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发布时间:2025-07-30我的肖邦情缘作文(合集十二篇)。
一)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羁绊了千年
遽然发现
年月已晚
能不能再历来一遍
从青翠年月
到
暮年那年
双手相挽
歌声不断
爱恨羁绊寥寥无言
饱经千帆
只愿与你共度片刻缘
碧色天
丝丝缘
再回首只得道再会
当地天圆
不及你我情缘
再回首只得道再会
愿来生再会不再会
二)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只有在暗夜里才能感受那种音符,突然奔出倾涌让你有一种未名的感动,一下子进入你的心里,捕捉到那一瞬间的幸福,于是刹那间让你的泪涌上心头。
只有在暗夜里才能感受那种音符,突然奔出倾涌让你有一种未名的感动,一下子进入你的心里,捕捉到那一瞬间的幸福,于是刹那间让你的泪涌上心头。
我喜欢这个纤弱的或者说是病态的,更象是诗人的钢琴家。
勃拉姆斯太内敛了,我体会不到那种生活的幸福感;柴可夫斯基过于忧伤,听他的曲子总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涌上心头;李斯特他狂野了,如果钢琴有生命的话一定会提前累死;贝多芬的抗争或许这个年龄的小孩还没有感觉。只有肖邦,白色的面容凝铸了太多的过往。
或许只有在黑夜才能真真切切的感受萧邦,是白天强烈的阳光把所有的一切都抹杀了吧。
我听他的玛祖卡,夜曲,很难想象在那个热闹的世纪之都巴黎,在那香水沙龙充斥的城市。他仍有一颗恬静温和的心。一直很安静。在夕阳落了以后,黑的透亮的三角钢琴,月光从高大的落地窗散入满地的温柔。那个纤弱的,近乎病态的钢琴手在黑白键中阐述自己的生活。
萧邦是孤独的,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他的悲哀,在最后的《夜曲。op22》——他的遗作,我能强烈的感受到他对生命的向往和生活的热爱。
没有人能够逃离孤独,在孤独中完善和超越自我的人,注定他将成为一个伟人。
三)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推开窗,阳光直射到墙上的壁画上,那是梵高的向日葵。现在像火一样的活了,地上的一层尘土,依晰有几个老鼠的脚印。
不知不觉睡了这么长时间,寒冬已经过了都不知道,如果不是东风吹响了挂在窗边的风铃,我还回一直睡着,我回头看这壁画……
很久很久以前,我是一只狐,一身白色绒装,惟有眼睛和额头是蓝色的,它们叫我蓝狐。我没有狼的清高和孤傲。我讨厌其他的动物,因为它们每天都安于现状。所以,我一直是孤独的。每个月圆的晚上我都会坐在山顶上,眺望森林的尽头。几年前,一只路过的老山羊告诉我:那里的朝阳很美,有很多充满生机的向日葵。于是,我常常梦到那个地方,我发誓,一定要去那里看看。
我不喜欢嚎叫,并不是我的声音凄凉,相反,却很美,对于狐族来说,我——是一个异类。
我从无数的猎人枪下逃脱,直到被她逼到绝境,没曾想到她明澈的大眼睛后透着一种无情,当她把枪口对准我的时候,我毅然的跳下悬崖……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庆幸的是我没有死,只是额头被划了一道很长的口子,血已经凝固,把我额头蓝色的皮毛染成了红色。对于我如何死里逃生以及之前的事,我已经完全忘记了,但每个月圆之夜,我依旧坐在山顶上,望着森林的尽头,不知道在等什么,我依旧沉默……
不知过了多少个春天,森林里来了许多人,我坐在远处看她们,忽然一个女生注意到了我:“看,多漂亮的小狐狸。”旁边的女生看了看我:“几年前,我看到一只额头是蓝色皮毛的,那才漂亮。我本想带他回家,他却失足掉下悬崖了。”“哦,那可真可惜”“是啊,是啊”两人大笑着走开了。
晚上我又来到了山顶上,我开始嚎叫,依旧不凄凉,晚风拂过我的肩膀。我走在铺满落叶的小路上,要在冬天到来之前走出这片森林,我没有回头,也不会忧伤。因为我是一只蓝狐。永远用我自己的姿态生活。我要找向日葵,一种对生活蓬勃的爱。
一朵云挡住了阳光,也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打开CD。忘记了什么时候放进去的碟片发出了陈旧的声响。是肖邦的《夜曲》,熟悉的旋律,在暖暖的春日里泛着涟漪。他曾经是多么用心的弹这首曲子,手指有力的随着黑白键的交替。桌子上放着当初整理的乐谱。一阵风吹进屋子,刮满一地,一张张安静的躺着,没有抗议,声音也就此戛然而止,又恢复了当初的宁静,一切被赋予了新的意义,阳光照进屋子,画上的向日葵开的正烈……
这篇文章很文艺,作者运用了多种艺术表现手法,以蓝狐的视角进行叙述,以梵高的向日葵作为首尾来连接思路,以“被肖邦遗忘的夜曲”为标题,结尾照应,表达了遗失的美。好难懂啊!
