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杀读后感(热门16篇)_玫瑰杀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4-08-06玫瑰杀读后感(热门16篇)。
玫瑰杀读后感 篇1
“玫瑰是一朵玫瑰。”他答我似莎士比亚,我回他巴尔扎克:“但是,这一朵玫瑰,像所有的玫瑰,只开一个上午。”
亦舒《玫瑰的故事》
爱情是极之奢华的一件事。
亦舒一直这样认为。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爱情,有些人一生也只能恋爱一次,就已经很幸运。
玫瑰?玫瑰当然是不同的,《玫瑰的故事)叙述的是一个朝露般的爱情故事。
她用一支任性的笔,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过于理想的,充满了情感和梦幻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中,男女主人公爱得淋漓尽致,生得动人,死得感人。他们自在地笑,自在地哭,潇洒地来,潇洒地去。
亦舒为读者设立了一个忘我的封闭的环境,让他们暂时忘却现实中的一切困扰,在那个似乎也属于自己的世界里痛痛快快地爱一次,恨一次,笑一次,哭一次,生一次,死一次,无所顾忌。
按照柏拉图的理论,《玫瑰的故事》已和真像隔了三层,那么我们再读这本小说,离真像就又隔了三层。所以,我们尽可以怀疑亦舒在撒谎——哪里有玫瑰这样的人?但我们却不能够怀疑,不管是谁,都会渴望爱情。爱,将永远存在。
如果把亦舒言情小说系列比作是一串风铃,《玫瑰的故事》就是轻敲风铃的微风,没有爱情的人生就如同静止的风铃,寂寞无比。
《玫瑰的故事》同时又是一支美丽的爱情梦幻曲。也许它永远不能成为一个社会历史阶段现实的反映,但它会成为一个时代某种阶层人物的。动态反映,他们想用自己的努力把世界变为一个纯净的爱的伊甸园。
虽然注定要失败,但这份努力是感人的,因为作为这一阶层的代表,亦舒以坦诚的态度诉说理想的人生。即使苍白,即使不深刻,她也心安理得。
倪匡就曾说,《玫瑰的故事》是一部“情爱宝鉴”,全书所写的,全是各种各样男女的情爱,各种不同性格的男女,对情爱的处理态度。
男女之间的情爱,是所有正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要至极,是一个人的生活之必须,重要程度与人需要空气、食物和水相吉。一部写男男女女情爱的小说,也就是一部写人生的小说,切勿等闲视之。如果轻视情爱,就等于轻视生命。
但尽管爱情是生活中最普遍的现象,但它却并非是透明的字眼。
究竟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这是个包含多层意义的词汇。对于一对已婚的夫妇,有无爱情常常是衡量他们是否幸福的标准,在这个层次上,爱情取得了有别于婚姻的意义。
很奇怪,在这部作品里,亦舒写爱情总写得曲折跌宕,惊心动魄,可一写到婚姻,便让人感到索然无趣。
即便是玫瑰伪婚姻,也没有多少看头。
玫瑰的第一次婚姻,是在异国缔结的。那个时候,她遭遇了爱情的“滑铁卢”——她的初恋情人结婚去了,新娘不是她。
美丽的玫瑰在含苞待放的时刻便几乎凋谢。她在失恋之后,自暴自弃,不再为自己着想,随便抓住身边关心她的人,便结婚生女。
那时的玫瑰,因为心灵伤势太重,已毫不在意她选择的是什么人,反正都不是庄国栋,是谁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段婚姻维持了十年,玫瑰用一个女人十年最好的时光悼念她的初恋,其间的生活实在没有什么滋味。
她的第二次婚姻,是在四十岁之后,本以为无风无浪,生活平实可人,却又再重逢庄国栋,平淡的婚姻生活再起波澜。
婚姻越是平淡,才越显现出爱情的强烈。
与婚姻有别的爱情,是两性之间除婚姻这一生物性——社会性关系外,还必须具有的某种情感上的一致和契合。而真正的爱情无疑是指爱情中的一种理想状态。
玫瑰是在追求真正的爱情中才焕发出生命的最璀灿的光芒的。
生活中多的是平淡,美丽的玫瑰却很难平静地生活。
红颜并不是祸水,周士辉与庄国栋的沉沦与他人无关。
玫瑰说得好:“我不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人,远在周士辉的眼光落在我身上之时,他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即使周士辉以后若无其事活下去,他们的婚姻也名存实亡。”
