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事迹材料(精品16篇)
发布时间:2019-04-12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事迹材料(精品16篇)。
◍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事迹材料 ◍
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风险活动综述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上府办发【2011】5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从2011年5月开始就进一步加强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建立了以杜书记为组长各(居委会)村书记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结合上级会议精神,具体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1、 统一思想努力提高认识
镇党委班子高度重视非法集资此项工作,组织召开了班子会,就进一步加强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工作进行专题讨论及研究,会后在全镇召开动员会,镇法院、派出所、镇综治办、财政所、工商管理所以及县驻镇里的相关单位参加。具体部署了5-6月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各单位在会后就在全镇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各村进行了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项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宣传车开到了各村。镇处非办组织了精干人员分成几个组,对镇辖区规模较大的企业、厂矿、机关单位、超市、农贸市场、酒店等有无非法集资情况进行了上门摸排,了解了企业、机关等单位资产、负债、经营情况并与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各村进行了逐户排查,目前我镇没有发现非法集资的现象。
2、 积极宣传,加大宣传力度
镇、村两级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广播、会议、横幅、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宣传非法集资的形式和特点,分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式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各(居委会)村按照镇****的《县打击和预防非法集资风险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3、 加强监管查防并举
各村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优化环境,在银企共赢上下功夫
在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及时做好银行与我镇企业主的沟通工作,不断满足我镇广大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增加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布局网点,不仅进一步鼓励引进项目,发展经济,而且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引导,切实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经营状况披露不畅等问题。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平台建设,创造条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等服务机构,促进银企沟通与合作,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实现银企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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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推进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效遏制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普通保险从业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宣传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和防范方法,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在外宣方面,我司积极运用官方微信公众账号、官方网站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树立其风险防范意识。同时通过通知公告、邮件等形式进行内部宣导,在公司内刊开辟专栏,选取宣传内容全面、宣传方式新颖和宣传力度较大的分公司的文章及照片予以发表,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增加全员对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重视程度。
各地分公司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响应,在职场以及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开辟教育专栏、摆放宣传展板和易拉宝,并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提示语等各种宣传方式提示客户非法集资的危害和防范方法。与此同时,将宣传活动搬进社区、商圈,向社会公众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品。部分分公司还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徒步走、拍摄宣传微视频、制作H5宣传页等创新形式进行宣传。
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教育宣传工作的展开,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使传播影响力不断扩大,从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安邦人寿将借此次宣传月活动,建立更加完善、长效的机制,并通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向保险消费者、普通保险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广泛宣传,与广大客户共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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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近日,根据《中国银保监会xx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提示》有关要求,xx支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在本月集中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一、网点宣传全覆盖
我支行利用营业厅内的液晶电视机循环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片,在咨询台上摆放宣传折页,供来办业务的客户阅读。
二、外出集中宣传
xx月xx日上午,在xx镇xx村我支行集中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主要通过向村民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我支行员工认真解答村民提出的问题,向村民讲解非法集资的一些现实案例,让群众更深刻地了解到非法集资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危害,同时也宣讲了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防范措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折页30余份,我支行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宣传,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群体宣传。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公众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遏制了辖区内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一份努力,同时,进一步普及金融知识,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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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非法集资问题日益突出。非法集资活动带来的行业恶心和社会风险不容忽视。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非法集资的概念、原因、危害以及应对措施。本篇文章将以“非法集资课件”为标题,从多个角度对该问题进行详细、具体且生动的描述。
第一部分: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形式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我国法律法规,通过非法融资途径吸收公众资金,承诺高额利润并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的违法行为。非法集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网络平台集资、地下钱庄集资、传销集资、虚假项目集资等。
第二部分:非法集资的原因和特点
1.经济环境因素:一方面,非法集资是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当前我国经济过热,投资需求旺盛,给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了土壤。另一方面,金融监管体系还不完善,监管力度不够,也是非法集资问题严重的原因之一。
2.信息不对称:非法集资利用了投资者对信息的不完全了解和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部分投资者对高额收益的诱惑而盲目投资。
3.长期利益驱动:非法集资的特点之一是强调长期利益,承诺高额回报,吸引了很多人参与。
第三部分:非法集资的危害
1.财产损失: 非法集资骗局往往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让投资者下定决心将金钱投入其中。而一旦非法集资崩盘,投资者往往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和农民工群体,他们往往是非法集资的主要受害者。
2.社会影响: 非法集资活动会扰乱金融秩序,破坏市场竞争环境,影响社会经济稳定。而当大量的非法集资案件涌现时,必然会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引发恐慌情绪,对社会安定和和谐造成直接威胁。
3.政治风险:大规模的非法集资活动发展壮大,所获得的巨额财产实际上已经成为非法组织的经济基础。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威胁国家政府的法律统治地位和国家经济安全。
第四部分:对非法集资的应对措施
1.加强宣传意识:增加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的认识,提高投资者的警惕性,传达监管部门的明确态度。
2.加强监管力度:加强金融监管,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制定相关法规,完善监管体系。
3.加强合法金融渠道:提供更多的合法投资渠道,吸引公众投资,减少非法集资的诱惑。
