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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出境旅游组团合同(范本15篇)_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发布时间:2022-02-22

出境旅游组团合同(范本15篇)。

(1)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活动之相关事项,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旅游内容】本旅游团团号为 旅游线路为

出团时间为,

结束时间为,

双方协定,出发和返回各按一日计算。共计,该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等相关细节安排以旅游行程表及相关附件为准。旅游行程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游客应仔细阅读。不详事宜请咨询乙方接待人员。

二.【团队标准】本旅游团房,餐,车,船的相应标准经双方约定并认可,见下表,

团号房标餐标车标(车型) 船标

三.【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旅游费用,成人 元/人,儿童(签订本合同时未满12岁) 元/人(人数,成人 元/人,儿童 人);共计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一次性付清 元团费,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元人民币。

四.【项目费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旅游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4.1 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办甲方办理所需旅游证件的手续费。

4.2 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交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4.3 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4 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等第一道门票费。

4.5 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4.6 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4.7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该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二条办理。第3项的餐馆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五、【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5.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途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2 甲方自行承担的保险费;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5.3 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浏览项目费用。

5.4 其他非等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六、【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 时分到(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七、【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 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应于约定出发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7.1 乙方退还甲方已缴纳的费用,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7.2 (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变更旅游时间,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甲方补足或由乙方退回。

7.3(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转团或拼团到其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享受原旅游合同的同等权利和义务,甲方一旦同意并签字,乙方不再承担原合同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7.4本次履行,甲方同意乙方根据本次旅游的特点,将与具有可操作本旅游团资质的其他旅行社一起共同完成,其合作伙伴(旅行社)的名称等具体情况,将在旅游行程表等附件中说明。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通知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日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八、【退团或取消】甲方因故退团或一方因自身原因取消团队(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除承担对方产生的费用外,根据双方约定并按下列标准支持违约金。

8.1 在旅游开始前三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8.2 在旅游开始前三日至第一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8.3 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 %。

九、【合同转让】甲方 (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乙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与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之日前日通乙方,有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十、【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0.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10.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书面告知乙方。

10.3甲方在参加惊险刺激的项目时,应充分考虑自身条件,特别是在家长在整个行程中应谨慎履行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10.4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害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10.5甲方在旅游中应遵守政策法规和旅游团队纪律,以及旅游行程表约定,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10.6甲方应对自愿购买商品的品质、式样和价格全权负责。

10.7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法律法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十一【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1.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做好解释工作。

11.2乙方应将本次旅游对身体条件特殊要求,特别是安全注意事项、旅游地区宗教、民俗等情况作出明确提示。

11.3本次旅游安排购物共, 次;停留时间, ;购物场所名称, 。

11.4乙方应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行程,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不得强制甲方购物。如甲方发现在行程内排的旅游景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11.5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11.6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不管是否负有责任,应积极抢救,协助处理。

十二、【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有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十三、【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按旅行社条例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其他】

14.1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本合同如无约定,参照国家旅游局2009年5月1日实施执行的旅行社条例及相关事实细则执行。

14.2鉴于旅游活动的特殊性,尤其在节假日期间,旅行社在游客签订协议时,就可能发生的行程质量问题单方面终止旅游,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14.3 本合同签订后;如遇航空、铁路、轮船,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部门调整价格,其差额由甲方补足或乙方退还甲方。

14.4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导致行程不能按原计划执行,双方约定,乙方应按照公平有利原则变更行程计划;包括改变车次、航班、换乖交通工具,减少景点或游览时间,乃至取消团队。乙方因此增加费用由甲方按其成本承担,节省的费用退还游客。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情形,参照此约定执行。

14.5因一方是代甲方租用旅游所需的交通运输工具,故双方约定,因交通运输工具的原因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意外时,甲方只以侵权或者运输合同为由向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但乙方有义务协助或代理游客向负有责任的相关经营者和保险公司索赔。

14.6乙方已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受益人为乙方),本次旅游期间如发生并且属于乙方责任部分,在相关权威机关裁决后,由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按其保险条例进行理赔;理赔的范围、时限及甲、乙双方的责任界定,以乙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有关条例为准。

14.7 旅游期间甲方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而非乙方责任部分,责任及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4.8 乙方建议甲方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代买相关保险。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甲方应在缴纳保费时了解保险条例及相关事宜,乙方代收保险费时即视为甲方已认可其所投之险种及乙方与承保保险公司所签保险协议的相关内容,出险后,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承保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14.9当甲方不愿自己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如乙方主动为其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或赠送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时,旅游期间一旦有人身意外事件发生,并且乙方负有责任;也应给予赔付时,其保险公司为其理赔的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乙方可以先作为冲低赔付部分,其余额在冲低为其处理此事故所产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后,余下部分培养给甲方。

