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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课件(精品10篇)

发布时间:2019-06-27

经济法基础课件(精品10篇)。

␥ 经济法基础课件 ␥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甲类卷烟10% 乙类卷烟5% 雪茄烟5% 护肤护发品5%

烟丝焰火5% 粮食白酒10% 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6%

薯类白酒5% 汽车轮胎5% 其他酒5% 小轿车8%

酒精5% 越野车6% 化妆品5% 小客车5%

2.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消费税额

1.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

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

5.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原核定的税率)/33%]×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

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3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额

1.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2.商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销货成本=期初商品存盘+[本期进货-(进货推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3.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税=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已纳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地方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地方所得税税率-已纳地方所得税额

5.国际运输业务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起运所获客货收入的总额×5%

6.预提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税额=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之和×税率(20%)

7.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计算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境外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外商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应退所得额

应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地方所得税税率)]}×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退税率

9.年终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1)对没有征减,没有境外所得的企业

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率-1~4季度已预缴所得税

(2)对有征减,有境外所得的企业

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境外所得税允许扣除额-应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额-已预缴企业所得税总额

个人所得税额

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2.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3.稿酬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20%×70%

4.劳务报酬所得

(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

=应纳税所得额×(20%+10%)

(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

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

=应纳税所得额×(20%+20%)

5.财产转让

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7.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

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

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

␥ 经济法基础课件 ␥

CPA经济法课件



CPA经济法课程是考取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重要学科之一。经济法是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规制市场行为的法律体系,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经济社会利益的重要保障。CPA经济法课程是围绕经济法法律体系、法律法规、法律制度和法律方法等方面展开的,涉及具有规范性、指导性和保障性的法律知识,包括商法、劳动法、税法、知识产权法和公司法等多个方面。



CPA经济法课程侧重于培养学生的经济素养和法律意识。课程全面深入地介绍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包括市场有关规定、民商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税收法规定、知识产权法规定和公司法规定等。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例分析,深入阐述了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业务创新机制和市场动态调整机制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较高的实践性。



CPA经济法课程传授的知识广泛而深奥。在学习过程中,学生需要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技能,例如大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方面的知识,涉及了公司规范、纳税、知识产权保护、市场运行等方面内容的学习,并进行案例研究、采取模拟练习,提高学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



CPA经济法课程教学效果显著。通过课程的学习和实践,学生的经济意识和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并具有处理和解决财务、税收、商业和知识产权等多种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之,CPA经济法课程是具有重要学术和实践意义的综合性课程,具有广泛的社会和行业需求。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经济法方面的知识,提升自己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和实践能力,帮助企业和个人合法合规运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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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本章属于重要且内容较多的章节,主要涉及到一些小税种的规定和核算,知识点比较零散,需要准确的理解各个小税种的区别,尤其要关注各个小的计算问题。 本章主要考核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核心考点:

船舶吨税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核心考点初级会计师。建议学时:2小时

2、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建议学时:2小时

烟叶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

建议学时:2小时

城镇土地的使用税。建议学时:2小时

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建议学时: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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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1·单选题】甲汽车厂将1辆生产成本5万元的.自产小汽车用于抵偿债务,同型号小汽车不含增值税平均售价10万元/辆,不含增值税最高售价12万元/辆。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5%。甲汽车厂该笔业务应纳消费税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1×10×5%=0.5万元

B.1×12×5%=0.6万元

C.1×5×5%=0.25万元

D.1×5×(1+5%)×5%=0.2625万元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抵偿债务按最高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考题2·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下列进项税额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A.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B.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C.被执法部门强令自行销毁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D.因地震造成毁损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A选项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非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BC选项被没收、销毁则不会产生销项。

【考题3·判断题】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的外,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的外,应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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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型有哪些呢?大家对此是否了解呢?快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考试前,要合理安排复习

1、选择一个好的培训点参加辅导。参加辅导的好处是:理解了难点,知道了重点;每次上课能正点学习,充分利用时间;随老师一起学习,效率肯定比自己看书要高得多,尤其是参加知识水平高,辅导经验丰富的老师的辅导,短短几句话,就能击中要点,事半功倍。

2、按计划进度复习。对于一般的学员,应该用四个月的时间进行复习,规划出每天应该完成的读书和做题时间,一般每天不能少于2小时。做出计划后,最关键的是严格执行,即使再苦再累也必须完成,这是最重要的一条。

3、适度做些练习。现在综合题题量大,难度也大,平时要作练习,考试时才能从容应对。一般是读书占70%的时间,练习占30%的时间,效果较好。经济法复习的关键在于记忆知识点,做题只是检验的方法,所以不一定做很多题,但是必须把近三年的题做通,目的在于:一熟悉问题的方式和答题的思路,二掌握知识点,经济法考试的重复率还是很高的,做题时一定要触类旁通,如选择题中考试通常只考某一条款中的几条,做题时一定把其他几条都要关注。

