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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5-05-29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汇集7篇)。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1

一、总则

随着我社发展的需要和出版社规模的逐渐扩大,我社每年都有新招聘进来的年轻编辑,其中一部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解决个人住房问题,为解决这部分编辑(单身编辑)过渡住宿问题和我社多余房屋的对外租赁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

由社综合办公室进行租赁合同的审核,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主任:负责全面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直接管理工作;

成员:负责房屋租赁日常管理工作;

三、管理条例

(一)、对本单位职工的房屋租赁管理

1、申请租用宿舍的个人必须是我社的正式职工;

2、申请人必须按照下列程序申请租赁

①申请人到后勤服务中心房屋租赁管理员处领取《房屋租赁审批登记表》;

②由向本人所属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③由人事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④由后勤服务中心核批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才可租用指定住房;

⑤后勤服务中心房屋租赁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作住房安排,经申请人认可,管理员会同申请人查验房内设备设施,水、电表初始数据并经申请人签字后,管理员将房屋钥匙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即成为合法的房屋租赁人;

⑥申请表格及住房安排登记,按标准表格填写;(表格见后附:房屋租赁审批登记表)

3、租赁期间,租赁人有义务保护房屋内设备、设施的完整,如有损坏,由租赁人照价赔偿;

4、租赁人租住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由其自身负责;

5、租金按月收取,租金构成如下:

房屋月租金额=(元/月·?O)×房屋建筑面积(?O)

水电费按每月实时发生费用记取;

6、支付方式:

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员每季度按时抄报水电表数据、计算费用及房屋租金,造表报社计财处,由计财处从各租赁人的工资中扣除;

7、退房手续:

租赁人退房时,租赁人需会同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员对室内设备、设施进行清点,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结清租金及损坏物品赔偿金并将房屋钥匙退还管理员后,房屋租赁关系正常终止。

8、严禁租赁人将其租住的房屋转租、借用他人,否则:房屋基本租金按20元/月平方米收取,报社财务处从租赁人工资中按月扣出。

9、本条例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二)、对外单位人员的房屋租赁管理

1、后勤服务中心与房屋承租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的号码或者名称及地址;

(2)房屋所有权证号、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3)房屋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物业、供热、水、电、气等费用数额及交付方式;

(6)房屋维修责任;

(7)装修的约定;

(8)转租的约定;

(9)解除合同的条件;

(10)违约责任;

(11)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向未提供身份证件、流动人口无《暂住证明》的个人出租房屋;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后,应当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3)发现出租房屋内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5)依法申报、缴纳房屋租赁相应税款。

3、房屋承租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及环境保护规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或者实施其他违法建设行为。发现承租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2)不得利用居住的房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或者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主动向承租房屋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交验《婚育证明》;

(5)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

(6)非本市户籍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暂(居)住登记手续。

4、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

(1)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结构的;

(3)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的.;

(4)违反约定逾期一个月不交租金的;

(5)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因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5、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房屋坐落地点、面积、结构、设施;

(3)租赁房屋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6)房屋维修的约定;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

(2)当事人协商一致,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3)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可变更或解除的。

因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7、其他租赁规定

(1)承租人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以外的装潢、装修,影响房屋结构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不得影响城市建设、妨碍公共利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经批准。

(2)租赁期间,承租人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承租人需要承租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租的,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由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并重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转租人与受转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对出租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4)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设施出现破损而影响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破损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接通知后不及时维修房屋的,承租人可报请主管机关即时进行核查,经同意后可自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

租赁期届满,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

(5)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并有权拒绝交付超过约定数额的租金。承租人因自己的原因不能行使承租房屋的使用权的,不免除其交付租金的义务。

(6)租赁期满,承租人应按期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7)租赁期间,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租赁房屋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章 仓库物资的入库

第三条 对于业务人员购入的货物,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物资的数量、名称是否与货单相符,对于实物与货单内容不符的,办理入库手续要如实反映。