14.10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为导致旅游行程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执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行程终止时,甲方应承担已产生之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未产生之旅游费用。甲方应承担已产生之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未产生之旅游费用。

14.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事宜,应协商解决,不得影响旅游行程计划,如协商不成,待行程结束后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或通过司法机关解决。甲方如因此产生不当行为而影响行程计划并扩大损失的,其扩大损失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14.12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并为自己行为负全部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13本合同须甲方签字(盖章)并加盖“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凡未加盖专用章之合同,乙方将不负相关责任。甲方如发现与乙方下属门市部签约时没使用本专用合同并加盖“旅行社合同专用章”,或没经过甲方和乙方总部业务部门认可,私自将游客拼团的,甲方应拒绝签署旅游合同,并尽可能将此事投诉乙方,乙方将对其下属门市部给予严厉处罚的同时,对甲方给予奖励。

14.14 双方约定,

1、 。

2、 。

3、 。

本团地接社,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4.15 双方特别约定或游客保留意见, 。

14.1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7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团费后生效。至本次履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止。

14.18 乙方再次提醒,凡参加乙方组织旅游的旅客,请仔细阅读或了解乙方投保保险公司之保险细则及索赔须知,并认真审阅本合同后签字。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及电话,

联系电话, 负责人及电话,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3)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旅*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如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对,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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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施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信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清楚;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行社违约的不在此范围之内。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啬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行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在选择出境施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却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施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订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陪偿责任;甲、乙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护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将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游戏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权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及货币数额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严禁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投诉机构:

青海省_________市、地区、自治州、县旅游投诉电话:_________(以上空缺由旅行社填写)

青海省旅游局通讯地址: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邮编:810000

青海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09716159841

青海省工商行行政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97112315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5275315

(4)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酒店:酒店名称及星级: 房间床型:单间大床( )单间两张标准床( )房间数量: 单间房价: 单房差价:入住时间: 离店时间:酒店名称及星级: 房间床型:单间大床( )单间两张标准床( )房间数量: 单间房价: 单房差价:入住时间: 离店时间:2、用餐:中早( )西早( )3、交通:出发时间: 返程时间:北京-目的地城市往返机票含税、机场建设费( )北京-目的地城市单程机票含税、机场建设费( )目的地城市机场-酒店往返接送( )目的地城市机场—酒店单程接送( )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城市之间交通费用:4、景点:景点1: 门票价格: 景点2: 门票价格:景点3: 门票价格: 景点4: 门票价格:5、保险:旅游意外保险( )6、其他:

(5)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团体或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具有出境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自备在团队返程日有效期半年以上的护照或通行证报名,自办的签证/签注应确保在出游期间有效;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含境外机场税)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领队)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领队、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发给甲方,说明所到国家(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境外小费的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3)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6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4)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在使用外语的国家(地区),应当能够为甲方提供普通话解说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并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礼宾活动、交通堵塞、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行程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

11、在行程中甲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伤病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12、当成团人数不足时,乙方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作出选择,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团人数不足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条、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4、双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按约定集合出发,视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两者均按本合同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团(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赔偿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17、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违约方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方在出发前4天或以上(按出发日减去通知日之差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1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2)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预见损失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对方,并在特别约定中载明,在索赔时还应出具实际损失的证据。

1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条约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旅游费用减少的,减少部分应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该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9、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0、甲方因不听从乙方及其导游人员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等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1、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在行程结束之日起15天内支付款项(进入调解或仲裁、诉讼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特别约定条款(含选项的栏目,选中的打√,不选的打×)

旅行团名(团号)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费用

单价:成人 元/人;小孩 元/人;总价 元(不含签证、签注费)

个人投保旅游保险

□ 同意 □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名称: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组团安排

□乙方组团 □转 旅行社出团

地接服务

□同意 □不同意委托 旅行社提供服务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其他约定

(如黄金周解除合同特别约定、行程取消可预见损失、住房特别要求、小孩服务标准等)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样式



1. 合同双方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所订立:



乙方:旅游公司名称(以下称为“本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地: 营业执照编号:



甲方: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签署本合同可呈现有效证件,甲方需提供有效证件或护照及其他必要的旅游证件材料。



2. 合同内容



甲方同意购买本公司的出境旅游产品,并在本合同上签名确认。



3. 旅游产品



旅游产品: █████████(旅游产品名称)



费用: 总费用为: --------- 元(含旅游线路费:-----元、签证费:------元、保险费:--------元等)



旅游内容: 本旅游线路行程详见附件,并在本合同上详细记录了本产品所包含的内容及服务条款。



4. 旅游保险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在旅游行程中购买旅游意外险或其他必要的险种,保障旅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风险,具体的保险内容详见所提供的保险资料。保险费用已经包含在产品费用中。



