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故事演讲稿
发布时间:2025-07-22法制故事演讲稿(必备12篇)。
❂ 法制故事演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大江东流,日月交替,大自然生生不息,用规则演绎着生命的轨迹。火车之所以能够奔驰千里,是因为它始终离不开两条铁轨;风筝之所以能够高高飞翔,是因为它总是情系着手中的线;宇宙间无数颗恒星亘古不变的灿烂,是因为它们都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行。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军队的战斗力来自于铁的纪律,企业的竞争力来源于严格的规章制度。同样,学校的生命力则来自于严格的校纪校规。
人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我们中学生而言。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学生的职责,也是一个合格的学生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它是学习的需要,更是成长的需要,作为时代新人,我们崇尚自由,但是更需要纪律的约束规范。我们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课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做作业。这是一个中学生最基本的要求。中学生守则还要求我们应该孝敬父母,尊师敬长,礼貌待人,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关心他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等。因此,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感恩,文明待人,努力做一个合格的中学生。
只有共同遵守学校纪律,每个人才会更健康快乐的成长。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学校也有严格的校规校纪。“厚德益智,体物知行”就是我们的校规,让我们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培养良好的习惯,因为我们坚信,有规矩,就一定可以成方圆。
❂ 法制故事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即将过去的xx年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又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如果让你评选本年度影响力的一个案件,你会选择哪一个案件?我认为“李某某案件”对推动中国在法治道路上前进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李某某集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于一身,骄奢*逸,触犯法律,法律对“李某某案件”如何宣判成为考验我们这个社会法治进步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尺。李某某父亲是将军,母亲是明星,身家无数,能量无限,但是他们用尽全身解数,最终也没能让儿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法律在此彰显了它的公平公正。中国正努力向法治社会转型,这是我们社会发展稳定的最重要保障。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民主自由权利得以实现的最后保障。我们要感谢法律。
李某某的堕落蜕变之路给我们莫大的警示。李某某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4岁时获得北京“奥运大使”的称号;4岁时开始学钢琴,师从于中央音乐学院钢琴教授韩剑明;8岁学书法,师从清华方志文教授;10岁时开始练习冰球,多次在钢琴和绘画比赛中获奖。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前程无限。但他并没有按照人们所预想和希望的那样发展。先是因打人被劳教一年。解除劳教后,换了个“马甲”,希望有新的开始。但事与愿违,他不思进取,继续在堕落中自由落体。
优秀是一种习惯,成功源自于细节。在我们的校园生活中,有些同学听不进老师苦口婆心地教育,顶撞老师;也有同学在学习上偷工减料,不愿吃苦,甚至逃避责任;还有同学,恃强凌弱,以大欺小。其实这些同学就像温水中的青蛙,当他开始醒悟的时候,可能就已经中毒很深了。
因此,改起来就比较困难,没有毅力的人甚至就有可能从此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所以,我们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祝每一位同学健康成长,学业有成,让青春在学习中闪光。
法制教育演讲稿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就好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
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我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并且从事着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我没有什么更好的心得,我想普法宣传教育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效,总结其中的一条经验,那就是大家都懂得了“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志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 法制故事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法制,那么那个国家将是一片混乱……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连孔子都如此遵守法律,我们常人就更应该遵守法律了。
小时候,我们是否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小时候总是偷班级东西给母亲看,母亲不仅没有批评他、阻止他,还表扬了他,让他继续做。长大后,他因为偷别人钱财,被判死刑。当他母亲上来时,他冲上去咬自己的母亲:“都怪你,都怪你我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如果你当初阻止我,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恨你!”我听完后懵懵懂懂,好来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便是这么来的。
现在许多青少年因各种原因走上了犯罪之路:20xx年6月16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了,然而这一天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却令人刻骨铭心。
人们之所以对此案无比震惊,不仅是因为这场火灾造成北京市伤亡之最,更主要的是对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的罪行竟如此恶性,如此危害社会和他人而触目惊心。
以上事例令人震惊,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不要等到被抓住了才肯罢休,如果等到了那种地步,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从先在开始,遵守法律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为祖国的。和平、平安做出一份贡献,更是给自己的人生安全做一份保障。我们每个人如果都遵守了法律就不会害怕,就像这句话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们遵法、守法就不会犯法,我们不要走向犯罪的道路,我们要走正路,如果每个人多这样想的话,每个人多那样做,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你可以用法律澄清事实,让你受到保护!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
❂ 法制故事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要讲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共建和谐社会》。
法治作为人类创造的政治文明成果,在社会发展中越来越显示出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古希腊时期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提出了“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管仲在其思想中也提出了“君臣上下不分贵贱都要遵从法令”的思想,战国时期的商鞅、韩非等人又在此基础上发展了“法治”思想。历经千年,法制思想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各国的法制体系也越来越完善。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依法执政”、“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加速了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使我国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
那么,究竟什么是“依法治国”呢?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在我国,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照宪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等一切组织和团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及其他普通法律的实施都是为了维护国家、社会的稳定,保障人民的正常生活。而知法、学法、守法是依法治国重要环节,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
