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席断交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6-01-24割席断交读后感(汇集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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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吃过晚饭,洗漱打扮一番,柳儿说:"你自己在家待一会儿,我出去有点儿事。"
阿强什么都没说,只是淡淡地一笑。
阿强知道,柳儿是个在家待不住的人。
以前,每天晚饭后,柳儿都让阿强陪她去跳舞,现在,谁做柳儿的舞伴呢?每当柳儿关上门,阿强就把屋里的灯熄了,然后,在无尽的黑暗里猜测柳儿的去向,一想到一个陌生的男子正和柳儿翩翩起舞,阿强心里就涌起一股莫名的酸楚。
阿强不止一次对柳儿说:"别出去了,在家看看电视陪陪我不好吗?"
柳儿笑着说:"我出去真的有事。"
阿强坐在轮椅上,敲打着麻木的下肢,"都是该死的车祸!"阿强觉得,那场车祸不但让自己丧失了行走能力,更让自己丧失了一个男人的尊严。wWw.Hc179.cOM
这一天,阿强感冒了,柳儿服侍阿强吃完药,像往常一样匆匆出了门。
阿强实在忍不住,摸起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小妹,哥求你帮个忙,你嫂子刚出门,你快跟上她,看她究竟出去干什么……"
短短几个小时,像一个世纪。阿强心里乱糟糟的,盼着知道结果,却又怕知道结果。
终于接到小妹的电话。阿强的眼泪一下子涌出来。
"哥,我嫂子去了医院,我问了护士,她天天晚上来学针灸和按摩……"
阿强拨通了柳儿的电话,声音有些哽咽,"别费心了,我恐怕,我恐怕再也站不起来了。"
电话那头,柳儿说:"不怕,只要有一点儿希望,我就不会放弃,如果真的站不起来,我就做你永远的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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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默生说过:“责任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它是一种伟大的品格,在所有价值中它处于最高的位置。”责任就是做好你被赋予的任何有意义的事情,家庭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让家庭充满爱;社会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能够让社会和谐发展;企业也需要责任,因为责任让企业更有凝聚力、战斗力和竞争力。
责任体现忠诚。忠诚是一种职业的责任感,是一种对职业的忠诚,是对从事职业的敬业精神。一旦养成对事业的忠诚和责任感,我们即使面对逆境,也会鼓足勇气;面对诱惑,也会不为之所动。是企业养育了我们,是企业提供我们成长成才的舞台,是企业给予我们成功的机遇。当我们对企业怀有感恩之心,对企业的忠诚将变成自觉的行动。对企业的忠诚,也将唤醒我们的责任感、自信心,激发人格力量的迸发。我们会因为要担负的责任而变得更加勇敢和坚强,会调动起所有的潜能,发展自己的能力。责任保证了敬业、保证了企业的竞争力、保证了创造、也真正代表了一个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在当代社会,几乎每一个优秀企业都非常强调责任的力量。在IBM每名员工坚守和履行的价值观念之一就是:“在人际交往中永远保持诚信的品德,永远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在微软“责任”贯穿于员工们的全部行动。责任在这里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缺乏责任意识,其他的能力就失去了用武之地,所以,在企业里,责任是胜于能力的。无论我们有多么优秀的能力,只有通过尽职尽责的工作才能完美地展现。最优秀的人才总是希望进入最优秀的企业。而每一个优秀的企业都在诠释、创造和践行着自己的企业文化、职业精神和价值观念。我们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有些事情并不是需要很费力才能完成的,做与不做之间的差距就在于责任。
作为我们奋战在一线的员工来说,虽然不必像陈景润一样呕心沥血,攻克世界顶级的理论难题;不必像董存瑞一样头顶药包,顽强抗敌而壮烈的牺牲;而我们需要所拥有的是他们那种至死不渝的敬业精神,以及他们为了自己执着的事业而誓死报国的雄心壮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以企业为家,带着一份高度的责任心和自信心与企业融为一体。我们要以同事为伴,用一份真诚的爱心去关怀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要以团队为单元作战,增强集体的核心力量,把我们从事的工作做得最好。
