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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发布时间:2023-05-14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精选5篇)。

编辑为您整理的“最新土方外运合同”将会告诉您一些重要的知识。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对于合同的存在也更为熟悉了。合同能够促使两方都正确的行使权力。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1

土方回填合同

甲方: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2013年月日开工,至2013年月日竣工,共个天。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程量:100000m3山皮石。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不因此作为对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2、遇有因不可抗力的影响(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增加工作量等)情况,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经甲方同意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1)、乙方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2)、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技术及质量验收标准和规定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包括土方车辆运输途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污水的排放和施工振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危害和影响,负责土方运输沿线道路以及施工现场四周的保洁工作,施工全过程应执行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

三、付款及结算方法:

工程才用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准工作量,按工程款的十万元为单位,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不因此作为对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合同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如业主不同意工期延长,则按上述2.3执行):

a.因不可抗力的影响;

b.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2.5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

2.6 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

2.6.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2.6.2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害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2.6.3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

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

质量为。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包括土方车辆运输途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污水的排放和施工振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危害和影响,负责土方运输沿线道路以及施工现场四周的保洁工作,土方运输

车辆必须有盖,土方车辆在出工地现场前必须冲洗清洁。在有特殊要求的区域或时段禁止鸣喇叭。施工全过程应执行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5.1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合同第1.3条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是不再计取任何费率,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次包死不再调整的单价,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5.2 本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

5.3 工程量及综合单价:

5.3.1 工程量暂定为:。

5.3.2 工程量计算规则:挖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回土,回土体积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

5.3.3 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5.3.4 本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土方挖运、机械挖掘所不及位置的人工挖掘、机械进出场费、路基箱费用、地下障碍物的破碎及外运费、截桩后残桩外运费、卸点施工、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渣土巡警申报和协调费、夜间施工申报费、进建设交易中心土石方分中心的交易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如约定基坑回填土由乙方负责,本综合单价还包括基坑回填土单价。

5.4 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

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

工期延长的要求。

第六条 回填土源供应

6.1 工程所需回填土的土源技术质量要求必须符合设计标准,且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的确认,乙方在正式回土前须将土源样品提前送甲方和业主及监理,且需得到甲方、业主及监理认可并且封存样品后,方可安排进土。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

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

表达。

7.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和承担

自己的部分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7.3 甲方代表或甲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

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为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8.2 乙方代表或乙方代表委派人员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

方,但需甲方认可,继任者必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九条 甲方责任

9.1 保证现场道路的畅通,以确保土方车辆的正常运行。提供充足的夜间照明。

9.2 在开工前 天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要求说明

套。

9.3 提供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和具体的形象进度要求。

9.4 在乙方开始施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9.5 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汇报和每月的工程

款的申请。

9.6 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业主的有关指示、要求。

9.7 协助乙方向业主办理按总合同条款允许的变更和签证。

9.8 在施工期间,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

协调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9.9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经监理

复核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10 在施工期间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

相应扣除乙方施工用水、电费。

9.11 尽可能提供工地现有的材料和工具仓库及材料堆放点和现场办

公生活方便,如工地无现有的生产和生活设施,乙方自行解决。

9.12 负责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尺寸、标高复核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尺寸、标高的复核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工程质量的责任。

9.13 甲方接乙方土方进场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业主、监理、乙方进行验收。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0.1 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

划及其它有关施工文件包括经甲方同意的动火、电焊、气焊、危险品设置的批复文件。

10.2 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经甲方、业主、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10.3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负责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单价中)。

10.4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

10.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应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10.6 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自身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

10.7 从甲方提供的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由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用电规范及文明工地要求。

10.8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到位后,接受甲方关于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的交底,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的检查,并把好质量关。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规定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0.9 乙方须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产品保护,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方案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0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10.11 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弥补措施,减少损失。由此而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给甲方,经甲方核实后及时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后给予补偿。

10.12 乙方队伍进场后必须将施工队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三证”复印件和施工人员名册交甲方项目部,乙方的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因无证操作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在项目尚未完成之前不得随意调动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遇特殊情况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调动必须在名册上及时调整及调整相应的证件,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未经同意擅自撤离现场,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10.13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严禁职工家属、小孩借住工地宿舍,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10.14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如下证件:

a.身份证。

b.上岗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c.工作单位记录卡。

d.健康证明。

e.就业证。

f.暂住证。

若不符合手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

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10.20 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10.2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本工程的特性,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10.22 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人身伤亡事故除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外,还应在半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一般事故应在2天内将详细书面情况上报给甲方。

