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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普法案例读后感

发布时间:2022-09-13

今日协议: 合同法案例之四。

在平时生活中交易的时候要先签订好合同,签订合同是非常值得重视的一件事。在写好并签署好自己的名字,写好合同后,可以更好的通过法律保障我们的权益。你在制定借合同时会不会借鉴别人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今日协议: 合同法案例之四”,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半款项。

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

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答案: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按份共有关系。

(2)有效。因为张某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该合同初为效务待定合同,后经王某默认而得补正,转为有效合同。

(3)有效。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4)不能生效。一是因为李某无权以他人所有之物设立抵押,二是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

(5)不能。因为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以同等价格为条件。(6)归赵某所有。因为赵某尚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卡车所有权并未转移。

解题思路

(1)、(2)张某、王某按份投资购买卡车,共同从事运输业务,依法成立按份共有关系。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既为共有关系,共有财产全属于全体共有人所有,因此,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个或者几个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对共有财产进行法律上的处分的,对其他其有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其他共有人事后追认该行为,则该处分行为有效。《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不效。本案中王某事后得知后,要求分得一半款项的行为表明,王某是追认了张某的无权处分行为。

(3)、(6)《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超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另有约定的除外。第(3)问所列情形即属于本条所指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情形,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标的物移转时间,而不受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的束缚。而第(6)问则应适用标的手所有权自标的手交付时起转移的约束,依本案案情交待,纠纷发生之时,标的物尚在承租人李某手中,因而赵某并未将卡车交付给钱某,故钱某并未取得所有权,此时卡车所有权仍归赵某所有。

(4)依《担保法》第41条及第42条第(四)项规定,以汽车设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的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另外,抵押人应对抵押物依法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不得非法在他人之物上设立抵押。(5)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是以在同等条件下为前提的。本案中钱某出价10万元,李某出价9万元,显然不构成同等条件。

延伸阅读

【热搜协议】 合同法案例范文


现如今,你能在绝大多数的地方见到合同的存在,签订双方满意的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签署好了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的合同后,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只是您晓不晓得我们的合同范本是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热搜协议】 合同法案例范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案例一

2012年11月,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签张某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由张某承租李某的房屋,租期一年,至2013费用5000元)。但李某认为,扣除防水款后张某应给付6万元租金。张某认为半年租金是5万元,不同意按照半年租金6、5万元的标准续签合同,双方就此发生争议。

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出租合同》,张某返还房屋,并按每日356元支付自2013年11月1日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以短信息的方式协商续租事项,应当认定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对话协商,房屋出租人李某提出按每年13万元的租金标准续租合同,但承租人张某并未即时作出承诺。因此,应当认定双方在原合同到期终止后,并未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

据此,法院判决张某腾退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

说法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双方短信协商续租的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的订立,以要约、承诺的方式作出。对方当事人了解要约内容时要约开始生效,受约人得以在一定期间内作出承诺,此期间为要约存续期间。要约人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期间,受约人须在此期间内作出承诺,未定存续期间的,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双方以短信息方式协商续租事宜,虽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订立方式,但由于短信息以即时可收发的状态,使双方可即时了解对方的意思表示,故而本案中双方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规定的以对话方式的协商。则一方发出要约后,另一方需即时承诺,否则要约失效。

李某要求年租金为13万元,张某未即时承诺,该要约失效。同时张某要求租金10万元,李某亦未即时承诺,双方就合同价款未达成合意。

合同的订立,其最强调的是双方合意。为保证合意的一致性,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对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等主要条款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案中,张某的10万元租金的意思表示,系对李某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是新的要约。

《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依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本案中,张某主张其已经履行合同,且李某业已接受,故而合同已经成立。然而,张某的单方履行行为对李某原要约内容作出实质变更,实际是以单方行为表示了新的要约,但李某未予承诺,双方合意依然没有达成,合同未成立。

案例二

案情

2012年11月,原告李双杰与被告张学萍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约定由张学萍承租李双杰368号院的房屋,租期一年,至2013年10月31日,租金每年10万元,半年付。201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通过短信息方式协商续租事宜,张学萍要求李双杰提供汇款用的银行账号,李双杰予以提供,张学萍向李双杰汇款4、5万元(扣除张学萍给李双杰做防水的费用5000元),但李双杰认为扣除防水款后,张学萍应当给付6万元的租金,张学萍认为半年租金是5万元,不同意按照半年租金6、5万元的标准续签合同,双方就此发生争议。李双杰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出租合同》,张学萍返还房屋,并按照每日356元的标准支付自2013年11月1日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房屋使用费。

裁判要旨

当事人以短信息方式订立合同的,对合同要约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作出。无合意之履行行为不能视为合同成立。

