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招投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02知识产权招投标项目(2篇)。
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中,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普遍。撰写承诺书时需遵循一定的规范,很多人对此感到疑惑。因此,小编整理了两篇关于知识产权招投标项目的通用承诺书示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知识产权招投标项目 示例一
为了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及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特向招标单位郑重承诺,在参与项目招投标期间,将严格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遵循廉洁从业所有规定。
2. 不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朋友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宴请、礼金、购物卡、会员卡、电子礼品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其他利益。
3. 不以任何名义为招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朋友支付或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4. 不安排招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朋友参加任何健身、娱乐和旅游活动。
5. 不为招标单位的业务部门、关联企业或其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及其他便利。
6. 不以贿赂或其他方式引诱招标单位相关人员,违背公平、公开和公正竞争原则,从而帮助自己中标。
7. 不在非公务场合进行业务洽谈,不进行一对一的业务交流,不承诺事后给予招标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利益。
8. 如果招标单位相关人员为实现中标而向投标人索取贿赂或其他个人利益,投标人应拒绝该请求,或在发现招标单位相关人员泄露商业机密的情况下,及时向招标单位的监督部门举报。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并获得中标,承诺人自愿承担中标无效、与招标单位签订的合同无效、招标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承诺人自负损失并赔偿招标单位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应的刑事责任。本文承诺书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随投标文件一并签署提交。
承诺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知识产权招投标项目 示例二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自律意识,根源上杜绝违规违纪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结合招投标实际工作,工作人员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纪政纪及国家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拒绝腐败的能力。
二、招标领导小组有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投标人串通,通过投标人的指定或意向来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不在办公场所外办理招标相关事务或接受投标人登记、报名等;不得以招标人指定或意向确定评标委员会及标底编制单位。
四、不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串通操控,或暗示投标人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或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以其他方式获取不当利益。
五、不向他人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等影响公正竞争的信息;不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也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六、不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名单及其他保密事项。
七、不诱导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干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八、始终坚持原则、公正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便利参与或推荐施工单位、厂家、产品等;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向他人提供影响竞争的信息。
九、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取或收受贿赂、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等。
十、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社会举报并经调查属实,将根据情节和社会影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说明:
一、招标人若有下列行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提供差别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实际需求不相关;
(三)必须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业业绩、奖励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实施不同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指定特定专利、商标、品牌等;
(六)合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的所有制或组织形式;
(七)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审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调整报价;
(四)招标人指导投标人更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暗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便利;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
承诺人(签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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