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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5-08-13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二十篇)。

随着法治精神的不断提升,合同的重要性愈发突出,法律效力日益增强。签订合同通常需遵循特定程序。那么,如何撰写一份详细的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销售合同纠纷的一些要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本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实践经验和相关法学理论,就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

1、所有权人可以直接成为相邻关系案件的当事人。

2、使用权人是否可以作为原告应区别对待:

(1)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前已产生的相邻妨碍,原则上使用权人不能作为原告起诉,但使用权人能够证明自己事前不知道的除外。

(2)使用权人取得使用权后产生的相邻妨碍,使用权人可以作为原告起诉,如果相邻妨碍是经所有权人同意,使用权人面临侵权之债和合同之债的竞合,使用权人可以选择诉权。

在使用权人作为原、被告后,所有权人是否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参与人,应区别对待:

(1)在作为相邻权利人主张权利救济的诉讼中,应征求所有权人的意见,如果使用权人诉请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所有权人可以不作为共同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如果使用权人诉请赔偿或补偿,应视所有权人的意见决定其是否作为诉讼参与人。

(2)在作为相邻义务人被诉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所有权人均应作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3、相邻一方的不动产利用行为侵害的是小区业主的共同相邻权益,小区业主可以采用诉讼代表人的方式提起相邻关系诉讼。

二、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和举证责任分配

1、证明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公民: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其他。

(2)个体工商户:户主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他;工商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工商字号。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情况的证据: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职务。

3、证明相邻关系纠纷原因的证据:

(1)流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2)用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3)排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4)排放污水:纠纷时间;纠纷地点;污水所含物质名称;影响程度。

(5)危害:因危害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害引起纠纷的地点;危害物质名称;危害影响程度;危害造成的后果。

(6)危险:因危险引起纠纷的时间;因危险引起纠纷的地点;危险性质;危险面积、间距。

(7)采光:影响他方采光的时间;影响他方采光的地点;影响他方采光建筑物名;影响他方采光的高度、面积、间距;影响他方采光的范围、程度;影响他方采光造成的后果。

(8)音响:音响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音响引起纠纷的地点;音响的影响程度;音响造成的后果。

(9)震动:震动的种类和引起纠纷的时间;震动引起纠纷的地点;震动影响程度;震动造成的后果。

(10)邻地、通道、道路、渡口、桥梁、堤坝: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时间;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地点;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引起纠纷的原因;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影响的范围程度;因使用邻地、通道、渡口、桥梁、堤坝造成的后果。

(11)通风、日照、铺设管线等:纠纷时间;纠纷地点;纠纷原因;后果。

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相邻义务人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一般应当举证证明。

(1)双方之间存在不动产相邻关系。

(2)相邻义务人实施了妨碍不动产所有权延伸权益的行为。

(3)该扩张行为具备违反民法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对相邻权利人利用不动产造成妨碍或妨害的事实。

(4)相邻权利人主张的具体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5、否认承担相邻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应举证证明根据法律的抗辩事由,即相邻权利人主张的相邻侵权请求权未产生、受阻碍或已消灭的事实。

三、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

1、相邻权利人的相邻权是否有受到损害的事实及损害程度。

2、相邻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及要求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

四、法律关系的性质和效力认定

1、相邻关系在性质上属于所有权的范畴的,但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而是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2、审理相邻关系案件时,应注意与其他权利的区分,主要是地役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环境权等。

3、相邻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调整

(1)违章建筑不构成相邻妨碍的,相邻方要求拆除的,不予支持。

(2)一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房屋结构的行为,如果对相邻方造成相邻妨碍,相邻方可以主张排除妨碍,恢复房屋原状;但其主张恢复房屋使用性质,不属于民事相邻关系的调整范围。

(3)一方的行为经过行政许可,但对相邻方构成相邻妨碍,可告知其先进行行政诉讼,否则不予受理或裁驳。

五、案件相关事实的认定

此类案件的事实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

1、相邻义务人存在违法性的加害行为,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结果。

2、相邻权利人的相邻不动产权益受损害的范围与程度,主要是是否造成损害、损害的范围与程度、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等。

