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收藏十九篇)_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3-10-15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收藏十九篇)。
〘一〙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_________,
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 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_________执行,初始工资额为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4
〘二〙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按照中华群众共和国企业法人注销办理条例(如下简称条例)和国度无关法令、行政法例、当局无关政策订定。
第二条广东______________是经广东省_____________核准建立,由___________投资设立的个人(全民)一切制企业,在广东省工商行政办理局注销注册,居处,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企业的目标是,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勤奋进步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意群众不竭增加的物资糊口和文明糊口需求。
第四条本企业是自力企业法人,统统举动服从国度无关法令、行政法例的划定,依法自立运营,自傲盈亏,不受任何构造、集体、小我私家进犯或不法干预。
第二章运营范畴和运营方法
第五条公司运营范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营方法,_____________。
第三章注册本钱、投资者称号、地点、投资额和投资方。
第六条本企业的注册资金为群众币________万元。
第七条投资者称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处,_________________。
投资额_____万元以货泉情势出资。
第四章投资者职责
第八条企业的以下事变必需由投资者作出决议,
(一)任免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审议核准企业的章程;
(三)审议核准企业的利润分派计划和补偿吃亏计划;
(四)企业增长或削减注册本钱;
(五)审议企业让渡出资和打点财富转移手续;
(六)企业的兼并、分立、闭幕、停业和清理;
(七)对企业的财富施行监视办理。
第五章构造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本企业配置以下机构
第十条司理是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______。
第十一条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资者录用。
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利用以下权柄,
(一)决议企业的运营方案和投资计划;
(二)订定企业的年度财政估算计划决算计划;
(三)订定企业的利润分派计划和补偿吃亏计划;
(四)订定企业增长大概削减注册本钱的计划;
(五)制定企业兼并、分立、变动、闭幕的计划;
(六)决议企业外部办理机构的配置;
(七)聘用大概解职企业副司理、财政卖力人及其余办理职员,决议其余办理职员,决议其报答事变;
(八)掌管企业的消费运营办理事情;
(九)订定企业的详细规章。
第六章休息用工轨制
第十三条本企业休息用工施行国度无关政策划定。
在法令划定范畴内,采纳契合本企业实践的用工情势。
第十四条本企业贯彻无功受禄准绳,实施多劳多得的分派轨制。
第十五条本企业职工的休息庇护、医疗、养老保险等按国度划定打点。
第七章财政管帐与利润分派
第十六条企业按照法令、行政法例和财政主管部分的划定,成立财政、管帐轨制,
(一)该当在每管帐年度结束时建造财政管帐陈述。
(二)财政管帐陈述应包罗以下财政管帐报表及从属明细表,
(1)资产负欠债表;
(2)损益表;
(3)财政情况变更表;
(4)财政状况仿单;
(5)利润分派表。
(三)企业分派昔时税后利润时,该当提牟利润的百份之十作为法定公积金,并提牟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公益金。
企业的法定公积金不敷以补偿上一年度吃亏的,在按照前款划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以前,该当先用昔时利润补偿吃亏。
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投资者核准,能够提取随便公积金。
(四)企业的公积金用于补偿吃亏,扩展消费运营大概转为增长注册资金。
(五)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的个人福利。
(六)企业除法定的管帐帐册外,不得另立管帐帐册。
关于企业资产,不得以任何小我私家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八章停业、闭幕和清理
第十七条企业因无归还才能不克不及了债到期债权的,依法宣布停业。
第十八条企业有以下状况之一者,宣布闭幕
(一)发作严峻吃亏,有力持续运营者;
(二)因不成抗力而蒙受严峻丧失,没法持续运营者;
(三)因兼并大概分立需闭幕的。
上述任何一种状况发作后,应报经投资者核准闭幕。
第十九条企业停业或闭幕时,企业应提出清理法式、准绳,并建立清理机构,按照法令、法例划定法式、事变停止清理。
清理完毕后,清理机构应提出清理陈述报投资者确认,并向原注销构造打点登记注销手续,缴回停业执照、印章。
第九章章程的修正息争除
第二十条企业章程修正,应报原审批单元核准后,方能见效。
因为不成抗力至使章程没法实行或因为企业严峻吃亏,有力持续运营,报原审批单元核准后,消除本章程。
第十章章程的订立和见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划定与国度法例政策相抵牾的,以国度法例政策为准,触及到企业法人注销注册事变的,以注销主管构造审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订立。
本章程自工商行政办理部分批准注销之日起见效。
投资者盖印(署名),
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三〙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_________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确定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将全部已签订服务协议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二条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育的,应当事先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疗机构,并向选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确认手续,并在7日内将相关材料及确认情况报送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变更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医疗机构的,应当持原就医确认凭证和变更事由的相关凭证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就医确认申请表;
(二)医院诊断妊娠证明;
(三)社会保障卡等参保凭证;
(四)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
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人员和职工未就业配偶办理就医确认的程序及所需材料,由统筹地区规定。
第二十四条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前款职工在分娩住院期间因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需要,可以按照规定转至统筹地区内其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需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直接结算。
第二十五条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而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参保凭证、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等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因急诊、抢救而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实,并参照相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标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非因急诊、抢救而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补贴,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第二十六条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者因急诊、抢救而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手术后1年内,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参保凭证、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和票据等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非因急诊、抢救而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材料和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报销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七条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凭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或者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和下列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一)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
