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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那份痴迷作文(汇集14篇)

发布时间:2023-01-29

那份痴迷作文(汇集14篇)。

❂ 那份痴迷作文 ❂

我是一只白色的鹅,你们都知道鹅是不会飞的,但我不是普通的鹅,我可以飞!

那一次,在池塘玩耍的我看见一片小鸟从眼前飞过,从此我就有了一种梦想我要飞我要拥有飞的能力,我要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于是我每天都挥动自己的翅膀,尝试飞,但几乎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我就在心里想为什么天鹅可以飞,而我不可以,我们都是鹅都有翅膀。我就开始每天都拼命挥动自己的翅膀,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成功。

有一次,一个小男孩再放风筝的时候风筝挂在了树叉上,看小男孩那伤心的心情,我决定帮助他,我跑了过去,一下子飞了很高,但还是没有上去,我就一次又一次得尝试着努力着,看着小男孩的嘴在张着,但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应该是鼓励我的吧,我就有了信念,一下子飞了好高那小男孩好像又在说,你可真棒!一下子可以飞那么高。

小男孩开心的走后,我看着周边的景色都那么美不胜收,绚丽多姿有一种想一直待在这里的感觉到燕子们要南归的时候,我就宛如一直小燕子,同他们一起去南方。可是你们也知道我是飞不起来的,即使飞起来也飞不了多远罢了,但是我不是一直普通的鹅!我有梦想,我是一只会飞的鹅!我现在可以痴迷地在天空中飞翔,我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鹅。从这件事中我们可以看出一种坚强的信念和梦想,人或动物只要有梦想和那种坚持不懈的信念就可以成功。

❂ 那份痴迷作文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记录先人思想的最好工具,徜徉书海你能体会到伟人的情思,就好像和他面对面的交流,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在你劳累时,一本书能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上幼儿园前妈妈就开始教我读诗。我听着那些富有韵味的诗句,不由的念起来,这是我刚开始接触书,后来我开始自己念书,妈妈给我买了许多儿童书,上面有许多许多的故事,我读着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会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许多帮助,这使我对书产生了一种迷恋,让我沉浸在书海中不能自拔,于是我一有时间就开始阅读。

长大后我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主要的是课本,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让我充分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期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类小说,因为那些热血的情节,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让我痴迷。虽然有时我会感到害怕,但是这些书告诉了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后来受到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我迷恋上了科幻书,有些新鲜的名词是我从未接触到的,于是我如饥似渴的阅读,想要在知识中提升自己,科幻书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世界,科幻书为我的理想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使我充分的了解到未来科技,以及现在科技的不足,这使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书将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那份痴迷永不会改变。

❂ 那份痴迷作文 ❂

一种感情,任时光不断分离,迁徙,都会在某时某刻突然想起。一份痴迷,即使风把记忆吹得越来越远,你却怅然若失,于是向身后眺望,回头看见那时候的痴迷,清晰地感知到它被岁月刻下的纹路和那熟悉的温度,才发觉原来从未变过。

小时候,第一次去外婆家的小院,第一眼看见的是那棵桂花树,它宛如亭亭玉立的少女般轻轻靠在院墙边,花瓣在阳光中翩翩起舞,能看见那细细的脉络,像一缕缕阳光般牵动着我的心,它也如九月的阳光般,温暖却不热烈,香气清幽却不浅淡。从我看见它的第一眼开始,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外婆出来,温柔慈祥地对我笑,我趴在外婆的肩上,轻抚着外婆的长发,让它散落在外婆的肩上,我好像又闻到了那幽幽的桂花香,缱绻了年少时每个灿若春花的梦境。我抚着粗糙的树干,一遍又一遍。

我问外婆:“外婆,为什么树干是粗糙的啊?”外婆看着高高的桂花树,思虑良久,而后轻笑:“因为那是岁月对它的爱抚。”我似懂非懂地点头,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岁月。

