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必备十篇)。
美术馆会收集、保存、展览和研究美术作品,协助艺术教育、为艺术家创作活动提供借鉴、交流的机会和资料信息。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美术馆管理制度(精选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 篇1
四川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成都美术馆是介绍和展示我院专业教学和创作成果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是开展艺术研究,进行对外艺术交流的窗口。为了充分发挥美术馆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全院的教学、科研和艺术交流工作,特制定以下试行管理制度:
一、美术馆的功能
美术馆的主要功能是配合全院有关的系部完成专业教学展览工作。展览内容主要包括师生外出写生展览、学生毕业创作展览以及学院组织的大型专题性展览活动。在完成全院教学展览工作的前提下,美术馆将统一计划、合理安排,举办我院教师的美术创作个展或联展;邀请国内外有影响、有成就、有创新的美术家、设计师来我院进行作品展览;承接高水平的美术和设计专业学生举办个人作品展览(联展);或举办作品研讨、交流活动。
二、美术馆日常开放及管理
美术馆在有展览安排及参观接待期间开馆。展览期间开馆时间:早上9:30—17:00
三、美术馆的使用程序
1.学院各系部展览负责人于上学期末或当学期初一个月内向党政办公室提出书面办展申请,列明本学期拟举办展览活动的时间、内容和要求。
2.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对本学期的展览进行汇总,教学成果展与学术交流展分类报请分管领导审批,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后,将最后确定的学期全院展览计划公布在学院网站;展览负责人按最后确定的时间准备展览活动,到美术馆管理人员处填写《美术馆使用申报表》和签订《美术馆使用协议》。院外展览还需到学院财务提交押金。
3.全院计划外临时性的展出活动,须报请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然后按有关规定执行。院里举办的临时性的重大展出活动,需调整原展出活动计划的,各系部要服从调整。
四、美术馆的维护管理
1、由学院安排的.专业教学作品展览活动,包括师生外出写生展览、学生毕业创作展览、各类专题性展览、学院师生个展及联展不收取场地费用,但展览海报宣传、作品标签、请柬、画框等费用自理。
2、承接院外展览根据使用场地、时间等收取500—2000元不等的场地使用费,并向学院缴纳500元/场的押金。撤展后经检查无误后退还押金,如有相关设施设备损坏则照价赔偿。展览期间由展出方自行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展览作品及物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作品标签的固定统一向美术馆管理员领取展厅专用黏合剂,墙壁和展板上禁止使用钉子、螺丝钉、胶带、胶泥等。
4、撤展后,展览方把展览期间的所有垃圾清理带出,归还所有办展期间借用的设备,把美术馆恢复到使用前的状态。
5、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抛纸屑杂物、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6、展出期间展出方需防止火灾等危险品事故发生。
五、馆藏品管理规定
1、所有馆藏品品入馆时,由管理员照单(采购清单或经学院领导批准的入馆作品名单)验收,然后根据馆藏品编号原则统一进行编号、登记,分类存放;并将相关资料分别交学院档案管理员和资产管理员登记、存档。除购买增加的馆藏品外,其他馆藏品由美术馆制发收藏证。
2、馆藏品需放在通风、干燥、温度和适度适宜的库房中存放,由管理员定期进行检查,并作为美术馆常规展览的展品定期轮流在美术馆内展出。
六、美术馆安全管理
1、美术馆是重点防火部门,管理员及入馆有员均应有强烈的防火安全意识。
2、美术馆内禁止吸烟,禁止一切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器,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3、安装、拆除电器等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临时电线、设备用毕须立即拆除。
4、美术馆内需按消防要求配备足量的灭火器,放在固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并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其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5、闭馆时要关好门窗,关灯、断电;节假日前夕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不留隐患。
6、管理员必须学会使用防火器材和报警装置。
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春节文化体育活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氛围,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社会参与,以人为本,确保安全、优质有序地开展好春节文化体育活动,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方案的依据和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镇20xx年春节各项文艺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本着“预防第一”的安全工作原则,成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预案,做到统一指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是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二是搭建安全文艺活动舞台设施,安装灯光音响。三是组织专职人员清除文艺活动地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并准备好灭火器,随时预防火灾发生。四是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三、主要任务及应急处理的主要措施
1.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成员立即集合,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维护好现场秩序。
2.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预案果断处理事故现场,迅速控制现场局面,立刻疏散人群,切断火、电源,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四、组织体系及机构职责
各项文艺活动设立安全保障小组和医疗救援组织机构。
(一)20xx年下楼镇春节群众性活动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长:
成员:
镇春节期间群众性文化活动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108室,马凌月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是:
(1)研究部署全镇春节文化体育活动安全应急工作。
(2)在春节文化体育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
(3)根据需要协商组成镇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广场舞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提前到场,做好现场安保协调工作;负责提前清场,严禁无关人员演出前滞留演出现场;负责演出现场、舞台四周、演员休息室、嘉宾席的安保防控;对参加演出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演出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妥当地加以处置;负责协调、共同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篮球比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场地协调前期工作;协助应急小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次活动的摄影及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三)象棋、掼蛋比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场地协调前期工作;协助应急小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次活动的摄影及媒体宣传报道工作。
(四)兵乓球比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场地协调前期工作;协助医疗救援小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出现人员受伤事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羽毛球比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场地协调前期工作;协助医疗救援小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出现人员受伤事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拔河比赛安全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会场场地协调前期工作;协助医疗救援小组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防止出现人员受伤踩踏事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医疗救援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与卫生局及县医院、中医院等单位和医疗机构沟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等工作。
