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宪法读后感(实用十八篇)
发布时间:2022-01-30法与宪法读后感(实用十八篇)。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1篇
时间投资法:让你的年收入增加10倍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作者利用管理时间的程度让自己汗颜,相比之下自己简直是在浪费生命。由于背景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作者管理时间的方法不可能完全效仿,但其提出的坐标管理模式非常值得学习(这个模式应该不是作者发明的,但作者将其具体化,细节化,让人更容易理解、学习),把时间利用情况进行精确的量化,可以反映自己在时间管理方面的问题,并督促自己更好的去管理利用时间。是一本值得体会的书,看完之后一定要尝试书中的时间管理方法,会有收获的……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2篇
《与法同行》是一本非常优秀的法律读物,本书深度探讨了法律的精髓和实践。看完这本书,让我对法律这个领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的主要特点就是让读者站在法律的角度去看待问题,让人真正理解法律是如何运作的。书中提到了很多实例,这些实例都是真实发生的案例。通过这些案例,让我们明白了法律在某些情况下的作用和限制,以及法律如何应对这些限制。
这本书还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比如,《与法同行》提到了法律中的规范和规则,他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将其应用到实际案例中。另外,书中还阐述了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如诚信原则、契约自由原则等等。通过这些内容,让读者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
本书解释了一些法律术语。这些术语在我们平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我们很少考虑其背后的含义。通过这些术语的解释和示例,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法律的运作机制以及法律对于我们生活的影响。
此外,《与法同行》还谈到了不同的法律领域,如刑法、商法、民法、行政法等。对于读者来说,理解不同领域的法律其实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不同领域的法律都是在不同的情境下产生的,因此其运作机制也有所不同。
总之,《与法同行》是一本非常有价值的法律读物。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其语言难度比较高。但是只要你想学习法律,这本书是一本很好的开始。您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大量的法律案例,以及这些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术语和原则。这些案例和概念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构成了我们社会法律的基础。总之,《与法同行》是一本值得推荐的法律读物,我相信它会对那些想学习法律的人有所帮助。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3篇
史蒂文斯是达林顿勋爵府的男管家,他以成为最杰出的男管家为毕生的追求,致力于为主人及宾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小说以史蒂文斯的旅行为线索,用插叙的方式回忆了他侍奉达林顿勋爵长达三十五年时间里发生的大事小情,其中包括一些足以“影响”历史进程的国际会议。达林顿勋爵府也因此成为了那些绝对“不能公开的”来访者们制定决策前的重要场所。透过那些闭门讨论和各国代表的言行举止,可以窥探到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充满警惕与防备的国家关系,特别是战后英法德三国的关系。小说展现出上到以达林顿勋爵为代表的上层贵族人物对时政的或敏锐或迟钝的判断,下到普通民众对参与政治表现出的或积极或淡漠的态度。小说以标准的英国男管家式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旁观者角度,见微知著,描绘出20世纪上半叶英国的政治、历史、文化以及些许地理风光。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男管家,是史蒂文斯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的问题。文中强调的一要素,“尊严”被认为是“最至关重要之标准”。史蒂文斯的父亲是早一辈的男管家,他可以做到责任感与使命感完全抑制住非理性的情感,即便面对因严重失职,致使亲生儿子牺牲的将军,也以最佳状态提供了最完美的高水准服务。当醉醺醺的宾客无理嘲弄父亲时,他不予理睬;而当客人转向攻击父亲雇主时,他当即停车,用目光谴责用高大的身体发出警告。父亲临终前的牵挂是“楼下的一切顺利吗”,“我为你感到骄傲”。史蒂文斯尽管悲痛,但将当晚国际会议的圆满举办看作事业转折点,每每提起,难掩自豪与骄傲之情。尊严意味着“男管家必须具有不叛离所从事的职业本色的才能。”这无疑也是史蒂文斯一生的追求。
而在他偶然留宿的村庄,有人却道出关于尊严不同的定义,“尊严是这个国家每一位男女都可以为之奋斗而获得的,”“尊严并不只属于绅士。”村里的大夫更是直言“社会主义将让人活在尊严下。”不难看出,作者在聚焦只有上层社会参与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会议的同时,也着墨于底层社会。这些人的声音虽然微乎其微,甚至内部意见还尚不统一,如“村里没有任何人想看到激烈的改变,即使这激烈的改变很可能会给他们带来益处。” 但确预示着社会变革已势不可挡。达林顿勋爵解雇犹太人的做法将他推至被人利用的风口浪尖。他曾经确实为维护战后欧洲的和平作出过巨大努力,但世界形势变化莫测,这种“业余性质”的参政随着时间的推移展示出局限性的一面。他歆羡于德国意大利强权下的统一,对普选制度嗤之以鼻。一方面,当民众的受教育程度差距过大时,这种过度民主的弊端可想而知,古希腊的民主选举和苏格拉底之死即是最好例证;另一方面,达林顿勋爵长期以来处于统治者地位,其观点就不可避免地倾向于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处于旧秩序中的管家的地位不言自明,他们必须去做也是唯一能做的就是服从命令。如此一来,统治阶层的服务者眼中的“尊严”和企图变革的工人阶级(文中未提及哈里的身份,只说“完全不像务农的”)口中的“尊严”自是两个概念。
如果说英国男管家带给人的印象是刻板乏味、不解风情,那么肯顿小姐的出场无疑带来了让人期盼已久的轻松与活泼。她在保持高标准服务水平的同时,可以手捧鲜花装点史蒂文斯毫无生机的配膳室;结束一天的工作之余,在闲聊之际会试图窥探史蒂文斯阅读的书籍。她是感性多情的,她需要的是史蒂文斯和她分享感情。而这个事业狂在爱情降临时选择了理性克制,成为杰出的男管家是他一生唯一的追求:读言情小说是为了学习交谈时的措辞,听广播的目的是学会机智应答,下定决心去旅行拜见结婚多年的肯顿小姐也只是出于工作的考虑,坚持英格兰传统拒绝承认曾侍奉过勋爵,过度重视餐具弄得美国雇主不知所措。
闻名世界的英国男管家的优雅举止原来始于苛刻的自律,只不过这些一成不变的礼数还来不及适应瞬息万变的动荡世界。旧时代的管家和他的主人只能任由时间去冲淡他们往日的荣耀,把昔日的自豪统统收录进最美好的记忆里。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4篇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上民法课,老师就向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这本书,然后我就开始了看《西窗法雨》。我一直以为法律是一门多么枯燥的学科,但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就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是那么的遥远,法律是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的,与我们息息相关。《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下面来谈谈《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文中提到法理社会无非有三种形式:法治、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章节吧。人治和无为而治。文中所提到的乔治案就体现了法律的缺陷和人的智慧。大家都说,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而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是不能朝令夕改的。这样导致一些特殊情况和未曾遇见过的情形,无法随机应变和灵活处断。在乔治案中律师帕克用自己的智慧随机应变,灵活处断。在我们看来帕克律师这种行为是在钻法律空子,而现如今的法律中有多少律师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其实,法律的这种这种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和无法消除的。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要可靠。历史证明人的自觉自律是不恒常的。法治优于人治。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5篇
