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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20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收藏12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装修公司的员工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1

(一)、为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中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三)、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尽驾驶人责任,但不得交无驾照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专职司机负责,并参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检查、保养与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四)、与车辆相关的证件、保险卡等资料由驾驶人员保管。如有遗失,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人员负责。

(五)、车辆行驶途中应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若违规罚款由司机承担。

(六)、各部门用车,应事前申请,经总经理同意,统一安排、调度。杜绝一人一车、一事一车的浪费现象。

(七)、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客户例外。

(八)、司机根据行车里程、时间,以及用车部门,准确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以保证车辆的节能降耗。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壮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断壮大公司实力。

四、公司提倡鼓励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并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人事考核

1、考核分为试用期转正考核、项目考核、年度考核、其它专项考核。其中职员试用期转正考核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出具考核意见。

2、项目考核

<1>项目考核周期:自项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尾款全部收回为一个周期。

<2>在项目周期内,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项目内容并考核项目参与人员。项目周期结束且项目内容全部归档后,由董事长与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质量进行考核后,进行项目奖金的发放。

3、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主要围绕年度奖励工资进行。

<2>具体考核标准按《目标责任制》进行。对年度业绩突出人员,公司视经营情况给予重奖。

4、其它专项考核。是指对一些单项、或某个阶段、某个方面工作进行的考核。考核办法根据情况临时制定。

二、晋升/降职

1、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协同、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2、员工工作表现欠佳或完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工作进行时,公司有权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后如还不能胜任,但不至于做辞退处理的情况下,公司将对其做出降职处分。

3、员工在接到人力资源部下发的`晋升或降职通知书后,于一个周内办妥交接手续,并到新岗位报到。

三、离职

1、在试用期内,如公司认为员工不合格,或员工本人认为不适应所从事的岗位,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须提前3天给予公司书面通知。

2、试用期后,如公司和员工之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有其它约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3、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考核不合格;工作表现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或因人员调整;或因个人的意愿离开公司,公司给予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4、辞退规定:

<1>由该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员工申请意见书,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人力资源部与员工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审核员工前一阶段的绩效考评成绩。

<3>人力资源部将审核意见呈报总经理进行审批,并将总经理意见反馈给所在部门。

<4>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员工本人辞退时间及办理相关手续。

<5>因违犯公司有关符合解聘规定的,由人力资源部征求部门经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自动离职:

凡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并按以下3种方式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电话通知、发送电子邮件、发送快递信件。送达3天之后视为员工知悉通知内容,如若员工仍然不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有权扣除劳动者工资,扣除后的余额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6、员工辞职(或辞退)经批准后,依据《员工离职单》内容,到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等分别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各部门经理待其归还所有公司物品、结清一切账目后方可签字确认。否则公司有权扣除劳动者工资,扣除后的余额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保留对此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四、附则

1、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将随时修改并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修改权亦同。

3、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一、装修公司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是怎样的

(一)考勤制度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1、出勤: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30-12:0014:30-18:00,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2、打卡: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给予补签。

3、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前台登记。

4、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前台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5、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1)全勤奖:每月30元,以考勤卡为准、

(2)迟到早退:上班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5元2分钟10元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计。

(3)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

(4)在2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二)辞职制度

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四种情况

1、辞职

(1)合同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辞职;

(2)员工因疾病、身体方面的原因(须附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而提出的辞职;

(3)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个人辞职,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4)公司所有职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含)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半月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试用期职员离职申请应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离职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2、辞退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辞退:

(1)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对工作不负责任,表现欠佳,经教育无效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调换岗位仍无法适应者;

(3)数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屡教不改者;

(4)不服从管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者;

(5)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或组织结构调整需要裁员。

(三)自动离职

1、自动离职条件

(1)对未准辞职,而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

(2)请假期满未回公司工作又未向公司续假达三天(含)以上者。

2、员工未经正常渠道办理辞职、辞退手续,擅自离职离岗,终止双方劳动关系,若对公司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赔偿公司损失。

3、重要岗位员工因自行解除双方雇佣关系导致企业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依法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四)开除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开除:

(1)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2)不服从领导,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

(3)威胁、恐吓、危害管理人员和其他同事正常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者。

(4)偷窃公司产品、开发信息、文件制度、员工财物或泄漏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5)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聚众闹事,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者。

(6)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有流氓行为或道德品德极为败坏者。

(7)不忠于公司事业,贪污受贿,索取回扣,公报私仇,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和信用者。

(8)工作中严重弄虚作假,伪造(包括与人串谋)公司记录文件、帐单等人为掩盖事实真相,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者。

