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去流浪作文(分享10篇)
发布时间:2022-03-15随风去流浪作文(分享10篇)。
✹ 随风去流浪作文 ✹
美国小伙儿迈克·莫玛尼,是西雅图一名电脑程序员。长期面对电脑鼓捣一堆堆代码,迈克越来越感到工作乏味。迈克每次遇到挑剔的客户将他好不容易编好的程序一次次推倒的时候,就会发小牢骚。当然发牢骚的时候,迈克正在挑灯夜战地修改。
2013年夏天,当迈克又遭遇到客户的挑剔时,赌气辞去了工作。不仅如此,盛怒之下的迈克还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这次,他要来一次现实意义的真正乞讨。于是,离开公司的迈克,随着人群开启了一次毫无目的地的流浪。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在不受约束的行走中看不同的街道、人流和每天不断上演的故事,那种自由和洒脱的感觉实在是美妙。可是,仅仅几天过后,迈克身上的钱就花光了,他开始像个真正的流浪汉那样,露宿街头。就这样,迈克在苦苦支撑了两个月后,不得不回到他西雅图的家。
然而,迈克的流浪生活,不仅没有换取朋友的同情,相反却让大家心生羡慕。是啊,自由和刺激永远是每个人为之向往的。他们纷纷表示,此生能做一把流浪汉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事,全然不管流浪可能遇到的危险,任凭迈克怎么说服也都无济于事。多日后,迈克不约而同地接到了朋友们的回馈,有的津津乐道,有的痛不欲生。听着大家的描述,迈克再一次认为,体验流浪还是需要在有组织的保护下进行才好。说话的时候,大家一阵摇头,根本没有提供这样服务的保护机构。不如自己行动起来,助大家圆梦吧,闲下来多月的迈克忽然想,这或许是个赚钱的好机会。
于是,迈克开始了紧张地忙碌。他首先根据自己和朋友的流浪经历研究制定出了一本《露宿街头实用教程》,然后又联系了西雅图流浪者聚集点和一个流浪者收容所。做好准备后,迈克就通过微信和微博发布消息,宣传企划。当然,他的“流浪圆梦中心”也算是正式启动了。
别以为只要想流浪,就一定能得到迈克的帮助。在真正的课程开展之前,迈克会先对申请者做一个简单的面试,并确保申请人明确自己将要做的事情。如果面试过关,申请者才可以开始为自己量身定做的三天体验之旅。通常,第一天,体验者会被迈克进行一番形象化装,从在外表上成为一名“流浪者”。然后,才会被带去参观城里各处“著名的”流浪者聚集点,当晚人住一个流浪者收容所。第二天,迈克会建议这名体验者试着向路人乞讨或睡在公园的长椅上来体验一下人们是如何看待流浪者的。在继续游历了一些“景点”后,迈克还建议体验者去试试争取份免费的救济餐。整个体验活动将在第三天凌晨3点后结束。稍事休息后,体验者们将会被安排参加一场聚会,一起享用鸡尾酒庆祝完成了“流浪者体验”并分享心得。
说也奇怪,迈克制定的为期三天的流浪体验之旅,一放到网络上就迅速被转发。网友们纷纷表示,这真是个不错的主意,既能满足快节奏下人们追求刺激释放压力的需求,又能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很棒的体验教育,让成人和孩童都更加珍惜现有的生活和亲人,并且更加努力地工作和学习。一时间,报名体验者络绎不绝,甚至很多妙龄美女也期待加入体验者的行列。
“只有当你身临其境,你才能真正了解另一个人的生活。”很多体验了迈克三天之旅的体验者在谈及迈克的这句广告语时,纷纷表示此话一点不假。还说,三天之旅不仅让他们在圆梦中懂得了珍惜和努力,更懂得了理解和宽容。
一个奇葩的创意,意外开启了迈克的财富之门。他用行动证明,敢想敢干,任何时候都是通向成功的一个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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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眼是急功近利的,因为不想到了中年才当上狮王,希望自己可以少年得志,用自己独特的大眼睛去勾引了墨菊雌狮,可最后却死于墨菊掌下,也许它是带着懊悔和不甘心死在沼泽地里吧!
