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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申诉复查申请书(热门18篇)

发布时间:2023-08-23

申诉复查申请书(热门18篇)。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申请人:XXX,女,XX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XXXXX街道XX村XX组XXX号,电话:XXXXXXXXXXX

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不服,特此申请复查。

申请复查事项:

一、要求撤销20xx年5月6日作出的XX20xx号第6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二、要求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审查确认XX村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

第七条与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三、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依法改正于20xx年6月25日作出的“会议记录”第七条。

四、要求被申请人责令XX村向申请人发放已发放的村集体经济收益款3500元,组里3060元。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复查复合申请书是一种重要的文件,通常用于学术界或专业领域中,以重新审查和评估某个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提出的要求。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复查复合申请书的概念、用途以及其中的重要细节,以期对读者提供全面的理解。


在学术界和专业领域中,复查复合申请书被广泛用于学术期刊、研究项目或拨款申请等场合。该申请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给申请者一个重新审查其申请文件的机会,以便他们可以对之前的申请文件进行更深入的评估和修改。这对于确保其申请的质量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复查复合申请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重要部分:首先是申请者的背景介绍,包括个人信息、学历背景以及相关研究或工作经验。接下来是之前的申请文件的复查,包括原始申请的目的、方法、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详细说明。然后是对之前申请文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分析和识别,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提出。最后则是对重新修改后的申请文件的介绍,包括修改的内容和理由。


复查复合申请书的核心是对之前申请文件的详细评估和修改。申请者需要仔细分析原始申请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这些问题可能涉及研究方法或数据分析的不准确性、结果的不完整性、文献引用的不充分等。解决方案可能包括使用更准确的方法或技术、收集新的数据或增加更多的实验细节等。申请者还需要说明这些修改对原始申请的重要性和对最终结果的影响。


提交复查复合申请书时,申请者还应注意文件的格式和排版。这份申请书应该有清晰的结构和逻辑,确保每个部分都明确明了,并有恰当的标题和子标题来引导读者。另外,正确引用之前申请文件中的引文和参考文献也是必须的,以确保申请者提供的解决方案和修改都是基于之前的研究和知识。


小编认为,复查复合申请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文件,旨在给申请者重新评估和修改其之前的申请文件的机会。它对于确保申请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至关重要。透过本文的详细介绍,读者应对复查复合申请书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从而能够更好地理解该文件的重要性和制作过程。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于洱源县,大学本科学历,20xx年7月1日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美术系,获文学学士学位,并取得高级中学美术教师资格证书。20xx年8月通过洱源县特岗教师招聘,20xx年9至20xx年7月在洱源县温水中心完小任教,20xx年9月调入洱源县振戎民族中学。参加教育工作以来,我服从上级及学校安排,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同时不断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在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

三年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教学成绩、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努力做到教育教学要求,较圆满地完成了教育教学任务。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在教师岗位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本人见习期已三年,并已通过三年特岗教师考核,现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考核定职。

现住址: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庆齐路大山街7-193号 联系方式:18249622818

一、撤销大山种羊场信访复字[201*]1号关于对高宪金信访土地承

包侵权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二、还我土地承包权,合同改在我名下,由我来签合同。

三、还我马德海所欠下的钱款。

四、还给我马德海改合同后所产生的效益和粮食直补款。

我是大山种羊场的工人,叫高宪金,由于骑摩托车摔伤,至使大脑失控,最终造成癫痫病,我和妻子去义乌治病并打工,在我俩离婚,离婚后我又去义乌治病,在201*年9月份回来后才知道我的土地全部归马德海(前妻弟弟)所有,并把合同变在马德海名下,我多次找马德海要回失地,他不同意,我只好上访,要求场领导给与解决。理由是,在我治病期间,由中间人马金山协商(约定)好,病好后,土地仍归还给我,当时约定地永久是我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合同改在马德海的名下,并把欠款挂在我名下。我对此

事不服,所以,根据国家黑垦局、农垦局文件和生产队领导、百姓、大山财务账为证,地块是大山六队,猪舍门前一块,猪舍西一块,三角坑一块,其中水田52.4亩,旱田29.9亩,其中有父母和弟弟的承包田(口粮田)。现在大山种羊场对我上访做出了“答复”,既大山种羊场信访复字[201*]1号文件《关于对高宪金信访土地承包权问题的答复》处理意见。对此答复我不服,现提出复查申请。理由是:

1、在我与大山种羊场签订合同时没有当年交承包费的字样,更没有不交地承包费收回承包土地经营权这一款项的说明。

2、大山种羊场从没有书面或口头通知我交土地承包费。(有李杰队长证言)

3、号农垦文件是有不交土地承包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项规定,但不适用于我,因为文件是下发,大山种羊场是就收回了我的土地经营权,所以文件不适用于我。

4、大山种羊场不仅是我一家挂账,85%的承包经营者都挂账(欠账),有的农户欠十几万元,场方也没有收回土地承包权,单收我的承包经营权,这是不公平的待遇,也就是不合理的,应把“答复”撤消。 5、发洪水不应挂账,由于的洪水,土地都荒芜,无法耕种,所以不应该挂账。两年不合理挂账款总计:1*956.35元。

6、按规定,就算收回土地经营权,再发包也应该在同等条件下,我优先,而大山种羊场没有这样做。

7、大山种羊场收回土地经营权,影响了我的生产、生活,使我至今不能正常生活。造成了我家庭贫困,有病不能治,孩子无法上学和生

活。这一切都应该由场方承担侵权责任。

8、按照国家对自然人之规定,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工作。我是大山人,不应剥夺我劳动、工作的权利,必须给我土地,或给我安排其他工作直到退休为止。

申请复查人: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工伤不复查申请书是劳动者在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或者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工伤事实的情况下,向有关部门提出的一种申请。该申请书详细陈述了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结果的不满意之处以及提供的新证据等。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工伤不复查申请书。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本章节主要介绍劳动者基本情况的陈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职务、工伤认定结果等。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需要时附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以确保申请的真实合法性。