(9)触犯国家有关法律造成犯罪,触犯刑律而被公安机关拘留、判刑人员。

(10)对于违反上述条件者经公司核准开除的人员工资不全部发放,仅发放基本工资的30%作为遣送费并永不录用,如果开除人员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直至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五)离职程序

所有由部门主管(经理)→行政部→总经理审批后生效,生效后按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好一切交接手续者,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二、装修公司的公司分类

1、中小型装饰公司:一般就是设计师、施工经理从装饰公司出来。自己创建的公司,一般只是单方面比较强,要么设计强、要么施工强,装修那么多部门的管理,公司综合能力一般。

2、主流装饰公司:加盟类的品牌公司越来越多,他们一般管理有固定的流程,主材有自己的联盟品牌。

3、部分高端公装公司、主流家装公司高端设计部:这些机构都能提供很好的设计和施工,优点因为专注所以卓越,设计和施工投入的精力都很到位,装修装饰效果自然到位,全部采用主流品牌的材料更容易出效果。

4、未来最好的装饰模式是专业的预算机构+专业的设计工作室+好的安装公司,只要通过社会分工,把每种人的长处发挥出来,这样才能使得装修行业真正进入发展阶段,数年以内家装行业很难规模化。

5、网络装饰公司,相关装修装饰网上的装饰公司的频道。主要作用是通过网络技术宣传装饰公司的一些服务体系以及服务原则,在传统经营的基础上开辟网络经营的新领域,可以为更多的业主服务的同时推广企业品牌理念,打造企业知名度。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

(三)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五)每一天要坚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常

(六)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七)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坚持良好的关系。

(八)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职责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九)应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十)要熟悉市尝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途等。

(十一)对客户要用普通话流利的讲出家庭装修施工过程。

(十二)尊重客户合理化提议。

(十三)对有意向的客户要多讲解,多了解客户的`需求,直到客户满意。

(十四)接单后要积极配合设计师做图、预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毕后的保修服务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区销售居住情景和小区中住户的经济实力。

(十七)对待客户要热情、真诚,要让客户信赖、满意。

(十八)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目标市尝把握市场。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展厅管理,提升公司形象,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内容

1、展厅管理由经理负责,实行细致化管理,方便客户参观和咨询。

2、对于展厅内的大型物品、样板、装置等,由参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无关人员随意搬动影响展览效果和安全性。

3、设立一个详细明确、易懂易看的展示图,对全部展品分类、编号、名称做好明确的标识,以方便展厅向客户介绍。

4、展示产品的材质和色泽等都应与实物相符,材质选用要符合公司标准。展示产品规格应与实物规格一致,不得虚假宣传。

5、展示产品的使用、维护细节等方面,应布置信息和提示。为方便客户了解产品特点和使用方法,每件商品都须有助销售的介绍信息。

6、展厅环境要保持通风清新,灯光亮度要适中,整体气氛要优雅舒适,营造出轻松舒适的感受给来访客户。

7、展厅内要保持整洁,展示架、玻璃墙等均要勤擦拭,避免灰尘、污渍等影响展品的观感。应每日进行清洁,排除消毒处理。

8、公司展厅不允许带食品、饮料、吸烟和嬉戏等行为。

9、对于洽谈业务的来客应有助理介绍。助理负责业务在座位安排,提供设备和资料,了解客户需求,及时反馈客户的信息,并为客户的`提问提供答案和解决方案。

10、公司展厅的开放时间为每日 9:30~17:30;节假日与周末不休。

三、应急措施

1、在发生突发情况、如火灾、地震等紧急事件时,负责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报警请求支持。

2、洽谈中的客户,应根据职业技能和性格,处理各种细节问题,善意对待与客户之间的交流互动。

3、在展厅遭受破坏或贵重展品被盗时,负责人应立即报警,开展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和提交相关材料。

四、监督制度

本规章制度实施后,公司经理要根据规章制度的内容,及时地进行检查与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作出处罚,以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

五、附则

1、本规章制度施行从公司领导批准之日起。

2、本规章制度有任何修改,需经由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人、经理协商,保证重新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五、附则

1、本规章制度施行从公司领导批准之日起。

2、本规章制度有任何修改,需经由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人、经理协商,保证重新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7

装修装饰公司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装饰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可分为经理办公会议、工作会议、职工大会和业务会议等。介绍会议召开的周期和会议内容等事项,以及一些必要的总结。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签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介绍。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介绍。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

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三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六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二、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四、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六、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八、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九、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安排。

二、团队成员必须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团队成员不得擅自泄露客户和公司的一切商业性秘密,违者按公司或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客户服务团队每天定时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及时交流工作体会,传达工作信息,保持团队成员的密切合作、思想统一,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参加。

五、团队成员必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现问题应及时检讨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责,影响团队内部团结。

