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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劳动法心得体会(合集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4-29

劳动法心得体会(合集十四篇)。

『一』劳动法心得体会

劳动与每个人都分不开。今天我们一个大学生的身份在这个城市中学习和生活,他日我们必将结束我们的大学生活,走上平凡的岗位,以一个劳动者的身份在社会上工作和生活,用劳动换取我们生活的必备生活资料,满足我们生存的最根本需要。因此劳动和我们每个人都有紧密联系。这学期我选修了《劳动法》这门课,我想对我以后职业生涯会有很大帮助。

作为一名将来普通的劳动者,《劳动法》将为我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提供法律的帮助。在我们的劳动法课堂上,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我学习到劳动法对普通劳动者赋予的基本权利,如休息权,就业平等权,不受歧视等的权利。我想知道拥有那些权利并不代表你就能享受这些权利。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不合理的现象,如超期加班,克扣工资,不为员工上社保,妇女就业受歧视等,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我们有免受这些不平等待遇的权利,但是他们能怎样?面对无良的企业,面对法律的不完备,他们有办法吗?我想答案是否定的。

我想知道拥有权利是完全不够的,在这种激烈的竞争中,我想懂得如何维权才是最重要的。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在日常的工作,乃至我们辞职,我想都是充满了法律适用的问题,其中有很多的法律的细节问题都值得去注意。一字之差,往往是牵系着我们的重大利益。

作为一名法学本科生,我想《劳动法》的学习有可能改变我职业规划。我深深的以一位习法者而感到光荣,并对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充满了渴望。劳动法律规范牵系着社会各个阶层的利益,社会每个人都有可能寻求劳动法的保护。我想我可以已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帮助他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在帮助他们维权的过程中也可以实现我的价值。

以上是我对劳动法学习的一点心得体会。

『二』劳动法心得体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第二十七条 育 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三』劳动法心得体会

“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花儿醒来了,鸟儿把树忙…”唱着这首劳动最光荣,我的劳动体验又开始了,我先给自己打打气:劭伊加油,劭伊加油”。

在寒假里我做了许多家务事,该说说那哪一件呢!想起哪件说哪件吧!

扫地和拖地是家务活里很普通的活儿,但我却从中悟出一些小窍门。先说说扫地,扫地时不能三心二意要细心,仔细,不能放过每一个角落的脏物。说完扫地,再说说拖地。拖地主要分六个步骤:打水,拖地,换水,再拖,倒水,最后把东西放回原位。而且拖地时下不去的东西要用力一点。这样才能把地拖得干净。

洗衣服是家务活我很喜爱的活儿,想知道为什么吗,Let’sgo!

这天,妈妈有些不舒服,爸爸有上了班,家里洗衣服的重担就交给了我,我想:既然妈妈今天不能洗,我就洗吧!我按着记忆中妈妈洗衣服的样子,先打来一盆清水,把一件内衣放进盆里,又撒上洗衣粉,哦,上天是成心与我过不去,洗衣粉不小心撒了那么多,我还幼稚的想放的越多洗的越干净。我将衣服泡了几分钟,便开始我的洗衣路程,可刚洗上就起了玩儿心,因为洗衣粉放多了,所以起了许多泡泡儿,我就放开了的玩儿了起来,越玩儿越开心,差点儿忘了洗衣服。玩儿了一会儿我想起了洗衣服这事,就专心致志的洗起了衣服,我把一些脏的地方用力的搓,终于搓干净了。我又仔细的检查了一便,又搓了搓。这时,我的糊涂劲儿又犯了。洗完就准备晾,晾完了才想起要投一投,我只好又忙了一会儿,才大功告成。

妈妈说今天主要吃饭和面,我想以前爸爸不是交过我煮饭和面吗,正好还没做过呢,今天就试一试吧!我便自告奋勇的对爸爸妈妈说:“今天我煮饭,煮面。”他们俩吃惊极了,说:“你怎么会煮呢?”我神秘的说:“不告诉你们!”

