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5-12-04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十八篇)。
当我们积累新经验时,撰写心得体会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有助于提升思维清晰度和目标明确性。那么,究竟该如何撰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现如今劳动法在劳动者的心中逐步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今天我想谈谈关于劳动法的一些问题.我们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辛苦与汗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制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颁布了《劳动法》,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真正明白它有多少内容呢,我的答案是:很少。正因如此,才会在社会上有很多人会因此蒙受本该能够避免的缺失,因此我们应认确实学习,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与保护习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进展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表达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同时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固,社会的稳固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制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与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同意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与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与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与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懂得、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与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与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进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习惯生产力的进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因此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进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与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与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与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与发明制造,表彰与奖励劳动模范与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与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与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制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与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与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与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制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能够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与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劳动法》的内容,依照学习计划,我们后勤中心于4月17日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劳动法》。下面我谈谈本身的学习体会:
我们每个劳动者每天都在通过本身的劳动来为社会、为本身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新《劳动法》,这是党和社会主义社会对普通劳动者的特别关怀,我们应当倍感珍惜。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新《劳动法》,通过学习来保护本身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本学期的学习,我对劳动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学习之前,我对劳动法完全不了解,学习之后,觉得对我以后的工作与学习有非常大的帮助。《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
首先,《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劳动者个人权利的维护。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显示出了劳动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法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双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单位方面,作为社会的一员,用人单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劳动者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才能更好的为单位工作,创造绩效。从劳动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
劳动法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坚持劳动合作制度,扩大就业,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我感觉到,我国的劳动合同更加的具体、规范化。这充分的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学习了这么多知识,对以后我走向社会进行工作有深刻的影响。并且,我也会好好的运用我所学会的知识,在以后的岗位上努力奋斗!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xx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如同20xx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了,我感到几天的学习受益匪浅,增加了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一条的规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
