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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贾平凹写给母亲读后感(集锦12篇)

发布时间:2022-08-06

贾平凹写给母亲读后感(集锦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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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罢《丑石》,一时感慨万千。

文人的眼光,确实是独到而又敏捷的,他们往往可以看到常人所不能看到的东西,比如说,丑石。丑石是丑的,不论是拿来砌房或是修路,甚至是供孩子们玩耍,都无法做到。它在当地人们的眼中,是没有其价值的,所以无论如何,它都是丑的。然而,它又是美的,在科学家眼里,它的美甚至超过了《蒙娜丽莎》!

表面丑而不为人欣赏的东西,也有美的价值;丑石默默忍受、坚定不移、甘于寂寞的品质,不屈于误解和寂寞生存的精神是伟大的,值得人们学习;认识人和事物不能光看外表的美与丑,真正的美,美在内在的价值。它简直就是世间美之始来。同一件东西,每个人的眼光都是有差异的,在我国好苗条美女,然而,并不是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好苗条美女,比如非洲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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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山本》读后感1500字:

断断续续中,硬是两个月才看完了贾老师的新作《山本》。因为是新作,听说贾老师写的辛苦,断断续续中写了两年,终于完成了贾老师心中的大秦岭的布局。

厚厚的一本,读起来也特别辛苦。风云变化的涡镇,人心惶惶的时代,平静的白描中变换着的不可思议的情节,似乎全都从一个淳朴的山里女人的视角展开。

是的,就是白描!所有的情节都是白描中展开,没有悬念,没有铺垫,更没有一丁点儿的鸡汤类的语言。偌大的一个秦岭,偌大的一个涡镇,偌大的一个故事。

故事讲述了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秦岭里面一个叫做涡镇的镇子,里面一些小英雄人物崛起与衰落的是是非非。故事有两条主线,一个是女主陆菊人与男主井宗秀的感情变化。一个则是革命的路线。革命的路线是通过井家老大参与共产党在秦岭大大小小的山里苦战的各种事件中展开,为大家展示了一个更加荒蛮的秦岭,和一个段荒蛮的革命。

而贾老师着重写的,也是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情感的路线。尤其是关于女主陆菊人,倒是给了我很多的启发。

陆菊人8岁死了娘十二岁为了给棺材铺抵债,她爹把她送个涡镇的棺材铺的杨家做童养媳。她静静的带着自己娘家一块墓葬宝地的秘密长大成一个水灵的姑娘。静静地等着小自己四岁的丈夫杨钟慢慢长大。成婚,生子,安安生生的做着杨家的媳妇。尽管丈夫是个游手好闲的子弟,但是她也总是怀着一些期待。只到公公误打误撞的把她的风水宝地送给了井家老二,井宗秀,她才与这个白白净净,心思缜密的男人有了关联。

在贾老师的笔下,涡镇的所有的男女关系都充斥着肉欲的冲动,但是只有陆菊人和井宗秀成就了一种新的关系。当井宗秀从陆菊人那得知他安葬他爹的地方是宝地的时候,他是感激、佩服和惊讶的。虽然,他之前也和陆菊人有过见面,但是也只是像个旁观者一样欣赏着这个女人清秀的面貌和端庄的气质。但是从这之后,他始终戴着陆菊人做衣服剩下的一块布在自己的脖子上。此刻的陆菊人,是井宗秀心中的一杆秤,她是他良心的标底。

而陆菊人,不声不响的长成一个极其有主见,有担当,又懂得本分的女人。她懂得做女人的一切道理,不论多忙都要把自己收拾的体体面面,不论什么时候,洗衣服,做饭,带孩子,照顾一家人的生活是一个女人的本分。读后感·虽然她的丈夫杨钟总是不能满足她的心理预期,但是她还是井井有条的打理着杨家的一切。甚至杨钟在文章的一半儿,突然死了,她也始终没有和井宗秀在一起,而是用自己的方式默默的关心着,支持着井宗秀的事业,看着井宗秀从一个欠了一屁股宅,基本上家都快散了的落魄之人,慢慢的白手起家,超越镇上的首富,并斗土匪,斗军阀,最后甚至把县政府和县长都搬到了涡镇,成了涡镇的英雄人物。。

陆菊人看着井宗秀慢慢变好,变强,替他开心着。但是也看着井宗秀做出很多违背她的认知的事情,凶残的杀人,不认自己的老丈人,在权势和金钱的包围中变得霸道,凶残,甚至不去看望自己的母亲。她担心着,用自己的劝谏着,又用自己的方式默默的宽慰着,赎罪着。

她总是以为因为她宽容的馈赠成就了井宗秀,但是她没有意识到,真正成就的却是她自己。故事后期,因为井宗秀的信任,她帮他经营茶庄,成了被大家公认的最优秀的掌柜,这个时候我看到的陆菊人,真正做到了自己期望的那样。这个时候的陆菊人其实没有意识到,人的成就不成就,也许和好的墓地并没有多大的关系。

有人说,贾老师把陆菊人这个女人塑造的太完美了,用涡镇上那么多庞杂的小人物来烘托出这一个女人。但是谁也没有想过,这样的一个早早死了娘的女人,也没有读过书,甚至都没有离开过涡镇的女人,为什么积攒了这么多的能量。

山有山的本分,山的本是山里的一切花草,风雨与云朵,还有山里的一切植被。

人有人的本分,人的本分来自于代代相传的伦理,来自寺庙的启示,来自一个人对于周围和善的态度和包容的精神。所以,这样的秦岭里有了这么一个陆菊人,她代表着做人的根本,哪怕井宗秀丢了这些本,但是陆菊人始终坚守着这些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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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散文读后感 (一)

—— 《朋友》读后感

近20年后,我又读了陈先生的散文,仍然像许多年前一样喜欢他的文章。我忍不住想起了谣言。

a先生比我大六岁。当他第一次发表他的作品时,我是一个文学爱好者,读了他的一些文章。后来发现有卖《贾平凹散文自选集》时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果然没令我失望,不仅我爱读,就连上小学的炜儿听了他的文章也是喜欢得不行,总学说:我要撞棉花包撞死,吃白糖吃死。

于是去日本时就把此书也一并带去,供炜儿闲时阅读。回国时,扔了很多衣物、日用品,可这本缺了封底的书却又被带回。

这次读《朋友》才知道,那本自选集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看来还真是与他有些缘的。在过去的20年里,作者和读者都在成长。他的文章越来越朴素,但会让你发现一些深奥,一些禅宗,一些古老的习俗,如以下段落:

一个人活着其实仅仅是一个人的事,生活关照形的朋友可能了解我身上的每一个痣,不一定了解我的心,精神交流形的朋友可能了解我的心,却又常常拂我的意。快乐来了,最快乐的是自己。 苦难来了,最苦难的也是自己。

这个世界已混沌不清,抨击丑恶发泄怨愤是一种战斗,而宣扬纯净也是战斗。生活的残缺使我们悲愤,享受生活残缺中的纯美使我们的生活艺术和生活艺术。

活着的最大目的是死,但生命的最大意义是在生到死的过程中。朋友被朋友们骂着又爱着,是因了这个朋友的真诚和有趣。

他形容一个朋友的长相:满脸都是头,满头都是脸。(一秃顶朋友)看到此不禁莞尔,想到圈内程主任的那张如弥勒般的佛脸。

这本散文集多为朋友作序,也有写一些有趣朋友之间的交往,被写人物大多为陕西文人、书人、画人,也有一些喜收藏石头之人,还有朋友的小儿,竟被他称为先生,皆因小儿怀有纯净无染的心也。其为友人作文,却不胡乱吹捧,有一说一,无二是不言双的。

读先生的文,发现了许多与先生相同之处,不由窃喜。先生喜饮茶,我亦喜饮茶,先生喜藏石,我亦喜藏石,不过我的俗了些,是玉石,先生喜的是天然大气之石。先生喜藏陶罐,我亦喜欢陶、瓷之器,不过先生喜的是高古之陶,而我喜的是家用的大俗之器。

