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方案|工程建设方案(收藏12篇)
发布时间:2018-05-11工程建设方案(收藏12篇)。
✧ 工程建设方案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工程师: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费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价款中提留,用于工程缺陷修补的款项。
1.14 接收证书:指发包人在工程或分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工程接收凭证。
1.15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负有修补责任的期限。
1.16 履约证书:指发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约的凭证。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在一定时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保修责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质量保修书(合同)约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9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2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失,而是因对方原因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 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属强制性标准的,发包人、承包人必须遵守。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本合同终止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其职权应与发包人派驻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区别。二者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此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经发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承包人代表
7.1 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承包人代表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承包人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方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承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承包人代表。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如将前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或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雇用的其他承包人所造成或引起的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停工;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不可抗力;
(8)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前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施工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未达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方案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己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23.3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因素发生成本变化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的7天后,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应在接到报告后的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 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 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时,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比例,提留保留金。
26.4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并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的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5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按专用条款约定,制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写明所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所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造成承包人损失和(或)延误工期的,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工程师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8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3.2款、23.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8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师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竣工结算时,工程师应确认将保留金的50%支付给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承包人可用保函等形式替代。
33.4 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5 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56天内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6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7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缺陷责任
34.1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限内完成接收证书上注明的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补,以及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缺陷责任期内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修补。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34.2 因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施工或提供的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未能遵守合同约定而造成的工程缺陷,由承包人负责修补,并承担相应费用。
34.3 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修补好前款范围内的缺陷,发包人可自行修补或选择第三方修补,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4.4 合同的缺陷责任期满,工程师应签发履约证书,并在14天内支付剩余的保留金或退还保留金保函。
35.质量保修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6.违约
36.1 发包人方面:
(1)本通用条款第24 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5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6.2 承包人方面: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6.3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37.索赔
37.1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因已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7.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项相同。
37.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前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8.争议
38.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选择其他方式解决。
38.2 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9.工程分包
3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未经约定,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9.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9.3 工程按约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因疏忽导致工程损害,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承包人的损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决)。
39.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40.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4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损失程度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相关资料。
40.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单位的人员伤亡,由合同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0.4 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1.保险
41.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己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1.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1.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己方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1.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1.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2.担保