四)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愿你的生命中有够多的云翳,来造成一个美丽的黄昏。题记
从来都是很喜欢黄昏的味道,小时候啊,总会在黄昏时分坐在自行车的后座,晃荡着双脚,思绪向天边的云一样游荡。总是要在黄昏时蹦跳着踩人们拉长的影子,或者傻乎乎地让影子同自己做着滑稽可笑的动作。
傍晚时分,恰当放学,从蜂窝似的学校飞涌出来,大大小小,成群结队地在回家的路上闲谈,笑着闹着,太阳镶了层金边,甚至比正午多了一些妩媚。家家户户虽不见炊烟袅袅,但那甜甜的家的味道总是钻进人的心脾。不论是煎炸的油腻或是茗茶的暗香,同样牵挂孩子们的饥肠。似乎是从幼时起,黄昏便成了快乐的象征,肆意的吵闹是对繁忙一天的发泄,晚霞下的人们把轻松带回家中,太阳很热烈,照得人移不开情思与怀念。黄昏和晚夕一样淹没了草虫的鸣声,花开使然。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放学少了一些欢笑,稀稀拉拉的人群,在路上小声地洽谈,这反倒让我养成了另一个习惯,放学的时间或早或晚,回到家中,夕阳已过了一大半就喜欢在这最后把时间留给太阳,同它道再见。这才得以发现曾经我所忽视的风景。尾尾鸿雁好像总是在那个时间点划过天空,麻雀最喜欢站在电线杆上俯瞰世界,白白的月亮在结束的时候会崭露头角。愿有小酒作乐,在思念的丛林中漫步,落日渐渐沉淀于心底,悄悄地屏住呼吸,只留下一片孤寂。窗外是车水马龙,躲在高峰期的车辆不满地鸣叫着。而我恰如未有听闻,天边一缕明丽牵挂了我的眼眸,虽说黄昏有迟暮的意思,但我相信光一直在,有光,就有希望。我清楚自己一直想要的,就是黄昏又如何?