有人说,假如你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厌恶自己的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在每个人的生活中,大部分的时间是和工作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我们放弃了对自己的责任,就背弃了对我们所负使命的忠诚和信守。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勇敢地扛起它,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企业都将是问心无愧的。人可以不伟大,也可以清贫,但我们不可以没有责任。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放弃肩上的责任,扛着它,就是扛起自己生命的信念。
天地生人,有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通过对《责任与忠诚》一书的学习,我更加明白:责任是成果,责任是创新,责任是效率,责任是生存,责任就是对工作出色的完成,责任就是忘我的坚守,责任就是人性的升华,责任更是企业的立命之本发展之基。当前,我国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发展期,作为一名石油工作者,我们的工作意味着责任,我们的工作呼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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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花吗?喜欢养花吗?当然。很多人都爱花、养花,而老舍先生就是一个爱华养花的人,从他的《养花》中,我充分体会到了他养花的乐趣。
老舍先生养的不是什么奇花异草,只是一些普通的花草,因为北京的气候,对养花来说不算很好,所以只养了些好种易活、自己会奋斗的花草。这些花草都有顽强的生命力,只要外界的一点照顾,就能自己奋斗,在任何环境中长期存活。这不也给了我们一些启发吗?我们也应该向这些花草一样,不能太过于依赖别人,要自己奋斗,自己努力,才能走向通往成功的黄金大道。
老舍先生还从养花中获得了知识:“一来二去,我摸着一些门道:有的喜阴,就别放在太阳地里;有的喜干,就别多浇水……”看,这就是养花的知识。老舍先生从养花中获得了知识,那我们也能从其他乐趣中获得知识,“多得些知识绝不是坏事。”
读完此文,我最大的是活就是明白了——“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老舍先生,就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一次又一次的“腰酸腿疼,热汗直流”,才收获了养花的快乐,才能有“送牛奶的同志进门就夸好香”。“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只有付出了劳动,挥洒了汗水,才能获得成功。就如同学习一样,也要刻苦努力,付出劳动,才能让学习“更上一层楼”,每天光坐着不劳动,什么事也做不成。
老舍先生养花也有悲伤的时候,那一次,邻家的墙倒了下来,压死了几百盆菊秧。这就是伤心的时候,但是,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乐趣呢?“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经受挫折,经历风雨,我们才能散发出更大的芳香。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需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养花的乐趣。”一门高雅的情趣,能够扫除人类心灵上的污垢,净化人的心灵,让我们也为自己培养一门高雅的情趣,让自己的生活每天都流光异彩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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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十分广泛,有唱歌、跳舞等等。其中,我还是离不开我的最爱—阅读。
我非常喜欢看曹文轩写的书。比如“我的儿子皮卡”系列、《岩石上的王》、《一条大河向东流》、《山羊不吃天堂草》等等。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歌王》。
那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满怀着情感的书:一只鸟窝为了找到它的主人,不惜一切代价,牺牲了自己;第八号街灯对周爷爷和他的狗十分思念;子月对死去的哥哥满怀的思念……
但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篮子》这篇文章,它记录了马林冰在秋忙假时在马水清家是如何度过的。
原来的马水清十分憎恨自己的爷爷,恨爷爷自作主张从异乡之地带回了自己的母亲,恨爷爷总是不停地咳嗽、喘气……
后来,从一件事开始,马水清慢慢开始喜欢上爷爷:一天晚上,天空下起了大雨。毕竟是在农村。爷爷到镇上买了些鸡、鸭、鱼给马水清吃。但不巧在回家的路上摔伤了,马水清想:
爷爷虽然有些做的不对,但他还是为我着想的。渐渐地,马水清开始帮爷爷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谢谢曹文轩大叔。你让我知道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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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割席断交