《法侓知识读后感》
《法侓知识》是一本令人惊艳的法律书籍,它详细地介绍了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并以生动的故事、实例和案例来展示这些知识的运用。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被其中所包含的智慧和见解所打动,同时也对法律这门学科产生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兴趣。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多样。它包括了各个领域的法律知识,涉及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各个方面。无论是一介茅冯的普通百姓,还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都能从中获得实际的帮助。作者以一种通俗易懂的方式来阐述复杂的法律概念,使得读者能够轻松地理解这些知识。而且,每一章的内容都以一个生动的故事来引入,使得整本书显得更加生动有趣。
这本书所包含的故事和案例不仅仅是为了娱乐读者,更是为了向读者展示法律知识的应用。这些故事和案例往往是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让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原理和规则。例如,在一章中,作者以一个小偷被抓住的故事为例,详细地讲解了刑法中的盗窃罪和相关惩罚。通过这种方式,读者可以将抽象的法律概念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从而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实际运用。
最令我佩服的是作者对于法律知识的熟悉和深入分析。他不仅仅是为了向读者介绍法律常识,更是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分析,向读者展示不同法律原则的冲突和衡量的标准。这种深入分析能够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运作原理,并且培养读者在法律问题上的思考能力。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同时也对法律这门学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这本书的结构设计也相当出色。每一章节都有明确的主题和重点,从基础概念到案例分析,层层递进。同时,书中还穿插了一些名人名言和有趣的法律知识小贴士,增加了读者的阅读乐趣。整本书通篇连贯,内容逻辑清晰,使得读者能够有条不紊地学习和理解法律知识。
小编认为,《法侓知识》是一本非常出色的法律书籍。它以生动有趣的故事和案例为载体,向读者详细地介绍了各种各样的法律知识。无论是对于法律专业人士还是对于普通读者而言,它都是一本极具价值和启发性的书籍。在阅读完这本书后,我对法律这门学科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兴趣,也为将来在法律领域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相信,这本书将成为许多人在法律学习和实践中的良师益友。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6篇
随着时代的发展,课堂中传统的“一块黑板一支粉笔”的教学模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而丰富多彩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已被广泛采用,它以其特有的图、问、声、像、景并茂的优势,为学生思考、探索、发展和创新提供了空间,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优化课堂教学提供了更加理想的操作平台。尤其在课堂上,多媒体技术更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那是不是就可以取消黑板了呢?近期,我有幸拜读了《留一块黑板》这本书,找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留一块黑板》这本书是顾明远先生和十几位校长一起,用最直白的语言,以最直率的态度和最直接的方式,谈论学校教育中最普通、最常见、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其中重点谈到了教育理论界与教育实践界共同的话题――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尤其是在当前的中国,教育获得了大发展但又极度不均衡,教育备受关注却又问题重重,教育被寄予厚望却又不能令人满意,教育要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却又要遭受公平的拷问,教育要给儿童欢乐的童年却又一直遭受难以减负的困扰,教育要让学生走向更广阔的社会实践却又有学生安全之虞,教育要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但支持太多反而变成干扰,教育要国际化又不能不扎根本土,教育要走向现代化却不能脱离传统,教育要回应信息化时代的挑战却又不能弃用黑板……这些问题一个一个印在了人们的心里,不断探索着。
这本书的书名之所以叫《留一块黑板》,是要告诉我们,在重视信息技术带来的革命影响外,还要注重传统教学工具――黑板所发挥的独有魅力。毋庸置疑,课堂教学应该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但不能苛求于课件制作,一堂课下来,偌大的黑板上也只有随意留下的几个字,甚至有的老师完全依赖于课件,就犹如是一个机械操作员。正如很多老师说的那样,现在的黑板犹如装饰,整堂课出现了“零黑板”的局面。要知道课堂板书是教师利用黑板、白板、投影幕布等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手段,一般指黑板板书。一直以来,黑板板书在中学语文课堂教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教师传达、学生接收信息的'重要工具。随着多媒体课件在课堂教学中的广泛运用,其新颖、丰富、生动的形式冲击了黑板板书这种传统板书形式,黑板板书在课堂教学中被渐渐忽略,重视度也相对降低。现阶段课堂教学黑板板书是不可或缺的,现代化教学设备不足使黑板板书仍旧起着沟通教师、文本、学生的重要桥梁作用。教师教授的内容除了靠声音传达,还需要黑板板书保存讲授的知识点。
黑板板书具有多媒体课件不可比拟的优势。虽然多媒体课件能够直观、丰富地展现教学内容,但灵活性较黑板板书不足。利用黑板板书,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想法可以被迅速记录,并能完整呈现给学生,既能保存思维火花,又能加深学生记忆。而修改课件内容与教师熟悉运用多媒体相关,比之黑板板书,教师会更熟练操作,也能更好利用课堂教学时间。黑板板书的优点还在最大能力地帮助学生学习,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可以上台书写自己的想法,随时和老师、同学沟通交流。为此,留一块黑板是需要的。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7篇
李怡平【摘要】《宪法的形而上之学》一书详细阐述了江国华教授独有的宪法哲学观,宪法哲学是一种实践哲学, 因而也是生活哲学, 它来自于人的生活世界。宪法哲学研究是我国宪法和宪政建设的最基础的研究。本文从江教授的观点出发,探讨了对宪政哲学和宪政的一些认识。
【关键字】《宪法的形而上之学》;宪法哲学;宪政
江国华教授是我的宪法学老师。我对江教授的理论了解不多,但在课堂上有一些好处和启示。作为一名学生,我非常欣赏江教授的个性。他很坦率,有独到的见解。他的教学方法不同于传统的教学方法,总是给我们带来一些新鲜的东西,以达到快速的效果。我在江教授的课上学到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做人的一些方法和学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毫无疑问,江教授在课堂上经常听到一些尖锐的批评,但他不仅停留在批评的层面。面对中国宪政的种种弊端,他不断反思,积极寻求解决之道,这在当今中国宪政界是弥足珍贵的。
关于宪法哲学的书,我阅读的很少,《宪法的形而上之学》是江教授的博士论文集,也是我了解宪法哲学的启蒙之书。从一开始,江教授便明确指出:宪法哲学是关于宪法之本源问题的追问之学,是关于宪法终极关怀的求索之学,它的任务是回答凝结在想法之中的人文关怀和客观精神是什么;是宪法的形而上之学,是以人类优良的生活方式为职旨的哲学;它是一种实践哲学, 因而也是生活哲学,它来自于人的生活世界。
从哲学意义上说, 也就是从其本原的意义上而言, 宪法不仅是为着人的生活而存在, 而且实在应该是为着人的优良的生活而存在。在国民意识中,宪法是公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其效力是至高无上的。但纵观中国社会,有多少人的宪法权利遭到了无情的侵犯?