4.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非法集资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公众财产利益,破坏了金融秩序,还对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投资者也要保持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避免遭受非法集资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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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国云参加启动仪式。
据悉,本次启动仪式由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及普洱市银监分局、思茅区政府联合举行,旨在进一步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当日,普洱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近视频播放、发放宣传手册、剖析经典案例、现场咨询等形式,普及金融基础知识,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防范和识别能力。志愿者代表说:“作为志愿者,我们将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中来,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促进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高发势头。”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发生,涉及领域逐步扩散,犯罪手段不断升级,欺骗诱导性逐渐增强。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的势头,普洱市加大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定期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同时加强日常宣传和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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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攀教计[20xx]12号)和仁和区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学生“小手牵大手”转告家长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总务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实施注重效果
(一)活动方式
1、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集会、板报等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张贴宣传海报。在学校显著位置(大门口),悬挂宣传口号条幅。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信等宣传资料,利用班队活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专题片,让广大师生深切地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的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明确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非法集资存在风险和社会危害,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三、建立教职工教育长效教育机制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校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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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师生风险防范意识,根据xx高新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高新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xx年xx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x高管办函[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校园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为保证稳定维护社会和谐,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我局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制定工作细则。采取了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实施
xx期间,我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一是宣传活动进校园,根据文件要求,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电子滚动屏处播放“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提醒师生警惕非法集资。二是通过教职工会议、班会课等形式,集中宣讲非法集资的风险与危害,教育教职工、学生务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以此同时,利用微信群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取得成效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学生家长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同时让干部职工、师生、学生家长对非法集资有了正面的了解和认识,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学生家长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师生、学生家长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为进一步维护我区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工作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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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保监局《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分公司切实做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阜阳中支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
在宣传活动的组织上进行了分工,由综合部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抽调专人配合,明确职责及要求,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培训、对外宣传同步进行,在努力提高员工防范意识、掌握非法集资新特征及识别方法的同时,加强对客户的宣传。
二、积极实施
以分公司下发培训、宣传材料为基础,利用条幅、展板、宣传单为载体,通过晨会对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注重形式多样、互动反馈、案例交流等较直观的学习方法,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增强了员工的防范意识,提高了识别能力。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对外宣传,增强公众防范意识的同时,也展现出浙商员工敬业、具有社会责任感的职业素养。
三、注重效果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
四、问题反馈
1、社会公众在金融投资理财方面的知识不足,存在盲目投资的现象,给非法集资提供了可乘之机。
2、“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心理,导致民众上当受骗,缺乏理性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3、监管机构对于非法集资的防范打击力度不足,案件暴露时,已形成较大规模,不能早期侦测打击,造成大的社会危害,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事迹材料 ◍
我镇按照阆中市人民政府办〔20xx〕42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一是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在5月8日召开了镇村干部及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了我镇宣传月活动方案,并成立了东兴镇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镇长王新庆任组长,人大主席王志培、副镇长李飞龙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信访办、信用社、广电宣传中心、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二是5月16日至30日共印发、发放宣传单240册,在各村村委会和东兴场、井溪场、二十桩张贴海报14张;在东兴场、井溪场、二十桩悬挂横幅标语3副;出动巡回宣传车14次,在东兴、井溪、大力宫、二十桩设置宣传咨询点4个,共接受咨询人数2162人;在镇广播电视站宣传报道11次;制作宣传片11部;在全镇微博、微信中宣传接受宣传人数6916人。
通过宣传月活动,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更明确了,警惕性和抵制性更高了,法律意识更强了,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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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
教育活动宣传资料
(供参考)
第一部分 你问我答
一、基础法律知识
1、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集资的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3、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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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 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 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臵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高额回报等骗取信任。为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 2 —
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巧立的经营项目既有传统的种植、养殖业,也有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等,集资形式既有直接借款付息,也有“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巧接媒体宣传。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惑。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增加,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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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政府只负责协调处臵工作,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一旦出险,往往损失会很大,甚至血本无归。
6、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有针对性的答疑解惑
1、如何防范以“销售股票”形式的非法集资?