临考前,要注意调整学习的方式

饮食,保持良好心态,并准备好必要的.考试工具: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不要因为要考试了,而开夜车,更不要打乱了生物钟,要以平常心对待这场虽然对您很重要,但并不是您生命中的唯一的一场考试;考试,恐惧、焦燥对复习对考试是没有任何帮助的;准备好2B的铅笔,卷笔刀,橡皮,位数达到十二位的计算器(不能带文字储存功能),一个电子表(用于做题时把握时间),钢笔,蓝黑圆珠笔,签字笔,(建议多带几只,以防万一),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要求携带的物品。

2、考试前三天,新的计算题和综合题可以不再做了,但您需要把参加考前培训班时老师发的模拟试卷和考前冲刺模拟题的解题思路总结好,而且经常复习相关的思路,这样对您在正式考试中应对综合题,计算题是很有帮助的;同时,要求各位学员在最后三天,对各科考试要背的内容,需要全面的去背了,这样在客观题(特别是在多选题)中就能取得一个比较好的成绩。

3、拟订答题时间表:考试需要安排了一个答题时间表(这个很重要,请同学们一定要重视),在初级职称考试中,《初级会计实务》是3个小时(180分钟),《经济法基础》是2.5个小时(150分钟),故我们的建议是: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这三类题最好控制在45-50分钟内,同时可留下10分钟检查(即前面的客观题最好控制在60分钟内,而且准确率应该控制在80%以上,当然越高越好);后面的计算题及综合题,建议可以先全部看一看,然后首先选择会作的题来作,不会做的放在后面再作,大家千万要记住这个提示。否则如果你一味的攻难题,你的时间肯定会不够用的。这样的结果是:不会做的题得不到分,或者得不到满意的分数,而会做的题又没时间做,那你肯定是会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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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2、基本存款账户;

3、银行卡;

4、国内信用证;

5、票据权利的取得;

6、票据的记载事项;

7、背书;

8、承兑;

9、保证;

商业汇票。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本章属《经济法基础》最重要的一章了。本章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消费税的'税率;

5、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6、营业税的税目;

7、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8、营业税的税收减免。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需要重点关注的知识点如下:

1、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3、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薪金所得;

5、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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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票据提示承兑及付款的期限问题,现总结如下:

首先,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

      票据主要有

  汇票:又分为

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

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简记为:支

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需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为到期日起10日内。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提示承兑期限为到期日前。

(因为从名称可知,这二个票据在出票时就已经知道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就OK了)。

见定汇,1月内。提示承兑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因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限期取决于持票人什么时候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所以要不能无期限的拖延,要在。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如下: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出定汇,1月内承兑。

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

现在总结一下,会计职称《经济法巧记口诀》。

普通决议

“职工”“股董”——盐拌。 (解释:应为全部的一半,全—盐)

“股东”“创”“债”——醋拌。(出席的一半,醋—出)

解释一下: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或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通过。

有一个特点大家应掌握,对于人数少的会议,就需要全体的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和董事会成员人都不多,所以要全体过半方可。

对于人数较多的会议,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人数较多,所以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

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一般需要2/3的表决权,方可通过,但是全部的2/3,还是出席的2/3,分析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人数少,需全部的2/3,

2、股东大会人数多,需出席的2/3,

3、债权人会议人数多,需出席的2/3,

(关于债权人会议的人数多少,大家可以这样想,企业因为欠债多才破产的,所以债权人一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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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职称备考征程已经开启,基础阶段是整个学习过程中对知识点掌握的重要阶段,让我们一起来学习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班讲解吧!

法律关系

内容

1.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有权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行为权)、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请求权)和一旦被侵犯,有权请求国家予以法律保护(获得法律保护权)。

3.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4.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而任何一方的义务又都是为实现他方的权利而设定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客体

1.物

(1)自然物: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

(2)人造物:建筑、机器、各种产品等;

(3)货币及有价证券;

(4)物也可以是没有固定形态的,如天然气、电力等;

(5)人身:主要指人体器官,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但活人的整个身体不能作为法律上的物。

2.非物质财富(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

(1)知识产品(智力成果):著作、发现、发明、设计等;

(2)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法律事实

1.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2.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1)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2)相对事件——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3.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进行如下分类:

分类标准

具体类别

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

积极行为(作为,如签发支票)与消极行为(不作为,如不能抢夺他人财产)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行为(如签订合同)与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单方行为(如遗嘱、行政命令)与多方行为(如合同行为)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要式行为(如票据行为)与非要式行为(如口头订立的合同)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小结】

【例题1·单选题】根据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达到一定年龄阶段、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年龄阶段为( )。(2016年)

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B.18周岁以上

C.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D.不满10周岁

【答案】A

【解析】选项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0年)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ABCD

【解析】各种企业事业组织均属于“机构和组织”,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3·多选题】下列可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2016年)

A.土地

B.荣誉称号

C.人民币

D.天然气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CD:属于物;(2)选项B:属于非物质财富(道德产品)。

【例题4·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2年)

