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欠条上的借条(集合17篇)
发布时间:2023-10-11欠条上的借条(集合17篇)。
⬬ 欠条上的借条
正确的欠条和借条是一种法律文件,在借贷交易中起到重要作用。它们详细记录了借款人和借贷人之间的借贷事项,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紧要信息。本文将详细介绍正确的欠条和借条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它们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
正确的欠条和借条的写作要求非常严格和具体。首先,它们应包含借款人和借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同时,借款金额和借款日期也是必不可少的信息。此外,欠条和借条应明确借款用途,并在支出方面提供详细信息。对于还款方面,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也需要在文件中明确列出。这些要求的目的是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清楚地理解借贷交易的各个方面。
除了上述基本要求外,正确的欠条和借条还应包含额外的信息以进一步确保其有效性。一个重要的例子是,文件应包含借款人与借贷人之间的利率协议。这可以防止出现任何争议,并确保借款人和借贷人了解彼此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如果借款人需要提供担保物品作为借款的保证,这一信息也应被写入文件中。
除了详细和具体的内容,正确的欠条和借条还应具备生动的语言和细致入微的描述。这样做有助于确保文件的易读性和易懂性。例如,借条可以使用生动的描绘方式描述借款用途,比如“用于购买一台新电视”或“支付医疗费用”。此外,在说明还款方式时,可以使用具体的数字和日期,如每月10日自动从借款人账户中划款。这些细节对于所有相关方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它们能够清楚地了解借贷交易的各个方面。
正确的欠条和借条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首先,它们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借款人和借贷人之间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如果出现任何争议或纠纷,这些文件将成为当事人维权的关键证据。其次,它们也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借款人必须按照文件中规定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履行义务。借贷人则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协议进行还款。不仅如此,正确的欠条和借条还有利于建立良好的信任和透明度。通过书面记录借贷事务,所有相关方都能更好地理解并遵守协议。
正确使用欠条和借条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它们应以书面形式撰写,并由借款人和借贷人亲自签字。这样做有助于确保文件的法律效力。其次,每次进行借贷交易时都应制作新的欠条或借条,而不是重复使用旧有的文件。这样可以确保每个交易都有独立的文件记录。最后,借款人和借贷人应各自保留一份文件的副本,以备将来参考和使用。
总结起来,正确的欠条和借条对于借贷交易非常重要。它们需要具备详细、具体和生动的描述,包含借款人和借贷人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和日期、借款用途和还款方式等关键内容。这些文件不仅可以确保借贷交易的合法性和约束力,还有助于建立良好的信任和透明度。
⬬ 欠条上的借条
《标准借条欠条》
借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金融交易形式。在借贷过程中,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借款人和出借人通常会签订一种借条或欠条。本文将详细介绍标准的借条和欠条的内容和要求。
一、借条的定义和内容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写给的一种借据,用以确认借款人因借款而有的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和时间、利息、还款期限等信息,以及借款人的承诺和保证。借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 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借款人应写明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借人应写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号码。
2. 借款金额和借款方式:明确借款的金额,可以是具体数字或数字金额大写两种形式,同时指明借款方式,如现金、转账等。
3. 借款时间和利息:明确借款的具体时间,包括年、月、日,同时约定借款利息的支付情况,如年利率、月利率或日利率等。
4. 还款期限和方式:明确借款的还款期限,即借款人需要在何时归还借款,并约定还款方式,如一次性还本付息、分期还款等。
5. 其他附加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可在借条中增加相应的附加条款,如担保抵押物的约定、早期还款的协商等。
二、欠条的定义和内容
欠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写给的一种承诺书,用以确认借款人因借款而产生的借款金额、借款事由和时间,以及借款金额的返还方式和期限等信息,以及借款人的承诺和保证。欠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
1. 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信息:同借条。
2. 借款金额和借款事由:明确借款的金额,可以是具体数字或数字金额大写两种形式,同时说明借款的具体事由。
3. 借款时间:明确借款的具体时间,包括年、月、日。
4. 借款返还方式和期限:约定借款金额的返还方式和期限,如一次性还款、按月还款等。
5. 其他附加条款:同借条。
三、标准的借条和欠条要求
标准的借条和欠条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 清晰明了:借条和欠条的内容应简洁明了,避免使用模糊、笼统的措辞,确保双方对借款的金额、时间、利息、还款期限等有明确的认识。
2. 真实有效:签订借条和欠条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合法的法人及其授权代表,确保签订的借条和欠条是真实有效的。
3. 符合法律规定:借条和欠条的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4. 可执行性强:借条和欠条的内容必须具有可执行性,即在借款纠纷发生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其列为有效证据,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标准的借条和欠条是借贷交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无论是借款人还是出借人,在借贷交易过程中,应该慎重地签订借条或欠条,并确保其内容和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交易的顺利进行。
⬬ 欠条上的借条
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并重新签名,打上手指印或者盖章,即可作为有效的正确的借条使用。
二、闹到法院,债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两个姓名是同一个人
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当借条中一方当事人的名字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
1、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证明此人即是彼人;
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
3、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证明此借条的签名出自借款人之手,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债权人可以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者其他给付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债权关系的存在。
一、借条上写错名字的情况有哪些?