二、工伤认定不满意的理由和依据


在此章节中,申请人应当具体列举自己对工伤认定结果的不满意之处,并提供相应的依据证明。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结果的不满意之处:对于工伤认定的原因、结果或评定等方面存在异议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陈述。


2.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申请人应当列举自己提供的新证据,如医疗鉴定报告、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目击证言等。


3. 申请人与工伤认定相关的材料:对于与工伤认定相关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病假条等,申请人应当提供复印件或原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工伤不复查申请的格式和要求


为了确保申请书的可读性和规范性,申请人在填写工伤不复查申请书时,应当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具体如下:


1. 申请书的标题:工伤不复查申请书。


2. 申请书的格式:可以选择以书信或其他形式进行书写,要求用清晰、准确、简洁的语言表达,并注意书写规范。


3. 申请书的长度:通常要求1000字以上,以确保能够详细陈述申请人不满意的理由和提供的证据。


4. 申请书的附件: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标明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需要时附上复印件或原件。


四、申请书的提交和办理流程


在填写完工伤不复查申请书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所在地的办理流程将申请书提交给相应的部门或单位。具体流程如下:


1. 咨询相关部门:申请人可以事先咨询工伤认定相关的相关部门,了解工伤不复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2.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工伤不复查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按照部门的要求进行提交。


4. 办理流程:相关部门在接收到申请材料后,将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和办理。申请人应当密切关注申请进程,并根据部门的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相关的协助配合。


小编认为,工伤不复查申请书是一份详细陈述劳动者基本情况、工伤认定不满意理由和提供的证据的申请书。在填写申请书时,申请人应当注意格式和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提交和办理。只有合理、规范和充分准备的申请书,才能够为劳动者争取到公正的工伤认定结果。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申诉书范文

申诉人:***,男,汉族,现住**省**县**镇。

电话:**********。

我于1983年9月毕业于**省气象学校,分配到**省**县**气象局工作,属于国务院直属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1988年**气象学院函授毕业属大学本科,1988年聘为助理工程师,1991年任**气象局预报服务科科长,1993年竞聘**气象局综合开发公司经理。

申诉事项:

纠正**气象局关于责令我限期调离气象局的违法决定,恢复我的工作权利,补发工资。

申诉事实理由:

1、1993年9月,**气象局局务会决定,停发我的工资,责令我调离气象局,属于越权行为,严重违犯了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第二款,“非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2、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而**气象局局务会决定责令我20天内调离气象局,属于不经法律法规设定的处罚行为,应视为无效。

3、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而**气象局责令我调离气象局的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分不当,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

4、我被剥夺工作权利,完全是当时**气象局局长**利用职权,假借局务会的名义对我打击报复的结果。

1992年原**市气象局党组到**气象局考核干部,准备提拔**,当时**市气象局人事科科长**代表组织找我谈话了解情况时,我本着对气象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真实地反映了以下情况:**同志政治素质差,文化水平低,没有气象专业知识,法律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脾气爆燥,办事不讲原则,不适合任局长。谈话之后,**严重违犯党的组织原则,将我们的谈话内容全部透露给了当事人**,因此**认为我阻碍了他的升迁之路,对我怀恨在心。

1993年3月,**任副局长主持工作,仅用五个月时间,利用手中的权利对我打击报复,制造理由,捏造证据,夸大事实,将我从原工作岗位撤下,在没有上级气象局书面批复的情况下,以气象局局务会决定的名义于1993年8月停发了我的工资,剥夺了我的工作权利。

我向组织反映的关于**的问题是正确的,**在当局长期间专横跋扈,为所欲为,政治和业务水平低,1999年9月无视国法到当地驻军闹事,构成刑事犯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当时**日报,机关党报对此事均有报道。社会影响极坏,对气象事业造成了巨大损失。

我从1983年参加工作,就在气象局从事测报工作,社会经历一点没有,个人性格比较内向,法律意识淡薄,考虑问题简单。而**下过乡,当过工人,个人养车搞运输,以后又自己开商店搞批发。调到气象局当了两年综合服务经理,个人阅历和社会经验比我丰富,考虑问题比较周全,在对我进行打击报复过程中下了一定的功夫。3月份上任就以局务会的名义制订了科长目标责任状,目标、内容、条款都是他一手制订的,5月份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局务会捏造理由,夸大事实,以违反目标责任状为由,解聘了我的预报服务科科长职务。随后聘任我为气象局综合开发公司经理,开展有偿气象服务,并配给运输车一辆,口头许诺了一些优惠条件,公司经营不到一个月,由于经费原因使公司无法经营下去,我提出了辞职,我刚交上辞职信,他就安排我业务考试上岗,考题是他安排人出的,考试内容是其他同事正在学习的,我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考及格,以此制造了我考试不及格的理由。

我辞去综合服务公司经理,是**一手制造的,他事先口头承诺人、财、物等各种有利条件聘我为经理,制订了目标责任状,事后就让我自己解决经费和启动资金问题。我没有能力解决资金问题而辞职,他又能给我安了个工作能力差,政治素质低的罪名,这全完是他事先设计好的过程,是他打击报复我的一个步骤。

**利用职权对我进行打击报复这一事实可由当时气象局有正义的全体干部职工做出的书面材料证明。(证明材料附后)

5、**出于打击报复的目的利用职权夸大事实,捏造证据,以《**县气象局文件》**字(1993)9号文件形式报**市气象局党组的请示,由于理由不充分,没有批复,这一点**有书面材料证明(证明材料附后)。

6、我的档案被移交**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是1995年3月20日,至今我还没接到书面通知,也没有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这一点违犯了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即“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申诉经历:

我本人对责令我调离气象局的决定一直不服,认为这个决定是违法的,曾多次找省、市领导和部门反映申诉,写上访信件和与有关领导面谈进行了多次。

当时**市气象局局长**是同**同期从地方调到气象系统的非专业干部,当时为了搞创收,开展有偿气象服务,**市气象局树立**为创收典型,认为只要能创收就是好干部,就可以放手干。而**为了在**气象局尽快树立威信,在工作中将我树立为反面典型,上任五个月就以局务会的名义停了我的工资。广大职工敢怒不敢言。我的上访材料在**的控制下没有结果。

