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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心得感悟(实用十篇)

发布时间:2022-02-17

起诉心得感悟(实用十篇)。

▣ 起诉心得感悟


心学是一门古老而深奥的学问,它以人的心灵为研究对象,以修身养性为根本目标。在我多年的学习和实践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心学的重要性和其带来的益处。心学教导我们如何认识自己的内心世界,如何与他人和谐相处,并告诉我们如何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心学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绪、欲望和思想,但却很少有人真正关注自己内心的声音。通过心学的学习,我学会了静下心来,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我开始明白,只有真正了解自己,才能找到合适的修行方法。例如,当我感到失落、焦虑或愤怒时,我会花时间审视这些情绪的根源,并寻找调整的方法。这让我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被一时的冲动所左右。


心学教会了我如何与他人和谐相处。人际关系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各种原因,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层出不穷。心学让我认识到,与人为善、宽容和谦逊是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关键。通过修身养性,我学会了避免与他人争斗,以谦和的态度与他人沟通。我体验到了与他人建立深厚友谊的愉悦和幸福,同时也体会到了和谐相处带来的平静和安宁。


心学告诉我如何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人的价值不仅仅在于他的外貌或成就,更在于他的品质和道德修养。心学通过让我们反思自己的过去行为和人生选择,引导我们向善的道路上迈进。我深信只有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才能真正获得心灵的安宁和满足。心学教给了我如何宽容、如何传递爱和关怀的方法,使我能够更好地与他人相处。同时,心学也教会了我如何正确选择和处理人生中的问题和挑战,使我能够成为一个坚定、有信仰的人。


心学是一门与人内心相应的学问,通过学习心学,我意识到了自己内心的声音,学会了与他人和谐相处,也更加清楚了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人的路径。心学让我体验到了平静、宽容和爱的力量,帮助我在日常生活中找到了更大的快乐和满足。我相信,只要持续学习和实践心学的原则,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成为一个更好的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 起诉心得感悟

讲话心得感悟


在我的人生旅程中,讲话这个看似简单的行为却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多年的实践和体悟,我意识到讲话不仅仅是传达信息和沟通思想的工具,更是一个展示品性和实力的窗口。每次的讲话经历都让我不断成长,并且让我感悟到许多道理。


我意识到讲话是一种责任。每当我站在讲台前,面对着一众期待的目光,我感受到了许多眼光背后的期待和信任。这种信任让我明白,我在说话的时候应该小心谨慎,不仅是为了让听众理解,更是为了不让他们失望。我开始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措辞和口吻,尽可能地用准确、简洁、客观的语言表达我的想法。我深知,如果我说话含糊不清、语无伦次,将会给别人留下负面的印象甚至误导他人。于是,对于我来说,每次演讲都是一种责任与担当。


我发现讲话是一种表达自我的方式。通过讲话,我能够将内心的思考和感动传达给他人,同时也能够展现自己的特点和长处。在我的演讲过程中,我不再满足于单纯地将信息传递给观众,而是希望通过生动的言语和形象,让他们对我的演讲有更深刻的印象。我开始运用各种修辞手法,如比喻、排比、夸张等,来增加表达的生动性和感染力。在我讲述一个个真实的故事时,听众们仿佛身临其境,情感共鸣。这使我深刻地认识到,讲话不仅是为了传递信息,更是为了与人心灵相通。


同时,我发现讲话还是一个增进人际关系的方式。通过讲话,我能够与他人建立起温暖的联系,深化彼此的了解和触动内心的共鸣。每每与他人交流后,我发现对彼此能够更全面地认识。这种交流不仅仅是单方面的信息传递,更能让不再孤单,感受到他人的关心和理解。通过讲话,我建立了许多深厚的友谊,这些朋友们在我生活的每个阶段给予了我巨大的支持和鼓励。


我深深体会到讲话是一种改变的力量。人们在演讲中能够明确自己的目标和追求,并通过讲话实现自我提升。曾经,我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总是害怕面对人群讲话。我逐渐发现,只有克服恐惧,大胆地站在讲台上,才能发现内心潜藏的力量和潜力。通过反复的训练和尝试,我逐渐自信起来,渐渐掌握了演讲的技巧和方法。我的讲话能够激励他人,传递自己的激情和信念,为他们提供一种积极向上的影响。我深信讲话能够改变他人的观念和生活,影响他们的命运和成长。


