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懊恼读后感(经典十篇)_懊恼读后感

发布时间:2017-05-26

懊恼读后感(经典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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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非常爱看书,每天一写完作业,就会不由自主地拿出我的“宝贝”——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我看书特别入迷,往往看着看着就陷入书里的情节。有一次,我因为看书太投入,竟害死了一只自己最喜欢的小公鸡。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我从小就喜欢养小动物,如小鸡、小狗什么的。今年春天,外婆送来一只小公鸡,我特别喜欢,不但精心饲养它,还经常给它梳理羽毛。看着小公鸡一天天长大,我高兴极了!可妈妈却几次提出要将它炖了,我百般阻挠,甚至以不吃饭相威胁,妈妈才迟迟没有下手。

一个周末我正在看《三国演义》,妈妈在厨房里问:“等会儿把公鸡杀了,晚上喝鸡汤好不好?”此时,书中的故事正精彩呢,我哪里听得清妈妈说的话,只想着书中刘备他们兵分两路伏击曹军,我越看越入神,仿佛自己就是提着青龙偃月刀的关云长,冲向敌营,嘴里喊到:“杀呀,快杀呀......”

吃晚饭的时候,我看到桌上的鸡汤,大吃一惊。当得知是用我的小公鸡做的时,我就哭闹起来:“妈妈,你明明知道这只鸡是我最喜欢的,还把它杀了,你太残忍了!”

妈妈不解地说:“我杀鸡前不是征求过你的意见了吗?你还说‘杀呀,快杀呀’的'嘛!当时我还纳闷呢,平时你说什么都不让我把鸡杀了,今天怎么这么痛快?现在你怎么又反悔啦?”

我这才想起看书的情景,便哭笑不得地将事情的缘由一五一十的告诉他们。爸爸听了,笑得合不拢嘴,说:“看来是关云长大哥杀了你的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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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白鲸读后感2篇白鲸读后感范文

范文一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好几本有意义的书,其中《白鲸》这本书非常惊险,非常刺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是关于船长第一次发现白鲸的,因为它很大。船长想杀了它,拿走鲸鱼油,但他激怒了白鲸,被白鲸咬掉了一条腿。从那以后,他发誓要报仇。当老船长再次带领水手们出海时,他们遇到了白鲸。他们不怕困难、不怕危险、不怕牺牲、不怕团结、不怕合作,与白鲸一起战斗到了死。

书中老船长面对困难,迎难而上,勇于挑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我以后的学***活中,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时时用老船长的精神激励自己,也要佬一个像老船长一样坚持不懈的人。

但我认为船长无情地掠夺白鲸的生命是不对的。白鲸和所有的动物都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不仅要杀死它们,还要保护它们。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老船长和白鲸的形象永远会出现在我面前。使我懂得了什么事都有二个方面,我们要学***扬好的一面,改正不好的一面。

范文二这本冒险**的主角叫伊休若,他是一位想到捕鲸船上工作的年轻人,最後虽然如愿以偿,却因此展开一段惊险的旅程,也让原本容易沮丧的他,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伊休若本来是想先坐船到南达科特的港口,再坐捕鲸船出海,可惜当他抵达港口时,捕鲸船早已出发,却因此遇到一位叫因泰吉的好伙伴。他是一只鱼叉,按照守护神的指示,和伊舒鲁一起登上了下一艘捕鲸船。

当他们到毕科特号捕鲸船上时,见到他们的船长,名叫亚贺布,原本慈祥的他,因为被一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摔断了一条腿,从此,他的性格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决心杀死鲸鱼报仇。虽然船长看起来很冷,但实际上他有一颗亲密的心。

我最喜欢的章节叫做“生死决斗”。船长勇敢地面对自己的悲剧事实,并向一个叫摩毕的人挑战。德克的大白鲸,虽然皮科特号最终沉没了,但我钦佩阿霍船长永不放弃的精神。

人生的起起落落,人生不可能没有一个转折点,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无论输赢,坚持为民,在我眼里是第一位的。看完这段冒险之后,我相信会付出代价的。勇敢面对自己的人生,好好过着五彩缤纷的生活,这样才是最棒最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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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读了著名的作家老舍的养花一文,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所以读得特别认真、仔细。这篇文章,字里行间充满了老舍先生养花的乐趣。我读了后受益匪浅。