作为投资人应树立正确的投资观。一是合法投资。国家对股票交易实行严格市场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 4 —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购买股票应到正规交易场所,切忌在场外进行黑市交易,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审慎投资。在非法证券交易场所,不法分子往往以回报高、回报快为诱饵进行欺骗,投资者要在心理上设立一道防线,不要被所谓高额回报所蒙蔽,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眼见为实。在购买股票的时候,要注意审查相关公司的经营资质和股票的真实性,对所投资的企业应当有全面、准确的了解,切勿盲目投资。
2、如何防范以“项目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 以项目开发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往往因为有“项目”做幌子,更容易吸引社会公众眼球。社会公众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要具备基本常识。如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房地产开发必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房屋还需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要理性分析。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考察,实地考察项目开发商及项目进展的真实情况,到工商管理部门了解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情况。三是要有投资风险意识。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要正确判断自己的抗风险能力,更要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的风险和损失将由自己承担。
3、如何警惕草根PE的骗局?
私募股权基金是向特定人募集资金或者向少于200人的不特定人募集资金,并以股权投资为运作方式,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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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权,最终通过上市、并购、管理层回购、股权臵换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目前有案例反映出,有的公司对外宣称创投企业,但其实际投资范围却与创业投资毫无关系,只是为非法集资活动披上股权投资基金的美丽外衣。在业内人士看来,当前草根PE惯用的手法,即跨地区融资,有效逃避了注册地的监管。实际上,《公司法》及《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对注册为股份制公司的创投企业的投资人数及金额都有规定,即投资人数不应超过20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属高风险行业,广大投资者要谨慎参与创投企业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不要被高额回报蒙住了双眼。
4、当遇到以非法金融活动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民众如何 识别和预防上当?
非法金融活动都需要伪装,不少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司和个人,在被揭穿之前都是所谓的“明星”,这也使得非法金融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蛊惑性。近几年,随着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涉及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诈骗行为也时有发生,非法金融活动范围覆盖银行类业务、保险类业务和证券类业务,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经济金融秩序。社会公众因缺乏相关的金融专业知识,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最终酿成悲剧。
因此社会公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当遇到个人或机构兜售— 6 —
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时,要充分认识、了解相关机构的性质和功能及是否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社会公众在计划投资某种金融产品时,需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识,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不要轻信代理人口头宣传。对于从事股权买卖、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高度复杂、风险极高的业务,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而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加者自行承担”因此社会公众要正确地判断自己的抗风险能力,学会不被所谓的高回报所诱惑。
5、作为老年人应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呢
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是最近几年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点之一,不法分子看中老年人风险意识不强,容易受到怂恿鼓动的弱点,抓住他们追求健康的心理,以高回报为诱饵,以投资、保健、旅游、环保等名义,以贴身关怀、嘘寒问暖等手段引诱老年人参与其所谓的投资活动,然后卷款而逃。
因此,当老年朋友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等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提高判断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建议老年朋友应将积蓄、闲余资金主要以定期、活期存款形式放在正规商业银行,也可以适当购买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通过利息、理财收益保值增值,为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6、近年来,非法集资大案频出,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这些案件的处臵过程中给我们带来了哪些警示?