【拼音】gē xí duàn jiāo
【简拼】gxdj
【近义词】割席分坐
【反义词】和好如初
【感情色彩】褒义词
【成语结构】紧缩式
【成语解释】席:坐席,草席。把席割开分别坐。比喻朋友绝交
【成语出处】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德行》:“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书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
【成语用法】作谓语、定语;比喻朋友绝交
【英文翻译】severe relation with a friend
【成语故事】汉朝末年,读书人管宁与华歆从小在一起读书,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但两人性格不一样,管宁读书刻苦,不贪慕富贵,华歆行事浮躁,羡慕荣华富贵,渐渐地管宁厌恶他,就把两人共坐的席子割成两半,分席而坐,从此两人断绝交情。
【产生年代】古代
【常用程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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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故事《乐不思蜀》,这个故事给了我有很大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了三国时期诸葛亮死后,蜀国大不如昔。不久,刘禅就被俘。司马昭建议曹髦封他为安乐公,刘禅的随行大臣隙正献计,告诉刘禅如果司马昭问他是否想念蜀国应对的一些话。几天后,司马昭在宴会上问刘禅想不想回蜀国,他居然把隙正教他的话一字不漏地背了下来,结果被司马昭识破,刘禅很老实告诉了司马昭。司马昭见刘禅很诚实,叫属下好好招待,几天后,在宴会上又问刘禅想不想回去,刘禅满意地说:"这里很舒服,回蜀国有什么好?
昏君不知亡国恨。刘禅的昏庸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刘禅的一番话不仅伤了大臣的心,恐怕九泉之下的刘备诸葛亮也会蒙羞。真叫人难以理解,诸葛亮当时为什么不取而代之,或者另选良材,难道让辛辛苦苦打下来的江山断送在阿斗的手里就是对刘备的忠义,让蜀国在别人手里振兴强大也是对先帝的背叛吗?
刘禅本来就不是什么将才帅才,甚至他比普通人都要迟钝。只因为他是刘备的儿子,所以就得担起国家兴亡的重任,也就注定他要在历史上留下骂名。这不是他的错。如果他是个普通人,侍弄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可能会满意地说:"这样很舒服,做主公有什么好?"
由此看来,人的确应该量力而行,做自己能够胜任的事,做能够使自己快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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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读后感(一):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我一前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盯着角落里那些时髦的男孩女孩偷偷地羡慕他们。我曾一度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看着喜欢的男孩憋到内伤也不会开口,安静的看他走过我能陪伴他的所有起起落落。我曾经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沉浸在漫画的世界里,以为自己是伟大的救世主,但时机还不成熟,我曾一度想过。
直到-直到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一本书,一本如此卑微的漫画书。
它可真是不太闪光,没有奢华至极的背景,没有乱七八糟的多角恋,没有卿卿我我的琼瑶段,没有玛丽苏没有尖下巴大眼睛……它不就有现在市场上任何畅销元素——作者是有多大的勇气才能把它出版出来?!
然而。我并不知道它合不合所有人都胃口,反正,它是我的蛔虫。
说起来我还真是个不专一的人啊哈哈。我想自己似乎是具备着所有人物身上的一点元素。我有林晓路的那张“被别人欠了几斤谷子”的脸,我有谢思瑶那傲娇可爱不失纯真的性格,我有苏妍平时安静冷峻的骄傲,我有韩彻安安静静的孤独我有……
看书时我好像拥有了全世界。
我为大叔对小蔓的执着但最终的没结果而伤感,但却没有悲切——大概这就是生活吧。以后的日子里这种事情还多着呢,我听说。
有时候我羡慕林晓璐。她有这么好的母亲和这么多的漫画。她进入了她理想中的大学,然后它似乎是完美的。如果生活是这样的话。
那就太好了。
谢谢你呀,林晓路。
感谢你这样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的世界里。让我知道没那么优秀的我也许后来也能抓住自己的幸福。
那年操场上那洗的发蓝的墨水点,那年高三二班里最终没被找到的他的课桌,那年刻着一行迷之文字的佛头……
嘿,那年你去了巴塞罗那哟。
要开开心心的哟。
《时光》读后感(二):《时光——踮脚张望画集》:林晓路的少女时代
“青春是什么?”
