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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2023-04-23

项目承包合同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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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合同(篇1)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其所承包的韶山路绿化景观提质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交给乙方承包实施,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依据:

(1)本工程的中标通知书;

(2)经业主方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方)盖章签认的施工承包合同;

(3)经甲方和监理方盖章签认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工程范围:由业主方提供的经设计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所涵盖的包括硬质景观和绿化栽植、硬质铺装、土建设施等全部内容。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及工作任务

1、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组织机构的建立。

2、由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经理部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施工任务安排。

3、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

4、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结算办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责任范围的划分

1、承担项目经理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2、承担项目经理部的办公经费、日常开支、伙食费;

3、确保本工程通过业主方的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

4、做好施工成本的测算工作,确保达到35%的纯利润标准;

第七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按照工程实际完成量(以最终审计为准)的2.5%提取项目经理部管理费,在工程末最终审计完结以前按本工程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

2、工程完成一半,甲方按照上述约定的计算方式提取管理费的30%给乙方;

3、工程完工,甲方按上述方式再提取30%的管理费给乙方;

4、工程竣工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甲方再提取20%的管理费给乙方;

5、工程办理完结算后,以最终结算总价为基数,按上述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计算方式将剩余管理费一次性全部结给乙方;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奖惩方式

工程竣工,审计完毕后,扣除施工阶段、养护期间及结算过程中的施工成本、费用开支,本工程的纯利润应达到35%的标准。

1、达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利润标准,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2.5%标准计提管理费;

2、当达到42%的纯利润标准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2.8%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3、当达到50%的纯利润标准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3.2%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4、当达到55%的纯利润标准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3.6%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5、当达到60%的纯利润标准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4%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6、如纯利润率不足30%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2%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7、如纯利润率不足25%时,则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基数,按1.5%的标准计提管理费;

第九条一般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图纸、资料两套,经双方会审后作为乙方施工的依据,组织设计方进行技术交底;

(2)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网资料,并作好交验记录;

(3)协助乙方处理各种关系;

(4)组织、协调业主方、监理方按本合同约定审结乙方提交的工程进度资料、竣工结算资料;

(5)组织、协调业主方、监理方办理有关本工程的签证资料;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管理费;

2、乙方责任

(1)应服从业主方的统一部署和总体安排;

(2)按业主方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

(3)确保施工所需要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和施工技术条件,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及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组织安排施工;

(4)接受业主方、监理方、甲方的指导和监督,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按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认真做好施工日志和技术质量检查纪录,及时办理相关签证,并在竣工验收前整理成册;

(6)按有关合同约定及时编制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

第十条违约责任与争执处理

1、如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的,双方协商可顺延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部分,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自身不能正常施工的,双方协商可顺延工期,造成损失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及时的向乙方支付项目经理部管理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前述管理费的,应按照银行同期利率的两倍支付给乙方利息,时间从本合同约定支付前述工程价款的期限期满第二天算起。

4、如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项目承包合同(篇2)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全称)承包工程

合同编号:

发展商:(发展商全称)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20xx年2月19日

合同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名称、范围和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4

2.工程范围和内容...4

3.工期...6

4.施工进度安排...6

5.合同总价...7

6.合同款项的计算...7

7.付款...7

8.甲方一般责任...8

9.乙方一般责任...8

10.安全文明施工...9

11.质量保证...9

12.权利担保...9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9

14.仲裁...10

15.费用及收费...10

16.原产地...11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11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11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1

20.供货时间及延期...12

21.设计责任...13

22.图纸和技术资料...13

23.竣工图纸及资料...13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14

25.调试...14

26.保修...14

27.延期与违约...14

28.变更的规定...15

29.工程价格决算...16

30.工程竣工和移交...16

31.合同修改...17

32.合同生效及其他...17

甲方:(项目发包方公司全称)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乙方:(项目承包方公司全称)

