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萤与金鱼读后感(范例十七篇)
发布时间:2024-12-25火萤与金鱼读后感(范例十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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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鞋与风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
里面有两个男主人公,一个是七岁的男孩迪姆,另一个是迪姆的鞋匠爸爸。
迪姆很胖,同学们常常嘲笑他:
迪姆胖瓜,
过桥玩耍,
桥被压垮,
摔个大马趴!
他还很矮,学校里数他顶矮,家里又穷,他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可就在他七岁生日的时候,他得到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一双红色的儿童鞋(火鞋)。从此迪姆有了自己的新名字——火鞋迪姆,他爸爸也为自己制造了一双成人鞋,迪姆爸爸也有了自己的新名字——风鞋。于是,他们穿上新鞋,背上背囊,父子俩去外面的世界冒险了。
在他们冒险的途中,有吓人的阿尔玛、有故事里长生不老的老鱼、有可爱的星星兔,还有能治“想家”病的小红帽,还有猪尾巴上的蝴蝶结……
回家后,迪姆变了,他对爸爸妈妈说:“从现在起,不该要的,我再也不去要了。我是你们的迪姆,我就心满意足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丑和穷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要对自己有信心,才可以改变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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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一)
从书籍分类中,《冰与火之歌》只是一本魔幻小说。但它的内涵想必不只这些。虽然你会被其中森林之了、先民、异鬼、冰原狼、龙、千面之神所具有的神力所惊诧所痴迷,但人性的丑恶善美,社会的千面百孔——在魔幻的力量下潜浮着。它就像一粒药,魔法只是包裹在它外表的一层层薄薄糖衣。
从中你可以看到艾莉亚的坚强执着,奈德的荣誉之感,瑟曦的恶毒与母爱。是的,的确有些人即令人厌恶,却不得不产生几丝赞同。瑟曦的性格的确傲慢并且毒辣,也身为王后,却一心只想着自己,从不处处提防别人,利用别人——是许多官僚之人的真实写照。但她的母爱是不容置疑的,她深受着自己的孩子,就如许多普通母亲一样,愿为自己的孩子付出一切。但也许她原本也是个乖巧的女子,是被黑暗所迫而变成如今这样的吧。
像奈德·央塔克那要正直的人在宫廷里是活不长久的,他的性格太直,从不弯曲,常会惹恼那些心肠阴险的人物,使自己被别人根根的清除。像这样正直的人常常被黑暗所覆灭,让我们不禁垂头感叹,有多少抗争在黑雾中吞没。
艾莉亚在我眼里也是个重要角色,她的勇敢不屈打动了我。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女孩。在那个女孩从来只穿丝绸珠宝的时代,她拿起剑扞卫自己的理想并保护住了自己,似乎在告诉我们坚持梦想永不屈服总会成功。
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从来只出现在别人的章节中,但我的印象却依然很深刻。虽然赔提尔和瓦里斯一样狡滑奸诈,但瓦里斯有颗爱国心,赔提尔拥有爱情。瓦里斯一直都在为正义而战,但他有屈有伸,不会像奈德一样只会笔直的站着。赔提尔一只深受着凯特琳,这么多年一直未改变。得知凯特琳死后,还把她女儿珊莎救出瑟曦之物。他俩似乎在诠释着爱,是世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小恶魔”提利昂想必是出场率极高的一位,每次一出场,伴随着的就是他的一串毒舌攻击。虽然他是个侏儒。但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身体残缺造就了他精神与智慧上的的丰富。从而也更突显出他对爱的追求,像一只似乎永过也飞不起来的鸟,妄想靠近那片蓝天,那朵白云。这也不只是大多数所渴望的。有人爱,被人爱。只不过越难实现的人,越渴望。
丹妮莉丝,这位“龙之母“。在第一章的出场就显得弱小与无助,谁会料想到她会强大到统一七大王国。她曾经迷茫过,伤心过。但她绝不加头,她知道一回头她就会死,她坚定地走下每一步,不屈的坚硬地面对烈火,面对前方的一切。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不要回头,往前走。