春节文化体育活动安全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划分监管镇域,确定监管点,明确监管项目,落实监管人员。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重要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
五、防范内容
1、基本措施
(1)活动场内不得堆放柴草。
(2)严禁在会场内存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在指定地点存放。
(3)消防员必须将消防器材带入汇演场地。
2、应急措施。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安全疏散,防止践踏。
(3)立即向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联系镇医疗救援小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3、治安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派出所应迅速在现场设立警戒镇、警戒哨,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管制,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春节文化体育活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氛围,乡党委、政府统一指挥、社会参与,以人为本,确保安全、优质有序地开展好春节文化体育活动,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方案的依据和目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有关部门关于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要求,为做好我乡20xx年春节各项文艺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本着“预防第一”的安全工作原则,成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预案,做到统一指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由专业的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燃放烟花。
(二)由专业人员搭建各项文艺活动舞台设施,安装灯光音响。
(三)组织专职人员清除地点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并准备好灭火器,随时预防火灾发生。
(四)由派出所、乡机关工作人员共同维护各项文艺活动现场及烟花燃放点周围的秩序。
(五)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三、主要任务及应急处理的主要措施
(一)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成员立即集合,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维护好现场秩序。
(二)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预案果断处理事故现场,迅速控制现场局面,立刻疏散人群,切断火、电源,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三)指挥调动应急小组迅速抵达各指定岗位,开展各自承担的任务。
(四)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抢救工作。
四、组织体系及机构职责
各项文艺活动设立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由党委、政府、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专人负责,现场必须有党委、政府、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人员负责联络指挥、维护秩序和救护。
1、20xx年春节文艺活动及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责任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薛
成员:
乡春节文化体育活动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薛华江任办公室主任。
2、主要职责是:
⑴研究部署全乡春节文化体育活动安全应急工作。
⑵制定和修订《辛庄堡乡人民政府春节文化体育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⑶在春节文化体育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
⑷根据需要协商组成镇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
下设6个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一)场地设施组
组长:薛华江
副组长:张星
成员:韩忠科
职责:负责提供各项文艺活动的场地设施,并保证场地设施设备的安全。
(二)场地安检组
组长:王虎刚
成员:吴强辉、王校的'
职责:负责各项文艺活动现场和烟花燃放点场地及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场地及设备设施的安全。
(三)治安保卫组
组长:张星
副组长:唐智勋、薛玉辉
成员:派出所公安干警各村村主任、副主任、民兵连长
职责:维持各项文艺活动现场和烟花燃放点现场序,切实加强现场治安管理,加强活动区域的安全巡逻,防止财物失窃,防止破坏事件发生,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安排观众有序进入各项文艺活动的现场,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场地。引导领导和观众按指定位置就坐,保证现场纪律,严禁大声起哄喧哗闹事。
(四)交通秩序维护组
组长:吴强辉
成员:祁鹏超张小波
职责:负责各项文艺活动会场和烟花燃放点周边路段交通疏导工作;引领车辆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及做好对车辆的守护;维护交通秩序,如发生突发事件需要救护,保证交通畅通,并能及时将人员及物品运送到安全地带。
(五)消防组
组长:王世民
成员:燕建民、石晓峰
职责:做好各项文艺活动现场和烟花燃放点防火、灭火工作,若发生火灾时能迅速扑救、控制火势,防止蔓延,保证群众生命安全。
(六)救援组
组长:赵永红
副组长:郝现星
成员:郑吉明
职责:负责各项文艺活动现场和烟花燃放点现场救护急救车和医务人员现场待命,如发生突发事故,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并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五、预测、预警
春节文化体育活动安全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划分监管区域,确定监管点,明确监管项目,落实监管人员。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重要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乡安全领导小组。
六、基本措施
(一)防火安全措施。
1、防范措施。
(1)活动场内不得堆放柴草。
(2)严禁在会场内存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在指定地点存放。
2、应急措施。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补救,切断电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安全疏散,防止践踏。
(3)立即向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联系乡卫生院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措施:
1、防范措施。
(1)组织检查通电线路,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2)不得在会场内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3)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2、应急措施。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联系卫生院进行急救。
(4)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七、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安全领导小组的个人移动、联通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
2、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第一时间,由乡政府办公室发现、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并即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收集和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谎报、瞒报、缓报。
(二)现场应急装备保障。
调配必要的现场应急装备,落实应急装备型号、数量、种类、性能和存放位置,统一服从乡政府应急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指挥机构的调用命令。
(三)交通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交通保障,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道路设施、设备、运行秩序等交通保障条件。
2、突发公共事件后,及时对事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理
(四)医疗卫生保障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快速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
