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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合同

发布时间:2023-02-04

房产赠与协议(篇三)。

合作的好处就是优势互补,毕竟每个人的资源有限。企业之间进行合作可以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知名度。签订合作合同可以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在签订合作合同前要对合同的内容事项有所了解。值得推荐的合作合同规范模板有哪些?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赠与协议(篇三)”,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1.格式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赠与的标的物,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___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说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赠与合同(公民类)

甲方:_____(赠与方)

乙方:_____(受赠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赠与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_____赠与乙方

(赠与物的名称、数量、质量)

2.甲方将于_____(时间)在_____(地点)将赠与物交付给乙方

3.甲方承担_____的责任义务

4.甲方享有_____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5.乙方应于_____(时间)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

赠与不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签字:_____盖章:_____

住址:_____电话:_____

延伸阅读

合同参考: 个人房产赠与合同(篇五)


为了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我们会与他人进行分工合作。合作可以激发团队成员的学习性,有助于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能力。 合作合同必须依法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生效。签订合作合同的时候有很多细节条款要多加注意。怎样才能拟定出一份优质的合作合同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参考: 个人房产赠与合同(篇五),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 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风险告知:若赠与财产存在瑕疵的,赠与人应在合同中将该瑕疵告知受赠人,若因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而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如果违反该项阅读,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该赠与房屋。

第五条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六条 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七条 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风险告知: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产赠与专用合同推荐


合作的好处就是优势互补,毕竟每个人的资源有限。通过团队合作,可以营造一种工作氛围,使每个队员都有一种归属感。合作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签署以进行投资活动而不另成立法人的文件。在签订合作合同时要防止掉进合同中的陷进。那么关于个人合作合同该怎么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产赠与专用合同推荐,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乙方监护人: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予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赠予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予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予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予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予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予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决定在乙方年满十八周岁,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将位于阳春市____区____路____楼____层____号的房屋一套(结构: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产权类别:___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无偿赠予给乙方,此赠予为不可撤销之赠予。乙方同意接受此次赠予。

风险提示:

应对赠予财产进行详细约定,若内人未详细约定,赠予人可能随时转移、撤销或者改变赠予。受赠人无法拿到赠予物,也不能请求赠予人交付赠予物。

2、甲方保证其对上述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3、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4、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阳春市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自双方签字后成立,乙方林其雨年满十八周岁,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7、房屋赠予合同,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合同由______保存),乙方监护人______手执一份,其余三份保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备用。

风险提示:

从赠予人的角度考虑,赠予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予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予人在赠予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予,则应积极劝说赠予人将赠予合同进行公证。

甲方(签字):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示范: 房产赠与协议.wps


为了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我们会与他人进行分工合作。合作对于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签订合作合同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签订合作合同的时候有很多细节条款要多加注意。值得推荐的合作合同规范模板有哪些?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合同示范: 房产赠与协议.wps》,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楼_________层_________号的房屋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房屋拥有所有权,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任何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否则,愿意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保证将房屋不用于违法(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事项。如果违反该项阅读,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该赠与房屋。

第五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第六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七条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有关的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热搜合同」房产赠与专用协议(篇四)


市场经济是广泛的交往经济,离不开与各种类型的人合作。合作有助于实现资源的共享,包括了信息资源、能源资源、市场资源等。合作合同签订使合作双方不能约定逃避税收。在签订合作合同时千万不要马虎,要仔细阅读。那么你知道合作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热搜合同」房产赠与专用协议(篇四)”,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赠予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予人将其房屋赠予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予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___年___月____日出租给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二条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予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赠予房屋的交付

赠予人与受赠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予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予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予人赠予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赠予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消赠予:

(1)受赠人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予人:________受赠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协议] 房产赠与合同其四


很多时候我们都需要彼此合作才能完成工作目标。企业之间进行合作可以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知名度。签订合作合同可以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在签订合作合同时千万不能够马虎对待。那么你知道合作合同都有哪些内容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推荐协议] 房产赠与合同其四,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

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

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等:

第二条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赠与人的权利

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二)赠与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受赠人的权利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的所有权。

(二)受赠人的义务

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

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

第四条赠与标的登记

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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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式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等)