凛冬将至,黑夜袭来。唯有血与火,能坚持至春。即使世上有再多的邪恶,我们也能用正义颠覆它,因为世上是不允许由邪恶统治。黎明前的黑暗虽漫长但终有其终点。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二)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在我看来是有些奇怪的,不同于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面会有一个主人公贯穿其中,根据其经历或历练来展示整个故事。然而《冰与火之歌》不同,看似是主角的角色会在下一个瞬间悲哀的死去。看到现在,每个人的命运还在无奈的碰撞,没有英雄班的人物带领大家改变命运,大概在这部小说里,人的命运在剩下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随后发生的只是随波逐流火势孤影坠星,所谓王道,一切华丽的瞬间,最终不过是光沉于影。
因为没有简单的答案,所以这并不是一本可以懒洋洋浏览的书,相对于其他奇幻作品,习惯于主角落地百尺毫发无伤、或危机时刻总能化险为夷的我,这本书算是一个挑战。即便是这样,这本小说还是吸引了我。也许在文学或影视作品中总不乏歌颂与命运抗衡的英雄,可真的拿到现实生活中对比的话,我们会无奈的发现,生活中根本没有英雄,或者说,英雄的光芒并不存在与现实生活中。或战战兢兢、或斗志昂扬,或厚积薄发,为的不过是自己的未来,这一点跟《冰与火之歌》描绘的很像,故事中的人物在权力的漩涡中使出浑身解数,或渴望权力,或苟延存货,他们在不同的时机做着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无奈,每个人也都有闪光的一面。在里面,所有角色的背景都是严肃的事实,丝毫没有浪漫的戏份,也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不像其他作品中有纯粹的丑与恶,所有的人物感情更真实,私生子的`选择,畸形儿的哲学,骑士的荣耀,家族的背叛等等,还有背后那被淡化了的主题。一本不好读的书,因为东西太杂,一个不愿看到的结局,或者很大程度上可能根本没有结局,故事依旧,没有任何收尾的预兆,仿佛宿命一般的循环。
这本书另一点吸引我的就是文字的功力了。对马丁大叔的笔工在下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法想象一部奇幻小说能够容下如此真实的世界,精彩的瞬间在于细节,但没有任何浪费的笔墨,但却勾勒出了一个多种文化构成的奇幻世界,1400多个人物关系,丝缕不乱。小说中所刻画的人,没有什么绝对,都是灰色的,神作的开篇!
最后重温一下守夜人的誓言:
“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於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冰与火之歌》读后感(三)
本来是打算读小王子的,结果还是决定看《冰与火之歌》,想来还是《冰火》我更想也更有兴趣看。不过《冰火》确实太多了,我也只看了部分,并没有把出版的全部看完,所以也就对我看的部分发表一下感想了。
对于冰火,第一次看她,惊讶的是每一章节是以一个人做主线而写的,整个章节围绕一个人物展开,对我来说是前所未见的。稍微看了一些之后,对于里面繁杂的人物关系和复杂的人名我真是要崩溃了!
看过之后,这个给我的感觉是中世纪欧洲为背景结合异鬼等神秘魔法创作的奇幻小说,不仅仅是小说那么简单。从中看到的是战乱时冷漠的人性,处处散布的危险,每天每个人为自己的性命担忧;是一帮只懂得享受的贵族对发生在长城上的异鬼苏醒一事的嘲笑不相信,只顾得获得权力把国家握在手中,却忘记得到人们的拥戴才是真正拥有了国家。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以及“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对于提利昂,最初的好感是他在随劳勃造访临冬城时的晚宴时,他找到了琼恩,对他说的那句“世上的人都将侏儒当做私生子,但不是所有私生子都是侏儒”,在打开门那一刻他显得如此高大。之后代替他父亲做首相时,将国王之手的角色演绎的淋漓尽致,不光能完成分内之事,又探求着事情的真相,守卫君临保卫国王的安全。结果因为是侏儒,因为他父亲,因为所有人都不站在他这一边。他被遗忘,被抛弃,被诬陷成杀人凶手。当他终于看明了一切,毅然决然走上自己的路,杀死了父亲,逃出来束缚,挣脱开枷锁。
丹妮莉丝有悲惨的身世,她是被覆灭的王族仅有的两个幸存者之一,而他的哥哥又一直在做着复兴家族的白日梦,疯狂而且残暴的对待他。当她被迫嫁给了马上民族的王,摆脱了哥哥的魔爪,期许能过上幸福生活时,丈夫死去,臣民离散,又跌落人生的谷底。但她却在焚化丈夫尸体时孕育出了已经灭绝的龙,决定走上回到维斯特洛大陆的路,开始了对各个城邦的征服。印象最深的是,他在购买无垢者军队后,下达了“杀死全部奴隶主,但不要伤害老人小孩”的命令,解放了奴隶。又对无垢者们说“我给你们自由,有人愿意以自由之身为我而战吗?”时所有人选择了追随。因为背负了太多的伤痛,所以她决定把每一个人从痛苦中解救出来。每一位坦格利安降生时,神都会抛出一枚硬币,一面是千古明君,一面是残忍暴君。丹妮莉丝用善良征服了我。
大概就是这些把,马丁爷爷挖了太多的坑,情节也扑朔迷离的,估计等到最后结局时才能完全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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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荧光,照亮人生