(二)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
(三)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第二十八条 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办法由统筹地区规定。
第二十九条 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支付有关费用;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第三十条 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申请拨付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的生育津贴,应当提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婴儿出生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难产、生育多胞胎或者终止妊娠的,还应当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申请拨付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生育津贴,应当提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统筹地区规定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育津贴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的,除应当相应提供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
第三十二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按照前款规定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的,应当相应提供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或者第三款规定中除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的凭证以外的材料,以及相关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三条 符合生育津贴支付条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接到拨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拨付,并将拨付情况及时告知享受待遇的职工;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拨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第三十四条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三十五条 职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参加生育保险的,其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有需要的职工出具缴费凭证。
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在职工最后参保地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或者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第三十六条 各有关单位和职工本人应当如实反映与生育保险有关的情况,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职工、用人单位、医疗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人员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记录在案,按照规定将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违法信息及时纳入相关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通过新闻媒体或者本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第三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及时核查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信息,监督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
对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审核,必要时还应当对有关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发现有违法情形的,应当及时移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生育保险情况以及生育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医疗机构、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发现有违反生育保险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生育保险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机构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五〙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广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不得以已签订本合同为由对抗乙方的主张,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六〙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七〙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广东省职工生养保险划定》已经2014年9月22日广东省人民当局第十二届32次常务集会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职工在生养时代得到根基的医疗和糊口保障,平衡用人单元生养用度承担,促进公正就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掩护出格划定》等法令、礼貌,团结本省现实,拟定本划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地区内的国度构造、企业、奇迹单元、社会集体、民办非企业单元、基金会、状师事宜所、管帐师事宜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别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元)及其所有职工和雇工(以下统称职工)介入生养保险,合用本划定。
第三条 用人单元及其职工凭证属地打点原则在用人单元注册挂号地介入生养保险。用人单元为国度构造、人民集体的,在单元地址地介入生养保险。
中央驻粤单元、省属单元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部队、武警队伍所属用人单元及其非军籍职工,在本单元介入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地址地介入生养保险。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认真本行政地区的生养保险打点事变,其他有关部分在各自的职责范畴内认真有关的生养保险事变。
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详细承办生养保险挂号、生养保险费审定、小我私人权益记录、生养保险报酬付出等生养保险事宜,认真提供生养保险营业咨询、查询等处事。
第五条 生养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认真征收。
第六条 生养保险基金及其收益、生养保险报酬凭证国度划定不计征税、费。
第七条 生养保险基金由各地级以上市统筹,并凭证国度划定慢慢实施省级统筹。
第二章 生养保险基金
第八条 生养保险基金凭证以支定收、出入均衡的原则筹集和行使。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在生养保险基金呈现付出不敷时,给以补足。
第九条 生养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资金组成:
(一)生养保险费;
(二)生养保险基金的利钱;
(三)滞纳金;
(四)财务津贴;
(五)依法纳入生养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十条 生养保险费由用人单元按月缴纳。职工小我私人不缴纳生养保险费。
用人单元凭证不高出本单元上月职工人为总额1%的比例缴纳生养保险费,详细缴费比例由统筹地域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按照内地现实环境测算后提出,经统筹地域人民当局核准后实验,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存案。
用人单元上月职工人为总额高出地址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3倍乘以本单元职工人数之积的,凭证地址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人为的3倍乘以本单元职工人数之积计较。
用人单元无上月职工人为的,以本单元本月职工人为总额为基数计较。
第十一条 生养保险基金该当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务专户并实施预算打点,单独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存入银行的生养保险基金参照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基金计息步伐计息。
第三章 生养保险报酬
第十二条 用人单元已经定时足额缴纳生养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养保险报酬;职工未就业夫妇享受生养医疗用度报酬。所需资金从生养保险基金中付出。
生养保险报酬包罗生养医疗用度和生养补助。
第十三条 职工享受的生养医疗用度包罗下列各项:
(一)生养的医疗用度,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有身、临盆产生的医疗用度,包罗切合国度和省划定的产前搜查的用度,终止怀胎的用度,临盆住院时代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怀胎归并症、并发症的用度。