先生不爱钱、权,我亦鄙薄这两样。先生善书、画,我却喜赏书画,先生写一些微言大义的小文,我却爱这些文章甚于爱先生的**。还有一点很重要,先生是文坛着名的病人,而我亦是文坛之外一个无名的老病号,且得的是同一种病,不是我硬要牵强附会的找与名人的相同之处,而是爱先生的文在先,对先生好奇在后,才发现了这些缘,不由拿来显摆。

在此以一读者身份遥祝先生身体安康,多为我辈写出一些美文来,才不枉了我们来世一遭。

贾平凹散文读后感 (二)

我小时候没离开过家的时候,从书上读到的都是外地的名胜和故事,当时就觉得家乡没有名气,到处都是山,向往山外面的世界,羡慕有名气,有名胜的地方,直到上大学我才第一次走出山阳,走出商洛。大学期间,我参观了北京许多名胜古迹,下班后去了其他地方,但现在我常常想到在家里穿着拖鞋沿河散步的舒适。后来无意中读到贾平凹的《商州三录》,由多篇中短篇散文组成,描写了商洛的好多风土人情和故事,描写手法和用词很平淡,我却看得很入味儿。

他在《商州初录》的《序》里面这样说,这本小书是写商州的。为商州写书,我一直很慌张,早在七八年前,当我怀上它的时候,我就有过这样的担心。因为大凡天下流传的地理之书,多记载的是出名人的名地,人以地传,地以人传。

而商州从未出现过一个武官骁将,比如霸王,一经《史记》写出,楚地便谁个不晓?但乌骓马出自商州黑龙潭里,虽能“追风逐日”,毕竟是胯下之物、喑哑牲口,便无人知道了。姚雪垠先生着的《李自成》风靡于世,那就写的是闯王在商州的活动,但着墨商州地方的极少。

他还写了我家乡的山水、人和事,包括山阳县的一些文章,所以他觉得和我很亲近。有些感觉是曾在我心头经朦胧地出现过,但我却从来没有整理过这种思绪,他在《序》里所提到的担心,正是我以前对家乡的看法,啥有名的东西都没有,只想着长大了要去看外面的世界。看到他这么一说,我一下找到了共鸣,觉得他把我想说又说不出的话给说出来了,的确以前大家描述商洛都是用穷山恶水来形容,( )物产贫乏,交通不便,不能赐予那里的人民财富,所以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都想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

而现在在城市污染、拥堵的对比下,原来的穷山恶水变成了人们眼中山清水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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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那些光彩耀人的事物总会吸引许多人的目光和许多人的赞叹。人们总是会忽视那些平凡的,甚至连平凡也算不上的极丑陋的东西,因为没有任何理由去赞叹他,但是这篇文章就告诉了读者要赞美那些丑陋的事物。

文章将使得是一个丑陋的贝。因为一颗石子进入了它的壳里,使它受着内在的折磨,它的壳上没有颜色,没有图案,它失去了做贝的荣誉,他在沙滩上,渐渐变得破烂,连拾贝壳的孩子也不看它一眼。我不知道那颗贝承受着多少痛苦。不但要包容那颗带着棱角的硬石头,还有面对人们冷漠的眼光和其他贝壳的鄙视和无情海水一次次落潮时的抛弃和……我实在不忍想它该多么悲伤,但我却实在佩服它依旧坚强的活在沙滩上的勇气。

任何平凡的人生都会出现闪光点,即使是最丑陋的贝也在它即将结束的时候,闪耀着它的光芒。偶然的一次,一群拣贝壳的小孩字不经意间用脚踢了这两片破旧的贝壳。但是在踢开的地方发现了一颗闪光的东西,这便是珍珠。这事是石子钻入贝壳里,贝用血和肉磨制而成的。这是一只可怜的贝,也是一只可敬的贝。可怜是因为它的一生都在痛苦中度过。可敬的却是他虽变的丑陋,但是却默默的铸造了一颗美丽的珍珠,使珍珠充满光彩,而它却走向了生命的尽头。

此时此刻,我想起了许多比喻,人们常用蜡烛、粉笔来比喻那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得人。而这只贝甚至丑陋的不被人们所认识,但是它却磨练出了令所有人称赞的珍珠。它的精神又将是多么高尚?

读完此文,我久久不能平息。我回忽视了太多“丑陋”的、“平凡”的事物,更让那些高尚的、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身旁飞逝。我也去过海边和其他人一样拾过贝壳,每次都是挑选最色彩斑斓的贝壳,稍有一点磨损就立刻抛弃,却从来没有想过那些破旧的“丑贝”。它们的心中是怎样的。决不能认为它们只是贝,他们充满了思想,比起那些漂亮的贝,它们经历的风雨、挫折更多。它们的生命更辉煌,更充满意义。

如果下次再去海边,我一定要捡那些奇丑无比的贝壳,漂亮的贝壳捡的人多了,也就不存在漂亮不漂亮了。但最丑的贝壳却是很少见的、很珍贵的。我想贾平凹写此文的目的也在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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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在牵挂着我,她并不以为她已经死了,我更是觉得我妈还在,尤其我一个人静静地待在家里,这种感觉就十分强烈。我常在写作时,突然能听到我妈在叫我,叫得很真切,一听到叫声我便习惯地朝右边扭过头去。从前我妈坐在右边那个房间的床头上,我一伏案写作,她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看得时间久了,她要叫我一声,然后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么。

现在,每听到我妈叫我,我就放下笔走进那个房间,心想我妈从棣花来西安了?当然是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却要立上半天,自言自语我妈是来了又出门去街上给我买我爱吃的青辣子和萝卜了。或许,她在逗我,故意藏到挂在墙上的她那张照片里,我便给照片前的香炉里上香,要说上一句:我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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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读后感 第1篇<\/h2>

贾平凹小说《古炉》读后感

《古炉》开篇的“冬部”,像电影的慢镜头,拉开了故事的序幕。故事发生在陕西一个名为“古炉”的村子里,这里贫穷闭塞却山水清明,村人们保持着传统的烧瓷技术和浓郁的民风古韵,仿佛几百年来从未被扰乱过。但动荡却从1965年冬开始了,古炉村里的所有人,在各种因素的催化下,各怀不同的心思,集体投入到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直到1967年春,这个山清水秀的宁静村落,演变成了一个充满猜忌、对抗、大打出手的人文精神的废墟。贾平凹用真实的生活细节和浑然一体的陕西风情,将中国最基层的农村“^v^”的历史轨迹展现在读者面前。

或许是我在农村长大的缘故,自己少年时代处于“^v^”末期,也多少能感觉到“^v^”的气息,所以看这部小说仿佛就回到了那懵懂的年代。

我很喜欢《古炉》后记这段话:

有人说过很精彩的话,说因为你与你的家人和亲朋在这个世上只有一次碰面的机会,所以得珍惜,因为人与人同在这个地球,所以得珍惜。可现实中这种珍惜并不是那么就做到了,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不要以为自己如何对待了别人,别人就会如何也对待自己。永远不要相信真正,没有真正,没有真正的友谊,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善与丑,只有时间,只有在时间里转换美丑。这如同土地,它可以长出各种草木,草木生出红白黄蓝紫黑青的花,这些颜色原本都在土里。我们放不下心的是在我们身上,除了仁义理智信外,同时也有着魔鬼,而魔鬼强悍,最易于放纵,只有物质之丰富,教育之普及,法制之健全,制度之完备,宗教之提升,才是人类自我控制的办法。

