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通知(集锦18篇)
发布时间:2020-08-29电梯安全通知(集锦18篇)。
⬮ 电梯安全通知 ⬮
1、发生坠落事故时,首先是固定自己的身体。这样发生撞击时,不会因为重心不稳而造成摔伤。其次是要运用电梯墙壁,作为脊椎的防护,紧贴墙壁,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最重要的,可以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击压力。这是因为韧带是人体惟一富含弹性的组织,比骨头更能承受压力。因此,背部紧贴电梯内壁,膝盖弯曲,脚尖踮起的保护动作才是正确的。
2、电梯蹾底,就是电梯的轿厢在控制系统全部失效的情况下,会错过首层平层位置而向下行驶,直至蹾到底坑的缓冲器上停止。这样的情况很少发生,可一旦发生后果会十分严重,巨大的惯性很可能会导致乘梯者全身骨折危及生命。其实如果电梯在下降过程中,突然急速下坠,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会使电梯停下来。值得注意的是,电梯从开始坠落到停下的距离与电梯的载重有关,因此乘坐电梯决不能超载。
3、被困到电梯里的自救措施。紧急停止运行后,电梯还有好几套可靠周密的保护装置来保护乘客的安全,不必担心它会继续往下掉。突然停梯的原因有很多种,在不知晓原因之前,任何自己设法逃离的行为都属冒险举动。在刚刚被困时,如果电梯内没有报警电话,可拍门叫喊或用鞋子敲门。如果长时间被困,最安全的做法是保持镇定,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4、电梯管理人员应当如何解救被困人员。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人员通过电话或喊话,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耐心等待维修人员的救援。轿厢远离电梯层站时,进入机房关闭电梯电源开关,在电梯轴上安装盘车手轮,一人用力把住盘车手轮,另一人员手持制动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注意观察平层标志,使轿厢逐步移动至最接近厅门为止。当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时,用层门钥匙开启层门、轿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并重新关好厅门。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电梯工来了之后,直接把这个电梯的内门或者外门打开。然后靠到,有时候靠不到停靠层,就跳下来,这种做法在生活中非常常见。但这是一种很不规范的援救行为,因为电梯停在不应该停层的位置,说明它系统已经出了故障。那么如果你不切断电源的情况下开了门,这个时候万一电梯再有故障,乘客就会出现危险。
⬮ 电梯安全通知 ⬮
项目经理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 工程的室内电梯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特向 郑重做出以下安全生产承诺:
1、委托 担任我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落实安全生产,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协调配合你方施工;
2、确保我公司作业人员进出施工现场严格遵守你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打架斗殴;禁止酒后作业;禁止随地大小便;夜间在规定工作时间外,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等。)
3、确保我公司作业人员在使用你项目部的设备、工具及材料前向你方报备;
4、确保我公司如约按期进场施工,按有关规定卸车;严格按照国家和制造厂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工作;严格要求作业人员按照我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杜绝违章作业;
5、我公司材料、设备、产品由我方自行维护保管,室内电梯安装完成后,我方自行向监理报验,经共同检验合格后交付使用;
6、确保在施工中搭建电梯井防护,并负责拆除;确保在未安装
好施工电梯门前,严禁作业人员拆除你方已做好的电梯井的防护设施;
7、确保井道内施工作业前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8、确保机房内预留洞口的防护盖板齐全、稳固、有效,作业需要拆除的将及时恢复;
9、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同意接受你单位监督,对于施工中对你方造成的不便及安全隐患,我公司将进行无条件整改;
10、确保不随意损坏你方成品、半成品及消防设备,如果有损坏,由我方负责赔偿;
11、我公司承担由我方施工中消耗的水、电及你方提供的材料的所有费用;
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以上内容及标准抓好安全管理,如果违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管理规定及以上承诺,而发生我方作业人员或你方作业人员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害赔偿,将由我方全责承担,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
年 月 日
⬮ 电梯安全通知 ⬮
关于小区电梯保养的通知
尊敬的E花园业户:
您们好!
为保证E花园电梯的正常运行,根据电梯保养单位的保养计划,现定于20**年8月13、28日对1号楼、2号楼、3号楼的电梯进行保养,,20**年8月14、29日对3号楼(3B货梯)、5号楼、6号楼的电梯进行保养。
保养时电梯会停运,每栋楼只有一台电梯运行。
附:保养时间表。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因此而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大家对物业服务工作的大力支持!