公司地址: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项目全称)承包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工程名称、范围和内容

1.工程名称、地址

1.1.工程名称:(工程项目全称)

1.2.工程地址:(实际施工地理地点详细名称)

2.工程范围和内容2.1.工程范围

a.(项目名称)工程的货物供应由乙方完成,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项目名称)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等相关工作全部由乙方完成。

2.2.乙方施工工程内容

2.2.1.线路支护:机柜或机架安装等;

2.2.2.线缆敷设;

2.2.3.设备安装;

2.2.4.调试;

2.2.5.试运行;

2.2.6.验收;

2.2.7.完成施工深化图纸设计;

2.2.8.完成竣工图;

第二部分工期、工程项目的划分和施工进度

3.工期

3.1.进场日期: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场具备进场条件时,乙方提出申请进场的书面报告,经投资方及监理审核后,乙方承接本工程的工程实施人员进场为进场日期。

3.2.开工日期: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乙方提出申请开工的书面报告,经监理(监理公司全称)审核、甲方书面认可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3.3.竣工日期:年月日(暂定),如因(项目名称)进度变更,则应相应进行调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竣工是指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4.施工进度安排

4.1.乙方完成全部工程的期限为个工作日,如因(项目名称)进度的调整而改变时,将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最后时间为准。

第三部分合同总价、合同款项的计算及付款

5.合同总价

5.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暂估价)。

6.合同款项的计算

6.1.货物款:以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为准。

6.2.工程施工款:按下述约定标准计算。其中:

1)施工安装调试及材料费:以进口货物价格的15%计算,为人民币:;

2)税金及管理费:以进口货物价格及1)项的4%计算,为人民币:

7.付款

7.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0%预付款,计人民币:货金。

7.2.甲方确认设备已经到货并验收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计人民币:

7.3.工程调试验收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计人民币:

7.4.自工程调试验收完毕之日起12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合同总额的5%,计人民币:

第四部分双方责任

8.甲方一般责任

8.1.(项目发包方全称)为项目名称的投资单位(以下简称“投资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理公司全称)为项目名称的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监督、管理有关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设计公司全称)为北京(项目名称)的总体建筑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建筑设计单位”)。

8.2.投资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总体协调工作,向乙方提供施工作业面及有关工程资料,协调工程建设方、监理、顾问公司、各专业工程商的关系以方便本工程实施。

8.3.由监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隐蔽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核查乙方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

8.4.由投资方协调乙方、建设方、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交底与会审,完成会审和交底纪要。

8.5.甲方负责将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月度完工工作量等报验材料签章后上报工程监理及业主,定期参加有关工程协调会议。

8.6.当出现建设方安装的管线堵塞、不按照图纸施工、工程质量无法达到乙方施工要求、其他专业施工影响乙方施工或破坏乙方完工成品时,甲方、建设方、监理方负责协调。

8.7.甲方协调各方完成工程验收。

9.乙方一般责任

9.1.乙方以弱电总包名义进场施工,不得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

9.2.甲方、建设方、监理方在对工程进行验收后,提供乙方相应的验收文档,乙方在施工现场详细检查已完成的建筑主体结构情况、有关通道、现有的工作面,熟悉工程范围的性质及现状。

9.3.乙方工作人员在进入工地、工地保安、出入通行证等类似的事项上,须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和投资方制定的条例和规则。

9.4.甲方在确认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准备一切开展工程实施管理及其相关工作所必需的全部设备。

9.5.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和现场情况应合理安排本工程所需货物的供应,在各有关工作面提交日期前预计足够时间将货物运抵现场,以确保全部工程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6.乙方必须配合(项目名称)整体工程的进度计划,以甲方认可的方式,按计划合理组织实施。

9.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现场状况进行施工,凡因现场需投资方配合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10.安全文明施工

