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情缘作文(精选十二篇)_书香情缘作文
发布时间:2020-01-04书香情缘作文(精选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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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刚在花村镇石门村村主任这个岗位上,已干了近二十个年头了。他把精力全花在了建设新农村上,深得村民拥护和爱戴。
这天中午,赵志刚在镇政府开完会,骑着摩托车刚回到家,妻子王秀兰就递给他一封挂号信说:“给,你的信。”
赵志刚接过信一看,信是从深圳海峡玻璃有限公司寄来的,寄信人名叫师大陆。赵志刚二十年前曾在这个台资企业打过工,可在他的记忆中,并不认识这个叫师大陆的人啊!赵志刚把信拆开一看,不由大吃一惊。
原来,寄信的这个师大陆是深圳海峡玻璃有限公司的现任老板,这封信是一封感谢信。赵志刚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二十年前。
那是1983年,春节刚过,赵志刚从部队复员回村了。当时他才24岁,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王秀兰,但因经济拮据,实在难谈嫁娶之事。为摆脱困境,赵志刚南下打工。他到达深圳后,进了这家海峡玻璃有限公司当了保安。
第二年5月的一天,赵志刚吃过午饭刚上班,就发现公司办公大楼前围了许多青年工友。他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出于工作职责忙凑过去看个究竟。只听公司办公室主任伍长银正冲着大伙高喊:“公司内有一名青年员工突患重病,生命垂危,急需输血,而医院血源紧缺,师老板号召全体员工,伸出援助之手,向这位员工献血,他将给每位献血者3万元报酬。”
由于这位六十多岁的老板师承年,平时在公司和蔼可亲,待员工不薄,从不克扣员工的工资。奖金,深得员丁们的爱戴和尊敬,因此伍主任的话音一落,赵志刚就振臂一挥,喊道:“走啊,上医院献血救人去。”
赵志刚这一声喊,还真起了一呼百应的作用。大家“呼啦”一下,挤上了去医院的两辆大巴,感动得伍长银紧紧抓住赵志刚的手说:“谢谢你,好兄弟,我代师老板谢谢你了!”
说起来也真是芝麻掉进针眼里——赶巧了,一百多青年员工抽血化验,只有赵志刚和伍长银的血型符合。大夫长长出了一口气,说:“谢天谢地,大海里捞针,终于找到了!”
赵志刚和伍长银被留在医院,他俩在病房里见到了这位从未谋面、生命垂危的年轻员工。他长得很俊秀,看上去只有20岁左右,病魔的折磨使他脸白如蜡。赵志刚还得知,这个年轻员工:也姓师,是因用药过敏导致白血球急骤下降,已危在旦夕。
大夫把赵志刚和伍长银带进手术室,让他俩躺在手术床上,用一台器械从他俩腰部插进去往外抽东西。赵志刚在部队曾为战友献过血,他有些奇怪地问:“大夫,为啥抽血要从腰上而不从胳膊上抽呢?”大夫一脸严肃地说:“不该问的别问,静静躺着,别说话。”
事后,赵志刚才听伍长银说,那次他俩捐献的不是血,而是骨髓。又过了半年,家里催他回去和秀兰结婚,他拿着师老板给他的3万元感谢费和工资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婚后第二年,他就被大伙选为村委会主任,挑起了带领全村人共同致富的重担。随着时间的推移,赵志刚渐渐将献骨髓的事遗忘了。
如今,一封迟到了二十年的感谢信的到来,令赵志刚又惊又喜。师大陆是从伍长银口中知道赵志刚家地址的,他在信中告诉赵志刚,海峡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是他父亲来大陆亲手创办的,赵志刚在公司当保安时,刚大学毕业的他正在公司里实习。他患了白血病后,父亲不愿将师大陆与他的父子关系透露出去,就是想知道大陆人与人之间的亲情有多重。从赵志刚和伍长银身上,父亲看到了大陆几千年传统美德的体现,所以,三年前老人患脑溢血去世之前,才把隐瞒了二十年的事从头至尾告诉了儿子,目的就是要让师大陆牢记祖国人民的恩情,扎根大陆,办好公司,报效祖国和大陆同胞。
经过近二十年的历练,伍长银也离开了海峡公司,自己另开了一家公司。两个老板虽在一个地方,但各忙各的生意,一直没有见面。直到前几天,伍长银来海峡公司洽谈一笔业务时,才与师大陆见了面。旧事重提,师大陆面对救命恩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同时又问起了赵志刚的近况。伍长银说他也不知道,但把赵志刚的地址告诉了他。师大陆送伍长银走后,就提笔给赵志刚写了一封长信,并在信尾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要赵志刚给他一个当面答谢救命之恩的机会。