物业服务中心服务热线:*****
E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二O**年*月**日
⬮ 电梯安全通知 ⬮
物业关于小区电梯保养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朋友:
大家好!
为了提升园区居住感受,,保障小区电梯正常运行,*园物业服务中心将安排电梯维保单位对小区内电梯进行月度检修、保养。具体计划如下:
电梯维保计划
位置/编号日期时间位置/编号日期时间
请勿使用正在保养中的电梯,对您的生活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您有其他需求和建议,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园物业服务中心前台24小时服务电话:0***8。
*园物业服务中心祝您及家人生活愉快!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日
⬮ 电梯安全通知 ⬮
1、电梯是如何运行起来的?
电梯有一个轿厢和一个对重,通过钢丝绳将它们连接起来,钢丝绳通过驱动装置(曳引机)的曳引带动,使电梯轿厢和对重在电梯内导轨上做上下运动。
2、电梯的钢丝绳是否会断?
电梯用的钢丝绳是电梯专用的,国家有专门的规定和要求。钢丝绳的配置不只是为承担电梯轿厢和额定载重量,还考虑到了曳引力的大小,因此,钢丝绳的抗拉强度大大的大于电梯的载重量,它们的安全系数都在12 以上,通常电梯都配有四根以上的钢丝绳,一般情况下电梯钢丝绳是不会同时断的。
3、电梯运行中突然停电是否有危险?
电梯运行中如遇到突然停电或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电梯会自动停止运行,不会有什么危险。因为电梯本身设有电气、机械安全装置,一旦停电,电梯的制动器会自动制动,使电梯不能运行。另外,供电部门如有计划的停电,事先会通知的,电梯或提前停止运行。
4、电梯运行突然加快怎么办?
电梯的运行速度不论是上行还是下行,均应在规定的额定速度范围内运行,一般不会超速,如果出现超速,在电梯控制系统内是有防超速装置,此时,该装置会自动动作,使电梯减速或停止运行。
5、电梯轿厢超载能自动控制吗?
电梯的载重量根据需要有所不同,电梯只能在规定载重量之内运行,超出时,电梯会自动报警,并不能运行。
6、电梯关门时被夹是否会对人造成伤害?
电梯在关门过程中,如果厅轿门碰到人或物,门会自动重新开启,不会伤人。因为在门上设有防夹人的开关,一旦门碰触到人或物,此开关动作使电梯不能关门,并重新开启,然后重新关门。另外,关门力是有规定的,不会达到伤人的程度。
7、电梯的厅门能否扒开?
电梯的厅门在厅外是不能扒开的,必须用专用工具才能开启(专用工具由维修人员掌管)。乘客是不准扒门的,更不能打开,否则会有坠落井道的危险。
8、怎样召唤电梯?
当你需要乘坐电梯时,应在电梯厅的呼梯面板上选择你要去的方向按钮。上行按“向上”方向按钮,下行按“向下”方向按钮。
9、电梯蹲底和冲顶是否有防护措施?
电梯蹲底就是电梯的轿厢在控制系统全都失效的情况下,会超越首层平层位置而向下行驶,直至蹲到底坑的缓冲器上停止。缓冲器就是为此而设置的防护装置,此防护装置根据电梯的运行速度的不同,分弹簧式和液压式两种。当轿厢蹲在缓冲器上就称为蹲底。此时,缓冲器对电梯轿厢的冲击力产生缓解的作用,不至于对电梯内乘客造成严重的伤害。
10、当电梯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被困在轿厢内则应注意些什么?
当您被关在轿厢时,应听从电梯司机的指挥,若无司机的状况下,可通过通讯装置与相关人员联系,以求解救。千万不要用力扒门或自行跳出,以免发生危险。
11、进入轿厢时应注意的事项?
当您进入轿厢时,如果电梯门开着,要看一下电梯是否在平层位置,特别是在夜间光线不清的时候,更应注意轿厢是否在本层,否则有可能造成伤害,并应快进快出。
12、电梯安装、修理单位及维修、操作人员是否应取得相应资格?
是的。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电梯操作人员均应取得特种人员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13、电梯出现什么紧急情况可拨打110?
当电梯出现紧急事故,有伤人、困人(人员被困在电梯轿厢内,无法找到电梯维修保养人员)情况,均可拨打110报警电话。
14、电梯出现什么情况下可进行质量或安全投诉?