10.1.乙方须接受投资方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

10.2.乙方对其员工在工作范围由于乙方工作和管理得失误而造成责任的意外或伤亡负全部责任

10.3.乙方员工的意外或伤亡,如属于乙方工作和管理中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如属建设方工作或管理中的问题,建设方承担任何与此有关的赔偿、调解、诉讼等费用的支出。

10.4.任何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乙方员工一旦发生与乙方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

10.5.建设方协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实施细则。并不得对其它工程的成品造成损坏。

10.6.在施工期间,施工工艺和材料储存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法规和其他要求。

11.质量保证

11.1.货物质量保证

11.1.1.乙方保证供应的货物是符合合同及附件所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和性能要求,并保证在技术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性。

11.1.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安装后完全能达到其性能和功能标准并能通过验收。

11.1.3.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应具备有关合格证书。

11.1.4.乙方采购中如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无偿负责更换,直至合格为止,如投资方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向乙方出具有关的证明文件。

12.权利担保

12.1.乙方保证甲方在中国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12.2.乙方保证具有与本工程施工等相关的相应资质、资格。

13.不履约责任及终止合同

13.1.甲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1.1.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乙方结算和付款,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1.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付款条款,逾期超过30天,将核定乙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并赔偿乙方退场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13.2.乙方不履约责任引致终止合同

13.2.1.乙方发生如下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同时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由于乙方原因,引致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安排期限内完成工程的施工并未提出和理的书面形式的洽商,逾期超过15天。

2)未按照合同施工或忽视履行其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以致严重影响本合同工程质量或其他专业施工的进行,在甲方发出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乙方不予纠正。

14.仲裁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正式语言为中文。

14.2.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4.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可继续执行。

15.费用及收费

15.1.乙方应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文件及规定。

15.2.凡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乙方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宿由甲方协助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的食费由乙方解决。办公、库房、安全保护等设施由甲方协调解决,现场用水、用电、货物材料的运输等由甲方协调解决。

第五部分货物供应

16.原产地

16.1.本合同所指的“原产地”系指本合同所包括进口货物的生产地,详见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

16.2.乙方和货物生产商应向甲方提供进口货物的原厂质量证明和生产厂所在地商会或生产商出具的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17.货物规格、技术标准货物的规格应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中明确的规格相符。如因生产商的原因引起货物规格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到货之前通知甲方,协商解决。

18.货物包装、运送及储存

18.1.货物包装

18.1.1.乙方提供的全部进口货物必须采用相应国际标准的保护措施在原厂包装。

18.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运送期间或送至施工现场时受到损坏以及因其包装防护措施不妥引起的锈蚀、损坏等,乙方须立刻收回并为甲方免费更换。

18.1.3.进口货物每件包装应附有由乙方出具的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明。

18.2.货物送达地点

18.2.1.货物送达地点:(项目名称)工地。

19.货物的检验及验收19.1.货物的检验

19.1.1.乙方应在进口货物到场检验后出具货物质量证明。该证明将作为乙方付款申请书的组成部分。

19.2.货物验收与保管

19.2.1.货物交验前的保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

19.2.2.货物到施工现场卸车后,应在具备验货条件后3天内按件、按箱验收。

19.2.3.开箱验收时,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共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由乙方、甲方、和工程监理签字认可。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技术规格等与合同规格不符,数量短缺,质量低劣,损坏等情况,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货物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产地等与本合同附件1《项目明细与单价细目表》不符,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更换并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2)货物的供应数量少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负责将数量补齐。多于合同交货清单的数量时,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常

20.供货时间及延期

20.1.乙方所供应的货物应于双方确定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中的到货时间内运抵施工现场,以确保工程进度。

20.2.如果乙方在没有任何意外原因的情况下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按期到货,导致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延期责任。(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第六部分深化设计、施工图和竣工图

21.设计责任

21.1.乙方进行(项目名称)工程的深化设计工作。

21.2.在设计图纸绘制过程中,有关绘制图纸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1.3.在设计中乙方与其它专业的承包商协调。如因其它专业重大变更设计引致设计工作量增大,双方可另行协商。