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研究过程中,本人有一些心得体会,即这部法律的重心在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立法的天平是向劳动者利益这一边倾斜的。如下是我研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的几个亮点: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一:扩大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学习劳动法后的感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也许有人认为这些问题是法律界人士讨论的问题,其实,在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了解《劳动法》的具体内容,并且用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学习,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既要保护自己又不违反法律。而且做到这一条,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新的劳动法相对于旧的法律更加透明,对弱势群体的倾斜要多一些,能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了保障,劳动的积极性自然高涨,能更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11月1日公司组织学习由北京影响力劳建民老师主讲的《顾问式销售》,通过这次学习,对我这位销售内勤也有很大的提升。生活中无处不存在销售,每个人对于销售的理解也是不同的,现将本次学习的心得做以总结。
作为销售人员自身必须自备2个条件。1 心态,2 目标。所谓心态,夸张的用一句话总结就是“客户虐我千百遍,我待客户如初恋”,不论是面对面销售还是电话销售中都可能出现复杂的情况,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持平和的心态。所谓目标,每个人都有大大小小的目标,那在销售中的目标就如劳老师讲的一样“比对手好,比客户高”对于这句话我是这样理解的。遵循客户的意愿,目标呢要对自己,对客户,有价值,对于客户来说价值就是如何能帮自己解决问题,客户的问题解决了就会反馈给我们相应的价值。
顾问式销售中,我们必须先对销售的的定义有详细的了解。销售是客户在买,并非我们在卖。客户与我们都一样,是利益的共同体,我们卖出产品的同时实现了自身的价值或者公司的利益,同时客户通过购买我们的'产品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或者得到自己想要的利益。各区所需。所以销售中,我们在有效了客户面前没有必要放低了自己的身份与尊严。立场要坚定,态度要热情。
在销售过程中,我们必须取得客户的信任,从而去接近客户并发掘客户的需求。在了解客户的需求时需要自备三个基本功,1、倾听2记录3反问。聆听作为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听客户想说的,站在客户的角度,去考虑客户想要什么从中辨识重要的信息。然后给客户正确的反馈,在充分了解客户的内心想法之后,占据主动权,以专业的产品知识和行业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客户的利益最大化。如果出现异议,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因为客户想看的不是我们在说什么,而是我们在做什么。
学习是知识的一个增长过程,当然不能光说不练,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去学习如何沟通,如何说话,让别人想听你说的,付出就一定有收获,但不付出一定不会有收获。行动起来吧!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感谢公司给予学习的平台,感谢领导给予进步的机会。 我很高兴能参加此次《店面销售技巧》培训课程。经过这次培训,使我在思想上对销售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同时对销售理论有了空前的突破,相信接下来我不仅会将所掌握销售思想复制到门店人员身上同时还会把所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下面我主要谈一谈在培训期间的学习心得。
首先,王延广老师的讲解记忆深刻、幽默风趣,于谈笑间将以往销售中的种种问题点拨出来。
王老师讲行业:销售是世界上最光荣最有保障的`工作,收入不稳定才有高收入。通过六脉神剑步骤讲解(吸引客人→留住客人→了解需求→塑造价值→先跟后带→快乐成交)每个步骤每个案例都是那么的深刻,使我更清晰的掌握如何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并且严格要求自己在今后工作中将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的事情坚持做,坚持的事情快乐做。
王老师讲心态:在学习期间,我明白了不管任何工作首选要从思想上树立行业的价值观,树立热爱工作的信念,不惜一切努力,为业绩而奋斗。只有端正了心态,才能经得起被顾客拒绝的的考验
王老师讲形象:通过学习掌握“形象和标准化”让我从个人形象到商品形象再到店铺形象都清楚的理解到管理门店应该发挥视觉、听觉、文字等方面的作用努力增加商品附加值使之具备竞争力。
王老师讲技巧:引用痛苦销售法从发现问题→制造问题→放大问题→解决问题来讲述顾客购买就在一念之间关键看我们如何把我们的思想放进顾客的脑袋,把顾客的钱放进我们的口袋。
通过培训,我决心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己和带动团队:首选我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应才适用。其次努力成为优秀团队的建设者提升门店的营运能力,促进门店绩效提升。然后推进现场教育、培训活动、提升门店人员的作用能力、改善心态、促进门店营业目标的达成。
感谢公司安排的这次培训,给大家难得的学习机会!
感谢王延广老师,不仅给我们带来了营销知识,还给了我们工作的表率。
祝愿公司蒸蒸日上!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怀着一种空杯的心态,我有幸参加安徽盐业举办的营销知识与业务技能培训的培训。在此次培训过程中,徽商业学院的教授对营销技巧,客情关系的管理等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其中的一些进行了重点讲解,包括营销技巧中的策略,如何开拓市场,如何扩大销量。还有客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并且用很多生动的案例教学,实用性和操作性强,采用互动和现场问答等方式,生动易懂,张弛有度,使我们在简便的学习中掌握更多的方法和技能。此次培训得到了大家的高度评价和认可。下头就此次培训,我简单谈谈我的。
一、自信心+诚心+有心+合作心
信心是人办事的动力,信心是一种力量。每一天工作开始的时候,都要鼓励自我。要用一种必胜的心态去应对客户和消费者,在推销商品之前要把自我给推销出去,对自我要有信心,只要把自我推销给客户了,才能把产品推销给客户。凡事要有诚心,心态是决定一个人做事的基本要求,必须抱着一颗真诚的心,诚恳的对待客户,对待同事,仅有这样,别人才会尊重你,把你当朋友,才会理解你的产品。业务代表是公司的形象,企业素质的体现,是连接企业与社会,消费者,经销商的枢纽,信任是你业务的保障。处处留心皆学问,要养成勤于思考,善于销售经验。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同时也留给有心的人,作为业务员,客户的每一点变化都要去了解,努力把握每一个细节,做个有心人不断的提高自我。销售靠合作,离不开领导的英明决策,离不开公司的运筹帷幄,离不开各部门的支持配合。总的一句话,耐心细致,感动至上。
二、销售+市场+策略