第四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处理。

第三章 仓库货物的出库

第五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保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主管人员。

第四章 仓库货物的保管

第六条 仓库保管员要及时登记各类货物明细帐,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相符。

第七条 每月月底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货物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八条 保管人员对库存货物要每月月末盘点对帐。发现盈余、短少、残损,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主管人员。

第九条 做好仓库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十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其特性,结合仓库条件,保证仓库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一条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

第十四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仓库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3)严禁涂改账目。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6)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8)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质量提出评价,以利于进一步工作。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3

质安部是公司创优质、保安全的关键部门。根据公司对质安部的职能分工,制定本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职能分工,质安部的管理有下列三个部分:

一、质安部日常管理。

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与管理。

第一部分 质安部日常管理

1、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2、 制定并不断完善公司的《项目管理手册》、《施工现场标准化图集》,并向项目推广。

3、 积极参加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观摩会,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总结观摩学习的优秀经验和做法。

4、 定期对各项目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保持全年下工地的时间不少于40%。

5、 及时组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参加主管部门对项目部进行的各类检查。

6、 完善项目部印章管理制度,严禁项目部私自刻章,项目部专用章须由项目承包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由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同意后,由公司质安部统一刻章、并与项目承包人签订领用印章承诺书。

7、 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延期换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工作。

8、 敦促项目承包人收集各项目的业绩信息(包括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备案合同、竣工备案表),对已完工的项目敦促并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信息注销(人员放行)工作,对已竣工但相关资料未齐全的项目予以催告,并通知财务部暂时停止对该项目的工程款转账。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同意后方可转账。

9、 负责质量体系认证和年审、省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

10、 参与所有项目合同的审批,并对不同项目制定不同的质量安全目标。

11、 不定期的组织各项目部学习先进的公司管理经验、项目施工方法工艺以及本公司的优秀项目等。

第二部分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1、参与图纸会审并根据业主的合同要求,对项目提出工程质量目标。

2、敦促并配合项目部完成对项目的质量报监工作,配合项目部共同完成质监站的关键工序验收工作。

3、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3.1、审批每个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树立质量

第一的思想。监督与检查施工过程质量体系的运行工作,包括质量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定期安排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并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不达标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复查不达标的项目处以相应的罚款。

3.2、组织项目各阶段施工质量以及半成品、外加工质量情况的抽查。

3.3、必要时由质安部牵头,会同总工程师、设备科、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不合格品评审整改方案、预防措施的讨论与审查,以及措施的跟踪、监督检查与验证。

3.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整改方案的讨论以及负责整改方案实施的跟踪监督检查与验证。

3.5、负责组织总工程师、设备科、项目部对项目进行完工工程的初验,以及协助项目部初审工程竣工资料。

3.6、会同总工程师、设备科、项目部参加市(或区)质检站对完工工程的终验,以及配合项目部会同业主办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手续。

3.8、工程质量保修期服务工作。

3.8.1、编制工程质量回访计划,保修期一年内组织1~2次对已交付工程的现场勘查、落实维修。

3.8.2、征询业主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意见。

4、负责敦促并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项目奖项检查验收及申报工作。

第三部分 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与管理

1、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的审批

质安部是本公司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应该全面掌握本公司所有安全员素质的情况,以及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环境条件,认真做好项目安全工作计划的审批工作并整理归档,该计划应包括下类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须列入所承建工程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环境防噪声、防污染的预防措施、操作工人劳动保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工作。

2、项目开工前向项目部下发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并敦促项目部依据公司的'文明施工标准布置施工现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敦促并配合完成工程的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质安受监工作,配合项目部共同完成针对项目的安监站事前、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配合完成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的申报工作。

4、做好公司新进工人、调换岗位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岗位安全教育。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的安全教育。

5、监督和检查项目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起重机械、施工机具。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达标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复查不达标的项目处以相应的罚款。

