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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社区信访应急预案(实用14篇)_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10-28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实用14篇)。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社区义诊活动应急预案

社区义诊活动是每个社区必不可少的活动之一,是为了方便居民解决一些常见的健康问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在每一次义诊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如果没有预案的话,就会给居民和义诊医生带来麻烦和不必要的伤害。因此,社区义诊活动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一、 义诊活动前的准备

在义诊活动前,需要对场地进行安全检查,例如:电源线是否正常,桌椅是否牢固,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同时还要对义诊医生和志愿者进行健康状况、专业技能的评估,以确保他们能够胜任义诊活动的工作。

二、 应急预案的制定

社区义诊活动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情况而设计的,重点是保护群众和义诊医生的安全。预案应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在应急预案中需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与任务分工,例如:指派专人负责接听报警电话和处置突发事件等。同时指派一名专业医生负责疾病紧急处理、急救或者转送患者去医院等。还需要明确义诊活动现场的安全疏散通道,以及如何使用急救设备等。

三、 突发事件的处理

在义诊活动中,可能会发生突发事件。例如突发疾病、突发火灾、突发自然灾害等。如果出现这些突发事件,需要紧急采取措施确保群众的安全。义诊医生需要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以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同时需要立即联系相关急救部门,如医院、消防、救援等,协同处理。

四、 后续处理

在突发事件处理后,义诊活动负责人需要作好后续处理工作。如果出现人员受到伤害、财产损失等情况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针对性地收集、整理、分析事件处理过程和事故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社区义诊应急预案,提升应对能力。

五、 总结

社区义诊活动是非常有意义的公益活动,但其中难免会发生突发情况,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更好地保障居民和义诊医生的安全,提高应对能力,可让居民和义诊医生放心地参与活动,在此基础上,社区义诊活动能够更好地服务社区,让居民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健康服务。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及市、区、街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预案。

一、指导思想

规范和强化杏林社区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社区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本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打造平安社区、和谐社区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杏林社区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事件管理委员会,

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社会危害,危及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按其性质和严重程度、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等因素,分为三级:1级(特大)、2级(重大)、3级(一般)

四、预测与预警

社区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注意收集在社区内可能会造成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对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建立了杏林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社区成立了以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委员会,每位社区干部都作为责任人负责包保社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绘制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网格化责任区示意图。社区一把手为责任区第一责任人,并将驻社区内重点生产经营业员单位、安全生产危险源与安全隐患单位、机关单位、餐饮娱乐等单位在示意图上做了标记,社区安全生产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一目了然。

2、建立了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是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调度会,就安全生产工作的某一个专题,如防火工作、危险源排查工作等进行工作调度,二是制定了社区每周的例会制度,就社区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未来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置

3、健全完善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地区安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地区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二是各种规章制度和文件;三是驻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一览表、重点单位情况表;四是对重点安全隐患单位的排查、整改、复查、上报的`记录;五是社区与驻社区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六是社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和各种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活动记录。

4、建立了社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机制

预防和排除安全生产的隐患,首先要以日常检查为主。责任区第一责任人(社区书记)负责本区域内所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组织各个责任区的责任人进行互查,并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某个责任区的单位进行抽查。

5、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

提高驻社区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社区居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是一项重点的工作。社区要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演练活动。

6、制定信息上报制度

社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的各类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和监测人员,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

社区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性安求全责备生产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预测将有较大以上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社区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快速将动态信息报告区、街两面三刀级应急委。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规范。

五、处置与响应

1、地区突发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后,社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对于一般性、较大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区、街头应急办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通过电话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也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社区突发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后,社区书记及相关责任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开展救援行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和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向区、街应怎办。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处置方案。

3、在接到上级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后,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就发生突发性消防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现场处置工作以及善后工作情况整理成方字材料向区、街应急委报告。

4、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社区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恢复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春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3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春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3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机关信访应急预案是指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机关部门为实现信访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在执行机关信访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诸如突发事件等状况,因此机关信访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保障信访管理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机关信访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从诸如突发事件类型、机构责任、危险评估等多方面进行全面考虑。首先,应该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类别以及在事件发生前的预判,例如针对人员拥堵、恶劣天气、公共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预警,这是制定应急预案时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其次,在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类型后,应该明确各相关机构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职责与工作安排,例如明确机构领导、信访接待人员、外联协调人员等各自的职责与工作安排,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熟悉应急预案,迅速行动,将机构内部管理逻辑贯彻到实际工作流程中。

