合同的条款,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付佣金的方式和数额,发生违约的退赔与补偿,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等。对受托人丙提供的咨询以及协商订立合同时发生疑问,可以向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征询或核查。本合同约定时或履行中,三方未尽事宜可通过本合同的“其它约定事项”予以补充约定。
五、本合同由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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