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思考,我从讲话中获得了许多心得和感悟。我明白了讲话是一种责任、一种表达自我的方式、一种增进人际关系的方式,更是一种改变的力量。讲话已经成为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次演讲都让我重拾勇气,激发内心的激情,并在共同的交流中不断成长。通过不断地努力和锤炼,我相信我的讲话能够在人们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记,给他们带去美好和正能量。

▣ 起诉心得感悟

欠款民事起诉状范文-起诉状范文

欠款民事起诉状范文_起诉状范文

欠款民事起诉书范文【一】

原告:张--,男,汉族,1979 年 5月5 日出生,住址: 泰安市泰山区--街8号,现住泰安市岱岳区--小区3号楼2单元402室。

被告:郑--,男,汉族,1961 年8 月2 日出生,现住泰安市--宿舍楼东单元2层东户,身份证号:3709021961080----

被告:郑--,女,汉族,1967 年 8 月17 日出生,现住泰安市--宿舍楼东单元2层东户,身份证号:37090219670817----

被告:郑--,男,汉族,1985 年 9 月1日出生,现住泰安市--宿舍楼东单元2楼东户,身份证号:37090219850901---- 电话:1361538-----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郑--、郑--立即偿还原告借款 60万元,被告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诉讼及保全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1年3月10日,被告郑--、郑--向原告借款6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如到期不还,自愿将商场巷---宿舍南楼东单元2层东户93.08平方米住宅一次性赔付给张永,担保人为被告郑--。有字据为证。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种种不当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从速判决。

此致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欠款民事起诉书范文【二】

原告:胡**,女,汉族,1991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县**镇 现住:广州市*****301房,电话:0755-612000000 10000415516

被告: 蔡**,男,汉族,1982年1月9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县**镇永*街*号。身份证号码:44152*****01091315,联系电话:181221*****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98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 2012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2012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2012年7月22日至2013年2月15日期间,向原告胡**借款人民币153000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93000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60000万(陆万元整)。截止2013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55000(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98000(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2013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98000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940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2013年4月30日之前还款50000元整,第二期2013年5月15日还款48000元整,第三期2013年5月30日归还30000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2013年5月30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 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骗子,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我于是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 起诉心得感悟

企业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1、起诉(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

2、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3、法院审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适合督促程序的,可以申请支付令。

5、如果是拖欠工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2、起诉

好吧,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

3、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产进行执行,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调解

企业欠钱不还而需要起诉时最好能够多问问律师具体的情况。

▣ 起诉心得感悟

转眼间顶岗实习已经过半,不经意间褪去了稚嫩与青涩的我,变得成熟与自信,这离不开每天的努力与反思,我越来越发现教学绝不是仅仅是备课、上课、批改作业那么简单,教学是一门艺术,也是一场修行,需要不断学习与提升,需要老师用自己的智慧和个人魅力对学生进行引导,老师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更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这段时间的教学,我总结出自己的心得,想在这里分享一下:

(1)把握好与学生之间关系的度

老师与学生的关系亦师亦友,把握好与学生关系的度才能够管理好课堂,高中的学生与我们年龄差距小,很难树立老师的威严,对待学生过于严苛,容易让学生产生厌恶的情绪,如果过于轻松也会使课堂纪律难以维持,最好事先和同学们制定好大家需要共同遵守的条约,每个人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去做,否则将接收惩罚。走上讲台我们就要有老师的威信,走下讲台就要让学生有亲近感,能够让学生信服你。

(2)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是指针对学生的能力、性格等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尤其是在教师资格证培训中,也是作为重点去学习的一方面,对我而言,我想说的是因班施教,在进行音乐课的教学中,我发现高一(9)班和(10)班这两个班级在班级氛围上存在差异,(9)班的同学整体比较沉闷, (10)班的同学就比较活跃。针对这种情况,我采取了不同的课堂模式,沉闷的班级我就多用幽默的语气带动班级氛围,多利用小组展示来活跃课堂,活跃的班级就采用个人展示的方法,对班级加以约束。

(3)在反思中不断成长

美国著名的教育家杜威明指出:“教师的成长离不开对自己教育实践中经验、信念、知识以及自身优势的反省。”教师作为学生的引路人,必须要以身作则,不断反省自己,我在每堂课结束后,都会对自己的课进行回顾,反思自己还存在的不足加以改正,在坐班之前,我会把自己一天的工作进行一个系统的梳理,按照事务的轻重缓急逐个完成,这样会事半功倍。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发明白当好一名老师,需要各方面综合素质的提升,教师的工作是一项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智育智的艰苦而崇高的精神劳动,所以,对我们而言,在实际的教学工作中,要化平淡为神奇,用心感悟每一天!