5. 旅游费用支付



甲方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付款时间与本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书。如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相应费用,则视为违约,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者采取适当的措施弥补损失。



6. 变更和解除合同



6.1 甲方在出发前七天内提出变更旅游团队的需求,应向本公司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



6.2 甲方在出发前三天内提出放弃旅游团队的需求,应向本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6.3 如因旅行社原因导致旅游行程结束或国内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行程变更或取消,旅行社及时通知甲、乙双方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 甲方应注意事项



7.1 甲方在旅行中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旅游文明公约。



7.2 甲方应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如存在发现甲方证件不全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旅行,甲方承担相应的费用和损失。



7.3 甲方应注意旅途中的安全,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遗失或者失窃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导游或者旅行社报告。如在旅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应尽快向导游或者旅行社寻求帮助和协助。



7.4 如甲方发现在旅途中遭受的服务不满意,应立即向导游或者旅行社反映并要求解决。(注意:甲方应在旅游过程中及时发现及投诉以免行程结束后的投诉无法解决)



8. 双方的违约责任和商品保证



8.1 如因本公司的原因导致旅游团队不能如期出行或者损失甲方的重要的权益,本公司应负责损失的赔偿。但不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赔偿责任。



8.2 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旅游团队不能如期出行或者损失本公司的重要权益,甲方应负责损失的赔偿。



9. 知识产权保护



旅游线路的信息、图表、文字、声音、图形等的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等都归本公司所有,除未经过本公司的书面许可,其他人不得复制、转载、链接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任何违反上述规定者,本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本合同的生效和履行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本合同于双方签署之时生效。



10.2 本合同不得转让、背书、抵押或以其他方式擅自处置,但双方书面协议的情况除外。



10.3 双方应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履行本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本公司的旅游产品履行民事责任,但对于因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动荡等不可抗异事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免除民事责任。



11.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依法向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合同解释权



本合同条款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所有。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地址: 电话:




——材料分割线——



出境旅游合同内容模板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活动,甲方确认已经了解乙方提供的旅游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旅游”)的情况(包括线路行程、住宿、餐饮、交通及旅游项目等内容)并无异议。现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一、旅游团队成员



本次旅游团由一名导游和若干名旅游成员组成。甲方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所有未成年人必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行并须在出发前提供相应的权利证明。本次旅游参加者需身体健康。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本次旅游的参加合同无效,甲方自行承担其责任及一切后果。



二、旅游产品



1.产品质量标准:本次旅游的内容已在行程安排中说明。乙方应根据国家质量标准提供与事先所委托或约定的服务相符合,且符合安全、卫生、环保、信誉等各方面的要求。如乙方因故没有达到质量要求,成员或代表甲方所要求进行必要的赔偿。



2.旅游价格:旅游费用包括团队行程所需的车费、住宿、餐饮、导游服务文件等费用(详见旅游合同票)。



3.费用缴纳: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支付旅游费用。如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参加本次旅行,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变更、解除与赔付



1.如本合同的条款需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在双方协商达成变更书协议后方可执行。如果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条件给团队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的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旅游委托



本次旅行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如有不符,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乙方应提高服务质量和行业质量,树立诚信和信誉,加强行业康复,为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应向乙方有效重要的补救措施,并申请人民法院按法定程序解决。本合同的效力、履行以及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果发生争议,被害人可以到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被害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与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签字地点和日期见合同正本。本合同自然终止,不受旅游行程完成或无法完成的影响。然而,甲方先后在合同生效之日和出队前临时放弃旅游的,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按照乙方所遭受的损失计算,不予全额退款。



【附注】:此份合同为双方以友好方式自行协商订立的,旨在约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旨在加强信任、协作,共同创造和谐旅游环境。甲方已经细心全面地了解行程安排、预付款和违约赔偿等各个方面。合同及乙方提供的有关旅游产品的宣传材料及行程安排名单是原本,乙方应提供此类资料供甲方考虑。

(7)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样式



第一部分:基本信息



合同编号:________



旅游路线:________



旅游日期:________



旅游费用: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



出行人员:________



第二部分:双方权利和义务



1.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2)在旅游过程中,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和健康,对旅游者生命财产负责。



(3)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旅游设施和服务设施。



(4)对于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提出的合理要求,应积极协调解决。



2.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2)遵守旅游规定和旅游安全条例,不做危害旅游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3)配合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



(4)如有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应立即报告旅行社,并遵照医疗制度行动。



(5)如有违反旅游规定和旅游安全条例的行为,旅行社有权终止合同,责任自负。



第三部分:投诉处理



在旅游过程中,如有不满意之处,请及时向旅游社反映,旅游社将积极处理,对于旅游者因旅游社原因所造成的损失,旅游社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部分:赔偿说明