她的爱情是在婚姻之外,甚至是在与婚姻的冲突中,超越了社会理性的约束,升华到自然的、性灵的境界,还原了爱情的独特精神:任性,自由,来去无踪。
如白朗宁夫人吟哦的:
如果你一心要爱我,那就别为了什么,只是为了爱才爱我。
不需要接触了解,不需要追求考验,玫瑰对庄国栋,对博家明,都没有像世俗般地一点点发展爱情,他们一开始就仿佛是被某种奇异的原始感情抓住:不是爱慕,不是喜欢,而是全身心地相互认同,通过所爱的人来更真实、更深入地了解自身。
在西方传统中,男女之爱,大多含有精神之含义,把女性视为人格的补足者,灵魂赖以上升者,直至为形而上境界之一种象征。
杨周翰指出:“从但丁开始,西方就有一派爱情观,把男女之爱看作通向上帝爱的第一层阶梯。”爱具有某种神性。
在玫瑰身上,亦舒的爱情神性论显现无遗。她要爱就去爱,尽管这种爱有时候会伤害到别人,她甚至为了爱放弃了对女儿的抚养。但她从来没有后悔过。这也是玫瑰和小玫瑰最不同的地方。
弗洛姆认为,爱主要的不是和具体对象相联系,而是一种态度,一种性格取向。爱决定了个体和整个世界的联系。“如果一个人爱的只是另一个人,而对其他人漠不关心的话,那么他的爱就不是爱,而只是一种共性依恋,或是一种放大了的自由主义。”
在这意义上,玫瑰的确是一种放大了的自由主义。但是,人的博爱并非生而具有或上帝所赋,没有对自我的深刻体验和焦灼关怀,没有对一个具体对象一片情深,对所有人的爱就无从谈起。爱首先是有一个你,一个对象。
因此,玫瑰并不相信爱会随死而结束,傅家明死了,她悲伤却不歇斯底里。
亦舒如此写道:
玫瑰似乎负起了安慰众人的责任,她对于死亡,毫无恐惧,她接受这项事实,就犹如接受她作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地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的世俗利法,照旧穿着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就是这么一个至情至性的女子。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样不顾及一切的爱情也许是难以接受的,如同我们很难承受塞外草原强烈而又生机勃勃的大风一样。
然而,“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当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底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罗曼·罗兰语)
在玫瑰面前,其他人的爱情关系显得多么萎靡苍白软弱无力啊。
苏更生本来已是一个智商很高的女子。当傅家明单恋上玫瑰,感慨地说:原来世界上真有爱情这件事。她答得多好:“是。一种瘟疫,足以致命,别忘记罗密欧与梁山泊。”
她知道黄振华看中她,不外乎是她比一般的女郎略过精彩,因为黄振华是不能忍受2+2=4或3+5=8这类女人的。而她呢,她是(gA+ SB—— ZA)+ SB,他于是满意了,“他认为自己是微积分”。
这么一对夫妻,依然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恋爱婚姻的典型版本,比较平静、稳定,大同小异,现实得很。
玫瑰杀读后感 篇2
其实,我很想把玫瑰的故事一口气看完的,心里老是惦记着故事的结局,《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今天一天过得很平淡,没有刻意的去思念谁,也不觉得生活很无聊,也许是心里有了个寄托,那就是看小说,期待故事情节的发展。 后来的黄玫瑰终于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只是也许她真的是只花蝴蝶吧,不知不觉伤害了很多人,但是自己却是个色盲。只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跟现在的自己还是有很大的不一样。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有这么美丽的女人,美到那样的让人惊心动魄。也许只是虚构的一个女子,或者是亦舒自己心里的影子。其实,每一个女子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样的梦。