当电梯经常出现关门、夹人、不平层、冲顶、蹲底、电梯司机或维修人员无上岗证、司机经常脱岗、轿厢内无检验合格证或合格证过期,电梯有异常噪音或声响,异常振动或抖动,轿厢内有异常焦糊味,电梯速度过快或过慢,维修保养不及时,电梯轿厢内无通讯或报警装置等,均可进行质量或安全投诉.
15、对电梯报警或投诉时应说清什么内容?
应说清电梯的具体情况,并应说清电梯所在的具体位置、电梯的产权单位及负责部门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电梯的维修保养单位及联系电话。
⬮ 电梯安全通知 ⬮
为保障电梯使用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电梯用户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电梯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项目、内容、时间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到位,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维保记录;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求救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求救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市区内30分钟、市区外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维保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 电梯安全通知 ⬮
乙方: 青岛XX电有限公司 地址:市南区X州南路XX号
甲、乙方同意签订以下电梯维修保养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设备地址:XX市X州南路X号XX大厦 ,XX市XX路XX号XXX大厦
二、合同保养期限:
合同服务期于 20XX 年X月 X 日起,至 20XX 年 X月XX 日止。
服务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实施(指每台梯具体保养时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欲将终止合同,均应在终止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合同继续有效;若双方需更改合同,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三、合同付款方式:
第一期付款在合同签订后第1个月第二周内,付合同50%的款,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整 。
第二期付款在合同期最后一个月内支付,付合同款的另50%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整 。
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开具正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合同价款。
若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付款,则需支付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四、电梯保养服务工作内容:
4.1 每月2次,在正常工作日(即非公休日上午八点至下午五点)内由专业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并例行保养。附保养明细(按国家标准制定)
4.2 机房控制柜清洁、检查,曳引机清洁、加油。
4.3 检查制动器可靠性,活动部位加油润滑。
4.4 检查限速器,活动部位加油润滑。
4.5 检查调整厅门、轿门、门吊板、门导靴等部件,并适当润滑。
4.6 检查并调整厅、轿门门锁,所有安全开关、极限开关等安全装置。
4.7 检查并调整轿厢和配重导靴,使其运行正常。
4.8 清洁轿顶,轿顶轮检查并加油润滑。
4.9 清洁导轨、厅门地坎和底坑部件。
4.10 检查绳头组合,调整曳引绳张力。
4.11 检查调整缓冲器和对重缓冲距离。
4.12 检查轿内、厅外信号装置使其功能正常可靠。
4.13 检查厅、轿地坎间隙,门轮、门刀与地坎间隙,使其符合规范要求。
4.14 检查光幕是否可靠,运行舒适感良好,运行时无异响,平层符合要求。
4.15 检查并恢复轿内报警装置和对讲电话。
4.16 每年做一次空载安全钳联动试验,使其正常可靠。
4.17 当电梯发生故障时,乙方技术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1.1甲方应按第三条的规定支付保养维修服务费。若甲方未按时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收超过一个月仍不支付时,乙方可终止合约,并保留追收应收取的保养维修服务费及其它收费的权利。
1.2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意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情况,使乙方能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或协助。
1.3为了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需要更换零件、部件或进行小型收费工程,费用在100元以下,乙方免费维修,零部件价值在100元以上的费用,乙方将预先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开具正规的发票。
1.4设备因第六条延第一项所列事项而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先将受影响部分进行修理、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排除故障应限时,确保正常运行。同时需要修及更换零件、部件,乙方应尽快将报价单送交甲方确认。
1.5常用易损零件由乙方有偿提供(乙方应有零部件备用库),特殊零部件乙方将以报价单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署后由乙方订购,其费用由甲方提供。
2、乙方的责任:
2.1以顾客满意为最高目标,提供优质服务。
2.2乙方负责派出保养维修人员按定期保养与检查的项目和程序,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修理、加油和润滑,使设备保持安全、正常状态。每次定期保养与检查记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建档备查。
2.3乙方负责24小时提供紧急故障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服务,并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处理完成,确保电梯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运行。特殊故障需甲方确认恢复时间,若不能再确认的时间内完成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2.5乙方对设备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得到必要的检查、测试、、调整和校验,确保年检一次合格,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6乙方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及安全检查的标准,是以国家制定的有关电梯的法规、标准为依据。
2.7若乙方职员在保养电梯时因疏忽失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设备、财产损失或第三方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2.8乙方应加强员工的高空作业、安全用电教育,不到与本职无关的场所及场地。
2.9乙方每半年一次组织甲方工程人员进行电梯困人解救、巡检等基础知识培训。
2.10乙方应教育员工节约用水、用电,按规定处理因维修产生的棉纱、废机油等。
2.11乙方应根据电梯的使用年限准备相应的配件及易损件,尽可能确保电梯故障时不会因无配件 更换而影响正常运行。
六、其他事项:
1、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损失(如罢工、火灾、爆炸、盗窃、水灾、地震、台风、骚动、战争、蓄意破坏等)以及不符合设备的功能、特性使用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执行发生的分歧、毁约、账务及其他纠纷,原则上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绝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方通过协商处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的效力,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4、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附加内容:
1、电梯在维保期内,每台电梯不得出现三次以上因维保不到位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每 超过一次扣罚乙方10%的该台电梯的当月维保费。
2、电梯因保养原因出现一次关人现象时,每次扣罚乙方10%的该台电梯的当月维保费。
3、乙方应保证每月两次对所维保的电梯进行维保,每少一次扣罚乙方该台电梯当月维保费的50%。
4、乙方未能按乙方提供的保养计划进行维修、保养,超过一个保养循环期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万 分之四的违约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直接损失。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电梯故障和逾期未维修、保养,乙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必要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电梯安全通知 ⬮
一、电梯应文明操作,严禁用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
二、不得超载运行,当超载信号声响起时,最后上电梯的乘客应自觉逐一退出。
三、儿童、行动不方便的老人、残疾人乘坐电梯须有成人陪同。
四、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五、严禁使用电梯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六、使用客梯搬运货物需要提前到总务科办理申请,不得装运超长、超载物品。
七、乘客应在电梯停稳状态上下电梯,乘梯时不可将身体依靠轿门。
八、电梯在运行中忽然发生故障,乘客应立即通过轿厢内警铃或紧急电话通知监控人员,切勿采取拍打按钮、厢体以及强行撬门行为,以免发生意外。
九、电梯维修、保养时,严禁乘梯,以免发生意外。
十、发生火灾时,请勿使用电梯,应从消防通道迅速离开。
十一、电梯报警电话:
十二、报警电话:119
⬮ 电梯安全通知 ⬮
1、乘客应按自己所去方向在大厅按钮上按下“向上↑”“向下↓”。
2、进入轿厢选层后,若无他人进出可按关门键或等待自动关门。
3、请用手轻触按键指示灯即可,不必重复用力去按,禁止用雨伞、工具、钥匙等硬物操作按钮。
4、轿厢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超长物品及腐蚀性化学物品乘坐电梯。
5、轿箱内和电梯各楼层电梯口严禁堆放杂物。
6、严禁在厅、轿门之间停留,乘坐电梯时不得嬉戏打闹,以免引起故障,孩子乘坐电梯时,必须有大人陪同。
7、电梯超载时,后进入轿厢的乘客请主动退出。
8、如遇到停电或发生故障时,乘客不必惊慌,可用轿箱内报警按钮报警通知管理人员,等待救援,绝不可擅自扒开轿门或从轿顶安全窗出逃,以免发生危险。
9、因严重超载致发生溜车时,严禁强行跳出轿厢。
10、发生火灾或地震时,请勿使用电梯。
11、发现异常声响、气味,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12、醉酒后禁止乘坐电梯,老弱病残乘坐电梯必须有专人陪护。
维保电话:
物业电话:
物业处年月日
⬮ 电梯安全通知 ⬮
格格和晨晨去同学源源家玩,他家住在28楼,可真高呀,到了源源家楼下,晨晨快步跑到电梯前,按了上电梯的按钮,电梯门开了,可是格格还没有过来,怎么办?晨晨就伸出一只脚,挡住电梯门,喊道:“快点快点,我在这用脚给你挡着电梯门,你跑快一点。”
格格说:“用脚挡着电梯门,这样做很危险,你的脚可不是电梯开关,要是电梯门一关,肯定把你脚夹残。”
晨晨说没事:“我反应快,要是门一关,我赶快把脚收回来。”谁知他的话音还未落,电梯门就自动关,挤住了晨晨的脚,疼得晨晨直叫唤:“哎呦呦,疼死了,这是要我我脚挤扁。”梯门感应到夹到了东西,自动弹开了,晨晨趁机赶紧把脚收了回来,这时晨晨正好过来,赶紧搀着晨晨,晨晨一瘸又一点,走路要人搀,疼得直咧嘴,疼得直冒汗,晨晨说:“下次我再也不用脚档电梯,这样做来真危险,夹伤脚不划算,真的不划算。”
从源源家回来,他们还要坐电梯,这次晨晨长经验,不用脚来档电梯,看到电梯门开了,伸着手来扶一边,喊道:“快点快点,这次我不用脚,我的手反应快,保证夹不到。”格格赶忙进了电梯阻止了晨晨,说:“这样做,也危险,电梯里面有开门按钮,如果要是想开门,按着开门键,电梯门就会开,千万不能有手和脚挡电梯门,这样做来最危险。”
晨晨说:“原来还有开门键,以后我再也不要手和脚档电梯,现在我脚还有点疼,以后乘坐电梯应保证安全。”
⬮ 电梯安全通知 ⬮
为确保医患人员安全乘坐电梯,为其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应对突发意外事件有序进行,制定如下安排:
1、熟记电梯维修电话;
2、在发生意外时应首先上报及报修电梯维修工及工程部;
3、导乘人员在发生意外时要及时查勘没有人操作的电梯的运行及电梯内人员情况;
4、和侍卫部取得联系,利用他们人员及通信的便利条件,确定被困人所在楼层及内部情况,并及时作思想安慰工作;
5、工程部配合电梯维修人员及时解救被困人员及抢修电梯;
6、导乘人员除部分配合维修之外,其他人立即疏导乘客,避免大批人员拥挤在电梯大厅;
7、如有电梯运行,尽最大努力让给维修人员,尽力不让乘客乘坐;
8、侍卫部在此时应准备好有电梯机房楼层的钥匙,以备随时使用,如有可能最好提前打开这些楼层门,让维修人员随时均可进入,维修完毕之后再锁楼门;
9、导乘组在电梯停电、故障修好后,不能确定再次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可开两至四部电梯(电梯内必须有导乘人员操作),并监视电梯运行情况,如再次困人直接到该楼层将人解救。
电梯应急预案2
停电发生时的措施:
1、接到停电通知的状况下,管理处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光、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状况通知相关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同时,工程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状况下,工程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状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状况通知管理处。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状况,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处立即将停电状况通知相关业主,并在主要出入口发布停电通告,要求业主持续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大楼正在上班营业,保安部应协助维持好秩序,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掉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业主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光、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 电梯安全通知 ⬮
1、禁止携带易燃、易暴或带腐蚀性的危险品乘用电梯。
2、在电梯运行过程中,请勿在电梯内蹦跳。
3、火灾、地震发生时,严禁搭乘电梯
4、请勿在轿门和层门之间逗留,严禁倚靠在电梯的轿门或层门上
5、严禁撞击、踢打,或以其他方式企图打开电梯的轿门和层门
6、禁止在电梯里面丢垃圾、撒尿 等
7、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直接用手或身体阻碍门的运动,这样可能导致撞击的危险。
正确的方法是技压与轿厢运动方向一致的层站召唤按钮或轿厢操纵箱开门按钮。
8、不允许超载使用电梯,以免发生意外。
9、禁止在乘厢内吸烟,保持电梯轿厢内清洁,以廷长电梯的使用寿命。
⬮ 电梯安全通知 ⬮
电梯注册使用登记证申报须知
使用单位依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规定申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单位授权办理使用登记证的授权书(仅需使用单位盖章的原件一份)
2.《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填表人、安全管理员签字,单位盖章,领证时退回一份由使用单位保存);
3.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