十六届六中全会,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其中依法治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和谐社会的形成离不开健全的法制。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样离不开我们的参与与付出,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深深地意识到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健全的法制系统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但如果有法不依或知法犯法则会破坏社会的和谐,最终害人害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有法的影子,到处都需要遵守法的制约。早晨到校时同学们有没有遵守交通法规?受到利益诱惑时能不能做到依法作为?等等,这些都能体现我们是否具备高度的法制意识。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其实学校的校纪校规虽说不上法,但同学们是否能严格遵守也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律意识。以小见大,只有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做一个守法公民。
同学们,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社会,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守法、护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对宪法的认识,做一个具有高尚道德和高度法治观念的合格公民。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社会。
❂ 法制故事演讲稿
我以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
”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我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
这不仅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和老师的悲剧。从更深的意义上说,这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作为教师,不仅要让学生学习和理解法律,还要让他们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
做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们,同事们,让我们用法律充实思想,丰富学生的思想,在今天丰富的物质财富中避免类似的悲剧。之后,让我们在灿烂的阳光下,携手呼唤:法律在我心中!
❂ 法制故事演讲稿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在校学生犯罪,仍然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来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习和理解法律,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便于叙述,我先介绍一下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
200*年*至*月,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在2000年3月22日下午缴获10元现金;
第二次是在2000年4月7日下午缴获现金10元;
第三次,*******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参与抢劫4次,张**参与抢劫5次,***参与抢劫3次,樊*参与抢劫3次,李*参与抢劫2次,梁**参与抢劫1次,关**参与抢劫1次,丁**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包某、包某等9人多次采取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鲍*在共同犯罪中起了重要作用。他是本案的主犯,这个团伙多次持刀抢劫。它危害社会,影响恶劣,使学生在学校没有安全感,犯罪严重,应予以严惩。
鉴于保**案发时未满16周岁,应当减轻处罚。刘*、梁**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范某*、李某*、关某*、丁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系本案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法院于15200年非公开审理此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
14周岁至16周岁,该年龄组公民有下列八项犯罪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纵火、爆破、中毒。
16岁以上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十四岁至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刑罚执行有条件中止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一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缓刑不会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不低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低于500元,强制缴费。
4、共同犯罪。两人以上故意犯罪是共同犯罪。
5、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两种情况:
(1)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着组织、策划、指挥的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罪犯。
6、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于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的。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抢劫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
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来消除受害人反抗,从而抢劫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
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
一、四对
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来看,抢劫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而且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
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被告人离校后,对家庭管理教育不力,在外租房群居,无依无靠,遂决定盗窃钱财。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
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 抢掠军用物资、抢险救灾物资。
同学们,听完这节课,我们应该从中学到什么?我觉得应该是5个字,15个字:这就是:要小心交友,树立志向,善于慎独,敢于捍维权力,坦诚相见。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演讲人: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在上面的名字上加上引号。
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大家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您是否曾经想过,您的日常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不可侵犯的。违法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是犯罪行为呢?为了远离犯罪,这是学生首先要弄清楚的。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颠覆人民民主**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
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 犯罪是一种违犯刑法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今天的学生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当受到惩罚的一种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
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同时,也给予了未成年人一定的惩罚。然后一些学生会说我现在不是十四岁。
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果从小养成各种坏习惯,以后很难改掉;平时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不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最终会导致重大失误。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那年四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棒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
第二天,课桌上的学生们喝了有毒的冰棒,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该学生后来被判处十年徒刑。
❂ 法制故事演讲稿
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点钟的太阳”“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阳光下的花朵一定会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她本是一个活泼开朗、:“要命还是要腿”她的家人为了让她活下去只好让医生为她做了截肢手术同时这场车祸的肇事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爸爸妈妈救救我我的腿呢?我的腿到里去了?我的腿呢?”