3、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4、相邻义务人有无过错,主要是认定相邻义务人侵权时是故意、过失还是不可抗力。

六、对有关责任的认定

1、相邻关系案件以过错责任为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主要是民法通则贯彻意见第99条第1款、第100条、第103条规定的情况。

2、在认定相邻义务人的责任时,法官应根据一般人的心理状态,运用注意义务理论,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对相邻义务人是否存在过错作出判断。

七、实体处理的一般原则和尺度把握

1、当事人合意的效力问题

当事人双方就相邻关系问题达成合意的,只要不是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依法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只要另一方没有新的相邻妨害行为,应当有容忍的合同义务。

2、二手房买卖的遗留问题

(1)出卖人擅自搭建的建筑物给相邻方构成了妨碍,相邻方诉请买房人拆除的,买房人以该搭建物非自己所有抗辩,理由不成立。

(2)买房人为正常使用房屋之需要,欲恢复出卖人改变的房屋原始设计结构,相邻方以买房人买入房屋时已接受既成事实为由进行抗辩的,如不形成相邻妨碍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3、诉讼时效问题

相邻关系案件中的排除妨害请求权和停止侵害请求权不适用时效,而损害赔偿请求权则适用诉讼时效。

4、相邻关系案件的赔偿或补偿标准

(1)采光妨碍的补偿标准,应当综合所在地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房屋面积和房价及受影响的程度予以确定。可以用房屋价格(每平方米)×影响面积×影响时间×10-30%的系数,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提高5-10倍。

(2)一方安装的设备发出的噪音,超过规定的标准,对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如果其同意进行整改又可以进行整改的,可判令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对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3)一方的行为给相邻方形成相邻损害,其赔偿标准应以恢复到损害前的情况,所需成本为计算标准。

5、妨碍程度与容忍义务的界定

(1)认定是否构成相邻妨碍,应从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一方使用不动产的行为有利于其生活质量,而对相邻方影响轻微,相邻方应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予以容忍。

(2)为弥补房屋设计建筑缺陷,并注意贯彻最小影响原则的排气孔设置,应属相邻方容忍义务的范畴。

(3)一方安装室外悬挂物,如不影响相邻方的安全和卫生,相邻方应容忍。

(4)拆除、损坏承重结构的行为,应判令当事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而拆除非承重结构对安全而言无影响的,应允许当事人行使受限制的财产权利。

6、建筑物反光等不可量物侵害纠纷的处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噪音、煤烟、震动、臭气、光线、放射性等侵入邻地导致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权利受到干扰性妨害或损害的,被称为不可量物侵害。不可量物侵害属于相邻关系范畴。相邻方因不可量物侵害提起诉讼的,应考虑相邻人之间对不可量物排放容忍义务的程度确定是否应支持其诉讼请求,具体应衡量以下几方面因素:

(1)生存权的优先性。当相邻近的各方都为了自己某种利益行使而引发冲突时,其他权利的行使应当让位于生存权。其他权利的权利人此时就负有容忍的义务,其限度应是满足他方的生活需求。

(2)纷争的地域性。相邻关系中,不同区域的居民便负有不同的容忍义务。居民区与工业区、商业区相比,其居民容忍限度较小。

(3)不动产利用的先后关系。在考虑容忍义务时,必须将不动产相邻各方利用不动产的先后顺序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相邻各方中使用在前的一方容忍义务较少,而使用在后者则有更多的容忍义务。但此义务仅存于可预期的范围,超过此范围,则可提起侵权之诉。

(4)损害的回避可能性。回避可能性,是指以相邻一方的使用给他方造成的侵害能否回避作为考虑容忍限度大小的标准,本可回避而不回避的,相对方就承担较少的容忍义务或不承担容忍义务。

建筑物反射的光可视为不可量物的一种。建筑物反光纠纷构成环境污染的',当事人既可选择要求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邻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筑物反光既构成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又构成相邻关系纠纷的,发生相邻关系物上请求权和环境侵权损害请求权的竞合,当事人择一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当事人行使请求权的不同,分别处理。