我们不止一次地如此发问。
这是一个有偶像的海报可以在床单上滚动和咯咯笑的时代。这是一个充满好奇和幻像的时代。那时候,在一圈围墙围起来的绿荫葱葱中,少女们还在烦恼自己没送出去的情书,少年们还在讨论着昨天的球赛谁更厉害。
当孟克柔和张士豪骑着自行车相遇在蓝色大门的时候,未知的青春岁月似乎在摸索中成长起来;当林真心在倾盆大雨中跑开,与后的徐太宇就此别过,有些名为暗恋的辛酸悄悄地落在两人心头。
那些发生在教室的故事,都青涩地像是一颗刚长成的果子,散发着清新的、带着酸甜气息的味道,用枝叶包裹起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青春的时光如同飞鸟,如同尘埃,在尚未来得及留意的时候便已悄然溜走。
我们嘲笑我们年轻时的幼稚和轻浮,怀念那些怀旧的时光。
跌宕起伏的青春经历如同传闻一般为我们所听说着,幻想着。而即使未能成为那1%的传闻,但也不负己心地追逐着自己的梦想……和爱。
如果你是99%普通的女孩,那么这本书就是给你的,讲述99%的故事。
我认识的这个平凡少女叫做林晓路。
平凡女孩林晓路的青春成长似乎很平静,总是低着头,默默地跟着每一步,从平凡的学校毕业。
但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遇到骄傲的苏燕,比如遇到美丽的谢思瑶,比如遇到故事中的妹妹小蔓。
比如,在林晓路的平凡生活中,最大的麻烦——误入歧途的水墨男孩韩哲。
《时光》读后感(三):她会有多幸运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很久很久以后,我们才知道,当一个女孩说她再也不理你,不是真的讨厌你,而是,她很在乎你,非常非常的在乎你。”《我的少女时代》里林真心的这句台词,估计说出了很多姑娘的口是心非。
那个时候多美好,一句心事可以在心里攒上好几年,安安稳稳又患得患失的喜欢一个人。自己像是个大导演,和他的相遇结局的每一个分镜头都烂熟于心。在电影的结尾,他和我仍然像两条平行线,毕业,上大学,出国,工作,恋爱直到结婚
那个她会有多幸运,能够遇见我整个少女时代的初恋。
你还记得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姑娘吗?那个穿着宽大校服,戴着框架眼镜,背着藏有沉甸甸心事的书包,和毒舌却又亲密的死党一路嬉笑怒骂,一阵风一样走过学校门口那条巷子的女孩。
在我的记忆里,一直住着这样一个少女,她的名字叫做林晓路。
短短的头发,肥肥的校服,因为腼腆而常常垂下的头,热爱画画总沾上浓浓颜料的右手小拇指,每天骑着上学的那辆浅粉色单车,斜挎在肩上的书包.......每天晚上她都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睁着一双小鹿一样的眼睛,告诉我今天放学路上的趣事。
她没有沈佳宜的优等生光环,不像玉面小飞龙郑微那么受欢迎,没有时代姐妹花那样高调的友谊,更没有小耳朵那样追逐爱情的勇气,甚至没有林真心幸运,有一个小痞子徐太宇为她许下“我以后叫刘德华唱给你听”的诺言。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少女”,一个喜欢活在自己小小的漫画小屋里的林晓路,因为“韩彻”两个字,开始踮起脚尖看向屋外的世界。如果说徐太宇是那个让她不知不觉开始改变的那个人,那韩彻,无疑也是林晓路的那条往屋外迈步的大路。
韩彻,韩非子的韩,彻底的彻。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成为了打开林晓路心里最大宝藏的钥匙,从此她背着宝藏,踏上了一条将宝藏护送到“巴塞罗那”的不归路——那里,是有韩彻的地方。在这条路上,她第一次开始了解安东尼高迪的建筑美学,第一次尝到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豪气,认识了让她明白爱情真谛的张小蔓和大叔,和死党郭潇月一起为高考而绞尽脑汁,也终于鼓起了向韩彻告白的勇气。