1998年***局长调入气象局,当时由于我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明确的申诉目的,只强调同**的个人恩怨问题,谈话也没有结果。

1999年9月,**违法入-狱,我再次找到**局长,要求重新调查我的事情,给我一个合理答复,**局长说等**个人的问题处理完再说。

2003年,**气象局的全体职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集体呼吁,出具了《关于纠正对***同志的错误决定恢复其工作的意见》的书面材料,同时我也写了申诉书,投递给了省局和市局有关领导,这次**市气象局人事科吴志华和岳秀菊两位同志到**气象局做了调查,最后找我谈话,说你告**打击报复这一事不成立,因为**提出的关于你考试不及格,购买部队气象器材和辞去气象局综合服务公司经理等事实都存在,只能维持**气象局的决定。

2005年以后我又通过找气象系统的老领导,同事做工作也均没有结果。

2013年3月份,我再次给**市气象局写了申诉书也没有回音。

我认为气象局对我的处分决定是违法的,我再次申诉。

此致

**省气象局局长

申诉人:***

2013年7月

附件:2份

1、**气象局职工集体签字的《关于纠正对***同志的错误决定恢复其工作的意见》;

2、**签字约《关于责令***同志调离**气象局的请示》没有批复的书面证明。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尊敬的行政机关:



我是某公司的负责人,就我所了解到的行政处罚事项,我对贵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异议,特向贵机关提出行政处罚申诉,希望得到审慎、公正的处理。



首先,我对贵机关进行一定的了解和分析,我发现在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中,贵机关对我公司的罚款金额过高,并且对我公司的行为定性存在错误。因此,我深信贵机关在处理该案件时存在着一些误解和错误判断。



其次,我想对我公司被处罚的行为进行解释和申辩。根据贵机关向我公司下达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中提供的事实和证据,我公司在某一时间段内存在违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我公司深感愧疚。但是,我想向贵机关说明的是,我公司所犯的错误是出于无意识的疏忽,而非故意违规。在此之前,我公司一直本着合法、合规的原则经营,并且严格遵守贵机关的监管要求,因此,该次违规行为并非我公司的常态。



此外,在我公司进行的自查自纠过程中,我们已经积极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并且对违规行为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我们进行了全面的内部调查,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并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各项操作。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是为了处理当前的违规问题,更是为了确保公司未来正常、稳定的经营。我相信这些措施已经能够有效预防和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最后,我希望贵机关能够审慎对待我公司的申诉,并充分考虑到我公司的整改和自我教育的努力。我们深知行政处罚的决定对公司的发展和声誉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希望能够获得一个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



为了能够充分表达我公司的观点和申辩理由,我特此向贵机关提出行政处罚申诉,希望能够进行听证,并希望明确规定申诉程序和处理期限,以便我们及时了解并回应处理结果。



再次感谢贵机关的审理和处理。



此致



敬礼



某公司负责人



日期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申诉人张、男、x年5月8日出生,汉族、xx区第二运输公司工人,住xx区xx街x委x组,电话:

x年12月31日,xx区人民法院对刘流氓一案,作出()刑字第86号判决,“认定被告人刘犯有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x年8月13日,xx区法院以()伊区刑字第57号判决,对刘重审改判六年。

x年12月15日,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一上字第51号判决,又将刘终审改判无罪。

法院对加害人刘终审改判无罪之后,被害人即本申诉人依照当时实施的《刑诉法》()第148条被害人对生效判决可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之规定,向xx市检察院申诉。

结果,市检察院却向申诉人告知:对市法院的判决不服,只能向市法院申诉而不能向市检察院申诉,因为判决不是检察院作出的,市检察院不予受理对市法院上述刘无罪判决不服的申诉。

申诉人无奈,只好向市法院申诉。正如民间谚语所说:“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x年12月30日,市法院通知申诉人:“驳回申诉”。

最近,申诉人经过多方咨询律师、法官等法律专业人员得知,市检察院当年拒不受理申诉人的申诉是错误的,是违反当年法律规定的违法失职行为。故现在依照现行法律再次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对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上字第51号判决,提请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事实与理由:xx市法院认为(《判决书》第2页):“刘单独和伙同陈刚等四人两次去张家,目的是索要劳动报酬和要求张领其看病,并非寻衅滋事,系属民事纠纷而发生殴斗,原审以流氓罪科刑不当。”

显然,申诉人到底是否欠刘劳动报酬是本案基本事实。按市法院自己的逻辑,欠,就是索要劳动报酬而并非寻衅滋事,原审以流氓罪科刑不当。

问题恰恰在于,法院对“申诉人到底是否欠刘劳动报酬”之本案基本事实——根本就没作审理,自然也就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原审判决所谓“现查明”(《判决书》第1页)“刘于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晚六时许,去个体养车户张家索要工钱”完全是毫无证据的凭空认定事实,实属认定事实确有错误。故请求支持申诉请求,提请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依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12条、《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第13条之规定,也请求向申诉人“当场书面答复”受理本申诉。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

x年二月二十 日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标题: 行政复查申请书编写指南



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复查申请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申请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写一份详细、具体、生动的行政复查申请书是确保申请者权益得到保护的关键。本文将为读者提供一份1000字以上的行政复查申请书编写指南,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这一重要任务。



一、申请人信息


首先,在申请书的开头部分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有助于行政机关快速了解申请人的身份,并进行进一步的核实。



二、行政行为背景


接下来,在行政复查申请书的正文部分,申请人应具体描述受到行政行为的背景及相关情况。重要的是,申请人需要明确说明该行政行为对自己的权益产生的不利影响,可通过提供相关证据、合同、法律法规等来支持自己的描述,并详细说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



三、行政行为的不当性陈述


在这一部分,申请人需要解释为什么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当。可以通过列举违反的法律规定、基本原则或相关法律案例,来证明行政机关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对申请人的权益产生了不利影响。此外,申请人还可以提供专家论证、学术文章等作为论据,加强自己的观点。