我宁愿相信黄昏是开始,从小至大,黄昏便深深地吸引了我。不需要过多的言语,足以领会。
你愿否驻足看黄昏,你是否热爱这世界。
五)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菊,是优美典雅的代表,是顽强坚韧的信念,是秋天风光的王者。在我心中的最深处,那一抹淡淡的香,是菊的。悄无声息地,在墙角欣欣然绽开,释放自己的美。清秋,阳光洒满大地。满载着希望的露珠,晶莹剔透,在菊上散发出耀眼的光。秋永远是那么的安静典雅,菊在这初秋,也永远是那么安详,宛如水滴的长长花瓣,层层交叠,偶尔几片不听的,微风抚过,轻轻摇摆,秋天的生机尽被它所现。菊不像牡丹的艳,它只是安静地开放。绿绿的枝叶轻托起那黄色而又几乎透明的花,好似捧着世界珍宝一样。人常说:红花配绿叶,可我觉得,菊更是美。
望着菊,我思绪万千。记得初见它时,并不似现在的优雅,它是那样的柔弱,禁不起风吹,轻轻一动,好像要倒下一样。我好奇地打量着那时的它,叶子是黄绿色的,向下垂着,没精打采的,好像挨骂的小孩子,垂头丧气的。我想,它可不像我见过的花,它这么丑。但看到它的弱不禁风,我心生怜意。妈妈,你不是说把我送到姥姥家玩吗?我能带着它一起去吗?我轻轻地向妈妈央求。可以啊。妈妈对我说。天真的我带着那几近死亡的菊,在姥姥家住下了。从那天开始,姥姥便将菊栽在她的园子里,也从那起,我不再是找妈妈,而跑出去看我的菊,中午我也不再嬉闹,给菊浇水,轻轻告诉她我有多么想妈妈。半年后,姥姥告诉我妈妈要来看我了,可那时候,菊的叶子才刚刚绿,可花还不开,而我,也要离开姥姥家了。渐渐地,花苞越来越大,在我和妈妈走时,花已经开了,那一盆开放的菊似烟火,绽放在我眼前,顿时,心里无比喜悦。
六)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我曾经见过石蒜,在百科全书上见过。刚开始,我只认为它是结蒜的花,等看了它的简介,我才知道它的另一个名字彼岸花。听别人说彼岸花是无望的爱,所以我也想见一见这神奇的花朵。有一次,我在老家里见到了它,它孤独的在野草丛中,还只是一个花苞。于是,我把它移回大爷家,在移的时候,我才知道它的叶子是在地下的。等我把花移回了家,我就立马给它浇水,让它活下去。
石蒜好像在埋怨我把它移道陌生的地方似的,老也不开花,在我把它移回家后,连续照顾了它好几天,它都没有要开花的迹象,我在一旁都快急死了,就胡思乱想起来:是不是我把它给移死了?还是没到开花时间?再或者和别人说的一样:彼岸花开一千年,败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那我岂不是这辈子都看不见了!太悲剧了吧!可是我却没有放弃,因为我知道,努力还会拥有,而不努力就一事无成。到了第二年,我又来到了大爷家,过了几天,在我的精心照顾下,石蒜开花了,彼岸花真美啊!花如龙爪,具鳞茎,形如洋葱头,花萼单生,顶生伞形花序。和书上描绘得一模一样!顿时,一股欣喜与自豪的心情再问心理由然而生。
石蒜开花的时间很长,而准备时间更长,唱的可以让人失去耐心,可很多事情也只有你在耐着性子干才能干成,所以,耐心是十分重要的,有了耐心,你才可以成功。
七)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今天一早,我怀揣着希望来到长沙——-肖邦青少年国际钢琴比赛的赛区。
到了报名处,我心里十分紧张。于是,我问旁边的陈思佳,我轻声地说:“你紧张吗?”“有什么好紧张的,专注一点,弹得快一点不就行了吗?”听了陈思佳的话,我的心里也这么认为……
到我了,我淡定的来到比赛教室,微笑着对评委去了一个躬,开始弹了起来。我双手灵活地在键盘上飞扬起来,弹着弹着,“糟了,我弹错了,而且还有个音没有对齐,这下可没有好下场了。”我心想。但我又马上进行调整,还是从容、镇定地把后面的曲子弹完。
五个人全部弹完了,评委让我们站成一横排,来进行点评。评委是这样点评我的:“你左手的旋律有个地方不对,回家再看谱子进行练习。”
虽然,我这次没有达到理想的成绩,但是我还是会努力的,加油!
