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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脖子松鸡读后感(范文16篇)_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11-14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范文16篇)。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世界上的作家不计其数,然而专注于动物文学的作家并不很多。中国有着人称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但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有许多篇动物小说问世了。它们的作者正是有着动物小说之父之称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我所读的《红脖子松鸡》正是西顿的作品之一。

红脖子是松鸡妈妈的孩子中最聪明、最英俊、最勇敢的松鸡了。它在小时候是本领学的最快的松鸡,它非常听母亲的话。然而,松鸡们的生活绝不可能这样平静,它们有着最大的敌人,那就是猎人老克迪和他的猎狗。在红脖子长大有了妻儿后,老克迪出现的更加频繁了,他用枪杀死了红脖子的妻子,还活生生踩死了四只检鸡宝宝。最后,红脖子身边只剩一个女儿了,老克迪又放猎狗杀死了这个女儿,无依无靠的红脖子又中了猎人下的陷阱,最终离开了人世。

读守故事,我心中开始恨无比险恶的猎人,这些人为了个人利益,疯狂的伤害动物,故事中的老克迪就是这样的人。人们本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并不是什么大自然的征服者、统治者,大家同住在地球之中,为什么人要说自己更高级呢?有些人似乎把杀害动物看成理所应当的事,这是完全错误的。

读西顿的动物小说,能让我们感受到生命的力量!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这天,我读了一本叫《红豺》的一本书,告诉我们,母爱是伟大的,我们以后就应该孝顺父母这个道理。

书中主要讲了豺火烧云含辛茹苦的养育着仇敌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她犹豫过,悔恨过,但是他还是没有杀掉甜点心,还为她奉献了母爱,为了挽救甜点心,他她舍身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还为了她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在甜点心受难时不屑一顾,用自己漂亮的大尾巴作为代价,和大熊争斗时同时前腿,并且还帮助甜点心照顾他的小狼崽,最后用一丝母爱为她遮起了一片天。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火烧云的付出体现出了母爱是伟大的,但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又不何尝是这样的呢?有一次,我凌晨突然发起了高烧,呕吐症状接二连三,妈妈突然来了精神,急忙跳下床,妈妈神情严肃,焦黄的额头上似乎又多了几条皱纹,她迅速把我抱起来,送到医院后已是泪流满面,她气喘吁吁地,但是现在总算放下心了,经过医生的治疗,我的病有所好转,但妈妈总是问我:“儿子,还头晕吗?”并且妈妈天天都在医院溜达,好像我得了疾病似的,那时候我还小,不懂得妈妈对我的爱,但现在想想,母爱的确是伟大的!

这本书告诉我们母爱是伟大的,当她老了,我们应该好好孝顺妈妈,不应该再让他担心了,并且我希望大家都能孝顺父母。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最近,我又阅读了《红脖子松鸡》这本书。看完后,最感人的是动物之间的爱和奉献

红脖子是生活在唐河河谷里的一只松鸡。他从小都很听妈妈的话,只要妈妈轻轻唤一声“咯利特(来)”,他就会一声不响地跑到妈妈身边。五月,红脖子遇见了美丽的小松鸡布朗妮。红脖子成功地赢得了布朗妮的心。

直到有一天,布朗妮竟然没有来见他。第二天,第三天,布朗妮都没来。红脖子不由得担心不安起来。

在第四天,红脖子一路呼喊着布朗妮,飞回家时,终于听到了那久违的声音,“失踪”几日的布朗妮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次,她的身后还跟了十只小不点儿。红脖子的誓言已经实现了——将来要和妻子一起养育孩子。

他牢记自己当年的誓言,不仅和妻子布朗妮悉心照料孩子们,而且在危急关头,他还奋不顾身地保护妻子和孩子们,牺牲在了猎人的圈套下……

红脖子一家本来应该生活得幸福美满的。但在他们居住的森林里,有太多的敌人盯着他们。即使一家人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但是灾难还是一次又一次降临在了他们身上,红脖子失去了一个又一个亲人,最后,竟然剩他孤苦伶仃一个人!