42.1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应各自向对方提供以下担保文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支付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己方有赔偿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赔偿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42.2 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
42.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3.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3.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3.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1 工程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现场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2 工程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5.合同解除
45.1 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5.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5.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9.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5.5 一方依据45.2、45.3、45.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5.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己方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5.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6.合同生效与终止
46.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6.2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46.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7.合同份数
4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附件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
(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与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计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合同单价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金额或占合同价
✧ 工程建设方案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达到择优选用的目的,我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招标方案:
一、招标内容
(一)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棋塞门售票处生态停车场、砌排水沟建设工程。
1、工程地点: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棋塞门售票处
2、工程概况
()生态停车场建设,铺20厘米厚硬料碾压,上铺草坪砖、种草4868米2;停车场内砼路1017.5米2。
()砌筑售票处排水沟148.5米。
(二)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红塞门售票处房屋建设工程
1、工程地点: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千层板林场烟子窑作业区(界河)
2、工程概况:砖混结构房屋4间,建筑面积139.6平方米。
(三)人工湖二期项目建设工程
1、工程地点: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
2、工程概况:修步游路、砌长城砖墙、建木码头、种草坪和栽植各种绿化树木。
二、工程质量:
合格
三、工期要求:
8月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四、报名条件
(一)投标企业
1、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有承担该工程的相应资质、设备、队伍和技术力量,
2、有承担类似工程经验,且完成的工程质量较好,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二)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具备项目经理资质,中标后以本工程管理为主(具体措施由合同约定);
2、近两年内承担过本地类似房屋建设工程。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返还。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即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将丧失所交的保证金:
1、在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串通投标的;
2、中标后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五、资格预审
1、报名时携带单位的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的复印件;
2、根据上述设置的.条件,投标工作组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投标单位;
六、中标方式
以建设单位给出的标底价以下低价中标。
✧ 工程建设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点面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整治为原则,按照六清、四改、治八乱的总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常态推进六清工作。
各村进一步完善六清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好长效机制作用,坚持每日巡查清理,做到道路边沟无垃圾污水,房前屋后五美五净,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河渠清洁无垃圾,达到日产日清、不留死角、干净美丽的目标。
(二)有序推进四改工作。
1、对围墙围栏进行全面排查,对已经损毁无法维修的,列入今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可以维修的,列入今年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统一维修、喷漆。对无围墙围栏,今年计划新建的,按照各村自有资金情况,先完成破损围墙围栏新建和维修。因修路,牡丹岗、耕读、红胜、宋家、苏北沿路两侧围墙围栏不在排查统计范围。排查统计工作在3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上报在4月3日之前完毕,9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建设。
2、卫生厕所改造全面推进,除以外的14个村,以每户一厕的.原则,按实际户数上报改厕数量。排查统计工作在3月31日之前完成。
3、严格落实河长制,按照饮水安全工作要求,做好日常管护。将水井房周边绿化美化列入今年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计划,按照实际情况有序推进。
4、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产生活习惯。村三委班子成员、党员、积极分子要起带头作用,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妇联、老年协会、社会公益群体作用,带动全村百姓改掉陋习。
(三)彻底整治差乱现象。
1、坚决落实六必拆。对照六必拆文件要求,3月29日之前完成排查统计,并按一处一档原则建立拆除档案,4月15日之前全部拆除。对唯一住房及可修缮美化的,建立修缮档案,4月底前完成修缮美化工作。对谎报、漏报及逾期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年终人居环境考核不列入优秀和良好档次。
2、杜绝其他乱象。杜绝柴草垛露天堆放,规划搭建仓房堆放,6月底前完成。杜绝禽畜散养,各村依据实际情况,推进“三退三进”工作。杜绝垃圾、废弃物、污水乱倒乱扔,此项工作常态化开展,纳入六清工作长效机制,尤其对公路两旁、河渠两侧、田间地头每周至少巡查清理1次,农忙时增加巡查频次,引导百姓将农业生产废弃物定点投放,村里统一清理。杜绝车辆乱停,4月3日前集中整治“僵尸车”,并形成常态化。杜绝广告乱贴,4月10日前对乱贴、乱挂、乱喷的广告集中清理,各村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广告张贴栏。
(四)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1、在党员中开展“领责任、展风采、做示范”活动,具体时间以市委组织部下发相关文件为准,各村党支部做好动员工作。各村根据实际和特色,规范村规民约,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及志愿服务队作用,开展“文明村”“爱心村”等活动,具体要求以市委宣传部下发相关文件为准。
2、乡行政执法中队于4月份对乡域内所有经营活动场所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并形成长效机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河道、林业环境清洁行动,具体要求以相关单位工作方案为准。乡环卫队认真做好乡政府及所负责区域卫生清扫工作,增加保洁次数,白天全天候有人巡护,负责垃圾场及周边卫生清理工作。
3、继续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行动,常住户100以内的村,创建户数为常住户数的80%,其中干净人家户占创建户数的2/3,美丽庭院户占创建户数的1/3;常住户100—200的村,创建户数为常住户数的70%,其中干净人家户占创建户数的2/3,美丽庭院户占创建户数的1/3;常住户200以上的村,创建户数为常住户数的60%,其中干净人家户占创建户数的2/3,美丽庭院户占创建户数的1/3;各村达标户(含空房户)必须达100%,超过达标率的村,年终人居环境考核可适当加分。此项工作全年开展,具体标准以市妇联相关文件为准。
三、责任划分
1、乡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政府乡长对全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片负领导责任,具体如下:
2、包村干部责任。包村干部对所包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每周入村开展工作不低于3次,负责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与材料归纳整理;负责指导检查所包村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所包村长效工作机制有效运转;负责督促、协助所包村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3、村党支部书记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村干部和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奖励与惩处