又何止是年轻的时候,每一个女人都有着对爱情的渴望,只是黄振华不懂罢了。很多男人真的需要学习。其实女人要的很少,只是一个爱自己的人,一个自己爱的人。只是现实是很残酷的,也许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也许是时间的错误,还是自己意识的错误。年轻时候的爱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很长一段时间为他伤身,其实就连自己也分不清楚爱他是事实还是一种不舍,也许只是像小说情节里的一段美好的回忆,只是自己19岁时候的一个梦。还是那种身体的接触,那种拥抱,那种炽热,还是一种孤独太久之后的宣泄。而,玫瑰不同。从小身边不缺少关爱,不缺少男人,而她一生都在犯桃花。 只是她很幸运,幸运在于她有着有目共睹的美,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或者是一种经受过感情创伤之后的一种美,美得很彷徨,美得不自信,美得太优雅或者是美得生活在回忆中。那是一种伤心过后的重生,就想失去他之后的那种焕然一新。只是她又能轻易的放弃所有,寻找到知音。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这种过程必然是很长的。我不是习惯拒绝别人走进我的心门,只是懂我心事的太少太少。明说总有人是不会走正门的,要是不走正门,我怎么能放心呢,但是有人不走正门也好,只是我又何时知道走进来的是谁。也许我应该开心的等着那个人的到来吧。其实我不喜欢小玫瑰,也许缺少的是一种历练,还是终究她不是个至情至性的人。玫瑰终究是玫瑰,也许这样的女人一个世纪也就只有一个吧。爱情永远使人痛苦,但是在一起的快乐足以让人的痛苦一下子消失,这不是一种魔力,这只是一种本能。单纯的本能。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传奇故事。
玫瑰杀读后感 篇3
施耐庵写《水浒》,明里暗里讲究对仗之美。第二十五回写一篇武松杀嫂,至四十五回又写一篇石秀杀嫂,如两峰对峙,险峻奇绝。可是同样的杀人案件,在施才子的笔下,却杀出迥异的风流。
武松杀潘金莲,不为嫂嫂与西门庆那点勾当,为她杀了武大,恶贯已经满盈,不杀不足以昭天地之正,日月之明。武松杀嫂时,武大已死,无可挽回,况且告状到县厅里,知县又说捉奸见双,捉贼见赃,仅凭何九叔三言两语,不足以问她杀人公事。武松上哪去捉奸见双?没奈何,只得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去挖开胸脯,抠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好歹算是替天行了一回道。
及到石秀杀嫂,情况就大不一样了,石秀义兄杨雄之妻潘巧云,虽说与和尚裴如海确有暧昧,但是天地良心,她何曾想过要谋害杨雄?说潘巧云他日必然要谋害杨雄,那是石秀的推断之言,欲置之死地,何患无辞。事实上,从潘巧云嫁得杨雄之后,还惦念着死去的前夫王押司,以至在家里请和尚给前夫做功德的举动来看,潘巧云还算是个有情有义的女子。她喜新但并不厌旧,她的爱情虽说不专,却也不伪。看得出,杨雄对妻子不说欣赏,至少也是宽容的。否则他会容忍妻子在自己家里给亡夫做功德,并亲口嘱托义弟石秀代为照管吗?但是,石秀不管这些,潘裴事败之后,他杀了裴如海,对潘巧云也不依不饶,一个劲地撺掇杨雄,硬生生借义兄杨雄之刀,把义嫂潘巧云给杀了。
潘巧云罪不当诛,石秀为何必欲置她于死地呢?无非是潘巧云在杨雄跟前污诬了石秀,污他调戏于已;石秀为了辩白,为了向杨雄证明自己玉洁冰清,设计让杨雄把潘氏和使女迎儿诱骗到翠屏山,逼她们为已辩白之后,心狠手辣地调唆杨雄把她们杀死。两条鲜活的生命,就为证明石秀的清白,命丧黄泉。
说来无独有偶,潘巧云污诬石秀的勾当,先前潘金莲也干过,潘金莲也曾在武大跟前污诬武松调戏于已。武松落落然隐忍了嫂嫂泼给他的脏水,只嘱咐哥哥每日少做炊饼,晚出早归,紧守门户。武松并不曾为自己置辩什么,而天下后世,也没有人不知道武松的玉洁冰清。
由此可知,武松杀嫂,是事出不得已,全为了报仇,全为了兄长明冤,丝毫没有自己的私心在里面,无怪乎天下后世许以豪杰;而石秀杀嫂,则完全没有必要,全为了自己明冤,全为了自己泄愤,丝毫没有义兄杨雄的利益在里面,无怪乎金圣叹嗤之为才刻狠毒之恶物。施耐庵一手搦一笔,同样的杀嫂事件,既写一武松,又写一石秀,而使豪杰自为豪杰,恶物自为恶物,真可谓神笔啊!