从那以后,我在每个清晨,在树下吟诗,我摇头晃脑地念:“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我也念:“一种不生明月里,山中犹校胜尘中。”我在每个傍晚,坐在树下,把头轻靠在树干上,嗅它清幽的香气,看着树下被花瓣点缀得愈加斑斓的天空,听外婆讲故事。外婆点点我的额头:“你都快和树长在一起咯!”我心中竟涌起些许骄傲,喃喃道:“我喜欢桂花树,也喜欢外婆!嗯……有个词叫……痴迷!对!就是痴迷!”外婆被我逗笑了:“小小年纪就懂得痴迷了?”我用力点头,第一眼见到就觉得美的东西,自然令人痴迷。

我在树下读书,认字,吟诗,日子过得很快很快,就像桂花一瓣一瓣地落下,速度也很快很快,我抓不住,不,其实谁都抓不住的。我长得很高,都超过了外婆。那些珍贵的记忆,封存在花瓣里,这儿一片,那儿一片,我知道它们永远都不会落上灰尘,因为桂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每一次的绽放、枯萎、再绽放,都是它们的新生,它们永远都是新的,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纯白色。我长大了,离开了外婆的小院,回到了城市里,心中怅然若失,说不清丢了什么,妈妈也喜欢养花,各种各样的花,娇艳动人,可我总觉得,那被花盆和阳光精心照料的花,总是缺了些生命的活力。

过了好些年,我在一个园子里看见了一棵桂花树,我看见了它那跌跌撞撞,往天空极力伸展的树枝,又好似看见了它深深扎进泥土里的根,无言地诉说着生命的活力。花瓣在阳光中翩翩起舞,能看见那细细的脉络,时隔多年,依然像一缕缕阳光般牵动着我的心。

突然,心中有个声音问我:你还在吗?”我怔怔地想,我在啊。那个声音说:“你还记得当初的那个小院,当初的那个你吗?”我仿佛被什么扼住了喉咙,这些年来,从未在眼前出现的桂花树又重新出现,看见它一如初见般的轻盈美好,感知到它那清幽的香气,心中有种失而复得的狂喜和痴迷。我深深地凝望着,那些珍贵的记忆,封存在花瓣里,我拾起这儿的一片,又捡起那儿的一片,每一片,都是新的,都是干干净净的纯白色。我贪婪地嗅着它的香气,那些记忆如走马灯般在眼前流过,这些年心中的空缺在此刻被填得满满的,我缓缓坐在树下,如幼时一般痴迷地望着桂花树,觉得树下的天空,和外婆院子里的一样蓝,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原来,只要心中的桂花树永远在,无论何时,心中的桂花都会盛开。

有个小女孩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树干,问我:“姐姐,为什么树干是粗糙的啊?”我无声地笑,给出了在心底那么多年的答案:“因为那是岁月对它的爱抚。”

❂ 那份痴迷作文 ❂

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的学科并不是语文或是数学,亦不是英语或体育,而是那不计入成绩,不怎么被别人重视的音乐。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听一些歌曲,听过一次就能记住它的整首歌的曲调和节拍,妈妈见我对音乐有一些天赋,便为我报了钢琴班和吉他班,开启了我认识音乐的大门。

记得刚开始学钢琴的第一天,我就可以记住每一个琴键的音调,可以用音调唱出整首《小星星》,不到一周便可以不间断地弹下来,更是认识了D大调,G大调的起始键。

刚学吉他的第一天,因为手指灵活,便可以弹出许多和弦的节奏,老师为此大为惊奇,一直坚信我在别的地方学过。在我的极力解释下,老师开始注重我,一些困难的地方也总会找我给大家做示范。

可就在身边的人都为我的天赋鼓掌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新年的那一天,我在弹吉他的时候一根弦折了,深深地嵌入了我左手的十指里,我便开始打上绷带。但在那天晚上,我手里拿着一根小烟花,准备点燃的时候,烟花突然炸开,并朝反方向也就是我手心的方向喷火,于是,我又烧伤了。