《古炉》这部鸿篇巨著,贾平凹仍是秉承一贯的写作风格,里边大多是陕西方言俚语,对于有文字洁癖的人来说,会觉得语言有些粗俗,但故事的确写得很真实且很有深度。

贾平凹读后感 第2篇<\/h2>

初中时曾学过莫泊桑的一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一直想看看这位“短篇小说之王”的其他作品,于是问同学借了这本书。

其中他的两篇代表作《羊脂球》、《项链》让我记忆深刻。《羊》的主人公是一个“卑贱”的^v^——羊脂球。她出于一个普通百姓的义愤,差点杀死了一名普鲁士士兵而无从在本土继续生存下去。于是走上了逃亡之路。与她同行的是一群“体面的人”——贵族、商人、议员、修女。靠出卖肉体为生的羊脂球明了自己社会地位的低下,她在那些贵妇们的羞辱声中平静地坐在车上。马车因风雪而耽误了行程,在饥饿面前,羊脂球表现出了心无城府,善良热心的天然本性,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用作三月旅途之用的食物奉献出来,帮助其它旅客渡过难关,而那些所谓高贵的人毫不客气地瓜分了她所有的食物却毫不担心这“肮脏”的食品会玷污他们“干净”的肠胃,忘却了对羊脂球的公然污辱和伤害。在这些貌似的绅士、淑女们心中,其实隐藏着一种不可告人的念头:只要为了自己,什么爱国,什么贞节统统可以抛弃,包括出卖自己的灵魂。美丽动听的“爱国主义”论调迷惑了天真善良的姑娘,为了旅伴,羊脂球出卖了自己的肉体;为了一已之利“体面的人”出卖了自己的同胞,出卖了祖国的尊严,鲜明的对照,映称出他们虚情假意。爱国主义原来只是爱自己,暴露出他们自私、虚伪、卑劣下流的丑恶嘴脸。卑微的^v^反比有权有势的贵族,比腰缠万贯的资本家,比整日祈祷的修女来得更坚强,更高贵,也更为纯洁。

《项链》故事中的主角玛蒂尔德是一个为贪慕虚荣而招祸的典型。假如她不去借项链,假如没弄丢,假如……她仍会迷人,但造化弄人,一次误会让她花十年把青春都提前消耗掉了。一个人只要有追求荣誉的欲望,就不可能没有虚荣心。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虚假的荣名,但很少有人能够不为虚荣所动。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这篇小说告戒了很多整日生活在幻想里而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想借他人之光赢得一点虚荣的人们:要么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要么安贫乐道;想入非非,不切实际只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莫泊桑的天才在于他既叙述生动又惜摸如金,寥寥数笔就使环境的气氛跃然纸上,几句对话就使人物的形象活灵活现。他的描写用词准确、言简意赅,称之为字字珠玑并非过誉。他具有独特的视觉,能见他人之所不见,以平淡的情节塑造人物,以真实的细节凸现性格,从而使小说既有反映现实的思想内容,又是引人入胜的艺术精品文学,因而具有极强的感染力。他虽然是自然主义流派的重要成员,但是从来没有入骨庸俗的细节描绘,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莫泊桑是一位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

贾平凹读后感 第3篇<\/h2>

欧.亨利是二十世纪初美国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被誉为“美国现代短片小说之父”,他与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并成为“世界三大短片小说大师”。他一生写了300多篇小说,大都反映了美国社会下层人物的心酸而又滑稽的生活。这些作品以其幽默的生活情趣、含泪微笑的风格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短篇小说中最出色的一篇。文章通过写德拉为在圣诞节给杰姆买件礼物,把心爱的长发卖了,买了一条非常适合杰姆的手表的表链,而杰姆却卖掉了手表给妻子买了套漂亮的发梳送给妻子做圣诞礼物。虽然彼此愿望落空,但却拥有更为温馨的爱,表现了贫困之中,无私的爱的美好纯洁。它歌颂了小人物在贫困生活中的善良以及相儒以沫,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小说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平民生活的悲惨。

小说中尽管社会是无情冷酷的,平民生活是无奈凄惨的,但人性的善良和崇高在那样的环境中更显的震撼人心,更让人感慨万分。文章构思巧妙,寓悲于喜,形成“含泪的微笑”,结局出乎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

这篇短篇小说我读过多少遍已记不清楚,但每读一遍都会被文中主人公的无私以及他们纯洁的爱所感动。他们的生活是那么贫困,甚至连为对方买一件像样礼物的钱都没有,但他们心中装着彼此,深爱着对方,以至于可以为心爱的人失去最珍贵的东西。如今的我们,不会再有买不起东西的尴尬,甚至可以说我们能随心所欲的去购买任何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是的,我们不再贫穷,我们不会再有德拉买表链前的犹豫和痛苦,但像杰姆和德拉间那至纯至真的爱,我们又有几人能拥有?在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纯真的爱情离我们越来越远,物质上的富有永远也代替不了精神上的充实,试问,到底贫穷的是谁啊?真正可怜且贫穷的应该是那些揣着元宝寻找真爱的人。

贾平凹读后感 第4篇<\/h2>

书中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福贵悲惨的一生。年轻时,这位地主家的宝贝阔少爷娶了妻,生活本是无忧无虑。但他的滥赌让他最终赌光了家业,使他变得一贫如洗。他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而母亲后来也病了。为了帮母亲抓药,他进了城里,却没想到半路上被^v^部队拉去当兵。战场上枪林弹雨,九死一生,幸运的是他在战乱中还能保住自己的一条命。可当他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而后来,福贵的儿子也意外身亡;还有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紧接着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连相依为命的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只剩下一头老牛伴着他,度过余生。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痛苦一波接着一波,让人毫无还手的能力。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活着》这本书正是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贾平凹读后感 第5篇<\/h2>

读《浮躁》有感

《浮躁》是贾平凹第二部长篇小说,具有他鲜明的乡土写作风格。贾平凹是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大家,他的散文和小说成名已久。高中时曾读过几篇贾平凹的散文,后来读过他的小说后才逐渐了解他的写作风格。他是一位文化名人,必然也饱受争议。他因为小说《秦腔》因为获得“茅盾文学奖”而名噪一时,而当初也因为一本《废都》被禁而毁誉参半。读过他的小说后我个人认为《浮躁》是其中读、最有引人深思的一部小说。虽然称自己只是一位农民,但他却用最敏锐的眼光观察着生活,观察着政治改革带来社会的深刻变革。

浮躁的水、浮躁的心、浮躁的城镇与乡村、浮躁的人们重复着爱恨情仇与悲欢离合,真善美与丑恶的斗争,权利与金钱的争夺。贾平凹的《浮躁》讲述了80年代改革开放中一个农村的青年人和他周围的斗争的故事。

由于篇幅有限,不能把这一篇几十万字的小说讲的清楚。贾平凹在书中描写了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一群人特定的心态——“浮躁”,从金狗到雷大空,到村里的年轻人。农村改革在年青人中激起了浪潮,这些人都希望能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在这次浪潮中改变自己的命运。然而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主人公金狗有自己的思想,不想受到别人的牵制,他看到了底层官僚阶级的黑暗从而本能地去反对抗争,正是这个抗争的过程使他感到困惑、迷茫,甚至不知道自己所揭露的是对是错。小说多处描写到金狗的心理。作为一个乡下人来到州城,他时常感到孤独困惑,金狗的这种心理是复杂与矛盾的。对于雷大空,也是想出人头地,但他没有金狗的机遇,也没有金狗的才华,不过他也是尽己所能做生意挣钱,成为有钱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面对金钱的诱惑,他逐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到最后人财两空,他自己也是认为罪有应得。

小说的情节虽然有特定的年代,但这个话题却没有褪色,如今“浮躁”这一个词似乎越发流行了,几乎成了一种病态的现象向各个领域蔓延。“浮躁”的心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产生浮躁的原因是什么呢?贾平凹的小说《浮躁》告诉我们这种心态一部分是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影响的。改革开放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使人们的思想活跃起来。就像一颗石子激起千层浪一样。在文中贾平凹借助金狗和考察人的对话说明了自己的观点:

“这地方穷呀,越是穷的地方,天下的变化最能关联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近来常想这么一个问题: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好的,土地承包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而允许和提倡搞商品经济,这也是对的,但现在有些人一搞起生意来,竟一下子身裹万贯,而这些钱差不多是靠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如果这样下去,个人或许是富了,但国家的经济却受到损失,以致出现市场物价上涨,贿赂严重,社会风气不好。这些现象是主流还是支流,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也拿不准,一时感到振奋,一时感到忧虑,写报道也不知如何写。当然,这也是我学历浅,知识窄,水平低所造成的原因,您能说说你的高见吗?”