裁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双杰与张学萍以短信息的方式协商续租事项,应当认定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对话的协商,作为房屋出租人的李双杰提出按照每年13万元的租金标准续租合同,但作为承租人的张学萍并未即时作出同意该租金标准的承诺,虽在庭审过程中,张学萍表示同意按照李双杰提出的13万元的租金标准继续履行合同,但张学萍的该承诺已经明显超出承诺的合理期限,李双杰现已经不同意与张学萍继续履行合同,故应当认定李双杰、张学萍双方在原书面《房屋出租合同》到期终止后,并未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据此,判决张学萍腾退房屋并支付房屋使用费。

判决后,张学萍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双方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即将到期终止时,李双杰与张学萍曾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双方短信息往来记录显示李双杰同意续租的租金标准为年租金13万元,而张学萍主张的数额则为10万元,双方就租赁合同主要条款价款问题存有争议,并未达成一致合意。张学萍的单方付款行为系对李双杰所发出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应视为以实际行为发出之新要约,李双杰对该新要约并未承诺同意,4、5万元款项到账行为不能视为李双杰同意并主动接受张学萍主张的以年租金10万元为前提的实际履行,应视为双方就此未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李双杰与张学萍于原租赁合同期满后并未形成新的租赁关系。张学萍继续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并无法定或约定的权利基础,应予腾退,并应支付原合同期满后其继续占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双方协商续租的合同是否成立。其中包含两个关键点:一是承诺的期间;二是无合意之履行行为不能视为合同成立。

1、关于承诺期间。

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双方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缔约达成合意,是合同的条款,至少是主要条款已经确定,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固定。合同的订立,以要约、承诺的方式作出。对方当事人了解要约内容时要约开始生效,受约人得以在一定期间内作出承诺,此期间为要约存续期间。要约人在要约中定有存续期间,受约人须在此期间内作出承诺,未定存续期间的,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话为要约者,受约人未立即承诺的,要约即失去效力。

本案中,双方以短信息方式协商续租事宜,虽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订立方式,但由于短信息以即时可收发的状态,双方可即时了解对方的意思表示,故而本案中双方订立合同的方式,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规定的以对话方式的协商。则一方发出要约后,另一方需即时承诺,否则要约失效。李双杰要求年租金为13万元,张学萍未即时承诺,该要约失效。同时张学萍要求租金10万元,李双杰亦未即时承诺,双方就合同价款未达成合意。虽然在一审的庭审中,张学萍表示愿意以13万元的价格承租涉案房屋,但由于李双杰之要约已经失效,张学萍的承诺不产生合同订立的效果。

2、无合意之履行行为不能视为合同成立。

合同的订立,其最强调的是双方合意。为保证合意的一致性,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对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等主要条款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案中张学萍的10万元租金的意思表示,系对李双杰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是新的要约。

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依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本案中张学萍主张其已经履行合同,且李双杰业已接受,故而合同已经成立。然而,张学萍的单方履行行为对李双杰原要约内容作出实质变更,实际是以单方行为表示了新的要约,但李双杰未予承诺,双方合意依然没有达成,合同未成立。一方当事人不能以已履行为理由绑架要约人,从而成立合同,因为从根本上讲,合同法所遵循的最高原则,系双方合意,无合意即无合同,更谈不上履行。

今日合同: 客运协议之四


现在,合同已经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了,签订合同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只有在签署好属于你的合同范本之后,对于维护合法权益能起到很大的作用。可是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们工作中的合同怎么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今日合同: 客运协议之四”,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承运人西安春秋旅行社(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公司接送职工(以下简称甲方)需要,为其提供长期的客运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根据甲方需要,乙方负责承运甲方员工上下班,乙方用于承运的车辆应为空调旅游大巴车(不少于49座)。

二、乙方应当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每晚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如节假日______________以后用车由甲方提前两日通知,乙方必须予以满足),具体发车时间及线路为:

1、发车时间:___________一辆,______________一辆,______________一辆,所有车次均应当按照行程线路往返。甲方有权在发车时间届满前一个小时内要求减少发车车次。

2、行走线路及里程:服务外包基地—袁旗寨—铺上村—查张村—双水磨—丁家桥—西辛庄—枫叶新都市—玫瑰大楼—高科大厦(高新路);单程约12.5公里,往返约25公里。

三、服务费及计算方式:

1、甲方承诺每天往返不少于2次,每月用车天数不少于15天,不足2次和15天的以至少2次/日和_______天/月计算。

2、双方商定日服务费为两个标准,每日往返两车每车次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每日往返三次(含三次)每车次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如每月发车日低于15日的,则低于的天数应当按照发车两次计价。