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可是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它的计划,并威胁到了它,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最后红飘带会怎样呢,那要接着看沈石溪的《红飘带狮王》才能知道了。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理想,这种理想决定着他的努力和判断的方向。
美好的生活不花代价是得不到的——斯大林
聪明的人决不会等待机会,而是攫取机会,运用机会,征服机会,以机会为仆役。——肖邦
希望是人生之需要。人如没有希望,何异江河干涸了流水?——巴金
通过这篇文章我明白要想成功,你必须自己制造机会,决不能愚蠢地坐在路边,等待有人经过,邀请你同跨到财富与权势之路。
往往等待的人都不一定会成功,就算你计划得再严谨,中间只要出现一些你无法预想的突发性事件,你的计划就会被打乱,也许你会因此失望,而一蹶不振!
✹ 随风去流浪作文 ✹
曾经的付出过往云烟。原本在有归属的地方,一切不值怀念,现实将一切剥蚀得梦里依稀,那就让爱情去流浪吧。
这样的年龄渐已不相信轮回,缠绵只在往事中如烟散去。可怕吗?原来现实中的相思泪,只是留给负心人的。
你知道取舍,面对现实谁也不敢造次,偏偏许多事让人半信半疑,太多的沉淀让人觉得镜花水月,不愿、不敢前行,这样的纠结,永远是遇人不淑的谜底。
九月,这样的天气菊花尚未芬芳。如何穿行于人世,真的需要好好掂量。你偏不属于他,这样的固执,原本没有道理,细究其原因,那便是情殇已痛。
找不到归宿的爱情,只能流浪。过去的,现在的美好憧憬,就像是阴暗角落里长出来的花,不忍摘取,也不忍放弃,干脆就离去。
庭前落花相知无,笑看淡然不知春。
你的爱情在流浪,走远了,可以是一种淡忘。如果你不淡忘,你生命中的所有角色都不是角色。而你终被风卷残云而去。这些你都知晓,只不过你固执的认为你身上有某些价值的存在。
寂寞是一种心灵的品味,如茶,淡淡的刻意于某一时段。假若真的摆脱这样的情愫,那可能生命彰显的将是另一番境界。不需要恩赐,所有的向往留在容颜,或悲或喜。
相信此生不换的爱情。万一遇人不淑,难道你真的消沉了?不甘,不满,不愿激起的怒火让你不能自抑。原来人生所产生的情结既如此的可怕,足以让人忘掉真性。
找一个人,让爱情去流浪。双栖双憩,那里没有相思,也没有唾沫星,只管种植蘑菇,也不会有昆虫侵扰。宁愿受累,只愿倾心以偿。
可是谁的天涯?谁的惆怅尚未解开心结?只是梦的向往。现在只能突发奇想,把足印留在云上,缥缥缈缈。人生的舍得,如风一样的缠绕。丢掉不是,得来也不是,走在路上的迷茫,却无人印证你的坚定。
你相信所有的日子都是流年。流浪的初衷不只是挽回一下心情。对于纠结,该割舍的一定要割舍,不该割舍的放在日后决定去留。你永远相信,你不是最好的,你只是匆匆的过往,要留住你的笑貌,除了你的倔强,还有你本质上的真。
人生最难得的是遇见,遇见一位可亲的人,遇见一位值得信赖的人。他发脾气,你忍了;他玩雕虫小技,你故作没看见。其实,你在想;呵呵,除了骨架,你还剩下什么?但你就是不说。因为爱,胜过一切。
人生是一段路,不可能停滞不前。找一个人去流浪,管它风花雪月。
找一个人去远方,那一定成对成双。你要走的地方,不一定很远,彼此心的距离,永远很近。不必回避尘嚣,那是对花季的报答。
你走在路上不想知道过往,也不想到命运蹉跎。半生浮华,不敌一路相思。看不清退路,那是烟雨朦胧。
许半生的安然已经足够,足够给清醒的自我一个交待。不想白纸的答卷上是零的圈圈。幼稚、痴情、可笑,这些你不是不曾想。你所顾忌的是别人的茶后饭余的谈资,现在想来,只能挥之一笑。
找一个人,让爱情去流浪,不惹相思。某一天别人问及你,你就说:看惯春花秋月。你能触摸到的,那是近在咫尺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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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界中有许许多多小朋友喜爱的作家,如:杨红樱、伍美珍、沈石溪、曹文轩。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雄狮去流浪》就是沈石溪最新出版的书,我一拿到书,就废寝忘食的读着,贪婪的吸取着书中精华。终于,我把这本好书读完了。这本书主要讲了:双色鬣狮群的五只小雄狮已经长大了,按照狮子的习惯,他们被狮群驱逐出去了,他们一个个在大草原上整日提心吊胆,最终因为生活中残酷的竞争,一个个被生活淘汰了,但除了老五红飘带,虽没有被死神夺走生命,但依然被饥饿所困扰,过着流浪汉的生活。