比如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和劳动权等等;而这些被践踏的权利有没有通过宪法的保护而得到救济,答案是否定的;再看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是一个何其漫长的过程,一个没有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就如同没有宪法,那么人民的权利将从何得到保障!江教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判,他大声疾呼:“我们应当检讨,以往理解‘宪法’的时候, 是否过分地关注其政治意义,从而让‘宪法’一词沾染了太多的‘统治色彩’却缺少了应有的生活情怀?
在江教授看来,宪法本质上是旨在于“为一种令人满意的生活世界所必须的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价值的和平共存”创设某些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生活问题是宪法的核心问题,而宪法哲学实质上是生活哲学,“它是以人为起点并以人为归宿的哲学,它真挚地关注这人的生命安全、生存状态和生活质量” ——它不限于对正式政治制度和体制的关注,而且也把与生活有关的各种决策包括进去;它既关注个人的自主,也谋求人民的相互依存和社会团结;它不仅谋利个人生活,也谋划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要解决的是“集体人”面临的挑战; 这种在生活哲学思维导引下的政治, 就是生活政治,即关于公民生活方式的政治, 是认同政治, 选择政治;这种政治所依靠的是积极的信任。如何培养这种积极的信任?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面对我国社会立法混乱、执法腐败、司法无能的现状,建立这种积极信任无疑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为此首先应该制定良法,宪法是权利的保障书,保障权利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并且这个法是以实现大多数人的生活目的而制定;其次,为执法树立良好的环境,应该加强政府执法的透明度,增强那些受到政策影响的人的自主性,实现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合作上的分权,消除执法过程中隐藏的腐败;再次,保障被侵犯的权利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宪法不仅仅是权利的保障“书”,更是权利的保障“剑”,仅有纸上的宪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满纸写着“人民权利”的宪法不能给人权状况带来多少改变,它只能给人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而只有权利救济才能给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和保障。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 为其终极关怀。
宪法只有真正服务于人民生活,才能真正深入民心,确立宪法在人民心中的权威,人民才会真正敬畏宪法。分析了宪法哲学的本质之后,江教授又对宪法进行了哲学性批判,他说,所谓宪法“批判”绝不是为了给历史上的法律哲学打上“胡说”的印记,而在于努力寻索这些组成法学世界的极为珍贵的资料,是如何构建宪政学说大厦的理论基石。他从历史、逻辑、理性、认识论和有效性等角度对宪法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接下来,江教授从宪法的道德之维、宪法的宗教之维、宪法的地理之维三个方面对宪法维度进行了反复的论述,并对宪法精神——宪法作为自由之法、中庸之道、和宽容之学等角色进行了精彩的阐述,尽管对于其中的很多内容不甚理解,但还是对江教授在文中所表达的观点深表赞同。他强调我们要拥有宪法思维,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宪法价值,他认为,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 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 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 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从全文看来,书中深深地体现江教授的人文精神,以及他对现实不合理制度的批判、渴望改革的欲望和对完美宪政的追求;书中独到的观点无不体现出江教授作为一名法律学者对现实的关注,对社会弊病的思考和对中国宪政改革作出的努力。开卷即有益,尽管江教授谦称此书“有功利之俗虑,兼拼凑之嫌疑”,且先自愧于谫陋和粗俗,尽管现在我的学识水平不能完全理解江教授之观点,读罢全文,仍然收获颇多,对于开阔视野,养成良好的思考习惯帮助很大。鉴于自己的学识修为还没达到可以评论江教授观点的程度,以上只是《宪法的形而上之学》的一些读后感,还望各位同学和老师批评指正。
枪杀案再次说明公正的审判需要杰出的法官
张生贵我们可曾想到过在距今两千多年前,社会文明程度远不及今日的古希腊时代,一位在哲学、政治和法律学说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的思想家……柏拉图就提出过,任何一个没有正式建立法庭的国家简直就不成其为国家,这在我们今天看来,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真理。
柏拉图作为苏格拉底的弟子和亚里士多德的老师,不仅善于论证,而且思想深刻。他将自己的细想以优雅动人、深奥机智的对话形式表达出来。他的对话集法律篇处处散发着幽默的气息,包含着悲天激情。
柏拉图大半生都始终不渝的追求者哲学王统治的理想图景,但是在目睹了其政治希望成为泡影之后,意识到理想国是不切实际的,于是,晚年的柏拉图从天上回到人间,开始重视法律的作用、主张实行法治,并在七旬高龄的时候着手写作《法律篇》。这是柏拉图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不幸的是,在这本书还没有被完全了解之前,知识渊博的智者将永远沉睡。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探讨了法律的产生、内涵、制定、实施等一系列问题,其中,他对国家的审判制度予以了关注,明确指出了“任何一个没有正式建立法庭的国家简直就不成其为一个国家”,突出了法庭的作用,更进一步说一个国家司法审判制度的重要性。围绕这一命题,柏拉图探讨了法官的选任、法官的品格、审级制度、公开审判、法官中立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当今司法制度的重要思维深渊。
法律对一个国家来说无疑是最重要的。法院是实现法律的重要场所。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一个国家的法治是从任命好官员开始的。“当有了一个组织的很好的国家,这个国家又有着制定很完整的法典,那么任命不称职得官员负责实施法典乃是浪费了优良法典,整个事业沦为一出滑稽戏,而且不仅如,这个国家将发现,他的法律正在大规模地损伤它本身。”因此,在提出了“任何一个没有正式建立法庭的国家简直就不成其为一个国家”这一观点后,他重点阐述了该如何任命称职的法官以及法官应该具有的素质,以及建立正式的法庭或者公正的审判制度,甚至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建立一个法庭就是选举官员。
那么,该如何来“选举官员”呢?在柏拉图看来,法官应经过严格的程序选拔,再由这些选拔出来的法官组成行使审判职能的法庭。他认为为所有公民而设立、处理公民之间纠纷的普通法庭,该法庭的法官是这样选拔出来的:
任职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的全部官员在特定的日子集合在一起,接着他们向上帝起誓,他们一定向上帝献上他们最上等的果实,就是说每个部门贡献一个法官,这个法官无疑是该部门的杰出官员。法官当选后,他们将在选民面前接受复查。如果其中一个被拒绝,另一个将根据同样的规则被选择来代替他。可见,组成法院的官员需要经过神圣的形式和审查程序来选拔。一旦法官被选举组成法院,他们就被赋予神圣和权威。
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其素质直接决定着案件的公正与否。组成法庭的法官德才兼备,对于法官应具有的才能和品格予以了足够重视。法官应具有“把争端搞个水落石出”的才能。