手捧这封信,赵志刚的心情久久难以平静。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当年捐出的骨髓,救的竟是台湾师老板的儿子,这真是大陆台湾一冢亲哪!但赵志刚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接受师大陆的感恩,而是想借此机会把师大陆的海峡公司引到当地来,促进全村、全镇乃至全市的经济再上新台阶,让家乡的剩余劳力不出家门也能挣上钱。石门村本身就有一个不错的村办企业——石英砂厂,村后的夏家沟山上盛产石英矿石,矿品极高。这些年在赵志刚的提议下,村里办了这个厂,创造了不少经济效益。但赵志刚认为还不够,是小打小闹,应该再往大里发展。而石英砂恰是生产玻璃和电子元件的原料,这不正好与师大陆的海峡公司对上口了吗?对!应该主动抓住这个契机。想到这里,他立刻掏出手机,按师大陆留的手机号拨了过去。手机很快传来了师老板那带闽南口音的普通话:“喂,我是海峡玻璃有限公司,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赵志刚爽快地说:“师老板,你寄给我的信我刚收到!噢,忘记告诉你了,我就是当年为你捐骨髓的赵志刚啊!”
师大陆颤抖而又激动的话音传了过来:“噢,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哪!请问恩人,你现在在哪里?”
赵志刚坦率地告诉师大陆自己的情况,还有村石英砂厂的情况和自己的打算。师大陆在电话那边一听,高兴地说:“好啊!赵先生,我也正在为海峡公司生产原料不足而发愁呢!我这就联系伍长银,与他和技术人员乘飞机过来,洽谈投资联办公司的事。”
三天后,赵志刚在市郊飞机场出口处见到了师大陆和伍长银,三人一碰面就紧紧拥抱。师大陆抱着赵志刚久久不松手,还要下跪谢恩,被赵志刚拦住了。师大陆流着泪说:“当年我刚到父亲公司学企业管理,由于父亲管教较严,不准公开我与他的父子关系,所以,连伍叔叔也不知道。由于我患病后一直处在昏迷状态,谁给我捐的骨髓一直都是一个谜。后来我病愈,因身体非常虚弱,就回到台湾,在母亲身边呆了三四年,而后又结婚生子,直到十年前才从父亲手中接过了海峡公司。谢谢你无私地捐出了骨髓救了我—命,如果不是你和伍叔叔,我早就不在人世了。”
赵志刚淡淡一笑说:“师先生,这件事就让它过去吧,不值一提,大陆和台湾本来就是一家人,别说捐骨髓,就是豁出性命也不在乎。老伍,你说对不对?”
伍长银在一旁高兴地笑道:“对,对极了!”
这场景令闻讯赶来的电视台和报社记者感动不已,他们举起摄影机拍下了这珍贵的一幕……
他们来到市区一家大酒店,由师大陆做东,摆了一桌丰盛的感谢宴。晚宴后,市领导本想让师大陆和伍长银住在这儿最好的房间,可师大陆摇头说:“不,我要住在救命恩人赵志刚家里。”
于是一行人又驱车前往石门村。进家后,赵志刚吩咐妻子王秀兰在二楼的一个房间支了两张床,一张床让师大陆睡,他和伍长银则睡在另一张床上。三人一见如故,在一块有说不完的话儿,聊着聊着,三人竟不知不觉睡到了一张床上。早晨起来,王秀兰进屋打扫卫生,看到这情景,也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
从第二天起,赵志刚就带着师大陆和伍长银开始实地考察,石英矿砂厂和夏家沟矿山都留遍了师大陆的足迹。他不仅对秦岭如此丰富的石英矿资源羡慕不已,而且也对在这里投资办公司充满了信心。下山时,他捡了块石头,拿到市里去化验结果出来后,他郑重宣布,要在石门村征地200亩,并将夏家沟石英矿全部买下来,在这里办一个思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还要让生产过程全部自动化,产销一条龙。董事长由他担任,总经理则是石门村村主任赵志刚。至于伍长银,则早已与思恩公司签下合同,公司生产的全部玻璃产品,由他的远洋贸易公司包销。关于公司的管理,除技术人员外,其他员工由赵志刚负责招聘,开矿的工人和运矿石的车辆,也由石门村承担。
经过半个月的规划设计,这天,思恩公司成立大会暨签字仪式在市区一家大酒店内隆重举行,市主要领导全部到场祝贺。当董事长宣布完任命,赵志刚和伍长银都激动地站了起来,三人又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在场的林市长得知三人之间的传奇故事,由衷地赞叹:“一段骨髓情缘,让天南海北的三人成了生死之交,也给全市带来了新的商机。好,好,不愧都是龙的传人哪!”