1、各村人居环境工作奖惩以年终考核总评排名为依据,分为优秀(100—90分)、良好(89—80分)、合格(79—70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与5万元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和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排名在全市前30的村,另行奖补。具体内容与标准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乡镇考核赋分表》为准。
2、未能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或问题反复出现的,包保领导在党委会书面检讨,包村干部、村干部全乡通报批评。
3、被市及以上检查组点名批评或在电视台等官方媒体曝光的,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由乡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在全市排名位于不合格档次,导致在全市排名降低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包村干部是中层的,免去职务,2年内不作为提拔使用人选;是科员的,3年内不提拔使用;相关责任村干部不作为下一届村级组织的换届提名人选。
4、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包村干部予以奖励,符合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的,优先推荐、优先使用;年终评先选优和相关待遇,优先考虑。
✧ 工程建设方案
作为一个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专业人士,我深知一个成功的项目方案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包括项目的目标、所需资源、设备、技术、人员和时间等等方面。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方面的一些经验和见解。首先,一个好的项目建设方案应该始于明确的项目目标。无论是建造一座大型桥梁、修建一条地铁线路,还是兴建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园区,都需要一个明确的项目目标来确定项目需求和实施计划。在项目初期,我们需要与客户和业主充分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期望、时间和预算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项目方案的目标与实际需求相符。
其次,在项目规划中,我们需要考虑各种资源,包括物质、技术、人员和时间等等。一个好的项目规划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的可获得性,以及开发和使用这些资源的成本和效益。在项目规划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充分考虑风险管理,确定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项目延误和成本超支等问题。
第三,一个好的工程项目建设方案需要借鉴现有的成功案例,并利用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项目的技术方案中,我们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并确定最适合项目需求的技术方案。我们还需要密切关注新兴技术的发展,并研究如何将这些新技术应用于实际项目中,以提高项目效率和质量。
第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我们需要利用信息技术来实现项目数据的管理和共享,建立一个高效的项目团队,采用先进的管理工具和方法来优化项目的时间和成本。同时,我们还需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项目计划和管理方式,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综上所述,一个成功的工程项目建设方案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包括项目的目标、所需资源、设备、技术、人员和时间等等方面。作为一名专业人士,我们需要充分掌握项目规划、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应用最新的技术和工具,以提高项目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的成功完成。
✧ 工程建设方案
工程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一、工作回顾与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作为工程团队的一员,参与了多个重要项目的建设工作。这些项目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工厂扩建以及技术升级等多个领域。我的主要职责是确保工程进度按照计划进行,同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在具体工作中,我深入参与了从项目规划、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我与团队成员共同制定了详细的项目计划,通过有效的进度管理,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在施工过程中,我经常深入现场,与施工队伍密切沟通,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二、工作态度与职业目标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我认为,作为一名工程建设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每一次参与项目,我都全力以赴,追求卓越,努力实现项目的最佳效果。
在职业发展方面,我为自己设定了明确的目标。我希望在未来几年内,能够从一名普通的工程师逐渐成长为项目负责人,带领团队完成更多有挑战性的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三、团队协作精神与个人成长
在团队协作方面,我始终认为团队的力量是无穷的。在项目中,我与团队成员保持紧密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应对各种挑战。当遇到困难时,我总是鼓励团队成员积极提出解决方案,集思广益,共同攻克难关。这种团队协作的精神不仅提高了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
在个人成长方面,我深知每一次的工作经历都是一次宝贵的锻炼和学习的机会。在项目中,我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反思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努力改进。通过实际操作和不断学习,我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四、未来展望与目标
展望未来,我希望能够在工程建设领域取得更大的成就。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项目管理能力。同时,我也希望能够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制定了详细的计划。我将进一步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我将努力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培养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我将积极参与更多的工程项目,通过实践来提升自己的能力。
✧ 工程建设方案
雪亮工程是指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来实现城市安全监控和应急响应的系统工程。该工程计划通过视频监控、可视化大数据管理系统和智能传感器等手段,实现对城市公共区域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的监控,从而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在雪亮工程的建设方案中,首要任务是建设覆盖全城的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通过在重要区域、公共场所等关键地点布设摄像头,实现对城市各个角落的实时监控。这些摄像头具备高清图像、夜视、可控云台等功能,能够实时传输视频数据。同时,为了提高监控范围和效果,还将利用人工智能和图像识别技术对视频进行分析,实现自动识别异常行为、人物和车辆等,及时发出警报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雪亮工程还将采用可视化大数据管理系统来对监控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通过将各类监控数据集中管理,将有关信息绘制成直观的地图和图表展示,从而方便运营人员对城市状况进行监测和管理。该系统还能够根据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进行预测分析,提供重大事件预警和风险评估,为城市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为了更全面地掌握城市状况,雪亮工程还将运用智能传感器技术。这些传感器将被布设在城市中的各种设施和建筑物上,如街灯、路标、垃圾桶等。它们能够实时感知环境中的温度、湿度、气体浓度等参数,并通过无线通信技术将数据传输给中心系统。通过分析这些数据,城市管理者可以及时了解城市的环境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雪亮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将计算机网络、视频传输、数据分析和智能传感器等多个技术领域进行融合。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资源整合,建设统一的技术平台和数据共享系统。同时,为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还需要加强网络防火墙、数据加密和权限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雪亮工程的实施将为城市安全和应急管理带来巨大的变革。通过对公共区域的全天候监控,可以大大降低犯罪率,提高市民的安全感。在重大事件和突发灾害发生时,系统能够快速响应,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传达给应急部门,从而提高救援效率和减少损失。
雪亮工程是一项关系到城市安全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程。通过全面利用信息技术和智能传感器等手段,实现对城市的全方位、全天候监控,并将监控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能够提升城市的安全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我们期待着雪亮工程的顺利实施,为建设安全、智能的城市做出贡献。
✧ 工程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学工处《关于在全校大学生中实施学风建设工程的通知》,进一步创建优良学风,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复合型人才,现就全面加强我院学风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九 “心语寄语”:请每一位同学写下对班级的寄语或建议,也可写一些想和同学们说的话,以此来加强班级的建设和同学间的和谐。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大精神为统领,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学生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创新思路,丰富形式,深入开展优良学风建设特色活动,积极创建良好的育人氛围,努力构建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全院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0xx年5月12日是国家首个“防灾减灾日”。以下是小学防灾减灾日推荐的活动计划。欢迎你从中学习。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三、活动思路
主持人:今天的教师节主题班会结束了。请向老师们致以最诚挚的祝愿。齐说:老师,谢谢您!