6、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有严重险情,必须制止继续生产,并勒令停工。

7、负责劳保用品检查,对劳保用品的使用进行监督。

8、协助参加重大安全、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改进防范措施。

9、做好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和情报分析,并负责安全指标的考核。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员工薪资、奖金、津贴等事项制定。第二条薪资给付原则薪资在给付原则上,应与公司委派的工作成正比。因此,非规定的休假及非公司委派的勤务,不支付薪资。

二、薪资的分类、给付第三条薪资的分类薪资包括两大部分:

(一)基准内薪资

(二)基准外薪资

1.提早上班、加班津贴; 2.深夜津贴;

3.假日加班津贴;

4.轮班制勤务津贴;

5.休假日勤务津贴;

6.警务津贴(比例分); 7.值班津贴;

8.通宵津贴;

9.调驻津贴;

10.交通津贴;

11.春节加班津贴;

12.临时传呼津贴。第四条缺勤扣除基本额员工缺勤时,依基准内薪资×1176×缺勤时数,为缺勤扣除基本额。 第五条本薪本薪金给付原则,包括下列四项:

(一)本薪依员工的职务及执行能力决定。

(二)本薪包括基本薪资及年资两种。

(三)新进员工的薪资计算方式,依表-1“初任基准薪资表”的标准给付。

(四)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依表-2“员工年龄最低薪资表”的标准给付。

第六条职等津贴

经公司试用期满的员工,由人事科评定员工的职等,依表-3“职等津贴表”的标准给付。

第七条扶养津贴公司对于须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扶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表-4“亲属津贴给付额表”的标准办理。

第八条住宅津贴住宅津贴乃为贴补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依表-5“住宅津贴补助表”的标准办理。

第九条调整津贴员工因调职居住公司宿舍时,可中止住宅津贴,另依表-6“调整津贴补助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轮班勤务津贴实行轮班制的勤务人员,依表-7“轮班勤务津贴(定额分)表”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警务津贴凡任职警务勤务人员,依表-8“警务津贴(定率分)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福利津贴员工的福利津贴,依表-9“福利津贴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基准外薪资基准外薪资给付标准,依表-10,表-11,表-12,表-13的各项规定办理。第十四条薪资计算期间及支薪日

(一)每月薪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16日到本月份15日止,为本月的勤务及薪资计算期间,并于该月25日支薪。

(二)遇发薪日为假日时,则提早一日支付。若发薪日遇连续假日时,则于休假后第一天上班时支付;但不可延至27日以后支付。第十五条尾数计算薪资计算时,有未满一元的尾数产生时,以一元计算。

第十六条支薪方法

(一)薪资发放时,一律以现金直接支员工薪金。

(二)员工死亡时,或因事无法直接交付员工时,可通知家属携带相关证件,委任代领。第十七条禁止抵消、冻结员工事先借支时,不得以薪资相抵,也不得以此作为债权担保,而予以冻结。第十八条紧急时的支薪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员工的请求,可不依照第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其已工作日数的`薪资。

(一)本人或扶养的眷属因生产、生病或灾害时。

(二)本人或扶养的眷属结婚或葬礼时。

(三)本人离职时。

三、扣除、不支薪等

第十九条下列规定,可自薪资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薪资所得税及其他法令规定须代扣的事项。

(二)劳保费、团体意外保险费。

(三)福利金。

(四)工会协定的会费。

第二十条假日、请假的薪资

(一)员工缺勤时,每缺勤1天,扣除1天的缺勤薪资。

(二)每一计薪期间,因私人事由请假时,缺勤日数超过16天以上者,以基本薪资的80%×出勤日数,作为该月的出勤薪资。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5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供给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本事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一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景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职责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xx项。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职责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职责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礼貌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景。配合协调情景、约定事项的执行情景、材料供应情景、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构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构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研究: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景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职责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1000—5000天的罚款。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贴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元的罚款。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发挥其在生产中的作用,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对外机械设备租赁及使用管理均采用本制度作业。

