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发布时间:2025-11-23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19篇。
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很多人可能会为撰写合同而苦恼。为此,以下整理了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况,供大家参考与收藏。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乙方对甲方公司情况、管理制度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教师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作级别,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四条(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平均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有关报酬依据《劳动法》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办理。
第五条甲方每月10日前以法定货币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具体的办法见附表1、2。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在甲方处的工作年限、奖惩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工资待遇。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七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应当依照《劳动合同书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如下内容均系用人单位的重大规章制度,如出现如下情况之一,除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书,乙方除无权获得任何经济补偿,并需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未终止与其他雇主订立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或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同时受聘于其他雇主的。
(2)乙方在教育、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方面有隐瞒、造假、虚报等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应对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客户、产品、销售等信息)予以保密。凡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将甲方有关资料(含复印峻、电子资料)带离工作场所,擅自传播和复制(拷贝)甲方有关资料,离职时未归还所有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均属于未能保守商业秘密的行为。
(4)乙方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详细了解员工手册内容,承诺严格遵守。乙方累计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三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双方确认造成甲方损失1000元以上的为重大损害;
4、乙方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违反《劳动合同书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书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书:___
1、未按照劳动合同书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此处及时是指在乙方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书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遇乙方违反劳动合同书、劳动纪律,或遇不可抗力、节假日顺延支付等情况,不视为未及时;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因违反《劳动合同书法》使劳动合同书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书期满的;
2、乙方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后才能支付。乙方工作交接未办结的,无权领取经济补偿。乙方离职时的工作交接手续、应当履行的义务等依照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和文件,以确保甲方能够及时为乙方办理转移手续。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乙方未办理完毕前,甲方可以暂时不为乙方办理转移手续。
第九条竞业限制条款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后,乙方应把所有的有关商业秘密的资料移交甲方,并保证两年内不在璧山县行政地域范围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且不在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
第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乙方申明:___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业已获得公司的相关文件,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及以后颁布或修订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公交车驾驶员。
二、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缴纳安全互助基金壹万元,用于私自离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辞退、离职、无任何责任者甲方应足额将安全互助基金壹万元整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人民币____元月,每月__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午餐或发餐补费8.00元标准。
六、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七、乙方应定期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整洁,保持收银箱的正常使用,保持监控设备的监控状态等,若因乙方未尽以上职责,造成车辆财产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乙方聘用期间应须服从公司安排的`车辆、运行线路,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九、乙方在职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将车驶离线路办私事、开回自家之行为,如有发现一律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十、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的规定,按着国家交通管理法律及公司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办理。
十一、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时间、地点移交收银箱,杜绝收银箱及箱锁人为破坏或私配钥匙,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甲方: ________,性别_____, 年 月 日出生,民族,住所地。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 年 月 日出生,民族,住所地。
丙方:_________,性别_____, 年 月 日出生,民族,住所地。
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
一、甲、乙、丙三方自愿在 合伙开办 电子厂。
二、出资情况、比例、时间:_________
1、甲方以厂房、设备、技术 等方式出资(折合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
2、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
3、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
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在合伙期间,甲、乙、丙三方的上述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5、各方的出资,应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及应交或未交的金额计付利息,并赔偿由此给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方保证其上述出资产权(或土地使用权)权利清楚,不存在抵押等担保物权;如日后有任何第三人对该产权提出权利主张,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所有的费用(包括由此造成乙、丙双方的经济损失)。