2、卫生院负责应急工作中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专科医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实施包扎、止血、固定等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医院抢救和治疗。
(五)治安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派出所应迅速在现场设立警戒区、警戒哨,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管制,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为了认真做好春节后复工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工,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复工复产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复工复产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刘正平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
二、逐岗位、逐部位、逐设备进行隐患排查。
由各生产车间为单位对各自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系统检查,主要检查: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全;2.机械设备安全;3.消防设施安全;4.职业卫生、劳保用品安全;5.人员配备、到位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7.工作环境安全检查;8.车间厂房的.安全检查。各自单位检查专人负责、落实到个人。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保障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复产前员工的安全培训。
认真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注意事项,着力提升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对新入职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未经培训及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作业证件过期未审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确保节后安全生产顺利展开。
培训内容:
1、安全操作规程、法规、制度;
2、应急救援的应急处置;
3、岗位危险因素辨识及管控措施;
4、职业健康危害及防护;(迷你句子网 jz139.coM)
5、岗位职责。
四、安全验收、复产复工。
各单位隐患排查及培训完成后,报复工复产小组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环境、人员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方可正式复工复产。
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 篇5
为了维护稳定以及防止意外重大事件的发生,增强值班人员快速反应的能力,本项目部特编制春节期间应急预案如下:
一、提高,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项目部要求全体值班人员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把稳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正负起责任,做到思想到位、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了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抢险分队,项目任组长,各分管、副职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分管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和抢险分队。
组 长:xx
队员:xx
2、人员职责
(1)组长职责:
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面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指挥抢险救援以及与外界联系。
(2) 队员职责:
①现场指挥抢险队落实应急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或事故进一步扩大。
②根据现场情况,会同相关方确定处置方案。
③负责组织保障、对外接待及伤员处理工作。
(3)现场负责人职责:
①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抢险抢救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②指导抢险抢救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③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⑤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部职责:
① 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②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③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畅通,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④抢险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5)安全部职责:
①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感染等)。
② 使重度受伤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③ 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伤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进行。
(6)机具物资部职责:
①保障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物质的供给。
② 提供合格的抢险救援的物资及设备。
3、在本工程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宿舍、食堂等公众集聚场所作为重点,发现隐患,限令整改。
4、强化值班。领导轮流带班,工程安全部、综合部实行24小时值班。各部室、各施工都要安排值班人员,保证信息畅通,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应急指挥组。
5、 各施工队的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各部室各施工队要对自己管理的范围负督查责任,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出现重大问题和事故的,逐一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保稳定、全为重点,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施工队、各要随时、准确掌握现场施工的进展情况和可能引发人员思想波动的不安定因素,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排查梳理,有针对性的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出现在矛盾的最前沿,把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尤其要重视做好农民工的管理,及时发放工资、解决好后勤保障工作,强调“人性化”管理,保持职工和农民工的和谐关系,让农民工工作的放心、走的舒心。
四、抓安全防范措施,在组织安全专项安全检查的基础上,项目部要求各施工点要把施工安全制度层层落实,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对关键施工点要加强安全生产防护工作,全方位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防范于未然。
五、安全事故
1、在春节期间,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值班领导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本预案,积极组织:以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中心,以施工现场应急抢险人员为重点,立即奔赴出事地点,听从项目值班领导或工程安全部的指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尽最大努力,控制现场,防止事态状况扩大,同时由现场负责人求助救援队伍,同时立即向领导和指挥部汇报
2、项目值班的安全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病人员送往就近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用电话项目部。
3、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及其它工作。
六、突发事件: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如外部挑衅、打架斗殴、火情火险等事故,所有现场抢险人员,必须立即赶赴出事第一现场,听从项目部值班领导或工程安全部的指挥,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进行救助,迅速控制局面,预防事态进一步扩展,同时立即向有关领汇报。必要时立即报警,求助:110、120、119、122专业营救队伍救助。