煮饭的时间到了,我兴冲冲地说:“瞧好吧!”我记得煮饭应该先淘米,再把米放进锅里,倒一些水,再摁电源开关。对,说干就干。我把米淘了三四便,接着到进锅里三分之一的水,盖上锅盖,大约25分钟,熟了!我高兴的打开锅盖,盛好饭,把它送到父母面前,神气的说:“尝尝吧!”爸爸妈妈都说还行还行,可我认为这是世界美味。﹙这毕竟是我自己做的啊﹚。

煮过了一回饭,我又开始煮面,我先把面从冰箱里拿出来,然后把一些水倒进去,再把面放进去,点上火,大约过了5分钟,我尝了一口,味道不错,关键是熟了,我急忙让爸爸妈妈尝尝,他们说这面做的还不错,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象喝了蜜一样,甜到了心里。

书柜儿是我的知识海洋,他们能让我开心,忧愁,生气,喜悦…收获甚多,这天,我准备清理一下书柜。

我先把书柜里的书一个个拿出来,用湿抹布把它擦一便,等它干了,我再把它的“孩子们”一个个放回去,看着干干净净的书柜,我开心的笑了,瞧!书柜也在对我笑呢!

这个寒假我过得十分充实,我体会到了父母平时的累,知道了凡事要细心,认真。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劳动最光荣”。

『四』劳动法心得体会

参加了“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学习,使我深深感受到“学校安全重于泰山”。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近年来,我校在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校园安全为目的,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取得了较显著的成绩。在此,谈谈个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体会:

长期以来,学校坚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 为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加强了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班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了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加强预防、消除隐患,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每学期开学时均进行各种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了防火、防震、逃生等常识。假期中我们也不放松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夕,我们都印发致学生家长公开信,让家长注意配合学校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能够按时返校。

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明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总之,学校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做到警钟长鸣,这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时刻警惕,完善制度、加强预防,落实责任,做到有章可寻、有法可依,落到实处,才能建设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社会自然的复杂期,社会上还存在诸多不和谐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频发、多发。通过学习我更进一步的认识到学校安全的重要性,就学校安全的新形势,作为学校领导要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认真做好下一步学校安全工作,以确保广大师生(主要是学生)的安全。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安全教育则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必须牢牢绷紧安全之弦,保证学校的稳定发展。

学校的安全工作也正日益受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被提到了各级政府和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各地经常性地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校舍、消防、卫生、食品、治安或交通等专项或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起到了重要的预防作用,促进了学校安全工作深入、全面的开展。

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特殊性。要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就要掌握学生的特点和认知规律,做有针对性的工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为不同的家庭,有着不同的教育方式,所以也就有不同的被教育对象,使学生在智力、心理发展、道德行为养成、认识和评价事物等方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个体之间差异也比较大。学校要在严格按要求搞好常规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还应针对学生的特点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活动,以切实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学校各级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特别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一要加强人防,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学校要有专职的保安,根据学校的规模,有的应该是有多个保安。这些保安要经过专门的训练,聘用保安所需要的经费,纳入当地教育发展的公共预算。要全面加强校门的保卫、校内的巡逻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学校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的出入等级制度,严格学生外出请假销假制度,完善低年级学生的接送交接的办法。

二要加强技防,确保重点时段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要在校园的出入口、一些围墙的周界和学校的门卫室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探头和报警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与当地公安机关的监控设施联网。切实加强学生上下学的安全监控和保卫。

三是加强物防。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门、围墙、教室、门窗进行加固,该提供的一些消防设施要提供、要安装。

四是加强培训。大力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应对歹徒的伤害、勒索、绑架的安全教育。教职工要接受安全的培训,提高危急时刻保护学生的能力。

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教育者必须讲求教育时机,运用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把枯燥的说教变成学生自身的需要。

1、寻求最佳化的教育时机。

寻求最佳化的教育时机是有效教育的先决条件。固定形式的说教方式,如班训,安全教育课,过于死板,容易引起学生的乏味,效果有限。所以,倡导安全教育随机化,决不错失任何一个有利的教育时机。如学校当天发生的事,即时发生,立即结合事件进地现场教育,学生有体验,易于产生心理共鸣,形成深刻印象。班上发生的事,身边的事,不要过夜,这都是最好的教育时机,哪怕就是电视、报刊报道的一个新闻,这些都是最好的教育机会,教育者不要轻易放弃。用教训进行教育,这就是有效的时机,运用得当,比任何枯燥的说教都有效果。