(二)打算生养的医疗用度,包罗职工安排可能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可能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产生的医疗用度。
(三)法令、礼貌、规章划定的其他项目用度。
职工未就业夫妇享受的生养医疗用度报酬,参照职工地址统筹地域城镇住民根基医疗保险生养医疗报酬尺度执行。
从生养保险基金中付出生养医疗用度,该当切合国度和省划定的生养保险药品目次和根基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处事办法尺度。不属于生养保险基金付出范畴的生养医疗用度,凭证划定纳入根基医疗保险基金付出范畴。
第十四条 下列医疗用度不纳入生养保险基金付出范畴:
(一)因医疗事情产生的该当由医疗机构包袱的用度;
(二)该当由民众卫生可能打算生养技能处事项目承担的用度;
(三)该当由根基医疗保险基金可能工伤保险基金付出的用度;
(四)在海外可能港澳台地域产生的医疗用度;
(五)法令、礼貌、规章划定不应当由生养保险基金付出的其他医疗用度。
第十五条 职工该当享受的生养补助,凭证职工生养可能施行打算生养手术时用人单元上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除以30再乘以划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元上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凭证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审定的本单元上一天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人为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元无上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的,生养补助以本单元今年度职工月均匀人为为基数计较。
第十六条 职工享受生养补助的假期天数,凭证下列划定计较:
(一)女职工生养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进30天;生养多胞胎的,每多生养1个婴儿,增进15天;有身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有身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打算生养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安排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可能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归并计较假期。
不切合前款划定的假期时代,包罗职工依照打算生养法令、礼貌划定享受嘉奖增进的产假可能通知假时代,由用人单元凭证划定发放人为,职工不享受生养补助。
统筹地域划定增进生养补助计发项目及限期的,从其划定。
第十七条 职工凭证划定享受产假可能打算生养手术休假时代,其生养补助由用人单元凭证职工原人为尺度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凭证划定拨付给用人单元。有前提的统筹地域可以由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养补助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养补助的,视同用人单元已经付出响应数额的`人为。生养补助高于职工原人为尺度的,用人单元该当将生养补助余额付出给职工;生养补助低于职工原人为尺度的,差额部门由用人单元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养补助,按划定免征小我私人所得税。
本条所称职工原人为尺度,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可能打算生养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均匀人为。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介入事变未满12个月的,按着实际介入事变的月份数计较。
第十八条 职工赋闲前已介入生养保险的,其在领取赋闲保险金时代产生切合本划定的生养医疗用度,从生养保险基金中付出。
第十九条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数后产生切合本划定的生养医疗用度,从生养保险基金中付出。
第二十条 职工未就业夫妇已享受城乡住民根基医疗保险、城镇住民根基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相助医疗的生养报酬可能本划定第十八条划定的报酬的,不再享受生养医疗用度报酬。
第四章 生养保险打点监视
第二十一条 各统筹地域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认真在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畴内确定生养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该当与生养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署处事协议,并将所有已签署处事协议的生养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二条 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满1年的职工生养的,该当事先在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发布的生养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畴内选定产前搜查和临盆的医疗机构,并向选定的医疗机构申请治理就医确认手续。原料一切且切合前提的,医疗机构应连忙时予以治理确认手续,并在7日内将相干原料及确认环境报送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
职工因医疗前提限定、住所变革等非凡事由确需改观产前搜查和临盆的医疗机构的,该当持原就医确认凭据和改观事由的相干凭据向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治理改观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申请治理就医确认手续,该当提供以下原料:
(一)就医确认申请表;
(二)医院诊断怀胎证明;
(三)社会保障卡等参保凭据;
(四)享受报酬职员的身份证明;
(五)切合打算生养划定的证明。
切合本划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划定的职员和职工未就业夫妇治理就医确认的措施及所需原料,由统筹地域划定。
第二十四条 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满1年的职工已治理就医确认手续而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养的,其生养的医疗用度由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前款职工在临盆住院时代因诊治怀胎归并症、并发症必要,可以凭证划定转至统筹地域内其他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需医疗用度由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凭证划定直接结算。
第二十五条 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满享受报酬职员的身份证明及参保凭据、婴儿出生可能衰亡证明、相干医疗用度明细、单据和切合打算生养划定的证明等原料向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报销,详细报销尺度由统筹地域划定。
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满急救而在统筹地域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可能统筹地域以外医疗机构生养的,其生养的医疗用度先由职工小我私人付出,待临盆后1年内,凭本条第一款划定的原料和相干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报销。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该当核实,并参照沟通级此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尺度,从生养保险基金中付出,超出部门不予付出。
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满急救而在统筹地域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可能统筹地域以外医疗机构生养的,其生养的医疗用度由职工小我私人付出,待临盆后1年内,凭本条第一款划定的原料和相干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拨付一次性生养保险医疗用度津贴,详细尺度由统筹地域划定。
第二十六条 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满急救而在统筹地域内非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地域以外医疗机构施行打算生养手术的,其打算生养的医疗用度先由职工小我私人付出,待手术后享受报酬职员的身份证明及参保凭据、相干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医疗用度明细和单据等原料向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报销。有前提的处所可以由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满急救而在统筹地域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可能统筹地域以外医疗机构施行打算生养手术的,凭证前款划定的措施、原料和统筹地域划定的尺度报销打算生养的医疗用度。
第二十七条 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养可能施行打算生养手术的,其生养医疗用度先由职工小我私人付出,待其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凭本划定第二十五条可能第二十六条划定的响应原料和下列原料向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报销,详细报销尺度由统筹地域划定:
(一)劳动条约可能用人单元的招录证明。属于劳务调派的,还需提供劳务调派协议。
(二)职工就业时代的人为付出凭据。
(三)用人单元的业务执照、挂号证书可能机构代码证。
第二十八条 职工未就业夫妇生养可能施行打算生养手术的,其生养医疗用度付出步伐由统筹地域划定。