在红脖子家破人亡、悲痛欲绝的时候,有一天,终生努力做一个好爸爸的他也不幸中了猎人——科迪的圈套,凄凉地结束了自己短暂的一生。即使在生命就要结束时,红脖子也没有忘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始终深情地呼唤着他们……

读完故事,我潸然泪下。这个故事始终贯穿着爱与奉献的精神,红脖子伟大的父爱如同他那彩虹般灿烂的尾羽,让人见之而动情。红脖子之所以成为一位优秀的父亲,是因为小时候他从没和爸爸一起生活过,而是由妈妈抚养长大,他知道妈妈含辛茹苦地照顾他们兄弟姐妹是多么不易,做到了“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

”想想我自己,和红脖子相比是多么幸福啊,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在家里有爸爸、妈妈的陪伴,在学校有老师的耐心辅导和教育。红脖子从小就没有父亲。他知道没有父亲的孩子的滋味和母亲的艰辛,所以他不仅在兄弟姐妹中最听母亲的话,而且发誓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成年父亲。

可是,灾难使红脖子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心灰意冷的他有一天也中了老猎人——科迪的圈套——天罗地网,成了一只猫头鹰的美餐……

我憎恨科迪,若不是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红脖子一家是多么幸福的呀,红脖子一定会与布朗妮共同肩负着教育子女的重任,儿女们会在他们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有些人虽然知道怎样去爱护动物,可是他们只会假惺惺地去教育别人,而自己却照样破坏环境,照样兴致勃勃品尝野味。就拿世界上分布最广的鸟儿们来说,由于它身上的肉鲜美无比,所以遭到人类的大量捕食,渡渡鸟就是灭绝的被害者之一啊!但如果当时人们有保护动物的意识,就不会造成鸟类的灭绝。

动物不想被猎杀,也不想死在人类手中。它们愿意被我们猎杀吗?不,它们有一千个不愿意,一万个不愿意,一亿个不愿意

读完这个故事,我被红脖子对家人的爱和奉献所感动。同时,我也想告诉人们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与动物和谐相处,伤害动物的悲剧永远不能重演!人不是万物的主宰,而是万物的主宰!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与以往的探索小说不同,《红高粱》虽然也承载了作者对生命主题的意念,但并不是完全像《黄土地》等探索淡化情节,靠纯粹的语言的震撼力来直接表达导演的意念。作者在这部下小说中是从实处入手,从规定情境下的具体人物性格人手,编织一个完整、美妙动人的故事框架,从而使意念通过故事的曲折、人物的行为、动作自然而然地流溢出来。在此,作者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方法来达到这两者的完美结合的呢?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红高粱》一开始,就传来了”我“的叙述;”我给你说说我爷爷我奶奶的这段事,这段事在我老家至今还有人提起。“这是一个以现在时进行回述的读点,这个”我“在此是一个故事的叙述者。由于他没有在故事中出现,按理是一个客观的叙述者,但他又是故事中人物的后代,这又使得他具有某种参与意识,从而又具有被叙述的意义。因此,这个读点是非常奇特而又新颖的,它使作者在处理《红高粱》时有了一种游刃有余的读点参照,非常自由而又具有全知性。同时,他的叙述的特点把故事拉远,又具有历史的间离效果。在此读者基础上,《红高粱》在这开场中道明了故事的虚构性。”日子久了,有人信,也有人不信。“从而非常自如地把故事纳入非现实的时空之中。

《红高粱》中的人物关系、周围环境、时间转换等几个主要情节转折点,几乎都是读者感受的。如我奶奶与麻风掌柜李大头的关系,高梁地的”鬼气“,新婚三天新娘回老家的规矩,李大头被杀,秃三炮绑走我奶奶的过程,罗汉大爷的出走,日本人的出场等。《红高粱》还承担了一种”预叙“的功能,如抬轿出发时就告诉读者,轿把式将成为我爷爷,这就增设了读者的”期待读欲“,使故事的进展更富有张力。《红高粱》的空间与文字上也就能尽情挥洒,将大部分的文字用在表现颠轿、劫道、野合、敬酒神、日全食上,让意念承附在具体的画面上,依附于一个个具有强烈生命象征意味的仪式之中,从而达到虚实相生的艺术境地。它”缝合“了过去与现在、意念与故事。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在这里,《红高粱》对色彩的运用是高度风格化的。开头就是年轻漂亮、灵气逼人的我奶奶那张充满生命的红润的脸,接着就是占满银幕的红盖头,那顶热烈饱满的红轿子,野合时那在狂舞的高粱秆上闪烁的阳光,似红雨般的红高粱酒,血淋淋人肉,一直到那日全食后天地通红的世界……,整部影片都被红色笼罩。作者对这种基调的选择几乎完全剥夺了我们对《红高粱》情节的关注,而进入一种对一个特定的造型空间的纯粹情绪性体验了。这是一种对完美自由的自然生命的渴望与赞美。这不是一个完全现实时空的再现,而是我们内在生命力的精神外化。《红高粱》结束在那神秘的日全食中,红色的扩张力获得了一种凝固的近乎永恒的沉寂效果。黑红色的高粱舒展流动充满了整个《红高粱》空间,极为辉煌、华丽、壮美。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红高粱》结尾,我爷爷与我爹泥塑般立于血红的阳光里,面对那高速流动的高梁的镜头,我们内心唤起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热烈悲壮的生命的礼赞。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丛林生存法则悟成长

