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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收回通知(精选11篇)

发布时间:2020-03-24

房屋收回通知(精选11篇)。

⧈ 房屋收回通知


尊敬的土地管理部门:


我是XX村的村民,我特此向贵部门提交一份关于流转土地收回的申请书。我在此详细描述我流转土地以及原因,希望能得到贵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我是一名农民,拥有一块农用地,面积为xx亩,地处于XX村的山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我不得不考虑将土地流转出去,希望能得到一定的流转租金来补贴家用。因此,在XX年X月X日,我与一家农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流转合同,将我的农用地流转给该公司使用,为期10年,每年的流转租金为xx元。


在流转土地的过程中,我发现该农业公司并未按照合同规定合理利用土地,而是滥用土地资源进行商业开发,不但违背了我与其签订合同的初衷,也给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据我所知,该公司未经过合法审批,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工业用地,并且在土地上盖起了多栋违章建筑物,甚至进行了大规模的开矿活动。这种滥用和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和集体利益。


鉴于以上情况,我特向贵部门请求考虑并支持我的申请,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收回我所流转的土地,并追究该农业公司的违法行为。我相信,只有通过合法收回土地,并将土地交由合法经营者进行合理利用,才能保护土地资源,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贵部门认真审查我的申请,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行动,确保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请贵部门对该农业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给予他们应有的惩罚。相信在贵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村庄将能恢复原貌,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让农民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随信附上相关合同及证据,以供贵部门参考和核实。


谢谢!


此致


敬礼


XX村民


日期:XX年X月X日

⧈ 房屋收回通知



尊敬的业主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我们小区改造事宜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作为物业管理团队一直致力于改善小区环境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为此,我们计划进行一次全面的房屋改造工作。现特向各位业主发布本次房屋改造通知,详情如下:



一、改造目的与意义


为了提升小区整体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我们决定进行一次全面的房屋改造工作。通过对破损、老旧房屋的翻新,不仅可以延长房屋寿命,还能改善室内装修和居住条件,提高房屋价值,为业主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空间。



二、改造范围与内容


本次房屋改造计划涵盖小区内所有老化、破损的房屋,包括外墙、屋顶、门窗、地面等部分的修复和更换。特别是对于长期存在漏水、漏风等问题的房屋进行维修,确保居民的舒适度和安全性。同时,也将根据业主需求,提供卫生间、厨房等功能区域的改造和优化方案。



三、改造计划与时间


本次房屋改造计划将于本月底正式启动,并预计持续两个月左右。具体改造的时间安排将根据业主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确定,我们会提前与各位业主进行沟通,并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四、施工组织与管理


为了确保房屋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组织专业的施工队伍,负责整个改造项目的实施。施工期间,我们将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施工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努力减少噪音、粉尘等对居民生活的干扰,同时要求施工人员保持工地整洁,并定期清理施工垃圾。



五、费用与资金来源


本次房屋改造所需费用将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具体费用金额将根据业主房屋面积和改造范围来确定,我们将根据业主所交付的资金,统一进行施工与材料采购。



六、配套措施与服务


在房屋改造期间,我们将提供配套措施与服务,以减少对居民的不便。例如,在施工期间,会为受到影响的业主提供临时住房;对于特殊群体,如老人、儿童等,我们将提供特殊关照和照顾。



七、合作与建议


作为小区的业主,我们希望每位的业主能够积极配合本次房屋改造工作。如果您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进行沟通和交流。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小区将焕发新的活力和魅力。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支持与理解!通过本次房屋改造,我们相信小区的居住环境将得到极大改善,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也将得到提升。让我们携手打造一个更舒适、更美好的家园!