(1)如遇天灾人祸或政府行为导致旅游过程中无法进行下去,旅游者可以选择退团或改变旅游路线,退团将按照已消费的金额进行退款。



(2)如旅游设施、服务设施出现故障,旅游社应采取相应措施,修理或更换设施。对于未能正常运作的旅游设施和服务设施,可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旅游者的费用。



(3)如遇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社应遵照《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对旅游者的伤害和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第五部分: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2)在旅游过程中,如旅游者因病或意外原因需要提前离团,旅游社应给予相应的协助和退费。



(3)如遇国际局势变化、自然灾害或政治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行程发生改变或终止,旅游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部分:其他条款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或人民法院申请协助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旅游者和旅游社各持一份,合同内容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旅游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线路名称:

旅行社名称:

旅行社地址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 联系电话: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第一条旅游行程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参加由由本社组织的中国东兴

越南芒街旅游。

第二条旅游行程:旅行社工作人员(领队或导游)带游客到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出入境证件(办证时间:正常情况下2个小时左右)办好之后,由导游带领游客经东兴口岸出境:游览中越两国陆路界碑;雄伟气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国旗:中越友谊大桥,观北仑河风光:越南的国徽、国旗:在中越友谊大桥您还可以感受一步跨两国的奇妙感受:越南口岸出境,游边陲重镇芒街市容、市貌;在芒街浏览琳琅满目的越南土特产、工艺品;在芒街一市场您还可以一睹具有越南特色的“地摊银行”,在“地摊银行”您可以自由兑换越南盾、美元、欧元等各国币种:让您感受到独特的异国风情,亲身感受越南良好的社会治安。行程结束后返回东兴,结束一天愉快的行程!

第三条旅游费用(人民币):旅游者人数人,团费: 元/人,导游服务费 元团,团款合计 元,主要包括办证费、导游费、越南地接费(包括口岸通关费)及劳务费等。以上费用不含:游客个人照相费,自愿购买的意外保险费

第四条人身意外保险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购买境外旅游人身意外险,保险费 元/人,保险金额:10万元。

第五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最低成团人数:3人。低于此人数不能出团的,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拼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六条旅游者的权利、义务

1.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2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当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3.旅游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导游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脱、离团。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时,对旅行社采取的必要救助和处置措施应予以积极配合,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并自行保管。

第七条旅行社的权利、义务

1.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行程中,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2.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3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旅行社应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并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旅行社责任

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赔偿标准未作出合同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亦可参照适用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11)44号)。

第九条责任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犯罪行为、过失行为、行为判断失误、疾病、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第三人侵权及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己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兔的事件,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协助处理,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特别提醒:特别提醒:本次旅游行程旅行社不指定购物店,不安排购物活动。但越南芒街的越南土特产、工艺品等商铺众多,旅游者自行购物属个人行为,旅游者对所购商品的价格及质量自己辨别真假,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请谨慎购买。如旅游者要求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签订补充协议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当地旅游质监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附件1: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

时间地点项目名称费用(元)项目时间(分钟)旅游者签名同意

年 月 日越南芒街市芒街民族歌舞表演 元/人约60分钟

年 月 日越南芒街市茶古旅游景区 元/人约60分钟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

住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电话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9)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的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旅游行程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旅游行程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境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言成乙方责任旅行的处理方式。

(九)“告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旅游行程

(一)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团号_________或在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

目的地国家(地区)及主要旅游点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餐饮标准_________

购物次数_________

团组总计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以上事项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格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回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综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言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费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如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对,依法向西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导语:

甲方:-(旅游者或集体)24小时关联德律风:-

乙方:-(组团观光社)24小时关联德律风:-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险两边权力和践诺任务,本着划一会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变达成以下和谈。

第一条 促销与询问

1.乙方包管其具有国度承认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告白及其他宣扬成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标准所法则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百姓。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环境作细致的明白。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客须知照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两边达成共识。

4.甲方肯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吩咐并供给书面式样的动身时候、地点及提醒注意事变。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关联。

8.两边商定因为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法。

9.乙方供给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公约的一部分,签订公约前甲方也要细致涉猎《旅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

姓名-性别-年龄-

境外总计-晚-天(航班、车、船、前去目标地及返境内时候包括在行程天数以内)动身、返回地点、动身、返回地点、时候-

行走门路及其旅游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东西________________

留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娱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括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大略经成交,甲乙两边应恪履商定,不得擅自变动。

3.甲方在旅游产品供给期间应服从乙方的联合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给符合国度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法则。

4.乙方告白、宣扬成品将被视为本公约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束厄狭隘力。

第四条 违约表任

1.乙方鄙人列情况下负担补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错或故意未到达公约法则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吃亏。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供给末到达国度或行业标准的法则。

③乙方代办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纵,使甲方蒙受吃亏的。

2.甲方鄙人列环境下责任自负或负担补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本身吃亏自负,给乙方造成吃亏的,要负担补偿责任。 