除此之外,在制定机关信访应急预案时,还需要考虑到危险评估,即针对所设定的预案,在发生突发事件之后进行实际应对时,可能存在的脆弱环节及应对方案不够完备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对预案进行完善。此外,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信息公开、安全保障、应对技巧和人员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机关信访应急预案的制定不仅要求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和应对技巧,同样也需要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以保持其及时有效性和现实性。通过完整、规范的机关信访应急预案,不仅可以为实际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增加应对措施和工作机制,还可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意识和能力。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近年来,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多样化,信访问题也随之增多。为了更好地应对信访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部门纷纷制定和完善信访应急处置预案。信访应急处置预案是指在突发信访事件发生时,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有效地组织处置的一套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法。本文将根据标题详细、具体且生动地介绍信访应急处置预案的设计和实施。


信访应急处置预案的设计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责任。在预案中,应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和责任,确保相关人员在信访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主动地行动起来,并按照预案进行处置。二是合理布局。应根据信访事件的特点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分预案指挥、处置和支援部门的职责范围,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高效调配。三是灵活机动。由于信访事件的复杂性和多变性,预案设计中应注重机动性和灵活性,使各部门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处置措施和计划。


信访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是组织处置。一旦发生信访事件,各级政府和部门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这包括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调配和调度相关资源、发布和传达处置措施等。二是信息收集与报告。在处置过程中,及时收集和汇总有关信访事件的信息,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进行报告,确保信息的畅通和透明。三是协调与沟通。预案中应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机制,确保各个部门能够紧密合作,共同完成信访事件的处置任务。四是统筹资源。信访应急处置预案设计时应考虑资源的统筹利用,预案实施时也要确保资源的合理调配和利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处置效率和效果。


为了使信访应急处置预案更加有效地实施,还应加强预案的评估和改进。一是定期评估。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定期对信访应急处置预案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二是常态演练。通过定期演练,可提高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反应速度,增强信访事件发生时的处理能力。三是经验总结。对于每一起信访事件的处置,应进行经验总结,将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和应用到信访应急处置预案中,以提高整体的处置水平和效果。


信访应急处置预案的设计和实施对于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预案设计和系统有效的实施措施,才能更好地应对突发信访事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发展。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为做好今年防洪防汛工作,把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国家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灾情发生时,处置灾情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特制定本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汛期人员和财产安全,在发生汛期安全事故时能采取应急措施,特成立汛期安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职责:

(一)汛期前召集防洪会议,分析、布置、督促防范灾害事故的相关工作。

(二)具体负责防汛工作,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对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财产等不受损失。

(三)汛期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分组及职责

(一)通讯联络组

负责人:

职责:负责洪灾发生的报警工作,一是通过电话向有关部门报警;二是通过其他方式向周围群众和领导小组报警,以便使洪灾能在短时间内通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开展各项救援工作。

(二)物资保障组

负责人:

职责:负责洪灾发生时,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抢险救援组

负责人:

职责:负责洪灾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四)防护救援组

负责人:

职责:负责洪灾现场的安全、防护、救护工作。一是迅速疏散通道;二是及时向120报警,并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三是划定警戒线,保护好洪灾现场,待有关部门调查。

三、具体措施

(一)防汛值班

1、制定“防汛期间值班安排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并做好值班和交班记录。

2、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并加强巡查。

3、公司所有人员24小时开通通迅工具,确保通迅通畅。

4、出现洪灾事故,立即向上级报告。

四、发生灾情后,组织相关部门核实灾情,并做好灾情情况收集工作,按规定准确向相关部门及时上报灾情。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一、引言


城区信访是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然而,由于各种因素,城区信访问题可能在某些时刻集中爆发,给城市社会治理带来巨大挑战。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城区信访应急预案,对于保障城市社会稳定和有效解决信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背景


随着人口的快速城市化和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城区信访问题逐渐增多。信访突发事件在城区内持续发酵,往往带来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风险。因此,建立城区信访应急预案是城市治理的迫切需求。



三、目标


城区信访应急预案的目标是通过快速反应、科学调度和协同应对,有效控制信访问题的爆发和蔓延,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和秩序。



四、应急预案框架


城区信访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信息收集与分析、应急处置流程等核心要素。



1. 应急组织机构


(1)市政府信访办:负责协调和指导城区信访应急工作。


(2)城区信访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信访办设立,负责组织和指挥城区信访应急工作。