老舍先生在养花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特别是遇上狂风暴雨,抢救花草,弄得腰酸背疼、热汗直出,但他却觉得“这多么有意思呀”,才而悟出了“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的道理。过去我在家什么事情都依赖外公、外婆,就连吃饭、穿衣等这些简单的事情,也是坐享其成,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成了家中有名的“小公主”。自从看了养花一文后,老舍先生的言行使我深受启发:只有劳动,才能有收获,生活才能过得有意义,有价值。于是,我每天放学后,就帮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做饭啦,打扫房间啦……有时累得满头大汗,心?里却有说不出的快乐。

老舍在养花这篇文章里讲到“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果实,心?里自然特别欢喜”,这一点也不假,我也有同样的感受。唱歌是我的爱好,我喜欢唱优美旋律的牧场上的家和十分动听的爱的华尔兹等,亲戚朋友听了之后,个个都赞不绝口。还想跟我学唱歌呢!

读完养花一文,我掩卷沉思:要想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和代价。因为只有劳动,才能创作出美好生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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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章看,最主要的是平等观念。在作者那里,人是生而平等的,各人境遇不同,甚至差别很大,不过是幸运与不幸造成的差别。所谓幸与不幸,包括天赋条件、成长条件、生理条件,幸运者只有关爱不幸者的责任,没有歧视不幸者的理由。有平等意识,才会有平等对话,才会感觉人家上门来“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是很抱歉的。

再是人道主义精神。这种精神要求社会关心个人、同情个人,尊重个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全体劳动者的全面发展。作者一家对老王是怀有这种精神的。知道老王有夜盲症,就送了大瓶鱼肝油。他们总是照顾老王生意,坐他的车,让他挣点钱。老王收钱常常客气,他们总是照原价付。平板三轮不敢坐了。还是关心老王是否能维持生活。总之,对不幸者怀有一颗爱心,才能这么关心人,爱护人。

老王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身子僵直,样子非常怕人,作者心里只有同情和悲酸。老王死了好几年了,作者每每想起来还感觉有愧于这个不幸者,总觉得在他生前,对他关爱不够。所有这些,都是人道主义精神,正是公民道德建设所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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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十分感人的故事,当我看到它时,滚滚热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在一个接近沙漠的小村庄里,居住着一些人和牲畜,因为缺少水资源,所以每月国家都会给他们运三斤水。可这是远远不够的呀!因为不仅人要喝水,牲畜也要喝水的呀!

一次,运水车正在开往小村庄,忽然,有一头被人们认可非常忠实地老牛冲了出来,挡住去路。运水司机经历过牲畜挡路的事件,但没有见过这么倔强的牛。

后面的车越来越多,那些司机都在叫骂。牛的主人边拿鞭子抽牛,边骂牛。尽管牛已被抽的皮开肉绽,但它仍不走开。运水车的司机只好破例取出三斤水,老牛长叫一声,几只小牛跑了过来,贪婪的喝着水。喝好之后,小牛舔舔老牛的眼睛,老牛也舔舔小牛的眼睛。这一幕让在场的人都惊呆了。主人哭了,运水司机哭了,骂骂咧咧的司机也哭了。我也哭了。

是啊!母爱是伟大的!我小的时候,晚上发烧了,妈妈一边抱着我,一边跑到医院。等到我没事时,妈妈才放下心来。象这样的事情,不知有多少次。这就是母爱的伟大。

同学们,母爱是伟大的,请你们好好珍惜你的那份母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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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起《草房子》这本书,感到那么亲切。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

故事的一切都围绕着他们,桑桑是个聪明、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过不少好事,但也闯了不少祸。比如:他把蚊帐改造成鱼网来捕捉小鱼;夏天穿棉衣去上学;把橱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故事都让我乐得合不笼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让我流下了泪水。因为桑桑被诊断患上了绝症,桑桑的爸爸四处寻医问药,那些医生都无能为力,我为他只有短暂的生命而流下了伤心的泪,就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的“药寮”开放了,她每天为桑桑煎药,终于,桑桑的病痊愈了。我真心地为他高兴。