那人说:“你这些问题想得太好了,我也是带着这些问题才出来考察的。以我个人之见,党的现行政策的基本方向无疑问正确,中国发生的变化,尤其农村的变化,足以证明这点。但是,我们毕竟是在毫无可以借鉴经验的情况下这样干的,好比人在一条曲曲折折的隧洞走,看到了前头的亮光只说明方向对,可随着生活的进一步变化,这里边同时暴露了许多问题,如解决不好,也有可能导致别的危险。总之,改革是艰难的。” 中国历史上长期是封闭式的封建主义国家,解放以来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但封建主义沉淀的东西太深太厚,现在一经脱离这种封闭状态,经受商品经济的刺激而获得活力,这就像浪潮一样,一下子冲开传统生活的堤岸,向新的天地奔腾而去。在变革中,人的主体意识大大觉醒了。一些人认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和价值,而同时他自身的素质太差,这就容易使他把方向搞错,把路子走歪,这也就是之所以有人为了自己挣钱而不惜任何手段去坑集体,坑国家。金狗同志,您觉得这话有没有道理?”(摘自《浮躁》第二十一章)

反观现代我们周围的浮躁之风,其原因正如书中所说一样:主体意识的觉醒与高昂和一些人自身素质低下这一矛盾造成的。

另外我再谈谈对小说语言的感受。我并没有任何语言鉴赏功底,此处只略谈自己所感。贾平凹的文笔很朴实却很有质感,对于在农村生活过的我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他用自己的文字描绘了一幅很具有乡土风情的生活画卷。读这些文字大有酣畅淋漓之感,虽然有人说贾的描写过于琐碎,而且文中出现很多神鬼意象。我认为这就是贾平凹的写作风格把,只有这样的笔触才能真正写出乡村,写出生活,在农村确实有不少封建迷信,对鬼神的迷信与崇拜也正是封建思想的残余,这过程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相互冲突融合的过程。我相信任何一个有过乡村生活经历的人都会喜欢贾的这种写作方式。

“浮躁当然不是州河的美德,但它是州河不同于别河的特点,这如同它翻洞过峡吼声价天喜欢悲壮声势一样,只说明它还太年轻,事实也正如此,州河毕竟是这条河流经商州地面的一段上游,它还要流过几个省,走上千里上万里的路往长江去,往大海去。它的前途是越走越深沉,越走越有力量的。”

“对于州河,我们不需要作过分的赞美,同时亦不需要作刻薄的指责,它经过了商州地面,是必由之路,更看好的是它现在流得无拘无束,流得随心所欲,以自己的存在流,以自己的经验流。”(摘自《浮躁》序言一)

我们的改革之路还年轻,缺少经验,我们不需要过分的赞美,也不需要刻薄的指责,就让它以自己的经验发展吧。

贾平凹读后感 第6篇<\/h2>

在《胖子和瘦子》中,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有两幅画面,一副画面是瘦子带着他的家人在火车站遇到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胖子。就如文中“两位朋友相互亲吻了三次,四目相对,眼泪汪汪。”那样,整个画面中气氛亲切,热烈而又和谐,另一幅画面与前一福就大相经庭了:当胖子说到自己位高权重是,这使刚当上科长的瘦子大吃一惊,瘦子对胖子持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哈巴狗”的丑态不仅在瘦子身上有所体现,在他那年仅15岁的儿子身上也体现的淋漓尽致。这里的气氛无疑是紧张的,拘泥的,让人感到沉闷。

通过这两段鲜明的对比,绘制出十九世纪末期俄国社会的世俗图。可是时光流逝,为什阿谀奉承的风气在这个现实社会中依然存在?为什么社会的发展冲不走这恶俗的风气?

可能是:金钱和权力在人们的心中占据着太重太重的位置了,在某些人的眼中,权贵比亲情,比个人尊严更重要。这才有那些为了财产分配,不顾奄奄一息的老人却吵着打官司的子女们;才会有那些为了升官发财,毅然把尊严和正义都踩在脚下,去对上司毕恭毕敬,卑躬屈膝的职员们。真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总结的太精辟了,仅仅七个字便点出了金钱的重要性和它独特的魅力。

用钱买车买房,甚至买命,人们对金钱的欲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愈演愈烈,似乎大家被“有钱者,得天下”所^v^了,而想到达到这种境界,阿谀奉承无疑是一出“方便实用”的“上乘之计”了。

其实,人们心中的嫉妒心理是更大的杀手,它能蒙蔽你的双眼,让你失去理智,从此使你误入歧途,走上一条不归路。因嫉妒而跟风阿谀奉承在社会历史长河中是永保青春的“杀手锏”嫉妒是绚丽魔法,吸引着很多面临抉择的人,载动着百年阿谀奉承的社会现象。

《胖子和瘦子》是讽刺小说的代表,同时也是一面镜子,照射出从前和现在官场的腐败。但从我们了开始,要做“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正人君子。要对趋炎附势说“不”,因为: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金钱和权力不是万能的!

贾平凹读后感 第7篇<\/h2>

当听到莫言先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个消息的时候,整个中国都兴奋了起来。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青睐是中国几代作家奋斗的目标,让中国文学走出亚洲、走向世界是中国作家的梦想。莫言先生这次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终于使得几代文人的梦想实现了。在中国,像莫言先生这种朴实厚重的写作风格的作家还有很多,比如文如其人的贾平凹先生。

贾平凹,这位山地农民,乡村教师的儿子,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进入文坛,迄今为止,已发表近一千多万言的文学作品,出版著作四、五十部,在散文、小说、随笔、诗歌、杂论等等方面,均有不凡的造诣和贡献。他的作品数量之大,成果之丰,风格之奇,令文坛侧目、赞叹,海外称其为 “大陆文坛的独行侠”,国内则称之为 “鬼才”。

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至今的中国文坛上,贾平凹无疑是当代成就最令人惊叹的作家之一。在贾平凹卷帙惊人的作品中,有相当一部分的数量是他的小说。他大量的小说被改编为电视、广播、话剧、戏曲上演,并被翻译成英、法、日等文版,在国外走红。贾平凹的小说之所以取得如此高的成就,究其原因,除了题材的独特新颖,故事的曲折生动,人物形象的鲜明外,我个人认为得益于先生自己对整个时代、对社会的一种关注、研究。

贾平凹于传统的散文写作中,社会、人生的独特体察、个人内心情绪(爱与恨),或偶尔感悟到的某些哲理等都可以作为素材。那份坦诚、不摆架子、不高调等性格,亦是他赢得读者的方法之一。在他文中,不难发现贾平凹的赤子之心,于现今复杂的社会里的确难寻。而且,贾平凹对美感的追求,于字里行间清晰易见。他不单只在乎自我领略,亦愿把这审美路径向读者介绍及实践。

作为一个作家,要关注现实生活,关注时代。如果脱离了现实生活而去进行文学创作,其作品大多空翻浮夸,所有可能盛极一时,却绝不会传世万年。

同样,作为一个当代的大学生,更要学会关注社会、关注时代。大学生是时代的先锋,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部组织的2011年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显示,当前高校学生思想主流继续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高校学生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近八成的学生表示有入党意愿;社会责任感显著增强,的学生表示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道德素质和现代文明素质明显提升。新的时期,新的挑战需要我们克服,新的世纪,新的辉煌需要我们去创造。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党和国家人民的希望。在改革开放的舞台上,我们应志存高远,胸怀天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v^思想、^v^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贾平凹读后感 第8篇<\/h2>