萤火虫在夜晚的样子很美,可是在我们这里已经很难再看到萤火虫的身影了,可能就是因为人类的污染和破坏所导致的吧。然而在《萤王》里讲的是一个男生因为小的时候有五只小小萤火虫在他绝境的时候照亮他的道路,坚守保护这些小生命的故事。
在《萤王》里,有一个人因为萤火虫带给他的希望和光明,所以一直保护着萤火虫;有一个人,因为萤火虫的救命之恩,所以他为了一个萤火虫跟全村人作对;有一个人,在他眼里,萤火虫是他最宝贵的朋友,他不跟别人说话,却偏偏对萤火虫当作知心朋友那样对待。他就是书中的爷爷,他就像萤火虫的王,一直在守护着它们,只为了来年再看到它们。
看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在书中,美丽的自带光明的萤火虫,遭到秋虎等人的捕捉。一开始仅因为孩子式的恶作剧,到后来就是出于萤火虫可以卖钱。在金钱的利诱下,萤火虫遭到了灭绝式的抓捕,再到后来,萤火虫赖以生存的芦苇荡直接就被人类的推土机扫荡一空,人类为了自身的利益对环境无休止的破坏,给萤火虫带来了灭顶之灾。在这个过程中,爷爷一直是一个守护者。为了守护萤火虫,爷爷和少年时顽劣成作文年后贪财的秋虎斗了大半生;为了萤火虫他不惜与全村想挣钱的孩子为敌;为了萤火虫他砸坏了推土机进了班房。他让我想起我们学过的课文《老人与海欧》里的那个老渔夫,老渔夫十几年如一日,不辞劳苦从几十里步行到翠湖边喂海鸥。最可贵的是老渔夫给每只海鸥都起了好听的名字,老渔夫把海鸥当作是自己儿女,而海鸥也把老渔夫当作是自己的亲人。当老渔夫逝世时,海鸥一直在守灵,不愿离去,这一幕让我们为之动容。
这本书真的让我很感动,故事中的爷爷喜欢萤火虫,故事中的恶霸也喜欢萤火虫。他们为了保护萤火虫,遭到村里人的不理解;为了保护萤火虫,恶霸的一条腿瘸了;为了保护萤火虫,爷爷坐牢了。
爷爷说过一句话,他说:天底下的萤火虫都是萤火虫!在我眼里,这天底下,其实只有一只萤火虫,不,五只萤火虫!这句话说明了爷爷一直忘不了当初那五只救了他的萤火虫,这也是萤火虫为他而点亮生的希望。
谁能想到那一丝丝萤光,竟照亮一个人的一生。
萤火虫,我只见过一次,小小的,在夜空中,闪烁着属于它的光芒。但它给人们带来了光明,带来了希望,带来了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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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图书馆还书再借书,作为曹文轩的书迷,我看到了一本曹文轩著的《萤王》,两眼放光,十分高兴,我毫不犹豫把它借回家。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屈宝根的人迷路在芦荡中,在快要被饿死时,五只萤火虫飞来了,带着他回到了家中。
长大后,屈宝根一直在保护萤火虫。
一天,有城里人说他们婚礼上要萤火虫当灯用,营造浪漫氛围,高价大量收购萤火虫。村里很多人都捕捉萤火虫,萤火虫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灾难,而屈宝根依旧在保护萤火虫,于是他和村民们结下了仇恨。
十年后,带头捕捉萤火虫人的儿子落水了,又是在夜里,天很黑,大家压根儿找不到人。
这时,屈宝根来了,他的到来,使湖面上一片光亮。带头捕捉萤火虫的人,抬头一看,带来亮光的正是他的“猎物”萤火虫。不久,他儿子救上来了……
当城里人再要萤火虫时,他一口回绝了。为什么?因为萤火虫救了我儿子。
我们做人就要像屈宝根一样,久不放弃,知恩图报,并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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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三个火》这本小说。我完全被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文章作者大仲马以他独特的构思所打动了我。故事曲折离奇非常扣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起进入这美丽的故事中去。
这个故事描写的17世纪的法国,者,矛盾重重。主人工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中出来,一次又一次打破红衣主教的。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达达利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阿多斯,波尔多斯,和米斯。阿多斯,波尔多斯,米斯是三位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可以不惜一切代价,还有着绅士风度,说到怎么认识主人公达达利昂,那可真是一段奇遇,真可谓是不打不相识。