(3)信访应急处置小组:由相关部门的信访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信访事件处置工作。



2. 信息收集与分析


(1)设立信息收集平台:建立城区信访事件信息收集系统,包括收集信访事件的渠道和方式,以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信息分析机制:对收集到的信访事件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信访问题的趋势和发展态势。



3. 应急处置流程


(1)接报与评估:及时接到信访事件报告后,由信访应急处置小组进行快速评估,确定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处置优先级。


(2)应急调度与协同:根据评估结果,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资源调配和应急响应。


(3)现场处理与沟通:派出信访应急处置小组前往现场,与信访人员进行面对面沟通,并进行现场处置。


(4)事后总结与跟踪:对信访事件的处置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完善预案,并跟踪处理结果,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应急演练与评估


城区信访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需要通过定期的应急演练和评估来检验。通过模拟不同信访事件情景,检验预案的完整性和实施效果,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六、宣传教育与科普


建立城区信访应急预案后,还需要加强对公众和信访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提高公众的信访意识和信访问题解决的能力,减少城区信访问题的发生。



七、结论


城区信访应急预案的建立对于维护城市社会稳定和有效解决信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科学规范的组织机构、信息收集与分析和应急处置流程,有效控制信访事件的爆发和蔓延,提高城市社会治理的水平,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只有持续完善城区信访应急预案,并配合宣传教育与科普工作,才能实现城市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目标。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社区天气应急预案

随着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天气突变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越来越大的威胁。因此,针对出现极端天气现象时,社区应该建立完善的天气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

社区天气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判和预警

社区应该建立完善的天气预警信息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通知居民关注天气变化。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社区应该激活预警预测系统,并且建立应急指挥中心,以协调应对工作。同时,社区还应该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居民自主防范意识。

二、应急物资储备

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会受到很大影响。为此,社区应该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包括食品、药品、饮用水、应急发电设备等。社区应该建立储备物资管理制度,对储备物资进行清点、保管、维修和更新,保证物资储备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应急救援队伍组建

社区应该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医疗救援队、抢险救援队、排水救援队、物资调配队等。针对不同的情况,社区应该组织不同的救援队伍,进行有效的应急处理工作,以为居民提供便利、保障居民安全和生命健康。

四、加强居民自救能力

在应对极端天气情况下,每个居民都应该具备一定的自救能力。因此,社区应该组织开展各种防灾减灾、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增强居民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居民自己能够做好应急处理的准备,自救自护。

五、社会援助与保险

在灾害发生后,社会援助和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为受灾居民提供金钱和物资方面的援助。同时,保险公司也应该设立专项保险计划,保护居民的财产安全,减少因遭受灾害而产生的财产损失。

总之,社区天气应急预案是应对灾害的核心,需要社区和政府加强一起合作,通过预判、预警、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加强居民自救能力以及社会援助与保险等措施,为居民提供一系列保障。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一、指导思想

我们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在汛期将临的情况下,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员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维护我司的安全与稳定,建立健全处置汛期灾害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汛期灾害事件的主动权。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公司成立防汛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防汛救灾应急工作。

组长:

成员:

2、防汛抗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传达上级单位在汛期的各项指令、文件要求。

(2)负责防汛抢险队伍的建立及抢险物资的准备。

(3)全面负责防汛救灾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防汛救灾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应急意识和抵御汛期灾害的能力。

(4)恢复常态后的善后处理,总结经验,完善防洪。

三、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汛期灾害事件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马虎大意,不掉以轻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布置、及时处理。预防和处置汛期灾害事件要抓好三个环节:

1、灾害发生前,要立足防范,掌握主动。

2、汛期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查明灾情,并报告当地防汛抗旱救灾指挥部和上级领导部门。同时,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

3、汛情发生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汛期灾害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应立即自动按照本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全司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为主的思想,在出现汛期灾害事件的危急时刻,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公司要对员工进行预防汛期灾害安全知识的教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和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在汛期灾害发生时。部门成员要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预案的实施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灾情发生后,由于相互推委、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应有的人生或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汛期灾害行动

1、接到上级汛期灾情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听取上级有关汛期灾害情况和实情的通报,向上级报告灾情、实情,需提出救援请示时,要随时汇报救援工作情况。

2、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户外活动。

3、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灾工作顺利进行。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1 总则