“篮球女孩”
这些事例昭示着我们:;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兼让与耐心文明礼让互相尊重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这样,我们的生活将是美好的,我们的生活将是丰富多彩的,我们将远离悲伤
同学们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
❂ 法制故事演讲稿
让法,与爱同行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说到法律,总会有一种神圣感。
是的,法律很严厉,如一把无情的利剑,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法律也很仁慈。这是公平和公正的。它恢复了受害者的名誉,使我们受到关心和爱护。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上,在学校里,在我们身边。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亲眼目睹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但作为一名工作多年的教育家,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青少年犯罪令人震惊的案例。哥儿们义气、抢劫**、报复社会……一桩桩惨剧发生,一颗颗心灵扭曲,一个个可爱的生命过早凋零,让人不寒而栗,不禁感慨:
这些孩子都怎么了?我还曾亲耳听一位家长教育受了欺负的儿子:“下次他再打你,你就打他,往死里打,出了事儿有爸爸妈妈呢!
”那一刻,我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也庆幸,父母从没用这样的思想教育我。试想,在这样一个家庭里,父母的法律意识薄弱。那些精神污染的孩子怎么能学习、知道、遵守和使用法律呢?真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将“法”根植于内心,做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让法律走进校园,是教育的必然要求,身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担负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增强自身法制观念,同时将法制意识传递给学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应该用爱来感染学生,用爱来督促学生。
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司法部门及我们的上级领导,立足于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进校园”活动,使我们广大师生受益颇多,也真正感受到了法律所给予我们的呵护与关爱。2010年4月1日,在上级领导的主持下,我校隆重举行了法制副校长聘任仪式,聘任红山交警二大队三中队队长孙凤国同志为文钟一小法制副校长。多年以来,孙队长和三中队的交警们始终坚持护卫我校学生放学时通过306国道,查处非法车辆,治理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还时常来校为师生们作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几度春秋,风雨无阻。他们是我们是生中最熟悉的人。他们是孩子们心中最可爱的人。孩子们在日记中写道:
“每天晚上放学时,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走在路上,远远得就能看到等候在路口的警察叔叔。看着他们面带微笑,我们的心一下子温暖了……当大队伍陆续通过,心里却升起一丝不舍,真想让爱在这一刻停留。警察叔叔,你辛苦了,你是我们心中永远的保护神!
”是啊,这就是万千幸福家庭的保障者,正因为有了他们的热血付出,才有了我们的平安快乐。谁说法律无情,人民警察立警察为公,爱民如子。他们让我们感到执法为民在身边,爱在身边。
2010年11月10日,团委和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宣讲团来到我校,为师生们带来一堂主题为“与法同行——为了美好明天”的法制教育知识讲座,在讲话中,刘老师结合青少年的特点,以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犯罪行为的概念,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那一串串惊人的数字,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就是最真实最有力的反面教材,鞭策着学生们努力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正是因为与法律的一次次近距离碰撞,与执法者的一次次心与心的沟通,我们的师生在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改变。就像在浩瀚的生命海洋中,我们找到了前进的道路。我们谈起法律不再陌生,我们学会了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甚至学生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也在悄悄发生着改变。
2011年3月份,我校成立了校园小警察服务队,学生们都争先恐后得报名参加,在启动仪式上,孩子们激情宣誓:为维护校园安全,从我做起,遵纪守法,尽安全小警察的神圣职责,让平安伴我成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们兴奋地说:
“现在的我是校园小警察,我要为同学们的安全做出保障。当我长大了,我想成为一名真正的警察,为人民服务!”普法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孩子们增长了见识,更陶冶了心智。
邓小平同志长期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深知,做为培育祖国未来的教育工作者,不仅要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渊博的专业知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更应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这是时代发展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今后工作中,我会以学生们的健康成长为已任,倾注满腔爱心,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为中国法治建设添砖加瓦,让法,与爱同行!