“如果一个法官默不作声并且在进行裁决时,他未审先说话,那么他绝不能对他所处理的案件作出令人满意的判决。因此,如果法官没有天分,大法院和小法院很难作出好的判决。此外,法官应该诚实公正。法院的优秀法官不仅需要能力,更需要正义。
法庭应是人力所能够召集的最廉洁的法庭,法官应保持中立、公正,不应有所偏颇,站在中立的位置弄清楚双方争辩的焦点,长时间的从容而反复的询问当事人,有助于把争端搞个水落石出。如果法官故意错误地判决,那么当事人可以到“法律维护者”那里对法官提出申诉。
公正的审判不仅需要正义的法庭和杰出的法官,审判活动本身也应该依据程序进行,没有程序的审判活动只会导致法官的恣意妄为与法庭的混乱无序,柏拉图在距今两千多年的《法律篇》中为人类揭示了这一道理。他谈到在死刑案件中,“首先,公诉人应该作一个简单的发言,接着则是被告人发言;资历最深的法官在俩人发言之后作交叉询问……所有的法官都得一致同意的论点上签字,而后把文件放在赫斯提神坛上……第二天,他们都得在老地方集合,在类似的询问和检查之后,再在文件上签字。这个程序连续运行三次,每位法官投下神圣的一票,并以海丝蒂的名义宣誓他的判决是公正和正确的。
就这样,他们结束了这一审判”。由此可见,柏拉图意识到程序化程度对法院公正的实现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最后,柏拉图还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庭审判应建立“三审终审”制以及公开审判原则、司法独立原则等。
当事人首先应该使他的邻居来到所组成的法庭面前旁听,如果对于这个法庭的判决不满意,他可以向第二个法庭提起申诉意见,但要是这两次判决都不能解决争端,那么第三个法庭就一定要结束这个案件。柏拉图在谈到法院的设立时,也提出实行公开审判的原则。每个人都应该参加私人诉讼案件的审理,因为任何没有被取消参加案件审理资格的人都没有被取消资格。
众所周知,司法独立也是当今各国的司法原则之一,但是,我们惊喜地发现,柏拉图在他的《法律篇》中也反映了这一原则。他说法官作出的判决不应被外来的压力所破坏;法官通过公开投票决定的最终审判结果,投票对那些议员和选举法官的官员使之审理案件是有强制性的,这既意味着,法官不受选举他们出来的官员和议员的干涉、独立司法。
“任何一个没有正是建立法庭的国家简直就不成其为一个国家”。柏拉图的这一经典命题虽然只有寥寥数字,但是它蕴含的理念却足以引起后人深深的思考和研究。没有正式的建立法庭指的是虽然有法庭,但不是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建立和组成的,法官也未必是具备优良品德的,柏拉图提出的法庭设立、法官应该具有的素质和品格以及公开审判、司法独立原则等均沿用至今,这不得不让人折服于他的睿智与超前的预见力!
同时,从这一命题中,我们也领悟到司法在国家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审视我国当前司法制度存在的不足,比如司法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司法独立原则尙有待真正落到实处、法官的素质仍有待提高等,积极探索我国司法改革的新路,实现我国的司法正义!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8篇
上学期学了宪法课,我对宪法有了初步的了解。逢寒假休息之际我又阅读了《宪法文选》,拜读了各位宪法学界大佬所撰写的**,收获颇多,让我对宪法这个国家的根本**与宪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浓厚的兴趣。
首先我对于中国近百年来艰难的宪政发展历程有了大体的了解:在世世代代封建君主制的统治下,宪政在中国的萌芽发展并最终壮大起来成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都与其他西方民主国家呈现出来了不同的特征。在张千帆教授的《中国百年宪政历程的反思与展望》这篇文章中写道,中国宪政百年发展历程表明宪政的发展至少取决于三个条件:
宪法理念和知识的引入,既得利益集团对宪法改革的让步,公民宪法意识的觉醒。而我国的宪政发展历程之所以步步维艰宪政历程命运多舛,正是因为宪政理念因意识形态保守迟迟没有引入,既得利益集团阻碍改革进程和社会大众缺乏广发参与。而在这些原因中无可回避的利益集团乃是中国立宪运动的局限性与根源,张千帆教授指出**就像民主一样,其自身是一种自我维护和自我修复的机制,**不但违背了几乎所有的宪法原则,而且也是实行宪政的最大阻力,它不仅杨丞琳与民主宪政相抵触的文化,更在于它培育了一个天然抵制宪政的利益集团,,宪政的改革必然要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将它们手中的政治经济与社会资源分享给广大人民群众,他们自然不会束手就擒。
在文章的最后张千帆教授尤为深刻的指出中国现阶段是近百年来最适合宪政发展的历史时期,经过百年的犀利中国人的宪政觉悟和权利意识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取他人精华的同时,我们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政。
再次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它规定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但是由于宪法所规定的内容较为宏观概括,没有部门法那样具体详实,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没有对宪法的实际运用有足够的重视,结合我国发展过程来看,宪法究竟能不能运用到司法过程中去,它究竟怎样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始终是人们所关心讨论的一个热点话题。在宪法文选中,几位教授对于宪法在各个领域的实际运用都做了较为详实的阐述:韩大元教授在《论骨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若干宪法问题》,亦或是国家监察委的监察对象以及试点地区设立监察委员会的程序,都需要考虑与论证其是否符合宪法中的规定,是否有违宪的可能性。
从而使得国家监察委这一体制改革能够获得正确的路径与基础。还有张千帆教授在撰写的《高考压力从**来——中国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的制度根源及其改革方案》一文中更是直击当今的教育热点话题——高考。在文章中张教授指出中国的高考压力与应试教育是由歧视性的办学管制造成的,歧视性的人为管制将公立大学分为了三六九等,并极大地限制了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这一做法不进人为的造成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实质性稀缺,也造成了教育资源的表面稀缺和大学“金字塔”更加陡峭,极大地限制了考生的则小范围,加剧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供不应求。
而相比于英美等世界大学教育相对较为完善成熟的国家,它们最好的大学恰恰就是“民办大学”,哈佛、耶鲁、牛津等世界名校都是私立大学。究其深源这固然归功于身后的挺美丝血传统等多种因素,但关键的还是美国宪政体制禁止**歧视私人教育。而在中国中国的民办大学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在制度歧视下民办大学注定是三流大学,长期实行的分批次招生使得民办大学始终处于不断地恶性循环中,但民办大学原本可以极大地增加我们的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从根本上缓解孩子的考试和学习压力,真正的实现素质教育。
因此张教授在文章的最后指出要真正实现素质教育并使中国基础教育走上正道,必须落实现行宪法第33条所规定的平等原则,打破教育领域的歧视、垄断与不合理管制,把办学平等与自由的机会还给社会。
三十多篇文章读完,收获颇多,让我从更多不同的方面去理解宪法,读懂宪法,在当今的法治中国,我们不仅要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更要在实际生活中运用宪法,理解宪法,决不能让宪法成为一纸空文而不能发挥实际作用,只有这样我国的宪政体制才能更加成熟完善。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9篇
内容简介:国学大实话,睿思如疾风聚雨,风靡京沪粤,最受欢迎的国学课,一点即悟,广养人生事业,活得精彩,王蒙、刘再复等力荐。同名讲座在山东教育电视台《名家论坛》轮蕃氯播。儒道禅墨法兵六家思想如同江河行地,培育了一代代中国人的心灵世界。如何结合时代的需要,将这些思想精华化为现代人的精神营养?赵士林教授用“国学六法”来讲授中国人为人做事的内核力量。以儒做人,以道养生,以禅清心,以墨尽责,以法为基,以兵入市。国学从未如此平易近人知晓中国人的根与脉修身成事,咱们国学有力量!