二、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三、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四、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盖章) 乙方:×××(签、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方将自己所有的物品、现金或者某种权利赠送给他人的行为。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方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如果将某种物送给他人并要求给付一定的金钱就不是赠与关系。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签订赠与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赠与标的必须是赠与人所有的或者赠与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赠与人不能把不履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赠与标的可以是物,可以是货币(包括外国货币),也可以是有价证券、某种权利。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权赠与他人,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等。

(2)权利转移涉及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合同中订立清楚。例如,赠与房屋合同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转让无效。

(3)合同中要写清楚赠与人有权处理赠与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赠与合同(公民类)

甲方:_____(赠与方)

乙方:_____(受赠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赠与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_____赠与乙方

(赠与物的名称、数量、质量)

2、甲方将于_____(时间)在_____(地点)将赠与物交付给乙方

3、甲方承担_____的责任义务

4、甲方享有_____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5、乙方应于_____(时间)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

赠与不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签:_____盖章:_____

住址:_____电话:_____

乙方:_____签:_____盖章:_____

住址:_____电话: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赠与合同(公民类附义务)

甲方(赠与方):_____(姓名)

乙方(受赠方):_____(姓名)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物的状况

(包括赠与物的名称、质量、数量、所在地等)

2、甲方对赠与物应承担如下责任、义务_____

(明确甲方的权利担保,瑕疵担保义务及相关的责任)

3、甲方享有_____的权利

(明确甲方的撤销权及其他权利)

4、乙方为接受赠与应履行下述义务

(甲、乙双方应对所附义务有明确约定,乙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5、其它

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_____盖章:_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

签:_____盖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月度协议精选: 赠与协议(篇三)


合作是指成员密切合作,配合默契,共同决策和与他人协商。任何合作都要有共同的目标,至少是短期的共同目标。签订合作合同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作合同时千万不要马虎,要仔细阅读。那么我们常见的合作合同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月度协议精选: 赠与协议(篇三)”,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xx)阜行终字第00034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穆维军,男,1979年4月20日出生,回族,住安徽省颍上县慎城镇前进街居委会解放北路24号1单元301室。

委托代理人:屈可,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余松,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穆可珍,女,1958年6月17日出生,回族,住安徽省颍上县慎城镇建设居委会管仲东路92号。

委托代理人:何炯,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卜伟,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住所地颍上县城北新区。

法定代表人:王安全,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传举,该局工作人员。

上诉人穆维军不服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20xx)颍行初字第0005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xx年5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穆维军及其委托代理人余松,被上诉人穆可珍及其委托代理人何炯、卜伟,原审被告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代理人王传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原告穆可珍向一审法院诉称:1987年11月其通过协议方式取得位于颍上县龙门商场东段北侧33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涉案房屋坐落的土地),1999年8月11日依法取得了颍上国用(籍)字第9900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同年在该土地建造座西向东楼房一栋,底上两层共十四间。请求撤销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为马学英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14911号房屋产权证和为穆维军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20822号房屋产权证。

原审法院查明:本案所争议的房屋位于颍上县城龙门商场东段北侧,穆可珍于1987年11月通过与黄先周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了位于该地段的33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涉案房屋坐落的土地)。1999年8月11日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为穆可珍颁发了颍上国用(籍)字第9900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同年由其母马学英(已故)在该土地建造座西向东楼房一栋,底上两层共十四间。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于20xx年12月2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马学英颁发了颍房权证局监字99014911号房屋产权证。该房屋又于20xx年8月6日通过买卖方式转移给本案穆维军,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为穆维军颁发了颍房权证局监99020822号房屋产权证。