达达利昂无意间分别了这三位火,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利昂决斗,达达利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本来达达利昂准备去送死,谁知道来了红衣主教的卫士,他们,要和三个火决斗,达达利昂则加入了火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妗R黄鹫蕉返腥恕=峁他们以胜利而告终,也正以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达达利昂经过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这样三个火认识了好友,达达利昂,四个人从此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从此接受了红衣主教的人物………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的描写的以后的战斗,一起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了达达利昂,阿多斯,波尔多斯,和米斯,这四个个性迥然不同的四个人。看了这个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以个好汉三个帮,谁都需要帮助,朋友能给自己帮助,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助,共渡,也正是这样他门才能从一个又一个与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达达利昂也正以为如此最终才变成了火枪队的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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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大自然来说,我们是什么?
我们是动物,但是,我们是“高级”动物。
也就是这一个“高等”,不知道害死了多少生物。
“渡渡鸟于1681年灭绝;白令海峡的史德拉海牛于1768年灭绝;西非狮于1865年灭绝;阿特拉斯棕熊于1870年灭绝;南极狼于1875年灭亡;美国缅因洲海鼬于1880年灭亡;牙买加仓鼠于1880年灭绝······”
这样的例子,不计其数,甚至在你看这篇文章时,已经有一个物种濒危灭绝。
《萤王》,看似再讲事,其实再讲实。
作者的爷爷,在小时候时,一次调皮,他被一只豆娘吸引,跑到了一个芦苇荡深处。一开始他虽然年幼,可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他也感到了死的威胁,关键时刻,一只萤火虫落在他鼻梁上,并引导他走出了芦苇荡。
他,永远不会忘记萤火虫对他的救命之恩。
哪怕与众人成为敌人,哪怕有人威胁他,哪怕有人辱骂他······
他却依然坚持自己的立场,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一直都是他改变人们对萤火虫生命的鄙视,而不是别人改变他喜爱萤火虫的情感。
“感恩是爱和善的基础,虽然成为不了完人,但常常怀着感恩之情,至少可以让自己生活更美丽和充实”
感恩,是一种美德,这种美德,我们要获得也难,要失去却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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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火鞋与风鞋》这本书,如果你没看过,那就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年名叫迪姆的孩子,他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同学们都叫他“狮子狗儿”/“小胖墩”/甚至还编了一首歌来挖苦他:迪姆胖瓜,过桥玩耍 ,桥被压跨,摔个大马趴!这让他感到非常自卑,觉得在同学们面前抬不起头来。可就在他七岁的时候得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双神奇的火鞋和一个背包,迪姆上火鞋,背上背包,跟着爸爸一起走进了大山,经过了多次艰苦的磨炼,这让他慢慢有了自信。
“从现在起,不该要的,我再也不去要了,我是你们的迪姆,我己经心满意足了”。这句话是迪姆最后给爸爸妈妈说的一句话,这句话对我有很深的感触: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使我想起了这样一件事:有一交下大雪,我半夜里发高烧,爸爸抱着我就向医院冲去,路上爸爸不小心摔了一脚,手被划破了,鲜血直流,可是他全然不顾自己,仍抱着我向医院冲去,等安顿好我之后,才想想来包扎自己的伤口……
这就是我们的父母,他们为了我们,付出了一生,付出了一切,这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也是最无私的爱,我们只有不断努力,才能报答我们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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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在权游首季后,好奇后续剧情才去看原著的,读得很草率,无感。