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后来下楼梯的时候,又一脚踩空,害得我手上打满了厚厚的石膏,但是我依旧坚持每天练习节奏,妈妈见我如此痴迷,便又将我送回了钢琴班。但我右手的小指不再灵活,手的伸张幅度也小了许多,我也不再能流利地弹一首钢琴曲了,这对我的打击是致命的。

但我并没有放弃,既然钢琴弹不了,我还有吉他。于是,怀着对音乐的痴迷,我又重拾希望。我开始夜以继日地练吉他,左手的血也凝成了茧。终于有一天,清晨的阳光迎来了一串优美的乐符,我吉他的技艺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妈妈每天听到环绕着我的优美的旋律,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时光在变,人也在变,可是人生路上的风景却没有变,充满希望,充满花香,不变的还有那份痴迷,也就是我对音乐的那份痴迷!

❂ 那份痴迷作文 ❂

你,如阳光般温暖,如鲜花般迷人,如森林般广袤,如海洋般包容。你,将人间所有的美好集结;你,是我不变的那份痴迷。我很庆幸时光把我的手轻轻交给你,你的双手宽阔有力,你手心里的温度融化了我心里的胆怯,我就这样跟随你的牵引,走进你的世界。

我最初痴迷于你的笑颜。

初入你的世界,我还是个懵懂的孩童。你露出纯真清澈的笑容,为我展示五彩缤纷的画册,给我讲述神奇美妙的故事。你讲给我王子和公主的幸福与快乐,你讲给我卡梅利多的善良与勇敢,你教我分辨美丑善恶,你教我与天文地理为友。你的笑颜中蕴藏知识与温情,令我沉沉痴迷。我逐渐痴迷于你的眼眸。

与你相处久了,我慢慢发现你身上的另一个闪光点,你有一双会说话的眸子。你把你的一切献给我,眼眸就是最好的证明。

凝视你写满文字的双眸,我品出了《哈利波特》的善良与坚毅,触碰到了《基地》的奇幻与神秘,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震撼与跃动,看见了《拿破仑》的光辉与力量。你的眼眸中雀跃着数不清的星星,让我变成一朵痴迷于星辰的云。

我,最终沦陷于你的灵魂。

吹开你眼中的氤氲,我走进你的灵魂。你不仅只有笑颜与双眸,你内心最深处的诉说,勾勒出你的灵魂。你的灵魂来自四面八方,却在书页里尽情绽放,每一次与你的灵魂碰撞,都像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都像是一次重生。你的灵魂引我遇见李清照,与她“兴尽晚回舟”,共享天真,也同她愁“绿肥红瘦”,伤春惜时;你的灵魂带我牵手辛弃疾,与他“醉里挑灯看剑”,豪情万丈,也同他吟“可怜白发生”,悲从中来。你的灵魂让我与林清玄同行,漫步田园,尽享散文风情;你的灵魂让我与毕淑敏共奔,体味人生温情、心灵触动。你的灵魂如此丰富,怎能不令人深深痴迷?

如今,你已伴我走过14个春秋,与我度过数百段奇异精彩的旅程。然而不论何时,我对你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感谢时光赐给我读不尽的你,书,你永远是我不变的爱!

❂ 那份痴迷作文 ❂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 那份痴迷作文 ❂

剪一段时光,掬草尖凝露,嗅枝叶芬芳在一盏茶香里,细品光阴静好。

——题记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它百转千回,终究改变了一切,而那份痴迷却从未改变…

小时候每次回老家,总是会对家中那口黑黝黝的大铁锅感到好奇,总缠着爷爷问来问去,让爷爷讲述当年的故事。

在爷爷那个年代,那口铁锅是家中最宝贵的东西,在物质贫乏的时候,爷爷他们每日的操弄铁锅来维持家中几十口人的温饱。每次下锅都要凭着心里的经验估算粮食的多少,柴火的分量,蒸煮的时间,看着白烟从锅盖下一缕一缕地跑出,便知道煮的差不多了。