放假前重新学习学生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让学生熟知各项条款项目,让学生引起高度重视,明白做好个人的安全防范工作是个人职责,也是每个学生在校或假期必须遵守和做到的。
坚持“三四五”学院学风建设的整体思路,“三”即要坚持整体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的原则将学风建设工程活动从多方面、多角度整体协调推进;“四”即坚持时间、精力、人力和物力均到位,要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各项工作,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五”即坚持做好组织领导、启发调动、宣传报道、评先树优、总结评价五个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榜样带动作用,确保活动影响深入到每一位同学。
四、 活动目标
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以学院特色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教师为人师表、全身心教书育人的局面,使全院师生更新观念、转变思想,与时俱进,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制定班级、宿舍、个人切实可行的学业发展规划,强化团委学生会、班级、宿舍、个人四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同学们的学习目标和发展方向;丰富学生专业知识,拓宽学生视野,同时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倡导文明修身,抓好安全、纪律、卫生等常态化建设,全面推进优良学风建设。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学风建设工程” 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宋加木
副组长:李兵马艳阳
成员:学生会常委
2、设立“学风建设工程” 活动督导员
督导员:石运章王娟
六、活动内容
1挖掘先进典型,开展创先争优
在全院深入开展“树先进创新风”活动,通过优良学风先进集体(优良学风先进班级、优良学风先进宿舍)和先进个人(学习之星、学习标兵)的评选,挖掘学院学习先进典型,结合大学生“esc”计划、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倡导全院同学奋发学习,以先进为引领,以典型为榜样,激励大家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学习方法,营造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浓郁学习氛围。
2加强感恩教育,提高自身修养
通过开展“致我最尊敬的人的一封信”、“书香传爱”等系列“感恩父母、感恩同学、感恩学校、感恩社会、感恩祖国”活动,重视学生参与过程,强化体验式的感恩教育,树立感恩意识,陶冶学生情操,净化心灵,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知荣明耻、努力拼搏、争先创优的好风气。
3、拓展活动,增强专业认知
结合专业特色,多方位打造系列活动,如sdau英语风采大赛、模拟面试大赛、班级风采大赛、英文话剧大赛等特色活动,邀请外籍教师举办外语特色讲座,同时创新形式,深化内容,完善程序,挖掘深度,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的同时,使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专业动态前沿,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提高专业认知度和认可度,认清自身优劣势,扬长避短,锻炼和提升学生专业实践技能。
4加强日常管理倡导文明修养
⑦《感恩的心》、《我相信》——**老师负责教会(、每班10人上台领唱《感恩的心》,孙凯负责;、每班10人上台领唱《我相信》,江涛负责。)
以本次主题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适合本院的制度规范,规范学生行为,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包括自习、课堂等,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情况,杜绝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强化优良班风、舍风建设,制定班级、宿舍切实可行的学业发展规划,明确自身学习目标和发展方向,使制度化、规范化贯穿于学风建设的全过程,在学生中倡导正气、树立正风,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以宿舍、食堂、课堂作为加强文明修身、促进学风建设的突破口,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宿舍卫生习惯、文明的食堂用餐习惯、和谐的课堂文明习惯,继而推进我院优良学风的形成。
5、落实理论学习,开展互帮互促
20xx年教师节就要来临,以下是由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20xx小学班级庆祝教师节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并不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农大精神等思想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和个人素质,为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奠定良好基础;积极利用优秀学生产生的良好影响,组织优秀生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帮扶,传授学习方法和经验,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鼓励他们树立刻苦学习、勤奋努力、奋发成才的自信心,以共同进步。
男:让我们相聚在全圆的,在倒酒银辉琥珀,享受幸福;相互,不要叹宝贵的一个圆。年复一年的愿望,常见的满月。学校中秋节活动方案
七、活动要求
各教办、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活动。要摒弃形式主义、铺张浪费,确保参选率,为新一年的教育体育工作提供思想作风保障。各教办、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影像资料应及时报局办公室。
县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不注意、不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
1、各班级及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切实根据学院专业实际和学风实际,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提高质量,重视成效,认真制定本班级和组织的活动计划推动主题活动不断深入,真正促进学风建设。
2、重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展板、横幅、广播、校报、座谈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在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引起全院师生的高度重视,引导全院奋发向上、创先争优浓郁氛围的形成。
三。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要成为骨干,积极带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在全院营造向优秀学生学习的良好氛围,相互帮助、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可是,同学们当中有没有这样的人呢?平时,特别是新学期的开始,什么也不在乎,等到快考试了才着急起来,拼命开夜车,学习成绩当然不理想。这样的同学,是不是有点像那个重视最后煎饼的人?