八)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影片主要讲述了:气象播报员菲尔去一个小镇报道土拨鼠日的新闻时,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每当他早晨醒来,都是同一天:2月2号,土拨鼠日。而且都会出现同样的人,发生同样的事。菲尔一开始无法接受,不过,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自己拥有的一切会给他带来非常多的便利,因为他可以为所欲为,无需担心明天会受到什么惩罚。他厌烦这一切了,他终于大彻大悟,既然无法逃避这一切,不如好好的过这么一天吧。于是他开始改善自己的人际关系,去努力学习一切,而不单纯是为了什么目的,尽情享受生活。最后,也变成了一个广受欢迎的好人。也在一天之内打动了女主角丽塔的心。
菲尔经过了三个阶段。
1、放纵自己,去犯罪,做违法的事情,但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为第二天有重新躺倒床上。不过,他很快就厌倦了。
2、追求他中意的女同事丽塔。他花了很多个同一天,了解到了她几乎每一个方面的喜好,才有了一个近似完美的`约会。可惜每到最后阶段,丽塔都在看清了真相。他绝望,他开始寻求亡,但是第二天,依然在床上醒来。
3、他决定开始过有意义的生活,每天他都得按时赶到一些特定的地点去救一个本该的人或者有麻烦的人。他也利用这无数个同一天,让自己变成了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开始受人欢迎和尊敬。在单身汉拍卖会上,他所中意的女同事丽塔以惊人的价格把他买了下来。
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很多人都在过没有意义的生活,每天你都有很多选择,你可以选择让生活丰富多彩。也可以让他糟糕透底。
九)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我是一只“小书虫”,家住城西的华凡小区。我的生活很紧张,又很轻松。上课的时候,我紧张的吸收“营养”,写作业的时候我又慢慢的消化“营养”。晚上,是我最最高兴的时候了,因为我又有一份“大餐”吃了。
爸爸妈妈为我准备了不少“粮食”,有《十万个为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鲁滨孙漂流记》《福尔摩斯探案集》等等。当然还有我最最爱“吃”的《我们爱科学》《知识就是力量》和《海底两万里》等美味“佳肴”。
我看书可是很会抓紧时间的,比如去“W.C”“放松”时,我会拿上一本书,一边“放松”一边看。去饭店吃饭时,看着饭菜来之前,我会拿出书,抓紧时间“啃”上一两口。有时我还会边吃边看书,因此,我没少挨父母骂。喂喂喂!你们可别学我,我的爸爸妈妈说了,这样子可对身体不好!
如果家里的“饭菜”都吃够了。我会让妈妈带我去“食品店”转转。每次从那回来,都会带一些“新美味”。我每次都会忍不住偷偷翻看一下。我每次看书的时候,看见了一些“好吃的”都会在下面用笔画一个直线或是波浪线。有时我还会把它们“请”到搜集册里。而正是这些“好吃的”,给我的作文增色了不少。
最近,有位同学问我我的座右铭是什么。我毫不犹豫的回答:“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几千年来有千百万人用它作座右铭,你觉得我这个小书虫会例外吗?”
看书时,我就像在书中畅游,现在,我想对书说句话:“书!我的好朋友,‘小书虫’永远爱你!”我,就是一个“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小书虫”。
十)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这篇文章的篇幅比较长,而且作者是把人、物、景与音乐交织在一起来写的,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密不可分,所以上下文的衔接非常紧密,很难断开,为了教学的方便,可以把这篇文章分成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1—2段),对肖邦故居的历史回顾。