10.23 在施工期间,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如发生工伤事故,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的义务。对其善后处理由乙方对伤亡职工全面负责,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全面解决。

10.24 乙方必须贯彻上海市建委、市劳动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对职工加强安全知识教育,配备专职安全员执行和遵守甲方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0.25 乙方自备的设施、设备、机械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及要求,必须向甲方报验后方可进场,在使用前须通过甲方的验收,在施工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并纳入甲方机械管理范围,如因乙方自备设施、设备、机械不良引起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0.2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10.27 乙方须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10.28 乙方须在质监站竣工验收前将所做工程部位作一次全面清理并达到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

11.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

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分包履约担保书。

11.2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

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

银行保函的期限为出具保函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付给乙方

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11.3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为止。

11.4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为止返回保证金。

11.5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11.6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11.7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十二条 付款及结算方法

12.1 本工程预付款为 万元。

12.2 预付款回扣方式:。

12.3 乙方应在每月25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监理

核准认可、且经业主认定工作量并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后,甲方按被核准的每月完成工作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

过后月度累计工程款支付至累计工作量的 %时,即停止付款。

1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 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

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2.5 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甲方一次性

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 %工程款予乙方,余下的 %为结算余

款,待工程全面竣工满 年后付给乙方。

12.6 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

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

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十三条 图纸

13.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隐蔽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14.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

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

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3

二期土方施工合同

甲方:四川蓝图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二期土方外运工程

二、工程地点:大英县环城路

三、工作内容:土方开挖,外运、弃渣,负责弃土场、现场的(含金元街路面清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二期场内(见附图标示)土方、一期总平土方(1#、3#、16#楼外侧区域除外)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10天(二期三天)

开工日期:2010年 12月 2日;竣工日期:2010年 12 月 1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1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挖、运土方综合单价,按 14元/m3包干价执行。挖土、运方按 13100m3包干,总价183400元。

七、工程结算:

1、发生现场签证时,每笔签证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总价的85%,剩余尾款10天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20cm。

2、场内回填部分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并优先选择优质土方回填。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履约保证

为了保证本合同顺利实施。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次日向甲方交付2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毕后的次日甲方一性返还乙方。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2、因乙方责任延误工期在合同工期到期后5日内按每日500元进行处罚;在到期后10日内按每日1500元进行处罚,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1份,乙方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帐号: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4

5#、6#楼场地平整(含土方外运)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海南儋州松涛龙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海南融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发包人决定委托承包人承担儋州松涛花园5#、6#楼场地平整(含土方外运)工程的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儋州松涛花园5#、6#楼旁场地平整(含土方外运)工程 工程地点:儋州市解放北路49号

2、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

2.1 本合同项目范围:5#、6#楼之间土方场地平整约3000㎡及土方外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约3200m3。

2.2 合同内容包含图纸及设计变更。

3、合同工期

3.1 2011年10 月 21 日开工,2011年 12月 20日竣工交付。

3.2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则工期顺延。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导致无法施工;(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4、质量标准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5、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采用总价包干承包方式,总包干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玖仟陆佰 元整(¥:89600元)(不含税),该价格包括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1

需要的一切费用、拟获得的利润、保险、施工措施、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机械和人工的进出场费用、工程周围各条道路清洗、相关执管部门应缴费用、清扫及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费用。价格不受国家政策调价及市场价格的影响,即为固定不变价。在合同执行期内,承包人应严格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进行施工。5.2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实际施工时与投标时的工程量变化及市场价格的变化,由此引起的费用不作调整,请在风险费中一并考虑,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6、付款方式 6.1 本工程无预付款

6.2 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共同签证确认承包方完成全部工程量后,承包商开始办理付款(即结算),结算付至总工程款的95%,(监理和发包人签字时考虑其竣工工程无任何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如有应给予相应比例的扣款);

6.3 质量保证: 5%质保金,质保金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一年并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时一次性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则发包方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保金。

7、设备和物资供应

本合同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运输和保管,且必须是国家认证和检测的合格产品并由监理人及发包人现场代表认定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后,经监理人及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书必须提供给监理人及发包人现场代表。由于施工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差价。

8、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

8.1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负责人为 xxx,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负责人,若因特殊情况更换负责人,必须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可。若监理及发包人认为该负责人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监理及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承包人应无条件地及时指派监理及发包人认可的合格负责人。