非法集资通常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具有一定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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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欺骗性。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我们要做到:一是对高息“诱饵”不动心。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更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抵挡不住诱惑盲目跟风。二是对老板“实力”不崇拜。有些老板花费巨资做广告、买头衔、搞宣传,用光鲜的“企业形象”忽悠和迷惑群众。因此不能被某些企业天花乱坠的自吹自擂所迷惑。三是对“官方”背景不迷信。在非法集资活动中,某些政府官员的参与或者假借官员名义、编造官方背景,往往更容易蛊惑群众。因此,人们要切记:官员未必就代表官方,有官员参与并不等于就是正规融资活动。四是对熟人“热心”不轻信。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危害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
7、目前非法集资活动涉及范围广,表现形式多样,普通民 众缺乏专业知识,很难准确判断是否为非法集资,这种情况下如何避免掉入陷阱?
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都会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当普通民众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需要做到:一是理性面对高利诱惑。面对高利诱惑,社会公众要摆正心态,理性分析。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天上不会掉馅饼”,也不可能一夜暴富,要正确判断自己的抗风险能力。二是摒弃从众心理。在公开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中,就有个别是约90%的家庭参与了非法集资。不— 8 —
少人参与集资的原因是看到他人参与且获得了高额利润,于是纷纷加入,甚至借钱参与。这是盲目从众的心理,既没有考察被投资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也没有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往往付出惨重的代价。
8、非法集资活动为何屡屡得逞?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非法集资活动之所以屡屡得逞,除了非法集资者的骗术较为高明,方法和手段隐蔽和狡猾外,与受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贪图一夜暴富、一劳永逸,甚至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也不无关系。因此,广大投资者应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不传播、不轻信所谓的一夜暴富神话,这才是减少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根本途径。
第二部分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口号
一、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二、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五、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七、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八、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九、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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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十、打击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十
一、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十二、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十
三、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十四、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十
五、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等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十六、警惕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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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在我国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严重威胁着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了维护金融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本文将对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背景、现状、成果和未来展望进行总结。
二、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承诺回报的行为。这类活动往往以高息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公众资金。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破坏金融秩序:非法集资活动未经批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 损害群众利益: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欺诈手段骗取公众资金,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 引发社会不稳定:非法集资活动一旦崩盘,将造成大量投资者破产,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现状
针对非法集资活动的严峻形势,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多部门联动的打击机制,通过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等手段,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同时,我国还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成果
经过多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国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成果:
1. 大量非法集资案件得到查处:各地公安机关、金融监管部门紧密协作,相继破获了一大批非法集资案件,依法严惩了犯罪分子。
2. 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活动蔓延:通过持续不断的执法行动,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投资者风险意识明显提高。
3. 提高了公众防范意识: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防范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4. 完善了法律法规体系:我国政府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规章,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未来展望
虽然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我们仍需清醒地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防范和打击工作仍需常抓不懈。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挑战。我们还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监管机制、法律制度和防范体系,才能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事迹材料 ◍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效发挥银行基层网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农发行xx县支行立足基层网点,构筑宣传阵地,扎实有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一、提升政治站位,发挥主体责任
农发行xx县支行积极响应银保监部门及县处非办关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要求,在全行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事关金融秩序、民生福祉和社会安定,切实发挥宣传主体责任,利用一线网点宣传优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二、畅通宣传渠道,提升宣传质效
1、以网点为依托,构筑宣传阵地。在营业大厅播放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视频,以LED屏滚动形式播放宣传口号。设立营业网点宣讲台,针对客户群体,将合规业务办理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相结合,通过业务风险识别引导客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折页,讲解典型案例及防范措施,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有效提升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2、加强与地方单位协调配合,积极响应“六进”宣传教育。与县教育局协调合作,进入县实验中学开展普法宣传。为实验中学广大师生发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手册,以毕业动员大会的形式,为即将走向社会的莘莘学子送上一堂生动的法律动员课。引导广大师生通过关注官方公众号,积极参与线上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激发参与热情,不断增强广大师生懂法、守法、用法意识。