4、重视活动前期的策划、开展中的记录和结束后的总结,班级、宿舍要注意对开展的每项活动进行有效记录并保留相关活动资料。活动结束后,交团委总结、评议、表彰。
二是一年一度的传统大型歌舞表演,在往年的基础上不断创新,面向更多的学生。在我校热爱歌舞表演的孩子还是很多的,但大部分的学生都是因为不自信、胆小都把自己小心翼翼地封闭起来,严重的阻碍了他自身的艺术潜能。因此,我们仍然致力于让大多数热爱歌舞的孩子参与到活动中来,让他们在**的翅膀下自由飞翔!
✧ 工程建设方案
一、建设工程投资的特点
(一)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
建设工程投资数额巨大,对所属地方的国计民生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这一点上也说明了建设工程管理的主要意义。
(二)建设工程投资差异明显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规模,每项工程的结构、空间分割、设备配置和内外装饰都有不同的要求,工程内空和实物形态都有差异性,即是同样的工程处于不同的地区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上也有差异。
(三)建设工程投资需单独计算
每个建设工程都有专门的用途,所以在结构、面积、造型和装饰上也不尽相同,即技术水平、减数等级和建筑标准也有差别。建设工程还必须在结构、造型等方面适应工程所在地的气候、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因此,建设工程只能通过特殊的程序(编制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及最后确定竣工决算等),就每项工程单独计算其投资。
(四)建设工程投资确定依据复杂
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有不同的确定依据,且互为基础和指导,相互影响。如预算定额是概算定额编制的基础,概算定额又是估算指标编制的基础,反过来,估算指标又控制概算定额的水平,概算定额又控制预算定额的水平。间接费定额以直接费定额为基础,二者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投资的内容等。
(五)建设工程确定层次繁多
凡是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汇集的总体为一个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中凡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为单项工程,也可将它理解为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完整的工程项目。考虑到组成单位工程的各部分是由不同工人用不同工具和材料完成的,又可以把单位工程进一步分解为分部工程等等。但需分别计算各个不同阶段和项目的工程投资,最后才形成建设工程投资。可见工程投资的确定层次繁多。
(六)建设工程投资需动态跟踪调整
各项建设工程在建设期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料的变化因素,如工程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国家利率调整、不可抗力出现或因承包方、发包方原因等,必然会引起建设工程投资的变动。所以,建设工程投资在整个建设期内都需随时进行动态跟踪、调整,直至决算后,才能形成建设工程投资。
从以上所列举的建设工程的特点来看,要做好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就是自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包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是一个周期长、投入大的生产过程。建设者不但受时间、经验包括科学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也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因而不可能在工程建设伊始,就设置一个科学的、一成不变的投资控制目标,而只能设置一个大致的投资控制目标,既投资估算。投资概算应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选择和进行初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设计概算应是进行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或建安工程承包合同价则应是施工阶段控制的目标。有机联系的各个阶段目标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组成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系统。
三、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重点
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但控制哪一阶段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十分重要的。从目前我国情况看,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四分之一的技术设计结束前的工作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约为5%--35%。从以上分析看,项目投资控制的重点在于施工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而一旦项目做出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而目前我们的设计费用一般只占全部工程投资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微不足道的费用却基本决定了几乎全部随后的费用。由此可见,设计对整个建设工程的效益是何等重要,正因为此,把好设计图的实施前的阶段是十分必要的。
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要有效的控制项目投资,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包括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投资控制者及其任务,以使项目投资控制有专人负责,明确管理职能分工;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包括重视设计的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性;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包括动态的比较项目投资的实际值和计划值,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支出,采取节约投资的奖励措施等。
五、投资控制的决策
一个项目,在立项之前,要进行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多角度、多方面论证可行的依据,所谓可行性研究,是运用多种科学手段综合论证一个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实用和可靠,在财务上是否盈利,作出环境影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和评价、及工程项目抗风险能力等的措施,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可行性研究,还能为银行贷款、合作者签约、工程设计等提供依据和基础资料,它是决策科学化的必要步骤和手段。
一个工程项目要经历投资前期、建设时期及投入使用三个时期。投资前期是决定
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关键时期。如果在实验中才发现工程费用过高、投资不足、或原材料不能保证等问题,将会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所以,投资者做一个十分可行的投资项目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一个工程,如果以上所有工作都准备就绪,那就可以进入实质性阶段,依据十分可行的科研报告资料,根据投资估算,在审图阶段,把好审图环节是十分必要的,要把一切工作放在纸上修改,省得到施工阶段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资金,一旦将施工图实施,就要做到尽可能少的变更,以减少投资损失。一旦因需要变更时,建设方首先所要做的是,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各个环节,把好施工环节的各个阶段。
在每个环节都严格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行,都可能会使建设工程投资成本处于最合理状态,从工程预付备料款开始,严格按双方合同条款约定和相关法规执行,随着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直至工程竣工结算,都要有严格的把关审查,这样一步步做下来,把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在最合理状态.