②甲方违背我国或前去目标地国度(地区)的法律、标准,产生的结果由甲方自负。

③因为甲方给乙方的关联渠道的偏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转到达甲方的。

④超过本公约商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吃亏的,责任自负。

3.不负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两边不能践约的,已成行时,应供给不能践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关照对方。

②非甲、乙两边的责任导致的两边各自的吃亏的。

    ③本公约两边已经就大略呈现的题目商定处理办法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题目呈现前后已采纳以下办法的,应裁减或免除责任。

A.非过错、故意的违约。

B.对产生的违约已采纳了防备性办法。

C.乙方及时采纳了善后处理办法。

D.因为甲方本身差错酿成的质量题目。

第五条 争议的办理

本公约在践诺中如产生争议,两边应会商办理,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发起投诉和补偿哀告,甲、乙

可向法院告状。

第六条 本台联合式二份,公约两边各执一份,等出力。

第七条 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见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发展旅游事业,加强商业与旅游业合作,保障旅客在旅游活动中的切身利益,为消费者提供最大优惠及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旅游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本次旅游期限, ______年___ 月___ 日______年___ 月___ 日。

三、本次旅游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办

票价为人民币,每人 ___元/次(大写,____________ ),费用包括往返空调大巴, ___人/间宾馆住宿及景点门票,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双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宣传组织客源,全力推荐本次旅游项目。

2、甲方以发放旅游代金券的形式负责向乙方提供旅游客员,委托乙方组团出游,旅游代金券票面为,______ 元(大写,______),由甲方向游客发放,乙方则负责向游客收取甲方所发放的旅游代金券,并且再向游客收取每人/次 元(大写,______ )现金,乙方承担本次旅游全程项目的落实及责任。

3、乙方负责与游客协调或签订具体出游时间及相关事宜。

五、结算

本次旅游活动期限结束,由乙方财务人员按乙方所收取的代金券数量向甲方按每张 元(大写, )结算, 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代金券自行作废。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约,应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万元(大写, );乙方如有违约,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万元(大写, _________)。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将不足部分补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___ 份,双方各执___ 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应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 月 ___日 ______年___ 月 ___日

(12)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参加由乙方组织安排的旅游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签约共识及条件

l、本合同加盖乙方合法注册登记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2、乙方已按国家规定购买旅行社(国际社)责任险。乙方已向甲方介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交通工具意外险的情况,甲方可自主确定自行购买或委托乙方代购。如甲方不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3、合同附件一行程单和附件二旅游安全须知作为本合同的一部份,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应向乙方财务部门直接交纳旅游团费或转帐、汇款至乙方对公帐户;无乙方提供的加盖合法备案“南宁海外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与“南宁海外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发票专用章”凭据,甲方不得将旅游款项交给乙方的从业人员个人,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负,而与乙方无关。

5、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3)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A、出境游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B、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C、住宿费;

D、餐费(不含酒水费);

E、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F、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G、导游服务费;

H、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I、旅行社(含境内外地接社等)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A、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B、办理离团的费用;

C、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D、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E、境外小费;

F、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4)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5)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6)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或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7)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8)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在境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9)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在境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1)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2)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出境游的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3)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条,旅游线路、行程与标准(须作选择的,以打√作为确认)

1、本旅游团团号, ;人数为,成人, 儿童(不满14岁), 。

2、旅游线路, 。

3、旅游团集合始发地在, ;旅游结束散团地在, ;

4、旅游团出发时间, 年 月 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共 天,酒店住宿 夜。

5、地接旅行社信息(必填信息)

A、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B、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C、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6、旅游行程、服务接待标准及其他合同上未列明的服务内容及标准等内容 以合同附件一行程单上

所列为准 。

7、 游览景点包含的是,第一道大门票(景点不收门票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若景区管理部门

规定必须使用景区游览车、索道的,由甲方自行付费(景区不收游览车费、索道费或甲、乙双方另有

约定的除外)。

8、 保险,

乙方已提示甲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可以做以下选择(以打√作为确认),

A、□委托乙方购买,□国内、□出境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最高保额为(大写) ;

保费, 元/人 。(注,旅行期间所有意外伤害事故由承保的保险公司按相关规定及条款承担)

B、□自行购买;

C、□放弃购买。

9、 导游服务(出境旅游均派领队)

派全程陪同□ 不派全程陪同□

10、特别说明,本条款内容在签约时尚未明确或需要变更的,以行程单、出团通知、补充协议、情况说明等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准。

第三条,旅游团费与付款方式

1、 旅游团费,

成人团费, /人,儿童团费, /人。

其中导游服务费(必填信息), 元/人。

其他费用,

合计,(大写) (小写)¥ 。

2、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

□分期付款,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预付团费(大写) 。

(小写)¥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帐户, 开户名称,南宁海外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帐号,2102112009300315685