又过了三天,石门村村东石英砂厂征用的那200亩地上,人头攒动,机声隆隆,开始修建厂房。夏家沟内也不断传来“轰隆隆”的开山放炮声,思恩公司的大招牌也醒目地立在了国道旁,一切都按赵志刚的意图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谁又能想到,吸引台商师大陆来这里投资2个亿办公司建厂的,竟是一段骨髓情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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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不是很有恒心专注精神的人,所以“花心”的成分还是不能否定的。——题记
也许题记会给看这篇文章的你带来疑惑,而写文章的我,只能说“此花心非彼花心。”自然不是世俗眼中的花心,正所谓心中有花,便称为“花心”。
世间的花朵千千万万,争妍斗艳,无所不有。令我心驰神往的也不只一种两种,可见我还是有花心的成分。我是个喜欢到处“拈花惹草”的人。但能使我一见倾心,终生难忘的,惟有茶花。——我爱茶花。
感恩家中有个擅长养花养草的父亲。自承认是个天性懒惰的人,只负责观赏父亲辛勤劳动的成果。近日家里多了一盆茶花,出于对它的留恋。不知不觉循着气味来到它的面前。——可能是看到有伯乐在欣赏吧,瞧!它也在风中朝我微笑呢,于是我也随着它扬起了嘴角。人花相映,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它的枝干纤细而不枯瘠在风中摇曳,颇有弱柳扶风的意味。往下的根亦不是太粗,整个给人的感受清瘦,只看枝条或许会觉得太过单薄,但和根干搭配在一起恰好合适。随着枝干往上,越来越细,好象黛玉飘逸的身姿。到分支,想必你已明白我想说的就是叶子。叶子纹路很清晰,由一条主纹向四周扩展,抚摩小小的纹路,好象有种曲径通幽的感觉。两边较宽,慢慢收缩,最后变成一个可爱的小尖端。经过重重绿叶的衬托之后,主角便是“红花”了。视觉聚焦在顶部的花蕊上,害羞的它裹着一层红色的外衣。我轻轻触碰了一下蕊心,花蕊便开始颤动——我意识到花儿要绽放了。外衣慢慢褪下,花瓣慢慢地打开,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美丽。于是我停止了一切动作,包括举起相机。花瓣的颜色是淡红,像玫瑰,却比热情的玫瑰多了一层内敛。虽然少了玫瑰的热情和诱惑,少了牡丹的雍容华贵。但它也曾一枝山花笑烂漫,古朴之间不失凝重。
茶花静静地开放,静静地凋谢。惟有“待到山花烂漫时,她也在丛中笑”瞬间定格的美丽。它像生命长河中遇到的某些人,默默地奉献,默默地耕耘,默默地绽放,不闻收获。不曾留下繁华,不曾留下悲伤,只有片片浅红,只悄然一跃,便踏出红尘万丈。携一身轻盈而来,又携一身轻盈而去。现实中的我们,总是心有不甘,不顾一切追求金钱名利,甚至忘记了心中的“自我”,不知不觉中使心灵增加了许多负荷,直到无法飞翔。而茶花只对世间潇洒一笑,悄然而去。
我爱茶花。与茶花的一段情缘使我领悟了生活的哲理,明白了生命的所在。我永远无法忘记,它轻盈地来,轻盈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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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书迷,在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妈妈就买来许多童话书,陪我一遍遍地翻着,每天睡觉没有几个故事都不肯入睡。长大后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伙伴,甚至连吃饭和上厕所也要捧一本书在手。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中精彩的故事有时让我捧腹大笑,有时号啕大哭,有时让我义愤填膺,有时让我拍手称快。虽然有关我读书的故事有些已经淡忘,但有几件事仍记忆犹新。
把书拿反了
那是我四岁的时候,妈妈回家后把包放在沙发上就走了。
出于好奇,我爬上沙发,打开妈妈的包,发现里面还有几本小人书。书里面大多是图,很少文字,我翻了几页觉得挺有趣的,便拿到厨房里偷看去了。忽然,我觉得这本书很奇怪,什么都是倒过来的。人好像再练倒立,个个头朝下,脚悬在空中。于是我找妈妈去问个究竟,妈妈听了哈哈大笑:‘‘你把书拿反了!’我再仔细看了看封面,还真的上下颠倒了。