17-09-19

在准备暑假期间,推荐了几本课外书籍作为中文书籍。 当我推荐给学生时,我还为自己买了几本书。每当给学生推荐读物的时候,我总是喜欢给学生推荐那些自己熟知的,因为有堂而皇之的推荐理由。如果自己没有读,总归是心虚。

假如学生读了,自己没读,那简直是惭愧。幸运的是,几年的教学生涯下来,跟着课本推荐的书目一路读下来,确实读到了不少有趣的书。丰富了自己的生活之外,也着实开阔了自己的眼界和心胸。

开学第一周,我和学生都在读加拿大作家西顿的动物**《小战马红脖子》。一边读,一边和同学们分享同是动物**,西顿和国内知名作家沈石溪的不同。一时间,班级里掀起了对比阅读的狂潮。

当读到《红脖子》这篇文章的时候,除了精彩的语言描写和深入细致的观察跟踪记录,我被作者深刻的大自然丛林法则深深地触动。

从12只松鸡的命运开始。

一、学习本领是生存的开始。

松鸡妈妈生了12只小松鸡。从她孵出松鸡的第一天起,她就尽力保护它们。每当听到小松鸡“啾啾”、“啾啾”的叫声的时候,它都会有无限的喜悦流露出来——它想要守望着每一只小松鸡愉快地长大,所以尽心尽力地教小松鸡喝水、刨食以及躲避危险。

很快,小松鸡学会了吃东西,找到了一个藏身之处。每一个生命都充满了好奇心和对新生活的希望。

2。落后是消灭的前奏,危险是进步的机会。

生活不会永远风和日丽。在小松鸡们出生才一天的时候,就知道遇到危险要听妈妈的话,要很快躲起来。在它们的有生之年,它们会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接受无数的训练,并学会在以后的生活中使用它们。

不幸的是,有一只小松鸡生下来就身体不好,很瘦,行动不便,而且经常大喊大叫,学起飞比别人慢得多。所以,当一只臭鼬出现时,虽然它也试图飞,但不幸的时它飞的太晚了,被臭鼬抓住了。还未曾领略到生命的壮美,已经殒命。

失去孩子的松鸡妈妈决心要考虑到痛苦,从中吸取教训,并在未来更严格地训练孩子。看到第一只丧命的小松鸡,一直在想,假若我们轻慢生活,随着年龄增长而没有习得相应的本领,最终一定会在出现的看似毫无征兆其实一直存在的危险面前粗手不及甚至被击败。因此,保持学习的节奏,思维与成长会同步;练习抗击危险,能力方可与年龄相当。

2: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事故是检验的战场。

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剩下的11只小松鸡在松鸡妈妈的呵护下一天天长大了。它们知道如何快速找到美味的食物,如何避免风险,特别是如果咬过它们的动物教会了松鸡脱离危险。在一点实践经验中,小松鸡过着轻松愉快的生活。

不幸的是,因为传染病的袭击,两只体质差的小松鸡由于生病时间长,最后体力透支,虚脱而死。大自然优胜劣汰的生存规律是残酷的,它淘汰了生存能力差的生物,留下身体健康的生物,这样更利于物种的繁衍。

生活不会永远一帆风顺,看似风平浪静的生活实则危机四伏,我们不知道危险会在哪一刻降临。 唯有不断增强自己的本领,才能让自己在危险降临的时候,有应对的本领和生存的可能。

三、懒惰放纵,必定受难。

由于事故、疾病和失踪的侵袭,松鸡妈妈提高了警惕,特别注意保护她的孩子。到了八月,小松鸡变得越来越聪明,它们可以飞到树上生活。剩下的七只小松鸡中,有一只个头很大,长得很好,特别是听妈妈的话。

每当松鸡妈妈发出“呃呃”的警告声,告诉小松鸡们有危险情况时,它总能飞快地跑到妈妈身边。具有较强的危机意识和应对能力。但是也有两只小松鸡,一只很傻,另一只很懒。

在一个毫无征兆的夜晚,懒惰得小松鸡被水貂杀死了。

小松鸡们在妈妈的保护下本来已经度过了最危险的阶段,但是这只不上进的小松鸡却因为懒惰丢掉性命,实在是可惜可叹。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我们必须学会不同的技巧,冷静地对待生活。如果一步慢则步步慢,不仅无法领略生命的壮阔还会承受它的苦难。