一件好的产品,要有好的市场,好的营销策略。同时网络的建设是销售产品的主宰,让你掌握产品的.一切相关事由。开发市场需增进与客户的友谊,熟悉客户的经营状况,改善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更好的将产品推销到客户手上。好的营销策略是有准备的,有的,是帮忙客户怎样更好的去销售产品,为客户出谋划策,包装产品,做促销活动。让客户觉的你是真诚的人,是能够信赖的人。我们和客户是利益的纽带是信任的保证。
经过这次培训,我受益匪浅,真正认识到营销技巧和客情关系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们要坚持一个进取的心态,要有信心,职责心,要有虚心,进取心,要有恒心,要有感恩之心,做到超越平凡,追求卓越。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前一段时间,我们所针对全体辅警开展了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部分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辅警工作实际,觉得自己在知法、懂法、用法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理解不深,使用尺度不明确等,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日常文职工作的开展。现就这些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1.辅警工作要合法
我们辅警队伍没有执法权,所以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主体;第二,我们的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用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执行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执行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2.日常用法要合理
合理性是用法必不可少的补充。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为,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等等。辅警是一支处于执法边缘的队伍,日常工作中肯定会面临着用法合理性的要求。3.执法要准确
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执法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4.工作开展需高效。
辅警工作有很强的.一线性。首先,国家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以及条例制度都对辅警工作有明确的限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涉及到采取强制检查、取证、拘留扣押等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作出的执法(处罚)决定有效性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总之,通过本次学习,我们掌握了更多关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的要义,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我们辅警的日常工作带来强有力的一件工具。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利用这个周末时间,学校组织我们到临高县委参加了教师各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在学习的过程中,又一次让我们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对这次学习的感受:
1、作为一名教师。我们一定要牢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这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2、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要多方面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3、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要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的目标。也是我的责任。
4、社会的飞速发展,对教师的要求不断提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知识的更新非常快,原有的知识已不能很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所以要求教师要不断学习,扩充知识量,为实现优良教学效果提供保障!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但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纲要》。最近,我们又再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不良行为越来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简直可以说是劳民伤财!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搞,全国其他地方有些什么先进经验,各级领导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挥。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但现在教师们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要用很多时间搞普九档案,要用很多时间去做辍学生工作,还要用很多时间去写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它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是不上学了,学生一回家还得教师三番五次地去请回学校,这是什么事?发生辍学情况,有的是家长在里边推波助澜,纵容学生辍学,国家为什么不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让所有学生不愿辍学、不敢辍学呢?光靠教师放下自尊去请那些少爷、小姐,这不是个事嘛!
很多教育法律法规里边都提到:营业性歌舞厅和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规定有什么用?特别是网吧,现在就靠未成年人赚钱。各级主管部门虽说不定期地检查,但是检查过后网吧管理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由此产生。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何时止?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说起今年刚开始执行的新劳动法,不由得五味在心头,回想新的交通法规,从撞了白撞到统统黑撞,有到了现在的多增加10%的赔偿,我不知道是什么人在制定中国的法律居然是这样的儿戏,执行之前听证过吗?又是以什么为对象在听证呢?
而今,这个劳动法,人品优良的劳动者根本得不到多少好处,反而让他们失去了很多原本应该有的培训机会,那些居心不良的混混到很高兴,他们的利益不但被保护了,而且额外多了生财之路。
可笑啊!之前的道路法规不但没有实现人性化的目的,反而导致了行人更加无视交通法规,我不知道这个劳动法又会走到一个什么样的境地?可悲啊!那些法律的制定者难道你们不知道中国的大多数人和你们一样无知且没有素质!