第二十九条 凭证本划定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八条划定申请付出生养医疗用度的,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该当实时考核。切合付出前提的,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该当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付出有关用度;不切合付出前提的,该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付出的书面抉择并声名来由和依据。
第三十条 职工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满1年而且用人单元已向其垫付生养补助的,用人单元可在职工生养可能施行打算生养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向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拨付生养补助。
申请拨付女职工生养享受产假的生养补助,该当提供享受生养保险报酬申请表、享受报酬职员的身份证明、婴儿出生证明可能衰亡证明、用人单元垫付生养补助的凭据、切合打算生养划定的证明。难产、生养多胞胎可能终止怀胎的,还该当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申请拨付职工享受打算生养手术休假的生养补助,该当提供享受生养保险报酬申请表、享受报酬职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元垫付生养补助的凭据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统筹地域划定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养补助的,凭证其划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累计介入生养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养可能施行打算生养手术的,用人单元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养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养补助后1年内,向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拨付生养补助。
凭证前款划定申请拨付生养补助的,除该当响应提供本划定第三十条第二款可能第三款划定的原料外,还该当提供相干劳动条约、劳务调派协议可能用人单元的招录证明,职工就业时代的人为付出凭据,用人单元的业务执照、挂号证书可能机构代码证。
第三十二条 职工凭证划定享受产假可能打算生养手术休假时代,用人单元因被吊销业务执照、责令封锁、取消等客观缘故起因可能无合法来由未垫付生养补助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可能打算生养手术休假竣事后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申请拨付生养补助。
凭证前款划定申请拨付生养补助的,该当响应提供本划定第三十条第二款可能第三款划定中除用人单元垫付生养补助的凭据以外的原料,以及相干劳动条约、劳务调派协议可能用人单元的招录证明、用人单元未垫付生养补助的证明原料。
第三十三条 切合生养补助付出前提的,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该当在接到拨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拨付,并将拨付环境实时奉告享受报酬的职工;不切合付出前提的,该当在30日内作出不予拨付的书面抉择并声名来由和依据。
第三十四条 认真打算生养事变的部分可能机构该当凭证划定出具打算生养证明。
第三十五条 职工在本省行政地区内跨统筹地域介入生养保险的,其缴费时刻累计计较。各统筹地域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该当为有必要的职工出具缴费凭据。
职工和职工未就业夫妇在职工最后参保地凭证划定享受生养保险报酬可能生养医疗用度报酬。
第三十六条 各有关单元和职工本人该当如实反应与生养保险有关的环境,并对所提供原料的真实性认真。
职工、用人单元、医疗机构及其他有关单元、职员遮盖事拭魅实情、出具伪证可能以其他不合法本领介入生养保险、骗取生养保险报酬的,社会保险行政部分、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该当记录在案,凭证划定将有关职员可能单元的违法信息实时纳入相干名誉信息数据库,并通过消息媒体可能本单元派别网站予以果真。
第三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财务部分、审计构造该当凭证各自职责,对生养保险基金的出入、打点和投资运营环境实验监视。
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该当实时核查用人单元申报、缴纳生养保险费的信息,监视用人单元依法介入生养保险。
对申请享受生养保险报酬的有关原料,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该当依法考核,须要时还该当对有关环境举办实地核查。发明有违法气象的,该当实时移送社会保险行政部分依法处理赏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元该当按月将缴纳生养保险费的明细环境奉告职工本人,接管职工监视。
社会保险包办机构该当按期向社会发布介入生养保险环境以及生养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环境,接管社会监视。
医疗机构、认真打算生养事变的部分可能机构发明有违背生养保险划定的举动的,该当实时将有关环境奉告社会保险包办机构。
任何组织可能小我私人对违背生养保险划定的举动,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可能其他有关部分、机构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可能其他有关部分、机构该当实时依法处理赏罚。
第五章 法令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元未凭证划定为职工治理生养保险挂号可能未定时足额缴纳生养保险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划定处理赏罚;造成职工可能职工未就业夫妇不能享受生养保险报酬的,由用人单元凭证本划定及地址统筹地域划定的生养保险报酬尺度向职工付出相干用度。
用人单元未足额申报本单元职工人为总额造成职工生养补助丧失的,由用人单元认真抵偿。
第四十条 用人单元未凭证本划定第十七条第二款划定将生养补助足额付出给职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责令期限纠正;过时不纠正的,可对用人单元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遮盖事拭魅实情、出具伪证可能以其他不合法本领介入生养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责令纠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干职员已享受生养保险报酬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分责令退回社会保险包办机构付出的生养保险报酬用度,并处响应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涉嫌犯法的,移送司法构造依法处理赏罚。
第四十二条 以诓骗、伪造证明原料可能其他本领骗取生养保险基金支出可能骗取生养保险报酬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划定处理赏罚。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当局、有关行政打点部分、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事恋职员未依法推行生养保险事变职责可能在生养保险事变中有违法举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令礼貌的划定处理赏罚。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元可能小我私人以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包办机构的详细行政举动侵吞其生养保险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能提起行政诉讼。
小我私人与用人单元产生生养保险报酬及丧失抵偿等方面争议的,凭证劳动争议处理赏罚的有关划定处理赏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划定所划定的就医确认申请表、享受生养保险报酬申请表,由统筹地域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同一名目编制并在其派别网站上发布,供用人单元和职工免费下载行使。
第四十六条 省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按照国度城镇职工根基医疗保险和生养保险的划定,拟定本省相干药品目次、诊疗项目、医疗处事办法尺度。
各统筹地域社会保险行政部分拟定生养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打点步伐并认真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检察。
本划定明晰由统筹地域拟定的配套划定和尺度,各统筹地域该当在本划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拟定并向省社会保险行政部分存案,同时向社会发布。
第四十七条 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域职员介入生养保险、享受生养保险报酬,凭证国度划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划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人民当局2008年4月25日宣布的《广东省职工生养保险划定》(省人民当局令第123号)同时废止。
〘八〙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
证号:
通讯地址:
收款账号:
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
(□委托 □法定)代理人:
证件类型:
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
(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
证号:
通讯地址:
付款账号:
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
(□委托 □法定)代理人:
证件类型:
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
电子邮箱:
(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
房屋坐落: 市 县(市、区) 街道(乡、镇) 路(街、巷、里) 号(门牌) 栋 房。
(二)房屋状态。
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 层,本房屋在第 层;房屋结构: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三)房屋权属。
本房屋的权属证明(需出示原件)为:
□ 不动产权证
□ 房屋所有权证
□ 其他
证件号为:
房屋产权所有人(权利人)为:
产权所有方式为:□单独所有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当前是否设定抵押:□是 □否。
规定的房屋用途为:
第二条 租赁用途、形式及交易方式
(一)租赁用途。
本房屋出租仅作为居住用途使用。
(二)租赁形式。
□整套出租
□部分出租。出租部位为 ,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出租房屋平面图详见附件一《出租房屋及出租部位平面图》,如为部分出租,须标注出租部位。
(三)交易方式。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
□甲乙双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 ;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经纪人姓名: ,经纪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其他: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
(一)房屋租赁期限。
房屋的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满后,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金。
1.租金标准:人民币大写 元/(□月□季度□半年□年□其他 ),小写 元/(□月□季度□半年□年□其他 )。
2.租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独上调房屋租金。
3.租金结算方式为:
□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的第 日前结清本月租金,甲方应在收款后的 日内出具相对应金额的票据(包括发票或收据)。
□其他: 。
4.租金支付方式为: 。甲方不得以任何手段限定乙方租金支付方式。
(三)房屋押金。
房屋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押金一般不高于 2 个月的房屋租金)。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押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房屋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毁赔偿金等)并按期搬出时,甲方应同时将押金返还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将押金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应返还给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补足。
(四)房屋租金以外的其他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约定。
具体为:
第四条 房屋交付和返还
(一)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双方经房屋交验,在附件二《房屋交付确认书》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屋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房屋交付前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原状和《房屋交付确认书》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燃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搬离且双方签订《房屋交还确认书》,视为房屋返还完成。
乙方在返还房屋前,应对房屋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处理。乙方返还房屋后,乙方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一)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房屋租赁相关税费,以及:
□水费 □电费 □燃气费 □电视收视费 □网络费 □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 □停车费 □清洁费 □其他: 等各项费用。
(二)乙方负责支付因使用房屋产生的:
□水费 □电费 □燃气费 □电视收视费 □网络费 □电话费 □物业管理费 □停车费 □清洁费 □其他: 等各项费用。
(三)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一方垫付了应由另一方支付的费用,应向另一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另一方应返还相应费用。
(四)乙方损害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或相邻关系人合法权益而支付的费用,或因不当使用房屋行为导致第三人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房屋使用及维护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 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房屋出租部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 人,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
2.若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3.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启动维修,未及时启动维修的,乙方可直接启动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减少影响天数的租金或增加相应天数的免租金期限。
4.对于 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5.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将转租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转租后因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优先购买权
租赁合同期内,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售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回复甲方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租赁房屋的,乙方租赁合同期内继续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不受影响,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与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 日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经鉴定不符合建筑、消防、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安全标准和要求。
3.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且乙方在房屋交付后 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
4.甲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乙方居住使用的。
乙方向本合同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可视为本合同已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连续达 日或累计达 日以上的,或欠交各类费用超过 元的。
2.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3.乙方未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擅自装修、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的。
甲方向本合同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可视为本合同已解除。
(五)具备其他法定合同解除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止。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影响乙方居住使用的,甲方按照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对乙方或者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支付相关赔偿金。
4.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照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至乙方付清租金之日止。
2.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擅自装修、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并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提前退租,应至少提前 30 日通知甲方,并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逾期返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返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返还房屋之日止。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二条 送达条款
