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草原犬读后感(通用十篇)_草原犬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1-09-30草原犬读后感(通用十篇)。
❖ 草原犬读后感
读完《灵犬莱西》这本书后,令我大开眼界。
莱西的主人是乔,乔的家庭连吃喝都成了问题,怎么可能还养得起这只乖巧的小狗莱西?正好一个伯爵的孙女看上了莱西,被生活所迫于是乔的父母就把莱西给卖了。可莱西对乔的感情非常好,便总是想办法逃回来。后来伯爵就带着孙女和莱西从约克郡的格里诺尔到苏格兰,伯爵的孙女不忍心让莱西忍受与家人分离的痛苦就把莱西放了。为了回到家人的身边莱西踏上了漫漫旅途,历尽千辛万苦在圣诞夜时回到了家乡,当莱西见到主人乔的时候就病倒了。在大家的努力下莱西恢复了健康,并产下7只小狗。
大家想想从约克郡的格里诺尔到苏格兰那是多么遥远的距离,一只忠诚的小狗,四只脚,怀着对主人的感情,徒步走回了自己的家。其实这么感人的实例在世界各地也都有发生,印度的阿巴加旺,有一个领主,拥有一只忠诚的狗。它可以看家,守园,照顾孩子。一天,主人外出回来,看到自己的孩子不见了,而他的狗,满嘴都是血,狂怒之下,一枪把狗打死,但随后就发现,孩子藏在床下,在孩子旁边躺着一只已死的、浑身都是伤、血迹斑斑的狼。主人明白真相后,痛心不已,捶足顿胸……这个事例告诉了我们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们从来不会做伤害到主人的事,我们要相信它们不要因为愤怒和误会而去猎杀它们,最后后悔的终究会是自己。
在这里,我想对大家说,保护动物,是我们的责任。
❖ 草原犬读后感
这是一篇讲述狗与人之间的情感的小说,也是沈石溪的真实经历。曼广弄寨子的猎人艾香宰收养了猎狗花鹰。但自从养了它,艾香宰家就祸事不断,请来巫师,巫师说这条狗阴气重,艾香宰想卖掉,沈石溪买了下来。然而这以后,许多祸事也发生在了他头上:他带着花鹰打猎,跳跃一条半米宽的小溪时崴了脚;沈石溪带花鹰在林子里埋捕兽夹时,铁夹上的插销自动脱离,铁杆砸在了手背上……
沈石溪拆了狗棚,想赶走花鹰,但花鹰不走。沈石溪就遮住它的双眼,把他赶到一片林子里。三天后,花鹰还是回来了。沈石溪气得踢断了它的骨头,可每当沈石溪出门时,花鹰还是远远跟着他。后来,他把花鹰引上山,把一块牛肉丢出悬崖,花鹰毫无戒备,纵身一跃,咬到了牛肉,却掉下了布满荆棘的悬崖。可当天下午它死里逃生,还是回来了。
一天,沈石溪在河里被鳄鱼困住了,花鹰突然出现在他的视野内,沈石溪喊:“花鹰,救我!”,它听到了后,义无反顾地跳下了水,与鳄鱼厮打了起来,沈石溪趁机逃到了岸上。
沈石溪对花鹰的态度改变了,他搭好了狗棚,做了一锅红烧牛肉,等着花鹰归来。
沈石溪一定万万没想到,自己憎恨到极点了的花鹰,最后在自己命悬一线,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成了自己的救命恩人。都说狗是动物中的忠臣,这个故事印证了这一点。故事中的猎狗花鹰之所以被称作“灾之犬”,是因为谁做了它的主人,谁就会遭到没完没了的祸害。作者沈石溪也是如此,于是他就想方设法将它丢弃,甚至是迫害它……然而,故事中的花鹰无论受到主人怎样的打击,驱赶与迫害,在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忠诚的秉性仍驱使着它义无反顾,舍身救主……这样令人感动的行为即使是我们人类也未必个个都做得到啊!