四.骄纵必败,轻敌易逝。

在不同的季节,松鸡的生存环境会发生变化,敌人也会有所不同。如果鄙视敌人,将有生命危险。对于生活在大自然中的小松鸡来说,敌人太多了。除了狐狸、水貂和其他食肉动物外,还有狡猾的猎犬和拿着猎枪的猎人。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一只在森林里散步的小松鸡被猎人和猎犬盯着看。母鸡不停地警告,四只小松鸡听了妈妈的话,很快飞到高高的树枝上。可是另外强制小松鸡面对猎狗并不害怕而且还很得意,没有留意到附近有猎人潜伏。

随着两声“砰砰”的枪响声,这两只小松鸡浑身血淋淋的,被猎狗咬得稀烂。

经过磨难的洗礼,小松鸡不仅学会了带着声音起飞,还学会了如何对付猎犬和狐狸。最重要的是在我知道危险的时候听妈妈的。虽然剩下的小松鸡都是经历过数番磨难洗礼的,对丛林生存法则有一定的领悟。

十月来了,一只小松鸡不听妈妈的话。他贪图旧巢,晚上被一只大猫头鹰捉到。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句话在动物界照样适用。虽说大浪淘沙,留下来的都是精英,但是稍一懈怠还是会有纰漏发生,严重的时候还会赔上性命。

对于规则和前辈用生命换来的经验,只能遵守,若是骄纵自以为是,最后的苦果只能自己来吞食。

五.大难来临,竞显风采。

十一月是个疯狂的月份,所有的松鸡都会在十一月跑来跑去。当迁徙大潮来临时,每只松鸡都会迷失方向,飞到陌生的地方,独自生活。这就到了考验生存能力的时候。

最后三只小松鸡-母松鸡,红脖子和兄弟姐妹分开。

在十一月快结束了的时候,红脖子松鸡终于飞回了顿谷。在漫长的冬天里,我度过了雪月、风暴月和饥饿月。虽然生活艰难,但红脖子在本质上是乐观的,把失去亲人的痛苦埋在心里,独自生活。

它凭借着自己靓丽的外形和展示出来的美好吸引到了一只漂亮的雌松鸡,成立了家庭,巧妙地躲避敌人,积极地为家庭服务,活成了松鸡世界里的一代传奇。

生命是宝贵的,但生命的旅程将是非常艰难的。任何差异都会影响人的发展轨迹。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类,遵守规则是保证自身更好发展的前提。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沈石溪是我国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他写过许多许多深受小朋友们喜爱的书,有《狼王梦》,《象母怨》,《双面猎犬》等让人爱不释手的动人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就是《红奶羊》。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只母狼产下了一只全身绒毛都黑乎乎的小狼仔,可是母狼因为流血过多而不幸身亡了。小狼仔因为浑身都是黑色的,所以狼爸爸就叫它黑球。黑球的妈妈已经去世了,但是黑球还小,连牙齿都没长出来呢,必须喝奶啊!这可怎么办呢?急的四处乱转的狼爸爸忽然想出了一个办法:去弄一只羊来!天哪!他居然要用羊奶来喂小黑球!不过,或许这也行的通。

狼爸爸真的抓了一只皮毛微显红色的母羊回来。 刚开始,红奶羊的态度非常冷淡,除了喂黑球羊奶,根本就不理睬这只小狼仔。可是,渐渐的,一个月,二个月过去了。黑球和红奶羊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了。这时候,狼爸爸的嫉妒心也越来越强了。终于,有一天,黑球可以不需要喝奶了,狼爸爸再也忍受不了红奶羊的存在了。正当它要咬死红奶羊的时候,猎人出现了。狼爸爸被打死了,红奶羊完全可以丢下黑球而离开。可是,毕竟相处了那么久,她不忍心啊!更何况,黑球还小,她相信一定能改变小黑球。就这样红奶羊开始让黑球吃草学羊叫,可黑球一点都不高兴!有一天,黑球居然还开始吃小动物了!失望的红奶羊决定把黑球从悬崖上推下去,可是,最终她还是舍不得和自己生活了那么久的黑球啊!于是,她悄悄的离开了。