1、同音不同字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同一个音通常都能表示不同的字,常见的有小和晓、兵和斌、杨和扬等等,因为同音字而导致在追债中发生纠纷的案例常有发生。
2、使用小名或绰号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很熟悉的亲戚朋友之间,因为彼此关系熟悉,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虽然日常生活中,这些小名、绰号能在一定范围内分清楚是谁,但在法律上,这样的称谓就无法证明其人。
3、因方言导致读音一样的名字
几乎每个民族、每个地方都有属于自己的方言,这些方言在日常生活中能增加亲切感,但如果写进借条则会发生大麻烦,如客家语言中黄和王都读成王音,在写名字时将黄某某写成王某某就可能会造成日后追债很大的麻烦。
二、如何规范的书写借条?
1、名称。
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当事人。
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3、金额。
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确保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以大写为准。
4、时间。
一般应写清与借款有关的时间期限,包括借款时间和还款期限。
5、利息。
如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签名。
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留下联系方式。
7、语言文字。
借条的书写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语句有无歧义。
8、担保。
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让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保证人担保。
9、交款证明。
民间借贷在法律上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才能使借贷关系生效
⬬ 欠条上的借条
为什么借钱时要写借条而不是欠条呢
欠条与借条的时效性内容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当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第二日起算。
借条是证明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xx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欠条与借条的时效性不同
欠条:
(一)双方当事人在欠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
(二)双方当事人没有在欠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2年内,债权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主张。
借条:
(一)双方当事人在借条中约定了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履行期届满后2年内主张;
(二)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应当在借条签字之日起20xx年内主张;
从以上可以看出,欠条与借条时效性的区别在于: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0xx年。但对没有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只有2年。另外法律对已经注明清偿债务期限的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都是一样的2年。
⬬ 欠条上的借条
借条
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还清。
借期内利息为*%,与本金同时还清。
借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给你打借条,不是你给他打借条。这个借条最好是由他自己写。他
自己若是实在不会写,应该找别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条是在你这存放的,如果是
你的笔体,以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切记!
⬬ 欠条上的借条
因本人临时资金周转不便,兹欠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1、
2、
如有违反,本人同意自欠条出具之日起按年利率?%,以欠款的金额为基数支付利息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至,并愿意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采取的一切处罚措施,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立此据以资证明!
欠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 欠条上的借条
现实生活中借条和欠条往往会被有些人混为一谈,事实上借条和欠条有着极大的差别,在平时出具或签署借条或欠条时一定要分清两者区别,尤其要了解在计算诉讼时效的不同,及时行使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借条是民间借贷关系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就是民间借贷。通俗地说,就是借款人给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凭证。而欠条是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凭证,其基础法律关系具有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例如,无能力偿还借款时可以出具欠条;无能力支付货款时也可以出具欠条;拖欠劳务费可以出具欠条,分割共有财产时暂时无能力给付现金也可以出具欠条,等等。总之,欠条产生于大多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法律关系中。
一、借条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合同法》第206条,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2年。
二、欠条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2年。需要说明的是,此类诉讼案由应根据基础法律关系确定。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据此,此类欠条的诉讼时效应从出具欠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三、实为民间借贷(即借款)而出具的欠条
基于“借别人钱就是欠别人钱”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钱时出具欠条。若欠条明确了还款期限,此类纠纷的诉讼时效当然容易计算。如因民间借贷出具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有人认为应按最高法院有关欠条的诉讼时效批复处理,从出具欠条之次日起满2年。
⬬ 欠条上的借条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xx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xx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总结而言: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借条范例:
借条:
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还清。借期内利息为*%,与本金同时还清。借款人:xxx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给你打借条,不是你给他打借条。这个借条最好是由他自己写。他自己若是实在不会写,应该找别人写,不能你替他写,因为这借条是在你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笔体,以后他说你有填写或改动,你就说不清楚了。千万不要替他写,切记!
