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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23-10-19

起诉状租赁合同系列。

大家是否要准备合同?当今社会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想要深入了解“起诉状租赁合同”请跟随一起合同网编辑一起来学习吧,希望您能在本文中找到所需的答案!

起诉状租赁合同 篇1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违约金_____元,以上共计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费为每年______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计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_____%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_____元的_____%计_____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诉状租赁合同 篇2

商铺租赁合同起诉状怎么写

在商业租赁合同中,租赁双方需要遵守合同规定,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但是,如果存在一方违约的情况,另一方就需要通过起诉状来实现自己的权益。那么,商铺租赁合同起诉状怎么写呢?

一、起诉状基本格式

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标明法院名称、案号和当事人姓名;

2.说明状告理由和诉讼请求,其中状告理由应当包括违约行为和受到的损失,诉讼请求应当明确要求租赁合同解除、支付损失等;

3.提供证据材料,比如合同、租赁付款证明、交通事故证明等;

4.签名、日期和请缴纳诉讼费的内容。

二、起诉状的具体内容

1.起诉人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2.被告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3.商铺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地点、租赁期限、租金等主要约定;

4.状告理由,包括违约行为描述、法律依据等;

5.事实证明,包括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据;

6.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和损失等具体要求;

7.案件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果需要委托代理人起诉。

三、起诉状的起诉理由

商铺租赁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如存在一方违约,它可能会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起诉理由:

1.未按规定租期交纳租金:在商铺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按规定时间交纳租金。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时交纳租金,而出租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2.未按规定租期缴纳保证金:在商业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通常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未能按时缴纳保证金,而出租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3.擅自转租、转让或变更商铺用途:在商铺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变更合同商铺的使用方式。如果承租人违反此规定,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4.未经批准装修或改造商铺:在商铺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不得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商铺装修或改造。如果承租人未经许可进行装修或改造,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四、起诉状附带证据材料

商铺租赁合同起诉状必须附带证据材料,证据材料的种类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商铺租赁合同》:是最为重要的证据材料,必须清晰表述商铺的具体位置、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具体信息、租赁期限、租金和物业费等重要数据。

2.证明承租人已付款的凭证:证明承租人已向出租人支付了租金和物业费等的凭证,包括现金收据、银行转账记录、支票或付款订单等。

3.已有的、备受容颜的商铺照片或视频:可以直观地证明商铺内部和周边的结构、环境、设施状况等。

4.合法的执照和证书:如果商铺是某种行业的执照持有者,则必须提供其证书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经营合法。

5.证明案件真实性的其他证据:如果有任何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与状告理由是合法可信的,则需要附带上这一证据材料。

五、总结

商铺租赁合同起诉状需要按照相关格式来写,并且需要附加足够的证明材料,否则法院很有可能无法受理这一状况。因此,当你准备起诉商铺租赁合同的时候,请务必了解相关程序和规定,并且与专业律师咨询以了解如何最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起诉状租赁合同 篇3

原告:王××,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被告:张××,男,住×市×区×街×号,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X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xx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约支付租金给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6月25日

起诉状租赁合同 篇4

原告:冯某某,男,1988年2月7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安庆某路。

被告:武汉某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XX。

法定代表人:马某某,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解除并终止原被告20xx年2月11日订立的织袜机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的织袜机押金27.6万元并承担织袜机的托运费13080元;

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11日,原被告签订了织袜机租赁合同。20xx年2月11日、2月18日,原告根据合同的约定,先后用现金和建设银行转帐方式向被告交纳了织袜机设备押金共计27.6万元。20xx年2月17日、2月29日,被告先后通过快邦物流公司将6-3型织袜机设备共计28台及配件发送到原告处,托运费共计7080元由原告支付。然而,被告提供的28台织袜机是旧机器,并且是三无产品,也没有电机。被告的织袜机生产出的产品是半成品,还需要另外配套缝纫机、拷边机等相关设备,才能生产出成品袜。[幼儿教师教育网 Www.YJS21.coM]