几年后的一天,阳光很好,红奶羊悠闲的在吃草。突然,从草丛后面冒出了一雄一雌两只狼,它们迅速的向红奶羊扑去!就在雄狼要一口咬断红奶羊脖子的时候,它停了下来,果断的放弃了这次原本轻而易举的猎杀。原来,它就是黑球。黑球长大了,红奶羊老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深深的感动了。母狼是感人的,为了给予黑球生命而牺牲了;雄狼是感人的,为了能让黑球存活下来,它忍受着吃羊的天性,整天看着红奶羊和小狼仔在一起;红奶羊更是感人的,她用自己的乳汁去抚养了一个自己敌人的孩子,在可以离开甚至杀死小狼仔的时候,红奶羊放弃了,我觉得这就是伟大的母爱!至于黑球,你觉得它让你感动了吗?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红脖子》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如:一只信鸽的英雄历程、王者之狼、老乌鸦银斑、斯普林菲尔德狐狸的故事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红脖子。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雄伟美丽的野鸡如何在困境中奋力拼搏的故事。而红脖子故事的主角就是这只山鸡。红脖子是一种特殊的鹧鸪。它不仅是铜红色的,而且是紫色的。

绿色。金色特别长的环劲毛,还是一位称职的父亲。虽然红脖子的父亲从来没有关心过它,但是红脖子很关心它的孩子。

当遇到猎人和猎狗它不但没有逃跑而是冒着生命危险引开他们;当孩子没有妈妈时没有抛弃而是自己怒努力养着孩子教导孩子们;当自己刚从死亡中逃出来它并没有找找完果子就忘记了孩子们,而是一直坚持不懈地用嘴啄冰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

啊!红脖子真是个好父亲,有时比我们人类的父亲强。他们因为家里穷没有钱就把自己的子女卖了,有的因为是子女是残疾就抛弃了他们,还有的因为离婚后怕孩子是个麻烦,所以希望跟着妈妈……是不是红脖子比他们好多了?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午后的阳光正好,我舒服地窝在飘窗上,随手翻起一本《红铅笔》。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小男孩珉浩的生活总是事事不如意,有一天,他在自己的桌子上发现了一支红铅笔。这支红铅笔赋予了他神奇的力量,自从得到了红铅笔以后他的生活变得不一样了:原本普普通通的他因为红铅笔给了他优秀的文笔,他的作文屡次得到老师的表扬,得到同学们的赞赏,甚至还在学校的作文大赛中得了金奖,但是红铅笔给珉浩的生活带来幸福的同时,也将他拉入痛苦之中。从真实到谎言,从愿望到欲望,从犹豫到抉择,男孩珉浩经历了种种诱惑,最终战胜自己,找回失去的自我,他意识到接纳原本的自己比那些虚假的优秀美好多了。

我不禁想到,拥有神奇的力量应该是大多数人的梦想吧。人们总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外界的帮助,哪怕只是一支神奇的红铅笔,这样就可以让我们的缺点消失,变成一个完美的人。我也有过这样的期待,因为妈妈总说我拿东西拿不稳,丢三落四的,所以我也曾经幻想过,如果我的手上有吸盘就好了,这样我就永远不会摔坏东西,或者弄丢东西了。可转念一想,人的手上又怎么会长吸盘呢?与其抱有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还不如在生活中自己多小心注意些。于是我拿东西的时候,就特别小心,比如端碗的时候,我就会轻轻端起碗,小心翼翼的端走,放学时也会仔细检查桌肚,把东西都带走。可尽管是这样,上学期,我还是把妈妈心爱的围巾带到学校给弄丢了。

改正缺点真的是很难的,但是即便因此犯了错也是可以弥补的。珉浩不正是这样的吗?他以前接受了红铅笔的诱惑,使用虚假的完美作品获奖,这样的完美又有什么意义呢?于是他最终还是把红铅笔毁了,弥补自己的错误。失去红铅笔的珉浩,虽然没有在全国的作文比赛中获奖,但是他这次的作文很真实,很有力量,透露出他诚实的可贵品质,使他进入了全国只限八个名额的飞翔班。所以我相信虽然我也不完美,因为粗心犯了错,弄丢了妈妈的围巾,但是如果我能用零花钱给妈妈买一条新围巾,她重新拥有的喜悦一定比丢失围巾的难过要多。

当然,今后我也会更加努力,争取做一个更加心细的小姑娘,虽然我不可能变成一个永远不犯任何错误的完美孩子,但我相信我一直会是妈妈喜欢的好孩子。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我叫张昊旸。虽然我的名字里有两个“日”字,可是我的性格却似乎完全没有“日”的那份阳刚之气。记忆中的我虽然争强好胜,却一点都不男子汉,面对困难知难而退。如果我真有“日”,那也绝不是朝阳,肯定是日全食!