三、本合伙由 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四、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五、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20____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
六、本合伙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七、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_________以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_________企业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八、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
1、 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_________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3、各合伙人的义务:_________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③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九、禁止行为:_________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另行经营与本合伙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有违反本条之约定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入伙、退伙及出资转让的条件:_________
1、入伙:_________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_________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_________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十一、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_________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无法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_________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通过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处理,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二、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年____ 月____日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安排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乙方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甲方决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2.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
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调休,公司另有安排除外。
3.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
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
第三条 劳务报酬
1.甲方每月 10 号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则延后至最近一个工作日。
试用期工资为 元人民币,转正后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若乙方有突出贡献,甲方可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2.乙方请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当月实际考勤天数计算扣发工资。
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_______天,扣发____天工资,旷职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承担保密义务。
3.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五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如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企业名称(甲方):xx公司
职工姓名(乙方):xx
甲乙双方于xx年11月28日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 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以中英就,如中英文版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7.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释,受中国法律管辖.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编号: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你与我单位订立了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从事 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下列第 条 款规定解除或终止你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符合
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单位章: 劳动者(签名):送达时间: 年 月 日 签收时间: 年 月 日注:《证明书》一式四联,附《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条款。附:《劳动合同法》条款规定:
第三十六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 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 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20xx年12月底,听取各方意见后,《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推出二审稿,与一审稿相比有了很大调整。但到目前草案原定确认稿推出的时间一再延后,至今仍无定论。在修改定论尚未出台之前,大胆猜想一回,设想新的劳动合同法将如何影响职场关系。
短工更短 长工更长
为平衡劳动者利益,“草案”规定在3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 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2)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内;3)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约的。由此看来,可以想象两种可能性:一方面用人单位对于一部分工作能力较有可信度的员工会大方签订长约,同时,由于合同期满解约的原则未变,用人单位对一些工作能力不稳定的年轻员工将采用更短的约期,以换得用人自由,特别是一些季节性或是项目性工作,更多可能通过小时工的方式来雇用。不知员工对企业长期依存的安全感能增加,还是会减少?
末位淘汰制退出历史
依照“草案”第4章有关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除非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后期不能再以业绩不达标的理由将员工轻易请出门,即使付出1个月的工资为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付出两倍赔偿金。这种措施虽然保护了员工不会被用人单位无理开除,但也加大了年轻就业人群在就业市场的压力。一些公司也担心这些规定是否会令其原有的一些绩效管理政策对员工无法长期实施,说到底,订长期合同还是订短期合同将是对人力资源管理智慧的.最大考验。
培训不再是“绑人术”
如果“草案”通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大多数培训就不再是企业与人才之间强制延长服务期契约的依据。“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费用,使劳动者接受1个月以上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以及违约金。另外,草案对违约金的数额也进行了限制,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相较一审稿中以“6个月脱产培训”为可约定服务期的起步价,现在1个月的期限已可令企业大松一口气。不过要满足1个月以上的脱产专业技术培训的条件也并不容易,只要你在培训期间能证明在当地仍在为用人单位承担一定工作量,就又不属于这一条件的约束范围。
假简历问题被重视