3、 旅游团费包含的服务内容为,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包含内容。

旅游团费不包含的内容如下(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A、甲方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B、甲方办理离团的费用;

C、甲方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D、合同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E、行程中甲方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托运费;洗衣费;通讯费;饮料、酒类费及其他个人消费;个人娱乐费用;小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旅程中因为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其他甲方的个人费用等;

F、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季节性上浮价格所增加的费用;

G、未按成人标准全额收费的儿童(含婴幼儿)的酒店床位、火车卧铺、景点门票等费用;

H、酒店内单人住宿的房费差;

I、甲方因违法、个人伤病及其他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滞留,服务内容变更的相关费用;

J、本合同及附件中注明包含内容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合同变更、转让、解除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就有关变更事宜约定明确。为保证团队旅游顺利进行,经全体团队成员签字同意,或在单位统一组织的团队中经随团单位领导或领队签字认可,乙方有权变更合同内容。

2、因不可抗力或者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乙方经向甲方做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甲方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3、发生本条款第2条情形,

A、合同解除的,乙方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B、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甲方;

C、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80%;

D、造成甲方滞留的,因此增加的食宿及其他个人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甲方承担80%。

4、旅游行程开始前,甲方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甲方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5、 乙方招徕组团旅游,因未达到 人成团的,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境内旅游提前7日,

出境游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已产生的实际费用及必要的善后费用后,将余

款退还甲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A、甲方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B、甲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C、甲方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D、甲方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E、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F、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

第五条,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与行程单及相关附件,若有不明之处有权在签订合同之前向乙方咨询,并已确认本合同与附件中无指定购物及另付费项目的内容;

(2)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要求及时更正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3)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赔偿责任;

(4)有权拒绝未协商一致或者未经甲方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乙方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5)有权拒绝乙方的违规转团、拼团行为;

(6)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7)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8)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甲方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9)甲方应提前报名参团,签定旅游组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纳团款,旅途中甲方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其他需要的有效证件(儿童须提供户口本)。甲方提供报名所需的证件及相关资料以及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因甲方证件或所提交的材料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顺利出行或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服务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出境旅游须向乙方提交能有效使用的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10)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有义务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比如有特殊病史、身孕)如实告知乙方,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因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由甲方承担。鉴于甲方的健康或其他原因,乙方有接受报名与否的权利;

(11)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各种证件,个人财物及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保管而损坏或丢失、被盗抢的,责任自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循团队纪律,按期随团往返并有责任配合乙方工作以保证完成本次旅游。如甲方不遵守纪律,滞留不归,严重干扰团队正常运转或因乙方服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后采取过激行为,如拒绝入住酒店;拒绝上车、登机、登船、出入境等,造成自身损失的后果自负,造成乙方或团队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4)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乙方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15)因甲方要求调整行程及服务项目标准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书面说明或说明凭证,以利于乙方开展工作,保证团队顺利完成旅游行程;

(16)甲方不得要求和参加违反法律法规的旅游项目。甲方擅自参加此类项目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得采取各种方式,强迫乙方提供合同外的其他服务内容或强迫乙方改变约定的团队行程;

(17)旅游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乙方违约的,在乙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时,甲方应予配合,否则造成扩大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8)甲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团队行程活动的时间安排,特别是集中、集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如不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中、集合地点导致误机(车、船)及其他旅游服务内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9)甲方若为单位统一组团并以单位的名义签定本合同的,则甲方有义务让团队成员详细了解合同内容,确保团队成员遵守与执行合同约定。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3)有权核实甲方提供的身份证及其他旅行所须证件、健康等信息资料,若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或健康状况不适合参加旅游团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参加旅游团队;

(4)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甲方配合;

(5)有权要求甲方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拒绝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有权制止

甲方在旅游中违反法律、当地风俗习惯及其他不文明现象的言行。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

全的旅游项目,应向甲方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警示;

(6)有权要求甲方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为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种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当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因此导致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9)乙方安排或介绍的旅游活动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

(10)乙方所选用的履行辅助单位应确保为具备相应经营资质的合法经营单位;

(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12)在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13)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第六条,免责条款

1、质量免责情形

因旅游活动环节较多,时空流动性强,涉及面广,难免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甲方应给予充分谅解。如一旦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当场向导游人员反映或指出,如导游不解决可向乙方经办人或质监电话(0771—5665999)投诉反映,并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乙方将在当地妥善处理并解决;若甲方未提出和反映则视为不存在质量问题或甲方无异议。

2、因下列情形而造成甲方权益受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免责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照约定履行;

(2)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甲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有协助甲方的义务;