第二部分(第3—8段),重点阐述肖邦故居以及它周围的环境与艺术家创作的密切联系,强调了肖邦故居的朴素、简陋,周围景致的形、声、色的微妙变化,以及它们在肖邦音乐中的完美体现。
第三部分(第9—12段),这一部分是文章的重点,作者满含深情地写了肖邦对这片故土的热爱。从出生地,到少年时代的探望故里,青年时代的故园告别,再到在异国他乡的梦中思念,直至用音乐来寄托自己对祖国的满腔热爱和对故土的无限眷恋。
第四部分(第13—19段),写肖邦故居的现状,人们从这座小屋以及肖邦音乐中所获得的精神力量。主题在这里得到升华,强调了肖邦之家已经成为波兰民族的精神支柱和坚韧纽带。
第五部分(第20一27段),这是本文中最华美的乐章,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肖邦故园春、夏、秋、冬四季美景,并把它们与肖邦的音乐融合在一起,如诗如歌如画,令人陶醉、回味不尽。
十一)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每个人生来都有自己的一种宿命,我一直相信自己的命运是一出生就被安排好的,是无法逃脱的。不是吗,每个人注定都是要走向死亡的,只是过程不同。
曾几何时,我一直恨命运不公,总是那么的捉弄我。生活的现实与艰辛,让小小年纪的我就已经懂得了人世的世态炎凉,让我和同一个命运的女孩子发誓要一起去做庙里的尼姑。想想那时的我们还不能完全认识到人生的很多东西。总以为出家了却尘缘,是解决一切问题,逃避命运最好办法。那时的我们虽然悲观厌世,可是我们纯洁天真,心理没有一丝杂念,只想摆脱自己认为比较悲惨的宿命。可是那时候我们却不知道,这尘世之间已经不存在那么一块净土了。傻傻的我们在那时傻傻的立着誓言说:我们要一块去某个山清水秀的名山古刹里出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给自足不与外界交往的生活。白天在寺院里做好自己的责任,晚上青灯古佛,读着自己喜欢的书彼此作伴,相拥而眠。
我们执着于出家的念头一直到高中。这期间我的那个伙伴真的践行了我们的诺言,她受不了家里那种冷漠的环境真的离家出走了,事后听她说,她真的找了一家尼姑庵准备出家,可是人家嫌他小,没有要她。当她失踪的那一刻,看着平时并不关心她的妈妈是那么的着急来问我,他的下落。我忽然明白,就算你的妈妈平时再不怎么关心你,可是你在她的心理永远是个宝,是个无价之宝。也就是在那时,我忽然发现我还有责任要承担,那就是我还要报答生我养我的父母双亲。于是我就更改了我们俩曾经发下的誓言,那就是我要赚够足够父母养老的钱之后再去出家和她一块去。在她失踪的那段日子里,我的心理空落落的,也开始了重新思考我的人生。那时的我正上初三,要考高中的重要阶段。没有星期天,没有假期,是真正的埋首在题海之中,但是压力却是像雨后疯长的小草一样迅速生长。我是那种在班里成绩比较好的学生。妈妈希望我能考个重点高中,我也希望去。可是我知道几何是最大的难题。我可以不参加几何考试仍旧在全年级拿名次,但是我却对中考没有信心。因为中考几何占得比例不小。最后我的同学归来了,我却在中招考试中以一分之差没有考上重点,可是重点高中的通知书却来了,但是我却要叫将近五千的择校费。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不忍心父母的为难。我选择一家私立学校只拿了很少的书本费。
我五岁开始上学从来没离开过妈妈的视线,在家里我是最小的可以说是受尽了家人的宠爱。刚上高中,我很想家,于是一次次回家。现在想起来当时是多么的想离开家,可是离开之后却又舍不得。于是我选择了不要上学可是妈妈同意。我又不想上学,最后妈妈求我我选择了复读一年初三,没有拿学费。第二年,我考上了重点,可是我又不愿意上了,于是我选择了一高,这样我上了高中。
我的伙伴和我一块上了高中,我们的誓言依旧存在,只是多了一条责任的限制,我们一致认为只有完成了今生的责任才能去出家。那时的我们依旧认为世界上还是有这么一方净土的。高中上了三年,我们一直坚守者这个信念,甚至我们还以尼姑庵为名设置了一个尼姑有限公司的虚名,拉拢我们的同学,将来在他们事业有成的时候给我们一些投资。