我也曾经是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做恶作剧,还非常贪玩,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地懂事了,改掉了不好的毛病,既没有影响别人,也没有耽误自己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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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蜘蛛,为了朋友的生存而上演的感人故事。

从头读起,一直被故事有趣的情节而吸引。直到夏洛的离开和她离开时的话语:“生命的价值是什么,该怎么说呢?我们出生,我们短暂的活着,我们死亡。一个蜘蛛在一生中只忙碌着捕捉、吞食小飞虫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我才可能试着在我的生命里找到一点价值。老天知道,每个人活着时总要做些有意义的事才好吧。”,感动充满了我的内心。这也许就是这部小说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孩子的道理。

我觉得每一个孩子都应该读一读这本书,让正被自私的社会环境所影响的孩子们从心灵上明白,帮助和奉献,是一件值得奋斗到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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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爸爸真了不起,它凭借着聪明的头脑和力量挖开了一条通道,挽救了所有的动物。而那三个人也太可怕了,竟然想要把狐狸爸爸杀死,幸亏狐狸爸爸反应快,虽然失去了一条尾巴,但是保住了性命,没让坏人得逞。通过这个故事我感觉到,人有的时候只拥有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只有同时拥有了力量和智慧,才是最强大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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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读后感(一):无染的白莲花

小时候在语文课本里读到朱自清的这篇《背影》时,没有任何感触,只是觉得它只不过就是一篇必学的课文罢了,如今,每每读到朱自清或清新或温情的文章,才觉得他是一位温文而雅感情细腻的男子。

对于他,我也只是初步的了解,朱自清原名自华,因处乱世“决定做一朵白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处乱世而高洁,正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而改名自清,表字也一并改为“佩弦”,时刻警策着自己。他的一生也如其名,清白了一世。

也许自古才子命多舛,有着八个子女,先后步入两次婚姻的他,一生颠沛流离,生活困顿,举步维艰。他终于被这些所有的磨难而压垮,“走”时年仅50岁,他的语言洗练,文笔秀丽,他的《背影》带来的温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被称为“天地间第一等至情文学”。也许我说了,他的话仍然延续着他的生命。

本书的每一篇不可谓都是他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他的博学,他对中外文化的差异无不在《欧游杂记》《伦敦杂记》里面一一体现。不管他在国内还是国外,他最喜欢的是去书店。也许这是文人对文字的痴迷。他对儿女的教育以及对亡妻的怀念,也不无用他自己的方式一一展现。

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小家伙,也跟我一样喜欢他的文章,拿到书的第一个睡前,小家伙做在我的怀里,给他读了三遍的《匆匆》和《歌声》,明白了时间的宝贵和想象的美妙,第二个晚上除了那两篇的三遍,又读了一遍《荷塘月色》,小家伙体会到了文字描述的美,五岁的娃竟感慨的说了一句,“写的好美啊!我能想象出来。”

《背影》读后感(二):三读《背影》

小时候心智不成熟时,读《背影》是一种机械的阅读。我认为朱自清的文章中有很多动词。我能学会写作文。又认为文中的父亲买橘子动作有点“搞笑”。全无感慨之言。

年纪稍长一些时再读《背影》竟开始读懂溢于文字之间亲情流露。父亲不善于言辞,非常爱儿子,但他受生活所迫,希望尽一切努力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儿子也爱父亲,但是爱在心中羞于表露。

好在父子两人心心相惜。

成熟之后再读《背影》,不禁被文中的父子两人感动。感于深沉的父爱亘古不变。顿时明白了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为了孩子奔波而毫无怨言。