在这五只半大雄狮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老大--黑鬣毛,虽然,他在第一次狩猎中,就不慎牺牲了,但他英勇无畏,为他人着想的精神深深地烙进了我的脑海里。
那是在他们被驱逐后的第一次狩猎中,他被鹿蹄踢到了下巴,虽然他已负伤,但依然毫无畏惧的再次扑上去,用爪子紧紧地抓住长颈鹿的背部,但就在他准备咬对方的喉管时,突然发现,自己的下巴不听使唤了,怎么也咬不下去,就这样,他被长颈鹿从背上摔了下来,撞到了树上。瞧!黑鬣毛是多么勇敢,就算我们不小心磕了一下下巴也会疼得流出眼泪,而黑鬣毛被结结实实踢了一脚,何况是被踢的下巴都骨折了,却依然能重新站起来,继续战斗。虽然他没有成功,但他的这种英勇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时的他,以身负重伤,十分虚弱,浑身疼痛难耐之时,很多人都会想:保住自己的生命,千万不能死。而我们的老大黑鬣毛依然想着自己的兄弟还饿着肚,想着自己身为大哥,却无法为他们找到食物,这时,他便作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他艰难的用肢体语言告诉他的兄弟,让他们将自己吃了,这样他们就能吃饱肚子活下去了,老二大头狮最聪明,明白了哥哥的话,他走上前去,趴在哥哥身边,深情的舔着他,哦!聪明的大头狮,原来想让哥哥带着微笑离开这个世界!黑鬣毛真是之品格高尚的狮子,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回,失去了,就无法再回来,我们每个人对于生命可能都很自私,而黑鬣毛,却能放弃自己这灿烂辉煌的生命,用自己的死,来换取另外四只狮子的生!这样的壮举,有哪些人能做出来!
在动物界中,狮子都能舍己为人,为他人着想,这种高贵的精神,为什么不能体现在人类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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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拜读了沈石溪先生的作品——《雄狮去流浪》这本书,这本书使我深受感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狮群fa生了驱雄狮子的习惯,把快要成年的雄狮子赶走,让它自己一个人去生活”的情况。赶走了五只雄狮,这五只雄狮为了生存,谨小慎微,但还是先后有四只狮子走上了黄泉路,最后一头狮子为了希望,奋斗着,终于经过不断努力,用身躯和智慧打败了狮群的首领,成了新一任狮王的故事。
内容曲折起伏,扣人心弦,环环相接,真是天衣无缝,美伦美奂,吸引了无数读者的心。同时,也让我明白了: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能把很少的养份转化为巨大的力量,从而让这些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成为了有成就,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不愿做温室里的花朵,只愿做立在山岗上的青松;不愿做巢里的鸟儿,只愿做飞在天空中的雄鹰;不愿做母亲怀里的孩子,只愿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读《雄狮去流浪》有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雄狮去流浪》的书。它教会了我做人要有骨气,要有尊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个宁静的大草原上,双色鬓狮群里有五只差不多成年的青年雄狮被逐出狮群。这五只雄狮为了幸福的新生活便从此努力拼搏。它们去勇闯大沙漠、逃离人类魔爪、咬断鳄鱼颈、取悦墨菊王妃、谋害狮王老杂毛、讨好蜂腰王妃…… …后来,五兄弟里面有四个兄弟牺牲了,只有小弟红飘带活了下来,并最终成为了红飘带狮王。
读到这里,我非常感动。这五兄弟明明可以选择自杀或去狮群中当个打杂的,这份工作可以刚好够它们吃饱饭,可它们呢?却偏偏选择了一定要去当个狮王。这虽然是个美差,可要爬上这个位置,可不容易啊!狮王会把所有有可能谋权篡位的狮子赶尽杀绝,当初五兄弟就是这样被赶出狮群的。可见,它们是多有骨气,多有尊严呵!他们宁愿去喝发霉的水,提心吊胆地睡觉。也不愿去当个在狮群中打杂的,已经丧失了尊严的狮子。它们宁愿生活艰苦,也不愿被别人嘲弄。它们为了梦想而牺牲,也算得上是一只伟大的狮子了!