记得有一次,朋友找我下棋,我爽快地答应了,心里暗自偷乐:我可是下棋高手,绝对的常胜将军!这局我赢定了,等着被打败吧!一开始我的确处于上峰,可“天有不测风云”,偶然下错的一步棋迫使我从顶峰坠落,朋友也抓住这个机会,来了个大逆转。那时,我的“日全食”心态就来了:算了算了,反正最后总会输的,干脆不玩了算了!正当我准备放弃时,我的脑海里忽然出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松鸡红围脖。

这本书讲诉了这样一个故事:松鸡妈妈生下了12只小松鸡,它每天都无微不至地照顾它们。经过种种困难,只剩下一只小松鸡,它就是红围脖。在一次偶然的相遇,红围脖和布朗尼生下了10只小松鸡宝宝,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在一次捕猎中,布朗尼丧命了,红围脖一人承担起照顾宝宝的重任。可经过种种困难,宝宝都死于非命。悲痛的红围脖接着又落入猎人的陷阱,最后被一只大角鸮夺去生命。

主人公红围脖那种“不服输”的劲儿,很是让我感动。红围脖勇敢机智,面对困难永不放弃,总是拼命到最后一刻。面对困难,我们不能放弃,要勇敢得去面对,即使输了,别人不把你当赢者,也要把你当勇者。红围脖的精神让我豁然开朗:无论有再大的困难,也要知难而进,退缩是可耻的行为!我顿时来了干劲,用尽浑身解数,和它斗智斗勇。虽然最后因为朋友太占上峰而输掉比赛,但我却战胜了我自己,就像红围脖——虽然输掉了性命,但赢得了大家的尊重。松鸡红围脖的那股劲头,真值得我去学习。

我想作为一个男生,名字中有两个“日”的我而言,真的要有一股像“红围脖”那样的认真劲,做一个阳光的男子汉。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今天,最能打动我内心的是《棉尾兔破耳朵》。“破耳朵”是一只棉尾兔的名字,它和它的妈妈“茉莉”住在奥利凡特家附近的沼泽地上。

妈妈茉莉,非常爱她的孩子破耳朵,就像爱我的妈妈那样,尽自己的可能去爱她,给它关心;在这同时,对它进行严格的训练,让它学会许多的.生存的本领。有一次,她冒着生命危险与大蟒蛇搏斗救出了破耳朵,茉莉可真是一个称职的妈妈!

破耳朵给我的感觉是:活泼又好动,胆大又谨慎,聪明又机敏,勇敢又乐观。在短短的几个月内,破耳朵就学会了茉莉教给它的所有技能。破耳朵又用妈妈教给它的本领把朗热耍的团团转,而自己却在那“笑”,笑得欢天喜地,不亦乐乎!哦!破耳朵多可爱啊!

再说说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雄兔子吧,真是太气人了!不仅霸占了母子两的领地,还想强逼着茉莉和自己成一个新家!不高兴了就打她骂她,还拔她毛!当时我就差点气晕过去,巴不得现在就把那只雄兔子给关到笼子里!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上个星期我向胥子涵借了一本《红舞鞋》,翻开书才大体看了看简介,就不禁被里面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红舞鞋》这本书讲述了李莎莎从一只丑小鸭蜕变成一只白天鹅的故事。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选上了参加舞蹈队,而这次的舞蹈队却让她和以前最要好的朋友张茜成了“仇人”,之后——误解,背叛,嘲笑,纷纷而来,但是李莎莎却始终坚持还保持着一颗坚强,勇敢的心,最后,她终于完成了舞蹈,以优异的成绩赢得了舞蹈大赛的冠军,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回味无穷。我觉得李莎莎是一个非常坚强的女孩,她的心中始终有一个目标,而她也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努力,最后从一只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有时候我想:如果我遇到像李莎莎一样的事件,我有可能会坚持不下来,而李莎莎的那种敢于面对他人的冷嘲热讽,敢于努力的精神让我感动。从中我明白了,就算没有童话,没有水晶鞋,只要你努力,你依然可以成为那只翩翩起舞的白天鹅,只要你坚强,自信,终究会成功。

做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吧!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动物的.世界是多姿多彩的,有喜、有悲、有残忍、有感动,每一个动物、生物都有着生命中或平凡或辉煌,但都能打动人心的一页。它们的传奇事迹都是让人难忘、感动的!