“草案”一审稿第一次提出了撤销权的概念,“对存在重大误解的劳动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都有权申撤销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对企业造成重大误解呢?劳动法世界首席顾问魏浩征表示,简历注水可能是最大的可能。这也将使得对员工的背景调查业务进一步蒸蒸日上,若发现员工表现与用人单位要求不符,想尽早请他出门,背景调查也许是用人单位最能享有主动权的机会。这倒正好给那些觉得企业不会有功夫去核对简历的作假者们敲响了警钟。不过,二审稿在撤销权给予方面又倒退了,仅留下“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被视无效,鉴于企业方面仍在大声呼吁“不要忽视员工欺诈现象日盛”,也许三审稿中我们又会看到新增对劳动者诚信的约束。
“防”员工尺度更大
在“草案”中,首次明确了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观察人士认为缩短竞业限制期增加了劳动者的就业自由,但估计企业也会在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核心资讯分享上,设更多的保密层级,以减少无形资产的流失。
员工派遣形式受抑制
“草案”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不低于2年,期间即使无工作可派仍需支付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另外,用人单位要实行同工同酬,若派遣员工岗位在本单位无同类劳动者,参照所在地政府部门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确定报酬。另外,“草案”同时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以提高派遣机构入行门槛。劳动者权益在被派遣的工作岗位受到损害的,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企业竞相组办工会
在给予员工参与企业决策的民主性上,“草案”也推进了很大力度。一审草案曾规定凡应该通过工会、职工大会或是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用人单位单方面做出规定无效。不过,二审稿对于工会的权利范围进行了限制,将民主程序进行了一些简化,只是提出“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经过职代会或是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集体合同作补充
集体合同出现在草案最新稿中也不令人奇怪。对于引入工会机制如何能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集体合同也许是最好的回答。集体合同草案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工会或是劳动者推举的代表(在未建工会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表示,个人劳动合同起的作用是建立劳动关系,而集体劳动合同则发挥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企业是否应该裁员,降薪降到什么程度,如果跟单个员工谈,他们是没有什么主动权的,而工会或是集体代表说话则能平衡力量。”
现在,一切还没有定论,就让我们耐心等待这部新法的最后结果。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在我国,很多城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都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书面的正规合同,导致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发生劳动纠纷的情况时,不能合理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签订合理的劳动关系,为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此,笔者将从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入手,展开如下分析。
一、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一)签订率低
在我国的很多城镇中,普遍存在从业人员没有与雇佣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现象。众多的雇佣企业除了国有、外商以及集体企业之外,很多个体工商户或者是私营企业都是以口头表述的形式规定工作内容、时间以及工资的。因此,这些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并不享受社保等待遇,并且在很多国有、外资以及集体企业当中,也存在很多的临时工,这些临时工也是没有社保待遇的。经统计,目前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仅有1.5%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是私营企业。
(二)企业不合理的设定试用期时间以及报酬
企业对于试用期的不合理设定主要可以体现在试用期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过长、试用期期间报酬过低、试用期期间没有社保待遇等,导致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1、试用期期间,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严重的劳动力过剩的现象,企业正是利用这一现象,不断的对劳动者进行压榨,剥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就导致在试用期期间产生很多劳动纠纷,而劳动者由于还没有转正,并且法律意识单薄,面对这些纠纷的时候选择隐忍,所以经常会落入企业进行设计的试用期“陷阱”。2、试用期时间过长。在很多城镇企业当中,试用期时间过长的`现象是十分普遍的,很多企业利用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薄弱以及劳动力过剩等情况,将劳动者的试用期时间设定过长,以降低自身的投入成本。根据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在对劳动者进行试用的过程中,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只有在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两年的情况下,才可以设定为六个月。3、试用期期间报酬过低。劳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应享受的薪资待遇必须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实际工作中,很多劳动人员的试用期工资达不到这一标准。4、试用期期间不享受社保待遇。《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于企业员工试用期期间的社保问题有明确规定,企业在使用期间是由责任以及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这是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企业不依法履行劳务合同
在我国城镇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职责、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时有发生。劳动者苦于实际情况的限制,对于这种情况选择听之任之的处理方式,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措施
(一)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就是为了确保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法权益,避免劳资问题的发生,进而促进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中小企业以及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法》并不了解,所以导致很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事情发生。因此,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在企业和群众之间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企业管理层对劳动关系的认知
作为企业的管理层,应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的认知,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所赋予的权利,同时,对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义务也应该严格履行,从自身出发,更新管理认知,完善管理条例。
(三)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履行的监督力度
相关的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其监察的职能,对各个企业中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理以及劳动合同在续签或者是解除途径是否正规等问题进行严格的检查,对于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企业做出严肃处理,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对于企业和劳动者而言,是自身权益有所保障的体现,所以,企业和劳动者应该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在建立正常的雇佣关系时,及时签订有效的劳务合同,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共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段景田,王厚本,刘焕贵,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J].农场经济管理,20xx(s1):22-24.
[2]付晓奇,彭瑜.浅论供电企业劳动合同创新管理[J].江西电力,20xx,40(05):21-22.