贾平凹长篇小说《秦腔》读后感

想老老实实地记录下自己读完《秦腔》之后的所思所想。

是前天也就是周日开始读的。其实这书是去冬就买来的,但一直没有没翻开过。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翻开一本小说,就一定会一口气把它读完,这里的“一口气”,是指再不穿插着读其它的书,而且是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时间在最短的时间跨度内把它读完。于是今晨两点左右,就把《秦腔》读完了。

今早勉强睁开眼把孩子安顿好去上了学。然后竟又忍不住翻开了从第一页重读了起来,“要说我,我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白雪。”故事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但是再读的感觉比初读更有味,因为故事中的人已经像老友一般的亲切了,然后又读了十几页。我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定会再读的,因为它值得我去再读。

说实话,前段时间是接连读过几部茅奖作品的,读的时候也很过瘾也很投入,但是读后都没有让我产生想写点什么的冲动。从这一点看,是不是《秦腔》还是有一点过人之处的?不过也难怪,它毕竟是第七届茅奖的全票头奖之作呢。

很难界定书中的主人公是哪一个或哪一对,我觉得至少两代人中都有,上一代是夏天义和夏天智这兄弟俩,下一代则是典型的三角关系人物——一女两男——女主是白雪、男主是张引生及夏风。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张引生能占据男主角的位置,但读着读着,却发现这个大家眼中的“疯子”是整个清风街最冷静最清醒的一个人(这种清醒是带着些卡夫卡式的,隐藏在他的那些怪异言行背后)。夏风则渐渐成了一个若有若无的角色,甚而发展成了一个令人憎恨的角色。

回过头来想,小说最大的亮点其实也就在张引生身上了。他对白雪全身心的痴恋实在是让人动容。他为她喜为她忧,为她哀为她怒,那样纯粹的爱真是世间少有啊。摘录一段,故事开头,当引生得知白雪嫁给了夏风之后,他“脑子里嗡的一下,满空里都是火星子在闪”,然后是哭,“脸乌青,牙关紧咬,倒在地上气死了”。回到家后,他还是那样疯狂,还有一大段内心独白——

我回到家里使劲地哭,哭得咯了血。院子里有一个捶布石,提了拳头就打,打得捶布石都软了,像是棉花包,一疙瘩面。我说:老天!咋不来一场地震哩?震得山摇地动了,谁救白雪哩,夏风是不会救的,救白雪的只有我!如果大家都是乞丐那多好,成乞丐了,夏风还会爱待白雪吗?我会爱的,讨来一个馍馍了,我不吃,全让白雪吃!哎嗨,白雪呀白雪,你为啥脸上不突然生出个疤呢?瘸了一条腿呢?那就能看出夏风是真心待你好呀还是我真心待你好?!

这样振聋发聩的爱的表白多么令人感动啊!

接下来的故事中,引生为了能在白雪身边,自告奋勇跟着县剧团去下乡巡演;为了能看白雪一眼,他在深夜的街头不知疲倦地为别人一圈圈地推磨;为了白雪,他和别人打架斗嘴,也挨打挨骂,但他毫无怨言。他为自己能用一根木棍牵着白雪过河而高兴,他为能拥有白雪的一方手帕、一张相片而兴奋,他也曾因在夏天义的饭桌上能和白雪对饮一杯而激动,每一次与白雪的接近都令他心跳、颤抖。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为了表白自己对白雪的爱的纯洁,竟然能挥刀自宫!这种过激的举动我们可以看作是他作为疯子的本性的体现,但是,更深地思考,难道这种不计后果的牺牲不值得我们对他对这份深情肃然起敬吗?

而与张引生相对照的却是夏风对白雪似有实无的爱,他的爱是自私的,淡薄的,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它摧毁的。他独断专行地要让白雪放弃自己钟爱的工作把她调到省城去陪他,当他得知白雪怀孕后,坚决地说“打掉,一定要打掉!”因为他担心调动计划受影响,甚至还说,“难道说我结婚就是为了两地分居吗?”在他得知孩子先天残疾后,他冷血地将其遗弃于荒野,连头都不回。这种赤裸裸的利己主义思想令人齿冷。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比甘心自残的张引生不知要卑下多少!夏风所代表的世间的聪明男子们,真是令人失望!

白雪在书中应该说是个完美的女性角色,但是,似乎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古往今来,越是善良的与世无争的女性,越是磨难多。故事结尾,她和残疾的女儿被夏风毫不留情地抛弃了。这样的悲剧上演了几千年,令人唏嘘,但却也无解。我们试着猜想一下,接下去的故事会怎样发展,白雪孩子的残疾会得到彻底的治疗吗?夏风会幡然悔悟重新找回白雪吗?答案是,可能性不大。

故事的主线大致就是如此了。

副线是两条,一条是老村长夏天义面对农耕文化在清风街的日渐衰落时所做的苦苦抗争。他为了让村里的稻田浇上救命水所做的拼力争取,他对“七里沟淤地工程”几十年来愚公式的执著,他对村子里撂荒地的忧心与奔走,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另一条线,老校长夏天智则代表了老一辈农村知识分子的精神境界,他热爱民间艺术,为了秦腔的传承呕心沥血,面对秦腔艺术的日益衰落长吁短叹,忧心不已。但这两位老人的抗争又都是无济于事的,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辗碎了他们的梦,他们的追求,也将他们逼向了逃不开的绝境。

在此之外,夏家众多的子媳,更多的是以反面人物的形象出现的。他们有的懦弱,有的自私,有的好赌,有的好淫,仁义礼智信,全都“瞎”了。立体书写的角色也有,特别是夏君亭,就是一个极富争议的人物,他也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多方奔走,辛苦劳累,但是他却有着这一代人的浮躁与短视,功利思想重,甚至有时不够光明磊落。

有人统计全书中有名有姓的人就有158个,这让我想到了曹氏巨著《红楼梦》。细一琢磨,两者竟还是有许多相似处的。主线是年轻人的爱情悲剧,副线是大家族的衰落。要是再细琢磨,还应该有更多的相通处,留待日后慢慢考证吧。

这本书最大的特色不在于人物众多,而是在于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乡土中国的准确描摹,全面,细致,真实,可感,暴露了许多当时农村固有的顽疾,它像是一部历史档案,记录了那个特定年代的大冲突大事件。例如村集体经济的衰微,繁重税费征收中的官民冲突,计划生育推进中官民智慧与力量的博弈,为发展农村经济而不得已付出的土地的代价(修路占地、修农贸市场占地,甚至修公厕也占地),这种种矛盾冲突有的已经终结,有的还在延续,成为当代农村发展进程中一个又一个的必然。

贾平凹读后感 第9篇<\/h2>

兴起把契诃夫小说全集读一遍的念头还是从小鹿家看到了一本契诃夫小说第一卷开始的。当时闲得无聊便把床头这本书拿出来开始翻看,看着看着便喜欢上了。现在终于看完了卷一,这篇读书笔记也算是个纪念。

以前对于契诃夫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无外乎三大短篇小说之王中的一位,对当时腐朽的统治阶级批判之类的无趣无聊的话。可这次看完以后,心中就多了一个鲜活的,和以上僵化印象完全不沾边的`契诃夫。无论他的文笔多么辛辣讽刺,他却有一颗特别能够温暖别人的心。契诃夫有时讽刺人或事物,不讲求什么,就求个嘴上痛快。因此契诃夫绝对是我喜欢的那类型的人,即妙人。