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双方之间书面文件往来及涉及仲裁、诉讼时仲裁机构、法院送达相关材料的送达地址,相关材料送达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电话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订立后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方式为:
(一)甲乙双方自行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约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人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其他受托人。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方式为:
□在房屋所在地的租赁备案受理点备案。
□在政府住房租赁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备案。
(二)房屋租赁经营机构出租房屋,由经营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三)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四)租赁合同期内,乙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条件申请办理居住落户、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附件共 份,具体为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后,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出租人(甲方):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承租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九〙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执行,初始工资额为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2)劳动定额(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__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八、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十〙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g /L
≤1.5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18580-20xx)
产品名称
试验方法
限量值
使用范围
限量标志b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
穿孔萃取法
≤9 mg/100g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30 mg/100g
必须饰面处理后
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
干燥器法
≤1.5 mg / L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5.0 mg / L
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
气候箱法a
≤0.12 mg/m3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干燥器法
≤1.5 mg / L
A: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E1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买受方(公章):_______出卖方(公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一〙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
〘十二〙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买方: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
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就收购果菜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果菜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1.卖方全年向买方交付各种果菜_________公斤,其中:
第一季度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_________;
第二季度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_________;
第三季度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_________;
第四季度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_________ 。
分月分旬交售果菜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2.果菜收购价格:买方以不低于_________元/公斤的保护价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果菜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质量要求
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2._________。
三、收购时间、地点与方式
果菜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买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l,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19301-20xx、《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 NY5045-20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7)其他:
。
〘十三〙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初始工资额为_____元/月或_____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________________;
(2)劳动定额________________(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____(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__________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初始工资额为_____元/月或_____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________________;
(2)劳动定额________________(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____(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__________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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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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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十四〙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鉴证。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员(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十五〙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十六〙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含在我省境内就业的外国、无国籍及港、澳、台劳动者,以下统称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在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30日内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三)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第十条 无效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除外),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周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劳动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二)工作任务和工种、岗位;
(三)生产、工作条件;
(四)教育与培训;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保护;
(七)劳动报酬;
(八)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九)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十)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十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经省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各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参照统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区劳动合同文本。