四、合理的请求与要求


在行政复查申请书的最后部分,申请人需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请求和要求。可以提出行政行为的撤销、修改、补救等,以期恢复自己的权益。同时,申请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据、调查材料等,以支持自己的申请。



五、结束语


行政复查申请书的结束语部分,可表达对法律的信任和对行政机关公正执行法律的期望。同时还可以表示愿意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和配合行政复查的工作。



结论:


行政复查申请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编写过程需要慎重。本文提供了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行政复查申请书编写指南,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完成这一任务。通过清晰地陈述申请人的个人信息、行政行为背景、行政行为的不当性陈述,以及合理的请求与要求,申请人可以增加自己的成功机会,并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申请人:云丽(又名云若灼),女,20xx年7月24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460022X。

住址:文昌市文岭里C栋103号。

申请事项:

1.申请文昌市公证处复查(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

2.申请对申请办理公证的依据《遗嘱公证申请表》()复查;

3.申请对办理公证的依据《询问笔录》(上午8时)复查;

4.申请对《遗嘱书》(手写体)、《遗嘱书》(打印体)的效力进行复查;

5.申请文昌市公证处依法撤销(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

事实和理由:

贵处公证员黄良勇办理(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为无效《遗嘱书》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应依法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一、贵处称20xx年6月14日为“邝淑媚”补办被大水冲走的20xx年1月的《公证书》,没有事实依据

贵处没有任何有效证据能够证明20xx年1月邝淑媚曾申请贵处办理遗嘱公证,贵处仅凭没有邝淑媚签名的“国内民事公证案件登记表”这一孤证,证明20xx年6月14日办理的公证系补办20xx年1月被大水冲走的公证,单凭上述孤证不能证明贵处主张的事实。

贵处作为法定公证机构妥善保管档案是法定义务,《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证档案应坚实、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鼠、防虫、防光、防污染,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要购置必要的档案柜、消防器材、去湿机、空调机等设备,并逐步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贵处至少应提供气象局出具的当时气象灾害证明及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档案被大水冲走的相关证据,难道存放档案的档案柜被大水冲走?贵处提出所谓的当时的卷宗档案被大水冲走这一借口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二、《遗嘱公证申请表》登记的受理日期为20xx年6月14日,而申请日期却在五年之后的20xx年6月14日,时间前后颠倒,且没有邝淑媚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该份《申请表》明显系事后伪造的(见证据一)

贵处接受“邝淑媚”申请为其办理遗嘱公证的依据:《遗嘱公证申请表》登记的受案日期为20xx年6月14日,而登记的申请日期却是在五年之后的20xx年6月14日,根据当时有效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八条及后来的《公证程序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公证先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公证处受理后方能办理公证,而根据贵处提供的《遗嘱公证申请表》记载,邝淑媚于20xx年6月14日提出办理遗嘱公证的书面申请,公证处却能未卜先知的早在五年前的20xx年6月14日预先受理,这显然是违反逻辑的。

根据当时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九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代表人)应在受理通知单回执上签名。”的规定,贵处亦未能依法提供邝淑媚申请公证的受理通知单回执。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第二款“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的规定,即便《遗嘱公证申请表》系公证员黄良勇代为填写,也应依法由申请人邝淑媚本人签名,而事实上《遗嘱公证申请表》既没有邝淑媚签名、盖章,也没有其按手印,因此,《遗嘱公证申请表》明显系伪造的,不能证明20xx年6月14日邝淑媚向贵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这一事实。

三、邝淑媚的儿子云兴吉与公证员黄良勇恶意串通,在《询问笔录》中假冒邝淑媚签名、按手印,该《询问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见证据二)

(一)《询问笔录》中被问人“邝淑媚”的签名系云兴吉伪造的,该《询问笔录》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证明邝淑媚申请贵处办理遗嘱公证这一事实,亦不能证明代书遗嘱内容是邝淑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xx]鉴字第010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见证据三),《询问笔录》上被问人处“邝淑媚”署名字迹是云兴吉所写,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二条“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谈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等有关规定,该《询问笔录》不仅没有遗嘱人“邝淑媚”本人签名,公证员黄良勇竟然违反法律规定允许利害关系人(继承人)云兴吉假冒遗嘱人邝淑媚签名,贵处解释称“当时应邝淑媚的要求,将云兴吉从外面叫进来手握邝淑媚的手签名”,这样缺乏事实依据的解释根本无法令人信服。

(二)申办遗嘱公证依法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云兴吉代邝淑媚在《询问笔录》签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公证员黄良勇擅自持邝淑媚私章在打印体《遗嘱书》上盖章的行为,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_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8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除外。”,因此,申办遗嘱公证必须由邝淑媚本人实施,不得由他人代理,云兴吉代邝淑媚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的行为,以及公证员黄良勇代邝淑媚在打印体《遗嘱书》上盖章的行为,均没有邝淑媚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即便有授权委托书,该代签名的行为也属无效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询问笔录》中墨迹指纹无法辨认,且无其他佐证能够证明系邝淑媚指纹,依法应推定为不是邝淑媚本人的指纹。

《询问笔录》中被问人处所按手印墨迹模糊无法辨认,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八条“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的规定,贵处应当对邝淑媚的十指全部指纹存档,而贵处既未在笔录中注明邝淑媚不会书写以指纹代替签名这一重要事实,也未能按照法定程序提取邝淑媚指纹存档,就《询问笔录》中黑色墨迹指纹无法辨认这一事实,公证员黄良勇作为直接承办人应承担过错责任。既然墨迹指纹无法辨识是否为邝淑媚指纹,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依法应推定为该墨迹指纹不是邝淑媚的指纹。

四、手写体及打印体的两份《遗嘱书》(见证据四、五)均属代书遗嘱,《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而该两份代书遗嘱均无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因此,该两份代书遗嘱为无效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两份《遗嘱书》属代书遗嘱

根据《_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案中两份《遗嘱书》均不是邝淑媚本人亲笔书写,依法应属代书遗嘱。