把妈妈关在门外
有一次妈妈出门买菜,叫我一个人在家做作业。妈妈前脚刚走,我就迫不及待地拿出《淘气包马小跳》阅读起来。马小跳的故事太精彩了,而且故事就像发生在我身边,我的心全部融入故事中,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突然,‘‘为何不开门?’’一声大喝把我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只看见妈妈怒气冲冲地站在我身后,后面还跟着爷爷奶奶。原来妈妈买菜回来,由于没带钥匙,就按了几下门铃,不见人开门,心里害怕及了,以为我出了什么事,急得跑到爷爷那里取来钥匙,爷爷奶奶也怕出了什么意外,跟着过来看看。当看到我安然无恙呆在家里时都松了一口气,当然我也被妈妈一顿责骂。唉,都是马小跳害的。
作文获奖了
四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万福中学的作文比赛,要求写自我介绍,题目自拟。看来这个题目,我傻眼了。我用眼角的余光看了看别的同学,他们个个在奋笔疾书。我想我就写一篇我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吧。最后这篇文章获得全镇一等奖,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我的作文获奖了!为此,妈妈还给我买了裙子和鞋呢!
我就是这样一个小书迷,书伴着我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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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呀嘛小二郎,背着书包上学堂……”听着这熟悉的儿歌,我便背起了书包,儿时的书包里有书,有零食,还有自己美好的憧憬和父母的'期望。
八岁那年,我背着一个绿色的书包,走进了小学校园。只记得那个书包“肚量”很大。如今,中学也快读完了,细细品味,这书包里除了书本,还真是五味俱全。打开书包,迎面而来的就是——
酸
嗨!酸——鼻子酸——哭。
我从小就爱哭。考试成绩不好——哭;挨了批评写检查——哭;作业没写罚三遍——哭……
书包里充斥着酸气!卷子上算错的题目在流泪,练习册上一道道未做对的习题在哭诉,书本中条条未弄懂的定理在叹气……唉,正可谓酸味实足哇!
虽然我不是幸运的宠儿,但我在古朴的老道上也会拣到一枚纪念币,那就是——
甜
书包里有甜吗?蔗糖之甜?蜂蜜之甜?不!
出色完成学习任务,流利地诵出一篇英语课文,作文变成铅字……这一切都是甜。将来若考上大学——甜,大学毕业后事业成功——甜上加甜!但不要只注意电灯发出的光芒,电灯本身也有价值。在甜的背后——
苦
板凳要坐十年冷,何时让我出围城?
十年窗下无人问,希冀喜讯飞入门。
书似乱花迷人眼,上床睡觉方为安。
当今学子苦又难,但愿人人心得安!
堆成山的教科书,一本一本练习册充满了书包,莘莘学子何日方圆大学梦,何日方能衣锦还乡来。希望要付诸行动,努力吧,莘莘学子。
书包啊书包,你让我尝尽五味缘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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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好朋友是一种缘分,我和马天吟就是。五岁时,我们相识于游泳训练班,开始学游泳、都是从全托幼儿园出来的、爱玩电脑、是区合唱队成员、都会乐器
大概是能说会道的缘故吧,她的英语读得很好听,是我们的英语课代表。三年级时,我参加英语考级,一有不懂的地方就去问她。她热情相助,还搬来了她的英语高手她的老妈和老爸,为我电话解答,使我顺利地通过考试。我深表感激。
我们交往多年,彼此都想着对方,外出旅游,一定会为对方带一件礼物,有好吃的会拿来分享。尽管有时也会争争吵吵不开心,但更为我们的交往增添了不少的色彩,我珍惜这份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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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这个起源于英国的运动,是我最为喜爱的运动。我爱那柔软的绿茵场,爱那挥洒汗水的样子,更爱那进球后的呐喊声。这几天,我和几位同学真正痛快地享受到了绿茵场的快乐!