[3]李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J].经济管理:文摘版,20xx(7):00238-00238.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章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作息制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4512:00
下午13:30—17:45
午后12:0013:30为午休时间
三、工作制
公司(总部)实行每一天7.5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考勤范围
1、公司除经理级以外,其他所有员工均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经理批准。
五、考勤办法
1、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2、本公司员工除经理之外的其他员工均需打卡,每一天打卡为两次,早晚各一次,午后上下班不用打卡,打卡前请仔细核对姓名,以免打错。
3、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双方以旷工一日处理。
4、员工忘记打卡、打重卡或打错卡时,应在24小时内向部门经理说明状况,由部门主管开具证明一个星期内交行政部处理,并留存说明记录。一个月内累计漏打三次(不含三次)以上,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5、员工外勤需认真填写外勤表,并由部门经理签字。如下班前不能回来者,需要告知部门经理,回来时需要在考勤卡上登记并且让部门经理在一周之内签名确认。
6、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后,行政部需将下月的考勤卡准备好放前台桌面,并在次日早上将上月的考勤收回。
8、考勤设置类别: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办事。
(6)调休。
六、考勤统计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累计迟到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者作迟到处理,扣除当月全勤奖。全月迟到累计超过1个小时以上者,需要阐明理由,并且让部门经理签字。早退时间处理办法同迟到一样类推。
2.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者作迟到或早退处理,扣除当月全勤奖。
3.一个月内请事假满一天(含一天内),取消全勤资格,调休不计缺勤。员工请假需要填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三天内亲自交到行政财务部,超过2天(含2天)需要信息告知张总。
七、附则
员工执行本制度,其他未尽事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择时颁行。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第三条 职责
1、员工个人负有据实申请,填报各种事由的责任;
2、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的日常监督与统计汇总工作,并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四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5天,工作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中午12:00~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
3、周六、日休息;
第五条 打卡制度及相关处理规定
1、公司实行全员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
2、员工在上述规定打卡时间以外(无论因公或因私)出入公司时也应打卡,以保证准确进行考勤统计。
3、打卡必须由本人操作,不允许代打卡或不打卡。代人打卡者,首次扣罚当事人200元,再次加倍。
4、非正常出勤情况处理
① 因出差无法按时打卡的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登记表》(附件一),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② 员工休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二),经批准后执行。请假审批权限见第九条;
③ 漏打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应及时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确认非正常考勤情况;
④ 未打卡员工,如未经登记、同时也未经部门相关领导签字确认的情况,按旷工处理。
5、到岗、离岗时须如实进行考勤打卡登记,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的考勤统计失误,责任由员工本人自负。
第六条 考勤统计
公司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遇节假日提前)。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6日将考勤卡收回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相关领导签字确认。
第七条 迟到、早退的处理规定
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在半小时以内的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五次以上(不含五次)按每次100元在工资中累计扣除。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在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旷工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满六小时按一日计。
第八条 旷工的处理规定
1、凡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获批准的休假、以虚假理由请假以及不服从工作安排逾期不到岗的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2、旷工不满一日者,以小时计;不满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满六小时按一日计。旷工以日工资的双倍为标准进行扣罚。全年累计旷工超过四日的(即32小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
第九条 请假审批
员工请假应履行逐级审批手续,事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假审批权限
第三章 各类假别
第十条 有薪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法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
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公历四月四日四月六日中的一天)
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凡因个人事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或业余时间而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办理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一定期限的事假。
2、员工零星事假按请假时间累计计算,满八小时为一天。
3、员工每年可申请累计不超过十四天的'事假,全年事假超过十四天者,影响年度的调薪晋级。
4、事假期间扣发全部日工资。
第十二条 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去公司就诊、治疗、住院或休息的时间为病假。
2、员工病假一天以上的(不含一天),需提交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休证明(急诊除外),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因急病不能上班,应在2小时内电话告知部门经理、主管,过后及时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以小时为统计单位。
4、员工每月享受1天带薪病假。
5、当月病假2天(含)以内的,扣除日工资的'20%;当月病假2天以上的,扣除日工资的40%;连续病假30天以上的,以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报酬。
6、医疗期相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长期治疗或休息时,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含五年)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不含十年)的,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含五年)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含十年)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含十五年)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含二十年)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十三条 工伤假