每逢有人来借锅,爷爷心中自是不愿意,碍于情面,又不得不借出去借,借出去时,他必要千叮咛万嘱咐,拿回来时,也必定要检查几遍。

炊烟不断向外扩散,慢慢填着贫困的漏洞,虽然日子依旧过得不是那么富裕,但铁锅总是很忙,人们用它略有痕迹的身躯,煮出孩童的欢笑,煮出大人的期盼,设计好人们对那些年代独有的记忆。

每当村子里的年轻人远行之时,浓浓的烟雾弥漫整个老屋,将远行之人推上离乡之路,但渐渐的烟雾出现的次数慢慢减少,铁锅也日渐鲜亮,回到那个僻静的角落。

不久,又一次寻着当年的有炊烟味儿回了老家,铁锅也照例准备着,准备着我最爱吃的番茄炒蛋。虽不比当年,但我依旧能在铁锅的怀抱中受到记忆的味道。

记得我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是那远行之人,而爷爷奶奶的生活又是忙碌的,所以一个人一碗白饭配上番茄炒蛋,再撒上切好的.葱,看着红色与黄色的交织,心情愉悦,因为黄色的是生命,红色的是热情,鸡蛋与番茄炒后最为单纯,让我感慨那种温馨,那种奢侈般的满足,因为在那最好的年纪,一无所有的同时拥有着整个世界。

那时候我总在最饥饿的时候才想到要吃饭,无人问津,饿了没有更没有人烧了一桌子的菜喊我吃饭,于是番茄炒蛋成了我桌上最常见的菜。

或许最饥饿时的保足就是幸福,还好我们有一颗纯粹倒不像这个世界妥协的心。

铁锅是生存的印记,是生活的气息,就算是时间的刀刃锋利无比,能磨去许多过往的事,但铁锅依旧会在那个僻静的角落,轻抚身上的痕迹,缓缓吐出未曾露面的烟雾。

青春,一盘孤独的番茄炒蛋,一个人的时候就会细腻的体会着这一切,对深深的绝望,和自己谈判就能从深渊中挣脱,这种独处,就是青萝拂行衣的涌生感叹,也是不为人知的咏叹,但平凡却也美好。

时光,流年,在岁月中蹉跎;安心,坦荡,在默然中释放;清风伴舞,在缄默中重生。

成长的岁月在时光的诗集中一页页的翻过,告别春华秋实,历经夏欢冬乐,“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 那份痴迷作文 ❂

意外的被“病毒”困在家中,窗外的世界我无法再去亲近。无奈我再次拿起球拍,从前的回忆涌上心头。

曾经,在电视里,看到了那项运动——乒乓球,看到那两个人跳跃,挥动球拍,发出一声声清脆的响声,他们的身姿感染到了我,从此,我开始了对乒乓球格外的痴迷。

爸爸给我买来乒乓球拍,红黑两面,我迫不及待地去了球场,第一次踏入球场,我的心格外兴奋。握住球拍,在教练的指导下,我机械地上步挥拍,击球,但是那个乒乓球像是在和我开玩笑一样,总是躲开我的球拍,飞向别处。我很失落,教练耐心的安慰我,让我慢慢来,也不断的指导我动作中存在的不规范动作。慢慢地,我也能击打到那个调皮的乒乓球了,我很高兴。

在不断绝努力下,经过一断时间的训练,我发生了一些变化,教练的目光中多了几分赞许,妈妈拾球的身影也逐渐减少了,教练对我的动作表扬多过了批评,我对自己更加有信心了。每一次训练都练习到浑身湿透,但是心情是愉快的,乒乓球在我的球拍上击打出的“啪、啪”声是那样的动听,悦耳。教练发给我的球我更多的能准确地击打回去,并且能够打回到对面的球案上面,训练是疲累的,但是我的内心却是无比的快乐的。