终季观后又捧来重读,书与剧立分高下。
虽然小魔鬼偶尔还会撞到墙上,甚至真的骑着猪去扮小丑,但他的智商还是**。
珊莎渐渐成长,但还没凄惨到嫁给小剥皮。真正嫁小剥皮的是临冬城总管的女儿,伪史塔克。
暗暗发力影响大局走向的除了小指头,瓦里斯也在时刻准备着,第五部终节里他杀了狮子家的凯冯,因为后者刚把托曼王朝拉上正轨。
蓝宝石岛塔斯之女布蕾妮受石心夫人胁迫诱走了詹姆兰尼斯特,截至当前并无狗血浪漫剧情发生。
还有书中用了大量笔墨但剧中草草带过甚至并未出场的人物:葛雷乔伊们,石心夫人,多恩王子昆廷,雷加的小王子,琼恩克林顿等等,个个鲜活。至于雷鬼本人,虽然他已经去世多年,但在每个人(罗伯特·德尔金,塞尔曦兰尼斯特,勇敢的巴利斯坦,乔恩·克林顿。。。
)的回忆中栩栩如生。
这本书最吸引人的不分不仅是宏大的场景和众多的人物,而且还有魔法封面,实际上是关于人性和历史的。
不是吗,如果当年赫伦堡比武大会雷加没有赢,如果他没有把爱与美桂冠献给莱安娜史塔克,那他可能会顺利继位,成为一位好国王。如果小指头不是野心勃勃,如果莱莎徒利没能被他利用,杀了劳勃的国王之手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并嫁祸兰尼斯特姐弟,奈德史塔克不会南下。如果凯瑟琳·徒利不那么鲁莽,她就不会像妹妹那样被小手指利用,不分青红皂白地赢得小魔鬼。如果内德知道更多的把戏,如果乔不那么专横,内德就不会被杀,五王之战也不会发生。
再说流亡的丹妮莉斯兄妹,如果哥哥不那么狂妄幼稚,不会死得那么可笑可悲,如果妹妹再理智一些,马王不会丧命,在奴隶湾不会几生波折。而琼恩克林顿,也反思过因自己的宅心仁厚致使劳勃逃过一劫最终夺走龙家王座。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熟能无过?谁是完人?就是这样,世界才更为精彩有趣。
期待六七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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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波兰首都华沙的黄色小洋房里,作家显克维奇先生正呆呆坐在窗边的写字台旁,边轻轻抚摸着他的作品,边怀着无限复杂的心情望着窗外如蓝色丝带般穿城而过的维斯瓦河。
就在几天前,瑞典皇家文学院宣布了本届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结果:显克维奇的作品《你往何处去》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赞誉,得到了这项文学界的最高奖项。消息一经传出,这个波兰作家的名字立刻就传遍了世界各地的大街小巷。。。
然而,面对这些,他的脸上却没有任何因为喜悦而产生的波澜,因为在淡淡的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河面上倒映出的却是波兰人民亡国的苦痛,以及沙俄帝国主义铁蹄对祖国大地无情的践踏。”
合上书本,我仿佛看到了这样一个画面,它并不源自于书本,而来自于这本书的作者。的确,正如美国作家艾德勒所说,“阅读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交流”,我从这本书里看到了一个伟大作家如烈火般炙热的爱国之情——而这也正是作者在书中所要表达的情感。
“爱国”二字始终贯穿了《火与剑》的中心,同时也贯穿了作者的其他作品,这种爱国情感不是平淡的,而是炽热激扬的。从书中来看,正是这样的情感,才使得一万五千名波兰王军在面对哥萨克五十万大军的围困时,能够誓死反抗外敌,宁可献出生命也不退缩一步。
也正是由于波兰人这样的情感,才诞生出了“要把心脏带回祖国”的波兰爱国音乐家肖邦,诞生出了即便亡国也依旧坚守国界的老樵夫涅里克。
波兰人爱国的精神令苏联红军脱帽致敬,令昔日的侵略者瑞典人为之赞叹,令我国著名作家鲁迅肃然起敬。他们始终高唱着国歌《波兰永不灭亡》,用爱国主义精神赢得了世界人民的尊重。
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国家,让我看到了一个巨人的影子。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中华民族。
爱国,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中国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我们国家自古以来就流传着许许多多的伟大爱国事迹:从英勇抗倭的戚继光,到为国捐躯的邓世昌;从三元里抗英斗争,再到全民族的抗日战争。。。无数英雄烈士为了祖国的未来而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留下了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诗篇。
那么,爱国就应当是我们每个中国人所具备的品质。
可就在高速发展的今天,祖国变得越来越强盛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淡忘了爱国的优良传统。我们不应该因为今天优越的物质生活而忘记了我们民族的精神核心,正如法国皇帝拿破仑所说“爱国是文明人的首要美德”,有了这样一种精神的推动,才使得我们的祖国有了今天的辉煌成就。