7、建筑物遮蔽纠纷的处理及补偿标准

(1)通风、采光标准的确定

确认影响通风、采光的标准,应根据发生地(市区还是农村)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标准。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或衡量:

a、市区内的建筑物应审查其建造是否符合有关部门关于建筑物的高度、层次、间距的规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建筑物,应视为对通风、采光有影响,反之则无影响。

b、农村的建筑物应审查其建造是否符合当地群众“公认”的通风、采光标准(如村规民约)。如无此标准,则可参照有关部门关于城市建筑物的高度、层次、间距的规定确定是否影响通风采光。

c、审查新建建筑物是属于翻建、扩建还是新建。如属在原住宅基础上翻建,既未扩大面积,又未增加建筑高度,相邻方以影响通风、采光为由阻挠翻建的,一般不予支持;如果属扩建或新建,相邻方提出影响其通风、采光的,则应结合其他各方面的条件加以确认。

d、审查提出影响通风、采光一方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一般来说,未经批准的违章建造的房屋不应享有通风、采光权,对其要求保护自己通风、采光的要求不应予以支持。农村中没办理房产证明但有选址意见书或准建证的不应认定为违章建筑。

(2)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问题

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应以不同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a、新建房屋一方属于违章建筑或者超过批准设计范围施工的,一般应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降低建筑高度减少建筑层次等。

b、对经过合法批准手续的新建楼房,或者虽属违章建筑,但已建成的,如拆除将给国家或公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于受影响一方利益的,可以其他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如判令侵权方给受害方妥善安置住房或工作场所,或者给予受害方赔偿等。

8、因空调安装问题引起的相邻纠纷的处理

(1)因空调噪音引起的纠纷的处理

目前,空调室外机造成噪音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安装不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生活噪音不得超过55分贝,可以此作为空调噪音是否合理的标准。凡超出此标准的都应认定空调室外机安装不合格,应判令使用人重新安装。重新安装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应判令其限期拆除。

(2)因空调排水不当引起纠纷的处理

造成此类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空调使用人安装不当,应判令其重新安装;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3)因空调室外机排气引起纠纷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房屋空气调节器安装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空调器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的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相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下述值:

1、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小于4.5KW的为3米;

2、空调器额定制冷量大于4.5KW的为4米。根据此规范,空调设备应当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在有多种可选位置时,应选择与相邻方固有门窗距离最大或对相邻方影响最小处。违反上述标准对相邻方生产生活造成妨碍的,应判令其排除妨碍;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9、根据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住宅侧面间距: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米,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米。

八、判决主文的标准化表述

1、请求停止侵害: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X行为。

2、请求排除妨碍: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为某行为。

3、请求赔偿损失: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赔偿或补偿原告XX.XX元。

4、请求消除危险: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X日内为某行为,消除……危险。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协商小货车的买卖事宜,由朱海林将其自己的一辆栏板跃进NJ1026D小型载货汽车,车辆行驶证号为琼D30594,出卖给潘世海。双方约定,车价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写下欠条一张,其欠条载明:“欠购车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时付可按车价款壹倍处罚。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写下欠条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车开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条时间向朱海林支付购车款8000元,朱海林也没有将该车的相关证件交付给潘世海,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并承担车旅费100元。潘世海辩称,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将4000元支付给朱海林,按双方的约定,朱海林应办理好产权转让登记手续,而朱海林没有办理,因此,双方的口头协议没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请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一审中,潘世海提出反诉,要求朱海林双倍返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为该车修理所付出的费用2420元。原审法院通知其缴交反诉费,但在法定期间内,潘世海未向原审法院缴交反诉费,原审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动撤回反诉处理。一审中,朱海林对证人的证言予以否认。二审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间购买该车,总价款为35200元。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该车使用年限为8年。按使用8年计算,该车每天折旧费为12.05元。