2、探索多样化的教育形式。

教育形式要多样化,传统形式是教师讲,学生听。为达到最佳效果,教师可以采用专题班会形式,把枯燥讲座变成学生互动参与,让安全的意识在活动中形成。可以结合典型事件,利用多媒体演示进行视频教育。可以分组、分男女、分性格进行教育,对象有针对性,效果更好。可以在室内,也可以在室外现场。如楼梯间的安全教育,可以把学生分布到楼梯间现场进行教育。

3、采用生动化的教育方法。

教育方法应多样化,说教式教育最不利于学生接受。学生对直观形象的东西最感兴趣,形成的印象最深刻。

①讲授法。讲授安全注意事项,这是常用的方法,全面,系统。

②警示法。用学生熟悉的事件进行正面的警示教育,即用身边的教训进行教育,防范于未然。

③反思法。即对学生做过的事进行有针对性的反思教育,让学生意识到事故随时在我们的身边,安全处处要留意。

④经验法。教师可以用自己的安全事例或假设的经验进行教育,学生常常比较有兴趣听,易于记忆、接受。

⑤交流法。让同学之间自己进行交流,交谈自己的故事,教训,体会,自己教育自己。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学校安全工作涉及亿万家庭,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生命不保,何谈教育?何谈发展?何谈幸福?保护他们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一个没有安全保障的学校,绝对是一个不合格的学校。一个不具备安全意识的校长和老师,绝对是一个不称职的校长和老师。确保学生安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力保障,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前提,是落实科学发展的必要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安全的责任重于泰山。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点,坚持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在加强立法、完善管理、强化制度,在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方面制定长效的规章制度。学校要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了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应急逃生与自救的技能。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安机关、综治部门积极配合,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通过安全培训,使我感受到“学校安全重于泰山”。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在工作中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从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入手,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放心,争取使我校的安全工作和教学成绩得到双丰收。在此,谈谈个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体会:

我校认真贯彻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题会议精神, “提高自我认识,加强管理,以对学生、对家长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此,我校确定了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以树立安全意识为主线,以强化层层管理责任制为核心,以落实具体措施为重点,及时全面排查、清理和整顿校园内安全隐患,努力创建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整改迅速、环境安定、校风良好的安全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秩序中稳步发展。

为确保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领导加强了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了实处,杜绝了责任事故的发生。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班工作的开展,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任务和要求;各班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将校园安全工作实绩与各班级和教职工学期评估相挂钩,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确保了各项安全工作落在实处。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提出要树立六种意识、开展“七防”教育、克服四种疏理、坚持“四不放过”、营造“四讲”氛围。六种意识:即“大于天”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第一”意识、“防范”意识、“共管”意识;开展“七防”教育,即防盗、防火、防震、防溺水、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食物和煤气中毒等教育活动。确定每学期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宣传周”,并举行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如知识竞赛、演讲赛、作文比赛、安全教育讲座、安全专业知识竞赛等。假期中我们也不放松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放假前夕,我们都印发致学生家长公开信,让家长注意配合学校对自己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严防学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一个都不能少”。克服四种心理,即“凑合”心理、侥幸心理、麻痹心理、粗疏心理;坚持“四不放过”,即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责任不明确不放过、问题处理无结果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甚至提出了对安全工作要小题大做、捕风捉影,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敏感性;营造“四讲”氛围,即利用横幅标语、校园广播、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一个“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使我校的每一个角落不流一处死角。

通过这些丰富多采的安全教育活动,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极大提高,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采取切实措施,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开展创建安全班级、安全办公室、安全计算机室、安全家庭活动,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坚持“从细微处着眼,从最小处抓起”的原则,加大安全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学校严防细查、速改快整,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进行校园安全整改,覆盖了学校所有办公地点。完善值班预案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了学校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和谐、持续、稳定地发展。

1.建立安全工作日报告和安全整改通知书制度,制定了《学校安全自查范围》。

2.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是学校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发生的事故应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及时查清原因,对事故责任者给予严肃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应及时妥善处理。对发生事故不上报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严格校规校纪,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严肃帮教、处理,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总之,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明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五』劳动法心得体会