国学六法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慈悲心其实是一种关注人间的崇高情怀,类似儒家讲的道德心。禅家讲“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禅要寻找的这个“行迹”就是在人间万象中展现的人生至情,在人生至情中透露的人生至理。关注人生的至情和至理并不违背佛的意旨。
国学六法的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春秋战国,凡是用法家的国家都能富国强兵,但这些法家多半身死非命。这是时代的悲剧,也是个人的悲剧。法家真的是在玩火,无情的、刻薄的、不妥协的政治肯定要四面树敌,哪怕你代表了历史前进的方向,但历史并不因此厚爱你,反而无情地吞噬你。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10篇
法华经全称大乘经,是印度大乘佛教的重要经典,是中国佛教天台派建立的主要依据,也是中国佛教流传最广的经,被称为经中之王。经中反复强调受念此经将受诸佛护念,而本人却仅读了一遍,这里所写只能算是读后感,了解经中的有关思想、精神,作为传承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吧。《法华经》在中国的广泛流传,得益于《法华经》的美译。其中一个翻译家是库马拉希,他在读金刚经时提到了这一点。
妙法是指佛法精妙而深不可测。莲华是经典佛经的比喻,干净美丽,花果累累。花开是佛的事业,莲藕是佛的果实,事业是果,结果是因。法华经出现在印度佛教大乘与大乘激烈斗争时期。它站在大乘的立场上,调和了大乘与大乘的矛盾,利用大乘融和大乘。主要内容是论述三乘方便,一乘真实,三乘归一,声闻乘是指听闻佛法,悟出“苦集灭道”四谛之理,将速出三界、究竟涅槃作为修***的人;缘觉乘,又称辟支佛乘,是进一步悟解了十二因缘,并由“乐独善寂,得知诸法因缘”而自求涅槃;菩萨乘是以实践六度,普度众生为修行内容,以最终成佛,建立自己的佛国净土为终极目标。
三乘中人都是佛的弟-子,三乘的法都是佛所宣说,都是正法,但不是最高级、最圆满的法。最高级的应当的佛乘。那么佛为什么会容许这样的差别存在呢?
这是因为佛认为现实世界恶浊,众生各有不同程度的不善根,佛必须依据众生的不同根性,针对一定的对象、一定的条件,采取方便灵活的方式说法,先去其痴迷,令众生逐步提高,然后再宣说最圆满的佛法。因而,众生的根性差异及佛据以实施的权宜说教及是佛于“一佛乘分别说三”的根本原因,三乘是同一佛教的运用,他们的区别在于听闻佛说法的次第浅深不同,而一旦人们接受了佛的方便教化,佛便只说一乘,即大乘佛教,即三乘归一。
《法华经》中丰富的隐喻,使深奥晦涩的佛理易于理解。下面逐一说明:
火宅四车
从前有一位大富长者,其住宅高大宽敞,却只有一个门可以进出,因年久失修,宅内污秽难耐,一次着起大火,烈焰腾腾,梁柱崩塌,但长者的孩子们却不知火患可畏,还在宅内嬉戏玩耍,不肯出来,长者深感忧患,想他们平素喜爱车乘,便高声唤道:我有羊车、鹿车、牛车各一辆,现在门外,谁要是出来就可以乘玩。孩子们听后立即一拥而出,但到平安地坐定后却不见车乘,乃向长者索要。
长者家资巨富,于是命家人以金银、琉璃、砗磲、玛瑙等造就一辆七宝大车,供孩子们玩耍,诸子见后便欣喜若狂。在这个譬喻中,宅主长者便是佛的化身,对诸子-众生疼爱、并无偏袒,对诸子深陷火宅深感忧虑,遂以慈爱之心,凭自己对诸子的深刻了解,采取应急措施,设想三车-声闻、缘觉、菩萨三乘,先诱导他们出离火宅,后赐与七宝大车-佛乘,以致皆大欢喜。
长者穷子
从前一位大富长者,其家巨富,多诸金银、砗磲、玛瑙、真珠、琉璃,象马牛羊,辇舆车乘,田业僮仆,人民众多,豪富如是。其有一子,幼稚无识,舍父逃逝,远到他土。长者年迈,益忧念子。
尔时穷子,求索衣食,饥饿嬴瘦,渐次经历,至父住处。长者是时,遥见其子,默而识之。长者知子,愚痴顽劣,不信父言。
遂苦心诱导,初穷子回避长者,最后穷子领受长者宝藏。在此譬喻中,以长者苦心诱导穷子喻佛设方便法门化导众生,以穷子回避长者喻佛弟-子早值佛法而不能彻悟,以穷子最后彻悟喻弟-子现已了知佛意,深信理解。
药草喻时雨过后,卉木花草,称其种性而得生长,虽一地所生,一雨所润,而诸草木,各有差别。将佛的一乘佛法喻为时雨,将众生喻为受时雨滋润的药草树木,说明佛的教化方法是平等说法,随类异解,法本无异,众生领悟有别系根机不同。
化城喻过去有一位导师,带领众人赴远方探宝,走到半途,众人疲惫至极,便停下来对导师说:我们太累,况且路途遥远,艰险莫测,我们惊恐,不愿前行,只想退回。导师悲悯众人,不想让众人半途而废,于是便运用法力,于不远处幻化一城,指点众人:
我们面前有一座大城市,在那里我们可以休息,得到我们想要的一切。于是众人蜂拥而入,但见屋宇堂皇,街衢宽广,饮食甘美,居处舒适,于饱食安歇后便又想永远止宿城中,不复前行。此时,导师再次用神通法力化去城堡,使众人重新置于荒效野外中,并告谕他们:
刚才,这个城市成了我的一种魔力。只是为了休养和休息。真正的宝地还需要不断的努力才能到达。众人从此开悟,追随导师继续前行。在此喻中,导师同样是佛的代言人,幻化城堡喻指小乘涅槃,求宝之路便是成佛之路,真正的宝地-佛果,要中经应机虚设的化城方能到达。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11篇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上民法课,老师就向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这本书,然后我就开始了看《西窗法雨》。我一直以为法律是一门多么枯燥的学科,但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就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是那么的遥远,法律是非常贴近我们的生活的,与我们息息相关。《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下面来谈谈《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文中提到法理社会无非有三种形式:法治、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章节吧。人治和无为而治。文中所提到的乔治案就体现了法律的缺陷和人的智慧。大家都说,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而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是不能朝令夕改的。这样导致一些特殊情况和未曾遇见过的情形,无法随机应变和灵活处断。在乔治案中律师帕克用自己的智慧随机应变,灵活处断。在我们看来帕克律师这种行为是在钻法律空子,而现如今的法律中有多少律师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其实,法律的这种这种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和无法消除的。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要可靠。历史证明人的自觉自律是不恒常的。法治优于人治。
《西窗法雨》此书中的一文《死刑的存废》使我颇有感触,这一问题是现在讨论的最激烈的,对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众说纷纭,就像墙头草随风倒,不管是支持存废,还是不支持存废两方都有道理。而我读了《西窗法雨》后我坚定的站在废除死刑这一立场。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这很公平。其实,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而不是在于杀掉罪犯,罪犯是有可能从新做人的,死刑只能助长人性的残忍。我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该怎样定位?坏人杀了好人,好人又杀了坏人,这岂不是“人杀人”的恶性循环?这不冲淡了人道主义的思想感情?可见死刑并未起到制止杀人行为的作用。从发展趋势上看,虽然有的国家废除了死刑,有的国家废除了又恢复,而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了。就中国国情而言,中国死刑是不能废除,这是对待杀人犯的最好方法。如果要防止杀人行为的出现。就因具有人道主义理念。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而刑法的本质,是要引起罪犯内心忏悔使之能重新做人,回归社会。