同时,感于儿子的自我剖视。好在他极早的明白了理解了父亲满满的爱。虽不能给予父亲大富大贵的生活,但起码在心里还是怜惜父亲。

好文章历经时代仍于读者产生情感共鸣。

《背影》读后感(三):背影的书评

朱自清的散文,用最朴实的文字,和朴实的叙述,也带着非常真挚的感情。我读了他的散文,总觉得很流畅,仿佛每一个字都那么自然,我也常常能感受到作者的正直、热情、闲适、幽默,以及他对朋友和家人的向往。

在“荷塘月色”里,写他一个人在晚上到荷花池边散步,描写了自己独处的描出,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接着,他描述了荷花、荷叶、月光、柳树,让我在脑海中画出一幅场景,不知不觉中我也仿佛走进了宁静的荷塘。

在“匆匆”里,朱自清问“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像是在跟我对话,他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来和我解释“时间是多么匆匆的流过,一点也抓不住它。””洗手的时候,日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过去。

”我从来不知道可以用这么多鲜活的形容,来说到匆匆而过的时间,真的太巧妙了。

在“春”里,好像出演了一场戏剧,山,草,水,太阳,都是演员。山朗润起来,水长起来,太阳的脸红起来,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还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会让我,我不会让你。他们都开满了花。快点。

我目不暇接的看着这场戏剧热闹滚滚的上演着,满了活力,满了生命的朝气,原来春天是这么不一样的感受啊?

在“冬天”里,朱自清开始于一锅热腾腾的白煮豆腐,围绕着桌子坐的是他爸爸跟他两个兄弟,在大冬天里,一同吃着豆腐,全家又开心,又温暖的画面。另一张**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冬天一起去西湖划船。另一张**是他一家四口在笑。虽然老师冬天在外面,但家里总是在春天。不管多冷,多大的风和大雪,一想到这些,他的心总是温暖的。

在“背影”里,开始于一个丧礼,那一年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变卖典质还有亏空,所以又借了钱来办丧事。家里的情况很惨淡,一方面是因为丧事,另一方面是因为朱自清的父亲没有工作。

那年朱自清二十岁,还要回北京念书,需要告别父亲。朱自清描述了父亲在火车站的告别,这让他终生难忘,尤其是父亲的背影。这份对父亲的感情又真实又感人。

朱自清的散文非常有亲和力,让读者很容易走进他所描述的画,产生相同的感受,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朱自清的“背影”。最后朱自清说他还会常常想起他爸爸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让我更加珍惜我和爸爸在一起点点滴滴,这些记忆总是那么温暖,永远会珍藏在我的脑海里。

《背影》读后感(四):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北岛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北京大学青年预备生朱自华在思考这个问题。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处于关键时期,战争呈上升趋势。当时,由于袁世凯去世,中国进入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

在父亲的帮助下,朱自华举行了一场像样的婚礼。他的妻子武钟谦是一位著名医生的女儿。她温柔贤惠,善于管理家庭。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

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立志之后,便是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

根据规定,学生应先修两年的预科,然后才能修本科。改名的朱自清全力以赴,次年提前一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幸有人陪你颠沛流离

1920年,朱自清提前一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从1920年6月到1925年8月的五年间,朱自清在不同的城市改变了七所学校。幸运的是,他的妻子一直陪伴着他。他井然有序地管理着他的家庭,使他不必担心。

武钟谦不仅是个好母亲,也是个好妻子。除了孩子,她心里最重要的是丈夫,但她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朱自清在北京大学读书时,为了学费,她把嫁给丈夫的金手镯换了。朱自清爱书,她在领着一家老小躲兵乱时,还带着那一箱箱沉重的书。

武钟谦朴素而文静。他每天都把朱自清送到大门口,直到看不到朱自清的背影才回去。每有客人来到,总是笑脸相迎,殷勤招待。她很勤劳,能操持家务,烧饭、洗衣、纳鞋底、带孩子,整天忙里忙外手脚不停,把小家料理得舒舒服服。

另外,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相知相伴,使朱自清享受到了朋友之间醇厚的情谊,让他觉得这段日子是“一生中难得的惬意时光”。他的代表性散文作品在这一时期基本完成。