物业管理团队敬上

⧈ 房屋收回通知

一、父母怎么收回赠与房产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来看,既然房子是父母赠予给子女的,所以一般情况是不能收回的,不过也有一些情况比较特殊,大家看一下是否符合这些特殊条件,如果符合那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权利,要求子女归还房产。

2、在之后发现子女不孝顺自己,不赡养自己的情况下,就可以准备充分有利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要看一下双方之间有没有签订合同,合同里有没有写明什么时间段收回这套房子。

综上所述,以上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父母怎么收回赠与房产的相关内容介绍,大家可以看一下是否符合这些条件。

二、父母多久收回赠与房产

1、大家咨询的父母多长时间可以收回赠与房产,其实并没有固定答案,首先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回收赠与的房屋产权,毕竟当时是父母自愿赠予给子女的,最关键的是,房产证上写的就是子女名字,所以必须得到子女同意之后,才可以将房子重新过户到父母名下。

2、如果父母年龄大了之后,发现子女不赡养自己的情况下,是可以准备充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回这套房产,通过诉讼时间期限就比较长啦。

3、如果要收回赠予房产,那要办理相应手续,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那边提交材料,并且缴纳相关税费,拿到发票之后,工作人员才会给大家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重新过户给自己的父母。

⧈ 房屋收回通知

杭州____公司:

您好

本公司在20____年12月1日向您单位厂租赁位于____厂房,作为仓库物流使用,租赁期到20____年11月30日止。

现因本公司生产需要租住到了更大的厂房仓库,为方便我公司物流管理,租住您公司仓库将会全部移往新仓库。现以书面形式向您单位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会在____月____日前搬空我公司财务,移交给您单位。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我公司在此祝您公司生意兴隆!

特此通知

____公司

20____年1月8日

⧈ 房屋收回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省各地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力度,有力促进了城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房屋征收与拆迁(以下简称征拆)规模不断增大,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了暴力、野蛮、强制征拆等恶性事件,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遏制房屋征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征拆

房屋征拆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要求严格房屋征拆管理,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依法行政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征拆,保障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严禁采取暴力强拆行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要科学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规划,妥善处理城市建设发展与维护群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房屋征拆规模与时序,有序推进老旧住宅综合整治,显著改善和提升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与质量,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

二、强化政府责任,规范征拆行为

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与补偿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征收、公平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参照《条例》的精神执行,房屋征收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被征拆人所得补偿和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相关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

三、严格征拆程序,杜绝违法强拆

房屋征拆与安置补偿工作要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各地要结合实际,对房屋征拆工作的程序、要件审批、搬迁补助及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使这项工作规范运作,有序推进。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在实施房屋征拆行为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并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向社会公布。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或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在拆迁工作中,不得委托企业或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强制拆迁。要抓紧清理取缔非法拆迁组织或机构,坚决杜绝开发建设单位直接组织或参与拆迁,确保征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四、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力度,打击阻碍合法征拆行为

各地要切实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对影响城市发展、违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拆除,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城镇建成区内的违法建筑,特别是要查处城中村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对依法作出房屋征拆决定的项目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已签订征拆补偿协议拒绝搬迁,并蓄意阻碍正常执法,影响征拆工作的被征拆单位,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阻挠合法征拆工作,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五、加强责任追究,严查违规行为

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房屋征拆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大对违法违规强制征拆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进行强制征拆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的,或对违法违规征拆行为不加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征拆过程中、权钱交易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六、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

省政府将对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房屋征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工作督导。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征拆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排查,及时纠正和查处房屋征拆中程序不合法、行为不规范、补偿不合理、保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征拆行为。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和本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保障房屋征拆工作顺利进行。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1月19日

⧈ 房屋收回通知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操作实务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农村房屋评估的律师操作指引1,当事人经协商对被拆迁房屋价格达不成一致时,律师应提醒委托人及时聘请评估机构依法评估。

2,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

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

房屋装饰应单独出具评估报告。

3,估价时点为土地征收公告之日。

4,居住房屋只评估单价,非居住房屋评估总价。

5,评估报告:估价机构应按《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格式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经估价机构审核并加盖机构公章。

对附属物、在建工程、临时建筑的评估律师操作指引1,附着物评估:按照省、市级政府发布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当地实际情况进行。