除了讽刺,其实我从很多篇里读到的更是一种阴差阳错式的无奈。有两篇我印象特别深,《迟迟未开的花》以及《两个乱子》。其实故事也不见得有多新颖,无外乎男男女女因为某些小事最后不能幸福在一起的遗憾事。可契诃夫就能在短短的几页里写出那种无可奈何的讽刺。而且真的能够让我感同身受,体会那种独特的心酸。一个人心里要是没有足够的温暖也是断然写不出这些感人的小说的。

卷一时并没有契诃夫很多著名的短篇,可就是从这些“非著名”短篇中,契诃夫随意的写着(不过当然是为了稿费),我才能看到一个不同的,单纯有趣的契诃夫。

⬮ 贾平凹写给母亲读后感 ⬮

贾平凹散文读后感一

观弥勒一笑,看遍红尘无限事。

看平凹一文,阅尽天下千万人。

若用一个佛来比喻贾平凹的话,那么“弥勒”则是再贴切不过的喻体。

我第一次听说老贾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无论如何,我不记得了。但我知道有一个著名的作家,但其他人不知道。等到真正开始想了解这个人,想读这个人的书,则是在初三,看《风言锋语》时,听到李蕾说贾平凹的《废都》时。我当时就想买本书看看,但苦于初三无隙,也可能是懒得去读,迟迟未买,直到这次,我才买了这本他的散文准备细细品味。

总的来说,他的文字是属于稍微有些嚼不烂的精肉这一类,比周树人的文字要更随意、诙谐,同时少了些许考究。但就像我喜欢吃有咀嚼力的肉一样,老贾的风格也是我的最爱。

读他的文章不费多少钱。它可以捡起来放下来。你可以随时看,也可以随时放下。但你可以读出一种人生哲学,一种对人生的思考。

如一篇《卧佛》短小,但又不乏哲理,从中可以读出老贾的一种处事淡然的心境,又如“说死”,以一个旁观者的眼睛来看人面对“死”这一必修话题时的各种态度,特别是里面有一句“社会主义那么地好,你为什么要死得这么早”,笑话而已。

他也不是什么事都淡然。《月鉴》中,他用对环境的描写与对妻子的语言共同来描写或说艺术加工出一个虽有一身正气却无处发泄的贾平凹,而他只能向妻子发泄。这篇文章的美就在于他把正义与人性的弱点结合在一起,通过风景。

《敲门》中,他亦对那些敲门求事并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骚扰”他人的人做了讽刺。(当然,他也说有一部分原因是那些敲他门请他做事的人都是空手而来,蹭饭一顿,再满载而归)。不过有时他的正气虽有,胆量却无。

在《我有个狮子军》一文中,老贾阐述了他从无“狮”至“狮”成散兵,至“狮”成大军的过程,显示了他从有气无胆,至有胆亦会忍的阶段。

贾平凹说他有他自己的信仰,虽然我不信。我宁愿相信他想用上帝和佛陀的名字来讽刺人们。“佛”,他一直用的字,也是他一贯的生活态度———处事泰然,或者说是他步入中老年之后的心态。

“钟馗”作为一个吃鬼的人,跟宋定伯一样是降鬼的。“吃”“鬼”二字,贾平凹将它们分而置之,合而置之。“鬼”是可爱的,老贾一直坚信这一点,更何况家里还有钟馗的画像。

很奇怪,中国的鬼怪都是从志怪**

这些鬼神也是可爱的东西。有些人是精神的、人的、人的,甚至有些人会犯低级错误。但是,鬼在现在却变**人畏惧的东西,“鬼”这个意象变得玄乎其玄,成为一种从小孩到大人都害怕看又都想看的东西,恐怖片将这种原本可爱的东西变**们寻求心理刺激的东西,而“佛”作为一个普渡众生,看破红尘的象征,却被用于各种电视剧

中与“鬼”演对手戏的不二角色。这两个对立的角色在贾平凹中还原为原貌,贾平凹的思想被这两个形象进一步氧化。

读贾氏文后,再观人生百态。

走人生路毕,又读贾氏幽默。

贾平凹散文读后感二

人们常说,读一本好书是一种具有伟大思想的对话。以前,我对此总是不以为然。直到有一天,我偶然发现了它——轻轻地打开,读了一篇小文章,深深地被简单、幽默、生动的文字所吸引。

从此改变了对这句话的看法。

初读贾平凹,还是在我六年级时。我随手翻开,看到有篇《风雨》的短文,看第一遍,觉得很有意思,细节描写的手法和老舍

先生颇为相似;饶有兴趣地看第二遍,觉得简直要拍案叫绝了:描写的是在狂风大作,大雨滂沱之时人畜的神态动作。细节描写非常细腻到位,生动形象。

文章题目虽为《风雨》,但通篇读来却未见“风雨”二字。细细品味,却让你觉得没有地方只有风雨,而且风大,雨狂,让作者写作达到巅峰状态。那些被作者形象化的一幕幕像慢镜头一般展现在我的眼前,真是让人生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风雨》读来,让我感受到了贾平凹酣畅淋漓的文字魅力。

再次读贾平凹是在初中一学期末,当老师推荐学生多读名著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本书。其中有篇《丑石》,让我印象深刻。作者借物寓意,发人深剩丑石很丑,丑石既不能用来凿字雕花,也不能用来浣纱捶布。

丑,且一无是处。丑石没人喜欢,连孩子也咒骂它。可是就是这么一块丑陋之石,有一天却被专家确证为陨石,是天上之物。

也正因如此,所有人才会对它另眼相待。一时间,丑石身价百倍。丑石这种大起大落,天壤之别的待遇,让我想到现实中的一些人和事,真是令人感慨。

生活中,有多少如丑石般有锦绣才华却无显赫背景或者是光鲜亮丽的外表的人,因为少了专家的一句首肯或者是投门无道而终身郁郁不得志,埋没了大好的才华,真是令人心痛啊!这些人的遭遇,不及丑石。贾平凹先生,在创作的初期,是不是也有像丑石相似的遭遇呢?

所以我可以写这么感人和感同身受的文字!

细读贾平凹,有时也有令人莞尔的文字。譬如这篇,《我的老师》,主角是位做事说话有板有眼天真善良的稚童。孙老师,是个孩子。

从他身上,作者找到了许多与人打交道的方法。文中这么写道:“对于美好的东西,因为美好,我也常常就不觉得它的美好,不爱惜,不保卫。

”是孩子最纯真的善良,唤醒了大人们即将泯灭的一丝真,以及对美的重新审视。就是那些乳臭未干的孩子,坦坦荡荡,童言无忌,却在无意中保护了美好。在作者的字里行间,他表达了对一个孩子和无辜的尊重。

向孩子学习,向他们学习,就是向真善美学习,回归最朴素的人性。

贾平凹的文章像是细腻的感情,或是优雅,或是朴素,或是幽默。从初读到细品,他的文字时而令人深思感慨,时而让人莞儿一笑。字字珠玑,篇篇美文,读来让我心旷神怡,受益匪浅。

书香,便在此时,不动声色地,静静地,在那些默默的文字中绽放。大师,这确实是一位文字大师!仿佛,在他被一圈圈令人炫目神移的光环背后,我隐隐见到一位儒雅的书生,有时他会如李白

般狂放,有时也会如杜甫

一样,"吟安一个字,掐断数茎须”呢!

也许,我想象中的贾平凹跟现实的贾平凹格格不入,不管怎样,见文如见其人,让我们一起来读 ,可能你认识的贾平凹是另外一种样子呢!