8.2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和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提交发包人审查。

8.3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工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特殊情况拍照存档)。隐蔽工程由承包人书面通知监理及发包人现场代表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8.4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隐患必须及时向监理及发包人报告并设法消除,并作好书面记录。

8.5承包人必须服从监理及发包人现场代表的指挥,施工中应与其它相关专业、单位和工序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不能以各种借口作为推迟工期的理由。

9、竣工验收

9.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9.2经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9.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三份,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接到申请后1日内,确定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承包人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9.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监理和发包人现场代表认可后1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

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如因承包人结算资料不完整,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提交补充资料之日起14天后,承包人仍未能按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按发包人所掌握的资料进行结算。

10、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

10.1承包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范教育,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体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包括工作人员与非工作人员)。在施工中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10.2为保证工程按期完工,承包人应自行协调好与地方及相关单位的各种关系,发包人提供协

助,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0.3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内容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计划安排与安全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保障措施,并保证接受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监督与考核。

10.4承包人必须优质、安全、文明施工,每天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如不能按要求做到,每出现一次罚款200元,由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监督考核。

10.5承包人的临建设施、机械设备、材料必须按发包人现场代表提供的施工总布置图布置,否则,由此引起转迁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10.6除以上说明外,承包人还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订的规章制度,违者按相应制度中考核条款严格执行。

11、违约责任与保修

11.1由承包人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人应按每天1000元支付违约金。

11.2如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每误工期一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按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赔偿给发包人,工期延误赔偿金限额按结算总价的20%计算,违约金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3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算。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修证书,工程质量保修书中应写明保修范

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内,如有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缺陷修复工作,否则每处按1000元支付违约金。

11.4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并承担拖欠民工工资的一切后果。11.5承包人与外界一概帐务往来无发包人无关;

11.6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12、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以上文件与本合同有矛盾时,按本合同执行。

13、合同争议的解决

13.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都可向项目工程所在地地法院提出诉讼。13.2在进行诉讼审理期间,除提交诉讼审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仍应继续执行。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国有关法律。14.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4.3发包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责任。14.4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原始签证,并根据档案法、国家有关规范及发包人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归档整编和移交。

14.5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当地交通,不能影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否则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6如因发包人原因需调整工期,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工作,但费用不再调整。

14.7本工程不得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发包的,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元。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独自承担,承包人无条件自动退场,发包人另行安排队伍施工,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施工,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结算 14.8若因承包人原因中途无故停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4.9因承包人欠薪导致其雇员直接向发包人讨薪或游行、示威、闹事等有损发包人形象、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和承包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承包人所欠雇员工资并直接向雇员发放,同时承包人承担欠薪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14.10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所有工程款项全部结清后失效。

14.11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2份,监理1份。14.1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等效。发包人:

(盖单位章)

法人代表 开户行:

电话: 邮编:

法人代表(负责人)开户行:

电话: 邮编: 承包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土方外运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睦州垟村安置房 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目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责任,现在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守信执行。

一、工程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睦州垟村 。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或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根据甲方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开挖量计算。

土方外运(包括开挖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只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每立方单价为元。

三、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开挖的施工顺序,工期按甲方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②、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③、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④、大雨等恶劣天气或其它人力不可抗力因素。

⑤、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在进场地下室施工,施工长度约壹佰米,分三段施工,乙方完成第一段后开始施工第二段工程量,甲方付清第一段工程款。,乙方施工第三段,甲方付清乙方第二段工程款。依此类推。余款待乙方完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办理该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进度款,乙方暂停运输作业,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直到款项结算(违约金按本协议规定的合同价减去已付款项日千分之三计取)乙方还可以对因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要求赔偿。

3、工程完工,甲方收到乙方决算通知书7天内予以核定工程量,按有关规定在30天内办理结算。甲方逾期不可对工程量,按乙方提供作为工程的最后结算依据,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乙方可按甲方拖欠款的日千分之三计取违约金。

4、本工程土方发票50万元,油费抵扣。

五、甲方工程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组织设计,并进场标高交接。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并提供水源、电源灯设施。

3、甲方必须负责施工场地硬化和维护。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发布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负责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7、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如遇当地村民阻拦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8、人工清土按1.00元/㎡计算,如由甲方施工,从土方单价里扣除,如由乙方自己施工则不扣除。