感叹感叹着,我不禁想起了一位也是很有骨气的为母亲凑治病钱的献艺者。一天,他在街头卖唱。有一位男子也许是想在他的女友面前卖弄。便故意说:“为了慈善事业,就给点吧!”说着,扔了一枚1元硬币在他的小破碗里。没想到,那位献艺者站了起来,那枚1元硬币还给了那男子,并坚决地说:“先生,我想凭我的技艺来赚钱,而不是靠别人的善心。我不是乞丐!”
我想起了爷爷在爸爸入城前给爸爸的一张现已有点泛黄的纸条,上面写着:你小子给俺记住,人,要么就死;要么就活得像高粱棒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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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是有尊严的,它们会用自己的行动来维护并赢得它们的尊严;它们是威风而不可侵犯的,当有其他生物践踏它们的威风蔑视它们时,它们会毫不留情将侵略者撕成碎片。它们长长的鬣毛迎风飘动,就如同标志着它们成长的旗帜,高傲地升向天空。它们,是雄狮!
书还真是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自从我读《雄狮去流浪》这本书后,我懂得了,原来动物和人一样具有灵性,原来狮子是一种十分团结,但也很自私的动物。当一头雄狮与雌狮交配后,它们会将自己的六七岁大的雄狮逐开自己的领地,并将小雌狮或大雌狮留在自己身边,并让雌狮去打猎。这也太不仁道了吧?!想想人又何曾不是如此呢?比如,在我们小时,父母会包容我们,上下学接送,什么都搞好送到手边。想想父母也真是受罪啊。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说:我们很忙,你们也长大了,那以后你们自己上学,自己放学回家,没有问题吧?开始会有些不想不愿,但我们不会像那些小雄狮一样,对家恋恋不舍,喊爹叫娘的。想想这样很有趣嘛,可以在路上在学校与同学朋友聊聊天,谈谈心,这是多么有趣的事呀?慢慢也就习惯了,慢慢也就适应了独立活动。
孩子翅膀硬了,也该让他们去闯闯了,这是多少父母想说但没说出口的话。现在的家长对孩子们的管教便是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口中又怕溶化了。但我们也从没主动向父亲母亲提出我们长大了,我们可以照顾好自己,爸妈,你们可以放心了。
的确,我们是少年人,是未成年人,但为什么不把自己看成一头雄狮呢?为什么不能把自己锤炼成为雄狮一样,打败自己的怯懦和懒惰,去拼搏属于自己的未来呢?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如果眼前都是平坦的草地,那么你会选择悠然自得,但你永远得不到进步;但若前方是一大片沙丘,你唯有选择拼搏,唯有冲出沙丘,去寻找那一片绿洲,才能在锻炼中成长、磨红中进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相信,愿意坚忍拼搏的人是最幸福的。
我是一头雄狮,我要去流浪。我要凭自己的努力去创造出属于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这是我的使命,也是我的光荣
✹ 随风去流浪作文 ✹
放牧心灵,让心去流浪。
我期待的累了就躺在草地上,倾听风的声音;我期待的仰头可以看见蓝天,白云,自由的鸟儿翱翔于蓝天;我所期待看看星空的变幻,留下一个奇怪的幻想,渴了饮一口清泉,倾听流水叮咚的旋律。
我在书山题海里迷失着,我在钢筋水泥的大厦中迷失着,我在期待与励志的心路上迷失着。面对着压力、竞争、挑战、成败,我焦躁,我失落,我坚韧,我成长……激烈的竞争让我们没有机会给心灵放个假,而我想去流浪,让风吹散烦恼,让雨打开思绪。找回那份宁静,在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做一个纯真的自己。