一只信鸽,一群动物,都在一本书中演绎着生命的传奇……

这本书是《红脖子》,它是加拿大动物小说家西顿的名著,书中介绍了信鸽阿诺克斯、狼王洛波、狐狸疤脸、棉尾兔破耳朵、鹧鸪红脖子等动物的传奇一生,向人们展示了它们生命中最辉煌的一页,让人久久不能忘怀。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信鸽英雄“阿诺克斯”。

本来阿诺克斯在主人眼里与其它信鸽没什么不同,主人也不太重视它,但有一次主人带它参加一场比赛,想看看它的能力,结果阿诺克斯十分轻松地得了冠军,一鸣惊人,使大家赞不绝口。于是,阿诺克斯翅膀上有了第一枚金灿灿的印章。此后,不管阿诺克斯参加多么有难度的比赛,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还有一次,阿诺克斯参加了一场横跨大海的比赛,可裁判乘坐的船却因遇到大雾而迷失了方向,于是他们就召集所有参赛的信鸽冲出云雾到外界去报信。过了许多小时,甚至不知过了多久,信鸽们还没回来,船上的人都绝望了,阿诺克斯的主人心中充满痛苦和绝望,而这时,云雾中闪出一个金灿灿的影子,是阿诺克斯!好样的!它成功飞出了云雾,迅速找到人报信,不管路途多么艰难,多么坎坷,肩负使命的阿诺克斯仍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它真棒!其它信鸽有的同样迷了路,有的半途而废,有的累倒了……而阿诺克斯通过努力成功了!它是大家的救星,信鸽中的英雄!

而这美好的一切,英雄的阿诺克斯,却在不久后凄惨地结束了它辉煌的一生!

阿诺克斯不久后又参加了许多比赛,它那双金色的翅膀上印满了闪耀的印章,十分招眼,这也给它带来了致命一击。一天,当阿诺克斯再一次参加一场比赛时,落到途中一个鸽鹏上喝水时,贪婪的养鸽人看到它金光闪闪的翅膀,惊呆了。他抓住了它,见腿上绑着布条,上写着阿诺克斯。原来是它!由于阿诺克斯战绩非凡,在当地许多城市出了名,养鸽人把它据为己有。刚开始,阿诺克斯不吃不喝,养鸽人喂食时也十分小心,生怕它逃走。慢慢地,阿诺克斯和养鸽人似乎都习惯了这一切,阿诺克斯不再任性,养鸽人也渐渐放松警惕,但每次喂食还是加倍小心。时光飞逝,转眼,阿诺克斯已在“异乡”呆了三个春秋。一天,养鸽人打开鸽笼喂食,因给其它鸽子喂食耽误了时间,阿诺克斯趁这时以它最快的速度飞出鸽笼,三年来它第一次迈出这个笼子,获得自由。它飞呀飞,凭记忆尽力寻找回家的路,虽已筋疲力尽,仍不停地飞,不幸被一群梨花鹰追逐。终于,英勇的阿诺克斯飞过一片山岭时倒在了一块石头上,梨花鹰飞下来,残忍地把它那对天下无双的金翅膀撕扯的粉碎,阿诺克斯再没起来。当地的信鸽赛上再未出现过它金色的影子,它在山岭中沉沉地睡去了……只见它腿上绑着布条,上面写着:阿诺克斯。

有人认为动物不懂感情,这一定是错的,离家三年的阿诺克斯仍时时念家,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伙伴。有时它们对家、对朋友、对他人的关心与眷恋会胜过人类。人们应该了解它们、理解它们、保护它们。而且,阿诺克斯的不畏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很值得人类学习和发扬。有时动物会让人吃惊、敬畏。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漫长暑假里,我充分利用时间,阅读了许多课外书籍,最让我受益匪浅的莫过于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叔叔的《红豺》了。

这本书的主人翁是母豺火烧云,这篇文章主要叙述了一只性情凶狠残暴的大灰母狼不择手段地将母豺火烧云的两只幼崽—通通咬死了。母豺火烧云心如刀绞,却也无可奈何。几天后,火烧云又见仇人大灰狼,一见窝里有两只小狼崽,不假思索咬死了一只小狼崽,决定把另一只小狼崽留着,饿的时候在吃掉它。但是随着小狼崽一天天长大,火烧云几次想吃掉小狼崽,却又一次次狠不下心。在一次次矛盾的选择中,火烧云最后决定养育小狼崽,并教授它狩猎技能。为了小狼崽,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的伴侣。甚至在生死关头,为了给小狼崽一条生路,她与猛兽博斗,九死一生,献出了自己的腿,终生残着一条腿。丑吗?不丑,至少它不觉得丑,因为它坚守了自己的职责。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震撼,感受到了母豺火烧云一种可贵的品质——母爱。是啊,就像书中的火烧云一次又一次想替自己死去的孩子报仇,却又一次次因母爱的力量而矛盾,最后与仇人的孩子相依为命。她没有因为报仇的信念而失去生而为母的职责,不会因为仇恨而牵连他人,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这才是她真正可贵的品质。

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母爱是水,它对你柔情多端;母爱是伞,它为你遮风挡雨;母爱是一幅山水画,没有铅华雕饰,唯有清新自然;母爱是最无私,最纯真质朴的。