灾之犬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真正的朋友就是这样,当你需要的时候,他会毫无保留地伸出援手。你对他的伤害在他的心里早已幻化成浮云。也许他平时对你并不热情,在纸醉金迷的欢乐场上看不到他的身影,只有当你真正陷入困境之中时,他才会挺身而出,哪怕舍弃自我也要保全你、帮助你。而我们的朋友也许和花鹰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我们会因为轻易地听信了流言蜚语而舍弃朋友吗?小狗花鹰尚且知道报恩,何况我们的朋友呢?当你慢慢长大的时候,你一定会发现,友谊才是你一生中所积累的最宝贵的财富,朋友才是在危难时帮你脱困的贵人。
❖ 草原犬读后感
战争时期,一些使用猎犬作战的部队被称为猎犬突击队。他们创造了一个个非凡成绩,成为小鬼子最畏惧的敌人。那段事迹曾家喻户晓,但现却被遗忘。历史不能遗忘!
刚开始就描述了有一条叫大龙的狗,生下了小龙和2龙。一条好狗会不惜一切代价来保卫主人,大龙生了2条狗已经立了汉马功劳,但它在敌人把手榴弹扔到家里时,它为了让八路军队长和他的孩子、及它的主人不被炸死,它把手榴弹叼在嘴里,不惜一切代价勇往直前冲向敌人,轰!是的,它被杀死了,但它成功地保护了他们,并和小鬼魂一起死去。
大龙死后他们个个都很自责,说:“我们连一条好狗都保护不了,还能保护谁?”
后来每次他们都把握住时机,万无一失,每次都把小鬼子打的落花流水。但小鬼子并不认输,他们简直欺人太甚,进了一个村子把所有人全赶尽杀绝,只有一人侥幸活了下来。那个存活下来的人就描述小鬼子们有多恶毒。
随后主角十分生气忍无可忍,就一冲动把猎犬都放出来,趁小鬼子们洗澡时让猎犬去咬他们结果有些小鬼子死了,有些变残疾。
最后我想说:落后就会挨打!从此我们一定要铭记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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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犬读后感
牧羊犬莱西是小主人乔的爱犬,但因为乔的爸爸萨姆失业了,无奈只好把狗卖给了老公爵。由于想念小主人乔,莱西数次出逃,但都被为人老实的山姆送了回去。后来,老公爵带着莱西迁到了苏格兰北部的庄园,莱西在狗舍里,由于对家的思念,它选择了出逃。它奋力地撕扯着铁丝网,纵身跃起,从铁丝网上跳了出去;在遥远的北方,它从公爵的苏格兰大庄园里逃了出来,它没有任何的犹豫,选择了通往南方的道路,在回家的途中,它感到了巨大的满足,因为只有这样,它体内不安的骚动才能得以平息。为了回到主人的身边,莱西还放弃了对它照顾不亚于主人的罗利。这一次,它跋山涉水,走了足足四百多英里,历尽千辛万苦才回到小主人身边。
莱西不仅是条忠诚的狗,而且它还拥有了一种高尚的,连金钱也无法夺走的尊严。
在归途中,它脚上的肉垫伤痕累累,刺扎进了肉垫间娇嫩的薄膜,化脓了。在翻滚的河流中,它在岩石上撞断了一根肋骨。肌肉和右脚关节严重挫伤。它不能赶路了,只能躲在荆豆下的隐蔽所里。动物是高贵的,它们不同于人。人在生病时,总要张扬,以此博取别人的同情心。动物则不然,它们不寻求同情,在动物眼里,任何形式的软弱都是十分可耻的,它们只会钻进某个山洞,在那里独自等待结果——康复或者死亡。
在旅途的最后,莱西瘫软在了地上,白茫茫的雪一点一点地将它覆盖,埋葬,它疲惫地躺在温暖的白毯下,但它的心里想着:“该回家了,该回家了……”()它来到了小主人的学校门口——每天下午四点钟等待乔的地方。疲惫已经让它连头也没有力气抬起来,它残破不堪的尾巴上挂满了荆棘和苍耳。
我读完这篇文章,不禁潸然立下,莱西为了回家和主人团圆,竟然从苏格兰走到了格林诺尔,走了大约400英里,在回来的路上,莱西战胜了湍流的大渡河,狂风暴雨的`折磨,疾病对它的困扰。莱西是凭借什么?是它回家的信念,有这个信念,它才可以战胜困难,平安到家。如果换做是我们人类,又有多少人可以做到?