而在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爱国”也作为了其中的重要内容,可见祖国的繁荣昌盛离不开我们的这种精神品质。
这样一想,当我细细回味这本书时,也就能理解鲁迅先生为何推崇显克维奇的作品了。《火与剑》所表达的不正是当时麻木的国人所需要唤醒的品质么?显克维奇和鲁迅先生一样始终以笔杆当做枪杆,孜孜不倦的战斗着,我在他们身上也看到了巨人的影子。
爱国?还真是个奇怪的话题,既简单却又复杂。
它是我们每个中国人所应具备的品质。因为爱国是一种力量,就如新华网在国庆阅兵时的报道上说的,经历了无数磨难的中国人民代代相传的爱国精神,蕴育着无穷的力量。有了这股力量才支撑着我们越走越远。
但是爱国与卖国也往往只是一念之差,试问一个国家的人民,都像书中的多米尼克公爵一般在祖国危难之时犹如钻地鼠似的畏畏缩缩,毫无爱国之心,那么这个国家必然无法立足于世界,等待着他们的只能是灭亡。
思绪回到现实,我轻轻抚摸着这本书的书脊,封面上“火与剑”这三个大字犹如升腾而起的火焰一般浮现在我眼前。想起最近新闻上的南海争端问题,我们的祖国也正经受着重重考验,这时候我们不是更应该关心国家的命运,就像顾炎武所说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将国家的发展作为自己的责任吗?
合上这本厚重的书,我依旧还是久久不能平静,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巨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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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是《火鞋与风鞋》,拿到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聚精会神,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我觉得它特别有趣。
这本书的内容是:有一个小男孩叫迪姆,他认为自己是最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爸爸是个鞋匠,家境窘迫。他因此感到很伤心和愤怒,甚至很自卑。就在他满7岁的时候,他得到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他的爸爸亲手为他做了一双红色的皮鞋,也为自己做了一双鞋,并带他去旅游。于是他有了新名字叫“火鞋迪姆”,他爸爸也有了新名字叫“风鞋”。他穿上新鞋,背上妈妈亲手缝制的背囊,跟着爸爸走进大山,开始了他们的神奇之旅。一路上,他们经历了许多惊险和各种奇怪的事情,爸爸也不停的给他讲了更多的故事,这让他明白了很多的道理,也让他慢慢有了自信。
看完这本书,我也明白了:每个人都要有自信,自信是最重要的东西,也是最美好的东西。以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的面对,要相信自己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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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英雄就是为国家、为民族作出更大贡献的人;也是武艺高强,英勇过人的人;更是具有英雄品质的人。那么《英雄与火》就是讲为人们带来火种的故事。
这些英雄们都具有这一种不畏艰难,为民造福的精神,而英雄与火这一个单元都拥有着共同的矛盾冲突,就是人们需要火没有火,所以被称为英雄的人要去钻木取火或盗取天火。
祝融很聪明,他善于观察很细心,而且善于思考。面对怎样才能一下子让火星燃烧这样的问题,他找了两块石头砰敲两下,就这样轻轻的用两颗石头摩擦了两下,火星溅到芦花上就冒烟了,他轻轻用嘴一吹,火苗窜了上来。是他帮助人们得到了火种,要不然人们就要生活在黑暗之中,过着漫长的夜晚,而且人们还要吃生的食物,被野兽欺负了。火神祝融对事物观察细心,而且善于思考,懂得利用,我要把这些优点用到学习上,提高我的成绩。
商伯关心人们作文的疾苦,不畏牺牲自己,勇往直前,拼命的想办法去怎样盗取火种,他冒着生命危险,把火种带到了人间。并且他还努力着思考着怎么教人们如何保管火种。商伯为了保住天神想要用洪水灭掉的火种,饿死在了高台上,人们为了纪念这伟大英雄就把牺牲的这个地方改名叫做商丘。这种不畏牺牲精神真是让我敬佩。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不管在生活还是学习中遇到困难都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
这样的人还有很多,比如说托阿盗火,燧人氏钻木取火,普罗米修斯盗火等。他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为民造福,看见了人类生活这样苦,他们都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帮助人们,他们牺牲自己帮助人类盗取火种,为人们带来温暖和光明。