原审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是旧小货车,根据国务院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条“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的规定,原告所卖的旧货车,必须要在经过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方可进行交易,否则应视为交易无效。因此,原告擅自将自己的旧小货车卖给被告,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故应视为买卖无效。对无效买卖所得的财产,应互相返还。因此,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购车款16000元和车旅费1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原告的这一事实,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场证人张桂铭出庭作证,虽然原告否认,但根据双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度,被告有证人出庭作证,因此,被告主张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认的可信度。对被告的这一主张,本院应予认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和参照贸易部发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朱海林与被告潘世海的旧车买卖无效;

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琼D30594号小货车给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返还4000元给被告潘世海;

三、驳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达成口头买卖汽车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该协议为有效协议。协议约定后,上诉人将车辆交付被上诉人使用,被上诉人未按约定支付车款,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

上诉人将该车交付被上诉人,没有将该车相关的证件交给被上诉人,致使被上诉人不能正常的进行营运,上诉人的行为也应视为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鉴于本案中,双方没有约定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因此,上诉人的违约责任应视为与被上诉人的违约责任相等。本案中,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协议,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将该车退回,被上诉人表示同意,故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诉人未按协议约定,将车款支付上诉人,也不及时将车退回上诉人,致使该车由被上诉人占用长达一年,因此,被上诉人应支付该车的折旧费给上诉人,其折旧费按每天12.05元计算,上诉人主张支付时间从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计239天,计2880元。上诉人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用车款没有证据,不予认定。其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xx元,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原审判决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被上诉人主张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给上诉人,证据不足,不予认定。被上诉人在答辩中,要求上诉人双倍退还定金8000元,并要求补偿购买维修汽车配件费用2420元,由于一审中提出反诉请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反诉费,一审已裁定按其自动撤回反诉处理,被上诉人现主张没有理由。原审判决根据国务院贸易部颁布的《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定双方的旧车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属适用法律错误。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属于部门的规章,并不是行政法规。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规定旧机动车交易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故不能以此作为判决合同无效的依据,应予纠正。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已支付4000元购车款,并判决由上诉人返还,其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应予以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xx)琼中民初字第65—2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二、撤销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xx)琼中民初字第65—2号民事判决第

一、二项;

三、解除上诉人朱海林与被上诉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约定的汽车买卖口头协议;

四、限被上诉人潘世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将琼D30594牌号栏板小货车(跃进NJ1026D)退还上诉人朱海林,并支付该车折旧费2880元给上诉人朱海林,逾期交车则每天按12.05元支付该车折旧费。

从上述案例看,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能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因为《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是国务院贸易部于1998年3月9日颁布的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探讨

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特征

对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进行探讨,必须掌握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它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买卖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

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

6、买卖合同是要因合同;

7、买卖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审理汽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以《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作为认定汽车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旧机动车流通涉及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社会治安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属特殊商品流通,必须在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行。”该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进行旧机动车交易,销车方须向机动车交易中心出具单位介绍信或证明(属于个人卖车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原始购车发票、成交发票、购置附加费凭证、车船使用税‘税讫’标志、养路费交纳凭证等。购车方须出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或有旧机动车经营权企业的交易凭证予以验证,车管部门凭此办理转籍过户手续。”据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些法院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条规定到批准的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进行汽车交易,因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有些法院则以汽车交易的双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车辆转籍过户手续而认定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与被告冯彬达成汽车口头买卖协议,由冯彬将其向王忠群处购买的琼C02034号小型拦板汽车出卖给李春桂,价款16500元。协议达成后,冯彬将该车及该车的'有关证件交给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冯彬支付完购车款。双方对养路费的缴纳未进行约定,也未办理该车的转籍过户手续。尔后李春桂将该车开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规费征稽所以该车从20xx年2月至今拖欠养路费为由扣押,并作出罚款的处罚。李春桂交纳6000元罚款和40元停车费后将该车领回,并找冯彬协商退车未果,双方因此引起纠纷。李春桂以冯彬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双方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将该车退回冯彬,冯彬退还购车款16500元及赔偿经济损失6050元为由,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冯彬辩称,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口头协议后,李春桂已支付购车款和接受车辆及该车证件,买卖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隐瞒该车欠大额路租实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李春桂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琼C02034号拦板小货车,虽然该车来源合法,证件齐全,但是双方未按国家关于旧汽车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纳税及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该车的买卖是无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车退款的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第六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李春桂与被告冯彬的汽车买卖无效;