与其说故事讲述的是一只狗的坚定与忠诚。倒不如说是作者在赞扬一种高尚的品质——在人生的慢慢征途中坚持在心灵深处的信念,哪怕是历经千辛万苦……
❖ 草原犬读后感
《神犬奇兵》就这样陪伴了我半个月的暑假生活,和剧中的人物一起哭笑成长,感悟人生。我在这里记录一下我的一些感悟吧。
军犬,其实我们都不陌生,经常有新闻讲述训导员退役不得不跟自己饲养的军犬分别时发生的感人故事,比如帮训导员叼背包等等。本剧中讲述的军犬小米为避免训导员谢连城误食毒蘑菇,宁愿自己吃掉所有毒蘑菇而中毒的故事其实在之前已经有所耳闻。记得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就觉得犬真是太通人性了,那个瞬间会觉得心暖暖的。
犬魂一缕荡悠悠,天地亦生愁。空天阔地何处去,东西狂飘流。来世仍为犬,为国一任刀砍头。青梦几回眸,生亦悲秋,死亦悲秋,从警飞驰遍九州。铜头铁尾玉兰蔻,忽闻吠声传霄汉,云中也做百犬头。这首词让我受益匪浅。
在这部剧中,从第一集军犬子弹为训导员熊雄挡子弹;到军犬小米为谢连城吃下毒蘑菇;再到小米不惜性命把谢连城脚下的手榴弹叼走,炸烂肺部,我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这部电视剧让我知道了犬的忠诚,也认识到了犬为了主人可以丢下性命不管,请大家多多爱护犬吧!
❖ 草原犬读后感
开学了,老师为我们推荐了几本好书:《灵犬莱西》、《乌丢丢的奇遇记》、《神奇的收费亭》等等。
现在,我给大家推荐《灵犬莱西》,因为书中的“莱西”,一只狗的行为太感人了。故事是这样的:莱西是主人乔的爱犬,但因为乔的爸爸失业了,无奈地把这只狗卖给公爵。由于想念小主人公乔,莱西数次逃走,都被山姆送了回去。后来公爵带着莱西到了苏格兰北部的庄园。虽然锦衣玉食、被受新主人的宠爱,但莱西却一心要回到主人的身边。它跋山涉水,走了足足四百英里,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有湍流的大渡河,有狂风暴雨的折磨,还有疾病对它的困扰,莱西都凭着它坚定的信念战胜了种种困难。那个坚定的信念“就是每天下午四点,在学校门口等着和乔一起放学回家幸福时光”。已刻在它的心中,一到这个点,没在乔的身边,它会变得很烦躁、不安。这个信念在不断的提醒它,乔也在思念它,等待它。
当它历尽千辛万苦来到了小主人的学校门口,每天下午四点钟等待的地方。它瘫软在地上,疲惫已经让它连头也无力抬起来,它的尾巴上挂满了荆棘和苍耳。它做到了,它遵守了自小的约定。
读完这故事,我被“莱西”的坚定与诚实深深的感动。对于动物的灵性又有了新的认识。也让我时时想起老家的“小黑”,小黑也是一只狗,我第一次回乡下时,它一见到我就不停地汪汪叫。爷爷大声地说:“这也是你的主人,以后也要她的听话。”小黑就好像听懂了,并且在老家这几天,她还真的听我这新到主人的话。当我回城了,小黑一直跟着我,摇着尾巴,依依不舍。过了一年,再次见到小黑,小黑摇着尾巴,一下蹿到我的身上,见到久别的我特别的高兴。小黑是不是想我啊!