如果没有这些给我们人类带来火种的英雄,人们只能生活在黑暗的世界,过着一个个漫长的夜晚,吃生的食物,被野兽欺负,而且一个个又面黄肌瘦。感谢给人们带来火种的英雄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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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火鞋与风鞋》。
这本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迪姆认为自己是个最不幸的孩子,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爸爸是个鞋匠,家境窘迫。可就在他满七岁的时候,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一双称之为火鞋的鞋子。穿上新鞋,背上背囊,跟着父亲走进了大山......这让他慢慢地有了自信。
这本书以父子俩的漫游生活为主线,串联了《星星兔》、《伤心的小黑羊》、《猪尾巴上的蝴蝶》、《老鱼吹浪》、《长鼻子婆娘》等十多个妙不可言的故事。
其中爸爸给小胖子迪姆讲的《伤心的小黑羊》的故事让我感受特别深。有一只黑色的小绵羊,它在羊群中与众不同,小绵羊们都讨厌它,叫它滚开。“黑家伙,走远点。”黑色的小绵羊伤心极了,后来在上帝那找到了幸福,弄明白了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特的、唯一的,都是美丽的。
就好比我们班的邓天瑞,在我们班,他非常爱打人,成绩也不好,可是,在今天的运动会上,他却为我们班争了光,夺得了200米比赛第二名,100米第一名。
这本书的教育意义非常大,书中呈现的景色也非常美,跃高山、走林子、睡草地、趟小河......一幕幕是那么令人向往。这一个个的故事都告诉我们,不要自卑,要有乐观向上的心态,要有自信,从生活中寻找快乐。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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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火鞋与风鞋》。这本书主要讲了:7岁小男孩提姆生日时,得到了父母亲手制作的火红色皮鞋,和父亲一起去徒步远行到乡下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我仿佛跟书中的主人公一起经历了一次特别的旅行。在旅行中,我和他们一起体会到了徒步赶路时的艰辛,独在森林时的恐惧,雨中漫步时的快乐;也欣赏到了宁静的田园风光,美丽的草地溪流,宽阔的农场天地和神奇的夏夜星空。
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风鞋”,也就是提姆的爸爸。因为他有着讲不完的故事,这使他们的旅程变得生动有趣。在“火鞋”感到畏惧和害怕时,他就会讲一个睿智的'故事来安慰他;在“火鞋”感到愤怒和不满时,他会讲一个诙谐的故事来开导他。我多么希望我的爸爸像“风鞋”一样,用讲故事的方式来教我解题,让我更快地理解。
这本书虽然已经读完了,但我的脑海中还是不断浮现出火鞋与风鞋漫游的画面,心中感慨万分:不管贫穷还是富裕都不重要,只要有乐观向上的心态,充满自信,就能从生活中找到快乐!
⧈ 火萤与金鱼读后感
《火鞋与风鞋》这本书的小主人公名字叫迪姆,他矮矮胖胖的,因此同学们老是嘲笑他狮子狗,或编某些儿歌来讽刺迪姆,因此他天天回家也是一脸的不兴奋。
迪姆的生日快要到了,他的爸爸为了让他不用正因被同学们嘲笑、讽刺而自卑或者伤自尊,在生日这一天,他爸爸把一个火红的皮鞋送给了迪姆,把一个金灿灿的鞋子留给了自我,随后,爸爸给迪姆讲了一个故事,就带着他背上包裹给妈妈离别到大山里去修鞋去了。
在那里迪姆和爸爸碰到了许多许多的事,爸爸这个故事大王也给迪姆讲了许多故事,让迪姆从故事当中受到了大大小小地启发,明白了许多道理,让迪姆逐渐地从自卑的角度走向了自信和乐观。例如爸爸讲的伤心的小黑羊的故事让迪姆明白了:每一个人都有闪闪发光地一面。
最后,当迪姆回到了家里时,他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老是自卑、伤心的迪姆了,他已经变成了一个乐观、自信、大方、阳光的迪姆了。
从这个故事里,我明白了,面对任何困难要自信,面对任何事要乐观。
⧈ 火萤与金鱼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火鞋与风鞋》这本书,故事内容很有趣,看后又好笑又感动。
我认为最有趣的一篇是:“生日前的九百分钟”。它讲的是:迪姆快过生日了,他天天盼着那一天快点到来,因为急想知道爸爸妈妈送他的生日礼物是什么。生日前一天也就是生日前的九百分钟,他坐立不安,度日如年,干什么事情都心不在焉,结果上课回答问题出错,帮妈妈买东西买错,晚上睡觉无法入睡,最搞笑的是:他竟然喊“11——2=7”。他真可怜啊!我过生日的时候虽然也激动但也不至于像他这样。
最让我感动的是爸爸妈妈送他的生日礼物:穿上新鞋,背上背囊跟着父亲走进大山。可以亲身感知世界,亲近大自然,看到了许多美丽的风景,经历了一次次刺激的冒险。这礼物多么特殊多么有意义啊!我好羡慕啊!