(3)非乙方直接原因导致甲方在机场、车站、码头、公共开放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受到人身伤害、财

产损失及其他权益损害的;

(4)非乙方直接原因的犯罪(如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诈骗等)及第三人责任等行为而造成甲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

(5)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

A、对可能存在风险的旅游服务设施,娱乐设施及行程内的活动内容已给予特别说明、提醒、劝诫或警告,但甲方仍不顾自身身体状况,风险控制能力而坚持使用或参加的;

B、乙方在提前获知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及其他非乙方所能控制的情况发生,将有可能影响到服务质量标准或危及团队安全的情况,已给予特别说明、劝诫、警告或提出变更合同的方案,但甲方仍坚持按既定的行程及质量标准执行的。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团队飞机票(火车、船票、长途汽车票)的退票、改签、更名、延误等变更情况按相关航空公司(铁路、公路、船务运输部门)的政策办理,乙方不承担其中增加的费用及由此导致的其他责任;

(7)因甲方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甲方。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特殊情况处理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行程开始前(出境游30日以内,国内游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6款约定由乙方在行程开始前(出境游30日以内,国内游7日以内)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出境旅游国内旅游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结退款手续。

(2)甲方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结退款手续。

(3)因不听从乙方及其导游、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由于甲方的过错,使乙方、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甲方赔偿损失;

(6)甲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

措施不予配合,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应当按迟延的金额每日支付0.3%的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9)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某项团队约定的服务项目,均作自动弃权,所交费用概不退还。因甲方的责任造成不能随团旅行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在旅行中增加合同约定外的项目的(包括增加景点,娱乐项目等),应当事先征得甲、乙双方的书面同意;

(10)甲方在旅途中不守时及自身原因造成误机、车、船或贻误游览行程等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11)甲方在旅途中因自身伤病无法进行旅行时,乙方扣除已产生的实际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后,将剩余团款退还。医疗费用及在当地滞留期间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行程开始前(出境游30日以内,国内游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在行程开始

前(出境游30日以内,国内游7日以内)收到乙方不能成团通知,且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境旅游国内旅游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甲方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与甲方出现纠纷时,乙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4)因履行辅助人的过失、过错而造成的服务质量问题或人身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与履行辅助人共同承担,甲方有协助乙方进行调查取证及向履行辅助人索赔的义务(包括提供相关证明、证据等必要材料)。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行程单,附件二,旅游安

全须知)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抵达散团地,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南宁海外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地址,南宁市祥宾路63号旅游大厦5层

身份证号码, 乙方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附件二

旅游安全须知

为了增加游客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识,使游客参加旅游活动的计划能够圆满、愉快、顺利的完成,请游客认真阅读并切实遵守。

一、乘车(机、船)安全事项

l、游客在飞机、汽车、轮船停稳后方可按先后秩序排队上下或进出;要讲究文明礼貌,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2、游客在乘车旅途中,请不要与司机交谈或催促司机开快车、违章超速和超车行驶;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

3、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车窗。贵重物品及证件请随身携带。

4、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勿携带危险物品,不要在飞机上使用手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或电子游戏等。

5、不要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二、住宿安全事项

1、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

2、注意检查酒店为您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

3、贵重物品应存放于酒店服务总台保险柜,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房间内,若出现遗失后果自负。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入房间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物品最好放于身边,不要放在靠窗的地方.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导游;在酒店总台领一张酒店联系卡,卡片上有酒店地址、电话;如果您迷路时可以按照卡片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返回。

6、如遇到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镇定的判断火情,主动的实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顺墙疏散;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的办法等待救援或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三、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要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名、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生食物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2、出门旅游,应随身带上矿泉水及干粮等食品,以备不时之需。注意请勿喝生水和不洁净之水。

3、不要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品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4、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杂食。

5、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药品。

6、喜欢喝酒的旅客在旅途中应控制自己的酒量,饮酒时最好不要超过平时酒量的三分之一;若出现酗酒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及造成的损失等,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四、游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的山路、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地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

3、登山或参与活动中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活动时,注意乘船安全,要穿戴救生衣;不单独前往深水域或危险河道。

5、乘坐缆车或其他载人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其他异常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6、游览期间,游客应该结伴而行,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应向导游告知自己的去向,不要走得太远或到偏僻之处,带小孩的游客,请管好自己的小孩,千万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五、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无意购买时,不要随意向商家问价或还价。不要随商品销售人员到偏僻的地方购物或取物。

2、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于付款购物。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3、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游客在购物、娱乐时,主要应防止被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

4、在景点内参加娱乐活动时,应根据自身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活动的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并向导游告知自己的去向。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出入境时不替他人保管、携带行李、物品。

2、注意听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地点和时间;认清自己所乘坐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迟到。

3、在旅游活动中,为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请旅客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遵守各交通运输部门、酒店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遵守法律、法规。