也许有一天,林晓路会成为她想成为的人。
《我的少女时代》里的林真心的确像个丑小鸭,莽撞,腼腆,默默仰望着那个光芒万丈的欧阳,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是那么的勇敢,坚强而真诚。
做不完的数学题,穿到厌烦的校服,沉甸甸的书包,闹哄哄的课间,刘德华的**和安东.尼高迪的画集.......被这一切所包裹的林真心和林晓路,是你,是我,是那个我们已经回不去的高中时代的见证。
她因为喜欢的人而脸红,因为生气而大喊大叫,因为沮丧而流泪。这些都是我们年情是最常经历的事情。没有无病呻吟的伤痛,没有成年人之间的承诺,跌跌撞撞却又活力十足,是我们的少女时代啊。
但那个时代,的确一去不返了。
看完这本时光,阿梗和寂地预支了我们一个大团圆结局,但其实很想知道,接下来的第六本,那个终于高中毕业的林晓路,会走到**。
每个人都是幸福的,我也是这么相信的。
《时光》读后感(四):远阿远走了的时光
在我的时代,有时踮着脚,有时鞠躬,有时沮丧,有时快乐。有时候伸手想要去触摸,伸手抓住的只是空气,轻薄透明。
《时光》画集,我原先是不知道的,后来有个朋友发消息给我,那是阿梗、寂地的签绘行程安排,上面有我家的城市,以及我念书的城市。可惜,巧妙地错过了两边的时间,都没去成。后来,贴吧里有人多买了几本书,拿了下来,但没看,就转给了另一个比我小的朋友。
但是这并不构成我的遗憾,因为这画集算是对《踮脚张望》的一个回顾,一种纪念——在它终于快要完结的时候,而我是彻头彻尾的经历了这部漫画的整个过程的:从一开始的**,之后在《新蕾》杂志上断续的**,再后来的《约绘》**,以及它一册一册的出单行本......一直都在看着,等着。
可以说,这本书贯穿整个的青春时段,在高中的时候,也想象过,有天林晓璐会同我一起毕业,只是到后来高考,上了大学,大学念了也二三年.....林晓璐在她的世界里也还只是个高三党。
建了百余年的圣家大教堂宣布了它的完工时间,《踮脚张望》也终于进入了尾声。可是当它真的要结束时,又难免的舍不得,就像要和自己的这段时光告别了。。像林晓璐喜欢韩彻,自己也这么痴痴喜欢过一个姑娘,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上、下课都认真的看着她,喜欢她的短头发;抬手斜支着脑袋,看她睡觉,提醒旁人不要打扰她;考试时写好自己的一份后把她的卷子拿过来写第二遍;后来中考,替她补课,借给她的理化笔记至今未还。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那天小胖打来**,说是见着了她,身边有个男生,我只是笑,哈哈~都已经过去了吧。真要说起来,也是十
五、六岁的我认真的喜欢着十
五、六岁时候的那个小姑娘。
也是一段暗恋。
后来写了这么一段话,算是总结:我心爱的姑娘,也必然有她心怡的男生吧!我钟情于暗恋的这种暧昧,悄然开放、孤芳自赏,这般幽然雅致。虽不是惊世骇俗,却也沁人心脾。
再后来的时间里,也见得了很多的“美”,也曾经有心动过,也尝试过一次、两次,然后也没有然后。喜欢应该是简单自然而又慎重的事,在我它不是那么轻易地能说出口的。
可是,不可免的很喜欢了某个姑娘,她坐在教室靠窗的位置。偶有的好天气看到她坐在阳光里。
“我只是说这冬天的阳光也灿烂
你坐在阳光里就成了诗
偶尔有时你睡着了”
然后会怎么样呐?未来的事就未来里说吧。
再回转来讲《踮脚张望》,很喜欢成都和重庆,作为西南的人,看书里的某些片段很亲切,看过了**的,自然也晓得最后结局,只是多想看看晓璐后来的样子,苏妍怎么样了,任东呢?还有很喜欢的大叔和他的小蔓,以及晓璐喜欢了那么久的韩彻。