欠条范例:
欠条
今欠xxx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偿还,按照每月3%计算利息。
欠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 欠条上的借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动日渐频繁,私人借贷成为一种现象。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区别了厘清。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xx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链接:完整的借条或欠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的事项: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案例
被告李某系建湖冈西镇人,专门从事排水工程施工业务。去年8月,因承建工程需要资金,便向原告王某借款10万元。双方为此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如果李某从事工程施工赚钱了,则10万元作为投资,在李某的净利益中分得45%;如果工程不赚钱,则10万元作为借款,年息20%。后因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工程未能赢利,反而面临亏本的境地。10月10日,王某找到李某要求归还10万元借款,并且表示如果不立即还清借款,将对李某实施报复。迫于无奈,李某表示会尽快筹钱还清借款,并于当天向王某出具一份10万元的借条。之后,李某分两次分别归还王某3万元及4万元,共计7万元。20xx年9月,王某以李某分别借款10万元及30万元为由向建湖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还款40万元。庭审中,王某分别向法庭提交了借条和欠条,其中欠条的内容为“欠条,今欠到王某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备注:此条执行按附页执行。 20xx年12月5日。”原被告双方对于10万元
借款没有争议,但对于30万元的借款争议较大。李某否认30万元是借款,而王某除提交欠条以外,也未向法庭提交其他证据以佐证30万元借款事实。
[审判]
建湖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的10万元借款,因向法院提交了借条原件,并且被告对借款事实予以认可,10万元借款事实可以认定,其10万元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考虑到李某已经归还了7万元,应当由李某再向王某偿还3万元借款。而原告主张的30万元借款,虽然其向法院提交了欠条,但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存在,王某应当继续举出其他证据印证“欠条”即为“借条”,但原告在庭审中未提供证据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及资金来源,即原告在本案中并未完成他对自己诉讼请求应承担的全部举证义务。且从欠条形成的时间来看,此时被告尚未还清10万元借款,原告在这种情况再次向被告借出30万元巨款不合情理,难以形成证据锁链,故该欠条不能直接证明借款30万元的事实,达不到证明王某主张的借款关系成立的目的。另外,即使认为借款关系成立,但欠条中加注“此条执行按附页执行”,也应当认定该借款关系系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而原告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并未向法庭提交附页原件(因附页和欠条为一体,并且由原告持有,故应由原告向法庭出示附页原件),应当视为所附条件未成就。最终,建湖县人民法院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向王某偿还借款3万元,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经常发生借贷关系。这种时候,当事人要么打欠条,要么选择出具借条。但很少有人知道,欠条和借条在法律上的区别。事实上,应当注意区分欠条与借条。虽然两者都是债权凭证,但在法律上存在显著差异,不能混用。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首先,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其次,欠条属于债权凭证,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要在欠条开具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指出:“需方收货后因无钱可付,经双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期间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而借条则属于合同的范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为20xx年。
本案中,法院之所以对原告所持欠条的债权未予保护,主要原因在于,欠条的证明力弱于借条,当案件当事人以欠条作为诉讼的证据时,不能像借条那样,直接证明债权的存在,如果遇到另一方否认,原告往往还必须举出其他证据来对欠条的内容进行证据补强。而在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及资金来源,以完成对欠条内容进行证据补强的义务,因此只能承担败诉的结果。
⬬ 欠条上的借条
怎么打借条、欠条
对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来都是防范第一,补救第二,
借条与欠条有没有区别,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不是每一个人都清楚的了,在这里,我今天就和大家谈谈这方面的法律问题。
1、借贷手续要全。
首先.我要说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这里我强调一点:要注意债务人的身份问题。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2、名称问题
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什么样的凭证?生活中最常见的有三种:欠条、收条与借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名称虽然不是认定法律关系的唯一决定性因素,但它对于法官的判断无疑是具有极大影响的。
欠条和借条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而收条则不仅仅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还能够作为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东出资时出具的凭证;后者如卖方收到货款时出具的凭证。在这两种情形中,持有收条的一方是无权要求对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的。持有收条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条的一方清偿收条项下的款项,就必须证明,其所持有的收条表征的是债权关系,而并非股权关系或合同履行的证明。而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出示一张收条通常是不够的。收条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证据时,便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败诉的风险。
欠条和借条虽然都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但它们之间也是存在差别的。
两种常见的格式:1、今借张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
2、今欠张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