2,在建工程评估:一般应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在建工程评估以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用途、参数或规划设计方案等为依据,工程建设进度以政府管理部门通知停工时的状态为准。

3,临时建筑评估: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评估其建筑物残值。

应进行必要的协助评估凡房屋拆迁评估中涉及原始成本、机电设备、工程造价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估价机构可委托有资格从事该类业务的机构协助评估。

⧈ 房屋收回通知

篇一:租赁合同到期通知书

租赁合同到期通知书

致:

贵方与我司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编号为,由贵方承租我司栋号为 栋厂房。《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根据《合同》约定“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须在租期届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租赁权。”

截止到 年 月 日止,贵方一直未提交续租申请。

现我司通知如下:

《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如贵司继续租赁本厂房的,请在 年 月 日前正式通知我司并与我司商谈续租事宜。逾期未告知,我司将按不续租处理。特此通知。

出租人: 年 月 日 1 篇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致 :

你好!

你与我在 年 月 日签订《房屋租房合同》(下称《合同》)已经于 年 月 日到期,因房屋陈旧需要加固维修,你所使用的房屋不再出租,因此《合同》期满后,不再与你续约。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现向你通知以下事项:

一、请你在《合同》期满(年 月 日)前搬出房屋,如期交还房屋

二、我已经先后2次口头要求你在合同期满后全部搬离,我要收回房屋进行施工维修。请你在接到《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后立即搬离,否则,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于你,一份贴于租赁房屋大门处,另一份我留存。

此致

通知发放人:

通知接收人:

2013年日

篇三: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致 :

你好!

你与我司于201 年 月 日签订《房屋租房合同》(下称《合同》)即将到期,因我司经营需要,你所使用的房屋不再出租,因此《合同》期满后,不再与你续约。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我司现向你通知以下事项:

一、请你在《合同》期满(2013年2月27日)前搬出位房屋,如期交还房屋。

二、如你逾期未搬离或未全部搬离,视为你遗弃剩余物品,我司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清理,清理时,不会保管你的任何剩余物品,所有物品将作废品处理。

三、若你与我司因合同终止事宜发生纠纷,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要求你承担相应的损失。

本通知函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于你,一份贴于租赁房屋大门处,另一份我司留存。特此通知!

通知人: 2012年2月1日

终止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于2013年10月31日提前终止其承租 首层81#商铺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的条款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终止该租赁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须在2012年10月31日搬离完毕。按照合同约定,乙方应做好商铺的工程恢复工作。工程恢复项目,由乙方负责恢复,甲方负责验收;除乙方自装的空调等相关设备外,保留原有装饰、照明设施、照明线路;商铺清空后需打扫干净及保持正常使用的现状。

二、乙方承诺于2012年10月31日可搬离,如乙方逾期未搬离的,甲方可自行打开租赁物的门锁,进入收楼。其逾期未搬离物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及相关权益,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置收入不足抵付处置费用的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留用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由甲方自行或聘请他人清理,乙方须承担清理该杂物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乙方声明和保证逾期未撤离而抛弃的设施物品不含、也不涉及任何他人设施、物品或权益。如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须在2012年11月5日前结清商铺产生的水电费。

五、乙方搬离后须经甲方验收确认,确保乙方履行完成租赁合同和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和应尽义务。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本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 篇四:房租到期通知书

关于门面即将到期的通知书尊敬的租户:胡志金同志

贵方租赁的门面将于2015年9月4日到期,经广南县第四中学校行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因物价上涨,学校将增加租金(共8000.00元)。请贵方做好相关安排。

特此通知!

广南县第四中学校 2015年7月3日 篇五: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致 :

您好!