解读劳动法第九条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的规定。

民法意义上的担保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本条所称的担保并不是民法意义上的担保。而是用人单位以此为名义非法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的行为。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为防止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赔偿就不辞而别的情况,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在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风险抵押金的行为,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对这种情况进行了大量查处,执法力度较大,使大多数用人单位不敢再明目张胆地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转而采取了一些变相的方法或手段,达到向员工收取抵押金的目的。如收取服装费、电脑费、住宿费、培训费、集资款(股金)等,变相获取风险抵押金。甚至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收取高额抵押金后逃之夭夭,造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此外,用人单位还通过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如暂住证、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等,以达到掌控劳动者的目的。因此本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劳动关系时收取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对不交者不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对交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又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退还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另一种是建立劳动关系后全员收取风险抵押金等项费用,对不交者予以开除、辞退或者下岗。因此,无论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还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只要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即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和名义向自己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根据原劳动部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本法第八十三条也规定了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七条及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应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在劳动者中确实有少数违法乱纪分子利用工作条件的便利,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同时由于他们流动性较大,不易于管理和索赔,导致个别用人单位只能通过收取风险抵押金、抵押物或扣押身份证等方式来避免损失,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想要避免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就离职的风险,应当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解决,而不能简单地采用收取抵押金(物)的错误方式。

『六』劳动法心得体会

我父亲今年69岁,头4年在本地一个私营老板那打更,工资一年才3000多块,到工厂倒闭老板跑掉,欠我父亲工资7700元(在农村已经是很不小的数字了),另欠工厂其他8名工人工资达到5万余元,从劳动仲裁到法院几经周折,工人们将老板林某告上法庭,开庭当天林某没到庭,只出席了一个代理人,对工人们列举出的欠款数目一律予以否认,只承认欠每人1000多元,法院休庭,法院答复需要取证,60岁以下的需要老板方收集证据来证明不欠工人那么多工资只欠他们所说的1000多元,而60岁以上的工人只能以雇佣关系对待,就是说需要包括我父亲在内的3个老人自己拿出欠工资的证明。请问法律上有此规定吗?如果有,那么我父亲他们下步该做什么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请教对《劳动法》熟知的律师朋友]

『七』劳动法心得体会

我在10.3.17日进入某公司,按劳动法规定至11.3.17日已工作满一年,依法休息5天年假,至2012.2辞职,本人是否还可享受年假,公司说法是本人之前所休年假为2011-2012年度年假,现在不可以休,本人2010.3.17-2010.12.31之间无年假,按照此说法,每个员工必须在每年1.1日入职做到12.31日才有年假,其他任何时间入职,该年度均无年假,这样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应该寻找什么途径得到帮助?

『八』劳动法心得体会

关于劳动法24条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我不太明白这句话的全部意思,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这条是不是对于普通员工来说不具有约束。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这句话是指二年内不能从事前公司类型的工作吗???
3.如果没有签合同的是不是不具有约束效应。

『九』劳动法心得体会

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现在好了,已颁布并于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在此基础上,还通过明确"特别规定"、"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以确保此法的顺利施行。

只要细细读去就会发现,这部新法与已实施了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继之又在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则"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条款。新的《劳动合同法》与《婚姻法》一样,涉及人员相当广泛,可以说凡有眼光的劳动者都会主动找来逐条学习研究,这样既可做到搞好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又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使劳资双方共同构建起xxx稳定的劳动关系。

通过一学期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虽然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不是很深,但是知道他和重要,或多或少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超时工作甚至长期的加班加点,没有社会保险以及缺乏职业危害防护等现象普遍存在,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加上劳动监察和执法不到位,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很难得到彻底纠正。而通过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对比加以约定,可以"防患于未然"。实现从源头上维护。

『十』劳动法心得体会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其中试用期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为xx,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xx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xx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xx元/月。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五条、乙方职责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2、如乙方不同意参加社会保险的,甲方应为乙方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在每月结算工资时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亦不得在保密期限内自行与甲方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

1、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先行有关规定执行,或者通过协商以附件形式约定。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一』劳动法心得体会

A于今年上班,未签任何劳动合同,B公司口头1200元每月。11月公司承接了C客户一个27桌的.宴席,宴席费用为22400元。但实际只消费了26桌。在散席后,A因贪图小便宜拿了C客人的一件衣服,当客户C回来找时,A不愿意主动交还。后A因为怕查出才交出来。现在C以此为由少付B餐饮2400元。B公司将此事责任归结于A,让A赔偿公司损失2400元并处500元罚款。问:公司对A的处罚是否合理?A是否有权追回这笔款项?