1928年,武钟谦生下第六个孩子后,病情越来越严重。第二年,他因病去世,享年31岁。

最土的情书圣手

武钟谦去世后,朱自清的心情一直十分苦闷,几个朋友劝朱自清续弦,但都被他拒绝了。他是一个不善于照顾生活的人。他的前妻在扬州留下了六个孩子。考虑再三,他最终决定考虑再婚。

一个秋天的晚上,在北平西单的大陆春餐厅,一张大桌子上坐满了人。朱自清坐在里面有点拘谨。坐在他对面的女人是他未来的第二任妻子陈竹银。

陈竹隐后来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当天的情形:“那天佩弦穿一件米黄色绸大褂,他身材不高,白白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雅正气,但脚上却穿着一双老式的双梁鞋,显得有些土气。回到宿舍,我的同学廖书筠笑着说:

‘哎呀,穿一双双梁鞋,土气得很,要是我才不要呢!’我并不以为然。他写的文章我读过一些,我很喜欢,很敬佩他,以后他给我来信我也回信,于是我们便交往了……”

他们交往的时候,交通不方便,主要靠写信联系。书信成了促进他们情感升温的催化剂。

1931年6月12日朱自清的情书中写道:“隐: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谢谢你给我力量。”

1931年8月8日,朱自清换上了亲昵的称呼:“亲爱的宝妹,我生平没有尝到这种滋味,很害怕真会整个儿变成你的俘虏呢!”

在朱自清情书的“轰炸”下,陈竹隐终于熬不住心内强烈的感情,接受了他和六个孩子。

求清白,得清贫

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知识分子贫困史。

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而我仍用得拮据而归,甚矣;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

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

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

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虽说**教授待遇优渥,但朱自清年轻时忙着还债,中年以后则为养家和时代所累,一生清贫。有一次叶圣陶去探望他,但是他连饭钱都没有,只能向人借了两元五角钱。

曲终人散,终证其名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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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读后感(一):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我一前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盯着角落里那些时髦的男孩女孩偷偷地羡慕他们。我曾一度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看着喜欢的男孩憋到内伤也不会开口,安静的看他走过我能陪伴他的所有起起落落。我曾经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沉浸在漫画的世界里,以为自己是伟大的救世主,但时机还不成熟,我曾一度想过。

直到-直到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一本书,一本如此卑微的漫画书。

它可真是不太闪光,没有奢华至极的背景,没有乱七八糟的多角恋,没有卿卿我我的琼瑶段,没有玛丽苏没有尖下巴大眼睛……它不就有现在市场上任何畅销元素——作者是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把它出版出来?!

然而。我并不知道它合不合所有人都胃口,反正,它是我的蛔虫。

说起来我还真是个不专一的人啊哈哈。我想自己似乎是具备着所有人物身上的一点元素。我有林晓路的那张“被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脸,我有谢思瑶那傲娇可爱不失纯真的性格,我有苏妍平时安静冷峻的骄傲,我有韩彻安安静静的孤独我有……

看书时我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我为大叔对小蔓的执着但最终的没结果而伤感,但却没有悲切——大概这就是生活吧。以后的日子里这种事情还多着呢,我听说。

有时候我羡慕林晓璐。她有这么好的母亲和这么多的漫画。她进入了她理想中的大学,然后它似乎是完美的。如果生活是这样的话。

那就太好了。

谢谢你呀,林晓路。

感谢你这样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让我知道没那么优秀的我也许后来也能抓住自己的幸福。

那年操场上那洗的发蓝的墨水点,那年高三二班里最终没被找到的他的课桌,那年刻着一行迷之文字的佛头……

嘿,那年你去了巴塞罗那哟。

要开开心心的哟。

《时光》读后感(二):《时光——踮脚张望画集》:林晓路的少女时代

“青春是什么?”