在订立织袜机租赁合同前,被告方代表人黄某承诺:“免费向原告提供原材料、我方提供的织袜机是合格产品的新机器”。然而,织袜机发送到原告处,机器是旧的。原告质疑时,被告方杨经理声称,“我方是租赁机械,不是卖机械给你,织袜机新旧不影响生产;原材料不是免费提供,是要向我方购买原材料”。原告通过核算成本,如果原材料不是被告方免费提供,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回收成品袜,原告没有利润,只能是亏损。再者,被告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到原告处,只是对织袜机设备进行了检查,并没有进行织袜机技术指导。原告方试生产10多双样品袜发送到被告处,被告不置可否。

原告通过市场调查,被告缺失诚信。之前,重庆市中县XX镇万井村一组周某与被告签订的织袜机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以产品质量不合格等种种理由拒绝回收成品袜,阻止合同的履行。

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原告根据双方订立的织袜机织租赁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乙方若中途退出,双方可结算各项余额,返还甲方设备,解除并终止合同”的约定。原告多次与被告方洽谈解除并终止织袜机租赁合同事宜,被告方不置可否。原告多次打电话告之被告方解除并终止租赁合同,将全部织袜机发送给被告,被告要求原告以书面形式说明自己无能力生产。万般无奈,20xx年3月22日,原告通过圆通快递向被告方发出了解除并终止织袜机租赁合同律师函。并于3月24日,通过天鹅快运将全部织袜机设备及配件运送到被告处,并电话通知了被告方签收,被告方拒绝签收。天鹅快运公司无奈将货物退回了原告处,给原告造成了损失。更进一步证明被告的目的就是骗取租金。

综上所述,被告为了达到自己骗取租金的非法目的,缺少诚信,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用欺骗的方法,骗取原告与之订立合同,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原告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有权解除并终止织袜机租赁合同。被告拒收全部织袜机设备及配件,不影响全部织袜设备及配件机已退还给被告的事实。原告有权要求被告退还织袜机设备押金并承担原告的托运费损失。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特诉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人出庭佐证申请书

起诉状租赁合同 篇5

行政起诉状

原告:梁某某,女,19xx年*月**日出生,*族,身份证住址,现住深圳市**街道。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134。

被告: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局。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劳动社保大厦。法定代表人:杨小明,局长。联系方式:28917233

第三人:玩具(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深龙劳监处[20__]02-015号《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

2、判决被告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一、被告未能查清原告举报事实,《决定书》主要证据不足

原告于20__年11月12日进入第三人处工作,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20__年11月30日,第三人以原告“患病不能工作”为由将原告辞退,辞退书上有第三人主管签字。当时,原告要求第三人结算工资未果。原告离开第三人处时,要求第三人支付克扣原告20__年11月至20__年10月的工资(加班工资)30800元、支付原告20__年11月份工资1600元、支付原告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840元及待通知金1280元皆遭拒绝。迫于无奈,原告于20__年12月11日以快递邮寄信件的方式向被告举报第三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事实。《决定书》称第三人提供了《离职声明》、《考勤表(卡)》、《工资表》等资料,但这些材料被告未曾要求原告提出意见和辩解,这些资料既不全面,真实性又有异议,不能依此便认定原告举报的侵权事实。

二、《决定书》适用部分法律、法规错误

由于被告未能查清相关事实,致使部分法律、法规的适用不当。1、本案系第三人将原告辞退,不属于“自动离职”,不能适用《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2、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在劳动合同期内,第三人辞退原告,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根据原告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依据该办法第十条规定,第三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规定给予原告经济补偿,还应加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三、《决定书》的制作显然违法依据《关于实施span=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书》中应当载明“处理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然而,被告在《决定书》的内容中未能明确“履行方式和期限”,应予以更正。综上所述,原告向被告投诉第三人的违法行为,但被告未能尽职尽责,查清原告的投诉事实,《决定书》不仅主要证据不足,而且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现恳请贵院查清本案事实,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深龙劳监处[20__]02-015号《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并判决被告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此致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梁某某

二〇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