七、火灾火警: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一旦发生火情火灾,要立即报警110和119,抢险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力争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值班领导、值班员在接到后,应立即招集项目义务队员,火速从工地的四周携带灭火器材奔赴火灾现场。
2、值班领导要认真分析:确定火情严重,危险源大,应立即指派专人,通告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发生了火灾。各施工队及各班组在接到通告后,要迅速组织自己所有的人员,一个不留地撤离危险地段,忙中不乱,头脑清醒,避免发生二次伤害。
3、值班领导在火灾现场,首先要了解判断火灾性质,如果是:施工用电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油漆稀料起火,小心爆炸,避免二次伤人;木制物起火,可以使用消防用水扑救等。根据现场的火情,是否求助“火警119”,由值班领导决定。如需报警,应讲清火灾现场的地点、方位、区域、因何物起火、火势大小、接车地点等。
4、在报警以后,值班领导应立即指派两名义务消防人员,到相关位置或口指挥交通,迎接消防车辆;门岗人员立即敞开大门;现场负责人立即指派人员疏通消防通道。
5、将消防车带进现场,向消防战士提供消火栓井的具体位置,协助消防官兵投入抢救工作。待火势扑灭后,项目值班领导要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清理余火;保护好火灾现场,搞好火灾事故调查。
八、盗窃、抢劫:盗窃分为内盗和外盗两种,内盗是指各施工队内部人员进行的.盗窃,外盗是指由外部人员潜入施工场地进行盗窃。两种情况都是作案者利用物主的麻痹大意而达到作案目的。因此,项目部应加强防范,在重点部位建立良好的警备措施,使作案者无机可乘,从而减少盗窃案的发生率。
1、高度重视,积极预防。盗窃案件一般都由于物主和保卫人员的麻痹大意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绷紧一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保卫人员要熟悉所负责区间各个重点部位的位置、存放物件以及作案者逃离的线路,尽量做到不让作案者有机可乘。
2、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值班警戒。作为项目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除了对本标段重点部位进行必要的防范外,还要进行有效的警备防卫,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
3、一旦接到盗窃案报案后,综合部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并对当事人进行问话,查明失盗物品,并进行登记,如有必要,应报公安部门或110协助调查,尽可能追回失盗物品。
九、现场准备
1、应急小组人员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后附值班人员通讯录)。
2、现场禁放烟花警示带维护好。
3、施工场地堆放材料地方做好安全指示牌。
十、未尽事宜在现场协调解决。
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美术馆管理,提高美术馆服务水平,促进美术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文化艺术素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xx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美术馆,是指主要以近现代以来的美术作品为对象,具有收藏、保护、研究、展览、公共教育等功能,经有关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并向公众开放的文化机构。
美术馆包括国有美术馆和非国有美术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美术馆为国有美术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美术馆为非国有美术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美术馆的运行管理、收藏研究、展览陈列、社会服务、发展促进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原则)
本市美术馆事业发展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突出美术馆的公益属性与社会效益,发挥美术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第五条(美术馆体系)
本市推动完善美术馆体系,促进美术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美术馆。
第六条(部门职责)
市、区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美术馆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税务、民政、市场监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美术馆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行业组织)
美术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指导、督促会员单位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推动馆际合作交流。
第八条(数字化建设)
本市积极推进美术馆数字化建设,鼓励美术馆对藏品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拓展数字化文化体验新场景,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
第九条(合作交流)
本市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美术馆合作交流、协同发展,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推动馆际联通、资源共享。
鼓励美术馆开展国际交流,加强藏品研究、展览、公共教育、美术创作、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支持美术馆藏品出境展览,提升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十条(美术馆运行要求)
美术馆开展业务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固定的馆址以及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展厅、藏品库房;
(二)有藏品取得、展览陈列、保护、管理、处置的制度和规则;
(三)有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学术委员会)
美术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本馆学术定位及藏品体系,组建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本馆的发展规划、收藏计划、展览陈列方案等学术事务提出评议或者咨询意见。
第十二条(专业能力建设)
美术馆应当围绕收藏、保护、研究、展览、公共教育等功能,配备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升美术馆专业服务能力。
第十三条(场所安全管理)
美术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设施和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场馆运行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公众活动安全。
第十四条(经营活动规范)
美术馆不得从事藏品及美术作品原作的商业经营活动。美术馆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办馆宗旨,不得影响藏品安全,不得损害观众利益。
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保护)
美术馆应当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保护和使用美术作品版权。
第十六条(文物保护)
美术馆藏品或者展品属于文物的,其取得、保护、管理、展览、处置、进出境等应当遵守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三章收藏研究
第十七条(入藏管理)
美术馆应当明确入藏标准,制定收藏计划,逐步建立与其办馆宗旨、学术定位相符的藏品体系。
美术馆可以通过购买、接受捐赠、交换等合法方式取得藏品。
第十八条(藏品保管与安全)
美术馆应当将藏品存放于固定、专用的库房,并按质地分库保管。
美术馆应当定期开展藏品的维护和保养;对确需修复的藏品,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单位编制修复方案,开展修复工作。
美术馆应当加强对藏品的安全管理,定期对保障藏品安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藏品责任与处置)
美术馆法定代表人对藏品安全负责。美术馆法定代表人、藏品管理人员离职或者调离岗位前,应当办结藏品移交手续。
美术馆终止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藏品。
第二十条(藏品档案)
美术馆应当建立藏品目录和藏品档案,记录藏品的本体属性信息以及取得方式、使用情况等管理信息。
鼓励美术馆建立藏品数据库,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完善藏品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藏品研究)
美术馆应当加强藏品学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提高自主策展水平,提升收藏质量和藏品利用率,发挥藏品社会效益。
鼓励美术馆在保证藏品安全的基础上,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等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
鼓励美术馆编辑、出版藏品选集和图录,出版馆刊、年鉴或者有关刊物。
第四章展览陈列
第二十二条(展览陈列体系)
美术馆应当坚持学术性与大众性相结合,利用藏品形成系统长期陈列,或者通过举办临时展览、巡回展览等方式,丰富展览陈列体系。
