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合同网

导航栏 ×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发布时间:2023-05-17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1500字。

当人们越来越懂法守法时,合同的内容是可以进行协商和适当修改的,怎样撰写合同才能合理安排好每个层次的承接?千万不要错过“最新土方外运合同”它是一篇不错的文章,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1

挖掘机施工合同

甲方:体育场看台土方工程 乙方:

为了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依据《经济合同法》、《全国统一施工合同》的条例、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体育场看台土方工程土方外运和回填工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

一.工程名称:体育场看台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址:体育场内

三.承包范围: 该工程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现场土方的平整短距离的挖运等。四.单价、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计价方式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大挖机(型号)元/小时,小挖机(型号)元/小时。以上定死的价格一律不得变动无任何变更和增加。

2.计价方式 元/方。

3.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开挖回填工作结束后甲方在十天内组织乙方结算,结算完毕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和乙方结算两个月内结清所有工程款。中途乙方如需相应的油费及生活费,4.总价为 一次性包死。五.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拥有施工设备的所有权。

2、机械进场后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随时调动工作。

3、设备的往返运费、施工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油料费用及乙方人员的工资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人工费用、食宿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乙方所有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监理、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的指挥。

7、乙方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不能耽误甲方的工期。

8、在进行场地平整及短距离挖运过程中乙方机械设备不得直接或间接的接触现场内的建筑物,不得损坏甲方材物,如造成建筑物或材物损坏要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机械施工时造成工人受伤的也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费用。

9、乙方有好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甲方提出。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派人员到现场指挥机械施工。

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章作业。

3、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及纠纷(如是乙方造成的纠纷,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甲方处理不了的事情就由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处罚乙方违约金10000。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施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机械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见证人:

甲乙双方身份证附后页:

年 月 日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2

关于武珞创意园(一期)深基坑 西侧土方开挖外运情况说明

湖北武珞创意园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前期我方进场后勘察情况及贵方提供的地形资料,场地总体上呈现西高东低的地形,根据工程相对±0.000为绝对32.000m,西侧原地形高程为37.47m左右,则高于相对±0.000约5.47m左右;2010年8月5日,我方设计院考察现场时,就曾提出西侧对基坑安全的威胁最大,并于8月8日提出,要求我方施工队伍必须将西侧土方降至相对±0.000左右,我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设计院的要求,向贵方、项目管理方、监理方、造价咨询方通报,于8月10日将基坑西侧部位土方连通基坑土方开挖外运出场。根据现场状况、今后现场钢材制作区域需求、操作难易程度、操作费用及基坑安全性等因素,我们认为该处土方外运出场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具体说明如下:

1、鉴于深基坑开槽图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关系之现状,基坑周边基本无空置场地,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基坑周边近距离内不得进行堆载、车辆行驶等,因此基坑周边能够进行材料堆放、储存、加工等作业的区域必定为基坑西侧部位。同时,西侧土方开挖外运出场也为后期总承包方施工提供钢筋制作、加工区、材料、设备、机械堆载区等区域,极大地缩短总工期;

2、3、我方分析对比,支护桩施工时外运西侧土方相对基坑开挖后外运,西区土方如果不外运,其自重将对基坑产生非常大的侧向压力,势其施工难易程度与操作费用两项指标有着明显的优势;

必成为基坑西侧安全的主要隐患及威胁。再次,后期的基坑监测报告中显示,基坑西侧相对其他部位其各项变量指标均偏大,证明此部分土方开挖外运极其必要。

以上情况报请监理方、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方、建设方及各级领导知悉认可为感!