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 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1)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cm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局部出现险情;山区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cm以上、30cm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4)山区因突降暴雨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强降雨造成城区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50cm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大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4)山区因强降雨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积塌陷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因强降雨或城区河道漫溢,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滞水,积水深度在50cm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特大以上洪水,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 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做好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 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戒备、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 监测预警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 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累计雨量大于30mm或小时雨量大于20mm以上的强降水;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25mm以上、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和监测;雨天道路联勤保障组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汛情动态、交通状况,外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3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以上、3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mm以上、10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 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并将汛情信息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及时通报会商结果;市交通部门调整公交及地铁运营计划,必要时可延长运行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根据天气预报、汛情预警信息及实际情况,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会商,并请示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教委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社会单位可视情况安排错峰上下班;

根据情况,各相关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立交桥、地下空间、河湖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各区县防汛分指挥部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4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10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mm以上、1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巡查,主动抢险救灾;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城区危旧房、地铁线路、地下空间、河道堤防、库坝下游、山区等险情、灾情易发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干线畅通的保障工作;新闻单位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动态;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6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4 应急处置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 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 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 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及前期处置措施;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提醒司机绕开积水路段,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城市河湖加大下泄流量,闸坝水位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其他重点河道、水库按照洪水调度预案运行。所在区县做好本地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和生活安置;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公交、铁路、地铁、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车次、航班调整信息,增加运力,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国土、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抢险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山地灾害监测信息,水务部门提供雨水情以及水库、闸坝、河道等工情信息;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由专家顾问组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派出军地联合巡查组。发生险情、灾情区域属地政府,根据预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群众安全转移;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及城市河湖等重点河道、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城六区洪水调度意见和积滞水排除措施;如果地铁、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积水,专家顾问组要与市交通委、市民防局共同提出应急措施;

提出重点河道、城市河湖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提出永定河洪水分洪调度意见;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和范围及处置措施;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 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发生险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重要河道、重要水库、城市河湖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实施洪水调度。并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分洪、扒口、口门封堵;

按照国家防总启用小清河分洪区的命令,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洪区内的群众转移。供电、供气、输油、通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所辖设施、设备做好抢护工作。商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运输车辆、抢险物资、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5 恢复与重建

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 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 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 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 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 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 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 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

(1)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配合,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和防汛突发事件交通保障制度。

(2)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交通通道、充分的运输工具等交通保障条件。

(3)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和相关区县政府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险队伍、尽快恢复水毁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空港和地下管线等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4)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视降雨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力在地铁口、场站口码放挡水设施、设备、器材等,防止雨水倒灌。

6.5.2雨天道路保障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汛情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道,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雨天造成交通阻塞或断路,行驶车辆要服从民警指挥。

6.6 物资保障

6.6.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相关部门建立与其他省区市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市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6.6.2 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应建立防汛抢险装备和器材的储备,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以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保障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6.6.3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委、市电力公司、北京祥龙公司、市自来水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7 应急避险保障

6.7.1 各级政府负责防灾避险规划、应急避险预案的编制及落实工作。

6.7.2城六区危旧房、低洼院落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宣传教育、抢险抢修、避险转移。

6.7.3山区县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区域,按照“七包七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的应急避险安置。

6.8 资金保障

6.8.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6.8.2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汛应急资金纳入我市应急资金保障体系,按规定的审批流程使用。

6.9技术开发与储备

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首都科研机构,建立防汛应急管理相关技术开发体系,加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加强智能化防汛应急指挥通信、辅助决策、特种救援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提出科学配备方案。

6.10法制保障

6.10.1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期间,市和区县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

6.10.2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和善后阶段,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6.10.3 市和区县政府作出防汛应急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库坝地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7.1.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7.2 培训

7.2.1 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2.2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以保证培训质量。

7.2.3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3应急演练

7.3.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7.3.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抢险演练。

7.3.3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合专业演练,通常应2~3年举行一次。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汛期: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汛期往往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的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是防汛工作的关键期。北京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

紧急防汛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mm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20mm以上的降雨。

极端降雨天气:小时降雨超过70mm的天气。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主要河系: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大石河和河。

重点河道: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

重要水库:指官厅、密云、怀柔、海子、十三陵等大中型水库。

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指水库垮坝、河道堤防决口、闸门失控倒塌等。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积水点:道路排水无下游、无排水设施或河道排洪能力不足顶托形成的排水不畅路段为积水点。