第二十三条(展览陈列内容规范)
美术馆的展览陈列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恐怖活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蓄意篡改历史、严重歪曲历史的;
(十一)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美术馆展览陈列的主题和内容不适宜未成年人的,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参观。
第二十四条(展览审批和备案)
美术馆举办有境外美术作品创作者或者境外美术作品参加的展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美术馆举办前款规定以外的美术作品展览,应当在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展览主题、展品清单、展品文字说明等报市文化旅游部门或者展览活动所在地的区文化旅游部门备案。
文化旅游部门应当加强对美术馆展览的现场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展览陈列方式与展品说明)
美术馆的展品应当以原件为主,使用复制品、仿制品的,应当予以明示。展品标识和文字说明应当规范、准确;鼓励有条件的美术馆提供规范的外文展品标识和文字说明。
第五章社会服务
第二十六条(开放时间)
美术馆应当向社会公告具体开放时间。鼓励美术馆提供延时服务、错时服务,满足多样性的文化需求。
国有美术馆在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
第二十七条(开放与服务收费)
属于公共文化设施的国有美术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提供相关服务收取费用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鼓励其他美术馆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美术馆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八条(公共教育)
美术馆应当制定公共教育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教育活动与服务。
鼓励学校结合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组织学生到美术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第二十九条(志愿服务)
美术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完善志愿服务制度,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志愿者培训、管理、保障、激励,为观众提供讲解、引导等服务。
第三十条(配套服务)
美术馆内可以合理设置文化创意产品展示售卖区、艺术图书阅览区、艺术书店等配套服务设施,提供休憩、餐饮等便民服务,提升场馆服务体验。
第三十一条(传播服务)
鼓励美术馆与融媒体、数字文化企业合作,依法合理利用藏品资源及其版权,创新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发展美术馆云展览、云教育,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传播服务。
第三十二条(延伸服务)
鼓励美术馆根据社区和乡村文化需求,因地制宜参与社区和乡村文化环境营造,举办展览、导览、讲座、培训等公益性美术活动,推动社区和乡村美育普及。
鼓励和支持美术馆与有条件的单位共建共享,利用工业遗存、创意园区、交通枢纽、商业综合体等公共空间举办美术展览和活动,拓展和延伸文化服务。
第三十三条(秩序管理)
单位或者个人进入美术馆组织开展讲解、导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等活动的,应当提前告知美术馆,并在美术馆指定的时间内开展相关活动,听从美术馆的指导和管理,不得损害其他观众的权益,不得影响美术馆正常运行秩序。
第六章发展促进
第三十四条(美术馆名录)
市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建立本市美术馆名录,将具备美术馆主要功能、符合运行要求的美术馆纳入名录,并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
美术馆名录应当载明美术馆的名称、地址、开放时间、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经费保障)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举办的国有美术馆,其日常运行经费按照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
其他美术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美术馆的日常运行经费。
第三十六条(资金支持)
本市鼓励以设立公益性基金的方式支持美术馆事业发展。鼓励美术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
对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非国有美术馆,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文化旅游部门可以对其实施项目补贴等方式给予资金扶持。
第三十七条(政府购买服务)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按照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国有美术馆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第三十八条(合作共建)
鼓励国有美术馆与非国有美术馆合作共建。支持国有美术馆在藏品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给予非国有美术馆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九条(税收优惠)
美术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捐赠财产用于美术馆事业发展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应当支持符合条件的美术馆依法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第四十条(人才培养与评价)
市文化旅游部门应当会同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美术馆相关人才培养政策,建立美术馆人才目录和人才库。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设美术馆理论与实践相关专业,与美术馆合作设立美术馆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共同培养美术馆专业人才。
鼓励美术馆专业人才参加相关职称评审,完善美术馆人才评价方式,畅通职业发展渠道。
第四十一条(文创开发)
鼓励具备条件的美术馆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培育文化创意品牌。
符合国家规定的国有美术馆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的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继续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或者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奖励。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评估体系)
市文化旅游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美术馆评估体系,对美术馆的收藏、保护、研究、展览、公共教育以及相关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确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第四十三条(标准规范)
市文化旅游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美术馆服务规范,在接待服务、配套服务、安全应急、信息标识等方面对美术馆提供指导。
第四十四条(日常监管)
文化旅游部门应当对美术馆的安全运行和展览陈列、社会服务等业务活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美术馆未及时进行整改的,文化旅游部门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约谈。
第四十五条(执法协作)
文化旅游、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共享与美术馆有关的登记管理和日常监管等信息,通过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方式加强执法协作。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指引条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对违反展览陈列内容规范要求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美术馆举办的展览陈列含有相关禁止内容的,由市或者区文化旅游部门责令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行政责任)
文化旅游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相关管理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参照适用)