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为

【答案】AC

【解析】选项BD: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5·单选题】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法律行为可以分为( )。(2015年)

A.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B.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C.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D.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答案】C

【解析】(1)选项A: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所作的分类;(2)选项B: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所作的分类;(3)选项D: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所作的分类。

【例题6·多选题】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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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下列个人财产中,不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2.甲公司5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并开业经营,但一直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现后责令限期改正,该公司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税务机关有权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解析】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中,不能支取现金的是( )。

【解析】(1)选项A: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2)选项B: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3)选项C: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4)选项D: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4.赵某所持贷记卡透支余额为1万元,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其首月最低还款额不低于()元。

【解析】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当事人中,应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的是()。

【解析】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例如,甲出票给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背书转让给丁,丁背书转让给戊,戊拟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庚,由于票据背面的3个背书栏均已使用,戊可以使用粘单继续完成背书,但应由戊在粘接处签章。

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解析】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和保证签章等。

7.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

【解析】(1)选项A: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选项B: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3)选项C: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4)选项D: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所属部委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一省三市”地方政府制定。

8.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始终不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其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9.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拘役法定量刑期的是( )。

【解析】(1)选项A: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5天(教材未明确提及);(2)选项B: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3)选项C: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4)选项D:有期徒刑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10.周某于4月11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4月11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000元,已按时足额领取。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元。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共11个月)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11.郑某于年6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7月2日郑某上班。郑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2.某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2012年3月,为完成一批订单,企业安排全体职工每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关于企业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的下列计算标准中,正确的是()。

A.不低于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00%

B.不低于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C.不低于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D.不低于职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解析】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13.韩某在甲公司已工作,经甲公司与其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已知韩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元。甲公司应向韩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是()元。

【解析】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在本题中,甲公司应向韩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2000×3×10=60000(元)。

14.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营业征收范围的是()。

【解析】根据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15.某餐饮公司2012年6月取得餐饮收入154万元,包间服务费20万元,茶水收入25万元;直接成本支出120万元。已知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解析】根据营业税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饮食业的计税依据为向顾客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所以,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145+20+25)×5%=9.95(万元)。

16.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但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任职、受雇(包括关联公司),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7.钱某在一次演出中取得收入10000元,已知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适用税率为20%。钱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元。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钱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1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解析】下列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19.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解析】根据房产税税收法律制度,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20.某企业生产经营用房原值12000万元;幼儿园用房原值400万元;出租房屋原值600万元,年租金80万元。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税率从价计征的为1.2%,从租计征的为12%,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B.12000×(1-30%)×1.2%+80×12%-110.4万元

C.(12000+400)×(1-30%)×1.2%+80×12%=113.76万元

D.(12000+400+600)×(1-30%)×1.2%=109.2万元

【解析】根据房产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办的幼儿园免征房产税;企业经营性房产要按照从价计征房产税,出租的房产按照从租计征的方式,计算房产税,不按照从价计征的方式计算。

21.甲公司于2012年9月向乙公司购买一处闲置厂房,合同注明的土地适用权价款2000万元,厂房及地上附着物价款5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约税税率为3%,甲公司应缴纳的契约税税额为()万元。

【解析】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甲公司应缴纳的契税=(2000+500)×3%=75(万元)。

22.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予缴纳车船税的是().

【解析】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23.甲向乙购买一批货物,合同约定丙为鉴定人,丁为担保人,关于该合同印花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解析】根据印花税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2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纳税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收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

␥ 经济法基础课件 ␥

主题:国际货币体系与国际储备货币

早期的国际货币体系,包括布雷顿森林体系和金本位制,皆是基于金属货币(黄金),国际贸易往来主要以黄金结算。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及国际贸易的扩展,黄金逐渐失去了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最终导致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此后,国际货币体系呈现多元化趋势,各国也不再只持有黄金储备,而是将主要储备货币转向美元。

美国的经济和金融实力决定了美元拥有不可替代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其他国家也纷纷将储备转移到了美元。虽然美元的储备货币地位暂时没有被取代,但是随着世界经济趋向多极化,国际货币体系也很可能会发生变化。

此外,不同国家对美元储备的依赖程度也在不断变化,而且现代数字货币的崛起也在慢慢改变着储备货币的形态与内涵。现代数字货币是否具有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潜力,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

国际货币体系与国际储备货币的演变与变化,不仅反映了国际经济关系的复杂性和变化性,也体现了各国之间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储备货币策略的差异性。这也就使得如何完善国际货币体系,制定合理的国际储备货币政策成为一个具有全球性影响力的重要问题。

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内政府已经开始研究和探索新型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以应对国际储备货币面临的挑战和风险。因此,如何平衡各国间的利益和需求,并争取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是国际经济法学领域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在制定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过程中,需要考虑各国的经济和金融实力、货币政策方向、贸易和金融市场的稳定性等方面的因素。此外,亦需要遵从国际经济法和相关公约、协议的规定,确保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总之,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的变迁与改革,是国际经济法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各国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一体化、可持续性、可靠性的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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