❂ 法制故事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继续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基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工作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联合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以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犯罪者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夷为平地研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校内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秩序环境的整治工作,增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在于: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工作的失当;三是社会朝气蓬勃消极急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社会制度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犯罪的沉积物。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经济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警醒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基本知识,剪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看清楚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违法犯罪自己不怎么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阻挠他人违法犯罪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罪犯杀人犯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忽视的'勇气。深知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在于是他们被屈服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顺便哪里,或者遇到环境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罪犯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哪些方面亦须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而仅时则,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为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政治协商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教育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今晚的太阳。
❂ 法制故事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很高兴能有机会参加西交附中的国旗下讲话活动,与大家分享交流法制方面的信息,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作为即将进入更高学府学习并投身于国家建设的同学们来说,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既是规范个人行为的保证,也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
第一,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每一步。人生的道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高中时代固然是学知识的重要时期,但同时也须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切实将自身学习的各项知识转化到各项工作中去。
第二,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以及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每个公民的学习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范畴,我们国家也将会成为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国家,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真正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也才能使我们国家真正实现和谐稳定、经济腾飞的目标,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下面,我想用四点十二个字再做一些具体的提醒:
1、讲正义。每个学生都是公民,只有每个公民都具有强烈的正义感,敢于坚持真理,同一切错误行为和邪恶势力作斗争,才能形成强大的社会正义感氛围,从而对社会进步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提醒每位同学,正义感的体现也须注意方式方法,可通过向老师反映或拨打110等方式进行。
三思而后言,应是伴随我们每位同学今后成长过程应注重的.方面之一,法制社会更多关联的是每个公民言语行为的过程和后果,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自媒体的广泛应用,人人都能成为信息发布者、行为组织者,言行举止的合法性显得尤为重要。
积极向上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知心朋友,对于心术不正者应敬而远之。
有关部门勇于承认,只有在聆听了别人的教诲后,并铭记在心,在今后人生道路上被石头绊倒的几率就会降低,成功的概率将会提高。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是新世纪的主人,希望你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最后,借此机会祝愿同学们快乐学习!幸福生活!谢谢。
❂ 法制故事演讲稿
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按常规今天是我们的一周一次的班会课,要讲的内容很多,但是我今天破一次例,我只做一件事情:我要作一次演讲,至于什么内容你们认真的听完就知道了。20__年5月15日早上我上完第一节课就出去吃早餐,顺便把手里的袋子放到值班室,刚把袋子放下转身出来,我看到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上面的字很是醒目,李先锦校长(收)盘县第七看守所寄。我当时也有点吃惊,因为特殊,我的第一反映是,是以前李校长的学生寄来的吧!但是转念一想,不一定,也有可能是她的亲戚朋友。接着我就走出去了。
5月17日也就是昨天,我们升旗仪式上,李校长作了旗下讲话,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关于这封信的,我不知道你们去认真听没有,我是非常认真的去听了这封信的大概内容。其实,当我听到李校长说她上星期收到一封从看守所寄来的信时,我在心里说了一句话,真的是她以前的一个学生,这印证了我看到这封信时的第一反应。十年前她刚参加工作时的一个学生,平时在班上非常调皮,李校长找他谈话不下十次,甚至把他请到家里谈话,但是李校长的话在当时他听不进去,一意孤行,后来因为打架被判入狱一年零六个月,到了监狱,失去了自由,整日整夜的不能入睡,才回想起以前老师对他的种种教育,但是他确抛之脑后,现在是后悔莫及啊!他想到以后出去找工作自己有前科,别人会用异样的眼观看他,没有人会用他。他还很年轻呢?李校长是感慨万千啊!为他年纪青青入狱难过,为他现在反省高兴,有句话不是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吗?
同学们,这就是我们身边实实在在的例子,你一旦触犯了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它不会让你逍遥法外的。下面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在我读大二的时候,我的高中同学张某某也读大二,和我在同一所学校,只不过他读的是本科班,我是专科班。他特别喜欢玩游戏,因此经常去网吧玩游戏,有一天,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就和网友发生了争执,巧的是两人都在同一家网吧!从网上吵到了现实中,对骂,我的同学在当时处于劣势,于是丢下一句话,你给我等着,对方没有离开,也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回到座位上继续玩游戏。大约20分钟后我的同学带着同班同学3个人提着不同种类的武器对着对方就一阵乱砍,那个人当时就倒在血泊之中。接着他们就开始逃亡,几个月后被捕,受伤者被定为二级伤残,他们几个被判了不同年限的刑,最高的是五年,最低的是两年。
同学们,几个高才就这样断送了大好的前程,这就是冲动和义气的结果。记住法律只讲事实,法不容情啊!他们几个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我想他们也在深深的忏悔吧!
从我刚才讲的这两个典型事例,我们可以看到,一旦你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应该时刻警醒自己,要学法、懂法、用法。而且还要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我们的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21世纪的合格公民。
❂ 法制故事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训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担心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峻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学校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缘由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学校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觉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章,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严肃地提示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内内,同样也存在着许多威逼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玩耍追逐,上下楼时相互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留意自我爱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冲突,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示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加自我爱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阅历的缺乏,在应付各种特别状况方面力量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爱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爱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养,增加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灵英勇地处置遇到的各种特别状况或危急。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珍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现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盼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布满了无限向往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内的和谐美妙,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加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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