(二)代书遗嘱系要式法律行为,两份代书遗嘱因缺乏代书遗嘱的法定生效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五十二条“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的规定,以及《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_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的规定,两份代书遗嘱应分别由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方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手写体《遗嘱书》无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且存在修改的痕迹,打印体《遗嘱书》无代书人、见证人签名,遗嘱人“邝淑媚”的印章竟然公证员黄良勇将邝淑媚私章带回办公室后私自加盖的,贵处据此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公证书》“兹证明邝淑媚于二OO一年六月十四日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书盖章(见证据六)”,试问:公证员将“邝淑媚”的私章私自带回办公室加盖,怎能称为“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书上盖章”,该公证程序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和公证纪律,不能真实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公证行为,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三)手写体《遗嘱书》存在多处修改,且无邝淑媚本人签名或按指纹更正确认,仅凭这点该《遗嘱书》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20xx年时邝淑媚81岁高龄,年老体弱,公证员未能按照法律程序对遗嘱人谈话录音或录像,致使存在众多疑点的《遗嘱公证申请表》、《谈话笔录》、《遗嘱书》等文件的真实性无法核实,贵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公证人员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一)遗嘱人年老体弱;(二)遗嘱人为危重伤病人;(三)遗嘱人为聋、哑、盲人;(四)遗嘱人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邝淑媚即属于“年老体弱”的情形,贵处公证员依法应当对现场谈话进行录像或录音,因黄良勇等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致使存在众多疑点的《遗嘱公证申请表》、《谈话笔录》、《遗嘱书》等文件的真实性无法核实,贵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关于本案的复查时效问题

直至20xx年11月2日,申请人才向贵处调取本案的两份关键证据——手写体《遗嘱书》及《公证书》(见证据八),贵处在申请人调取的上述两份档案中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贵处公章。上述两份证据尤其是手写体《遗嘱书》是认定代书遗嘱及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证据,依法属于新的证据,根据程序法优于实体法的法律原则,以及《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有权在20xx年11月2日收到贵处出具的手写体《遗嘱书》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复查。

综上所述,贵处出具的(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公证员黄良勇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办理公证,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代书遗嘱《遗嘱书》出具公证书。为了维护公证的严肃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贵处依法复查,依法撤销错误的(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

文昌市公证处

申请人:云丽

代理人:宋振华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

出生地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为申诉人_____________,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

出生地________________

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人申诉人对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__刑终号刑事裁定书,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原裁定,重新审理此案,并依法予以改判,宣告无罪。

事实与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申诉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复查听证申请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手续,用于请求重新审查某一案件的决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复查听证申请书的要点,包括申请书的格式、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的格式


复查听证申请书应以正式的法律文件形式提交,其中包括以下要素:


1. 首页应包括申请书的标题“复查听证申请书”以及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案件基本信息等。


2. 目录页应列明申请书的内容组织结构,方便读者查阅。


3. 正文部分应具备明确的章节结构,包括、案情陈述、法律依据、请求内容、证据材料等。


二、申请书的内容


复查听证申请书需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 部分应简要说明案件的背景和目前的争议焦点,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关注。


2. 案情陈述应客观梳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争议焦点进行逐一分析和阐述。


3. 法律依据部分应列举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分析其在该案件中的适用性和适用依据。


4. 请求内容部分应清晰明确地表达申请人的复查听证请求,包括希望重新审查的决定、理由、依据和期望的审查结果。


5. 证据材料部分应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文件、合同等证明材料,以支撑申请人的陈述和理由。


三、注意事项


在编写复查听证申请书时,需要注意以下细节:


1. 语言流畅:申请书应使用准确、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复杂的法律术语或写作风格,以确保申请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2. 逻辑严谨:申请书的各个部分应按照逻辑顺序进行组织和表述,确保思路清晰、条理清楚。


3. 事实准确:对案情陈述中的事实和证据,应提供明确、准确的描述和引用,以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


4. 引用规范:对于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应准确引用来源和条款,以便读者查阅和核查。


5. 文件完整:申请书应包含所需的全部附件和材料,并在附件清单中进行明确列举,避免漏掉或遗失重要文件。


小编认为,复查听证申请书是一项需要认真对待的法律文件,其编写需要严格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只有在申请书中充分陈述事实、引用法律依据、合理请求复查时,申请人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期待获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审查结果。因此,在起草复查听证申请书时,申请人应充分准备、细心考虑,确保申请书的有效性和说服力。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质量技术监督局:

在月日的抽检中,我厂于xx年xx月xx日生产的面粉(型号规格:kg/袋)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该项检验结果为:%,对此,我厂组成自查小组,查验相关生产记录及检验报告,内容如下:

1、按照国家标准,我厂对每天生产的产品均进行质量检验,经查检验报告,该批次面粉的自检水分为xx%。

2、因冬季属于销售淡季,该批次产品共袋目前均存放在成品库房中,未出厂。

针对贵单位给出的检验结论,我厂自查小组分析造成所抽检面粉水分超标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

1、我公司检验设备出现异常或者检验人员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造成当天检验报告结论出现偏差,未及时反馈出产品质量问题;

2、贵单位抽样当天天气较寒冷,抽检人员抽样后未将样品放置在密封的容器中,造成样品吸水,导致最终检测样品水分含量增加。

为了更好的把控面粉质量水平,检验我公司所使用检验设备的稳定性及操作人员的检验水平,保证所出厂的所有产品均符合标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特向贵单位提出复检请求(该批产品目前依然在成品库房中,可保证两次检验结论的可比性)。

如果这次的检验结果和前一次的抽样结论一致,我厂将组织整改,将该批产品回机,同时将所有检验设备全部重新检定,并考核检验员,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的质量。

请贵单位批准我厂的复检申请!谢谢!