❖ 草原犬读后感
《犬王麦穗》由动物**大王沈石溪所著,主要写的是“我”所在的野生救护站因管理十分严格而对一只浑身裹满药棉和纱布的狗是否有资格作为救护对象而开展调查的故事,这只狗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 ——“犬王麦穗”。
这项调查是根据申报表上四位签署者所讲述的故事展开的。
麦穗是“十犬一獒”的拼杀过程中侥幸存活下来的黄毛狗崽,它的尾巴像一支熟透的麦穗,所以主人给它起名就“麦穗”。它与主人形影不离。
在争夺狗王的比赛中,它听从主人的指令,从胆小、懦弱变得英勇无畏,最终击败强悍的劲敌查理,荣获“狗王”的称号。
小麦穗在怀孕期间偷牛时的聪明才智令人难以置信。之后明明知道因为偷牛,主人要杀死它,还是宁死也要忠实地听从主人的指令,不逃跑,而是吻着肚子里的宝宝涕泣滂沱。它太聪明了!
太有灵性了!太让人震惊了!我看到这里感动得要哭了。
麦穗被主人赶走几年后再与主人相逢,主人不接纳它,它还是远远地默默守护;当主人遇到野熊,十分危险时,它拼死相求,感人肺腑。幸运的是,麦子终于得到了帮助,得到了最好的**和照顾。
麦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和最杰出的伙伴。想一想,我们身边其实有很多像麦穗一样值得我们尊重的生命,它们或成为孤独老人们晚年的心灵慰藉、或成为可爱的孩子们童年的真诚玩伴、或成为盲人们生活的引导员、或成为缉毒消防中功勋卓著的英雄……同学们,我们不要轻视每一个生命,它们并不卑微,我们一定要给予它们足够的尊重。
犬王麦穗读后感字
一提到沈石溪,就想起了前几个月曾拜读过的《大羊驼和美洲豹》,作者对动物的喜爱、呵护,表达出的真情实感,让人羡慕、钦佩。今天,我又拿起他的《犬王麦穗》,颇有同感。
《犬王麦穗》主要讲述了“我”作为野生动物救护站站长,对着一份救治报告迟迟不敢签名,因为这条受了重伤的狗身上的特征让人无法确定是数量稀少的喜马拉雅野犬。因此,“我”从之前签字的几个人开始顺藤摸瓜,查清楚这件事。最后听了三个人的故事,“我”庄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铜锣寨小学教员莫龙甲给“我”讲了“十犬一獒”的故事。从故事中,我感受到了塔农父亲对弱者的保护,这也是他身后的狗王实现的原因。
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技术员倪晓春讲述了舅舅塔农养的“麦穗”成为犬王的故事。当麦穗因善良、懦弱而退缩时,塔农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用激将法把麦穗的勇气、力量唤醒,最后赢得“犬王”的称号。
项目组负责人孔金凤讲述了麦穗偷牛,最后被放归山林的故事。可见谭农和麦穗有着深厚的感情,这就引出了下面的故事。
业务处处长裴国梁讲述了塔农因麦穗犯罪而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每年都去山上采灵芝还债,最后一次上山遇到麦穗,在危险时刻,麦穗挺身而出勇斗黑熊,最后救了曾经的主人,而自己因伤势过重,而且是条凶犬,无人敢收留,只能到救护站救治。这个故事特别令我感动,麦穗在自己的生命在外人看来即将逝去的时候仍然用最后的一点力气保护主人,使主人得以脱险,没有葬身黑熊的掌下,同时也帮助主人完成了心愿,自己也算受到了惩罚。读到这里,我落泪了。
也许它就是珍贵的喜马拉雅野犬,也许它只是一条没有多少科研价值的混血种,不管它是否真的是喜马拉雅野犬,它都有资格得到我们最好的医治和照料,因为它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类最杰出的伙伴。这只是表达了作者的心声,再次表达了他对作者的敬佩之情。
❖ 草原犬读后感
《草原》是老舍第一次来内蒙古的所见所闻。它表达了作者对祖国山水的无限热爱,讴歌了蒙中两国人民之间深厚的友谊。
清澈的河水,蔚蓝的天空,绿色的山丘,如雪般的羊群,飞奔的马匹。画一幅美丽的风景画,带我们去呼伦贝尔辽阔的草原。用了很长的一段话来形容草原的美景。抓着天空、丘陵、平地、河流、各种牲畜来形容,动静结合,把草原的美景展现的淋漓尽致,给人一种美的享受。尤其是青山绿水,五彩缤纷,与天空相连,一望无际,进一步体现了草原的美丽和广阔。如此美丽的草原给人无限遐想。蓝天,绿草,谁不想静静品味这神奇的风景?谁不想把自己融入这美丽的风景里?