高中由于高一的厌学情绪而荒废了一个学年,到高二的时候我感觉很吃力,但是觉得自己能考上个本科还是不成问题的。我的数学成绩仍旧是我自己最大的烦恼,可是我的综合成绩很好,语文英语也不错。我还是很自信的。可是打击再一次来临,我的综合成绩和语文成绩考的很失力,没有正常发挥。考场上我居然睡着了。考试的前一晚我是在寝室睡得,我们都在本校考试。可是我们寝室的一个女孩子压力太大,整个晚上都在开门关门,我们都没有睡好。那天妈妈特意来陪我,我让妈妈回家了。当时觉得我妈是多此一举。可是现在想起来觉得很感动。
不论怎么样我以5分之差的成绩没有考上二本,于是我上了一个专科学校。在大学的寝室里我依旧推行着我的尼姑理论。我最大愿望是开一家尼姑庵我自己做主持。可是我的室友说,如果我开尼姑庵她要开一个和尚庙专门和我作对拯救天下男生。我哭笑不得。可是我真的想建一个温馨,浪漫而又安宁的世外桃源。那里没有人世的炎凉,有的只是温情。任何一个女孩都可以来这里,我不管她的过去是什么,不管她发生过什么事情,只要她来到这里他就可以凭自己的双手,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这里的女孩子永远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没有烦恼永远快乐的生活。这个地方最好是坐落一个深山里,就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一样。但不仅仅是桃花,而是百花都有,一如周伯通的百花谷。每个季节都有落英缤纷。都有温暖的感觉,都有飞舞的蜜蜂,翩跹的蝴蝶,各种鸟的叫声。
时间匆匆而过,转眼到了大三,我呢依旧在寝室里宣扬的我的尼姑理论,不过我很快推翻了自己的理论。因为一个能让我永远感到温暖的男孩出现了。虽然他不帅气,虽然他没有显赫的家世,但是他有一颗能温暖能让我感到温暖与快乐幸福的心。我遇到了他,我的心不在是浮萍,而是渐渐的扎根了。室友都在笑我自己砸了自己的脚。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依旧是向往那个温馨浪漫而又宁静的世外桃源,依旧想为那个温馨的所在努力。
工作了我不再悲观,而是学会了坚强面对生活,笑对工作。我的生活也随之改变了。由以前的小雨非非变成了阳光明媚,偶尔有一丝乌云。最好的朋友仍旧质疑着生活,仍旧忧伤着自己的忧伤,仍旧需要别人的安慰。她惊讶于我的改变问我为什么?我说工作了你就会有体会。其实也就是“开心也是一天,伤心也是一天,那何不选择开心呢?”她笑了,问:“真的是这么简单吗?”她现在依旧在忧伤,我依旧安慰她。
其实宿命,我觉得只是一种心情,看你怎么去想它。只要在若干年后,我在行将入木的时候能够有微笑的心态,我就完成了我今生的宿命。
十二)我的肖邦情缘作文
三十多年前,电话,无疑是一种相当奢侈的通讯工具。因为,在那时的中国,“大哥大”尚未问世,“手机”与“小灵通”更是在美梦中也根本不可能出现的物件。不过,在当时来说,电话的电波倒已在我们的山城上空流曳,只不过,它的信息唯一的发原地仅是邮电局一家(邮政局和电信局分家是以后的事)。
记得十分清楚,那一年,我的大姐在濠村乡卫生院生下了我的小外甥,发了个电报回家。于是,遵父母亲之命,我将于第三天送一大鸡笼的大母鸡去濠村。为难的是,我仅是一个刚刚上初一的小年轻,濠村在哪我根本不知。我要去濠村,首先得让大姐夫到车站接我,不然,鸡没送到小舅子兴许倒送丢了。所以,父母亲瞩咐我先买好车票,然后给大姐夫打个电话,让他到车站接我。浦城是小县城,车站只有一个,买车票不难。可是打电话呢,却等于是给了我一个大大的难题。我这个人还算成熟得早,知道要打电话只能上邮电局。所以,我拿着父母亲给的'几毛钱,来到当时浦城县唯一的邮电局。来到邮电局,我怯生生的走近柜台询问,才知道必须先填一张单子。填好单子后,我不知下一步该做什么,仍是怯生生地站立于一旁等候。过了好一会,我走近柜台去问:“阿姨,我的电话呢?”那个挺和蔼可亲的阿姨接过我手中的单子,说:“唉呀,刚才不是叫你到二号去接了吗?”看到我脸上一片茫然,那个阿姨和蔼地说:“这样吧,我再帮你挂。记住了,千万不要走开,接通了我叫你。”终于,过了不一会,我在三号小房间和大姐夫通了话。
这就是我打的第一次电话。