原审法院认为: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于20xx年12月2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马学英的申请为其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14911号房屋产权证,是在没有查清事实,对该房屋所占有土地使用权没有进行实质审查,也未对申请人提交办证的相关资料是否合法进行严格审查的情况下,仅凭马学英本人的申请为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显系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确认其颁证行为违法。该房屋又于20xx年8月6日通过买卖方式转移给穆维军,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为穆维军进行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颁发了颍房权证局监字99020822号房屋产权证。该行为违反《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即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也未履行权属核实、公告等法定程序;没有对马学英和穆维军所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能否作为转移登记的依据等进行严格审查;在办理转移登记程序中的时间上存着一定的瑕疵,登记过程违反法定程序;该颁证行为属于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失当,依法应予撤销。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请求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理由不能成立。穆可珍诉请撤销两证的事实和理由充分,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2目、3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2)项的规定,判决:一、确认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于20xx年12月2日为马学英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99014911号房屋产权证行为违法;二、撤销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于20xx年8月6日为穆维军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20822号房屋产权证。案件受理费50元,由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负担。

穆维军上诉称:马学英的房屋已建成多年,穆可珍一直未提出异议,土地使用权已经事实上转移给马学英使用,穆可珍已经放弃了土地使用权。因此穆可珍不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于20xx年12月2日为马学英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14911号房屋产权证合法。马学英申请初始登记时,提供了规划许可证、社区土地使用权证明书,符合《城市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登记要件。穆维军通过支付合理的价格购买争议房屋,属于善意取得,其取得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20822号房屋产权证合法,依法应予保护。

穆可珍辩称:穆可珍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涉案房屋属于穆可珍所有,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亦是穆可珍,这一事实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为马学英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14911号房屋产权证及为穆维军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20822号房屋产权证违法。

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述称:马学英建房时持有颍上县建设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马学英建房及后来的房地产转让穆可珍均没有提出异议。因此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的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

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提举了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第一组,颍上县人民法院(20xx)颍行初字第00039号行政裁定书。第二组,马学英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及资料,1、申请审批表;2、房产证存根;3、身份证复印件;4、规划许可证;5、受理单;6、平面图;7、具结书;8、墙界表;9、证明书。第三组,1、20xx年12月2日为马学英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14911号房屋产权证;2、买卖协议;3、证明;4、马学英身份证;5、房地产交易契约书。第四组,给穆维军转移登记材料,1、审批表;2、存根;3、告知单;4、身份证;5、受理单;6、外业记录;7、草图;8、平面图;9、完税证;10、契约书;11、申请表;12、具结书;13、墙界表;14、证明书;15、估价报告。

穆可珍向一审法院提举的主要证据有:第一组,穆可珍的身份证;第二组,土地转让协议;第三组,土地登记申请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四组,穆道生、穆维军的询问笔录以及穆维军自书;第五组,颍上县人民法院(1999)颍民再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和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阜民终字第588号民事判决书;第六组,颍上县人民政府颍政秘字(20xx)第5号文件。

穆维军向一审法院提举的证据有:第一组,穆维军身份证。第二组,1、穆道生诉讼状两份;2、颍上县法院颍行初字(20xx)第00039号行政裁定书;3、20xx年9月16日行政审判庭庭审笔录;4、20xx年6月17日民事审判庭庭审笔录。第三组,崔学英和高辉的证言。第四组,土地审批表。第五组,证人张祝喜到庭证词。

上述证据均已随案移送本院。

经审查,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分析与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依据采信的证据,除一审判决中对争议房屋建造者的认定,与已生效的颍上县人民法院(1999)颍民再字第34号民事判决及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阜民终字第588号民事判决中的认定相互矛盾,不能认定外,其他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无异。

本院认为:穆可珍于1999年8月取得了涉案房屋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被诉房屋所有权登记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马学英申请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房屋初始登记时,没有提供《城市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文件。此外,马学英申请初始登记时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记载的建设规模为一层,与马学英持有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14911号房屋产权证中房屋总层数为两层的记载相互矛盾,不能证明准建项目与争议房屋系同一建筑物。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为马学英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14911号房屋产权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由于该初始登记行为已经发生转移登记,登记行为虽然违法,但不具有撤销内容。原审判决确认颍房权证局监字99014911号房屋产权证行为违法,并无不当。涉案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穆可珍,而房屋初始登记人为马学英,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不一致。颍上县房地产管理局为穆维军颁发的颍房权证局监字99020822号房屋产权证的转移登记行为,违反《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依法应予撤销。上诉人穆维军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正确,依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穆维军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吴静

代理审判员周国清

代理审判员陶善义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吕洁(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