贴吧里有人拍了《时光》的图,很戏剧的画面,看来美好。
只是这书里的时光,我们看书的时光,和那些已经过了的时光阿,只会越来越远了。
远阿远,那些走了的时光,最后都成了远方,并且还将会越来越远。
。。。最后
所有人都要离开,一个一个走远
就比如说你:你来了,又走了
像一个陌生人渐行渐远
渺小的身形投射巨大的阴影
一条凶险的河
并不能阻隔
巨大影子里渺小的万物
万物里渺小的我
细小的躯体里
跳动着的微弱脉搏
响彻天地
——我渺茫的欢喜
夜.苏州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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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在灯下,开始我一直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写这一篇读后感。经过妈妈的指点,我的思路渐渐清晰起来……
这一篇作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在乡下无忧无虑的生活和乡村社戏这一种奇特的娱乐活动,描写的是年少时鲁迅先生假日里到乡下和他的小伙伴们掘蚯蚓,钓鱼虾,一同去放牛,一同去看戏,一同去偷豆子,生动的记叙和细腻的刻画让我们也身临其境:“每一天都抓蚯蚓,抓来穿在那铜丝做的小钩上,趴在那河边钓虾;其次便放牛,黄牛和水牛都敢于欺负他,他只好远远的看,这时小朋友们都嘲笑他……他最爱看戏,最爱看扮蛇精和老虎;在回家的路上,他们都到田里偷豆子,年幼的和他剥豆,年长的摇船,不久就熟了,便随波逐流,都围到后舱,用手撮着吃……”。
可能大家都没读出来,作者在文章的前后两段都写出了读书的重要和村里人对读书人们极高的评价,比如:“读过书的人才识货”等等,妈妈也是点通了我的思路才想通的。读过书的城里少年到乡下受到了种种优待,那么多孩子陪着他玩,也说明了当时“待客的礼数”非常的周到和民风的淳朴。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玩伴们都栩栩如生,一个个在他的文章里复活。他的文学成就正印证了文章里六一公公的话“小小年纪便有见识,将来一定中状元。”
今天在我们看来,乡村里的少年生活得非常无忧无虑,不需要每天要做繁重的功课,也不需要大量的学习时间在桌前。可是如果没有鲁迅先生的好学,《社戏》这篇精彩的文章也不存在了。所以,忙里偷闲才有闲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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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读后感
对人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有人说:我想有所作为,创业,赚很多钱。老师教育我们:人活一口气,要证明自己。
去年7月,我写了一篇日志《我的自白书》,那是我过去对于人生的看法:人的生命不过只有百年历史,在历史的长河中是如此的渺小,出生而后死,最终等于0。所以那时候,我一直以为只有那些死后永生的人,让人们记住,才能真正得到永生。
因此,即使我在未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似乎也不应该感到骄傲,因为我的成功是建立在比别人优越的命运之上的。就像1000米赛跑一样,我在200米的起跑线上向前冲刺。与那些站在0的起跑线上的人相比,我的成功对他们有多不公平???