一开始是李勇博带的球,并邀请我放学去操场踢球。这等好事,怎能少得了我?二话不说,欣然答应。随后,孔祥乐胥、张澈、杨子晨、李明博、宋亚轩、郝元和师云帆也相继加入。这支庞大的队伍,只有一个信仰--足球!
第一次去操场踢球,我们没有占到场地,只能在一旁练传球。但这也是一个练任意球的好机会。李勇博、张澈、孔祥乐胥三个人,前后组成三道防线,只有让球越过最后一道防线,球技才算不错。我练过三年足球,踢过无数次任意球,哪一次没进过?这点小考验算什么?但事实证明,我大错特错了,三个人的防线长达十几米,再加上我和第一道关卡的五米就接近20多米,而且还要让球腾空飞跃30米,这无疑是对力量、脚法、旋转的考验。我系紧鞋带,将球摆好,向后跨三步,助跑--射门--,随着“咚”的一声,足球在空中划出了不算大的弧线,但因高度不够,被第二道防线所截。
这两天都是我带的球,因为有了“主权”,自然踢得很尽兴。有一次射门,我始终忘不了:我站在接近中场的地方,离球门大概20米,我平定呼吸,望向球门左上方,奋力踢向球的底部。大约过了一秒,足球画出了诡异的弧线,直奔球门最刁钻的角度--左上角!守门员张澈想要补救,但身高不占优势而无济于事,一记“世界波”激发了我对足球的信心!
放学后去操场踢球,是我们约定俗成的事,谁都不想慢人一步,这也是我们放松的一大方式。绿茵场上的乐趣数不胜数,它丰富着我们的青春,让我们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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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记忆长河中有很多难忘的瞬间,但夏天的那点绿茵却最使我难以忘怀。
一年前,每一位六年级的学生都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亦如此,:上课,复习,复习,上课……,重复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看着那一本本习题,我不禁叹了一口气,抬头望向窗外,夏日绿草如茵,早已不复春日时的“草色遥看近却无”,闻到青草那清清爽爽独有的气息,却使我仿佛看到了它在早春时的苦苦挣扎:穿过层层坚硬的石头,走过黑暗无光的地下世界,才得以看到新的景象,走向那片光明。
有人问,什么物体力量最强大?我说,是绿草。不难想象,当一粒种子试图生根发芽时遇到了那可怕的岩石,深厚的泥土,它从无畏惧,因为它渴望阳光,渴望它那丝丝理想。它尝试突破,一次,十次……它愤怒着,咆哮着,却从未后悔,放弃过,因为它心中坚定着一个信念,我要成长!