草原的风景令人神往,令人心旷神怡,而蒙古朋友的热情又把我们带到了另一个境界。主人盛装迎接几十里外的客人,走进蒙古包,又握手又握手,又笑又笑。虽然语言不通,但心连心。敬酒,唱歌,蒙汉联欢,蒙古朋友的盛情款待,给我们一种亲切感,一种家的感觉。嘉宾和主持人似乎有说不完的话。无声胜有声。一只眼睛,一个动作,可以代替一切。为什么不承担蒙汉之间的爱情?地平线绿了,太阳就要落山了!蒙汉友谊超越了一切种族和语言的局限,两国人民的心是相通的。
草原之美让我们领略到大自然的神奇,蒙古人的热情让我们感受到浓于水,高于山的友情。
❖ 草原犬读后感
假期里,在妈妈的帮助下,我一个人读完了《可爱的狗和小老虎》。
这是一个温馨的小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虎崽”是个瘦弱的小朋友,他还有一只也叫“虎崽”的猎犬。当时,村里有一场猎杀华南虎的活动,但碰巧遇到了一只真正的幼虎,于是他们和明旺先生一起采取了营救行动,让全村人都成为华南虎的朋友。当他们和睦相处时,邻村的猎人们发现了华南虎,杀死了狗虎幼崽和老虎幼崽,结束了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很感动,尤其是三只幼崽和谐相处的场景。但回到现实生活中,与动物和谐相处的愿望实现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目前,人类大肆地破坏环境,捕杀野生动物,就拿“新源野生动物交易综合市场”来说吧,那里占地17000平方米,市场上的人不管那些是否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管是否有更丰富的营养,反正只想着逮得到,就吃!抓得到,就卖!那儿仅蛇的交易量就达10吨!
我们都说中国土地资源丰富。但如果我们这样吃,我们国家还会有野生动物吗?到目前为止,地球上已经灭绝的动物不计其数,从中国白腰叶猴到亚洲狮子。现在科学家估计,即使是简单的北极熊也会灭绝。
这些无辜的动物好像是多米诺骨牌,一个接一个,说不定最后,倒下的多米诺骨牌会变成我们!就像作者所说的那样“地球不是人类的私有财产,是生活在这颗已经很脆弱的星球上所有生命的共同家园。”所以,我们要用实际行动去保护动物,一起装扮这个美丽的世界!
❖ 草原犬读后感
今年暑假,爸爸在网上给我买了一本沈石溪写的《草原之王》,一拿到书,我就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幼崽麻莫泽尔克成为草原之王的故事。一只母鹿生下了一只十分难看的小鹿崽,但它比鹿群中的所有鹿崽都强壮,所以,生下来费了很大的力气。
时间过得很快,麻莫泽尔克长大了。可是,在成长的过程中,它也经历过很多困难。其中,有一次和一只黑熊决斗,被黑熊爪抓出了一道很大的伤口,它只好落荒而逃。还有一次,一只成年鹿和半成年的麻莫泽尔克发起挑战,虽然半成年的麻莫泽尔克赢了,但是伤痕累累,几乎成为一只血鹿。虽然它的身上有一个个伤口,但这些伤口一次次弥补了它的缺点,麻莫泽尔克最终成为一只优秀的大公鹿,战胜了鹿王,成为新一代的鹿王。
在成为鹿王的期间,看见了一只大黑熊,正在树林中追赶着一只鹿,它童年的回忆突然被打开了,想起以前的恐惧。但它为了那只鹿的性命,对熊发起了攻击,战胜了黑熊和童年的恐惧,成为草原之王。
这只鹿是用了它的勇敢、爱心和智慧赢得了“草原之王”这个美称的,从它的身上,我知道了,我们要勇敢去打败一个个强敌,用爱心去帮助一个又一个弱者,还要用智慧去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如果我们都像这只鹿一样,我们的社会就会充满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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