⬮ 贾平凹写给母亲读后感 ⬮

时隔近二十年,又一次读先生的散文,还是如多年前一样喜欢他的文章,忍不住想言传言传。

先生大我六岁,当是同时代人,他初发作品时,我是文学爱好者,很是读了些他的文章。后来发现有卖《贾平凹散文自选集》时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果然没令我失望,不仅我爱读,就连上小学的炜儿听了他的文章也是喜欢得不行,总学说:我要撞棉花包撞死,吃白糖吃死。于是去日本时就把此书也一并带去,供炜儿闲时阅读。回国时,扔了很多衣物、日用品,可这本缺了封底的书却又被带回。

这次读《朋友》才知道,那本自选集是他的第一本散文集,看来还真是与他有些缘的。二十年来作者与读者都在成长,他的文章越来越朴实无华,却在不经意处会令你发现一些深刻,一些禅意,一些古风,如以下几段:

一个人活着其实仅仅是一个人的事,生活关照形的朋友可能了解我身上的每一个痣,不一定了解我的心,精神交流形的朋友可能了解我的心,却又常常拂我的意。快乐来了,最快乐的是自己。苦难来了,最苦难的也是自己。

这个世界已混沌不清,抨击丑恶发泄怨愤是一种战斗,而宣扬纯净也是战斗。人生的残缺使我们悲痛和激愤,而在残缺人生中享受纯真美好,更是我们的一种生活的艺术和人生的艺术。

人活着最大的目的是为了死,而最大的人生意义却在生到死的过程。朋友被朋友们骂着又爱着,是因了这个朋友的真诚和有趣。

他形容一个朋友的长相:满脸都是头,满头都是脸。(一秃顶朋友)看到此不禁莞尔,想到圈内程主任的那张如弥勒般的佛脸。

这本散文集多为朋友作序,也有写一些有趣朋友之间的交往,被写人物大多为陕西文人、书人、画人,也有一些喜收藏石头之人,还有朋友的小儿,竟被他称为先生,皆因小儿怀有纯净无染的心也。其为友人作文,却不胡乱吹捧,有一说一,无二是不言双的。

读先生的文,发现了许多与先生相同之处,不由窃喜。先生喜饮茶,我亦喜饮茶,先生喜藏石,我亦喜藏石,不过我的俗了些,是玉石,先生喜的是天然大气之石。先生喜藏陶罐,我亦喜欢陶、瓷之器,不过先生喜的是高古之陶,而我喜的是家用的大俗之器。先生不爱钱、权,我亦鄙薄这两样。先生善书、画,我却喜赏书画,先生写一些微言大义的小文,我却爱这些文章甚于爱先生的小说。还有一点很重要,先生是文坛着名的病人,而我亦是文坛之外一个无名的老病号,且得的是同一种病,不是我硬要牵强附会的找与名人的相同之处,而是爱先生的文在先,对先生好奇在后,才发现了这些缘,不由拿来显摆。

在此以一读者身份遥祝先生身体安康,多为我辈写出一些美文来,才不枉了我们来世一遭。

⬮ 贾平凹写给母亲读后感 ⬮

贾平凹是我国当代文坛屈指可数的文学大家和文学奇才,是当代中国一位最具叛逆性、最富创造精神和广泛影响的具有世界意义的作家。他的写作,既传统又现代,既写实又高远,语言朴拙、憨厚,内心却波澜万丈。

★打扮唯美。美是生命存在的过程,如林语堂说,鹤足的挺拔之美是逃离危险的结果,熊掌的雄壮之美是捕获食物的结果。性也产生美,性说到底还是生命延续的需要,所以花为了蜂蝶争艳,雄狮为了雌狮长发。人和禽兽的不同,是雄的长得不好看而雌的长得好看,女人比男人好看了,还要在女人之间显出自己更好看,这就有了打扮。

打扮是以藏和露为技巧的,藏除了真的藏短处,藏重要的还是为了露。

——《说打扮》

★态是古时用语,态无法言说,类似当今人所谈的气质和风度。女人的漂亮不会永驻,女人的态却长伴终生。李渔讲女人有态,三分漂亮可增加到七分,女人无态,七分漂亮可降落到三分,它如火之有焰,如灯之有光,如金银之宝气。

——《关于女人》

★小石穴里,都是有泉水往海里流的,流出的泉和海的颜色不同,水质也不同,鱼顺着泉水往上游,只消在那儿放一个竹篓,鱼就进去了。泉水在海水中的光亮,如佛在尘世的召唤,海里那么多的鱼,能不能完满自己的生命,将坟墓修建在人的肚腹,就看它的造化了。

——《抚仙湖的鱼》

★我说:咱能改变的去改变,不能改变的去适应,不能适应的去宽容,不能宽容的就放弃。

好多人在说自己孤独,说自己孤独的人其实并不孤独。孤独不是受到了冷落和遗弃,而是无知己,不被理解。真正的孤独者不言孤独,偶尔作些长啸,如我们看到的兽。

——《高兴》

★我常常遗憾我家门前的那块丑石:它黑黝黝地卧在那里,牛似的模样;谁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留在这里的,谁也不去理会它。只是麦收时节,门前摊了麦子,奶奶总是说:这块丑石,多占地面呀,抽空把它搬走吧!它不像汉白玉那样的细腻,可以凿下刻字雕花,也不像大青石那样的光滑,可以供来浣纱捶布;它静静地卧在那里,院边的槐荫没有庇覆它,花儿也不再在它身边生长。荒草便繁衍出来,枝蔓上下,慢慢地,竟锈上了绿苔、黑斑。我们这些做孩子的,也讨厌起它来,曾合伙要搬走它,但力气又不足;虽时时咒骂它,嫌弃它,也无可奈何,只好任它留在那里去了。

——《丑石》

★小水确实是剪不断理还乱那一脉情思啊,虽然金狗离开她走了,将永远属于另一个女人了,但她怀念着往昔的情意。这情意有什么错吗?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常忆常新的,似乎就是她从此以后漫长的人生旅途上的一袋干粮,永远值得咀嚼!让金狗再全心全意地来爱她已不可能,且这种奢望在小水看来已近于荒唐甚至可耻,但是她愈来愈多的体会是,被别人爱是—种幸福,而爱别人则是一种更长久无限的幸福!

——《浮躁》

★爸爸,当你身子越来越弯,像一棵曲了的柳树,你明白是谁在你的腰上装了一张弓吗?当你的痰越来越多,每每咳起来一扯一送,你明白是谁在你的喉咙里装上了风箱吗?爸爸,那是我,是我。在妈妈的面前,咱们一直是决斗者,我是输过,你是赢过,但是,最后你是彻底地输了。所以,你讨好过我,曾把我架在你的脖子上,叫我宝宝。

——《爱的踪迹》

★有了秦腔,生活便有了乐趣,高兴了,唱“快板”,高兴得像被烈性炸药爆炸了一样,要把整个身心粉碎在天空!痛苦了,唱“慢板”,揪心裂肠的唱腔却表现了多么有情有味的美来,美给了别人享受,美也熨平了自己心中愁苦的皱纹。当他们在收获时节的土场上,在月在中天的庄院里大吼大叫唱起来的时候,那种难以想象的狂喜、激动、雄壮,与那些献身于诗歌的文人,与那些有吃有穿却总感空虚的都市人相比,常说的什么伟大的永恒的爱情是多么渺小、有限和虚弱啊!