终于,当那嫩芽从那石缝中穿出,绽放出它最闪耀的光芒,它却不傲,因为它明白,这成功的背后,流下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那点点绿茵背后,隐藏着多么强大的力量与渴望。也许,只有这样,它才懂得生命的'珍贵吧。
草,虽不如松树般坚忍不拔;不像腊梅那样笑迎冰寒;不似青竹般超凡脱俗,更不胜菊花般勇敢顽强……,但它那不屈的精神使我震撼。
微风拂着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当我回过神时,哦,眼前那片绿茵,泛着嫩绿谱出生命之歌的绿茵是如此的使人陶醉,使人奋进,我又回到书桌前,回到我的题海中。
难忘小升初奋斗的时光,更难忘夏日那点的绿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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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这句名言令我印象十分深刻,因为我小的时候就是和书一起长大的。
最早的时候,也就是两三岁时,我的父母就常常给我买两三本小人书,但是我当时实在是太小了,可能我的脑海里还没有读书的主动意识。后来我快上一年级的时候,父母给我买了第一套书——《米小圈日记》,虽然这套书里有注音,但是有些字我还是不懂,于是我妈妈就在有空闲的时间里天天给我讲。渐渐的我已经不需要父母天天来给我讲就能独立阅读了。
从二年级开始,我的语文老师是陈老师,他对我们说:“要想把作文写好,必须得多读书,而且要读好书。”所以我的父母从二年级开始就不断的给我买书。
起初,我是不认同老师这句话的,觉得读书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后来我才发现不读书真的不行,如果不读书,脑海里就没有好词好句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就写不出来好作文。
慢慢地,我越来越喜欢阅读了。
我每天晚上都会有半小时的阅读时间,这是我规定的。
还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汤小团》,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一个声音把我从梦幻中拉回了现实:“灿,一会儿水开了,记得帮我灌水啊!”我不耐烦地说了一声:“知道啦!”因为只要有人打扰我看书,我脾气就不好。我继续看了十多分钟,我突然看到书中关于热水句子,“叮”的脑子就嗡了:水还没关!我顾不上穿拖鞋了,因为水没关,我妈会说我的,幸好,我及时关了煤气,当我打开水壶盖子,天呀,水都快被烧干了!事后,我妈说了我一顿:“你看看你,看书太着迷了,让你关火,这么小的一件事情都做不好,将来长大后万一有重要的事情,怎么办?”
我就是因为看书着迷忘了时间,这种事情可不止一次呢!
我爱书,书陪伴我成长;我爱书,到了无法自拔的地步;我爱书,到了我恨不得每天都看着他。阅读后,我发现,书真的是一杯咖啡,你随时可以用心品尝!我和书的缘分会越来越深的。相信你也能做个书籍的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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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渴望有一个心灵停留的地方,我渴望有人听我的诉说,我渴望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但这些对我来说都是奢望。在这个社会中,没有人会无怨无悔听你内心的声音。直到有一天,我没有任何保留的,带着千疮百孔的心向它走去。
坐在你面前,我可以毫无保留地宣泄自己的悲痛,不顾旁观者的议论。啊!我找到了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这个时代的产物一一网络。
在这里我可以和不认识的人敞开心扉,和陌生人倾诉烦恼,使自己不再苦闷。在网络虚拟的空间中,我和我的网友们倾心交谈。在交流中,我发现有好多人在现实生活中受到挫折,每个人都在迷茫和痛苦,却没有人愿意倾听,只有和陌生人在一起发泄内心的痛苦,倾听另一端的心跳,感觉另一端的情感,另一端的真诚。有了它,陌生的两个人可以尽情交谈,互相倾听,它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在网络中,我交到了很好的朋友,她叫“幻”。她是很好的姐姐,我们已经认识半年多了,她是一个值得交的朋友:开朗,活泼,善良,有理想。认识以后和朋友们说的时候,她们劝我说;过度的单纯容易上当受骗。我笑着摇头,依旧经常和“幻”谈理想。她告诉我万事以学习为重,但可以把学习当成一种乐趣,这样收获更大。我很感谢她,若不是她,我不可能排年级前20名,是她教给了我学习。
我感谢网络,它给予我滋养不图回报,给予我快乐忘记痛苦。感谢你,我的朋友一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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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友谊大家都不会陌生吧!友谊如同阳光照亮我们的生活,如同春雨滋润我们的心田。友谊的存在使我们的生活五彩缤纷绚烂多彩。
静是我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朋友。记不得第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样子了。因为那时的我们都还是一个幼小无知的小孩子。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们慢慢的长大了,时光老人冲淡了很多东西,唯一没有冲淡的是我和静的友谊。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年的暑假,再过几天就是我的生日了,然而接连不断的几天大雨,把人们堵在了家里,这让我忧愁顿生。静今年还能按时给我送礼物吗?要知道,从小到大,我每一个生日她都会给我送礼物的呀!看来今年我是收不到她的礼物了。我无精打采的等到了生日的那天。