1、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经公司诊断证明,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后,可享受工伤假。
2、工伤假期间员工工资按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婚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三天有薪婚假,晚婚(男25岁,女23岁)另加七天(含节假日),婚假自领取结婚证起一年内有效,但需一次性休完。凡申请休婚假者,须提前两周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执行。
2、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 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及其生活在一起的亲属去世(系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可以请丧假三天。
2、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六条 产假
1、女员工因生育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产假为九十天(含公休假日),其中产前假十五天(也可集中产后使用);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者(指女员工二十四周岁以后生育),可再增加奖励产假三十天。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2、流产假:女员工怀孕流产时,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休息,休假期间按病假工资发放。
3、孕检假:女员工怀孕期间可享受累计五个工作日的带薪检查假,但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天。
4、哺乳假:女员工在哺乳期每天可享受一小时哺乳假,至婴儿满一周岁止。
5、男员工陪产假:公司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享受五个工作日陪产假,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七条 年假
1、凡公司员工在公司服务期满一年者,可休年假7天,以后每满一年加一天,直到14天为止。服务期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得休年假。
2、当年年假需在本年度内休完,年假不可以累计。
3、按照休假标准,员工休假可分开使用,但每次不得少于两天。年休假可抵病假、事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内。
4、每年年休假以自然年时间进行结算。
5、员工休年假超过两天需提前一周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6、员工休年假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由于工作原因,导致本人无法享受当年度年休假的,公司将对未休时数给予现金补助,具体补助金额为:本人工资的日平均工资。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休假
(1)已提出辞职申请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有严重违纪行为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员工凡发生不属于本管理制度所列的假别而缺勤的,原则上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意见办理。
第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行管员工
3.管理规定
3.1工作制度3.1.1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注:冬季时间另行调整。
3.1.2公司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员工都务必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3.1.3打卡次数1日4次;打卡时间(夏季)如下:
上午:8:00之前;12:0013:29下午:13:3014:00;18:00之后3.1.4读卡失败或无效打卡时,要在当日填写《补签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否则公司不予承认。
3.2请假3.2.1请假程序
员工申领并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经相关权限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3.2.2注意事项
所有请假务必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待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状况来不及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也务必在当天空上班之前电话给相应审批权限领导请假,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者予以辞退。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起止时间等。因公外出须事先申请,如因特殊状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到岗当日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2天以上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请假务必由本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信息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2.3请假的核定权限
3.3销假
3.4.1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第一时间内到人力资源部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做任何修改。
3.4缺勤规定
3.5.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如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的按旷工处理,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超过半天的按一天。
3.5临时外出
3.6.1因故临时外出,30分钟之内的须报直接领导批准,30分钟以上者需填《外出登记表》,经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离岗。如需补卡的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签手续。
4.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本制度自20__年4月18日起实施。
5.相关表样
5.1《请假申请表》5.2《未打卡补签申请表》5.3《外出登记表》5.4《外勤登记表》
个人请假单
注:员工申领《请假单》,经相关权限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如先休后补办手续者,经查处一律按旷工处理。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2、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根据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1、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员工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乙双方若有以下情形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编者按: 国家劳动保障部选择上海作为其在全国推广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宣传的第一站。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有关人士近日提醒劳动者,要警惕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对企业老员工的大规模减裁。网民称,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政策对劳动者的尊重和保护,希望新劳动合同法能得到有效监督和执行。
这是对老员工权益的保护
淡为心:好!为出台新的《劳动合同法》,保障了职工的权益而感到高兴。保护老员工,才能让新员工安心地为自己的单位努力工作,否则今天老员工的现状就是新员工以后的下场,谁会努力放心地干?