3、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组织员工编排“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主题短视频。通过制作短视频,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非法集资案例寓于其中,提升宣传教育互动性。利用互联网媒介发布宣传视频,提升宣传质效,营造出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通过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用好法律武器,不断增强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能力。农发行xx县支行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发挥基层网点阵地优势,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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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贵局转发的《xx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文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集资舆论氛围,我行结合本地实际在xxxx年xx月份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我行自接到贵局下发的文件后,行领导立即组织行内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高度重视此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同时,我行成立了以xx行长为组长,xxx、xxx为副组长,xxxxxx为组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在宣传月活动中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排查等工作。同时制定了相关方案,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责任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多渠道多举措全方位落实排查工作,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
我行按文件要求在范围上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主题上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怎么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在时间上掌握4月份为重点宣传月,全年坚持不懈的工作原则,争取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落在实处。
三、宣传内容与开展形式
1、我行本次活动月主要宣传内容如下:
(一)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属性、特征和表现形式,告诉人民群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二)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增强“买者自负”和“后果自担”意识,告诉人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大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2、我行本次活动月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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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涉枪犯罪事迹材料 | 打击贩毒事迹材料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 打击客车超员事迹材料 |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事迹材料 |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事迹材料
(一)悬挂宣传横幅。在机关、街道、社区、银行营业网点、广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地,悬挂宣传横幅。
(二)设置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在我行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宣传单,并接受群众咨询。 (三)营销与宣传并举,切实为我行客户做好金融服务。我行致力于服务三农,在宣传活动月中我行业务部门会在向农户及个体工商户推广我行金融产品的同时,宣传防范与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在营销的同时,帮助客户识别非法集资危害性,提高客户体验度。
四、活动实施总结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我行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并且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也使我行切实履行了金融法规宣传的义务,树立了我行良好的行业形象。
当然,此次活动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相关宣传品准备不足。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册页未能及时到位,导致活动开始阶段只能依靠我行宣传人员进行现场宣讲,影响了工作效率。
2、宣传活动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大。此次活动大部分时间集中在县城区域,未能按预期计划将活动进行至全部乡镇,宣传范围有限,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改进。
以上是我行本次活动总结,请各位领导审阅、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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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募集资金,承诺在短时间内获取巨额利润的一种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危害,不仅损害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导致金融体系风险蔓延、社会不稳定甚至犯罪滋生。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下面将通过一篇详细具体生动的文章来深入探讨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和预防措施。
非法集资的本质是涉及高风险投资,故意隐瞒风险,欺骗公众,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的违法行为。非法集资者为了达到自己非法牟利的目的,往往对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巧妙掩盖,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吸引广大投资者的眼球。这种高回报率的诱惑很容易引起公众的贪婪心理,让人们花费较少的时间和金钱获取所谓的高额利润。一旦投资者持续投入资金,非法集资者会很快消失,使得投资人无法收回本金,造成经济损失。
非法集资具有一定的特征,这些特征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辨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往往缺乏明确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资金去向不透明。非法集资者不会向投资人提供详细的投资项目信息和风险评估,也不接受监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使得资金的流向难以追踪。非法集资通常有明显的传销特征。非法集资者通过建立金字塔式的人际关系网络,以招募下线或拉人头的方式来感染更多的投资者,最终形成庞大的集资规模。非法集资者通常通过夸大宣传和虚假广告来吸引投资者。他们会夸大投资项目的优势,轻描淡写风险,制造虚假的成功案例,让人们误以为非法集资是个风险较低、利润较高的机会。
为了预防和避免非法集资的危害,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政府应加强监管,加大惩处力度,形成严密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集资的界定和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提升非法集资的违法成本,从根源上遏制非法集资的发生。应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金融素养。政府、学校等机构应加大对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举办讲座等形式,提升公众的金融素养,使人们能够辨别和识别非法集资的特征,不轻易受骗上当。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审慎选择投资项目,不盲目追求高回报,避免成为非法集资的受害者。
非法集资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给投资者带来经济损失,破坏金融秩序,更对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的滋生。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和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我们有望远离非法集资的威胁,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只有广大公众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才能有效防范非法集资的发生,保护个人和社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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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打着各种旗号,对群众许以高额回报,从事欺诈活动。一些被蒙蔽的群众受所谓高利息诱惑,倾注了大量积蓄参与所谓的“投资”,最终血本无归。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健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群众举报、媒体监督、部门监管的非法集资防范和预警机制,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取得成效。
为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制作了本宣传小册子,宣传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危害、表现手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借此帮助广大群众和筹融资者增强依法合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蛊惑,理性投资。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认识,主动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同时,我们还要提醒筹融资者要学法、懂法,面对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困难,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寻求合法的融资渠道,通过合法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避免违法筹资、害人害己的事件发生。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个人要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主动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