对于1,适用于单纯的借款,对于2,适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货后没给钱,赌输了欠钱,用餐后没带钱等情况。从法律的意义上讲,第一种情况,也就是借条,不需要其他证据佐证,也不会因此事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但是第二种情况,就容易发生和稀泥的情况,一般都会产生一个为何,因何,怎么欠钱的问题,问题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时会比较麻烦,会发生和稀泥的情况,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比如,赌钱输后打的欠条,闹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条也是白打,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事情,赌博是非法的,因此产生的欠条,就是非法之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
因此,当你借钱给朋友时,应当让他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和收条。
3、语言问题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4、利息问题
利率要合乎规定。《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
⬬ 欠条上的借条
今借款人某某向债权人某某借款计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上述欠款约定于xx年02月16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债权人可以将借款人位于XX市XX区某某小区某某号房产及XX市某某路线公交车运营权交由拍卖公司做为还款资金。借款人将位于XX市XX区某某小区某某号房产证明及XX市某某路线公交车运营权证交给债权人做为抵压。
借款人:
证件号码:
借款日期:xx年01月16日
⬬ 欠条上的借条
题目:对方欠条、借条——波澜壮阔的债权债务世界
导言:
在社会交往中,人们之间的金钱往来不可避免地会生成债权债务关系。为了明确双方权益,保障交易的公平性与合法性,对方欠条和借条应运而生。本文将从对方欠条和借条的定义、起源、意义及案例等方面展开,为读者呈现一幅波澜壮阔的债权债务世界。
一、对方欠条及其定义
对方欠条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出具的一种书面证明,记录了债务人所欠债权人的数额和偿还方式。它通常以欠条、债欠文字加以提醒,规定了逾期及其违约责任等事宜,确保债权人在债务纠纷中具有法律保障。
所谓借条,即债权人为记录借款事项而向债务人出具的书面证明。借条中会包括债务人的姓名、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方式以及双方签字等信息,为日后产生纠纷时提供法律依据。
二、对方欠条和借条的起源
对方欠条和借条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在贸易活动日益频繁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了强烈的认识。欠条和借条的使用使债权人能够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债务人按照约定归还借款。随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发展,这种书面文档逐渐变得更为细致、客观,成为法律保护下的有效证明。
三、对方欠条和借条的意义
对方欠条和借条在金融交易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们以示威力,强调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权益关系,使得交易更具透明度与明确性。对方欠条和借条作为法律文书,记录了债务人的借款信息和归还承诺,在债务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方欠条和借条有助于维护经济秩序和商业信用的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四、对方欠条和借条的案例
案例1:小明向小红借款一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条。借条详细记录了借款金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约定了逾期违约金的比例,并有双方签字和盖章确认。后来,小红拖欠了还款,小明拿出借条向法院起诉,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案例2:小刚开办一家餐厅,向银行贷款十万元来扩大业务规模。银行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这份借条既是对借款金额和归还义务的承诺,也是银行债权的证据。小刚按规定按时还款,维护了自己的信誉,促进了日后的资金周转。
对方欠条和借条作为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法律文书,具有不可小觑的意义。在方便交易的同时,也保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相信随着金融和贸易的不断发展,对方欠条和借条在我们的生活中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为社会交往提供更多的保障,也将激发更多人们对法律的认同和尊重。
⬬ 欠条上的借条
近年来,随着由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众之间的相互借款越来越普遍,借贷的数额也越来越高,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在这类纠纷中债主提供法院的证据往往只有一份“借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民间借款中如何写好借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各式各样的借条,现就民间借款如何正确写好借条给广大债主提个醒: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法律依据有: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xx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较典型的案例是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借款10万元,几个月后,张三归还李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张三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张三原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g)”,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尚欠”。由此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效力
一、欠条、借条、收条的法律含义、证明的事实及映射的法律关系
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 欠条上的借条
一、借条与欠条哪个效力大
所谓借条、欠条“效力”大小的问题,其实就是指借条、欠条的证据效力,即借条、欠条对某种债权债务事实的证明效力大小的问题。
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有买卖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揽的报酬;有损害赔偿,有合伙结帐,有企业承包,有各种借款;还有很多是基于综合的原因,由多个法律关系和事实交叉结合而最终形成了欠条。单从欠条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当事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产生了欠条。正因为欠条成因的多样性、不特定性和复杂性,才易于引起对方当事人的异议辩驳而使得当事人双方纠缠不清,才使得欠条看起来不能够产生“一锤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