贵方与(以下简称“我方”),于 年 月签订《房屋租房合同》,约定贵方租赁我方位于 的房屋,面积 ㎡,租期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每月 元。现因我方经营需要,拟合同期满终止后,不再与贵方续租。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我方作为出租方现依法通知贵方如下事项:

一、自

月 日,贵方与我方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合同期满自行终止。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 条约定,请贵方在合同期满(即2014年2月28日前)搬出位于 的房屋。

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 条规定,如贵方逾期不搬出上述房屋,我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进行强制清场。

二、若贵方与我方因合同终止事宜发生纠纷,我方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贵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三、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贵方,一份我单位存留。

⧈ 房屋收回通知

一、房屋租赁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租赁房屋终止收回通知书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

我与于年月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于我,现提前一个月通知您,致函如下:请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我将于年月日搬出租赁房屋,请于该日前或当日前来检查房屋结构及装饰。

特此函告。

年月日

三、一般租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金

双方互留对方复印件资料。承租方留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出租方留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可划线,写字处理,以防他用)

登记并检查室内家具、电器,设施设备的数量、新旧及使用状况

xx先生(女士):

我与你于xx年xx月xx日就位于xx市xx区xx大街xx号xx区xx号楼(具体门牌号)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现依据《合同法》和《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约定,特依法通知解除租赁合同。望收函后10日内,迁出该房屋。否则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追究你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阁下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出租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贵方与(以下简称我方),于年月签订《房屋租房合同》,约定贵方租赁我方位于的房屋,面积㎡,租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每月元。现因我方经营需要,拟合同期满终止后,不再与贵方续租。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我方作为出租方现依法通知贵方如下事项:

⧈ 房屋收回通知


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不仅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还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土地流转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流转土地的收回申请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我是某村的一名农民,拥有一块土地,面积约为10亩。多年来,我通过土地流转让土地工厂进行种植,确实获得了一定的收益,但最近我却发现工厂未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种植,甚至将土地租给了其他人进行跨省种植。这样一来,不仅违反了我们的合同约定,还危害了土地的质量和环境。面对这种情况,我决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一份流转土地的收回申请书,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有关部门:


我是某村的农民,我在近几年通过流转的方式将我名下的土地租赁给了某工厂进行种植。近期我发现该工厂以抄底价的方式将土地再次流转,并且未经我的允许将土地转租给了其他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我们之间的合同约定,也对土地的质量和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和污染。鉴于此,我决定提出流转土地收回的申请,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支持和协助。


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该工厂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工厂并未征得我的同意,便单方面将土地流转给其他人使用。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未经允许转租土地更是违反了合同条款。因此,我请求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追责,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工厂的转租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也对土地的质量和环境造成了直接的伤害。作为农民,我注重土地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在与工厂进行土地流转时也有明确的要求。工厂将土地转租给了其他农户,这些农户来自其他省份,对土地的管理和保护都存在问题。他们不了解当地的土壤状况和生态环境,可能会使用过量的农药和化肥,对土地和水源造成污染和破坏。为了保护土地资源,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支持我的收回申请,及时整治这种违法行为。


我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建立健全的流转土地收回机制。当前,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更为严格的管理规定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农民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我决定向有关部门提交流转土地收回申请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土地流转问题,加强监管,保障农民的利益,实现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良性发展。希望我的申请能够得到审慎地考虑,并得到积极回应。


申请人:某村农民


联系电话: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房屋收回通知

尊敬的业主们:



大家好!小区内的房屋维修工作即将开始,请注意以下细节。



一、维修时间:自本月15日起,维修工作将持续至本月底。



二、维修范围:此次维修主要包括小区楼房的外墙、屋顶、排水系统和电力设备等方面。



三、维修内容:



1. 外墙维修:主要是检查和修补墙面上的裂缝、掉漆及老化等情况,以确保房屋外观美观。



2. 屋顶维修:主要是检查和修补屋顶和屋面上的漏水、老化、损坏等问题,以确保屋面的防水性能和安全性。



3. 排水系统维修:主要是检查和清理排水系统中的漏水、堵塞、老化等问题,以确保住户日常使用的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4. 电力设备维修:主要是检查和修补电路系统中的损坏、老化、电线老化等问题,以确保住户的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四、施工时段:施工人员将在工作日的8:00-17:00进行施工,确保施工时段对住户的影响降到最小。