滞水点:降雨强度超过标准或超过道路排水设计能力所形成的短时积水点为滞水点。

七包七落实: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 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景区包游客;落实转移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报警人员、报警信号、避险设施、老弱病残等提前转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惩罚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领域防汛应急预案,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各区县防汛应急预案需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给予修订。修订后的防汛应急预案按原程序报批。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XX年)》同时废止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拆迁信访是指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政府对某些地区进行拆迁并进行相应补偿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为了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政府应制定一份拆迁信访应急预案,以保障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拆迁信访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事前预案:


1.明确拆迁权责边界:在开始拆迁前,政府应明确拆迁范围和责任人,以便合理分工和统一指挥。同时,还需要制定明确的拆迁补偿政策,确保被拆迁户能够合理得到补偿。


2.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政府应通过媒体、社区、宣传车等方式,向被拆迁户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解释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疑惑,以缓解紧张氛围。


3.建立咨询热线和公众意见收集平台:政府应建立咨询热线和社区意见收集平台,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收集和处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风险评估与预测:政府应根据拆迁范围和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定拆迁方案和安全预警机制,以应对可能的风险和突发事件。



二、事中应急措施:


1.启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成立应急指挥部,及时响应,调动相关资源,迅速处理问题。


2.妥善处理矛盾和纠纷:拆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政府应及时出面调解,化解矛盾,保障公平公正。同时,政府也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和评估,提供中立、公正的建议。


3.确保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不中断:政府应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在拆迁过程中,居民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能够正常运行,避免因拆迁而导致的生活困难。


4.加强社区安保工作:政府应加强对拆迁现场和相关区域的安全防范,派驻警力,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稳定。



三、事后整改和厘清责任:


1.及时处理投诉信访:政府应建立健全信访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拆迁过程中的投诉和申诉,确保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政府应对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3.开展整改和评估:政府应对拆迁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行全面整改,并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拆迁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通过制定拆迁信访应急预案,政府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应对各类可能出现的问题,保障拆迁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这也是一种政府与被拆迁户之间沟通的机制,可通过开放透明的方式,减少猜测和矛盾,增加信任和理解。只有政府与被拆迁户共同努力,才能使拆迁过程更加和谐有序,确保公平正义。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为做好我中心春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区疫情防控办要求,按照《关于转发建立晋中市疫情监测多点触发预警机制的通知》、《榆次区全面落实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中心疫情防控成果,防止春节假期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发生和蔓延,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确保及时、有序、科学、高效防控疫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各单位责任意识和重点场所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蔓延;积极稳妥推进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人员有序流动,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假日经济提升、群众休闲度假的多目标统一。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使赵社服中心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在区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假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处置工作。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围绕各自职责开展人员排查和管理工作,有情况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置。特别是外来人员较多的交通场站、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要加强往来人员的排查摸底,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榆次区使赵社服中心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陈书斌(使赵社服中心书记、主任)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各成员要做到靠前指挥,周密安排,快捷处置,措施得力,保障到位。主要职责如下:

1.实时传达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和通知要求。

2.春节假期若有疫情发生,立即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并上报中心疫情防控办,中心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科学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四、防控要求

(一)地区风险等级划分依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适时调整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区,以国家官网为准。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坚决落实“五早一就地”措施。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防控和诊疗方案、规范、指南等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就地隔离治疗的“五早一就地”防控措施。要加强对春节假期往来人员健康状况的排查和管理,对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人员要及时报告中心疫情防控办并指导其就医。对辖区出现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中心疫情防控办要及时报告区疫情防控办,并按要求做好疑似病例集中隔离治疗和确诊病例的转运工作。

2.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要按照《新冠疫情重点场所单位人群防控指南》、《榆次区全面落实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制定完善本单位春节假期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3.加强外来人员管理。要全面排查春节假期往来人员,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发现体温异常人员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要持续加强境外返榆人员摸底管理,对执行闭环管理入境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阴性返榆人员继续进行14天居家隔离,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严格执行两委干部带班值班制,24小时值守,春节假期一旦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控”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行业监管范畴,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重点场所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要制定完善本村、社区春节假期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于1月20日前报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二是在春节假期要对管辖单位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防控措施及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防控工作不重视、防控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等。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盯关键环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春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