想往之:这个消息真是太及时了!现在,有些企业已经开始用各种方式裁减老员工了。希望有关部门严加检查、监管。同时,我们这些企业的老职工也要有自保意识,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晓凌:私人企业出于对本企业利益的.考虑,经常采取裁员的办法,使员工们的生活质量得不到保证,经常处于紧张状态中,往往是处于有了上顿没了下顿的感觉。新的《劳动合同法》是对老员工正当权益的保护。不能擅自开除为企业工作了大半辈子的老员工,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新华网友:对老员工的政策保护,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尊重,体现了对老员工历史贡献的肯定。爱护、尊重劳动者,国家才有希望。同时希望政府能够加强对企业违法“提前内退”的整治力度,从根本上杜绝企业对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的侵犯。
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关键
水也4:立法只能说明国家建立了一种法律制度,具体效果怎样还要看执行的情况。最终能不能得到执行,也要看各地的执法力度以及企业运行的透明度。
FEIYA:劳动合同法确实对劳动者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能否得到贯彻执行,监督是真正的问题。就拿现行的劳动法来讲,也有很多规定,但没按规定执行的企业、单位也不少。任何法律法规,不管多么完善、多么公平,如果没有监督和惩罚机制,都只能成为美丽的装饰品。
新华网友: 企业可以不提出辞退老员工,但企业可以提出让就职者难以承受的管理规定或者降低老员工的待遇,这样一来,劳动者可能就会被迫辞职了。因此,光有法律还不够,还要有强有力的监督机构和机制,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者要严惩,否则,法律就只是一纸空文。
新华网友:政策是有了,但政策的执行情况如何?目前缺少的是有效的企业监管体制,只有将企业信息透明化,劳动法才会得到有效执行。建议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公布各企业的工作时间(一周工作几天,每天工作几小时),每季度更新一次工资发放情况、社医保的缴交情况、福利待遇、税收的缴纳情况,公布对各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的审查结果。总之尽可能地将企业的信息透明化,以便政府机构与民众进行共同监督。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即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是我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行后,劳动法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它的施行预示着中国劳工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化时代的来临,将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工具、方法乃至用人单位的全面经营管理势必产生广泛而深远影响。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岗位管理、工作流程规范的实施基础,是完成企业生产任务的基本保证,是企业平稳、流畅、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限制更趋严格。那么,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潜在着哪些风险,形成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何在,应如何规避或防范这些风险,以便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防范劳动用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已成为企业必须认真研究和处理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文所说的企业规章制度,有的国家和地区称为雇佣规则、工作规则或从业规则等,是指用人单位有权部门依照法定内容、法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并在本单位实施的书面的劳动规范。新《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虽然新《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企业有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权利,但如果企业不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就会失去法律效力,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企业也将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
一一些规章制度因无法律效力而失去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且不与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相冲突,才可以在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否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会不予适用。
二企业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企业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四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五企业失去了抵御劳动争议风险强有力的手段。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维护企业日常管理及生产正常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企业文化内涵,创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同时,由于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仅靠劳动合同是不够的,企业更需借助规章制度才能处理解决。因此,作为调解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的企业规章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企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将陷于被动局面,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也失去了企业抵御劳动争议风险强有力的手段。
二、企业规章制度存在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
新《劳动合同法》在赋予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权的同时,为了防止企业权利的滥用,也规定了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要求。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体内容方面,二是程序方面。企业一些规章制度看似非常详尽严谨,却在内容和程序上与法相悖,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
一制定主体不适格。
为保证所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范围内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主体应是用人单位行政系统中处于最高层次、对单位的各个组成部分和全体职工有权实行全面和统一管理的行政机构,并由其代表用人单位制定并以用人单位名义颁布实施。用人单位其他管理机构,不具有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资格,只能参与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活动。企业某个部门制定并以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则存在着法律效力风险。
二内容不合法、不合理。