最近在媒体上看到越来越多的因新劳动法将要实施而引起的矛盾,可是看多了之后,我却不知道,在这场矛盾中,谁才是胜利者。
以前一直都很同情出来打工的劳动者,总认为那些老板不给工人买社保是不对的,不应该随便炒人,可是这次新的劳动法一出来,我却有点同情老板了:我接触过的有些人在一个地方做久了,确实有点依老卖老了,你想如果十年就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些人还不骑到老板头上去了----反正你不能炒我了。我单位就有这样一位仁兄,在我们单位干了十几年,一临时工月薪1800元,单位买齐所有的社保,还免费提供住房,可是现在单位改制了,不允许请临时工了,他不干了,说什么要去告我们单位。而且现在才知道该仁兄早就在合同上做了手脚(因为他在我们单位时间长,领导都说他很老实,连合同都让他自己填写,结果老兄在上面写了一句话,骗过了领导,经咨询才知道那句话的意思是没经双方同意---告别是他的同意,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当然我在这里说的只是个别,大多数劳动者们都是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的,我也要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学习新《劳动法》感想体会劳动者有保障
局后勤中心:沈伟民
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劳动法》的内容,按照学习计划,我们后勤中心于20__年4月17日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劳动法》。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我们每个劳动者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新《劳动法》,这是党和社会主义社会对普通劳动者的特别关怀,我们应当倍感珍惜。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新《劳动法》,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最近在媒体上看到越来越多的因新劳动法将要实施而引起的矛盾,可是看多了之后,我却不知道,在这场矛盾中,谁才是胜利者。
以前一直都很同情出来打工的劳动者,总认为那些老板不给工人买社保是不对的,不应该随便炒人,可是这次新的劳动法一出来,我却有点同情老板了:我接触过的有些人在一个地方做久了,确实有点依老卖老了,你想如果十年就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些人还不骑到老板头上去了反正你不能炒我了。我单位就有这样一位仁兄,在我们单位干了十几年,一临时工月薪1800元,单位买齐所有的社保,还免费提供住房,可是现在单位改制了,不允许请临时工了,他不干了,说什么要去告我们单位。而且现在才知道该仁兄早就在合同上做了手脚(因为他在我们单位时间长,领导都说他很老实,连合同都让他本身填写,结果老兄在上面写了一句话,骗过了领导,经咨询才知道那句话的意思是没经双方同意告别是他的同意,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当然我在这里说的只是个别,大多数劳动者们都是凭本身的双手创造财富的,我也要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如今我们还是学生,似乎与劳动拉不上关系。但我们终究会结束学校生涯,走向社会的。到了社会,如果你找到了工作,就已经和劳动法里的内容发生了关系,所以我们队《劳动法》的的了解和学习是必须的,所以在这学期我选修了《劳动法》这门课,我想这对我以后职业生涯会有很大帮助。作为一名将来普通的劳动者,《劳动法》将为我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提供法律的帮助。
在劳动法课堂上,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我学习到劳动法对普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同时我也了解到拥有那些权利并不代表你就能享用这些权利。现实生活中,我们肯能会看到很多不合理的现象,如超期加班,克扣工资,不为员工上社保,妇女就业受歧视等。如果出现以上合法权利被侵犯,我们可以根据《劳动法》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这样我们合法的权利才会得到应有的保护。
例如在签订了而合同的情况下,在私人用人单位做了三个月,期间勤勤恳恳还加班两小时,不迟到、矿工,也不违反私企里的规章制度,却无缘无故被老板炒鱿鱼,还拿不到工资。这样的行为,明显是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这时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将老板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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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另外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总之,学习劳动合同法有助于每一个人。不管是企事业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用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懂得劳动合同法的签订和保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为认真做好档案工作,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坚持贯彻执行《档案法》,进一步落实了工作制度,强化了工作管理,并积极组织镇专兼职档案员参加县级培训,从而使我镇档案管理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使我镇档案管理工作日趋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按照县档案局下发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对本镇机关档案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到位。
在档案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在镇干部、职工中宣传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并收到较好的效果,例如镇干部职工都能自觉配合档案室工作,各办公室都能及时将部门的存档资料归档上交档案室。在档案工作中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关键。
二、档案管理体制建立健全。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八项档案管理制度,即:档案保管制度,档案查、调阅利用制度,档案收集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档案工作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员岗位职责。这些工作制度在档案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三、档案基础设施完备。
为规范档案存取和调阅,镇设有12㎡的档案库房一间,配置档案柜3组,档案装具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档案室条件完备,配备了防盗门、铝合金窗户,重新粉刷了墙壁,铺了防潮地砖,基本符合档案室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蛀的要求,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
四、档案业务建设。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镇制定了符合本镇实际的各门类档案《分类方案》,《保管期限表》等业务规范,并坚持实施。档案办公室按规定及时接收各门类的档案,进行统一管理。我镇文件材料的书写格式、质量基本符合有关规范要求。xx年至xx年的档案已全部整理上柜。档案的分类、排列符合要求。同时,档案员还定期对库房进行抽查,档案无霉变、虫蛀等不良现象,无泄密事件发生。