希望社会各界都要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确保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建美好和谐中国。
非法集资的定义
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主要特征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即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1.借养老、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理财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私募股权投资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形式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几百倍。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一些群众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支配下,缺乏理性,对不法分子虚拟的高额回报深信不疑,幻想“一夜暴富”,草率甚至是盲目地倾其所有。还有的自己受骗后又去欺骗别人,希望通过骗人来弥补自己损失,结果越陷越深。
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有的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三、混淆投资理念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 假称为新的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买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为幌子,欺骗群众投资。
四、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为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实际经营活动掩盖其非法目的。一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的信任。有的利用曾是信贷员人头熟、关系多等身份优势骗取群众信任。
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络、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群众。
六、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造成亲情反目,导致人间悲剧。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的法律处罚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审批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我们应当注意什么
一、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和居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挡住利益的诱惑,切莫贪图高利,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
二、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三、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四、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五、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
六、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是非法集资,除上面谈到的应当提高警惕,尽量避免上当受骗外,社会公众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做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严禁发布的广告范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规定,禁止发布含有或者涉及下列活动内容的广告: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者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
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销售活动;
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未经过证监会核准,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活动;
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活动;
地方政府直接向公众发行债券的活动;
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彩票发行活动;
以购买商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获利的活动;
其他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集资活动;
发布涉及投资咨询业务、金融咨询、贷款咨询、代客理财、代办金融业务活动的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广告主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商品营销、生产经营活动的广告不得出现保本、保证无风险等内容。房地产销售、造林、种养殖、加工承揽、项目开发等招商广告,不得涉及投资回报、收益、集资或者变相集资等内容。在涉及集资内容的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包括在职的和已离职的,健在的和已去世的中央、地方党政领导人的题词、照片等。
广告发布者在审查广告中,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并主动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广告发布者由于未查验证明、未核实广告内容,导致非法集资活动广告发布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广告监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发布者应当立即停止发布与该活动有关的任何形式的广告,否则由广告监管机关依法处罚。
希望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对广告的发布要看其是否具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不听信、不轻信违法小广告。
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
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甚至造成局部地区社会治安动荡。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事迹材料 ◍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成立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镇长王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副镇长陆xx为常务副组长,刘xx、郭xx、马xx、宋xx、袁xx、刘xx、范xx、李xx、罗xx、杨xx等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xx任办公室主任。及时召开镇、村两级打击非法集资专题会议,明确镇、村干部责任。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镇没有发生非法集资的现象。
二、突出重点,广泛宣传
结合我镇群众生活实际,广泛利用村村响、会议、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通过宣传让群众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为什么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非法集资的危害等有关反律法规知识,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
三、加大排查,监测预警
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切实做好预防非法集资工作,充分发动村固补干部、信息员职能,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有效杜绝了我镇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四、丰富形式,增强效果
宣传活动开展中,我们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一是对全镇群众开展大范围宣传:首先是大张旗鼓地进行广泛宣传,对各个金融网点、人口流动密集区域,张贴公益教育宣传画,设立宣传栏,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二是对重点对象进行针对性宣传:我镇辖区内的重点企业负责人、党员、镇村干部,是宣传的重点对象,利用政府飞信群、镇村干部和党员的微信、QQ群等平台,不定时发送宣传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创建良好金融投资环境。
三、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为了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做到更加扎实,我们在全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同时,结合我镇实际的.情况,还采用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如,召开村干部会议宣传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组织观看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利用赶集日发放宣传手册等。共发放宣传手册500份,在xx镇境内的三家农商银行和政府政务大楼4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2次。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打击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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