5.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一份);
6.提供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员证原件及详细作业人员单并盖使用单位公章; 7.安全管理制度目录(单位盖章),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仅做目录盖章):(1)相关人员的职责(2)安全操作规程(3)日常检查制度(4)维保制度(5)定期报检制度(6)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7)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8)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9)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电梯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并将电梯注册登记表注销。
⬮ 电梯安全通知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配合、协助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房产、安监、价格、公安、通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安监、公安等部门制定电梯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
第六条鼓励电梯制造、使用、维护保养单位以及电梯检验机构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参加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第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鼓励新闻媒体、学校、社会团体等开展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章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销售
第八条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并承担以下义务:
(一)明确质量保证期限,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相关零部件;
(二)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必需的电梯备品备件、技术培训和其他技术帮助;
(三)对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四)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电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召回,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建设工程安装电梯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涉及使用电梯的建筑结构,并符合电梯井道、导轨支架预埋以及急救等电梯安装、使用的特殊要求;
(二)选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保证电梯的选型、配置及备用电源的要求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保障安全、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等功能;
(三)将电梯制造、维护保养、销售单位信用情况以及产品性能、售后服务能力、质量保证承诺、应急救援能力等作为电梯采购和招标的条件。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宾馆、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和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
住宅等其他建筑新配置的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和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
进行重大维修或者改造的既有电梯,应当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有条件的应当配置具有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既有住宅申请使用共有部分加装电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批准手续。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二条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电梯制造单位对安装、改造、修理后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原电梯制造单位已经注销或者无法取得联系,电梯所有权人自行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改造电梯的,电梯改造单位应当更换电梯产品铭牌,并标明电梯改造单位名称、改造日期和改造资质证件编号等相关信息。电梯改造单位对改造后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第十三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于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电梯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经电梯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竣工验收后,电梯施工单位将电梯钥匙以及技术资料移交给电梯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使用管理单位的,即为交付使用。
电梯改造单位或者修理单位应当对更换的电梯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明确质量保证期限,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免费修理或者更换相关零部件。
第十四条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台账,将销售的电梯产品目录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销售、转让使用过的电梯,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受让者提供原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销证明、安全技术档案和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章电梯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前款所称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行使电梯管理权利、履行电梯管理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新安装的电梯尚未移交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二)电梯所有权人自行管理电梯,属于单一所有权人的,该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属于多个所有权人共有的,应当协商确定电梯使用单位;
(三)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四)电梯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物业使用权的,可以约定物业使用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无法确定的,电梯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督促电梯所有权人确定使用单位,或者指定使用单位。
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原电梯使用单位和变更后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电梯拟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停用后三十日内书面告知原登记部门。