具有美术馆性质的艺术馆(院)、纪念馆、艺术中心,以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依法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美术馆,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美术馆的日常运营与管理,保护艺术藏品,提升公众艺术欣赏体验,促进文化艺术交流与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美术馆内所有区域,包括展览区、艺术品库房、公共区域、办公区等,旨在确保美术馆的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第三条 美术馆管理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致力于打造一个集艺术展示、教育普及、文化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美术馆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美术馆的发展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决策及监督执行。管理委员会下设馆长室,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五条 职责分工:
1. 馆长:全面负责美术馆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展览策划、藏品管理、团队建设、对外交流等。
2. 展览部:负责展览项目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包括展品选择、布展设计、宣传推广等。
3. 藏品管理部:负责艺术品的征集、登记、鉴定、保管、修复及研究工作,确保藏品安全完整。
4. 公共教育部:负责策划并实施艺术教育项目,提升公众艺术素养,组织导览讲解、工作坊等活动。
5. 安保部:负责美术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安全巡查、消防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
6. 行政部:负责美术馆的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
第三章 展览管理
第六条 展览项目应遵循艺术性与社会性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学术性与观赏性的统一,提升展览品质与影响力。
第七条 展览策划应充分考虑展品特点、展览空间及观众需求,制定详细的展览方案,明确展览主题、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
第八条 布展工作应严格遵循专业标准,确保展品安全、展示效果良好。展览期间应加强展品监控,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四章 藏品管理
第九条 藏品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建立完善的藏品档案,详细记录藏品的来源、历史、价值等信息。
第十条 藏品应定期进行保养与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保存状态。对于破损或老化的藏品,应及时进行修复处理。
第十一条 藏品借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明确借出期限、用途及责任,确保藏品安全归还。
第五章 观众服务
第十二条 美术馆应提供优质的观众服务,包括导览讲解、信息咨询、休息设施等,提升观众参观体验。
第十三条 观众应遵守美术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艺术品及他人,保持安静、整洁的参观环境。
第十四条 美术馆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引导,设置专门的儿童展览区域或活动,激发其艺术兴趣与创造力。
第六章 安全与应急
第十五条 美术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巡查与监控,确保美术馆内人身与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盗窃、观众受伤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美术馆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 篇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预防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严重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恶化,迅速疏散人群,及时开展救援,合理安排善后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北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邢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主要包括:
1.旅游风景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2.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3.机场、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4.学校、幼儿园、儿童游乐场等场所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5.各种游园、灯会、花会等民间传统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活动,体育赛事,纪念庆典,展览、展销商贸活动,人才招聘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的拥挤、踩踏伤亡事故。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依法处置、权责明确;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坚持快速反应、平战结合;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二、组织体系
(一)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发生后,经市政府批准,启动预案,设立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应急工作。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信息研判、事故处置、舆情管控、政策法规等专门工作组。
1.市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武警邢台支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体育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主要领导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或减少有关部门和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对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采取救援、疏散、交通管制等重大措施;负责审定新闻报道意见和宣传报道口径,对市内新闻报道稿件审核把关;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可直接参与现场指挥;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
2.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工作职责: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平战结合开展工作。
战时职责: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协调和保障工作,综合整理情况信息,拟定决策建议,根据市政府要求发布预警信息,传达指示和命令,协调各专门工作组和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授权做好新闻发布的相关工作,处置结束后对处置情况开展总结评估。
日常职责:修订、更新应急预案;完善预警、处置工作机制;推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研判会商,评估形势;及时通报相关情报信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信息研判组。
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包括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外办、市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节假日期间旅游热点地区、大型购物场所、公共复杂场所及大型活动中人员聚集密度、环境复杂状况等安全隐患信息,进行预测分析,提出工作建议。
4.事故处置组。
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成员单位包括武警邢台支队、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外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邢台辖内各火车站。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现场处置、紧急疏散、救援、救治及避免次生灾害事故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定应急救治医院,确定应急救护专家,开辟应急救治绿色通道。妥善做好救济抚恤、赔偿补偿等善后工作。
5.舆情管控组。
牵头单位为市委宣传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工作职责:负责提出宣传报道意见,指导和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单位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删除、封堵网上有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妥善应对新闻媒体采访;依法打击造谣传谣、煽动是非、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
6.政策法规组。
牵头单位为市司法局,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等应急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为处置工作提供相关法律和政策支持。