21.4.乙方提交的相关图纸及资料需经甲方签章后送交建筑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1.5.在(项目名称)工程中出现的资质问题由乙方解决(甲方指定经销商除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22.图纸和技术资料

22.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全部建筑设计资料的和图纸一套。

22.2.乙方提交本工程的全部资料和图纸。

22.3.图纸和技术资料均应为中文版本,并由设计院审核、盖章。

22.4.技术资料

22.4.1.乙方应于签约后15天内提交下列技术资料供甲方审批及参考。

1)工程实施计划;

2)生产厂商介绍及产品样本;

3)其他在工程规范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

23.竣工图纸及资料

23.1.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及提供其他竣工资料,供甲方最后归档。

23.2.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文为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设备及系统技术资料一式三份。

2)乙方向甲方提供原产地证书和质保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等报检资料一式三份。

3)乙方应提供竣工图纸,另提供验收报告一式三份。

第七部分工程施工

24.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

24.1.乙方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24.2.乙方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组成本工程的实施队伍,保持长期稳定。

24.3.乙方负责乙方在工地的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及一切保险,服从甲方的有关规定,并负责自行解决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4.4.乙方在与其他专业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应提前确定交叉作业的方式,并对发生交叉的其他专业提出条件并与有关专业自行协调,进行施工。如交叉作业影响乙方的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投资方、监理的安排。

24.5.安装工程的验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规定。

24.6.本合同工程的质量等级为优良。

25.调试

25.1.乙方全面负责整个工程的调试、调校及试运行工作。

25.2.调试完成后乙方须提交一式3份调试及调校报告。

26.保修

26.1.本工程及全部货物在无人为破坏条件下的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26.2.保修分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期。其中,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或分项工程或分期工程)正式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6.2.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使用,乙方立即翻修。因甲方提供设备、材料和结构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甲方负责费用。

27.延期与违约

27.1.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2.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竣工期顺延,在未经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前提下,甲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相关工程款项0.05%计算赔偿金额,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工程款项的5%。

27.3.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主管部门提出的变更

b、工作量增减超过10%

c、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一天内连续停止工作6小时以上

乙方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监理报告,监理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答复。

27.4.不可抗力

27.4.1.甲、乙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双方各自承担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7.4.2.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协商终止合同。

27.5.乙方在提供的产品中出现政府部门指定产品,乙方按照政府指定产品进行产品采购,如出现指定产品及价格,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无法协商处理,乙方则按照政府指定产品的清单及单价采购。

27.6.在保修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没有及时保修,乙方应以每天为本合同合同额0.05%计算赔偿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合同额的5%。

28.变更的规定

28.1.变更权

28.1.1.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向乙方发出变更指令,认可、修正、取消或增添工程的任何部分。(甲方独立采购设备除外)

28.1.2.如工程中发出的变更指令,结构和设备的修改,无法满足乙方提交甲方的技术要求时,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变更。

28.1.3.乙方按照甲方变更指令开展工作。乙方可以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工程实施建议。如发生变更导致乙方财产或工程量的损失,如取消乙方已订的货物及取消与运抵现场货物相关的工程、要求乙方拆除按照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工程等,据实予以补偿。

28.2.变更指令的程序

28.2.1.在甲方发出变更指令之前,甲方应把该项变更的性质和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28.2.2.乙方接到该通知后,通过双方协商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交:

a、一份即将开展工作的说明和一份完成该项工作的计划。

b、乙方的建议(关于施工计划的修改,或乙方的责任。)

c、乙方对调整合同价格的提议(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已完成的工作量及不可重复使用的材料,增加的材料,增加的工作量,需延长的工期等)。

28.2.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说明、计划、建议或提议后,应尽快决定变更是否应实施。如甲方认可变更应实施,甲方应发出变更指令明确表示乙方的提议或其通过协商的修改方案。