我们不止一次地如此发问。

这是一个有偶像的海报可以在床单上滚动和咯咯笑的时代。这是一个充满好奇和幻像的时代。那时候,在一圈围墙围起来的绿荫葱葱中,少女们还在烦恼自己没送出去的情书,少年们还在讨论着昨天的球赛谁更厉害。

当孟克柔和张士豪骑着自行车相遇在蓝色大门的时候,未知的青春岁月似乎在摸索中成长起来;当林真心在倾盆大雨中跑开,与后的徐太宇就此别过,有些名为暗恋的辛酸悄悄地落在两人心头。

那些发生在教室的故事,都青涩地像是一颗刚长成的果子,散发着清新的、带着酸甜气息的味道,用枝叶包裹起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青春的时光如同飞鸟,如同尘埃,在尚未来得及留意的时候便已悄然溜走。

我们嘲笑我们年轻时的幼稚和轻浮,怀念那些怀旧的时光。

跌宕起伏的青春经历如同传闻一般为我们所听说着,幻想着。而即使未能成为那1%的传闻,但也不负己心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和爱。

如果你是99%普通的女孩,那么这本书就是给你的,讲述99%的故事。

我认识的这个平凡少女叫做林晓路。

平凡女孩林晓路的青春成长似乎很平静,总是低着头,默默地跟着每一步,从平凡的学校毕业。

但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遇到骄傲的苏燕,比如遇到美丽的谢思瑶,比如遇到故事中的妹妹小蔓。

比如,在林晓路的平凡生活中,最大的麻烦——误入歧途的水墨男孩韩哲。

《时光》读后感(三):她会有多幸运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当一个女孩说她再也不理你,不是真的讨厌你,而是,她很在乎你,非常非常的在乎你。”《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的这句台词,估计说出了很多姑娘的口是心非。

那个时候多美好,一句心事可以在心里攒上好几年,安安稳稳又患得患失的喜欢一个人。自己像是个大导演,和他的相遇结局的每一个分镜头都烂熟于心。在电影的结尾,他和我仍然像两条平行线,毕业,上大学,出国,工作,恋爱直到结婚

那个她会有多幸运,能够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你还记得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姑娘吗?那个穿着宽大校服,戴着框架眼镜,背着藏有沉甸甸心事的书包,和毒舌却又亲密的死党一路嬉笑怒骂,一阵风一样走过学校门口那条巷子的女孩。

在我的记忆里,一直住着这样一个少女,她的名字叫做林晓路。

短短的头发,肥肥的校服,因为腼腆而常常垂下的头,热爱画画总沾上浓浓颜料的右手小拇指,每天骑着上学的那辆浅粉色单车,斜挎在肩上的书包.......每天晚上她都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睁着一双小鹿一样的眼睛,告诉我今天放学路上的趣事。

她没有沈佳宜的优等生光环,不像玉面小飞龙郑微那么受欢迎,没有时代姐妹花那样高调的友谊,更没有小耳朵那样追逐爱情的勇气,甚至没有林真心幸运,有一个小痞子徐太宇为她许下“我以后叫刘德华唱给你听”的诺言。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少女”,一个喜欢活在自己小小的漫画小屋里的林晓路,因为“韩彻”两个字,开始踮起脚尖看向屋外的世界。如果说徐太宇是那个让她不知不觉开始改变的那个人,那韩彻,无疑也是林晓路的那条往屋外迈步的大路。

韩彻,韩非子的韩,彻底的彻。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成为了打开林晓路心里最大宝藏的钥匙,从此她背着宝藏,踏上了一条将宝藏护送到“巴塞罗那”的不归路——那里,是有韩彻的地方。在这条路上,她第一次开始了解安东尼高迪的建筑美学,第一次尝到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气,认识了让她明白爱情真谛的张小蔓和大叔,和死党郭潇月一起为高考而绞尽脑汁,也终于鼓起了向韩彻告白的勇气。

也许有一天,林晓路会成为她想成为的人。

《我的少女时代》里的林真心的确像个丑小鸭,莽撞,腼腆,默默仰望着那个光芒万丈的欧阳,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是那么的勇敢,坚强而真诚。

做不完的数学题,穿到厌烦的校服,沉甸甸的书包,闹哄哄的课间,刘德华的**和安东.尼高迪的画集.......被这一切所包裹的林真心和林晓路,是你,是我,是那个我们已经回不去的高中时代的见证。