二、原告应在判决书生效后十天内将琼C02034号小型拦板货车退还给被告,同时被告也应退还原告购车款16500元;

三、原告用车受罚6000元及停车费40元,由原告自负。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李春桂与上诉人冯彬口头达成的汽车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虽然双方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车辆管理部门的登记是机动车买卖行为生效的必然条件,车辆登记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案双方签订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该车从交付给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权已转移给李春桂。原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错误,应予撤销。据此,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琼海市人民法院(20xx)琼海民一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李春桂与冯彬的汽车买卖合同有效;

三、冯彬应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6040元给李春桂。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卖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方有一辆轿车(车牌号:__________)需要出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购买甲方该辆轿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价格为__________元(此款包括支付银行车贷款),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之前支付元给甲方,剩余车贷款由乙方直接到银行付清还贷。

二、乙方付清车款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三、甲方必须保证该车没有其他纠纷,如有其他纠纷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回购车款,并承担__________元违约金。

五、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不得反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卖方):____

乙方(买方):____

单位或姓名:____单位或姓名:____

住址:______县______镇富民街781号住址:______县______乡西______东北庄242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身颜色:白色

协议内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协商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三、此车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乙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孬好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_____

乙方(买方):_____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1、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生产厂商:____________________

4、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6、合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7、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

8、内饰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

9、单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10、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11、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定金条款

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

(2)分期付款方式:

①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

②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

③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款___元,大写___元,余款___元,大写___元。

2、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预付款___元,大写___元,余款___元,大写___元,_________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2、交车方式:(请在合适的□内√)□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_________公里。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___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3、本协议正本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公司存档______份,工商登记机关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及交(提)货时间

品种 规格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交(提)货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内在质量:茶叶符合各等级茶叶标准、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双方应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验收。

2、外观质量:按样本提供的外观包装和设计。不退色、不沾污染物、光泽干净,整洁。

3、其他要求:________。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

(2)乙方自提;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式:

按质量要求抽样验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天内书面提出。

第五条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购货款,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如不履约或部分履约,应支付未履行价值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茶叶质量有问题,乙方有权拒收或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有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售车方):

乙方(购车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自有______牌______车作价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卖予乙方。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车

牌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

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

二、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均已充分了解。

三、双方商定该车交付后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协议签定并交付车辆之日,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五、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以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六、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售车方):身份证号:

乙方(购车方):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一辆一汽红塔货车湘F26105欲转让,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此车湘F26105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将车辆作价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三、甲方原此车使用权、所有权交给乙方所有。

四、20xx年 9月6日以前此车的维修费、债权、债务、违章罚款、交通事故全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自20xx年 9 月 6 日以后此车的维修费、违章罚款、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本车因系甲方户头,乙方购车后必须自行转户,甲方有义务配合,费用由乙方自负。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20xx年月 日

甲方(售车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车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岳阳至长沙岳阳股份车队的湘F车的 股

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将此股份及所属线路作价 元整(¥ 元整)出售给乙方。

一、此次股权出售以20xx年月 日为界,20xx年 月 日以前的一切债权、债务、税费、车辆违章、事故纠纷等一切相关事宜由原股东承担,20xx年 月 日以后的所有债权、债务、税费等一切相关事宜归新股东按股份份额承担。特别注明此车出售后所有随车不动产(包括押金、保险等已交金额,未交则由甲方补齐)一并出售,列入股份之内。甲方股权转让后乙方享有与甲方同等待遇。