流浪是没有目标的,没有方向的。
我想去塔哈拉沙漠,让漫天的黄沙隔绝城市的喧嚣,让骆玲带我走一段丝绸之路,让我登上金字塔,看看这块无垠的旷野,我听一段古老的传说,寻觅一份古老的文化。
我想去非洲大草原,去看看那些可爱的野生动物。我所好奇的,我所幻想的,我可能会看到移徙角马,我可能会目睹狮子,老虎的英姿,我可能会看到我所不知道的,各式各样的动物。我想去非洲探一次险,寻一次宝藏,让刺激,艰险的旅程,使我的心再次澎湃。
我想去重走那神奇的天路,摸一摸那圣洁的哈达,我触摸千年不化的积雪,我呼吸那稀薄却洁净的空气,使我的灵魂得到净化,我还可能会到热情好客的牧人家里喝一口香甜的酥油茶,听一听马头琴的旋律,看看白云下马儿撒欢跑的壮景。
我可能会登上泰山,体会“会当凌绝顶,一览纵山小”的意境。我想看旭日东升、夕阳西下的壮美,我想观察每一天的变化,去寻觅那份欢乐与闲适。
放牧心灵,让心去流浪,在尘世的喧嚣中做一回圣洁的自我。
✹ 随风去流浪作文 ✹
独立是每个人都要学习并学会的东西,当我看了《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之后,我便知道了独立是什么,怎样做到独立。
一望无际的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一群雌狮猎到了一匹角马,正当雄狮要吃时,五只半大的雄狮不按长晚顺序,直接扑上去大饱了一顿。狮王大发脾气,下了驱逐令,将五只雄狮赶了出去,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都为了伙伴黄泉路上相继作伴。只留下了最小的红飘带,但它不辱伙伴的期盼,有了自己的地盘,还成为了狮王。
我十分惊讶,五只半大的雄狮,虽然是狮子,但还未成年,想生存下来真的很难五只狮子一路死伤,让人十分心痛。它们十分孤独,只有区区五只作伴,令人十分惊讶不已。小狮子刚离开狮群,到处忍痛挨饿,但没有经历风雨,没有过练习,谁能一出道便称霸四方还是要经历过历练才能厉害起来,这不,到后来它们也吃喝不用愁了,伸手便可得到,用触手可及太合适不过了。小狮子不可能永远与父母亲在一起,总有一天要与父母分开,独立生活,自己闯出一片天涯,建立属于自己的独立的狮群,自己的地盘,不让外人入侵。一开始我就坚信着五只半大的雄狮一定可以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人终是要独立的,就比如红飘带,经过许久的历练,自己有了地盘,有了自己的后代。
这本书让我深有体会,十分推荐。
✹ 随风去流浪作文 ✹
少年,总有一颗炽热的心脏,在胸膛里不安地跳动着。怀着一个旅人曾拥有的梦想,向远方飘流!不知道路线,望着青春的树,远去,再也寻不到细节的枝杈。
或许,应该这样吧:踏着晨曦的露水,一整天在阳光中留下身影。背朝月明星稀的天空,为了远方那一点鱼肚白的明亮,行进。年少痴狂,带着青春的水木年华,飘流,抑是一种游荡,或许,更多的,是青春的解放。偶尔,在飘流的路上,面向未知的路,聊以,同时也很洒脱地说一句:“远方的地平线,就是终点。”这样,也许会有点无知,可是那是青春的张狂。飘流在远方,判逆出原本规划好的路线,开释着青春地畅快淋漓。当某一天累了,更可以去回忆旅途上的烟华。可能忽然忆起,在某一天,途经一个农家的门旁,看见一位笑靥如花的女子倚在一棵桃树旁凝视着少年。于是乎,那刻,少年也许会以为这一刻所绽放的,是记忆中的最美。然后,很欢喜地回头,想再赏识那一瞬的笑靥。当再回到那座屋旁,就会发现,那份最美,再也寻不到了。然后略作苍老的吟起:“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东风”之类的慨叹了!最后,依旧继承着行进,就会在一日讶然地发现,终点在不知觉间近了。青春,终敌不外时间,那树,好像早已绽放过花朵,现在已然结果了!那细节枝杈上的纹路,也可以在眼中隐约看见。少年,会将那颗曾不安跳动的心安抚下来,熄灭那份炽热。微微地仰起面收留,旁人却发现,曾经的那个锋芒毕露的少年,多了些许成熟,拘谨及坚毅。