在运动会中,我仿佛进入到了别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无彩斑斓,充满着运动的色彩。它令我无限痴迷。让我更加努力的加入到训练中去。努力地提升自己。

现在已经和乒乓球分开了一年的时间了,但拿起球拍的感觉还是那和熟悉,想起当时训练的付出的辛苦和汗水,我还是无比的向往,希望在不远的将来,我还要继续去训练乒乓球,继续这份痴迷。

❂ 那份痴迷作文 ❂

最初,是一支小小的蜡笔,让我与你相识;后来,石膏优美的形体让我走近你;再后来,便是画廊里的一幅幅惊世名作让我彻底爱上你。学画十年光阴如梭,不变的唯有那份对你的痴迷。

打幼时起,我就是一个好动的孩子,可唯有你能让我安静下来,甚至一度沉浸在你的世界里,一画就是一下午。小时候,最爱的便是《查理和萝拉》的漫画,这对有趣的兄妹俩装点了所有有关我童年的彩色回忆。一盒五彩蜡笔和一支黑色马克笔,简简单单,放纵恣意,就能勾勒出属于查理和萝拉的整个世界。在这里,土豆泥可以是太空中的云,胡萝卜可以是外星人的最爱,就连番茄也可以是美人鱼的减肥餐……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时,小小蜡笔就能俘获我的心,涂鸦让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九岁那年,我接触了素描,从此开始了我真正的学艺之路。起初,那一个个立体的几何石膏让我感到了无生趣。但渐渐地,随着它们一个个磨去棱角变成玻璃瓶、罐子、水果,再到后来变成人的手、嘴、耳朵,最后组成一个个鲜活的人:维纳斯、伏尔泰、大卫.科波菲尔……哦,朋友,假如你真的碰触过他们的身体,打磨过他们的棱角,你会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把如此完美的东西赋予人类。

那时,石膏铅笔就能澎湃我的心,素描让我看到了万物的魅力。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学会跳出自己的小圈子,不只一味地模仿,而学会欣赏大家的作品来启迪新的灵感。我曾为泼墨漓江的山水画所惊叹,为张大千、齐白石的惊世绝技所震撼,但最令我不能自已的是西方印象派的油画。莫奈的笔触浓重却不失唯美朦胧,最令我仰慕的梵高,用色大胆明艳却不失细腻传情。旁的先不提,单说《向日葵》,那是一株要枯萎凋零的向日葵啊!怎的能似着了火一般热情洋溢呢?这该是对生活有怎样孩子般的淳朴和热爱啊!

那时,水粉颜料就能揪住我的心,油画让我有了热爱生活的勇气。

一路走来,从三岁那年拿起画笔,便再没有放下过。无论是你的明艳动人,还是朦胧凄美我都爱。绘画你是我一生不变的那份痴迷。

❂ 那份痴迷作文 ❂

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父母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了慈爱,还有我看不懂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有因为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 那份痴迷作文 ❂

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题记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父母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了慈爱,还有我看不懂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有因为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 那份痴迷作文 ❂

宇宙真大,而人类只是宇宙中的微小生物;生活在这个圈子里,每天究竟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知。

我是人类中的一员,却痴迷于在宇宙生物中寻找微感动。

清晨。拉开窗帘,几束金光撒进房间,屋子里顿时亮堂堂的,正如我的心情般灿烂,明亮。急忙套上外套想往外跑,来到门口换鞋。妈妈似乎也听见了响动,从卧室中裹着睡衣走出来,拿出怀中紧揣的围巾,小心翼翼地环上了我的脖子,又抚平了衣角,笑着说:“好了,走吧!”我也笑着。缩了缩脖子,围巾上还带着妈妈指间特别的温暖。碗摔碎之后……李孟颖

早晨,我早早的起了床,快速跑进妈妈屋里,却发现妈妈己不在被窝里,她会到哪去了呢?