五、强化职责,认真归档。
通过立卷归档,截止xx年文书档案8681件,其中:文书档案6348件(永久4934件、30年1414件)、实物档案56件、灾后重建资料专卷376件,会计档案2277件。
六、存在的问题。
1、档案意识淡薄,思想不到位。尽管现在把档案纳入我镇责任制考核中,但是部分人员对档案工作意识仍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档案工作的开展。
2、基础设施差,经费紧缺,无独立档案室。由于灾后重建的影响,我镇无独立档案室,部分基础设施达不到上级部门对档案管理的要求,使档案保管利用受到影响。
3、档案收集不齐全,部分文书档案遗失。镇上许多召集会议,布置工作往往只是口头形式,各个办公室行成的文件材料,各自存放,特别是一些专业档案和照片档案容易散落在各个办公室,收集、整理它们也就特别难,造成档案收集不完整,归档率低;且由于二零零八年地震灾害的缘故造成了我镇部分文书档案遗失,对我镇档案信息的'保管利用造成严重影响。
总之,我镇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需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的档案意识,加强对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还要认真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本镇各项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行政执法
工作的领导20xx年大厂回族自治县编委正式把农业局“综合执法站”更名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由此,领导更加注重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制订了全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局成立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成员,全面督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都要听取主管领导和政执法人员工作汇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确定解决问题办法,部署下步工作。二是经常向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汇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二、强化宣传培训
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及集中居住区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农资打假的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96辆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人员达3万多人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加强自身人员农业行政执法素质的同时,在每年年初举办经营商户参加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全年共计培训经营人员76人次,录制节目3期,大型宣传9次。使全县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三、自查结果
这次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我们分两方面进行了自查,首先结合市局的督导检查,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其次,结合发现的问题,自己深入解决,并加以规范。通过本次自查,我县的农资市场比较规范,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沾沾自喜,在今后的执法检查工作中,要更加认真负责。对于,20xx年没有农业案件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原因:
1、全县农资经营户共计38家,其中种子经营户31家,农药经营户36家,肥料经营户30家,因我县土地面积人口数都相对较少,加之种植农作物的农户减少,农资经营户也相应的骤减,因此全县的农资监管工作就较为容易。
2、农民的识假辩假能力在不断的宣传中得到了提高,并且法律意识比较高,如果农业投入品有问题,能够积极保存证据,积极维权。
3、注重日常检查。一年中,农资检查工作总在进行,坚持“平时检查重点抽查督导检查”的模式,基本上按这三部走下来,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逐年增高,责令整改后全县的农资市场就规范了,因此没有立案。
四、今后设想与打算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要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上级的要求,把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规范执法机构队伍。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对各执法单位分别下达委托执法文件,签订了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对构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询问及调查取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结案报告等执法程序及文书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的规范程序和文本格式执行;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举报电话等。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收费、罚款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严禁对单位、个人下达罚款任务。三是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执法人员除积极参加上极组织的培训外,局组织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廉洁奉公,不得利用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执法单位定期向局汇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错案追究制,争取不出现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2、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和管理工作承担起农资市场管理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各执法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打假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奖励举报相结合等方法,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工作。
3、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注意主动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协调与配合,加强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和案件查处工作。
4、克服“软手段”,积极敲响警钟
克服从前执法中的“软手段”,对农资经营户要严格要求,发现问题,马上查处,立案处罚,给其他的农资经营户敲响警钟,打消侥幸心理,保证我县的农资市场秩序。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局20xx年4月19日
❈ 对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一、组织领导体制健全