因此,世界本身是不合理的,如果真正的英雄应该去非洲和贫穷的孩子们一起工作。
所以,人生最大的目标不是像世俗人所说的要有多大本事,而是如何做一个好人!就像《圣经》里提到的,如何做一个义人,这是我们人生的目标。
我今天的人生观是:让我的成功建立在比非洲儿童更美好的命运之上,回到命运本身。也就是说,一个人成功之后,他应该帮助更多的人获得这种成功所带来的价值,把财富给那些需要它的人,把财富还给命运、大自然和造物主。
就像《圣经》里所讲的:将荣耀归于神。
正如我在高中作文中所写的那样,无论我有多累,我都要用温暖的双手写下壮丽的诗篇;我要用跳动的心**熄灭永恒的火焰,让世界感受到我永恒的温暖。不,那不是我的温暖,而是神的温暖。
一个成功的人生不应该在死后永远存在,而应该表现出上帝的荣耀,并最终将荣耀归还给上帝。
正如牛顿所说:我的成功是在巨人的肩上。
范文二——读《圣经》有感最初读圣经的时候,感觉像在读一个个瑰丽而充满想象力的神话故事。联想到中国上古的神话中盘古开天、女娲造人的故事,再看圣经中上帝七日创造世界、用尘土创造亚当的典故,不经感叹中西人类文明何其相似,我不禁在想:其实信仰的源泉**于人类无穷的想象力,如果人类没有这样奇幻多彩的想象,那这世界将会多么黯然失色啊!
正是因为想象力,才有创造的空间。从最初的文明到今天,我们认为想象力的提升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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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当困难来临时,不要哭泣,也不要绝望,要学习简?爱,勇敢地面对困难,敢于正视现实,不屈服不放弃,拥有简?爱一样的毅力,坚强的克服困难,这样任何困难也都能迎刃而解了。记得有一次体育测试,因为我身体不舒服不想参加,但想到这次测试又很重要,不能因我一人而拖了全班的后腿,刚刚读了《简.爱》,她的坚定地影子又再次浮现在我的面前,因为简?爱给了我动力,我终于参加了这次重要比赛。
我很喜欢简?爱这个书中人物,也相信这种人物并不只存在于书中。我希望能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一个敢于与命运、偏见抗争,拥有坚定意志的人。如果大家愿意去读一读这个精彩的故事,我相信一定也会有深深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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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世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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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一本优秀的传记不仅能让我们认识世界,还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人生。”《名人传》(《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正是这样的一本名人传记。其主人公分别为音乐家、雕塑家和小说家。虽然他们的职业和所处的年代各不相同,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却是相同的——为了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努力。
读《名人传》,我深深为贝多芬的故事打动。贝多芬他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对于完美的邂逅,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这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
米开朗琪罗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那不是他所企望的。”他是精神贵族,是天才。然而,他被天才所困扰,连他的精神与心灵也无能为力。这种疯狂的激情,存在于一个过于柔弱的躯体和心灵中,他无法控制它的可怕的生命。米开朗琪罗的一生是神圣痛苦的,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他在斗争和舍弃中,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创造出了许多表现出真善美的不朽杰作。
托尔斯泰,这位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在十九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时抚慰人的星辰,他用强有力的笔杆写出一部部紧跟其冒险生涯的矛盾经历的作品。这些作品除了描写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也是他坚持不懈的。他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我深深地体会到,他为真理和正义坚持信念,为真理和正义谱写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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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见过自称“坏蛋”的"学渣”吗?你们见过人小鬼大,贪吃好玩的“校园明星”吗?如果没有,那就随我来看一看这本《超级坏蛋联盟》吧!
首先我先给大家介绍介绍“超级坏蛋联盟”的主办人——豆哥。豆哥,是星光小学五年级学生,不但长得胖,还是个"色鬼”,他虽然学习不怎么样,可是非常聪明,也非常能折腾,在学校甚至在校外那都是相当有名。就连他的死党也个性十足。我很喜欢他。也很喜欢他的超级坏蛋联盟。这本书就是讲了豆哥和他的同学的趣事。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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