28.3.价格调整

所有因甲方变更指令引起变价将按照下列规定做出评估:

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该价格应参考合同单价计算经甲、乙双方商定后调整合同金额;

b、合同中没有相同但只有类似于变更项目的,该价格可以作为参考以确定变更价格,调整合同金额。如不适用,则应由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以达到双方均满意的程度。

c、如载项目中出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制定产品问题,在价格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按照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单价和总价格进行决算,如出现政府制定价格有出入,以有关部门指定产品的价格为准。

29.工程价格决算工程的决算取费按照《XX概预算定额》取费的相关要求进行取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和施工中实际工作量进行决算,在决算中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发生的实际工作量的增减,给予甲方一定的优惠,优惠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30.工程竣工和移交

30.1.竣工验收

30.1.1.乙方应在竣工前7天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准备验收,乙方应完成工程自我检验认为满意并符合合同要求并准备验收时所需的一切文件。

30.1.2.乙方协助甲方、用户、监理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本工程验收,并在验收证明书上签署验收意见。

30.1.3.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产品合格证、竣工图纸、检验证书和有关纪录及验收和竣工材料。

30.1.4.在本合同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呈交有关规范的竣工报告。

30.2.竣工结算

30.2.1.全部工程通过最终竣工验收,视为本合同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验收合格报告》并经甲方认可,工程通过最终验收之日即为工程竣工之日。

30.2.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提供一切有关文件及结算依据给甲方,以便进行结算。

30.2.3.甲方接到乙方提供足够的材料后5天内,应向乙方提出审核意见。

30.2.4.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合同结算通知单后,7天内办理结算手续。

30.2.5.乙方收到甲方竣工验收满意后5天内应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

第八部分附则

31.合同修改

31.1.若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条件发生变化而欲对有关合同条款做出相应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31.2.合同修改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相对被修改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2.合同生效及其他32.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1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32.2.在合同履约期内,所有因燃料水电费、运输费、保险金、汇率升降、工资、材料价差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经双方协商后,乙方获得有关费用的调整,达到双方满意为止。

32.3.本合同未尽适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

32.4.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工程联系的代表人,明确工程文件的签字及盖章程序。

32.5.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名称:

公司地址: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

公司地址:

项目承包合同(篇3)

现针对恒洋印象江南小区消防工程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共同合作精神,为确保项目的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书。

一、合同签订人:

安庆市恒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江加帅 (以下简称乙方)

二、项目名称:

恒洋印象江南小区中小高层及地下车库消防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址:

安庆市大桥开发区

项目内容:消防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正压送风系统、风管系统、室外消防管网(具体见施工图纸及包干价预算工程内容)。

四、工程施工期限:

本项合同工程施工进度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土建、装饰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协调同步进行,以不影响土建、装饰工程施工进度为准。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拖延施工时间,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职责

(1)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该项目工程的施工图纸,并在施工中监督;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交开工通知书,项目施工整体工程进度表;

(3)当乙方与土建、装饰工程单位发生施工进度矛盾和施工冲突等矛盾时,甲方应及时的协调解决;

(4)线路敷设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及时协调乙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2、乙方的职责

(1)乙方应保证施工符合消防管理部门标准要求,乙方必须在项目施工现场完成本合同书中规定的所有工作。

(2)乙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甲方提供的总体进度要求,制定分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具体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结构、施工管理、主要施工员的名单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文件,并报甲方核校和确认。

(3)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技术交底日期,乙方应及时派出该项目的主管人员,技术人员及主要施工人员参加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会。

(4)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工通知后,应立即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场。

(5)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应做到文明施工(其中施工垃圾须及时清除)、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人员伤亡或其它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6)在整个施工期间,乙方不得损坏土建结构及现场正在运行的设施、设备等,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由于施工的需要必须开槽或凿洞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及土建、装饰单位的同意。