玫瑰杀读后感 篇4
《玫瑰祈祷》是一本充满对信仰、人性、爱情的思考和探索的小说。在这个快节奏和物质化的时代里,《玫瑰祈祷》以它的深邃和感人之处吸引了读者,让人深入思考和反思自己的生命和信仰。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美丽的女孩Rose,她在父母双亲的呵护下成长,幸福而美满。但在一个不幸的意外中,她失去了双亲,从此开始了漫长而痛苦的人生之旅。她被送往教堂寄养,在那里她学会了信仰,但又被迫与好友分开。她继续生活,很快遇到了一个英俊的男子,他们相爱了,但因为一些误解,最终分手。Rose觉得自己被生命所背叛,她离开了教堂,离开了爱人,开始了流浪和放纵的生活。
在这个漫长的流浪中,Rose结识了一些好友,他们都有着不同的信仰和生活经历,他们或者带给Rose希望和爱,或者让她陷入迷茫。在这些人之中,有一个男孩和她相爱,他们决定结婚。但在最后的时刻,Rose意外地发现了自己身体里的秘密,并不知道自己能否生育。这一发现彻底打破了她对生命和爱情的所有幻想,她变得愤怒和孤独。
这时,Rose重回教堂,并开始了她的祈祷。虽然她的心灵被打破了,但她仍然找回了自己的信仰。在这个过程中,她结识了一位神父,他用他的智慧和慈悲,带领Rose重拾对生命和爱情的信仰。在他的帮助下,Rose开始了一种新生活的方式,这个生活中有祈祷、爱和对生命的敬畏。
读完《玫瑰祈祷》后,我深刻体会到了信仰在生命中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我们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境,我们需要一种持久的力量来支持我们度过困难时期,并对我们的精神健康和意义的生活作出贡献。信仰是一种能够激励我们和启发我们的力量,它可以让我们找到自己独特的生命方式,并在困境中找到希望和耐心。
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小说中对爱情和人性深刻的理解。小说并不是描述爱情完美和幸福的故事,它揭示了爱情中的痛苦、矛盾和绝望。但这个过程能够让我们找到自己内心真实和美好的一面,并教会我们如何在其他人存在的情况下高尚地爱自己和他人。这种对人性的理解也成为了小说中精神的一个关键源泉。
总之,《玫瑰祈祷》是一本充满智慧和美好的小说,它不仅唤起了我们对信仰和人性的思考,而且展示了一个美好人生马拉松的秘籍和秘密。在当今与肺炎、气候变化和社会问题紧密相关的时代里,《玫瑰祈祷》这样的小说显得越来越有价值和重要。我相信,这样一个智慧和美好的读本会在未来生活中为我们提供信仰的力量、人性的智慧和独特的生命方式的启示。
玫瑰杀读后感 篇5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 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玫瑰杀读后感 篇6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玫瑰杀读后感 篇7
狄安娜很幸运的是她有一位睿智的母亲,这是一个有着太多的诱惑,太容易让人迷失的时代,而狄安娜母亲最厉害之处在于,她知道狄安娜那心底最需要的是什么,所以临终前精心为她设计了一次心灵的旅程,帮她完成了成长中的蜕变。当然这种回归是很痛苦的,相当于杀死一个外在的自己,抛掉嘈杂的世俗重压,救赎自己的心灵,走出那份虚无的牢笼。
看到书名时,我以为是一部爱情小说。是的,在花语里,玫瑰确实是被用来指代爱情的,但本书中的玫瑰和爱情没有关系。书中玫瑰的寓意在于倾听心声,当然非要给它加个爱情的象征意义,我认为书中一句:“玫瑰因香气方成其为玫瑰”足可以道清爱情的内涵,就如书中的那位画家他说:他除去家族的外衣,哈佛的学历,甚至姓名,那才是他自己,所以他一直在画画,一直在等待,等待一个眼睛放着明媚光芒的心灵伴侣。然后一起去看十月雨。
玫瑰的美不在于花朵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花香,那么玫瑰就不存在真正的凋零,而爱情的内涵也在于此,它的美在于彼此的那份心心相惜。而不在于任何外在的形式美,所以终其一生我们该找的是一个懂你的心灵伴侣,那些外在焦灼迷茫状态的情人们,就应学会打开那扇玫瑰花园的门,走进玫瑰园里,聆听那些关于玫瑰绽放的幸福之声,轻嗅玫瑰的缕缕芬芳,学会重生。
玫瑰杀读后感 篇8
内容简介:狄安娜刚从顶尖法学院毕业,她年轻貌美、聪慧过人,是人人称羡的“女神”,但她却不快乐。她忙于追求着他人的肯定和赞美,反而离真正的自我越来越远,直到母亲临终前说出一个保守多年的秘密:她有一个孪生姐妹、自此,狄安娜踏上了一场神秘的寻找手足的旅程,也是…趟追寻自我的心灵之旅……