在带着青春却飘流的那些许个日子,不再来了,远去,仍在记忆中飘流,依稀可见的只有行进的足迹及少年的背影。越来越远的身影,背着看着很沉重的行囊,消失在一片灿烂的光晕中……带着青春去飘流吧!人生的历程,就应如斯,不需要出色,只要能拥有一片灿烂的烟华,留在记忆中。
✹ 随风去流浪作文 ✹
我叫戴晓,是中学的初二学生。学习是我的强项,所以每次都会拿到学校的精英奖。这是好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我不快乐。我知道这是青春期少年的普遍心理,但我还是不快乐。
我常常对着自己的小熊镜子看,圆圆的脸,宽宽的额头,不高的鼻子,嘴巴还算可以,但眼睛就很平凡了。就算这样,皮肤好的话也可以啊,但偏偏我就是那种有一点偏黑的女生。我真是烦恼死了,再加上一副眼镜,我更加断定没有男生会看上我。但是我的死党小凡不这么看,她怀抱着一包薯片,一边吃一边说:“长得好看又怎么样,还不是不能当饭吃。”对,她就是这样一个人,虽然长得好看,但是一点都不会利用资源,还是大大咧咧的样子。我才不听她的呢。不管怎样,我这个星期会去配影型眼镜。连做运动都会好一点。就这么定了!
星期六,我毅然决然的拉上小凡。让她陪我去眼镜店走一趟。
哇!好多眼镜哦,其实我现在才知道,我那个带了3年的眼镜是多么落后。“好贵哦!”小凡指着一个最近很流行的黑框眼睛惊叫,“三百元一个呢!”我也看中了那个眼镜,虽然很贵,但还好我的家庭还是不错的,于是我买了一个蓝色边框的眼镜,配了一副隐形眼镜,拉着小凡往外走。售货员小姐在一边一个劲儿地说慢走,脸上笑开了花。
路上,我带着那个蓝色眼镜,小凡说:“没想到你带这种眼镜还蛮漂亮的阿!”嗯,这话我爱听,于是为了感谢她,我决定请她吃肯德基。
在肯德基,小凡点了一大堆东西,我看着如此宏伟的场面,说这么多吃不完,她满不在乎:“有我在,一定可以!”看着她这么好的食欲,我也吃了一些东西。
我突然注意到一个靠窗的座位,有一个boy坐在那里,悠闲地喝着可乐吃着薯条。很帅的样子。我还注意
就在我注意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我,我连忙把头埋下去,我这是怎么了?我问自己,我在生自己的气。接下来,小凡把所有的食品都吃光了,我的可乐也喝完了,于是我们出了肯德基。
不幸的是,星期一在学校,我看见了那个蓝色的靠背——我习惯这样叫他虽然后来得知他叫律海。而且,他就在我们年级,是转校生,而且加入了我们文学社,和我一起当副社长。听说他学习很好。我想,有一拼了。
接下来的学月考试我的第一名被他抢走了。但我不生气,我有一种说不清的感觉,隐隐约约的。我正捉摸着。他走过来了旁边跟着一个女孩,好漂亮的。
他们走过来了,我说:“你们好!”
他们说:“你好。”女孩的声音甜甜的,很好听。我有些生气。心被刺痛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早恋。但是我还是在这个星期天回了一趟家,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我的后妈。我们一边喝茶一边谈心——这是我们最喜欢的谈话方式。妈妈告诉了我很多他小时候的故事,还启发我把这个当作动力才好,并且告诉了我其中的利害关系,然我考虑自己要不要向他说。我们谈了很多,12点了,妈妈让我睡了,我自己也在床上想了很多,我知道了。
初二的学习很紧,我一直埋在书本中,已经没有时间去想那些事了,我知道我的任务,妈妈告诉了我最好的东西。现在,我和律海是最好的朋友,我们在竞争中加深友谊而我的初恋——应该可以这样叫吧。已经随风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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