又如《政府旁边的法院》,也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前一直认为政府是离我们人民群众最近最直接的机关,也是权力最大的实权机关。因而在我的意识中法院实际隶属于政府,也是为政府服务的。在书中,刘星老师讲到“政府里边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这两种概念。在我们国家法制还不健全的时代,不就是前者占主导吗?法院是政府的,成为政府的铁杆助手。随着民主法制的发展,随着我们国家向西方民主建设的学习完善,“政府旁边的法院”才得以出现,法院成为切实监督政府为人民的工具,政府与法院相邻,反应了两者的地位的相互平等,也是相互独立。这可以有效地制约政府的权力,防止政府滥权乱权。才能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工作。书中详细举了美国尼克松总统的“水门”事件。最后用“西方人一般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
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并且不只是那些条文,是我们的教育过于教条化,把法律肤浅化了。刘星老师说,其实,每个人都会发觉,我们的日常生活总是与诸如学校、公司、医院、俱乐部以及这单位那单位之类的社会组织规则联系再一起的。我们最关心的往往就是这类规则,而不是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正因为如此,有些西方法学家将实际生活中的日常行为规则叫做“活的法律”。他们认为,这种“法律”才是人们应给予首要关注的法律,它们对人的影响远远地超过了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这些文字让我欣喜,因为从其中我真正感受到了公民利益为首位的理念,感慨还有人能透过法律看现实。法律应该是活的,并且不仅活在生活中,更应该活在人们的心中,成为人们思想上的一种习惯。
总而言之,《西窗法雨》以其经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很容易就能引起我们法律初学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也极具启发性。很适合我们阅读学习。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12篇
很多人常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走的都是该走的,留的都是该留的,话虽这样讲,但什么人该走什么人该留呢?绝不能这样认为:该走的自然留不住,该留的自然走不了。笔者以为:很多时候,企业走了不该走的人,留了不该留的人。
那些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打拼的人,忠诚度极高且心态良好的人企业一定要留,也许他们能力一般,但他们忠心耿耿,是企业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是企业成长的基石。
也许他有点个性,甚至不按常规出牌,但他对企业忠诚不二且能力超群,业绩突出的人,企业一定要想方设法的留住,他们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中流砥柱。
也许他刚刚进入企业,也许他并未完全认同企业价值观,但是他像一块未被雕琢过的璞玉,潜力巨大,这样的人假以时日的打磨历练,就是企业未来发展的生力军。
也许他不怎么认同企业的价值观,但是你清楚在特定的时间段,需要这样的能人异士,既然企业阶段性需要为何不留?降低对他的期望,把不为所用的人才变为为你所用的有效人才,这才是企业价值的最大体现,
很多老员工之所以成为企业发展的包袱,就是因为他们太自以为是,觉得为企业发展立下汗马功劳,就可以躺在功劳簿上作威作福。如果不能跟上企业的发展形势,淘汰是必然的,因为企业不是福利院。
作为打工者,一定要有老板的心态,创业的心态。不能为一己之利,而损害企业的利益,不能总是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总是以打工者的心态永远不可能成大事,此种人不留也罢。
有那么一些人,充斥着挥之不尽的负能量,他们走到哪里哪里就“哀鸿遍野”,在他们的眼里,世界末日随时都会到来,最要命的是他们会把这些负能量传染给健康的员工,这样的人建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
还有这么一群人,你想方设法在凝聚团队,而他却在背后拆你的台。两面三刀,口是心非,阴奉阳违,极尽所能的破坏团队来之不易的团结与和平,这样的人就像过街老鼠,应该人人喊打。
所以,不是所有人才都适合你的企业,留该留之人,放该放之手,寻找适合你企业的人才是当务之急,用对人,做对事企业发展仅在朝夕。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1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书笔记
《宪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其文之寥寥但言简意赅,逐字逐句都值得我们深入体会,因为每一条法款中都蕴含着对这个国家的责任与指导,每一个字都承载着立法者们“瞻前顾后”的思考。
通读《宪法》之后,发现该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但是这么多的权利与义务肯定不是天马行空出来的,它们都要围绕着一个核心,这个核心便是这部《宪法》的精神所在:自由与平等。国民**正是在这两个原则下生根发芽的。
自由相较于平等是一个更好把握的东西,自由无非两种:生理自由与精神自由,前者更加注重人身的不桎梏后者更加关注思想的不约束。
宪法的平等主要体现在它将人最高需求的自我实现作为保障的根本,它赋予了所有人同样的公平的起点,剥除了古代的“特权”,承认了人人都具有人格可自我实现的本质,真正做到了形式上或者说框架上的平等。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标榜着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主义精神,势要达到社会大同、实现共产,由此建立了人民公社,要求过程之中和结果之上都达到“你有、我有、大家有”的宏伟目标,愿望总是美好的但结果总是悲凉的。刚开始大家还是积极种地共分一杯羹,但是好景不长,总是有滥竽充数的人,慢慢大家觉得努力不努力毫无差别,不管怎么样大家都会一样,由此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从“大家都有”变为了“大家都没有”。这种在罪恶种激发人们平等的导火索,就是承认努力不重要,完全无视人们的主观能动性
理解并运用好宪法之中强调的平等,就必须要调节平等与“合理的差别”之间关系。首先要尊重事实,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如前冗述的宪法中的平等既需要形式上的平等又要保障实质上的平等,所以在法律上的体现即是前者是宪法的核心思想,后者是前者的执行补充,在平等之下思考个体差异,再对个体差异用“合理的差别”弥补差异所展现的不足。
宪法是根本**,它将是其他法律的模板规范,它就需要对“合理差别”的合理程度作出明显界线规定,所以它就几个方向明确了哪类差别是合理:
1.由于年龄的差异,在责任和权利上采取了合理的差异。
2。根据人体生理差异的合理差异。
3、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4、依据经济上的能力以及所得的差异所采取的纳税负担上的轻重的合理差别。
5个。特定职业权利主体特殊义务的加重和特定权利的限制。
所以在这种模式下,我们肯定了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这二者相互共存并相互制约,最终的我们崇尚着“自由”执行者“平等”。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14篇
法的门前这一寓言故事中,描述了一个乡下人想进“法”的大门,想去触摸法,想去了解法,可却因有守门人的存在,乡下人因为惧怕,刚开始没有进去。然而,乡下人在守门人的话语中,常年累月的尝试着走进法的大门,到底因为心中的惧怕直到老死也没有踏入法的大门,永远的只能在停留在了法的门前。然而到最后,比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守门人看出,这乡下人快要死了,为了让他那渐渐消失的听觉还能听清楚,便在他耳边大声吼道:“这道门没有其他人能进得去,因为它是专为你而开的。我现在要去把它关上了。” 法因不守护而守护,什么都不守护的守门人守护着法,这扇门一直开着,向乡下人虚无开着。可想而知,最后时刻乡下人可以说是死不瞑目了。
其实,我们现实中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身边,有许许多多的人都是站在法的门前停滞不前。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多少是有文中乡下人的心理,那就是对法的惧怕。但是,虽然我们惧怕,我们的生活中不得没有法的存在,就好比文中乡下人想进入法的大门一样,但因为他的惧怕,停在了法的门前,即使这样,乡下人还是想着要如何如何进去。