这时,厨房里传来了锅勺碰撞的声音,原来妈妈已在厨房里做饭了。饭的香味缓缓的飘进了卧室。

“你想吃的话,就自己去厨房里拿碗。”妈妈大声说道。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跑去拿碗,小心翼翼地打开橱柜,慢慢的将碗拿出来。谁知老天爷是故意在和我作对,手一滑碗碎在了地上。我心里一惊,慌慌张张想赶紧把打烂的碎片给收拾干净。

我一片一片的捡拾着碎片,生怕扎着手,可不幸的是手还是被扎破了。妈妈脚步声也越来越近,很快便来到了我的身边。当她发现我的手指己被扎烂了,就大声命令让我停下来。( )

我的手让妈妈包扎好了,妈妈蹲在地上开始捡剩下的碎片。一个不小心儿,手也被那碎片给扎烂了。

当我看见妈妈的手流出血时,心疼的对她说:"妈妈,你的手烂了,快让我给你包扎一下吧!"“没事,这不算什么。”她轻描翼写地回答道。妈妈的手已流血成这样,难道就不知道疼?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母爱的温暖,觉得自己就是最幸福得人……

这是来自亲人的微感动,而我那颗痴迷的心将继续前行。

路边。行人忙碌,路灯下的一个绿色垃圾桶被扑倒在地,一只流浪狗在垃圾桶中执着地翻找。污水染了它雪白的毛,一对黑眸中装满了忧伤。我正准备绕道而过,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从我面前快速奔过,手中还紧紧握着什么东西。循着她的身影望去,只见她摊开手,将手中的面包轻放在地上,缓缓地往后退,直至小狗勇敢地嗅了嗅,小姑娘才放心跑开了。

这是来自动物和人类的微感动,而我那颗痴迷的心仍将继续寻找。

马路。“啪”的一声牵引着我的目光,望向声音的源头,在十字路口旁的一个转弯口,骑电动车的一对男女倒在地上。我正想过去瞧个究竟,男子率先从地上爬起,一瘸一拐地走到女孩面前,慢慢扶起了她,嘴唇微微动了动,女孩连连摆手,应该是在说“对不起”吧!我定住脚步,将画面复制在了脑海中。

这是来自陌生人的微感动,而我那颗痴迷的心将继续寻找不停歇。

一份痴迷,几分感动。这份痴迷,已成为我生活的调味品。愿这份痴迷和感动伴我直至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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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潮湿闷热的下午。万物昏昏欲睡,已被五天寄宿生活消磨得干干净净的锐气使我无精打采,脸色潮红。终于响起的下课铃声使我蓦然回神,背起沉重的书包准备下楼等待母亲的到来。我肩背包、手拎书的尚在回味课文,妈妈已开着车到我面前,摇下车窗,帅气地抛给我一个飞吻及一句问候:“宝贝,累了吧?快上车!”

我猛然抬头,几分感动在心头。她本可在办公室吹着空调,优雅地忙着手中的工作,现在却每周都亲自接我,风雨无阻,从未迟到。

我把书包扔到前排座位,自己钻到后排抱起抱枕,看着十字绣枕套,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几分感动在心头。仅仅是我和她在逛街时,我无意地一句:“很可爱,可以放在车上”,就买下绣好,速度快得使我无知无觉,一天下午偶然发现后座上多了个小女孩冲我甜甜的笑,内心泛起一丝波澜,几分感动在心头。

不知不觉,我睡着了。就枕在那个抱枕上,踏实温暖,有母亲的馨香。连日的疲惫使我睡得很熟,很香,意识渐渐涣散。

“该到家了吧?”我睁开朦胧的睡眼,却不知何时已躺在了家里的小床上。床头柜上,是一杯还在冒热气的牛奶。我盯着牛奶。白烟弥漫升腾、涣散,时光宛若停止一般,我心中暖暖的,酸酸的,不知何时已红了眼眶。