湖北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7日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3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甲方把 场地内土方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标红线范围内多余的土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按甲方的指令将土方外运。

二、甲方职责:负责场地内外运土方的装车。负责工程量的结算。

三、乙方职责:负责外运土方的一切费用及交通事故,包括城管以及卸土区等相关事宜概由乙方自理。

四、承包单价、付款方式:

外运土方按每立方 元,在外运土方量达到外运总量的50%时,按实际外运数量支付 80 %的工程款,其余额待所需外运土方全部外运完工时,办理结帐手续, 60 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50%结算, 10 天内一次性付清,其余做罚款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不因此作为对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同意工期延长,则按上述2.3执行):

a.因不可抗力的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

2.6.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2.6.2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6.3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

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

质量为。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包括土方车辆运输途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污水的排放和施工振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危害和影响,负责土方运输沿线道路以及施工现场四周的保洁工作,土方运输

车辆必须有盖,土方车辆在出工地现场前必须冲洗清洁。在有特殊要求的区域或时段禁止鸣喇叭。施工全过程应执行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5.1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调整的单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5.2 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5.3 工程量及综合单价:

5.3.1 工程量暂定为:。

5.3.2 工程量计算规则:挖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回土,回土体积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5.3.3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5.3.4 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方挖运、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的人工挖掘、机械进出场费、路基箱费用、地下障碍物的破碎及外运费、截桩后残桩外运费、卸点施工、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费、进建设交易中心土石方分中心的交易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如约定基坑回填土由乙方负责,本综合单价还包括基坑回填土单价。

5.4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

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

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六条 回填土源供应

6.1 工程所需回填土的土源技术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标准,且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回土前须将土源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安排进土。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

表达。

7.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

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7.3 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

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8.2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

方,但需甲方认可,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保证现场道路的畅通,以确保土方车辆的正常运行。提供充足的夜间照明。

9.2 在开工前 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

套。

9.3 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9.4 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9.5 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

款的申请。

9.6 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9.7 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按总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

9.8 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

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9.9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

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10 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

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9.11 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办

公生活方便,如工地无现有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乙方自行解决。

9.12 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9.13 甲方接乙方土方进场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

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置的批复文件。

10.2 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10.3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负责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单价中)。

10.4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10.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10.6 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自身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10.7 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

10.8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0.9 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0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10.11 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后给予补偿。

10.12 乙方队伍进场后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三证”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在项目尚未完成之前不得随意调动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调动必须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及调整相应的证件,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现场,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0.13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10.14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如下证件:

a.身份证。

b.上岗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c.工作单位记录卡。

d.健康证明。

e.就业证。

f.暂住证。

若不符合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

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10.20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10.2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10.22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除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外,还应在半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2天内将详细书面情况上报给甲方。

10.23 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全面解决。

10.24 乙方必须贯彻上海市建委、市劳动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对职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配备专职安全员执行和遵守甲方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0.25 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必须向甲方报验后方可进场,在使用前须通过甲方的验收,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并纳入甲方机械管理范围,如因乙方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0.2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10.27 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10.28 乙方须在质监站竣工验收前将所做工程部位作一次全面清理并达到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

11.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

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分包履约担保书。

11.2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

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

银行保函的期限为出具保函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付给乙方

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11.3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为止。

11.4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为止返回保证金。

11.5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11.6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11.7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十二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12.1 本工程预付款为 万元。

12.2 预付款回扣方式:。

12.3 乙方应在每月25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监理

核准认可、且经业主认定工作量并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后,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

过后月度累计工程款支付至累计工作量的 %时,即停止付款。

1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 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

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2.5 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

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 %工程款予乙方,余下的 %为结算余

款,待工程全面竣工满 年后付给乙方。

12.6 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

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

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十三条 图纸

13.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4.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

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

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5

土方开挖承包协议

甲方: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五水厂输水管网工程项目部 丙方:银川市金凤区双渠口村委会

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五水厂输水管网工程是银川2012年春季重点工程,本工程输水管线途经金凤区双渠口村,本村村民代表强烈要求承包途经本村地界的管沟土方开挖工程。因本工程工期短、任务重、造价低,经建设单位领导、金凤区领导、黄河西路街道办事处领导及村领导的多次沟通、协调,最终项目承包方——银川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五水厂输水管网工程项目部考虑到本工程需在夏季用水高峰期到来之前有效缓解金凤区用水问题的前提下,同意在土方投标价2.8元/方基础上高出2.2元的价格将途经金凤区双渠口村地界的管沟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当地村民。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乙方将该工程途经双渠口村境内的土方开挖工程承包给丙方,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银川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第五水厂输水管网土方开挖工程