二、乙方购股后有权自由买卖其持有股份的`权利,股东不得有异议。

三、乙方购此车后服从甲方原有车队集体管理,并承担按股份份额的过户费用,即元。

三、本协议自签字、付款之日起生效,不得违约,如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违约金并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车队一份。

以前有关此车的股权协议作废,以此协议为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0一一年 月 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小区______号地下车位在良好状态下出卖给乙方使用。

2、出售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出售期限为______年,每年租金为______元。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______日______向甲方提出续租请求。

3、双方协定租金按______个月______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每期______月______日。出售期内产生车位使用的管理费等用由______方______承担。

4、乙方向甲方承诺:车位如在出售期内受到人为毁损,乙方应负责维护、赔偿。乙方在出售期间只享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第三方使用。

5、甲方向乙方承诺:甲方保证车位完全符合使用目的',并保证出售期内没有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甲方应及时出面清障、协调,相关费用完全由甲方支付。同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若甲方车位出售,则乙方享有此车位有限购买权。

6、租用期内任何一方提出需要终止此合同,提出方应当至少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违约)。

7、其中有任何一方违规定,在友好协商未果前提下,违约方应向受损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相应赔偿),且受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承租人):

日期: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一车库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库号码____________号。现甲方将车库出卖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1、租金:_______________(车库日常管理费包括在内)。

2、在乙方租用期限内,甲方承担此车库的`日常管理费,此费用由甲方直接交给此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使用期限内,乙方与本小区物业管理发生的各种关系均与甲方无关,除非甲方主动进行调解。

3、租用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每交一次出卖费用,下次交费应提前____________天交于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4、在每次已经交费的'时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退租或者要回出卖费,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可抗力除外)不把车位租予乙方或者退还出卖费。

5、停车使用管理卡由甲方办理后交给乙方,乙方在退租时交还给甲方,此卡押金为,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此押金。在乙方使用期限内此卡若有损坏或者遗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进行办理。

6、第一条中的月租金只在乙方租用期限内有效,此租用期限终了后,甲方有权改变租金。

7、乙方若不想在续租此车位,应提前____________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想在一次出卖车位给乙方,应提前___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8、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车位出卖给第三方,若经查实有此现象,甲方有权利将车位收回,不予出卖给乙方,并不退还已交费用。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双方证件附后。

10、此合同有效期限与租用期限相同。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出售事项:

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为: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

三、买方式

1、甲方将地下______层______号______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供给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收取押金_______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_______元张。[泡泡演讲稿 Wj62.cOm]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下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_____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_____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出售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供给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职责。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职责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供给。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甲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售车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____色________牌汽车(车牌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行驶证登记人:__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协助乙方过户,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七)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八)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售车方(甲方)签字:________

购车方(乙方)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________至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________。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__。

3.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付凭证、□销售旧机动车委托书、________。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证照号码: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__________,男,汉族,出生: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男,汉族,出生: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签订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交付___________花园____________幢_单元_室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交房及逾期过户损失100000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8月,原告与被告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合同约定:______被告将___________花园___________幢_单元_室房屋转让于原告,合同第二条约定房屋总价为1670000元;第三条约定付款方式为________年8月18日前支付首期款501000元至被告的银行账户,余款1169000元申请银行贷款,此款在实际交付房屋及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结算,并约定银行放贷后5个工作日内凭房屋交验单领取余款;第四条约定待银行放贷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房屋,双方签订房屋交接单;第六条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原告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被告追究违约利息。