——《秦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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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没离开过家的时候,从书上读到的都是外地的名胜和故事,当时就觉得家乡没有名气,到处都是山,向往山外面的世界,羡慕有名气,有名胜的地方,直到上大学我才第一次走出山阳,走出商洛。大学期间,游玩了很多北京的名胜古迹,上班后又去过其他一些地方,但现在还是经常会想起在家时,穿着拖鞋沿河趟水的那种惬意。后来无意中读到贾平凹的《商州三录》,由多篇中短篇散文组成,描写了商洛的好多风土人情和故事,描写手法和用词很平淡,我却看得很入味儿。

他在《商州初录》的《序》里面这样说,这本小书是写商州的。为商州写书,我一直处在慌恐之中,早在七八年前构思它的时候,就有过这样那样的担心。因为大凡天下流传的地理之书,多记载的是出名人的名地,人以地传,地以人传。而商州从未出现过一个武官骁将,比如霸王,一经《史记》写出,楚地便谁个不晓?但乌骓马出自商州黑龙潭里,虽能“追风逐日”,毕竟是胯下之物、喑哑牲口,便无人知道了。姚雪垠先生着的《李自成》风靡于世,那就写的是闯王在商州的活动,但着墨商州地方的极少。

他写得也是我的家乡的山和水,人和事,其中还写我们山阳县的一些文章,所以就觉得离我很近。有些感觉是曾在我心头经朦胧地出现过,但我却从来没有整理过这种思绪,他在《序》里所提到的担心,正是我以前对家乡的看法,啥有名的东西都没有,只想着长大了要去看外面的世界。看到他这么一说,我一下找到了共鸣,觉得他把我想说又说不出的话给说出来了,的确以前大家描述商洛都是用穷山恶水来形容,物产贫乏,交通不便,不能赐予那里的人民财富,所以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都想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而现在在城市污染、拥堵的对比下,原来的穷山恶水变成了人们眼中山清水秀的地方。

读他的文章,一些熟悉的地名不由得勾起我的回忆,也让我重新开始认识自己的家乡,原来商洛的名字来源于商山洛水,而山阳则是因为地处商山之南。商洛是秦朝卫鞅的封地,故卫鞅又被称为商鞅、商君。汉有“商山四皓”出山助吕后扶太子,居功不受隐居而商山,明末李自成兵败进商洛养精蓄锐,而后驰骋中原;近代五支红军进商洛,播撒了革命种子;李先念率师突围,建立了陕南革命根据地。而山阳县,则有徐向前、李先念、徐海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战斗过,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边区苏维埃政府。

而他文章里面的很多地方,我都去过或者听说过,比如他的《黑龙口》一文,就写的是商州的一个小镇,文中写到:黑龙口的人不多,几乎家家都有做生意的。这生意极有规律,九点前,荒旷无人,九点一到,生意摊骤然摆齐。因为从西安到商州来的车,都是九点到这里歇息,从商州各县到西安,也是十点到这里停车。于是乎,旅人饥者,有吃,渴者,有茶,想买东西者,小么零甚山货俱全。集市热闹两个小时,过往车一走,就又荡然无存,只有几只狗在那里抢骨头了。

我是从小就听说了这个地名,并且听这个地名的频率绝不低于听见商洛市的频率。因为黑龙口过去是商洛五个县通往西安的必经之地,我小时候家乡只要出过西安的人,当时都会提到黑龙口这个地方,加上这个名字听着有些煞气,小时候总觉得这个地方挺神秘。结果在我95年第一次走出家乡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很期盼要看看这到底是个啥样的地方。回想起我第一次看见的黑龙口是两排平顶楼房,已经和他83年笔下的截然不同了,他笔下所写的是河对岸的旧址,都是土木结构的瓦房,像我们县城老街的房子,适合以前的人们做生意,尽管已经没有客人往来,宽大的门面,墙上和房子的屋檐手工制作的精美又复杂的装饰,让我依稀感觉到往日的繁华。没多久,通往商洛的312国道修通了,来回虽然还经过黑龙口,但车已经不用停了。而现在高速通了,我也就再没经过那个地方。读着这篇文章,又把我再次把我的记忆翻了出来,那破旧却依然精美的墙上装饰,高挑的屋檐,从二楼直通河床的木楼梯,瞬时又浮现在我眼前。

⬮ 贾平凹写给母亲读后感 ⬮

这几天忙里偷闲,看了《浮躁》这本小说。

我是极其喜欢这本小说的,在读故事的时候。禁不住时而悲愤,时而高兴,时而又沉思。

上卷用极少文字便将我的整颗心都带入了洲河边的白石寨仙游村。仙游村是个有历史的地方,这篇小说的故事却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发生的。那个时代土生土长的金狗,小水,福运,大空。还有老一辈的韩长举,田中正,和尚,麻子,金狗爹。

我读小说很少去揣测作者的心思。倒是极容易把自己当做故事的主人公。这篇小说也不例外。

在读到金狗抛弃了小水去州城的时候,自己恨不得跑到故事里,将这不知好歹的小伙子痛揍一顿。我是着实把自己当做金狗了。我喜欢小水的温柔,善良,知心。小水伤心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金狗迷茫的时候,我也有同样的迷茫。

我和金狗的性格是大不相同的。毕竟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比如我没有金狗那样的勇猛和大胆。然而我却认为自己能了解金狗。

作为男人,我理解当金狗初次面对英英时,如何无法克制身体的本能;作为20出头的年轻人,我理解金狗对自己人生的迷茫和对社会的不解;作为农村出生的我,也能理解他对城里人那种高傲态度的不满,和自身些须的自卑与不服气。

我是太缺少生活阅历。所以不大明白这本书的浮躁逻辑。然而对于浮躁这个词,我确实常听见的。

⬮ 贾平凹写给母亲读后感 ⬮

《写给母亲》是一曲哀哀恸的挽歌。全文仅1300多字,却让读者通过这一扇小小的窗口,窥视到先生思亲、孝亲的博大精神世界。同时,这篇文章一峰突起补天漏,开创了亲情散文写作的一个新的思维空间。

《写给母亲》一文之奇,首先奇在构思上。写母亲,先生没有按部就班随大流,而是宕开一笔,避开俗套俗语,另辟一径:写自己的幻觉——母亲还活在身边。先生以平淡的口吻,质朴的语言娓娓而谈:三年来,自己一直以为母亲还活着,在小屋里、在老家棣花。因为写作时,还仿佛感觉到母亲在不时地和自己搭着话;打喷嚏时,似乎还听到母亲那句重复了几十年的话:妈想哩!在母亲眼里,多大的儿子都是孩儿。而母亲也一直以为自己还活着,像睡着一样,梳子放在枕边,钥匙还挂在腰带上……在儿子眼里,母亲便是主心骨,便是头顶的一片天。母子连心啊。作者通过这些细节的描述,水到渠成地书写出对慈母的依恋与敬重。孟子曰:孰事为大,事亲为大。这种神奇的构思赋予文章以独特的神韵,触碰到了读者的神经痛点,诵读此文,你无法不泪眼婆娑,以至哽咽抽泣。

写到这里,我不得不补充一则冯骥才先生在《老母为我“扎红”带》一文中的细节: 98岁的老母亲在红腰带上三拆四绣“马年大吉”四个金黄大字。除夕那天,母亲亲手将红腰带扎在72岁的儿子冯先生的'腰上。多么幸福的一刻,多么金贵的母爱啊!

《写给母亲》之奇,也表现在先生对自己情感的驾驭上。三年来,明明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母亲,但先生没有写自己的哀与痛,而是将它挤压在心底。前人有曰,人生的大境界之一是痛而不言。先生正是这样一个痛而不言的人:三年来,母亲住过的房间,家具摆设还原模原样;夏天了,恍惚里还想着给母亲的房间换个新空调……寥寥数语,一片孝子之情便盈溢于字里行间。直至要给母亲办三周年的仪式,要到老家给母亲上坟了,这才想到自己与母亲确已阴阳两隔,再也无从相见。至此,被压抑了三年的情感才如决堤的洪水,铺天盖地,喷涌而出——“热泪肆流,长声哭泣啊”。

文章之奇还奇在文字上。前人有曰,文乃性情之华,情动于中而发之于外,情深而文精,气盛而见奇。全篇文字如白描山水,朴素淡雅,没有一丝炫耀,不着一个形容词,却把浓浓的母子之情表现得风生水起。那些常用的平平淡淡的文字,在先生的笔下像一个个小精灵,有血有肉,带着温度,带着骨感,排列与组合成一篇和着作者心率的情真意切的悼文。先生妙笔仙风,这些文字便也沾染了禅意佛光,于字里行间,步步生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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