在生活中,我也能体会到深深的母爱:一丝理解,一份关照,一个鼓励的眼神。当我考了好成绩,沾沾自喜时,母亲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让我时刻记住自己的使命:“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当我遇到困难时,母亲又告诉我;“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我们要学习竹子,在一片荆棘中砥砺前行,不畏艰险。人间处处有晴天,遇到困难时,我们要勇于正视自我,正确选择,做最好的自己!更要向世间无可攀比的伟大母爱致敬!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大家都知道狼与老虎。狮子等都是食肉动物,而且很凶残。可是,你们却不知道在它们内心深处却蕴含着比我们人类更多的温情。动物虽然对于猎物十分下得了手,但对于自己的亲人却是无一不精心呵护的,就连狼也不例外,在《红脖子》这本书中,一共写了两篇关于狼的故事。一篇是《王者之狼》,另一篇是《柯伦坡狼王》。其中我最喜欢《柯伦坡狼王》这篇故事了。

《柯伦坡狼王》里的“狼王”是一只威振四方的老灰狼,绰号“狼王”,为什么称它为“狼王”呢?因为它和它的部下们嗜血成性,连捕狼人都拿它们束手无策。所以人们称它“狼王”。

一次,牧羊人们为了不使对狼群十分胆怯的绵羊群再次受到重创,就让机智、勇敢的山羊来做领队。有了山羊领导,狼群一来,绵羊们迅速排好队,不慌不忙地躲到山羊身后,而山羊则站成一排,抵着狼群的进攻,可“狼王”也不是傻子,懂得擒贼先擒主的道理,一下子扑过去恶狠狠地咬死了山羊,失去了山羊的绵羊变得群龙无首,乱作一团。

要成为“狼王”光有一个称号和战略方法还不够,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爱。

英勇无比的狼王,为了自己的妻子,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当枪匹马地闯入了狼人的营地,这样的奋不顾身,如果换做我,时绝对不可能的!可是,“狼王”还是去世了,就像文中所说——只要掠夺了狮子的力量,剥夺了鹰的自由,抢走了鸽子的伴侣,这三种动物都会死去,现在的狼王是否还能承受得住?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常常冥思苦想,杀死狼王的究竟是谁?动物之间的情感又何时逊色于吾等。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红脖子》是加拿大作家西顿写的。里面分了好几个故事,如:一只信鸽的英雄历程、王者之狼······不过,我最喜欢的是《红脖子》。

在西顿的笔下, 红脖子是一只强健智慧、勇敢无畏的雄松鸡。它从出生直到有了自己的妻子、儿女,经历了大自然无数的考验,体验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发疯月”他以超乎想象的方向感和飞行技术从一个地方飞到另一个地方,在飞回来;“雪花月”没有冻死它;“饥饿月”没有饿死它;但是,最终红脖子却死在了猎人的“圈套”里和猫头鹰的爪下。

有好几次,红脖子在凶残的猎人和猎狗手中把孩子救了出来;已自身的机智,成功地引开了敌人,逃离危险。后来有些心狠手辣的猎人们把红脖子的家庭给毁了。

读到这里,我最想说:“打猎?有些人不就是借着打猎的名义去伤害动物吗?还为自己的技术高超沾沾自喜,有本事你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一个大家园,白虎好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 红脖子松鸡读后感 ◁

《红脖子》这本书里有五个感人的故事:《红脖子》《一只信鸽的故事》《吉尔达河边的浣熊》《我家的宾果》和《成哥儿成长记》。我最喜欢的是《一只信鸽的故事》。

这只信鸽的名字是叫阿诺克斯。阿诺克斯的勇敢和智慧赢得了许多人的赞扬。之后它去参加一个比赛。

在飞行途中因饥渴到其他鸽房喝水,结果被鸽房主人囚禁了两年。两年后它最后逃离了“魔爪”,想回到自己思念了两年多的那个家生活。可阿诺克斯在临近家园的时刻倒在了老鹰的巢穴中,凄凉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读完了《一只信鸽的故事》,我不禁泪流满面。因为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童年的一个故事。

我记得我还在二年级,但那天下午发生了什么事。

那天下午,天气突然变得乌云密布,天空黑压压的一片,不一会儿就变成了雷雨交差的情景了。就在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头又晕又烫,我赶紧告诉班主任听,老师听了,说:“你是发烧了,赶快给妈妈打个**吧!

”妈妈明白后连工作也不管,冒着大雨来到了学校里,立刻把我带到医院里去看病。过了几天,我的发烧终于退了,我母亲也松了口气。然后拖着疲倦的身体去上班了。

《红脖子》这本书给我来许多感动,还有对生命的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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