✧ 工程建设方案
根据州商务局工作安排,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今年我县整合力量集中攻坚做好20xx年藏区重点工作之一,为争实做好我县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作”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我县农牧民消费,提高了农牧区流通商品的质量,切实为“三农”服务,不断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夯实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基础。按照国家商务部、省、州商务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商贸中心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积极服务“三农”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牧区消费环境,降低农牧区商品流通成本,提高农牧区商品流通质量,保障农牧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促进农牧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为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农牧区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2、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办好农家店,让更多的农民能享受到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
3、坚持责任至上的原则。把农牧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农村购销市场,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创新经营,确保农牧民满意。
4、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引导和扶持承办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目标任务
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合理布局的原则,今年在我县的大录、漳扎、草地建成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三个。结合以前我县建成的137家农家店,使我县农村商品流通逐步实现连锁化、网络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具体承办企业
县新华龙宾馆为漳扎镇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企业;县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草地乡和大录乡的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企业。
三、“商贸中心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和建设方式
(一)主要内容和建设方式
以县新华龙宾馆和县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申报企业。两企业计划投资270万元,分别在大录、漳扎、草地建成三个商贸中心。
四、“商贸中心建设工程”时间安排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统一思想、扩大宣传阶段(20xx年1—4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推进全县农村流通体系改造的市场工程,为使20xx年这一工程项目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局,具体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把组织实施这项工程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意识。
2、具体实施阶段(4—8月)。完成3个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的改、扩建并开业经营。
3、申请验收阶段(9月)。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五、保障措施
1、科学规划。商贸中的布局和建设,要严格按照县上的统一布点要求,根据区域特点、人口密度、消费习惯、发展水平,从实际出发,合理配置资源,尽量避免和减少重复建设。
2、稳步推进。按照年度规划目标,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引导承建企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工程建设方案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临清郝汉商贸城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2、项目地点:新华路与魏拔路交叉口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和范围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劳务、包所有设备安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验收备案及送电、包售后维修。合同范围:
1、电源系统设计。
2、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储存;高压分接箱和组合箱式变压器的制造、组装和出厂检验;
3、供电系统施工:龙山路150处顶管100米;所有设备和材料从10KV1013南华线9号杆T端子夹通过甲方高压电缆分支箱运输、安装、检查和调试至末端三个630KVA箱变;挂表送电。其中,临清郝汉商贸城一期23号楼北侧一台630KVA箱式变压器及电缆的施工属于改线工程,乙方只负责电缆施工、接线、调试及送电。
4、整理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5、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办理施工验收手续。
三、建设期
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15日。
四、项目成本和支付方式
项目实行总价:总造价68万元整(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详见乙方投标预算。
总成本是包括设计、人工、所有设备安装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检验、调试、验收备案及送电、售后维护、税费(建设税)等在内的综合成本。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
2、甲方应在乙方通过项目全部施工并具备输电条件后,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造价的65%(乙方支付该款项时必须出具项目全部施工安装发票);乙方必须在收到工程款后2小时内成功向甲方送电。
3、剩下的5%作为质量保证基金。如果乙方能在送电之日起两年内及时修复工程,甲方将在送电之日起两年后15天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给乙方。
五、箱式变压器的技术要求
1、欧式景观风格。设备配置以图纸为依据,高压部分具有高压测量、计量、防雷功能(包括模拟屏)等设备,须经验收;
2、所有高低压柜都包含铜排及其辅助附件等。所有柜子必须内外都有标志;
3、每组箱变内部低压出口为6个400A+2个250A,低压柜由母线连接;
4、变压器采用S11-630KVA-10、5(22、5%)/0、4KV变压器两套(产品为铜芯,塔奇)
5、高压柜外壳采用铝锌板,低压柜采用低压GGD;(厚度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6、母线要求铜母线和国标T2铜母线,质量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7、电器开关等元器件的品牌是正泰或者质量不低于这个品牌。
六、安装质量标准
1、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电气工程规范、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2、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标准:执行最新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因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要求可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国家机械部门和企业标准执行。
4、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证明,或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偷工减料,除责令其恢复图纸或合同约定的标准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
七、双方的责任
甲方的责任:
1、提供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地。
2、施工现场必须符合施工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概不负责。
3、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的责任:
1、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甲方提供高压系统设计图纸、箱式变压器和高压分接箱基础施工图各两份,以便甲方安排土建施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资料、原始设备资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设备带来的竣工图;
3、乙方负责按规定程序向临清供电公司相关部门申报项目验收。
4、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施工,并严格遵守电力行业的安全和施工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如因乙方施工技术问题验收不合格,乙方有责任根据电力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费用的3%赔偿甲方损失。
5、若乙方后期在临清市其他项目中拥有630KVA配电建设项目,则乙方应协助甲方以市场价出售配有一台630KVA箱式变压器的高压计量装置和高压开关。