3、实际用车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每月服务费价格按照每车次价格和当日总车次及当月实际使用天数相乘计算。

四、结算方式:双方约定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周期为月结,即甲方在当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逾期每天向乙方加付当月服务费0.3%的滞纳金;在收到甲方服务费当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或其车队的正规发票。

五、保证金: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乙方需在车辆运行2个月后一次性退还押金或在第三个月的服务费内抵消。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为5年内8成新49座空调旅游大巴。

2、乙方需保证车辆清洁,车况良好并配备安全设施,做到文明驾驶,确保安全行驶。

3、乙方驾驶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合法上岗。

4、乙方车辆须保证车辆手续、保险等相关项目的齐全有效,非甲方员工人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及意外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客运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交通违规由乙方负责。

6、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路线行驶及停靠,不得私自变更,特殊情况必须改变时,必须先向甲方负责人及时通报。

7、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准时发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发车迟延在20分钟以内的,每车次扣除100元;20分钟以上的,每车次扣除200元,直接在当月服务费内扣除。

七:甲方承诺: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付款。

2、甲方要求自身员工文明乘车,因甲方员工原因对车辆造成损坏的由甲方协调其员工负责处理和赔偿。

八、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期三个月,起始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九、合同续签:如本合同到期,且除时间以外其他内容没有变化的,本合同按月自动顺延,任何一方需要终止合同的,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予以终止。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

今日协议: 店铺转让协议之四


我们在平时很多时候都会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一种正规的法律行为。在甲方制定好合同并在你签署完了之后,可以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所以,您是否在寻找合同的一些内容东西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今日协议: 店铺转让协议之四”,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淘宝网商铺转让事宜, 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在__________________省淘宝网络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省支付宝网络有限公司的网络交易账号, 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下,订立淘宝网店转让的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希共同遵守, 坚决执行。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省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旺旺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_________省支付宝有限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相关事项:

该网店原所有权为甲方。 现于_ 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人民币大写__ _ 元整(__________________)转让予乙方所有, 乙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给甲方之后, 由乙方全权负责此帐号的经营费用、 民事及刑事责任, 甲方对此帐号不再负经营费用、 民事及刑事责任, 不再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同时甲方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店铺操作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所有权发生变动后,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合法经营行为。

第三条、 交付及付款办法:

于签订本契约之时起, 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淘宝网店账号及密码, 支付宝账号及密码,淘宝、 支付宝密码保护(如没有, 可协助乙方更改) ,支付宝数字证书, 认证的手机号码(甲方协助乙方更改认证手机号码) 等所有相关信息与资料; 乙方于签订本契约之日起, 将交易资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交付到甲方,甲方确保乙方取得店铺所有账号材料并确认无误。

甲方收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该店铺的认证工作原由甲方办理, 乙方接手后继续以甲方名义正常营业,参加淘宝网举行的相关活动等, 但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 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 乙方承诺在取得店铺所有权之后, 保证经营合法性, 否则所产生的对第三方权益有损害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 民事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3. 甲方签订此协议之后, 即同意日后不得以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和浙江省支付宝有限公司索回此帐号密码等相关电子记录。 甲方如有违约, 故意将此帐号收回,同意赔偿乙方交易金额的_________倍,人民币(大写) 整, 作为乙方追索维权的费用。任何情况下产生的分歧,如果走法律程序,甲方同意必须在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庭外解决。

4.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账号被盗等) 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配合淘宝网找回密码。

5. 乙方接手后的一切合法经营成果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甲方无权干涉。

第五条、 违约处罚:

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 即视违约论, 对方有权解除契约。 如系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通过淘宝网有限公司和支付宝有限公司追回账号,同时乙方交与甲方的交易金不返还; 若系甲方违约, 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_________倍返还乙方违约金, 并按对乙方实际造成的损失全权赔偿。 若有其它损害, 仍得请求赔偿。

第六条、 本协议_________式_________份, 甲、 乙双方各保留_________份。 本协议如需修改, 需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在本协议后面另立条目。

第七条、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帐号相关资料:

1、帐号注册身份证的复印件_________张

注册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淘宝旺旺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宝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店铺注册人身份证正反面数码照

5、店铺注册人手持身份证半身彩照(必须满足淘宝认证要求)

6、店铺注册人个人半身彩照(必须满足淘宝认证要求)

7、店铺注册人注册支付宝时所采用的银行卡正反扫描件

支付宝认证银行卡号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宝认证银行卡号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店铺注册人户口簿数码照

第九条、 双方签字即代表认同本协议,并立即生效执行。

第十条、 双方自行约定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署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