失落的玫瑰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我很欣赏文的第三部分,这里作者将第三人称叙述变成第一人称来写。升华了一个写作高度和中心主旨的内涵。高潮来临,谜底揭晓,那个孪生就在自己的身体里。母亲的用意这时有了最深刻的答案。而到了尾声,再次转回第三人称的方式描写,这部心灵小说最终归于平静,狄安娜和玛利亚合二为一,不是指她们相融,而是她们仍是对立体,不过是相互包容和完善一体。而文中那朵失落的玫瑰再经历凋谢后,重新开出了最动人的花朵。这场修通之旅也有了最后的归途。
失落的玫瑰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很喜欢这本《失落的玫瑰》,它是一则寓意深刻的童话,更是一本构思奇特的灵魂之书。在简洁的文字描述中,作者将生动和思想赋予花园中竞相开放的玫瑰,借由玫瑰的对话和争吵,玫瑰的迷失和眼泪,玫瑰的欢喜悲伤,玫瑰的浅吟低唱,传达出一个个世人皆知却常常熟视无睹的人生哲理,这样拟人化的表现手法,在初读时不懂浪漫的读者或许会感觉它有些浅显幼稚,然而当思想在寂静的午夜渐渐沉静之后,你却又突然发现:在这些文字的深处还潜伏着流光溢彩的生动,当玫瑰开放的瞬间,万物都为之沉醉,只要你肯闭目聆听,便一定能听到它们温柔的吟唱……
玫瑰杀读后感 篇9
夜玫瑰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这本《夜玫瑰》是在《槲寄生》之后的又一作品,比起在巅峰时候的《槲寄生》和一炮而红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似乎是归于创作的某种回忆似的平淡喘息。笔者自认为是表达了一种生活的味道,个人却认为是一种自我的反思、回忆、警醒亦或总结。或许是受前两部作品的制约,在这本《夜玫瑰》中,笔者既没有风格上的突破,也没有性格上的调整,完全是本我的一种阐述,仿佛希望别人认可并接受,他的人和他的作品已然如此,不断重申,不断重复。要不是看过之后的《亦恕与珂雪》恐怕就会这样认定。寂寞小说有很多种,比较赞笔者的这种风格,他把寂寞看成一种态度,没有自怨自艾、也没有沉默隐忍、更不会消极堕落,只是简单的笨笨的去感受,寂寞只是我们自己而已,我们承认它的存在却看不到自己寂寞的样子,唯有遇到另一个,才能看出些许端倪。然而,若不是心存善暖,寂寞的人终将拖着长长的影子在黑夜徘徊,看着隐藏在天空中的繁星,想象着它们的璀璨,企及着它们的温度,叹息着自己的枷锁……
玫瑰杀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里原本是有两篇小说的,我只看了前者。
最近觉得自己浅薄,不堪到一无是处,于是便着了哲学的道,又因了叔本华那句“人生的本质是痛苦”这句话里的引用才来拜读了这篇小说。
叔本华说,人生的本质是痛苦,因为人有无穷无尽的欲望,有欲望不能实现是痛苦的,实现欲望的过程也是痛苦的,实现了欲望便觉得无聊与空虚,于是,又去寻来了新的的欲望去实现和满足,这欲望来的迅速,来的连续不断,所以,人生的本质是痛苦。
这个观点,一如文中的那段经典的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宠爱的永远有恃无恐。小说里描写的人物,我最欢喜王娇蕊,因了她离开振保时的自尊,也因了她在公交车上再遇振保后的自爱,她是年轻时傲娇放纵,中年时又自尊自爱,是一个有故事和个性的人,倒不是喜欢她的玩世不恭而是倾心于她的有个性。
相反,烟鹂的状态我是有些厌恶的,畏畏缩缩,不知其可,白得像一根蜡烛,无味无趣,没有情绪,又不知如何上进,如何改变,看她的故事时一种无力感浸满了全身。
至于振保,是那世间的一枚凡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俗子,人身上的所有欲望,所有应该的脾气和龌鹾他都有,因而他应是那叔本华口中的主角,他的人生是痛苦的,欲望无尽,痛苦也无尽。
玫瑰杀读后感 篇11
这个充满了真爱的故事也很感人,文中第十三个女预言家为了她进不了王宫,就为玫瑰公主祈福,而怀恨在心,对玫瑰公主施了咒语,让她死去。幸好第十二个女预言家帮了玫瑰公主,虽然解不了咒语,但还是让他沉睡一百年。
从这里看到,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好人,另一种是坏人。第十三个女预言家为了妒忌之心就对玫瑰公主下毒手,真是可恶,我不喜欢她。而第十二个女预言家帮助玫瑰公主,我欣赏他的为人。