八、保修期
箱式变压器和高压分接箱的保修期为20年,其他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无条件免费修复或更换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九、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20xx年7月15日。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修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工程建设方案
作为一名建筑工程专业人士,我深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于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其质量不仅关乎工程建设的安全系数、经济性和美观性,还涉及到整个工程的运作成本和使用寿命等方面。因此,我们设计师需要在从项目规划到设计、定型、施工等各个环节,始终保持专业的水准和创新精神,以实现各方面的最佳平衡。设计方案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必备文件,其编制应以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为基础,整合各个专业的设计内容,综合分析和考虑分析和考虑区域发展地域和环境的因素,全面考虑工程建设的各种要素,以便为后期的工程建设打下切合实际的基础。
在开始设计工作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工程预算和时间计划,进而确定合适的设计范围和预期效果。这时,我们需要深入了解项目的特性和背景条件,并与业主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以便明确业主的需求和预期效果。根据这些信息,我们需要反复推敲并不断调整设计方案,确保其能够实现最优的经济性、美观性和可行性。同时,在确定工程预算时,我们还需考虑到项目的可持续性,如能源、环境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针对不同的建筑类型和项目地点,我们需要根据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深入了解当地的环境园林规划和相关法规,以便在设计方案中充分考虑到当地社区和居民的文化、生活和环境需求。这些内容不仅需要考虑到建筑的基本设计要求,如结构、安全要求和功能分区等,还需要考虑到丰富的建筑形式和设计风格,以实现最优的美学效果。
在完成工程设计方案之后,我们需要对该方案进行初步评估,并与业主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例如,我们需要深入了解业主对于各个方面的期望值,同时也要对设计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以便为后期工程施工和项目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建筑工程项目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在设计方案编制中,我们需要始终保持专业性和创新性,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和特征,深入了解项目情况和背景条件,结合环境特征和设计要求,设计出一个符合项目需求并达到最优经济性、美观性、可维护性和可持续性的方案。同时,在完成设计方案之后,我们还需要进行评估和分析,并与业主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确保项目设计方案的全面性和可行性,以确保项目能够取得最好的运作成效。
✧ 工程建设方案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劳务作业范围:
第二条、施工图纸
甲方正式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的施工蓝图2套。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代为复制,复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第三条、施工前期工作
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均执行大合同。
2、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及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提供位置及交验要求执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区域内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
第四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须经现场代表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字后交给乙方并办理签收。必要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和施工需要及时向乙方担供指令,批准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终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时,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5、甲方驻工地代表无订约权。没有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性质文件的权利。
甲方代表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责。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字后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2、乙方代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且采取紧急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由责任方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或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
乙方代表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班子,设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犯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
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七条、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4、接到图纸7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提交甲方审核,审定后的预算价一律不再调整。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一个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阶段计划,必要时按项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计划(所有计划均应附材料、设备用量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若乙方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提交劳务预算书或材料计划或作业计划,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每月20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的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6、做好放陈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种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进行妥善保护;
7、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第八条、财务付款
1、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项劳务费用及款项均以业主已支付该款项为前提;
2、阶段款项(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0。000后,发包人审核已完成量,按完成工作量的60%付款,以后每月按完成形象进度的60%付款,主体结构封顶过春节工人返家付款85%,如不过年,主体经质量监督站验收后付至85%,下余的1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清。
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或短期银行承兑汇票。
4、所有资金必须由劳务分包人(公司)专人办理并盖有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收据有效,否则总承包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第九条、完工结算
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30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一式八份,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定案后返回给乙方三份;
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进行审查,在业主对甲方结算审查、一次审计定案后30天内办理定案手续;
3、结算审查程序及定案:先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核实乙方的劳务内容和工作量。再由甲方预算人员审核后按当地规定计算出工作量并按合同的约定计算出价款,交项目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动力、财务等部门和项目经理会签,经公司分管部门和领导初审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终审。劳务结算书必须加盖方为有效。
4、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B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