企业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一)有固定期限的'(临时工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
(二)无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技术岗位和工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内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与原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第十六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三)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五)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用人单位无法调剂安置的富余人员;
(七)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的。
第二十条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需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五)、(六)、(七)项以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三)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五)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转移工作单位的;
(七)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仍在住院治疗的;
(三)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五)劳动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二)、(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三)、(四)项除外),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用人单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应当支付该劳动者当年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四)企业关闭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终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后,如确需留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对在本单位转为合同制职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愿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作为最低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条 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原固定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补助1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本人原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本人月工资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
第四章 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三十二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7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劳动合同鉴证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
第三十六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办理鉴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三)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鉴证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
(四)合同形式是否规范;
(五)当事人违约应负的责任是否合法、合理;
(六)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第三十九条 经审查鉴证的劳动合同,由鉴证工作人员签名,并加盖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注明鉴证日期,进行统一编号。
第四十条 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缴纳鉴证费,鉴证劳动合同每份收费5元。
第六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在下列条件下,当事人可免除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约定不需负责,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后,用人单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劳动者自解除合同之日至重新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者必须返回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不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之正当理由,自行离职连续15日以上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后,用人单位不发给其生活补助费。
第四十五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劳动合同管理机关
第四十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其劳动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规范化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进行指导;
(三)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四)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
(五)检查、监督劳动关系双方履行劳动合同;
(六)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管理实行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
省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并具体管理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使用外来员工的劳动合同。
各市、县(区)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分工和管辖范围,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乡镇劳动管理机构负责本乡镇所属用人单位及村办企业、联户办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中央、部队、省属和外省驻粤单位的劳动合同(省另有规定除外),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章 罚则
第四十九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含县)劳动行政部门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罚金,在税后留利中开支。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各市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省劳动厅备案。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过去有关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七〙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 (盖章)乙方: (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 (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八〙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十九〙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十三条 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职工所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
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第十四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二)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
第十五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第十六条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第十八条 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符合本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条 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或者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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