档案局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执法主体,肩负着依法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责任,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意义更显重大。在组织领导层面,我局始终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20xx年,即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20xx年,在局主要领导发生变动后,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明台任领导小组组长。近年来,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先后修订了“市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市档案局学法用法”等制度。明确由监督指导科负责法制建设,全局共有四人具有执法资格。在年度安排工作时,均能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工作要点》给予总体部署,全方位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制知识宣传培训。年初,将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内容在机关学习计划中加以明确,且全部得到切实执行。本年度,先后派员参加了省档案局和省法制办举办的“全省档案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班”和市法制办主办的“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培训班”,并在“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公务员文档专门业务知识培训班”安排相关法制课程对学员进行宣传培训。同时,我们加强网络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报送公开文件的同时,利用市档案局门户网站宣传档案工作,宣传档案法治信息,截止目前,我局门户网站共计收发各类信息300余条,通过强化宣教,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和档案法制的社会认知。
(二)做好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档案工作重在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服务,信息公开是做好档案信息利用服务的前提。根据《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法定查询窗口之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我局档案信息查询服务目前主要有现场查询、来信查询和电话查询等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1月底,全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共接待利用近万人次,利用档案近3万余卷(件)次,各类专业档案,如移民档案、婚登档案、林权改制档案等在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依法开展了档案执法年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职能,规范各单位档案工作,我局坚持每年度开展档案执法年检。今年的年检工作于四季度进行,主要检查对象是市社会管理成员单位,同时也抽取了部分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各单位档案工作存在问题和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通过年检,既进一步摸清了市直各单位档案工作情况,也有力促进了各单位依法治档意识的提高。
(四)监督指导工作。对各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赋予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能,也是我们提供服务、宣传档案法制的重要途径。本年度,我们共对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林业局、中储粮直属库等几十家机关单位上门进行了业务工作指导,宣传档案法治理念,促进各单位档案工作不断提高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同时继续做好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截止12月,全市达到省级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共计56个,其中特级单位3个,一级单位25个,二级28个。
(五)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本年度,我局在规范决策行为上进行了有益探索。档案征集是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本年度,为了使档案征集行为更加规范权威,我局建立了专家鉴定制度,成立了“档案征集鉴定专家委员会”,先后两次对所征集到的相关珍贵档案进行了评审鉴定,使档案征集工作真正做到了过程公开、程序完善、决策科学,提高了规范决策行为的全面性。同时,在市局的指导下,裕安区本年度还完成了“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创建。在创建过程中,区人大等法制监督机构全程监督,督促理顺档案工作体系和法治体系,取得了整区档案法治体系建设和工作推进的巨大进步。
三、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年检等执法工作。执法检查是有效推动社会各阶层档案法制意识提高的手段之一,我们将继续做好年检等执法检查工作。明年,拟争取市人大进行执法调研,并准备会同市法制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对各县区的档案执法检查活动,促使各级各部门档案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提升。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深层次地开展各类活动推动全社会依法治档意识的不断提高。
(二)加强法制宣教,强化队伍建设。利用开展社会管理档案、民生档案、重点工程档案、美好乡村建设档案等工作的契机,在全市各级干部中开展以宪法、基本法律和档案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继续积极组织档案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高档案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营造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三)不断完善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真正做到执法权限合法、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力。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听证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优化办事流程,扩大政务公开范围,简化办事手续,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和透明行政。努力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做好对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提高全市档案依法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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