几分感动在心头。母亲就是这样,体贴你,关怀你,永远以你为中心,无微不止地照顾你,使我从咿呀学语的婴孩成长至亭亭玉立的姑娘。我无以为报,只能加倍努力地学习,力求用一个光鲜的分数,弥补我心上的愧疚。

几分感动在心头。为母亲感动,为母爱感动,为家庭感动。生活正平凡地进行,唯有这心头的几分感动,是我对母亲那永恒不变的旋律。

❂ 那份痴迷作文 ❂

球场之上,红土飞扬。

题记

不敢相信这是比赛的最后阶段,我盯住对手的手,目光跟随着球的轨迹,试图判断落点。这是一个旋球!身体鱼跃,竭尽全力靠近猛烈旋转的球。

终于,伴随着枪响般的撞击声,球被击回。我透过飞扬的尘土注视着球,祈祷它落入界内。

Out!裁判员大吼道。这出界的判决也宣告着我与胜利失之交臂。

我的教练和队员沉默不语,他们知道这场比赛是我们队唯一的希望。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场地,不敢直视教练的眼睛。教练拍拍我身上的红土说道:打得不错,我知道你对网球有多痴迷。

父亲为我递来球包,当我打开它,便看到了那颗我一直带在身边的网球。

教练,我想打网球!当年的我如是说。教练只是笑,眼纹聚成一股。他丢来一个球,手指操场。拿这个练吧,如果真正喜欢,就好好练!

那一年,我很疯狂得练着。无论天气是否晴好,我都会背着球包去操场练球。树叶泛黄时我才发现那球的毛几乎掉光,我的手也结了一层茧子。

如今再看到这球,倍感温暖。

曾与队友用世界球星的名字称呼,亦曾在雨中打球直到衣衫湿透。红土场上曾留下一条条滑步的印迹,球拍上也早已布满划痕。

赛前那几天,练球到深夜。孤身走向球场,强光灯照射下练着发球,单调的击球声是那时唯一也最悦耳的声音。

抛球,引拍,屈膝,跳起,击球,一气呵成。

我的球拍曾随我去过世界各地,无论到哪儿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一块网球场。红土,绿土,硬地,每一块球场上都曾留下我的足迹。

许多年来,场地变化着,沿途的风景变幻着,对手更替着,然而有一件事从未改变,有一份情至始如一。

当我走上球场,那感情便肆意生长。

❂ 那份痴迷作文 ❂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时光啊!她千回百转,终究是改变了这一切。而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那份对书的痴迷。

曾几何时,为了挚爱的书,我与父亲大战三百回合;多少个安静的夜晚,我又默默地为书香魂萦梦绕

我遇见了顾城,那个写下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云。我觉得,你看我时很远,你看云时很近的那个顾城,终究是堕落了啊。

我认识了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的海子,可他还是放弃了生命的希望。

我曾梦回大唐,遇见一个白衣少年郎,就是那个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的面容,又憔悴地写出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他月下独酌,回来下酒的,是剑上的寒光;而他的情人,是天上的那轮圆月。

记忆是开在流年里的花啊,不曾绚丽,就在风中寂灭。可总有人记得,那个一个人绝世,一个人倾城,一个人的似水流年,一个人的地老天荒那个怕自己唱出上半句,却无人知晓下半句的公子小白

我还曾梦回姑苏,在那云深不知处,看见一名白衣翩翩的少年,额上佩着一条抹额,抚琴喃喃道: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望见那个吹笛的少年,倚在树旁,借着月光,畅饮一坛美酒。

我在沉默的书海中,肆意徜徉,懂了那穿梭山河的箭,刺的都是思念成疾的人,真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我在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时,捧一本旧书,翻开泛黄的书页,深吸一口历史的气息,看见万万千,遇见万万千,也痴迷于那份幽幽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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