其实,在这个寓言故事当中,还可以折射出另一个意义,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一辈子深陷在错综复杂的生活的迷宫中:彷徨、悲哀、矛盾、冲突和理想远去的无尽的内心折磨。到了机遇尽失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机会一直在等着你的,是你自己丧失了选择的勇气和机会。
在这个世界,机遇不会垂青于等待者。有时候,我们毕生的梦想与憧憬,差的就是鼓起勇气,大胆地向前走一步。无论是从法的角度去还是从人生意义角度,都值得我们去理解与探讨。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15篇
西窗法雨真的是一本很不错的书,难得的一本让人不会觉得枯燥,有兴趣读下去的法律书籍。它以精彩的案例为载体,巧妙地将枯燥的法律与文学融为一体。刘星老师更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使文章变得更加通俗易懂。虽然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但是它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引领读者一步一步地走进法律世界,领略“法”的奥秘。
对于《西窗法雨》,黄树森先生评价道:“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灵动,缜密,成熟,读之,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裕”。不得不说这实在是贴切,我相信读过《西窗法雨》的人都不会否认,读《西窗法雨》让人有一种如沐春风,很舒适的感觉。
书中引用了许多精彩的案例和故事,其中有几则让我影响深刻。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就是其中的一个。苏格拉底是个著名的哲学家。此人述而不作,性格倔强,尤其喜好运用“辩证法”将那些自以为学富五车的人驳得哑口无言,最终得罪了一些自以为是的“智者”。于是,这些“智者”便利用雅典荒诞不经的法律,控告苏格拉底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腐化及误导青年,并且还真的把他送进了监狱。在狱中,他被判饮毒而死。
临行前,苏格拉底的学生克力同来看他,告诉他朋友们决定帮助他越狱,而且一切已安排妥当。可是苏格拉底却坦然自若,表示不越狱。克力同提出各种理由来说服他,告诉他雅典的法律不公正,遵守这样的法律简直是迂腐,但仍然无效。苏格拉底还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的制裁难道就正当吗?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经过与克力同的一番“探讨”,苏格拉底最后选择了饮毒。
它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的一方面:对待自己认为不公平的法律,态度要慎重,理由是,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因此,即使是恶法,苏格拉底依然选择了遵守。
赖特的英国前特工的故事讲的是一种“全法治”的精神,在法院眼中,法律在政府之上,而且政府和其他人一样并不与法律有亲近的关系。法律至上就是全法治,而王权或者政府凌驾在法律之上就是半法治,在中国,政府远比人民和法律更亲密。
人们常说,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法治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说法一半对,一半不对。中国历史上都有法律,统治者都用过法律来约束被统治者,但统治者自己却不在法律的约束之中,这是中国古代“法家”所说的那一类法治。在西方,从古至今也有法律,在近代之前,法律与统治者的关系也和中国差不多,可到了近代以后,统治者也得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西方法治。所以应该说历史上的中国是个半法治。我们不必因为中国历史上没有一种“全法治”而感到自卑,更不必因为有一种“半法治”而感到自豪,但是真要好好想一想哪种更好。
除此之外,《西窗法雨》还有很多鞭辟入里的见解,很容易就能引起我们法律初学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也极具启发性。很适合我们阅读学习。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16篇
《法侓知识读后感》
《法侓知识读后感》是一本关于法学知识的书籍,它涵盖了广泛的法律领域,包括刑事法、民事法、行政法等。本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学理论用生动的案例和故事进行解析,让读者可以轻松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法律知识。在阅读《法侓知识读后感》后,我深感受益匪浅,感到法律对于每个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读完《法侓知识读后感》让我意识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维护了社会的正常运转。通过对不同案例的阐释,书中强调了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提醒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书中还讲解了应该如何依法行事,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知识对于保护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阅读《法侓知识读后感》让我体会到了法律的复杂性。书中介绍的案例和理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律的运作并不像想象中简单,往往需要考虑众多的因素和利益的平衡。比如,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法官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人格特征、案件的性质以及社会的公平等因素,做出公正的裁决。这种复杂性让我意识到了一个合格的法律从业者需要具备的广泛知识和扎实的法学基础。同时,这也让我明白了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要对法律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阅读《法侓知识读后感》让我认识到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性化。虽然法律是严肃的,但它也应该秉持公正和人性的原则。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不应偏袒任何一方,要坚持客观公正,维护和平。而对于被告人来说,法律也给予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刑罚和法律程序来实现对其的教育和重塑。在《法侓知识读后感》中,这些观点通过丰富的案例进行了阐述,使我对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性化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在读完《法侓知识读后感》后,我深感法律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是一种制度,更是一种文明和进步的体现。通过法律,可以解决纠纷,维护公正,保护的权益。而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违法行为。因此,我会继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尽一份力量。
《法侓知识读后感》帮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使我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生动的案例和故事,书中向展示了法律的作用和价值。阅读本书不仅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厚的兴趣和热情。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了解法律,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为社会的进步和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17篇