五、安全措施: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我们将设立专门的监控措施,保障住户和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联系方式:如果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随时联系我们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我们将给予予以及时的帮助和解决方案。



最后,借此机会,我们再次温馨提醒大家,施工期间请您注意安全。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2021年XX月XX日

⧈ 房屋收回通知

房屋征收决定能否收回土地使用权

丁新华

在我国,土地要么归国家所有,要么归农民集体所有,任何主体(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具有类似于所有权的地位,且具有巨大的财产权益。2011年1月25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颁布实施后,地方政府从以前的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裁决者变为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然后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常常以旧城区改建为名实施房屋征收,目的就是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再出让,所以根本的一步是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地方政府在征收范围内张贴《房屋征收决定》征收不同性质的房屋并注明同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在公告期满被征收人未复议或诉讼的情况下,就真的从法律层面上已实现了土地使用权收回吗?不能,因为这种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有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为行政法规,规定征收个人财产存在违法、违宪的可能。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了征收行为,但行政法规是无权规定征收条件的,这也是与我国宪法、立法法相悖的。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非公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显然宪法、立法法是排除法律以外的行政法规可以作为征收权的依据的。对土地征收及土地使用权收回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应是法律保留事项,而不是行政法规可以直接制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在没有法律依据之下,规定征收个人财产就存在违法、违宪的可能。作为普通公民的房屋是否符合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规定的“城市旧区改建”为标准的强制征收条件,应当衡量是否与公共利益有关联,或本身就是公共利益的表现形式,这已经不是仅仅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所能讲清楚的。在我国现行权力体制下,如果不依靠立法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作出硬性规定,仅依靠地方政府的自律解决不了“公共利益”的滥用,地方国家机关会滥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五款、第六款,形成“漏斗效应”,从而会把所有约束国家公权力的努力化为乌有,所以只能以立法方式界定“公共利益”。

《房屋征收决定》同时收回土地使用权是违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该条仅是告知性条款,要求地方政府作为征收方必须做的事项,而非是对被征收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实体处理的条款。我国的现状是 “房”、“地”各自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家也分别设有相应的职能部门。“房”、“地”权属变更分别做出处理的现象非常普遍,即便是政府将国有的房屋出售给个人(如房改住房),也常常不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确权给个人。“地随房走”或 “房随地走”的原则是在私法中为了便利买卖和转让等民事行为,即便是这样 “房”“地”权属变更仍需分别作出变更登记,私法原则不必然对公权力的行使具有约束力。

即使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也应按法律程序收回。目前,我国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是土地利用规范的最高层次法律,主要目的是实施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土地利用监督管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分别对征收土地、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国土资源局(国家土地管理局)于1993年做出的《关于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问题的答复》第一条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所称“土地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与原批准用地的审批权限相同。人民政府对用地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移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其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是一种行政处理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下达。

一个国家的法秩序必须以没有矛盾的形式加以解释、运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能也没有否定上述法律法规,另行制定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程序和办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只能依据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专项程序和法律。我国的现状是多种土地使用权并存,城市至少存在三、四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屋所有权的性质也不完全相同,因而一个片区若存在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即使下达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也应当分别作出处理,所以仅一个《房屋征收决定》注明同时收回土地使用权是违法的。

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误以为国家的土地所有权是无限的,一旦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冲突,个人应当无条件地服从,这是对个人所享有的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漠视。现实生活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城市公房和私房所有权人拥有住宅土地使用权的大都不存在明确使用期限,且通常不需要向国家支付土地对价,而房屋可以永久存在,因此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一笔巨大利益的财产权益,关乎公民基本生存权。所以即使因公共利益确需收回住宅土地使用权的,也应当采取区别于其他土地使用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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