面粉厂

xx年xx月xx日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申诉人:吴,男,x年2月14日,身份证号码:,职业为汽车驾驶员,住xx市客运有限公司宿舍,联系电话:137234(代理人)。

被诉人:xx市客运有限公司,地址:xx市皇岗北路车管所东侧**公司综合大楼,电话:。 法定代表人:郑 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依法裁决如下:

一、 解除申诉人与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868元;

三、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3472元;

四、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停工留薪期间减少的工作待遇(工资等)24000元;

五、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因被克扣工伤待遇的经济补偿金6000元;

六、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868元;

七、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治疗期间的护理费7500元;

八、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000元;

九、 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222元; (以上共计86930元)

十、 被诉人承担仲裁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年10月入职被诉人处,从事客车驾驶员工作,曾与被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x年6月24日,申诉人在珠江中沙河路段因日常工作受伤,医院诊断为 脑损伤、右下肢多处骨折、胸腹外伤,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该次损伤为工伤,并经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诉人构成九级伤残。申诉人在停工留薪期间和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工伤待遇,被诉人均未依照规定支付,且被诉人未按申诉人的工资基数投保工伤险,导致申诉人从社保部门少获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诉人现依法提出申诉,请予裁处!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吴

x年7月17日

相关知识

劳动仲裁的以下7种风险,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注意避免。

1、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根据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反之除要负担相应的仲裁费用外,对其不当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支持。

2、超过仲裁时效的风险。当事人提出仲裁要求,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当事人超过时效申请仲裁的,将不予支持其请求。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的风险。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或许可的期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4、不按时出庭的风险。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作缺席裁决。

5、举证不能的风险。没有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不按时交纳仲裁费用的风险。当事人自收到案件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应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若确有困难无力交纳仲裁费用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其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诉人无故不按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处理费的,按自动放弃申诉处理。

7、不当行为的风险。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应当实事求是,向仲裁委提交的证据,应为原件或原物或经仲裁委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不得虚假陈述,不得作伪证,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申诉人:(原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王 男 汉族 1xx年11月28日出生,现住xx市路弄号 101室。电话:。

被申诉人:(原审被起诉人、二审被上诉人)原xx市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现为xx市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住所地:xx市路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韩 职务:局长。

第三人:景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闵行区曹行镇100号,联系地扯:xx市闵行区罗锦路523号。

法定代表人:汤爱斌 职务:总经理。

申诉人因被申诉人颁发“房屋拆迁许可”具体行政行为一案,不服xx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于x年十二月十四日作出的行政裁定书()闵受初字第32号;不服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x年一月十八日作出的行政裁定书(20xx)沪一中受终字第3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现提起申诉。

申诉请求

1、 请求裁定撤销xx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闵受初字第32号行政裁定书;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xx)沪一中受终字第3号行政裁定书;

2、确认原xx市闵行区房屋土地管理局于 x年4月12日核发的闵房地拆许字()第2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违法。

申诉事实与理由

一、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最长起诉期限应为20年。

地球人(未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全都知道、都理解,土地和房屋均属于不动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申诉人于x年4月12日作出的闵房地拆许字()第20号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其直接指向公民的房屋,毋庸置疑当属“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诉人于x年11月知晓该行政许可系被申诉人向不具备申请条件的“拆迁人”,即本案第三人作出的,即于当月请求被申诉人撤销、并于当年12月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被申诉人履行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定职责,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起诉期限的一般规定,又完全未超过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又申诉人早在x年8月就该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案号:()闵行初字第98号行政裁定书),原审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认为申诉人的诉讼超过了三个月的起诉期限,不予受理。

申诉人于x年12月又起诉,二审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认为申诉人的诉讼超过了5年的起诉期限,驳回上诉,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司法解释权依法归属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地方法院对同一诉讼案,起诉期限不能选择性适用,凭空臆断征收土地拆迁房屋不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是属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期限从作出之日起,一说超过三个月法院不予受理,一会儿说重复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一会又说超过5年法院不予受理,驳回上诉,自相矛盾,明显属于越权解释,于法无据。

依法治国,是社会稳定的保障,失去了这个保障,社会将动荡不安。法治不存,国家将陷于混乱之中。为了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幸福,我们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国家的法治。

二、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系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

有错必纠是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和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对于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利害关系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请求作出该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予以撤销。公民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定职责,其起诉期限依法应自行政机关法定履行期限届满或者明确拒绝履行之日起计算。x年6月1日,被申诉人还恬不知耻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该许可行为是其向不具备申请资格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拆迁人(第三人)作出的,并未依法履行其“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的法定职责。故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一定的法定职责,不存在超过起诉期限之说,原审法院完全混淆了作出房屋拆迁许可和履行撤销房屋拆迁许可法定职责两个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中国是法制国家、法治社会、理应以法治国,拆除公民的私有居住房屋要有法可依,不能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法院判案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点人所共知;而xx市闵行区政府、区房管局不知,两级法院也不遵守。一个是在拆迁过程中从头到尾违法;一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绞尽脑汁为违法行政者保驾护航,剥夺公民的司法救济权,对一个既简单又易审判的案子,硬是来回折腾申诉人 ,“以违背基本良心道德为逻揖基础、以违背事实和法律来枉法裁定”。

综上所述,原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明显错误,袒护了行政机关拒不作为的违法行政行为,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具状提起申诉,请求人民法院排除非法干扰依法审判,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司法的权威与法律的尊严。

此致

xx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x年 一 月 三十 日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复查申请书模板(西安)---杜凯律师

【复查申请书】

复查申请人,郭某某(,男,汉族,19**年*月8*日出生,住址**区**办**组,联系电话,13*********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复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高新区**街道办事处未按照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定对郭某某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行为违法,裁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高新区**街道办事处及时对郭某某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并赔偿相关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为高新区**办**四组村民,父亲叫郭**,母亲叫王**,父亲有宅基一院,东邻刘**,西邻杨**。20**年,父母将宅基及房屋给申请人,父母在小儿子处居住。20**年申请人在该宅基地上新盖房屋一间,并对房屋整体翻新,申请人经常到房内居住。20**年申请人将房屋重新翻盖,盖两层楼房,**间,共***多平米。

20**年**月份,高新区**路拓展拆迁,**四组的十几户被划入拆迁范围,申请人宅基是其中之一,当时村委会副主任兼***组长田某某和政府拆迁人员共同将申请人宅基及房屋拆迁,后村委会副主任兼四组组长田某某给了申请人**万元,说明该钱为拆迁款,但申请人一直对政府的拆迁行为及拆迁补偿款有异议,并向政府部门不断反映,但各部门都没有给予合法答复。