“总觉得文学与法律相隔很远,其实是没碰到高手。读《西窗法雨》才知道文学与法律是可以联姻的。一正要讲的是法律。法律自然枯燥。但一正却有化枯燥为有趣的本事。用文学的手法讲法律的道理是一正的一大创造。他善讲故事。用文学的眼光看,他有较高的叙述策略。一,他叙述短小、精彩,且语言幽默风趣,往往几句话便能抓住人。二,他有明确的叙述目的,能将故事在不知不觉中引向他要讲述的道理。读者还在故事的享受里,却已经开始了对道理的领悟。一正有涉笔成趣的本事,古今中外的事件,被他信手拈来、皆成文章……”这是《西窗法雨》中序的作者程文超对本书及其作者刘星的评价。
原本以为,看完这么高的评价,带着过高的期望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觉得失望,而事实并非如此。《西窗法雨》既不像法学教科书那样枯燥无聊,也没有其它法学著作那么深奥难懂,而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西窗法雨》中每一节都讲述了不同的法律道理,其中我对《政府旁边的法院》的印象颇为深刻。
对于政府犯错这一件事,中国人和西方人明显持不同的态度和做法。中国人一般选择“让政府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纠正自己”的办法;而西方人恰恰相反,他们选择了“让旁人教育,让法院纠正”的方法,因而产生了“政府里边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两种截然不同的传统。
在这一节中,作者以“水门事件”的例子阐述了在西方人看来纠正和防止政府犯错误的最好办法——以权力制约权力,而此方法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我们并不能否认西方也存在腐败现象,但也不得不承认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实现。
此外,作者还提到,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简单的一句结语,把读者的视线从西方的法律现象转移到中国本身,道出了中国当今社会腐败现象前赴后继、越反越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缺乏有力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通过叙说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启蒙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这就是本书最为成功的地方之一。用通俗易懂的例子讲述深奥难懂的法律道理,让法律文化在不经意间得到普及,这才是我们的社会所需要的。
法与宪法读后感 · 第18篇
礼赞宪法,与法同行(1)
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四是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国家主席参与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礼赞宪法,与法同行(2)
大家都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我们迎来了__市第二五届宪法宣传周。
宪法是什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在法治宣传周中,我们观看了法律进学校系列短片,我们从中看到许多事例如:家庭暴力、购买了过期食品、升国旗等等。了解了中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旗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都是从宪法衍生而成的。
这里举一个例子:两名同学去超市买东西,购买之后发现这些食物已经过期,返回超市要求退货。营业员看他们还是孩子,就推脱说不行,他们离开后,其中一位同学的父亲的司机来接他回去,知道后带他们回到超市进行索赔,但这位司机有点贪,索要了4万元最后所有人都进了派出所。大家知道这里面触犯了什么法吗?商店的营业者和司机都触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法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赔偿为商品价格的5-10倍)
最后司机给予罚款,店主给予赔偿同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普遍性和重要性,如果不了解法律那么会给自己带来诸多麻烦。。。
最后的最后,我在此发出呼吁:深入学习宪法,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服务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为上海的明天贡献一份力!
礼赞宪法,与法同行(3)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礼赞宪法,与法同行(4)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对我国宪法的又一次重大完善。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需要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近年来,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宪法》活动,推进开展宪法教育,取得良好成效。通过学习,我对宪法知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全面依法治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深深感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大力尊崇宪法精神,落实依法治教。
一、教师带头学法懂法,浓厚用法守法氛围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校学习宪法、尊崇宪法,教师队伍首先要带好头,坚持先学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教育教师队伍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厚用法守法氛围。
二、引导学生自觉守法,培养良好法治精神
青少年学生是宪法学习的重点对象,学校应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研学实践之中。广泛开展宪法、法律进校园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适时组织宪法教育课,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营造宪法教育氛围,培养良好法治精神。
礼赞宪法,与法同行(5)
最近我们学校组织学习了宪法方面的知识,使我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刚刚结束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的第四个修正案。这份修正案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时代气息浓郁,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引和保障作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
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一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二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四是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国家主席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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