在玫瑰公主连同国王、王后和整个王宫里面的所有人包括动物沉睡当中,王宫周围都出现了有刺的玫瑰,很多王子都想进去看一下沉睡的玫瑰公主,可惜都被玫瑰刺给刺死了。只有一个王子不顾生命危险,也要进去看一下沉睡的玫瑰公主,那时候刚好过了一百年,王子进去的时候,奇迹发生了,玫瑰刺展开了,让王子进去,这时候,王宫里面所有人都醒过来了。
这里有说明了:勇敢之前,永不放弃,但是每一件事都不要强求,一切顺其自然。
玫瑰杀读后感 篇12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直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颠覆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最好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最好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玫瑰杀读后感 篇13
近年来,各种流行的美食诱人心魂,以至于让人们有时候忘记了真正的味道。然而,一款传统的甜点——玫瑰挞,如今在暴热的夏天内越来越受人们喜爱。
玫瑰挞有着优美的外观和香味,同时其独特的风味吸引了许多人探究内部的构成奥秘。这款经典的英式糕点一般可分为三层:酥皮、馅料和玫瑰花瓣。
首先,玫瑰花瓣为这款糕点带来了独特的风味。在制作过程中,玫瑰花瓣经过提炼、加工后,与馅料混合在一起,真正实现了“玫瑰挞”的含义。内外兼备,这款糕点更适合在闷热的天气里品尝。
其次,酥皮的烤制需要精心呵护。制作酥皮时,需要掌握好火候,以便精致的酥皮始终保持完美的状态。酥皮的制作看似简单,实际上却需要千锤百炼,只有极致的细节处理才能让酥皮制成“千层酥”。不过,这种难度的挑战无疑给予制作美食的人在成功时带来更多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最后,馅料也是玫瑰挞的关键所在。甜而不嗲、香而不腻是制作馅料的基础。除了最基础的卡士达酱、淡奶油等材料,还可以加入一些特别的调味料,例如食用玫瑰精油以增加玫瑰的香气。
在品尝玫瑰挞的时候,仿佛是在盘旋于馥郁芬芳的花海之中。玫瑰花瓣、酥皮、馅料三重精心呼应,让人忘却生活的喧闹,放松身体与大自然亲密接触。
总的来说,玫瑰挞的做法便捷且美味,各种风味也在不断地开发和创新。不管是一份简单的研究还是由此汲取的启示,玫瑰挞总是会在人们的生活中散发着独特的香气和温馨的氛围。
玫瑰杀读后感 篇14
简介: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鹏。1920年9月30日生于上海公租界西部一座衰落的贵族豪宅。
作品主要有**、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
看完红玫瑰和白玫瑰,我记得每次把张爱玲的书从书架上拿出来,我并不急于欣赏她的杰作,而是总是盯着书的封面看半天。喜欢看到她孤寂的唯一迹象,喜欢感受她的辛酸。她说: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难道这就是爱玲的切身体会?我希望是她的想象力足够丰富,并不想让她的感情世界因此残缺。
她,文采飞扬,妙语连珠,让人叹为观止。只是这么细腻的笔调,让我怎么相信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个?书中的振保,不可否认他是个好人,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一开始,他也是一张空白的宣纸,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待他落笔,便是一幅精彩绝伦的人生美图。
可惜的很,他是一个优秀的画家,可是浓墨染满宣纸,恐怕是再也画不成了。巴黎,是他人生中的一个污点的,任凭他如何清洗,始终还是肮脏的,哪怕他用世上最好的清洁剂,也是洗刷不去了吧。嫖,不怕嫖的下流,随便,肮脏暗败。
虽说他和妓女过后,心有所悔,因而下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他要成为自己的主人。可是错已铸就,虽改,仍有余迹。
曾记得爱玲对胡兰成说过,只要世上存在的事物,没有一样是她用语言描绘不出的,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才知她不是夸大其词。当我写罗斯的时候,我只会用一句没有头发和手臂没有袖子的话来保护我的脖子。她是一个没有任何掩护的人。如此生动细腻,如此相得益彰,怎能不让人佩服呢?