而借条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实所形成,反映了当事人双方特定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而反映当事人双方基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和事实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通过借条本身往往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具体法律关系和事实,原告一般无需再过多解释具体的法律关系,只需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行,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从而方便法官确认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实践中有人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这个原因。
二、借条的时效有多长
借条表明了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即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从字面上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贷只是其中的一种。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如果写明是欠条,其应当适用几年的诉讼时效则应当依据欠条形成的原因来确定。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按时间划分共有四种:一年、两年、三年和四年时效。
⬬ 欠条上的借条
欠条又称为欠据,通常是由于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偿还而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欠字与借字有很大的区别,欠反应的是一种状态,借表明了债权关系是因为借贷而形成,欠条则无法表明债权关系形成的真正原因。欠条和借条性质不同,借条是用以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而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别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款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1、标题:欠条
2、内容:今欠XXX(人名)的XXXX款XXX元(人民币)(大写:)。如果债务人同意,还可以写上此款应在XXXX年XX月X日归还;逾期不归还,按日加收欠款总额XX%做为违约金。
3、欠款人:如果是个人,则要求写全名,此名字应该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并加盖手印。如果是法人,则应该写出法人全名并加盖印章。
4、欠款时间:XX年XX月XX日。
借条是人彼此之间为处理财务、物资或事务来往,写给对方作为凭据或有所说明的条据。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一般格式为:
1、标题。写明借条。
2、正文。写明事由或事实(涉及金额必须大写)。
3、署名、日期。
范例一:借东西的借条
借条
今借到XXX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列资料:
1、年终工作总结壹份。
2、项目开发计划书壹份。
公司工程管理部
经手人:
年月日
范例二:借钱的借条
借条
今借到XXX人民币元整(¥:元),XX月内还清,不计息。
此据。
借款人(签字):XXX年XX月X日
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场合。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对方需开据收条,以示证明。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范例二:借钱的借条
欠条:今因为某某原因欠某某多少钱,何时还清。利息如何计算,如果不还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欠款人签字按手印或者盖公章,年月日。
⬬ 欠条上的借条
借条(指导版)
为(购车/购房/企业经营周转/家庭生活等)之需本人(姓名)今/*年*月*日借到了(姓名)人民币/其他币种(小写)元(大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圆整)。交付借款本金方式,1.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小写)元;2.现金交付(小写)元;3.信用卡刷卡消费(小写)元;4.第三人(姓名)交付(小写)元等。本人确认收到了上述款项。
借款年利率为*%/借款当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于*年*月*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借款当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地址有误或者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还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微信,***
*年*月*日
(附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醒事项,
1.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借条的相关信息。
2.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3.借条务必当面签字,如身边有印泥,可让借款人一并摁手印。
4.如是现金交付,建议对交付过程进行录像或者录音。
⬬ 欠条上的借条
赵先生:我借了几万元给朋友,当时他没写借条,只写了一张欠条,也没写还款日期,请问,借条和欠条有何区别?
律师: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条和欠条,两者在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则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所以你应该在该欠条出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将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朱先生:我买了套房,购房合同已做了公证,房款也付清,就是没有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卖方陷入债务纠纷,债权人已申请法院查封该房产。请问,法院是否有权查封该房产?
律师: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公证后产权未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在法律上仍然认为卖方是房屋的产权人,作为买方的朱先生仅对房屋享有债权,法院仍然有权查封卖方的房屋。但朱先生可以依合同向卖方要求赔偿损失。
张女士: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了,合同是两年一签,基本月薪为1000元,但是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有2500元,现在公司想解聘我,请问我的劳动补偿金怎么计算?
律师:《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因此,张女士的工作年限应该是6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应该是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所以,张女士的经济补偿金应该按6年算、平均工资应按2500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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