2、工程地点:金凤区双渠口村境内段;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丙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在施工白线范围内开挖沟槽土方及地下障碍物清理工作;

(2)土方开挖过程中丙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协调配合工作(丙方应做好环保、环卫、协调、安全等工作);

二、土方单价及计量

1、沟槽土方挖土价按 5元/m3单价(含税价)包干。

2、工程量在甲方、监理、乙方、丙方在场的情况下,按现场乙方要求开挖尺寸计算开挖土方量。

三、工程技术要求

丙方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组织施工,沟槽开挖后要求质量合格。场地内的道路维修、场地内及道路卫生由丙方自行负责。

四、工期要求

乙方要求丙方从2012年3月日至2012年3月日完成土方开挖工作。总工期合计为天。因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丙方需支付给乙方总价款/日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丙方负责人做好丙方参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因自身原因导致丙方的人员、车辆及设备等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由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丙方应承担为此合同的实施对其相关人员购买安全保险的费用。

六、工程款支付

乙方收到甲方当期工程进度款后3日内付清全款。

七、其他

1.乙方在其他工序施工期间,丙方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施工,如再遇施工阻挡,由丙方负责尽快协助解决。

2.本合同经三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建设方、项目部、村领导各执一份。

八、合同纠纷及解决

如遇合同纠纷,甲、乙、丙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金凤区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2012年3 月7日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6

土石方外运协议

甲方:中铁十局兰新铁路甘青段站房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兰新铁路甘青段站房土石方外运工程

二、工程地点: 甘肃省玉门市

三、工程内容:

1、土石方外运。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1、本工程定于 2013 年5月2日开工,2013年5月4日竣工。

五、承包方式:工程费用单价包干。

六、工程数量

1、合同工程数量:土石方工程数量约1500方,实际发生工程数量以甲、乙双方共同测量为准。

七、合同价

1、工程单价: 20 元/m3(人民币金额大写:贰拾元 整),单价包干。

2、合同单价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施工管理、税金、临时工程、弃土场地和完成合同内工程数量的一切措施等费用,物价上涨风险,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等费用,以及合同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工程款=实际工程量*综合单价

3、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9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10%工程款。

九、双方工作 甲方

1、甲方指定 王三振 为工地负责人,处理施工中的相关事宜。

2、做好日常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3、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乙方

1、乙方指定 为工地负责人,负责工程施工,处理相关事宜。

2、按甲方的规划,合理地管理施工现场,确保文明施工。

4、掌握施工进度,解决施工具体问题,并随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3、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关系。由于经济纠纷、阻工等原因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后失效。

甲 方(章): 乙 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13

年5月1日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7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制定条款,双方务必遵守执行。

我方承接挖土方外运工程,工程分项较多,为满足我方外运的需要,经双方友好协议,特与甲方达成土方外运承包协议书,由乙方完成土方装、外运工作,双方共同合作,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一、 工作任务概况:

1、 承包行为:单价包干。

2、 承包范围:土方装及外运。

3、 承包外运数量:( )立方米。

二、 承包形式:

1、 单价承包()元/每立方炒房在正常情况不在调整;如出现泥,在无法清运的情况下,甲方必须调整价格。(按国家预算为准)。

2、 本协议工作任务乙方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按违约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协议自年月 日开工至年 月 日竣工。

四、施工安全:

1、 乙方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2、 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人身伤亡及安全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3、 在施工中现场以外城管交通环卫由乙方自行解决,现场以内由甲方解决。

五、结算:

1、 土方每月按实际出土方量数为准,并在每月30日至下月5日之前把本月结算款全部结清。

2、 在施工中甲方没有按合同付款,给乙方造成停工,甲方应赔偿机械费,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协议附则:

1、 本协议自双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日期: 月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