(二)现场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事发地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长,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为副指挥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现场指挥。具体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处置工作,落实上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预警支持。
各相关部门要在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及各类工作平台,多渠道、多角度获取及时可靠的情报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实现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对所收集的情报要及时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判断预警级别提供决策依据。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获取的各方面情报,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确定预警级别,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按照市应急指挥部要求将预警信息通知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
(二)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级别,代表色分别为蓝、黄、橙、红。
Ⅳ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10,有安全风险的.,定为Ⅳ级预警。
Ⅲ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5,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定为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3,场地存在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环境复杂,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定为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活动中人员数量超过核定安全容量1/2,场地的拱桥、坡道、台阶、瓶颈路段、不通畅出口等危险部位较多,环境非常复杂,有特大安全风险的,定为Ⅰ级预警。
(三)预警响应。
Ⅳ级预警响应:各有关部门要广泛收集情报信息,加强分析,及时上报;密切掌握事态发展动向,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Ⅲ级预警响应: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准备;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动向,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保障,开展公共宣传,发布安全提示,视情调整行动和保障方案。
Ⅱ级预警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做好准备,并将相关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开展处置、救援、救治战前动员,完善行动和保障方案,处置、救援、救治力量准备到位,保持通信畅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密切关注动态、做好人员疏散准备,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Ⅰ级预警响应:将相关情况报省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进入指挥位置,畅通指挥渠道;各级处置、救援、救治力量迅速集结,赶赴现场,按市应急指挥部指令开展处置工作。
四、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按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伤亡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等级。
(一)四级为一般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下,在市应急指挥部指导和支援下,事发地政府能有效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二)三级为较大安全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在省应急指挥部指导和支援下,市政府能有效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三)二级为重大安全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在国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援下,在省应急指挥部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四)一级为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死亡30人以上,在国家安全事故主管部门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处置并消除后果的。
五、应急反应与处置
(一)安全事故应急反应。
1.四级安全事故反应。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集结到达指定位置,在市应急指挥部指导下,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具体指挥,各有关部门根据所担负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迅速启动本级相应预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市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和物资,对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予以支援。
2.三级安全事故反应。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集结到达指定位置或事故现场,在省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由市应急指挥部或授权现场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调动多方面力量和资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措施开展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3.二级、一级安全事故反应。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后,市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集结到位。在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应急指挥机构直接指挥和支援下,市应急指挥部、市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力以赴投入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及时确定安全事故的原因和危害程度。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判断安全事故的原因和严重程度,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机关。
2.制止混乱,及时疏散群众。现场指挥部迅速发布通告,通报公众紧急危险情况,告知公众保持冷静,及时打开疏散通道,迅速、有序疏散现场人员。
3.依据现场情况实行区域性交通管制。根据安全事故严重程度和人员拥挤程度,经现场指挥部决定,由当地政府发布命令,实行区域交通管制,分流无关人员、车辆,防止人员过度拥挤,确保人员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
4.及时救护、救援。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力量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救治。对处于危险境地的人员组织力量全力解救。
5.维护社会秩序。设置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6.做好舆情管控工作。在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由舆情管控组提出新闻报道意见,协调解决新闻报道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删除、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法打击造谣传谣、煽动是非、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宣传报道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本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事件妥善处理的原则,注重社会效果,正确引导舆论。
六、后期处置
(一)后期评估报告。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完毕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置概况、指挥机制运行情况、伤亡人员救治情况、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公安厅。