晓,生日快乐,你瞧我给你送生日礼物来了!一大早,静就冒着大雨兴奋地跑到我家,手中高高的举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看到礼物,我这几日来的忧郁一扫而光,脸乐的像朵花,跳起来就想立刻拿到礼物:静,快给我,我都急死了,天天大雨,我以为你不会去买礼物送给我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我有多沮丧。快,给我,让我看看是什么精美的东西。我跳着伸手去拿,可静偏偏逗我不让我拿到,我俩就这样追赶着、欢笑着、快乐到了极点,最后俩人都没有力气了,静才把礼物给我。
我小心翼翼的拉开彩带,撕开漂亮的包装纸,露出一个红红的盒子,我闭起了眼,口中默念了几句之后,非常真诚的打开盒盖,里面是个晶莹透明的玻璃瓶,哇五颜六色的、做得非常精致的小星星,我看呆了,愣在那里不动了。他傻笑着对我说:好妹妹,祝你生日快乐,虽然我自己做的礼物不是很漂亮,可是它代表了我们这么多年的友谊,你可千万别嫌弃哦!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好姐姐,我感动都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呢?世上哪有比这更珍贵的礼物呢!我激动的拉起静的手,紧紧的握了一下,哟,疼!静不由自主的叫了一声。怎么了,那里疼?我急切的问,她看了看手,我才注意到,静的食指和拇指都是红红的,有些肿,还有点脱皮,我的泪水再次夺眶而出:静,你真傻,下雨买不到礼物就不用送了,没关系的,没礼物我照样长大。看你,身体累坏了怎么办?我抬起头,才发现静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头发有些凌乱,脸上写满了疲倦。好妹妹,没什么,只要你高兴,我怎么样都值,乖,别哭了,你看我不是好好的。静调皮的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感动的心情不法用语言表达,我与静紧紧的拥抱着,眼前浮现起许多美好的往事
去年冬天,我的双手生了冻疮,严重的不能洗衣服,静就主动地帮我洗,冰冷的河水,冻红了她细嫩的双手,她自始至终也没说过一个冷字;当我们一起去田野上玩耍时,我不小心被锋利的石头割破了手指,流出了鲜红的血,静马上扯下脖子上的丝巾给我包扎不经意间泪水湿透了我的衣襟,落在手上。我知道我和她的友谊就像我手中透明如水的玻璃瓶一样的纯洁透亮,再加上点点繁星的陪衬显得格外的美丽。在我孤独无助时、在我忧伤烦恼时,陪在我身边的人是静。我觉得自己能够认识她真的很幸运,正所谓人生路上何需惆怅,天涯海角总有知音嘛。
朋友,是你在疾风苦雨中行走时飘过来的一把伞,是你在独自哭泣时飘过来的一方绢,没有朋友的日子,就像没有星辰的夜晚,没有朋友的人就像裸露在沙漠上的木乃伊,所以说,朋友是你我生命长河里永不干涸的雪浪花。愿我们的一生都有朋友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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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有你
在一个雪花飞舞的日子
我惊奇地发现—
一个与此时季节相符的你—
满天雪
于是;我们彼此成了网友
从欣赏你的网名
到欣赏你洞察心灵的敏锐
通过键盘
我开始向你诉说心语
累了倦了
有你如哥哥般的呵护与关怀
感觉幸福极了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你开始慢慢地远去了
慢慢地淡出了我的视线
是什么原因
让你
淡忘了那个傻傻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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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笛,一种高雅,美丽,悠扬的乐器,我的人生轨迹因为遇到它而改变了。
二年级时,我报名参加了学校管乐团的长笛声部。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交到了许多朋友,还通过学习长笛,学习音乐,提升了个人修养,品位和气质。三年里,学业的压力和学艺路上的挫折经常想让我放弃长笛,但是,我凭着对长笛的热爱和对乐器、音乐的热爱坚持了下去。如今,我已经成为了长笛声部的组长。
长笛,带给了我快乐。每次流利地吹完一首曲子,心里总是有几许甜蜜;每一次演出或比赛演奏结束,享受着台下那震耳欲聋的掌声时,总是有一种成就感;每一次和同学们在一起排练时,心里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快乐。
长笛,带给了我痛苦。每次学习新曲子时,一次次的失败总会让我丧气;每次练习时间长了,食指侧的红痕,发麻的舌尖,总会让我泄气;每次为了排练,放弃了提前写晚上的作业时,心里总会有几丝郁闷。
长笛,虽然你带给我了那么多痛苦,但是我还是爱你。我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献给了你,你也送给了我许多。我想,我是幸运的,和你有缘。我永远爱你,交响乐中的百灵鸟——长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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