六、对客户投诉和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作出反应,积极研究对策作出处理,并总结如实上报,不得欺上瞒下,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

七、经常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行为,保证装饰装修的安全和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是指城市住宅和依法可不实行招标的或者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应当坚持方便群众、市场引导、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的原则,建立配套的服务体系。

第四条 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耐久性和结构安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主管部门。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公用、环保、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城市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装饰装修:

(一)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

(二)房屋严重损坏或者险情未经修缮加固处理的;

(三)已列入拆迁和拆除范围内的;

(四)因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

第七条 在装饰装修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四)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五)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六)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七)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规定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八条 装饰装修涉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以及增设和扩宽阳台的,应当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应当由相关管理单位批准。

第九条 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或明显加重荷载的,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张贴房屋安全鉴定书复印件;

(二)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或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三)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试验;

(四)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采取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六)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和避免对他人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七)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装饰装修活动;

(八)及时清运装饰装修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从楼上向地面抛洒或向垃圾道、下水道倾倒;

(九)不得因装饰装修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十条 装修人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并提交下列凭证和材料的复印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规定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规定第九条第(一)、(二)、(三)项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及装饰装修协议;

(七)房屋使用人装饰装修的,还需提供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第十一条 装修人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协议。

第十二条 承揽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三条 装修人可以自行组织对房屋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也可以委托装饰装修企业对房屋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装修人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十四条 委托装饰装修企业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双方应当签订装饰装修协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姓名或住所、单位名称或地址、受委托人资质证书、上岗证书;

(二)房屋的地址、面积,装饰装修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及质量验收方式等;

(三)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工程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

(六)协议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八)协议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委托装饰装修企业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装修人对装饰装修企业遵守本规定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十五条 装修人委托装饰装修企业对房屋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十六条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相关工程设计协议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装修期间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管理,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或者纠正;对不听劝阻或者不予纠正的,应当及时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装修人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未取得资质证书的装饰装修企业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安全隐患的,责令采取消除措施,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因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 装修人因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抗震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的,对装修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的,或者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的,对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增设和扩宽阳台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五条 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六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及时报告,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对拒不停止损害房屋结构、设施的装修行为,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制止,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减小危害,所发生费用由装修人承担。

对装饰装修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城市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第二十九条 县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城市房屋装饰装修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加强管理,公正执法。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市建设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大同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同建发(20xx)第174号)同时废止。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级、客户登记

设计师对来访客户做详细询问,填写规范客户登记表,确保与客户相关数据的采集完整、准确。

第二级、设计审核

每一套设计图纸,均须有审核及客户认可签字,确保设计合理,图纸准确。

第三级、设计师进行全程服务

设计师不仅在施工前向客户提供满意的咨询及设计服务,而且在开工后施行全程跟踪服务,即每个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级、工长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质量认定制度

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工长应与客户做逐步质量认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五级、工程巡检逐家巡回检查

工程巡检对每一个工地的施工情况做巡回检查,对所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按期、按质进行。

第六级、工程部经理抽查

工程部经理对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检,防止遗留问题发生。

第七级、监察部电话回访员对在施工程客户访问,监察部经理、监察员定期对在施工地监察。

公司投诉接待员对在施工程做逐家电话回访,征询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迅速报告工程部和监察部经理给予及时解决。监察员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2次,监察部经理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第八级、监察部电话回访员电话回访。

在质量保修期中,公司电话回访员将定期对客户做电话抽查回访,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装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一、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程部经理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程部经理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程部经理直接商谈, 不可擅自行动。施工现场必须有公司标准的标识牌、施工进度表、施工巡查表、有关负责人、客户评价簿及请勿吸烟标牌、保持现场卫生标牌等,且施工进户门必须按公司标准进行保护。

二、工程部经理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不穿工服罚款50元),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罚款200-500元。施工人员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三、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四、施工前设计师要详细交底,施工图工程部经理、客户和工长人手一份,装修过程中互相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领导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里,对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将坚决严肃处理(本条违规罚款200元)

五、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六、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装袋堆在指定位子。施工人员解手需到临时卫生间(指定地点),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罚款(100—300元。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吸烟到场外及指定地点)、酗酒、吵架、打架,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罚款20元。

八、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线路等改造规定。注意劳动安全,不得单独进行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情况下不得操作。一切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负。(本条违规罚款200元)

九、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客户购买的材料,各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本条违规罚款100元)

十、注意防盗,防火安全,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场地施工必须用电缆线,注意机器用电的载荷量,注意电路暗线的排放符合安全规范并作排线记录,注意接线板接线安全,机器用毕应即时拔下插头,一天施工结束应拉下有关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本条违规罚款100元)

十一、本管理制度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