(二)社会捐赠。民政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社会、个人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指导相关慈善组织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储存、分配、运输、使用、公示、反馈等工作。
(三)抚恤与补助。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致病、伤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置一线的工作人员,依照或参照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确定合理的补助标准,并给予相应补助。
(四)补偿。对紧急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交通工具、器材设备及其他物资,在处置行动结束后应及时返还,并给予合理补偿;不能返还或损坏的应给予赔偿。
(五)恢复秩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协调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制定保障方案,提供技术、设备保障,建立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确保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的通信需要。
(二)应急支援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各级政府要构建以当地公安、消防、医疗救护队伍,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军队、武警部队和民兵为基本力量,社区自救互救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资料库,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2.现场支援保障。市应急管理局和事发地政府要充分组织好处置和救援保障工作,保证所需机械设备、防护装备、救援工具及时到位;保证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的供应。
3.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委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做好药品保障。
4.经费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和各相关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统筹做好经费保障。
(三)技术储备保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需要,加强本部门安全事故预防处置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和武警部队要加强紧急疏散、紧急救治、救援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其他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预防工作研究。
(四)物资储备保障。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建立救援装备储备库,储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并负责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处于完好状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储备与保障计划,做好装备器材、救治药品、交通通信工具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五)宣传教育。各级政府要加强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公众避险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防范风险意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自救互救常识,使公众能够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有组织、有秩序地活动。
(六)演习演练。安全事故处置日常工作机构要适时组织开展安全事故救援综合演习,检验和提高处置行动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担负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习、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建设水平和处置能力。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公安局应当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订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应对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本级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 篇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或分台阶开采的;
(五)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美术馆安全应急预案 篇10
为应付春节停建期间的施工现场突发性事件,确保春节停建、放暑假期间项目部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本预案:
一、目的
停建期间为保证项目部上下能够全力处理火灾事故,及时、快速、高效率地掌控火灾事故的进展,最大限度地增加火灾事故损失和影响,维护公司及项目部财产和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本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和积极响应预案。
二、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设立火灾事故应急积极响应统一指挥小组,负责管理统一指挥及协同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救护电话---120火警----119公安----110
1、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负责管理非政府人员劝导获救人员、保持现场秩序。
3、负责立即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负责管理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立即报警。当收到基地或施工现场火灾出现信息后,统一指挥小组必须立即拨通“119”火警电话,并及时通告公司应急抢修领导小组,以便及时灭火火灾事故。
2、组织扑救火灾。当基地或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后,除及时报警以外,指挥小组要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员工进行扑救,扑救火灾时要按照“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战术原则。并派人及时切断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电源,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基地或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如果厨房食堂起火,不得使用消防水直接灭火,一定要使用干粉灭火器对起火地点进行控制。
3、帮助消防队救火。在打火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抵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积极响应统一指挥小组必须简要地向消防队负责人表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救火,必须遵从专业消防队的统一指挥,齐心协力,共同救火。
4、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
5、现场维护。当火灾出现时和灭火完后,统一指挥小组必须派遣人维护不好现场,保护不好现场秩序,等候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应立即实行善后工作,及时清扫,将火灾导致的垃圾分类处置并实行其他有效率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导致的污染能够减少至最高限度。
6、火灾事故调查处置。按照公司事故(事件)报告分析处理制度规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指挥小组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应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并报公司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注意事项:
1、贵重要的档案资料等,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那些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起火后不必用水灭火,因为起火的易燃体会江边在水面上,到处奔涌,反而导致火势扩散。
3、高压电器设备失火不能用水来扑救,一是水能导电容易造成电器设备短路烧毁,二是容易发生高压电流沿水柱传到消防器材上,造成消防人员的伤亡。
4、硫酸、硝酸、盐酸溴化铅无法用水灭火,因为这三种强酸溴化铅后出现猛烈的咳嗽反应,引发强酸飞溅,甚至发生爆炸。
5、金属钾、钠、锂和易燃的铝粉、锰粉等着火后,千万不可用水扑救,因为它们会与水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大量可燃气体——氢气,不但火上浇油,而且极易发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