她因为喜欢的人而脸红,因为生气而大喊大叫,因为沮丧而流泪。这些都是我们年情是最常经历的事情。没有无病呻吟的伤痛,没有成年人之间的承诺,跌跌撞撞却又活力十足,是我们的少女时代啊。

但那个时代,的确一去不返了。

看完这本时光,阿梗和寂地预支了我们一个大团圆结局,但其实很想知道,接下来的第六本,那个终于高中毕业的林晓路,会走到**。

每个人都是幸福的,我也是这么相信的。

《时光》读后感(四):远阿远走了的时光

在我的时代,有时踮着脚,有时鞠躬,有时沮丧,有时快乐。有时候伸手想要去触摸,伸手抓住的只是空气,轻薄透明。

《时光》画集,我原先是不知道的,后来有个朋友发消息给我,那是阿梗、寂地的签绘行程安排,上面有我家的城市,以及我念书的城市。可惜,巧妙地错过了两边的时间,都没去成。后来,贴吧里有人多买了几本书,拿了下来,但没看,就转给了另一个比我小的朋友。

但是这并不构成我的遗憾,因为这画集算是对《踮脚张望》的一个回顾,一种纪念——在它终于快要完结的时候,而我是彻头彻尾的经历了这部漫画的整个过程的:从一开始的**,之后在《新蕾》杂志上断续的**,再后来的《约绘》**,以及它一册一册的出单行本......一直都在看着,等着。

可以说,这本书贯穿整个的青春时段,在高中的时候,也想象过,有天林晓璐会同我一起毕业,只是到后来高考,上了大学,大学念了也二三年.....林晓璐在她的世界里也还只是个高三党。

建了百余年的圣家大教堂宣布了它的完工时间,《踮脚张望》也终于进入了尾声。可是当它真的要结束时,又难免的舍不得,就像要和自己的这段时光告别了。。像林晓璐喜欢韩彻,自己也这么痴痴喜欢过一个姑娘,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上、下课都认真的看着她,喜欢她的短头发;抬手斜支着脑袋,看她睡觉,提醒旁人不要打扰她;考试时写好自己的一份后把她的卷子拿过来写第二遍;后来中考,替她补课,借给她的理化笔记至今未还。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那天小胖打来**,说是见着了她,身边有个男生,我只是笑,哈哈~都已经过去了吧。真要说起来,也是十

五、六岁的我认真的喜欢着十

五、六岁时候的那个小姑娘。

也是一段暗恋。

后来写了这么一段话,算是总结:我心爱的姑娘,也必然有她心怡的男生吧!我钟情于暗恋的这种暧昧,悄然开放、孤芳自赏,这般幽然雅致。虽不是惊世骇俗,却也沁人心脾。

再后来的时间里,也见得了很多的“美”,也曾经有心动过,也尝试过一次、两次,然后也没有然后。喜欢应该是简单自然而又慎重的事,在我它不是那么轻易地能说出口的。

可是,不可免的很喜欢了某个姑娘,她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偶有的好天气看到她坐在阳光里。

“我只是说这冬天的阳光也灿烂

你坐在阳光里就成了诗

偶尔有时你睡着了”

然后会怎么样呐?未来的事就未来里说吧。

再回转来讲《踮脚张望》,很喜欢成都和重庆,作为西南的人,看书里的某些片段很亲切,看过了**的,自然也晓得最后结局,只是多想看看晓璐后来的样子,苏妍怎么样了,任东呢?还有很喜欢的大叔和他的小蔓,以及晓璐喜欢了那么久的韩彻。

贴吧里有人拍了《时光》的图,很戏剧的画面,看来美好。

只是这书里的时光,我们看书的时光,和那些已经过了的时光阿,只会越来越远了。

远阿远,那些走了的时光,最后都成了远方,并且还将会越来越远。

。。。最后

所有人都要离开,一个一个走远

就比如说你:你来了,又走了

像一个陌生人渐行渐远

渺小的身形投射巨大的阴影

一条凶险的河

并不能阻隔

巨大影子里渺小的万物

万物里渺小的我

细小的躯体里

跳动着的微弱脉搏

响彻天地

——我渺茫的欢喜

夜.苏州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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