第二章管理

第二条、物资设备部是主管生产机械设备的职能部门,在公司主管经理领导下进行工作。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公司颁发的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通知、决定、意见,结合自身实情,制定相应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本部门使用、管理的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建档立案;负责设备进出库清理与验收,运行中资料发放与收集;编写大修理报告和修理项目审核及资料整理。

3、实施、协助、参与公司生产工程管理组织的设备对外租赁,对内承包工作。

第四条、自有设备经核定划拨给项目部的在用、库存机械设备及配件属公司固定资产,所有权属公司,项目部有使用权,但不得自行调出、转让、出售、报废、报损。

经公司批准的设备调动、调剂,其上缴折旧费,由新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机械设备档案是科学使用设备的依据。它主要有:随机的技术文件、验收报告、履历书。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应认真填写设备档案,并如期向公司提供所需资料。

第六条、自有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设备,属本规定所称谓的机械设备范畴。一般不同时具备上列两个条件的,视为易耗品,特殊情况下,单位价值低于标准,但更换频繁,易于损坏的,可不列入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折旧费提取标准依照其形成时间、类别确定。折旧比例新设备一般控制在年8-13%以内,运输机动车辆年折旧率为15%。

第七条、机械设备因操作正确,精心保养,使设备性能完好,延长修理间隔时间,节省修理经费,对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八条、凡经保养和维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中小修由项目部管理部门验收,凡合格的,项目部出示报销修理费证明文件;否则,不予报销。

第三章租赁、出租和处置

第九条、租赁的设备确实为公司、项目部目前所必需,且项目部暂时无力购置或从成本上考虑目前不宜购置的设备。

第十条、欲租赁设备的项目部填写《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报公司生产工程管理部门批准后,根据公司批准的《生产设施配置申请单》,应有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积极联系设备租赁商,并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第十一条、在设备到达项目部前,我方人员必需对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知,并在租赁合同中注明该设备当前的实际状况。以避免在归还设备时的纠纷。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中应含有以下内容:

1、租赁物名称、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质量技术及当前的技术状况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根据施工项目需要协商确定时间。超过部分无效)

3、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

4、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5、租赁物交付期限、时间、地点及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7、租赁物损坏后赔偿方式

8、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出租公司的.机械设备,必须事先向生产工程管理部申报,经分管经理审核,获得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十四条、如未经允许出租机械设备,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的,当事人需按相同机械设备的现行市场价赔偿,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机械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设备严重损坏,技术上无条件修复,或虽可修复,但一次修理费超过设备原值50%

2、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型号老旧,且无配件供来源的;

3、技术性能低劣,不堪使用或不能保证安全的;

4、由于工程项目停建或施工工艺变更,无法使用的专用机械设备。

未经批准报废之前,应妥善保管,不得将零部件,辅机等应加以利用,并折价入帐,作变价收入处理;报废部变现资金上交公司,作残值入帐。

使用限期未满,而又不宜使用的设备,经批准后可以处理,其差额部分由使用单位用发展基金补充。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规抵触时,按国家法规执行。

建筑设备租赁公司规章制度 篇7

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建设方针特定本制度如下:

项目经理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项目的质量法人代表,对承建的项目质量负总责。为了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质量关,应做到: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不得随意降低质量评定标准。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术力量,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落实质量保证体系。

四、杜绝不符合国家建材标准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外物件要有相应资质的工厂加工,到场后经检验合格方能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纳入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监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工程技术难点、疑点的技术处理,实行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落实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使技术管理资料归档存查。

七、组织落实质监站对单住工程的总体质量评定工作。

八、组织落实竣工移交验收工作将质量好、工期短的建筑产品奉献社会。

项目经理责任制

一、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具体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足。

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交底与实施。

四、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责任要有安全指标(轻、重伤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本施工区内的主要监建设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及其它重要设施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六、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厂前的第—级培训工作,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并有记录资料入档。

七、负责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发生事故后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困,实施改进措施。

九、严格按规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主要用于保证和提高劳动安全生产,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文章来源:http://www.hc179.com/shigonghetong/90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