电梯使用单位更新电梯或者报废电梯,应当在更新或者报废后三十日内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九条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一)因电梯故障导致人员伤亡的;
(二)受水浸、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三)故障频率高,电梯使用单位认为需要安全评估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条电梯安全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安全评估规则作出客观、公正、明确的评估结论,对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于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五日内,向负责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评估信息。
住宅小区电梯经安全评估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评估结论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论对电梯进行相应的更新、改造、修理,并办理变更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义务:
(一)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相应资格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三)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变更后的电梯使用单位;
(四)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标明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使用登记标志;
(六)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呼救系统能够正常使用;
(七)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暂停使用,并在电梯入口处进行公告;
(八)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迅速采取救援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
(九)协助做好电梯的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工作;
(十)对使用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或者派员进行现场管理;
(十一)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及安全提示牌;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义务。
第二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并订立维护保养合同。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合同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不得将业务转包或者分包。
第二十三条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变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合同生效后十五日内,持合同原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和配备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已备案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定电梯维护保养方案,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四年;
(二)至少每十五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并经电梯使用单位签字确认;
(三)至少每六个月按照本单位作业指导书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自行检测,并向电梯使用单位出具检测报告;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制定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和电梯事故应急预案;
-
★一起合同网隐藏款内容:
- 电梯安装安全施工合同 | 施工电梯安全管理协议 | 电梯施工安全协议书 | 电梯安全管理协议书 | 电梯安全通知 | 电梯安全通知
(五)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名称及应急救援电话、维护保养信息;
(六)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
(七)除不可抗力外,接到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八)对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九)发现电梯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暂停使用,同时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义务。
第二十五条乘客应当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违反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操作电梯;
(二)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三)拆除、破坏电梯的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登记标志、报警装置和电梯零部件;
(四)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学龄前儿童应当在成年人陪同下乘用电梯。
第二十六条电梯保修期满后的更新、改造、修理费用,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执行;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电梯制造、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在电梯中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第四章电梯检验检测
第二十八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并接受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电梯检验机构依法从事电梯检验工作,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发现使用单位逾期未申请检验的,应当及时报告电梯所在县(市、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在检验活动中,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核查;
(三)将检验结果报送电梯所在县(市、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四)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的要求,实现检验与安全监督管理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
第三十条在用电梯的定期安全检验周期为一年。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十一条电梯检验机构应当自接到电梯使用单位的检验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检验完毕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电梯检验报告。