C、审定的劳务预算加(减)现场有签证、变更等;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
5、计算规则: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6、劳务费标准:基础、主体按148元/m,零工按50/工日包括土方清理、垫层、筏板基础等零星用工,多项一次性补款_______元整。
7、劳务费内容:乙方施工全部内容所需的劳务;定额综合工日包干但不限于现场保卫;乙方自带机械的维修;材料的装卸、材料的场内转运及堆码;周转材料的清理、维修、堆码、场内转运;安全防护用工;生活区卫生用工;文明施工;
8、劳务费调整的范围、条件及方法:确认的劳务签证,按合同约定调整。
9、当地政府按规定收取乙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为甲方代交时,在支付劳务费时扣除;
10、甲方和乙方结算付款,只能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甲方每次付给乙方款项后乙方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能到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任何办公室及生活区吵闹,不得发生工人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也不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则,每次罚乙方10万元人民币。若发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值中直接扣除;
11、乙方必须每月给工人结算工资,每年年底给职工结清工资,列已付未付工资,并向甲方报月表和年度表。如果乙方不能及时给职工支付工资,甲方有权按报表支付给工人,同时扣罚乙方结算款项。
第十条、劳务作业期限
开工日期:计划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计划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施工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时完工。如补救无效,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达不到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工期延误
不可抗力和规模扩大、标准提高、结构更改重大设计变更或业主原因、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发生上述情况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窝工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承担其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劳务工作质量
1、质量等级: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同时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无偿维修,若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日内没有进行积极维修,甲方将组织维修,并按实际发生额从乙方结算或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质量等级以山东省济南市质量监督站签发的工程质量监定书为依据。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甲方原因不到质理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及管理实力,甲方有权力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优良等级的违约责任:乙方承担其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无条件自费返工该工程质量标准,若因返工延误工期由则仍执行第十五条。
3、达到优良等级的奖励:不奖励
第十三条、质量检查与验收
1、质量检查: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掩蔽,乙方必须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隐蔽部位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12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返修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进行剥落和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中间验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后,通知重新验收。
4、交工验收:乙方承担任务全部完成,经初验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由甲方约请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验收,经验收优良,评定的质量等级。交工验收书签字后,办理工程移交。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再通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施工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2‰;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2、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乙方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提供方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于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1、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设备、仪器及构配件由甲方负责供应。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
2、甲方供应的材料为了方便使用,货到后乙方即办理领用手续,工地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
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领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乙方保证全部材料耗用量不超过预算额定材料量,并力争节余;甲供材料节余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甲7乙3分成;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或使用浪费,超过定额消耗部分(钢筋按图纸用量),乙方按超耗部分材料费的承担;
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一经发现乙方挪用或擅自处理,对乙方处以挪用和擅自处理部分价款的两倍罚款。施工剩余材料(不含地材)全部交还甲方办理退库手续,有用或可变卖的边角余料交还甲方后,按市场价的30%奖励乙方;
5、小零星材料必要时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代购部分材料费用按定额消耗量和甲方与业主结算的同一价格并入劳务费结算。
6、乙方对代购材料的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有关证件提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品。
第十六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1、本工程需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塔吊、龙门架、脚手架杆、扣件、脚手板、钢模板、竹胶板、木方、总配电箱及其他成品模板与支撑全部由甲方提供;
2、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管理、保养。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养、保管。乙方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充分发挥作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利用率不低于60%。劳务作业任务完成后要完好幸免还给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甲方提供的脚手架料和成品模板乙方要妥善保管,有计划地合理使用,加快周转,尽量减少投入量和缩短占用时间。如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超过允许损耗部分要照价赔偿。乙方不得改变用途或用于其他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截割、改制,如发生上述情况,每次给以乙方1000元的罚款,乙方并按已截割、改制部分原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业主不承担部分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确认。
第十八条、争议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工程地主管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款以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后,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等级,安全及现场管理达不到有关规定与合同约定要求除按此前的约定承担责任罚款外仍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其他使用权合同无行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约定,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_____份,副本____份,甲方收执_____份,乙方收执____份。
甲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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