前述合同签订前,原告于________年8月缴纳了意向金20000元,前述合同签订后,该意向金即转为原告税费;此后原告按约于________年8月向被告的银行账户支付首期款501000元,并向兴业银行提交了抵押贷款申请资料。被告也已于________年9月领取了首期款501000元;________年9月,原告的`按揭审批手续也已通过。此后,原告根据被告的要求,于________年10月向其又交纳了房屋交易税费5万元。但被告一直未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依法有效,被告不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且被告逾期过户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多方面的损失,造成了原告置业成本的增加,并为处理逾期过户事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因此被告还应赔偿逾期过户给原告造成的各种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12月23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部货款人民币96000元,利息人民币元(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请求支持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计人民币________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3月7日,原告与被告于南京市六合区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2吨DW萃取剂,合同价款为人民币96000元,若货到后经检验不合格的,原告有权退货,被告应在收到原告退货通知后一周内到原告处自提货;《采购合同》还约定,被告违反合同约定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应在三日内返还合同价款,并承担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合同签订后,原告于________年3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货款并于________年3月29日对被告所供货物进行了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货物质量不合格,原告遂通知被告解除《采购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全部货款,被告于________年5月23日向原告发函表示愿意在________年5月29日退还货款,但此后被告并未按期退款,虽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对此置之不理。被告的'上述违约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查明事实,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被告一:

被告二:

案由:

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原告办理银行贷款及房屋过户手续,并在房屋过户当天向原告交房;

二、判令被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小于等于房屋总价的20%);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故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买受人(甲方) :联系人:

出卖人(乙方): 联系人: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如下产品种类,型号,数量,单价,总计金额。

网络综合布线材料清单及报价:

序号名称规格程式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小计

18多4单轻铠室外混合光缆中心管式62。5/125;9/125F—NET米

214多10单轻铠室外混合光缆层绞式62。5/125;9/125F—NET米

36多轻铠室外光缆中心管式62。5/125F—NET米

合计(人民币大写) ¥:

金额性质:此价含增值税

交货时间:乙方在甲方见第一笔款电汇单后在天内到货。

第一条综合布线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相应中国信息产业部的光缆产品标准。损耗(DB/KM)1310NM≤ 0。36 1550NM≤0。22 拉力(N)3000

压力(N/100mm)3000 弯曲半径,20倍光缆直径。工作温度—30~+60。C

质量标准:按照产品原制造厂标准。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

验收标准|:

第二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详见产品清单,期限从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日期:货到两日内)产品质量保障20年。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标准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产品检验数据报告,等。

第五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甲方开始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交(提)货地点、方式: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国内城市地址,出卖人(乙方)发货,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出卖人(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两日内甲方自行组织,甲方在货到二天内应传真产品验收报告及数量给乙方。如未传真,示为默认产品质量及数量合格。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光缆产品质量符合或优于技术规范,并做到优质服务。甲方同意按照合同技术规范接受产品并按照付款条件支付货款。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甲方即付总计合同金额的'左右金额:计 万元。

其余货款:)在货到后个月内付清。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若未按上述条款执行将被视为违约。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不可抗力的外因除外),终止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给被终止方。

3、如产品不能满足买受人预先要求的产品质量要求,出卖人应按买受人要求维修或换货,在使用过程中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按买受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合格。责任金额一般不超过总合同金额的30%。

4、如买受方末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则按合同应付余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作出赔偿,如出卖人末在合同期内按时交货,则也按合同应交付货物金额款的千分之五违约金计算作出赔偿。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为 F—NET原厂正规产品,并保证按原厂产品保修条款进行质保。

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合同自签字并盖章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与原件同时有效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七项:

买受人(甲方):(盖章) 出卖人(乙方):(盖章)

订货单位: 供货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20xx年 9月 26日 日期:20xx年 9月26 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需方(简称甲方): 供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编号、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格(元)等

说明:以上报价含运输、卸车及普通销售发票等费用。

二、包装标准:简单包装。

三、产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样式及图纸(附件x),本产品质量要求说明: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交货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到甲方全额货款后 天内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交货地点: 交(提)货双方联系人:

五、结算方式:款到发货(凭乙方提供的产品销售发票的扫描件一次付清),乙方收到货款后,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将产品运送至甲方交货地点。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交货的.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货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运费由______方承担。

3、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运输费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_______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 企业有买卖合同纠纷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天津大站阀门总厂生产的阀门,天津市利达钢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产品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执行,若遇市场原材料浮动,按照厂家调价通知,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二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三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控制在4天以内。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管材和阀门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质保期间内出现的一切问题,供方应即时维修,配合需方解决问题。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

第六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maimaihetong/91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