第三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电梯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电梯检验机构提出,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电梯使用单位作出书面答复。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检验机构的书面答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复检并作出书面答复。
第三十三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县(市、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四条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从事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销售等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电梯。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利用检验、检测工作故意刁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单位的,相关单位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宾馆、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场所使用的电梯,以及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定期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分类监管、风险提示的依据,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销售、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八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时,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行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予以查封。
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核实事故情况,并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委派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作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委派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检验、检测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
第四十一条电梯制造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明知电梯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和图像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未配置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功能的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运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电梯改造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电梯改造完成后未更换产品铭牌,标明本单位名称、改造日期、改造资质证件编号等相关信息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将相关业务转包、分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一)未建立、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的;
(二)未长期保存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使用单位变更时未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变更后的电梯使用单位的;
(四)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呼救系统不能够正常使用的;
(五)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未暂停使用并在电梯入口处进行公告的;
(六)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未迅速采取救援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第四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维护保养电梯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变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而未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在本市设置固定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制定电梯维护保养方案,未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或者档案保存期限少于四年的;
(二)未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公示本单位名称及应急救援电话、维护保养信息的;
(三)未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的;
(四)未对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
(五)发现电梯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暂停使用的。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间隔时间超过十五日的;
(二)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自行检测间隔期超过六个月的;
(三)除不可抗力外,接到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三十分钟内未赶到现场实施救援的。
第四十九条电梯制造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在电梯中设置技术障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电梯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规定期限安排检验、出具报告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的;
(二)发现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使用单位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发现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发现重大的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或者未及时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五)接到投诉或者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及时调查处理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其他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五十四条本条例所称的严重事故隐患,包括使用以下情形的电梯:
(一)非法生产或者利用废旧零部件拼装的电梯;
(二)主要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者缺失的电梯;
(三)发生事故后未经全面检查的电梯;
(四)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