『十二』劳动法心得体会

一句话秒杀劳动法

最近和亲朋小聚,谈到结婚生子的问题,于是我说,生孩子要趁早,这样你的生育津贴可以平均别人,晚了就被别人平均了。席间一结婚多年未要孩子的人说:我们公司你要敢怀孕,你就可以滚了。

又有一次遇到一加班加到死的老同学,笑说你一个月加班费得有一千吧,他说如果有加班费倒好了。

还有一同学让我给算算公司每月打进账户的工资是不是对,我看了他的税前工资帮他算出来,他说貌似少了,我又算了一遍,没少啊。他说:哦,忘了说了,我们公司是按最低标准交社保的。

凡此种种例子不胜枚举,突感我学习那么多知识都白学了,那些个为数还不少的`不正规公司就明着违法又怎么了。要怪只怪三点:一,现在懂法且有法律意识的人太少;二,对于这种现象,法律的惩治力度太小;三,劳动力市场供远大于求,再差的公司也不怕找不到人干活。

『十三』劳动法心得体会

说起今年刚开始执行的新劳动法,不由得五味在心头,回想新的交通法规,从撞了白撞到统统黑撞,有到了现在的多增加10%的赔偿,我不知道是什么人在制定中国的法律居然是这样的儿戏,执行之前听证过吗?又是以什么为对象在听证呢?

而今,这个劳动法,人品优良的劳动者根本得不到多少好处,反而让他们失去了很多原本应该有的培训机会,那些居心不良的混混到很高兴,他们的利益不但被保护了,而且额外多了生财之路。

可笑啊!之前的道路法规不但没有实现人性化的目的,反而导致了行人更加无视交通法规,我不知道这个劳动法又会走到一个什么样的境地?可悲啊!那些法律的制定者难道你们不知道中国的大多数人和你们一样无知且没有素质!

最近在媒体上看到越来越多的因新劳动法将要实施而引起的矛盾,可是看多了之后,我却不知道,在这场矛盾中,谁才是胜利者。

以前一直都很同情出来打工的劳动者,总认为那些老板不给工人买社保是不对的,不应该随便炒人,可是这次新的劳动法一出来,我却有点同情老板了:我接触过的有些人在一个地方做久了,确实有点依老卖老了,你想如果十年就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那些人还不骑到老板头上去了----反正你不能炒我了。我单位就有这样一位仁兄,在我们单位干了十几年,一临时工月薪1800元,单位买齐所有的社保,还免费提供住房,可是现在单位改制了,不允许请临时工了,他不干了,说什么要去告我们单位。而且现在才知道该仁兄早就在合同上做了手脚(因为他在我们单位时间长,领导都说他很老实,连合同都让他自己填写,结果老兄在上面写了一句话,骗过了领导,经咨询才知道那句话的意思是没经双方同意---告别是他的同意,单位不得终止合同)。

当然我在这里说的只是个别,大多数劳动者们都是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的,我也要向他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学习新《劳动法》感想体会劳动者有保障

局后勤中心:沈伟民

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劳动法》的内容,按照学习计划,我们后勤中心于20__年4月17日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新《劳动法》。下面我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我们每个劳动者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新《劳动法》,这是党和社会主义社会对普通劳动者的特别关怀,我们应当倍感珍惜。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新《劳动法》,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二〇XX年X月XX日

『十四』劳动法心得体会

1、不适用劳动法的情形外公雇农军

2、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条件劳录制,无重刑。

3、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解除合同条件调大病

4、裁员情形转化难整

5、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情形十五女检察,劳他医伤病。

6、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情形他反报无保险

7、劳动者立即解除合同情形威力限指令

8、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失散期待撤,破关吊死他。

9、应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撤吊期,协调整大病;破散关,威力限指令,他反报无保险。

最低工资不包括事项特补加福

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限制情形灾害事故,故障抢修;必须连续,假日检修;国防上级,商供农副。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的.因素展业率低平

不属劳动争议纠纷个体承包定伤病,家政社保让住房。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一裁终局的案件劳工补赔保时休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laodonghetong/156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