(7)本项目工程施工中所用的工具、仪器、仪表等由乙方自备。

(8)乙方在施工现场所用的设备,材料和工具由乙方自己派人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被盗、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9)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当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在进度上或施工现场占用发生冲突时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10)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有关规范施工,若乙方的施工人员发现施工图纸有错误,疏漏或与现场正在运行的设备相矛盾之处,应及时与甲方人员或设计人员交流,找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11)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乙方的施工不当而造成材料损坏和浪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2)所有设备及材料进场时应及时办理报验手续,监理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严禁使用伪劣产品。

(13)工程验收后,进行技术交底,让甲方人员了解系统功能和操作方式。

五、质量管理

1、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合格

乙方应严格遵循《火灾报警自动控制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16—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确保本项目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乙方在施工现场应设有质量检查员,并服从甲方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现场管理,对于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通知和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和整改,使之达到质量要求。

3、乙方应按照施工进度,分阶段向甲方申报阶段性验收报告,这些阶段包括:设备和材料进场验收,隐敝工程阶段验收,设备安装的验收,管道焊接的验收,布线测试的验收,系统的整体验收。

六、竣工验收

1、验收依据的标准

《火灾报警自动控制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哪50116—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2、项目工程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必须做好系统验收竣工资料,保证消防验收通过,并承担消防验收费用。

七、质保期

自项目验收合格后,交工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本项目相关的维修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为6小时。质保期内,不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系统工作正常,并随时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质保期满后,乙方承诺终身以优惠价格提供设备及配件,并负责给予更换(仅收取工人工资)。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拒力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中止本合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均视构成违约,受损方有权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向违约方提出诉讼,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受损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不能按照甲方或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或工程监理部门的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使之达到质量要求时,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4、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为合格,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该项目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整改,直到验收合格,由此所造成的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通不过消防验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乙

九、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本工程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及范围实行总价包干。

合同总包干价为人民币:叁佰柒拾万元整。包干总价不含部分主材(部分主材见清单),部分主材由发包人统一采购。包干范围:施工图。若今后图纸变更,二次设计、主材及设备暂定价发生变化,或甲方现场调整工程内容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按招标说明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报价应按投标书的优惠比例同比下浮),经甲方签证同意后,方可相应调整工程造价。

2、付款方式:甲方拨付工程款时由乙方开具正规建安税务大票。本工程按季付款,按季完成工程量的60%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包干总价的80%,消防验收合格后付至包干总价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无息),二年后返还。

十、其它事宜

1、双方协商约定的有关修改建筑设计变更文件,洽谈记录、会议纪要以及料图表等,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

3、本合同的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本本同书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包合同(篇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 南京国际(金茂)广场项目二期 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见附件(成本单价范围内不含原材料费用,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自20xx年4月26始至20xx年2月15日止 完成幅地下连续墙的施工任务。

5、其他约定:

二、奖励标准

乙方完成成本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质量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安全指标给予 元奖励;完成进度指标给予 。元奖励。

三、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提供项目工程必须的启动资金、生产设备、机具;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四、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 %比例拨付;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5.1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5.2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6、扣除以上5.1—5.2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生活费、房租水电费、保险费等)。

7、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200元。

8、工程完工、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后天内付清成本、安全、进度指标的考核奖励。基坑开挖完成验收合格后 天付清质量指标的考核奖励。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七、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包合同(篇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此工程项目以清包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具体规定如下: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期限:全部工程在_________前竣工。每延长一天,甲方从工程总承包款中扣除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误工或工期延长,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总承包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5、工程款结算方式:乙方开始施工时,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用于施工;余款_________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等。

7、质保期:_________年。期间出现一切质量问题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责任:一切施工用设备由乙方负责;出现施工不合格或返工造成的原材料、人工费等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视具体情况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9、安全生产:出现一切问题及损失由乙方自负。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