▣ 起诉心得感悟

抚养费起诉流程是什么

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一、起诉

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二、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后,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再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

(1)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2)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3)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4)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5)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6)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当庭宣读鉴定结论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7)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8)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8)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9)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10)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4、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完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 起诉心得感悟

转眼间,6天的军训就结束了。在这6天的军训中,我体会到什是军人,什么是军人的生活,什么是军人的作风。

教官就像钢铁一样,我们就像豆腐一样。 在训练中,酸、甜、苦、辣的味道都齐全。

军训休息的时间,我们的心情就像蛋糕的夹 心那么甜。

立正--教官可恶 的口令又响了,又要进行地狱式的训练了。烈日下,我们纹丝不动,如同一座座雕像。我就像吃了辣椒一样,浑身发热。我们要站半小时的军姿,可是站军姿的时间走得特别慢,才一分钟、两分钟,我的双腿就开始颤抖,汗不停地流着,我恨不得马上把它擦掉。我多么渴望有一阵风向我们吹来。半小时里苦苦的煎熬后,终于盼到教官叫踏步的口令了。哎,这半小时真难过!过了一会儿,教官还要我们练齐步走,再练踢正步。

终于,一天的军训生活结束了,我洗完澡后,躺在床上,全身的肌肉酸软了,特别难受,睡觉时,我闭着眼睛,泪水顺着眼角流进嘴里,泪是甜的!我曾经想过放弃,但是同学们都做得到,难道我就做不到吗?我想到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起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我就暗自下定决心我不能这么容易就放弃,因为我连基础都没做到,还没有资格谈放弃。

真是度日如年啊,好不容易捱到了第6天,我们就把这七天的军训的成果表演给校干部们看。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班走出了世界纪录,真兴奋。军训虽然苦,但苦中也带乐。

通过这次军训活动,不仅深化了我们的国防意识,也加强了我们的纪律约束,增强了团队精神。我们学到的是坚强、自尊、团结,丢掉的是懦弱、懒散、自私,锻炼了身体,学到了真正的本领。

▣ 起诉心得感悟

原告:***(母亲),女,汉族,***出生;

身份证号码:****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西华街***

被告一:***(大女儿),女,汉族,**88

身份证号码:···

地址:天河区***

被告二:***(二女儿),女,汉族,****

身份证号码:···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邮电***

被告三:***(三儿子),男,汉族,***

身份证号码:****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房屋产权全部份额为原告所有。(其中1/2份额属夫妻共同财产,1/2份额为原告所继承份额)

2.请求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立遗嘱人系夫妻关系,生育有三个孩子(分别为本案被告一,二,三)。两人婚后于总建筑面积为49﹒27㎡的住宅一套(穗房地证号第62028号)。1994年3月21日立遗嘱人立下自书遗嘱一份,死后将此房屋产权归其妻即原告所有。

原告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婚后财产系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另根据继承法第十六、第十七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书遗嘱内容合法、形式有效,应予支持。

现因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被告不予配合,原告特诉至贵院,请求判决支持如上请求。

此致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1 年 5月 11 日

▣ 起诉心得感悟

1、判令被告偿付拖欠原告的医疗费人民币 元(截止至x年x月x日);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被告xx(以下称“患者”)于x年x月x日到原告医院就诊,经检查诊断为xx,并于x月x日实施xx手术。(术后情况如何。。。简单介绍一下案情)

从患者入院至何时止共产生医疗费用总计xx元,患者预交住院押金xx元,截止至何时被告总计拖欠医疗费xx元未支付。

综上所述,被告拒不支付拖欠医药费用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法院查明上述事实,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 起诉心得感悟

不离婚可以以孩子的名义直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体操作是以孩子作为原告,家长作为监护人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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