4、游客乘坐的机、车、船在行驶的途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导游的安排及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的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5、游客乘坐飞机旅游时,应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小孩应带户口本原件,满16岁未办理身份证的客人需持派出所证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导游发给您机票时应核对自己机票上的姓名、往返时间、抵离目的地、航班号是否正确。

6、游客在旅行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意外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注意收集证据,以便配合旅行社向相关责任单位或保险公司进行善后处理。

7、游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经地区当地的民族、民俗习惯。

8、游客请遵守国家旅游局发布的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及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旅游安全是本旅行社与全体游客的共同责任。尊

敬的游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章),

时间, 时间,

(13)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样式



一、合同订立



甲方(旅行社): ________(名称)



地址: ________(地点)



电话: ________(联系电话)



负责人: ________(姓名)



乙方(游客):________(姓名)



地址: ________(地点)



电话: ________(联系电话)



二、合同内容



1.旅游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旅游路线:_______(具体旅游路线详情参见甲方提供的旅游路线说明书。)



3.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共计_______元,包括以下具体费用:



(1)交通费用:______元。



(2)住宿费用:______元。



(3)用餐费用:______元。



(4)门票费用:______元。



(5)购物费用:______元。



4.付款方式:乙方应在订购旅游产品时缴纳《旅游定金》______元,并在离团前归还甲方全部旅游费用。



5.旅游产品的保险和安全: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但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死亡、损伤、财产损失等情况,甲方将按照保险手续进行处理。



6.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保证旅游线路、住宿条件、用餐质量的优良。



(2)落实团队保险,对旅游团队成员不时地进行关心、照顾。



(3)对旅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7.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需要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旅游产品的秩序,不得损害其他团友的利益。



(2)遵守旅游的规定,不得擅自离队、自由活动、购买有损商品等。



(3)保管自己的财物,不要随意将贵重物品遗失或丢失。



三、其他条款说明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规定处理。



3.合同的效力不受乙方缺勤、未签字、不予认可等限制。



4.甲方对本条款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以上是一份出境旅游合同样式,合同款式需要写出合同甲方及乙方的信息、旅行路线、旅游费用、付款方式、旅游产品的保险和安全、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其他条款说明等内容。希望此合同协定可以真实、详细地规范出境旅游。

(14)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春节出境旅游推荐

1、普吉岛

年轻人一般都喜欢浪漫,特别是热恋中的,或是刚刚结婚的年轻人。这时推荐去普吉岛,普吉岛是年轻人的天堂,无论是阳光,海滩,还是湛蓝的海水,只要去了一定会让你流连忘返的。

2、韩国

如果你想看看国外是如何过春节的,那推荐去韩国吧,韩国也与我们国内一样,有过年吃年夜饭的习俗,去韩国不但可以游览美景,而且还与国内一样,吃年夜饭,这样也是一次不错的旅行。

3、法国

如果想借出国游过春节的同时还要购物的'话,那就去法国吧,那里不但有女士们喜欢的名牌包包,还有服装、香水,葡萄酒也是世界盛名的。

4、南非

如果家里孩子们喜欢动物的话,那就去南非吧, 那里是野生动物的乐园,非洲狮子、大象,还有那辽阔的草原,不过一定要注意安全哦。

5、印度

如果想即出国游,又花钱少的话,那就去印度吧,这里的消费也就是国内三四线城市相当,价格非常便宜,花费自然就会少很多了。另外印度也是佛教文化的圣地,如果对佛教感兴趣的话,一定要去印度转转。

6、马尔代夫

北方的朋友一定喜欢热带风光吧,那就推荐去马尔代夫,马尔代夫位于赤道附近,具有明显的热带雨林气候特征,这里没有雾霾,海是那么的蓝,天也是那么的蓝

(15)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团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本合同。

2、甲方在报名时,应交纳所需团费。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还全部预付款,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无故退出,乙方可从甲方的预付款中扣除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通讯联络费、退房退餐损失费及其他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额的10%违约金。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 详细旅_____程、服务标准、付款方式、特别说明及报价,请以附表为准!

2、线路名称: (附旅_____程 页)总团款为: 。(甲、乙双方须一致确认)

4、在旅游过程中,乙方为甲方投保的为旅行社强制责任险:因旅行社的责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其赔偿范围和标准以旅行社与_____公司签定的条款为准。

5、如甲方患有高血压、心肌梗塞、心脏病……等不适宜劳累、登山的疾病,或对某物体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参加旅游产生后果自负。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担赔偿责任

(1) 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 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其赔偿标准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为准。

2、甲方无故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 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 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b、 对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措施的;

(3) 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过错。

(4) 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须双方签字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离开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加条款: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传真: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地 址: 地 址:

帐 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帐 户:

个人帐号:

卡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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