《劳动法》、新《劳动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明确规定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这里的“合法”是指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实践中,一些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不同程度存在着违法内容,有的在工时、休假、加班等方面违反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有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上下班要搜身检查,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的规定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有的随意延长员工工作时间而不发加班工资等等,这些规章制度都是无效的。
企业规章制度除合法外,还应合理。一些法律没有详细规定的内容,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具体规定。如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何谓“严重违章”、“严重失职”、“重大损害”,法律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企业应根据所处的行业、员工从事的.岗位、担任的职务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员工行为严重与否,把握员工违章和损失的“度”。一般来说,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正常的常规判断标准,应为大多数人所认同。如果这个规章制度被一个企业的大多数职工认同了,那么就是合理的,如果大多数人认为不合理,那么这个规定就有问题,也就失去了“合理性”。
三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解决了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与企业规章制度法律优先权问题。实践中,企业总是通过单方面制定规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以增加劳动者的义务。由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高于规章制度,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如果与劳动合同冲突或者不一致,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
四违反公序良俗。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渗透到所有法律。新《劳动合同法》也贯穿着“公序良俗”基本原则。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公序良俗,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
五程序不合法。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该条款较《劳动法》第四条,最大的发展就在于加强了法律对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规定。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要件。只有经过平等协商、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法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企业规章制度会因制定程序缺失而无效。
三、防范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法律风险的对策建议
企业规章制度是维持企业正常运转、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规章制度是把双刃剑,要依法制定,严格执行。只有合法有效并且严格执行的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强有力的支撑企业业务发展,有效防范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否则,规章制度就将成为企业管理的障碍。
一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健全工会组织,发挥工会桥梁和监督作用。
新《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规章制度的平等协商确定权;劳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建议修改权等职权。因此,企业需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充分协商,讨论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实施时,要尊重职工个人或代表及工会的修改建议,完善规章制度相关内容,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监督作用。
二依法制定,确保合法有效。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必须做到制定主体适格、内容合法、合理且程序完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相冲突。另外,企业需注意以下细节:
1.企业要重点注意法律的一些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
2.规章制度中应避免没有责任的条款。
3.规章制度中不能规定本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虽然新《劳动合同法》从程序上加大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限制,但企业仍然享有比较大的自主权。而劳动合同中的事项却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事项。因此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实践中,仲裁机构和法院在衡量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时,往往会认为,凡是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如果没有经过协商而由单位单方面在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时,一般情况下都不会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4.明确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
规章制度制定时应明确其效力范围,即对哪些人有效,在哪些场合有效,适用于哪些事情,什么时候生效,有无溯及力等。
三严格执行,依章治企。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法律”,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地依据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管理才会是行之有效的。企业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意见经常表现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公正,就是对违反规章制度职工处理的标准并不一致,管理者在实施规章制度时带有非常大的人为因素,从而造成职工对规章制度的反感。
四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及时修改、重建与新《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内容,完善法定程序。
规章制度应及时修改、补充。
一是企业要随时关注现行法律的修改及新法律的出台,修改不合法的内容;
二是企业要尊重法律赋予工会或职工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建议修改权,协商修改相应内容;
三是企业要依据自身发展及内外环境的变化,依法修改、补充不适合的相关内容;
四是制定员工手册,公示现有规章制度;五是依法对现有规章制度重新修改后,采取适合的方式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完善法定程序。
五提升企业文化内涵,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良性实施,实现企业与职工发展的目标、行为统一,在劳动者身上体现企业精神,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劳动合同法恰恰使得那些富有竞争力的大企业的生存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的大规模没落未必就是中国未来转型改革的困局。
“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经济正在驶向“深水区”。如果说,前30年的改革动力来自于资本稀缺与劳动力无限供给之间的紧张关系,那么接下去的改革瓶颈很有可能是来自于内、外因夹击下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缺失。劳资关系及其之间的冲突将毫无争议地成为下一阶段的关键问题。