(五)因电梯设备本体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第五十五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10月28日徐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制定、20xx年11月26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电梯安全通知 ⬮
尊敬的业主/住户:
根据《____市区实施分片轮流停电方案》,将对____大道东段等片区轮流停电(包括我小区),轮停日期:10月13日、17日、19日、21日,停电时段:14:30—17:00(注:依据实际负荷情况,各轮停时段会有所提前或延迟)。望各住户提前关闭电器,备好生活用水。如有疑问请拨打供电局服务热线:95598。
因近期小区停电时间有所提前,为避免小区突然停电,造成电梯困人事件的发生,工程人员将提前一小时暂停电梯,待恢复供电后开启。
非常感谢您下榻________大饭店。
接________供电局通知,将于10月14日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进行电力系统的维护,酒店供电将受到影响,但应急电源仍正常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如需帮助,请致电分机________与我们的大堂经理联系。
⬮ 电梯安全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电梯修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经研究,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定于2020年12月1日在南昌市举办电梯修理作业人员培训班,加强电梯修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升电梯修理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
二、报到地点:永生未来宾馆(南昌市洪都中大道101号核工业二六〇厂内),联系电话:400-900-2220。
三、乘车路线:
1、高铁西站:(北广场西地下站)高铁巴士1号到武警总队下车转乘207公交到欧亚汽车站下车,回走步行100米,左转进入塔子桥北路步行150米;
2、火车站:从南昌火车站东广场沿进外路步行620米至洪都中大道,沿洪都中大道由南至北步行200米,右转进入塔子桥北路步行150米;
3、地铁:2号线到顺外路站下,沿洪都中大道往南走200米即到,左转进入塔子桥北路步行150米。
四、参培人员应提交如下报名资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见附件一);
2、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
3、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白底)。
五、收费
1、协议培训费:950元/人;
2、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丰源天域分理处
账 号:36001050402052500341
六、联系人:罗勇 138035296550791-88330266
七、注意事项
请各参培人员于2020年11月26日前将报名资料提交至省特协培训部;并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培训费由网上银行汇至省特协,同时备注参培人员姓名。
附件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
附件二:理论机考在线练习方法
⬮ 电梯安全通知 ⬮
为保障电梯使用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电梯用户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电梯用户和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项目、内容、时间进行电梯维保,工作到位,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维保记录;
三、积极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四、在每部电梯轿厢内公布求救电话、维保电话、维保单位、维保人员,求救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专人接听并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五、保证在电梯发生事故或困人等故障时,市区内30分钟、市区外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维保单位(盖章):
xxx
20xx年xx月xx日
⬮ 电梯安全通知 ⬮
一、请勿同时将上行和下行方向按钮都按亮
呼叫电梯时,乘客仅需要按所去方向的呼叫按钮,请勿同时将上行和下行方向按钮都按亮,以免造成无用的轿厢停靠,降低大楼电梯的总输送效率。同时这样也是为了避免安全装置错误动作,造成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二、不要在电梯里蹦跳,有可能导致电梯紧急停车
不要在电梯里蹦跳。电梯轿厢上设置了很多安全保护开关。如果在轿厢内蹦跳,轿厢就会严重倾斜,有可能导致保护开关动作,使电梯进入保护状态。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电梯会紧急停车,造成乘梯人员被困。
三、尽量不要用身体挡门
进门时很多人习惯用身体挡门,虽然没有危险,但如果时间太长了,电梯控制部分会认为电梯已经出了故障,有可能会报警,甚至停下来。所以比较正确的做法就是你进去电梯以后,按着开门按钮。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有的人整个站在电梯门处,挡着电梯门,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因为电梯里面是安全的,外面也是安全的。但是你站在这两个空间交界的地方,假如说这个时候出现了大家俗话叫作开门走车的情况,这个人就会受到剪切。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位置,不应该在这个交界的地方停留。
四、电梯坠落时首先固定自己的身体
发生坠落事故时,首先是固定自己的身体。这样发生撞击时,不会因为重心不稳而造成摔伤。其次是要运用电梯墙壁,作为脊椎的防护,紧贴墙壁,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最重要的,可以借用膝盖弯曲来承受重击压力。这是因为韧带是人体唯一富含弹性的组织,比骨头更能承受压力。因此,背部紧贴电梯内壁,膝盖弯曲,脚尖踮起的保护动作才是正确的。
五、被困到电梯里的自救措施
紧急停止运行后,电梯还有好几套可靠周密的保护装置来保护乘客的安全,不必担心它会继续往下掉。突然停梯的原因有很多种,在不知晓原因之前,任何自己设法逃离的行为都属冒险举动。在刚刚被困时,如果电梯内没有报警电话,可拍门叫喊或用鞋子敲门。如果长时间被困,最安全的做法是保持镇定,保存体力,等待救援。向外发出求救信息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取相关措施,不可擅自采取撬门、扒门等错误的自救行动,应该在电梯内静待专业人员开门救援,电梯平层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快速离开电梯。
六、如发现电梯开门运行等情况请不要乘坐
如发现电梯开门运行、电梯轿厢地板与楼层不平齐情况,说明电梯出现故障,请停止乘坐,待有关部门处理。
七、发生火灾时不要乘坐电梯
发生火灾时,乘客禁止使用电梯逃生,应选择楼梯安全出口逃生。
八、电梯运行中突然停电是否有危险?
电梯运行中如遇到突然停电或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电梯会自动停止运行,不会有什么危险。因为电梯本身设有电气、机械安全装置,一旦停电,电梯的制动器会自动制动,使电梯不能运行。另外,供电部门如有计划的停电,事先会通知的,电梯或提前停止运行。
九、电梯运行突然加快怎么办?
电梯的运行速度不论是上行还是下行,均应在规定的额定速度范围内运行,一般不会超速。如果出现超速,在电梯控制系统内设有防超速装置,此时,该装置会自动动作,使电梯减速或停止运行。
十、电梯的厅门能否扒开?
电梯的厅门在庭外是不能扒开的,必须用专用工具才能开启(装用工具由维修人员掌握)。乘客时不准扒门,更不能打开,否则会有坠落到井的危险。
十一、发现电梯有异常振动,剐蹭现象时,怎么办?
当您在乘坐电梯时,发现电梯出现异常振动、抖动、剐蹭时,应按下操纵盘上的红色急停按钮,使电梯停车,并及时通报电梯维修人员。
十二、电梯出现什么紧急情况可拨打110?
当电梯出现紧急事故,有伤人、困人(人员被困在电梯轿厢内,无法找到电梯维修保养人员)情况,均可拨打110报警电话。
-
欲了解电梯安全通知网的更多内容,可以访问:电梯安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