(二)持续开展宣传教育。要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广播、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平衡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健康等健康生活方式,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弘扬正能量,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信访事件是指群众向政府提出的投诉、建议、申诉等问题,也是一项政府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信访事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一旦发生,往往会给政府带来很大的压力和挑战。为了有效化解信访事件,保障社会稳定,政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信访事件应急预案”。


要建立完善的信访事件处置机制。信访事件一旦发生,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要建立联动机制,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解决问题。对于涉及的重要信访事件,要设立专门的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有效处置事件。


要健全信访事件信息收集和监测机制。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信访事件信息收集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信访事件的动态,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要加强对信访事件的舆情监测,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反馈和意见,根据舆情动态及时调整处置方案,减少负面影响。


要建立多元化的信访事件解决机制。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的信访事件解决机制,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合理解决。可以采取征询专家意见、开展磋商对话、实施调解协商等方式,寻求最终解决信访问题的途径。


要加强信访事件的督导管理和评估。政府应当建立信访事件的督导管理和评估机制,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和处置效果。要定期对信访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建立健全的“信访事件应急预案”对于政府有效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需要注重加强机制建设、信息收集、多元化解决和督导管理,切实应对复杂多变的信访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规模越来越庞大,人口密集度也越来越高,这给社区的防火安全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和责任。因此,制定一份完备的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是十分必要的。



一、预案的目的和重要性


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案的制定不仅有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也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有效的指导。



二、预案的编制


1.组建应急管理团队:由社区居民、物业公司、消防部门、医院等相关单位的代表组成,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预案的目标: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明确预案的目标和具体要求,如应急疏散时间、协助救援等。


3.制定预案的内容:包括火灾预防措施、日常防火巡查制度、人员疏散方案、报警和报告程序、应急救援措施等。


4.实地调研和评估:对社区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等进行实地调研和评估,及时修复和更新不符合标准的设施和器材。


5.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总结,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保持预案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预案的执行


1.防火意识教育:通过宣传、宣讲、讲座等形式,提高社区居民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火灾预防知识的普及。


2.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定期对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等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


3.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治火灾隐患,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4.日常防火巡查制度:建立日常防火巡查制度,确保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畅通无阻,防止堆放易燃物品。


5.人员疏散方案的演练:定期组织社区居民进行疏散演练,提高应急疏散的效率和配合度。


6.建立火灾报警和报告系统:建立火灾报警和报告程序,确保火灾被及时发现和报告,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7.应急救援措施:明确社区防火安全应急救援措施,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及时扑救和救援。



四、预案的评估和改进


定期对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改进,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并及时更新预案内容,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作为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的撰写者,需要充分了解社区的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要求,准确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指导,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同时,还需要注重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为社区居民的安全保驾护航。



总结起来,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充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综合考虑社区的实际情况和防火需求,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只有以专业的态度和责任心,才能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安全。

◍ 社区信访应急预案 ◍

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居民人数日益增多,社区建设也越来越重要。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的各种警情也呈现出不断增多的态势。其中,火灾是社区安全的重要问题之一。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是防止火灾发生和及时处理火灾的重要措施,也是社区建设和安全维护的重点之一。

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是社区建设的基础。应急预案可以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防火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对人身财产的损失。应急预案制定应该坚持现实和实用性原则,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火灾情形和应对方案,建立完整的防火安全应急预案。

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防火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建立社区防火设施和设备清单,配备相关的器材和设备,保障设施正常维护和保养,以增加社区防火能力。同时,注意管理员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质量和技能,确保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二、防火安全教育和知识宣传:
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与知识宣传,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让居民更深入地了解防火知识和技能,提升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在社区范围内安置防火提示牌、设置火源禁烟标志、消防逃生指示标志等防火标识物,加强宣传效果。

三、火灾预防和逃生的预案:
制定适应社区特点的火灾预防和逃生预案,合理设置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灭火器材等设施。加强火灾的监测和巡查,及时掌握火灾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要在社区人员密集区域和高层建筑,设置防火疏散演练的区域、疏散通道等配套设施。

四、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社区防火安全情况,建立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提高社区应急处置的效率。同时,要合理安排社区紧急应急小组,及时组织救援,防止火灾事故发展和加剧。

火灾在社区中是常见的意外事故之一,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培训可以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对人们的损失。因此,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的重要性无需赘言。制定好社区防火安全应急预案,加强防火工作,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危机感,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区。

文章来源:https://www.hc179.com/hetongfanben/150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