20**年*月和20**年**月,经过申请人郭某某多次起诉,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下,20**年**月**日**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将郭某某拆迁补偿资料给了申请人一份。申请人看到20**年**月**日郭**和**高新区**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但是申请人确认这上面并不是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人将这一情况向被申请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高新区**街道办事处反映签订合同的无效性,一直未得到处理。

201**年*月**日**市中级人民作出(20**)陕**行初***号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申请人相关诉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一、维持**市中级人民法院(20**)陕**行初***号行政判决第一项,即“被告**高新区**街道办事处与第三人郭**签订的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无效,”;二、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20**)陕**行初**号行政判决书第二项;三、改判**市中级人民法院(20**)陕**行初***号行政判决第二项,改判为,郭**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高新区**街道办事处拆迁补偿款******元等。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多次向**高新区**街道办事处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映,要求处理,都没有得到回应。

此致

**市***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

二〇**年**月***日

【法律规定】

陕西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复查,是指信访人对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而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收到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复核,是指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而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收到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的行为。

第三条复查复核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受理复查复核申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人是申请人,原办理机关或者复查机关是被申请人。

超过5人就同一事项提出复查复核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五条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查复核。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向复查复核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等。申请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代理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查复核机关。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复查复核申请:

(一)被申请人是人民政府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被申请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能确定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是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实行垂直领导的,应当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被申请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应当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是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且以自己名义作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应当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所属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四)被申请人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政府工作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五)作为被申请人的原行政机关分立、合并、撤销或者职能调整的,应当向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职责不清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指定。

第七条复查复核机关负责复查复核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复查复核机构)具体办理复查复核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复查复核申请。

(二)协调指导有关机关复查复核工作。

(三)提出复查复核意见。

(四)督促检查复查复核意见的落实。

(五)对复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复查复核职责。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处理意见书或者复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复核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说明延长申请的理由。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复查复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不服处理意见或者复查意见的信访人。

(二)有具体的复查复核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申请的复查复核事项属于原信访事项办理或者复查请求的范围。

(四)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提出。

申请人在复查复核申请中提出新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关应当告知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另行提出。

第十条申请人采用书面方式申请复查复核,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复查复核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日期。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请的,被委托人还应当向复查复核机关提交其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三)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书的原件。

(四)相关证明材料。

复查复核申请材料可以采取当面、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等形式提交。

第十一条申请人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复查复核机构制作复查复核申请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复查复核机关收到复查复核申请,应当予以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材料不全或表述不清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资料补正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二)对符合申请条件并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送达答复通知书和申请书或者申请笔录副本。

(三)对符合申请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有权复查复核的机关提出。

(四)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三条经审查,复查复核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查复核机关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二)属于依法应当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的。

(三)属于依法应当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的。

(四)信访事项正在处理或者已经过复核的。

(五)申请内容超过原信访事项处理或者复查请求范围的。

(六)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复查复核机构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复查复核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听取申请人陈述事实和理由,要求被申请人、有关单位和人员说明情况。

复查复核机构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复查复核事项,复查复核机构可以通过召开征询意见会、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听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或者组织听证。

第十五条复查复核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书面作出下列处理:

(一)原信访事项处理或者复查意见认定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维持。

(二)原信访事项处理或者复查意见认定主要事实不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予以撤销的,应当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处理或者提出复查意见,但属于应当不予受理而受理的除外。

申请人对重新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查复核。

第十六条复查复核机关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复查复核意见。

第十七条复查复核工作人员与被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或者申请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申请人在复查复核意见作出前,自愿撤回复查复核申请的,经复查复核机关审查,认为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准许并记录备案。

第十九条对已完成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关应当将复查复核情况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并将复查复核文书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应当受理的复查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违反规定作出或者不作出复查复核意见的。

(三)拒不执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复查复核意见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复查复核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复查复核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复查复核的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申诉申请书

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身份证号,×民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手机号,微信号,QQ邮箱等。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原审原告/被告/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因与×××……(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现提出再审申请。

申诉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申请书副本×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申诉人(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县某某医院。住所地:xx省xx县娄山关镇。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院院长。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漆某某,女,汉族,xx年11月27日出生,xx省xx县人。住xx省xx县某某镇某某村某某组。

案 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申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因之间因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不服xx省xx县人民法院()桐民初字第2334号民事判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年7月3日作出的()遵市法民终字第314号民事判决,以及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于x年7月14日作出的()黔民申671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该判决和裁定:一是认定案件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二是适用法律错误。

为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第20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申诉申请的;……(三)申诉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以及该法第200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申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之规定,申诉人现依法提请申诉。

申诉请求:

1、请求检察机关依法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或者依法《提请抗诉》;

2、请求检察机关监督人民法院撤销一二审民事判决,裁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依法改判驳回被申诉人不合理的一审诉讼请求。

申诉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1、原一二审判决对“伤残等级”认定错误。本案是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不是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之规定,被申诉人的损伤情况达不到最低伤残等级,可原一二审判决却认定被申诉人的损伤为“工伤伤残九级”,以致认定案件基本事实错误。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我国共有三类伤残鉴定标准,一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或《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三是《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但是,三类均有严格的适用范围。在这三类鉴定标准中,工伤等级的鉴定标准最低,可人身损害的等级标准却较高。根据被申诉人的伤病情况,其行腹腔镜下异物取出手术,完全符合“工伤九级”的鉴定标准,但是,由于本案不属于工伤,故不能够认定其“工伤九级”的鉴定意见,原一二审判决采信被申诉人“工伤九级”的鉴定结论严重错误,本案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评定标准”进行鉴定。但由于在此之前已经委托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被申诉人的损失情况达不到伤残十级鉴定标准,因此,被申诉人便要求鉴定机构按照工伤进行了评定。