六、乙方工程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及可使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双方约定由乙方进行赔偿。

5、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商,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同安排,指挥施工。

7、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8、乙方进场地下室原地坪±0.00以下挖土深1米,土方运至场内桥边上,挖地下室铺路铁板乙方自己负责供应。

七、其他约定:

乙方进场施工要确保安全,无论场内场外运输,人、车所造成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负。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优质、快速搞好昭云大道下穿京广铁路工程项目的土石方外运,双方本着公开、公正、友好、自愿的原则,乙方在充分了解了该工程现状(包括土质变化、地貌现状及卸土区、施工现场现状等)后,就该项目的土石方外运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内容

本项目下穿铁路框架桥顶进基坑土石方、排水管顶管、工作井等土石方外运承包给乙方:本工程土石方开挖、装车由甲方自行组织挖、装,乙方负责组织自卸车外运:土石方外运至甲方或业主方指定的卸土区卸土。总方量约25000立方米。

二、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的本项目土石方外运不区分土石方类别、含水量等因素,按运费、渣土准运、外运途经道路清洗、运营管理、人机保险等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

三、承包单价

本项目所有土石方外运承包方式为综合单价包干(不舍税)。综合单价包括土石方外运过程中涉及到的政府部门的办证费、渣土准运费、道路清洁费、管理费、保险费用以及土石方运输、弃土(卸土)受理、积水处理、场地平整及清理等产生的费用。 综合单价为1 7元/立方:本工程预计总额约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四、施工工期要求

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乙方应及时组织土石右运输车辆及管理人员进场抓紧进 行土方外运。工期约为50个日历天。本项目下穿铁路顶进基坑出土、排水顶管出土、框架和涵管顶进为少挖多段、勤顶随挖循环作业。预定顶进与线路恹复的工期为20xx年春运前完成,乙方外运土石方为中间施工环节,必须紧密配合、风雨无阻进行。若因乙方运输车辆组织不到位或车辆数量不够,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则按乙方违约处理,违约金每天贰仟元。

五、工程计量

1、框架顶进土石方计量

(1)、顶进基坑土石方外运部分:以现场测量双方确认基坑标准纵断面面积为㎡:为计算土石方的基础,待单孔框架顶进就位后,分孔现场丈量横断面综合宽度(含侧向塌方),两项相乘即为框架顶进基坑土石方量。

(2)、基坑基础换填土石方外运部分:当基坑基础出现换填挖土外运时,按换填进入基坑的材料方量计算土石方外运量。

2、排水顶管涵土石方外运计量

(1)、工作井土方按入井挖土实方为外运土石方量。

(2)、地下暗挖顶管土石方按顶管人洞挖土实方为外运土石方量。

3、框架下穿铁路工程为赶工期,中途出现下雨、地表地下水及重要城管事项, 土石方无法外运时,将发生二次转运,第一次转运至施工现场周边堆积,甲方按每车元另行计价:第二次从现场堆积赴外运至卸土区时按本款第1项第(1)种方式计量。

4、出现上述以外的土石方外运情形,按现场实际签证计量。

六、工程款支付

乙方在预计的总外运量完成50%时,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70%的款项,框架全部顶进就位后,甲方支付至90%的进度款,本工程土方外运全部完成时,办理完结算后14天内支付结算款总额的100%。若乙方中途退场,甲方只按已完成外运量的70%结算款项,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甲方另行组织新队伍进场施工。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组织挖机及时开挖土石方并装车:负责现场水电及道路及洗车台。

2、负责与政府部门落实卸土区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3、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渣土运输车辆,满足甲方现场开挖、运输进度要求。

2、负责政府部门需要的渣土准运证、道路清洁、或相关保险办理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合同范围内土石方运输、弃土(卸土)受理、卸土区场地平整及清理等;卸土区若需道渣铺路或挖机、推土机平整均由乙方解决。

4、及时调度车辆,服从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5、土石方外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与纠纷、属于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及驾驶员的保险办理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6、办理施工场地及途径范围的交通、环卫、噪音管理、城管等一切施工所有手续和社会治安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7、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例》执行,搞好文明施工,严禁带泥车辆上路,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及泥土污染道路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七、其他

1、乙方须自觉服从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办好办齐按政策规定的各种证、卡手续,甲方负责协助出具、提供相关资料。

2、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3、除已明确有违约处罚外,本合同履行中,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金额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4、双方全部履行合同后,本合同自动解除:施工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都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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