⧈ 火萤与金鱼读后感
这几天,我沉浸在德国一名叫“乌尔苏娜.韦尔芙尔”作家写的《火娃与风娃》这本书中。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迪姆的小胖墩和他的鞋匠爸爸一起漫游的经历。
迪姆是一个小胖子,他差不多七岁了。迪姆总是认为自己是一个不幸的孩子,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全班数他最胖,全校数他最矮,同学们总是说他许多坏话,因此迪姆心里总是伤心透顶。迪姆家很穷,他的爸爸是一个鞋匠,在他生日时得到一份独一无二的礼物-------火鞋。迪姆穿上了火鞋,换了个名子叫火鞋迪姆。他和爸爸走进了大山,开始了和爸爸一起漫游的生活。在漫游过程中,迪姆遇上了许多伤心的事。爸爸总是讲故事安慰他,使迪姆懂得了许多道理。经过这次漫游,迪姆渐渐地有了自信。
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别人嘲笑你做得不好,不够优秀时,我们不要伤心,泄气,要对自己有信心。自信满满的人,外表再长得丑,也会立即变得快乐,漂亮。我想做一个自信的男孩。
⧈ 火萤与金鱼读后感
望不到边的芦苇荡挡住了男孩回家的路,五只小小的萤火虫闪烁着,飞舞着,为他点亮了希望的灯。
曹文轩的作品《萤王》主要讲述了年仅八岁的爷爷在芦苇荡里迷路了。当他面临绝境的时候,五只萤火虫出现了,它们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光环,一直飞着给爷爷带路。从此,爷爷与萤火虫的命运交织在一起,他用尽一生的心血守护着萤火虫。
萤火虫救了爷爷一次,爷爷知恩图报,救了萤火虫无数次。他和“恶霸”奋不顾身,抵抗着孩子们的捕捉计划;他不顾一切,以全村人为敌,保护着这群飞舞的精灵。那时候,大地像天空一样深邃无边,地上的萤火虫与夏日夜空的繁星一样多。而爷爷的世界很小,好像只剩下他和萤火虫。
爷爷守护的仅仅是萤火虫吗?萤火虫仅仅是那点点光亮吗?不,每一只萤火虫都是一个美好而脆弱的心灵,爷爷守护的是一群生命,一份诺言,一种自然的美呀!书中读到曾经单纯的孩子们在金钱的利诱下,对萤火虫进行了无情的残害,再到后来,萤火虫赖以生存的芦苇荡被人类的推土机扫荡一空,我的心里充满了伤痛。抬头看看现在的夜空,何曾见过萤火虫飞舞?没有了河流和芦苇荡,萤火虫便没有了生存的家园。
曾经大自然带给我们多少美好的回忆,而如今人们竟为了一己私利去伤害这些生灵。冰川融化了,企鹅北极熊无法生存;河流污染了,鱼儿相继死去;森林被砍伐,鸟儿无处安居……造成这种悲剧的正是人类,如果我们再不清醒,它们终将消失。
爷爷的守护让人心生敬意,爷爷的坚定,更会感染许多人。爷爷去世了,但是这份守护的承诺一定会有人坚持下去,是你,是我,是我们。
我合上书,脑海里又浮现出了爷爷和萤火虫的画面。夜空中,繁星点点;树林间,萤火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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