很显然,原先依靠“量大利薄”的企业生存空间将继续受到大幅打压,资方可能会将这些损失转移到相对弱势的劳方身上,使得出卖廉价劳动力的劳方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化。一旦突破最低生存保障线,那么原先经济增长的社会安定前提就受到严重挑战。从世界经济各国的发展史来看,这是个转型发展的“坎”。劳资冲突的频繁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期,也是一次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但是,每个国家会根据自身的历史情况和现实能力采用不同的制度解决方案,比如英美模式、德日模式、瑞典模式等,从而形成了多样化的市场制度模式。
因此,处于转型关键期的中国同样需要选择走什么样的渡河路线,选择改革的最终“彼岸”模式。这就是《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中国社会制度大背景。只有了解此背景,我们才能明白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
从短期看,这一严厉的劳动法变革会让那些在生存边缘的中小企业走向没落,的确损失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率,但从长期来看却得到了有利于国家发展的社会稳定。而且,这些中小企业间长期以来无序的混乱竞争,在相当程度上引导中国企业走向低利润和低竞争力的恶劣生存环境中。但是,在全球化竞争的`大背景下,需要培育一大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而劳动合同法恰恰使得那些富有竞争力的大企业的生存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良好的制度环境可激发优秀的企业走向卓越,从而真正凸显出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意味着,随之而来的中小企业的大规模没落未必就是中国未来转型改革的困局。
哈佛大学教授马克·罗伊认为,尽管最近一个世纪以来,美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但由此得出英美模式要优于德日模式这一结论并不一定正确。理由很简单,每一种治理模式都是在各自特殊的历史和政治环境中做出的最优反应,都能达到所谓的“最优效率”。如今大行其道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强调的是拥有大量分散的、大规模的公众企业,但在政治经济利益错综复杂的欧洲大陆和日本未必可行,强大的社会民主力量迫使管理者稳定雇用的工人,为此也不得不放弃那些颇具市场机会的风险性投资。那么,增加规模就成为抵抗市场波动的有效途径之一,只有那些大企业才有可能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生存下来。很显然,一个国家的经济受到国内政治以及地缘政治环境的选择性影响,但反过来经济的适应性反馈也加剧了政治改革的进程。
这些对于正在转型改革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同样富有启发意义。在改革初期过分地强调市场的作用,认为只要启动市场改革的巨轮,就能理所当然地达到彼岸。但市场也存有很多失灵之处,更何况效率还不是改革的全部内容。因此,政府的适度干预仍是必要的,也是有可能的。而且,正是由于政府不同程度的干预,形成长期制度演进的分叉以及不同的彼岸地点。从罗伊的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到诺斯的理解经济变迁再思考,都可以看到不同的彼岸模式并不能给予孰优孰劣的简单评价,而关键还在于是否能适应本国、本地区特质性的制度环境。单纯地照搬美国或者日本所谓的先进制度框架,都很有可能面临破产的尴尬境地。
由此可见,站在河中央的现阶段改革真正关键的是彼岸模式的选择问题,而劳动合同法正是在这一转折点的重要事件,这才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所在。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出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需遵守以下协议: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个人汽车租赁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______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甲方:______________(卖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买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_______市/区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房米)以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______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乙方在_______日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付款时充抵房款。
三、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自签订本合同起,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者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3、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4、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按照前述业务需求,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项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五、违约责任:该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有违约失费用由甲乙双双方充分协商。
六、合同的定位、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效。
十、合同壹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负责人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出租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市 ;位于第 层 室。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4.有线闭路费;
5. 网络开通费;
6.其他
第八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作为押金。
乙方退房时要保证房屋物品完整整洁,否则不退押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hc179.cOM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大小床各一个、衣柜一组3个、空调一个、热水器一个、
茶几一套、洗衣机一个、电视机一台、餐桌一套、冰箱1个沙发一套 其他 。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 劳动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甲方:
乙方:
因乙方承包甲方 装饰工程发生的.工程欠款,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原则,达到以下付款协议:
一、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工程价款:
乙方承包甲方曼越美餐厅装饰工程价款,达成最终认可价格为 (大写): 元,(小写) 元。
二、 工程款付款方式
“ 甲方已支付乙方装饰工程款 元,还欠工程款 元。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款 元。
三、 工程款付款形式为现金转账方式。
四、 如到期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除承担所欠乙方工程款 月的利息 外,并所欠工程款的0.5%/日支付逾期金。
五、 自本付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承包的 装饰工程于 年 月 日交付甲方使用。
六、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福田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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