这个世界上任何的第一次好像每个人都会记得十分清楚,然而,第二呀、第三似乎也就成了后娘生的小孩,没有太多人去关注了。所以,第二次我是如何打的电话,我确实是没有印象了。
不过,我家中第一回装电话倒是记得相当清楚。
说是第一回装电话,其实并不准确,因为,严格来说,那不是我的电话,而是我二叔家的电话。其时,我和二叔一同住在一栋大房子里,那一年,二叔调到一个小单位当一把手,于是便有了装家庭电话之便利。当我听到二叔家要装电话的消息后,我很是兴奋,我找到二叔说:“给我屋里也接个分机吧,让我开一开洋荤。”二叔欣然满足了我的要求。电话很快装起来了,我屋里的分机也很快通了,说实在的,当时也的确让人着实新鲜了好一阵、兴奋了好一阵。然而,过不了多久,这种新鲜与兴奋便退了潮——因为,两家共用一台电话不方便之事也是挺多的,比如找我的电话,二叔先接,他要大声叫我;找二叔的电话,我先接,我又得高声喊他。时间一长,往往电话铃一响,双方都出现了互让不接的局面,害得打电话之人老是产生双方家中都没人在的错觉。
不过,这种情形倒很快得到了改善,因为第二年我便自己装上了电话,由此,也就在真正意义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电话。
对于“大哥大”的印象我也是挺深的。
改革开放不几年,我们这个小山城有的赚到钱的人,自然而然地跟上了时代的潮流,玩上了在当时来讲价值不菲的“大哥大”。因为我没有玩过,所以我只记得,当时看到有人手上拿着个砖头似的东西在那里大喊大叫,其时我还不知那叫什么,后来有懂行的人说,那叫“大哥大”,是电话。
再后来,模拟手机出现了,当时我们都称之为“90机”,因为它的号码都是以“90”开头的。这种手机刚上市时,价格是挺贵的,一架机子要上万元,所以一般人根本不具备消费能力。过了几年后,模拟机开始普及,其时我也花了一千多元买了架旧机了,终于平生第一次用上了移动电话。记得机子买来了当天晚上,我挺是兴奋,靠在床,给有手机或有家庭电话的亲朋好友一个一个打去,激动地向他们报告着我拥有手机的快慰。
提到模拟手机,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件事来。
我有一个挺要好的朋友,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属于一个不大不小的领导,所以,理所当然地在我之前便用上了模拟手机。记得十分清楚,有一次,我们在外面办事,傍晚时分,我们正走在回单位的路上,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一接,原来是朋友请我们晚上去吃饭。电话一接完,我这位年逾四十的朋友立时象一个小孩子似地一跳老高,高声喊道:“啊呀呀,有了手机真方便啊,哈哈。”那种按奈不住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这位朋友后因患病英年早逝了,但是,这一幕却永远鲜活地定格在了我的记忆中。
再后来,数字手机出现了,并以极为迅速的速度在中华大地普及。而今,手机,再也不是什么稀罕之物了,人人手上拿个手机,随时随地打个电话、接个电话,就像是吃个水果糖一般简单平凡。
前一段时间的一个晚上,我吃过晚饭后和妻子一起去大姐家看母亲。聊天中,大姐说母亲原来那个“小灵通”坏了,可是一向节省的母亲又舍不得买个新的。听了之后,我没出声。过了一会,我对妻子说,我有事出去一下就进来。随即,我快步来到门口的手机店,掏出几百块钱买了一台崭新的手机。回到大姐家中,我把手机给了母亲。其时,我看到,母亲眼睛一亮,随即又责怪道:“唉呀,花这钱作什么呢?我那个‘小灵通’修一下还可以用的嘛。”又坐了一会,我和妻子要回家了。这时,母亲问我道:“手机多少钱,我给你吧。”听母亲如是一问,不知怎么的,我突然鼻子一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拉起妻子快步走出了大姐的家门。
母亲,我的生命都是你给我的啊,给你买一台手机,还敢言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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