2、原一二审法院对被申诉人的“居住地”认定错误。本案被申诉人居住的农村,是属于农村居民,且有户籍登记可以证实。因此,原审法院却认定为“城镇居民”,并按照城镇居民赔偿标准进行判决,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在一审过程中,被申诉人虽然提供了一份xx县大汉松骨保健会所和元田村民委员会的《证明》,但其证明内容也不能够证实其居住在城镇的事实,xx县楚米镇元田村位于xx县城附近,该证明的内容首先不真实,同时也不客观,而且,被申诉人即便在洗足城上班,也不能够得出居住在城镇一年以上的结论。故,原审判决认定被申诉人的居住地情况为城镇事实错误。与此同时,原审法院认定“被抚养人”居住地也为城镇,并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抚养费也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3、原一二审判决对被申诉人的“医疗费”认定事实错误。第一、原一二审法院酌情认定被申诉人产生了医疗费20xx元错误,且无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原则,被申诉人主张医疗费用,就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来予以证明,可是,原一二审法院却在没有任何依据及发票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诉人在近两年的时间内产生了医疗费20xx元,以致认定案件事实错误;第二,原一二审判决认定被申诉人为取出纱布产生了医疗费14558.40元事实错误,根据被申诉人提供的医疗费发票12张记载,虽然总计金额为14558.40元,但是,其住院及术前检查的费用合计为11750.80元,对于其他的费用部分,被申诉人一是没有提供相应的病历证明于损害相关,二是根据发票记载的药品名称体现,多数是属于支路妇科病及其他的检查产生,与本案的医疗损害行为无关。故,原一二审判决认定本案的医疗费用为16558.40元事实错误。

4、原一二审判决对相关损失的认定事实错误。首先,申诉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误工费10536.9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41108.61元、鉴定费1200元有异议。认为:一是误工费不应当按照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认定,应当按照农林牧副鱼业平均工资或者服务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二是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应当得到支持,且不能够按照城镇消费性支出计算,原因是本案的被申诉人的损伤情况达不到最低伤残等级标准;三是精神抚慰金也依法不应当得到支持,被申诉人必须是达到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后,人民法院才能够酌情裁判精神抚慰金。

除此之外,申诉人对原审法院认定的“护理费4727.34元、营养费1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交通费500元、医疗费11750.80元”没有异议,人民法院可依法认定。

二、原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原一二审判决适用“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法律错误。本案是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不属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纠纷,原审判决适用《工伤鉴定标准》,判决申诉人承担“工伤九级”赔偿责任适用法律错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是按照工伤计算,那申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项目就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九级为6个月统筹地区职平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九级为6个月统筹地区职平工资),被抚养人抚恤金等等,并不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可原一二审法院在认定工伤九级鉴定标准的同时,又按照了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进行计算,并判决上诉人赔偿一次性残疾赔偿金(4年20667.07元)82668.28元 ,以致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改判。

2、原一二审判决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适用法律错误。本案被申诉人及抚养人均居住在农村,是属于农村居民,且有户籍登记可以证实。因此,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原审法院对被上申诉人所主张的“残疾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均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计算和判决,其适用法律错误。

3、原一二审判决对相关损失的认定适用法律错误。首先,对于伤残赔偿金82668.28元、被抚养人生活费41108.61元,以及精神抚慰金5000元等等,其得到支持的前提条件是:被申诉人必须达到最低的伤残程度,如果达不到,即依法不应当得到支持;其次,对于被申诉人主张的误工费10536.90元,由于被申诉人是农民,且自己陈述也是洗足城的服务员,故依法应当按照农林牧副鱼业平均工资或者服务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原审法院按照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其适用法律错误;第三、对于鉴定费1200元,因是按照工伤标准进行鉴定产生,该费用的产生与申诉人的医疗行为无关,故依法不应当采信。第四、对于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出庭产生的费用700元,因采用的是工伤鉴定标准,与案件医疗纠纷无关,原审法院判决申诉人予以承担,也同样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主要证据不足、认定事实错误,且适用法律错误。为此,现依法提出申诉,请求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请抗诉,并支持申诉人诉请为感!

此 致

xx省人民检察院

申诉人:xx县某某医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x年八月十三日

附:1、本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申请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机构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

3、一二审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书、以及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于x年7月14日作出的()黔民申671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各一份。

⬘ 申诉复查申请书 ⬘

企业复查延期申请书是企业在审核结果出现问题或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准备工作的情况下向监管机构提交的一份书面申请。该申请需要涉及到企业的基本信息、复查对象、复查原因、延期时间等多个方面,同时需要积极承担对审核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基本信息】

首先在企业复查延期申请书中需要涉及的方面就是企业的基本信息。这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需要保证准确且完整。

【复查对象】

接下来,复查对象也是需要在企业复查延期申请书中提到的一个重要方面。企业需要明确在何方面对审核结果产生质疑或需要进行复查,即明确针对哪个环节的审核需要延期进行复查。

【复查原因】

复查申请还需要对复查的原因进行阐述。其中需要详细阐明每一个质疑点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同时,在描述这些原因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注重证据的充分性和可信度,以确保主张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延期时间】

企业复查延期申请书中还需要明确企业对于审核复查的期望时间。这包括开始时间和预期结束时间。企业应该将这一时间设定为合理范畴内,承担对其要求的权责。

在企业复查延期申请书的准备过程中,企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承担责任】

企业需要在该申请书中承担对审核复查后果的责任。这可以包括提供证据、对复查结果做出反应等方面。企业必须保证在该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证据准备】

企业在为复查做准备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对证据的全面准备。同时应该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以保证对审核结果的质疑可以被成立。

【遵守规定】

企业复查延期申请书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都需要遵守相关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企业在该申请书中所做出的承诺必须被切实履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支持】

企业需要在该申请书中明确自己的法律支持机构,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支持和指导。同时,法律支持机构应该在审核复查的过程中提供相关帮助和建议。

总之,企业复查延期申请书是企业在审核结果出现问题或需要更多时间进行准备工作时向监管机构提交的一份书面申请。在准备过程中,企业需要考虑清楚自己所要面对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难题,在申请书中提供详尽的信息,细致到位的准备是企业成功申请复查延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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