而且爱玲用词严谨且特别——玫瑰的身上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淫而不荡,赋予人无限遐想,又岂能用平常之言语与其媲美?
他和玫瑰之间的感情是相对神圣的,他确实已经成为了自己的主人。然而接下来,他来到王士洪的家里以后,与娇蕊的初次会面,书中写到娇蕊在洗头发,刚巧肥皂沫子溅到振保手背上,而他却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此句为下文埋下了伏笔,可见笔法之高超娴熟。
通过振保与娇蕊的对话,我们可以充分生动地反映语言的幽默。当娇蕊问及振保说喝什么时,振保说随便,结果娇蕊却记得振保喜欢吃清茶,振保在称赞她记性好时,娇蕊接下来说了一句“不,你不知道,平常我的记性最坏”可见只有有心才会记得下来。我是个粗人,喜欢吃粗东西,足见她稚气的娇媚。
见过艾许太太之后,由于娇蕊不经意间的一瞟和那轻轻的一句话,触动了那原本“善良、纯洁”的心灵,她的话使他泪下,虽然也只是身外物。有句话写的还是非常耐心寻味的“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
当振保得知娇蕊给士洪写了一封航空信要离婚时,振保毅然离开了娇瑞。在母亲的催促下,他嫁给了一个大学生,黄鹂。不幸的是,振保对自己的身体不感兴趣,所以他渐渐疏远了。
他开始宿娼,在心中留下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两个爱人——玫瑰和娇蕊。
烟鹂在备受冷落的情况下,和一名裁缝有染,振保知道以后,更是变本加厉的去折磨烟鹂。最后,他说第二天就起床了,振保变了,成了一个好人。他是好人,可是却不会去干好事。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今天看了一部**,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嫁了一朵红玫瑰,久而久之,红色改变了墙上的蚊子血,白色依旧是“睡前明媚的月光”;嫁了一朵白玫瑰,白色是沾在衣服上的一粒米糊,红色是心里的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和不堪总是让人背凉。我不能直接面对。我希望对这个世界上的人来说,我不仅是他心中的白玫瑰,也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补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
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如此多情,却又潇洒令人羡慕。她说:
“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她是一个真正性情的女人,再也不会自由安逸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一个感情丰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
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痛苦是娇蕊放荡所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玫瑰杀读后感 篇15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玫瑰杀读后感 篇16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的红玫瑰还是清水的白玫瑰,都有自己的魅力,哪一个更好。
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
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无论怎样,张爱玲的小说创作细腻,情感丰富,有淡淡的忧伤和复杂的情感,总体上都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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