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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分享18篇)_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10-01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分享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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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为8700多万共产党员制定了思想、行为准则。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历史使命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抓紧主线,坚持党的领导。

谋事创业做人,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条主线。今年以来,xx县委、政府在振兴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的实践中,围绕临港经济示范区建设,大胆提出“三举三进”战略,大力抓好经济发展,大步践行“xx梦”。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今年截至目前,先后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抽查42次,其中深入36家企业开展专项巡查1次,全县共立案154件,依纪依法处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15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这些战果的取得就在于xx纪检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服务民生发展。新修订《准则》和《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强调抓住党的领导这根主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地学习、贯彻和践行。

二、守住高线,坚定贯彻准则。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了党的制度建设这个好传统,重在立德,为全体党员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行为高线,充分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结合。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立根固本,坚定贯彻准则。一是要夯实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一名党员,如果精神缺钙、道德软骨,那就失去了作为党员的特质,难免会下滑沦落。夯实理想信念,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作为的基础,钻进去,深入学,化精神食粮为精神力量。通过实践的磨砺验证,不断丰富升华,与时俱进。二是要尊崇传统美德。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德的民族。传统美德中所蕴含的为人处事、治国安家的质朴道理,也成为无数仁人志士立身立世的源泉。新时期涌现出的郑培民、沈浩、杨善洲、罗阳等优秀干部,不仅是执政为民的楷模,也是继承传统美德的典范。作为共产党人更应该对传统美德存敬重之心,存求教之意。三是要提升道德修养。道德使人向善,“失德”只能走向堕落。近年来各地“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失德”问题,有的骄奢淫逸,有的以权谋私,有的家风败坏。党员干部应贯彻落实要求、深刻反“四风”、牢记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知促行、以行促知,修正德行,强化作风建设,促进以德治党的落实。

三、把握底线,坚决执行条例。

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新修订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握底线,防微杜渐。

一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学纪懂纪是守纪执纪的前提。有的党员、干部不屑学习,工作中仍存在依惯例行事,觉事小无谓等行为。要深刻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要确保行为不碰底线,作方向不偏,就要注重学习党纪法规,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从严治党等问题的基本立场,弄清楚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能干,心中明镜高悬。

二是要树牢遵纪观念。纪律不执行就成了空文。执行纪律,要树立依纪办事的意识。要将对纪律的敬畏和认识变成处理问题方式和方法,秉公正之心在纪律之下,不临纪律之上,更不能在纪律之外,用好手中戒尺,守好行为底线。

三是要做到执纪必严。从严治党就要执纪必严,打折扣的执纪,不但不能惩处邪恶,彰显公平正义,警示党员干部,反而损害党纪权威,影响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从严执纪,一方面要利用好巡查、巡视机会,做到苗头早发现,问题早整改,打早打小,另一方面结合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出重拳、抓典型,做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一方面提升执纪能力,开展纪检干部上挂、下挂和轮岗活动,提高个体素质,提高办案合力。团县纪委监察局就组建办案协作区6个,实行纪委常委包保制,1至11月办理案件26件。

四、不碰红线,坚守党纪国法。

监督执纪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没有忠诚干净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了要求,对纪检人要求更高。一是做忠诚纪检人。忠诚,首先是对党忠诚。坚持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讲规矩、守纪律,自觉维护党的权威,用过硬的思想品格,展现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忠诚,还要忠于岗位。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爱岗敬业。二是做干净纪检人。干净,就是清正廉洁。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身干净,行使监督执纪问责时才有底气,有正气。时刻牢记“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要经常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检视自己,随时发现和清除思想上、行动上的灰尘和污渍。培养高雅情趣,营造良好家风,防微杜渐,守住清白之身。三是做担当纪检人。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心。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和勇气。有担当切记好高骛远、目无法纪,关键是把手头的每一件事依规依纪做实;切忌胸有大志、能力不足,必须埋下头练内功,学一身过硬本领,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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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明确告诉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践行好《准则》和《条例》,做到不为名利失心、不为权欲熏心、不为排场傲心,关键要做到四点:

一要端正做人。凭良心说话、按党性办事,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品行好坏的重要标准,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使他人信服。

二要严谨做人。在工作作风上,务实高效;在生活作风上,洁身自好。无论手中握有多大的权力,都要时刻注意慎言、慎行、慎独、慎思。

三要忠诚做人。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牢记入党誓词,永远忠于党和人民,任何场合都要讲政治;作为一名干部,要忠于自己的工作职守和道德,真诚对待服务对象、同事、朋友和亲人,坦荡做人。

四要守纪做人。正确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处理好感情与原则的关系、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只有常怀公心和敬畏之心,才能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为,才能面对诱惑不迷失自我,真正把握好自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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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党章是对一个政党的基本阐释,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就是对党章中党员义务的进一步细化,是党员工作学习生活的基本规范。

一、新征程新部署,锐意进取再出发

十九大对党章做了新的修改,形成了我们现在学习的党章。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二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写入党章,三是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党章,四是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写入党章。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不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是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新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发展的理念,深刻剖析当前我们社会的前进姿态提出的,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实践的最新成果。

深刻认识到我们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我们党与时俱进的现实体现,也是站在历史的节点,跳出历史的束缚,对于党和国家发展的一个宏观把握。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新征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推动下,党和人民必然奋勇向前、锐意进取再出发。

二、新内涵新要求,冲破瓶颈抓机遇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的工作任务就是发展,发展生产力来满足人民的基本需求。但随着发展的推进,我们的发展有了新的内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都是题中之义。而且在发展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需要我们集中力量去解决。所以党章中调整了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表述,增写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内容。为党章注入了新内涵,同时也为新时代的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们存在于社会中,就必然需要合作,合作产生效益,合作铸就价值,而党章中给我们阐述了最好的机遇。融合、协调、共享,这些词能够演变出千万种形式,如共享单车、滴滴,以及一些公益项目。我们青年是创新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时代正是我们大展身手的好时机,挖掘其中的丰富内涵是我们冲破瓶颈的关键。

三、新职责新挑战,不忘初心展宏图

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同时也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一名党员,在新的发展进程中,不能“跑偏”,把资本主义的那一套学来运用到实践中。因此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很有必要。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必须以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准则》中有明确规定: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条例》则是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新思想新理念,承前启后划时代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意愿。这是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不断总结经验的结果,也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只会的结晶,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中国方案。新时代孕育出得新思想新理念,具有承前启后的划时代意义。我们以党章作为切入点,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和实质,为建设社会主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章》中提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我们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想想老一辈革命家披荆斩棘保卫的国家,保卫的人民,我们这一代人也要勇担使命,接过历史的接力棒,时刻严于律己,艰苦奋斗,发扬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勇敢担当,勇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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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于20xx年1月1日实施,是中国共产党党纪党规的最严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准则》)。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从原来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进行约束规定,现扩展到所有党组织、全体党员,体现从严治党的全面性和整体性,是我们党员遵守党纪党规的行为规范。

通过学习《条例》和《准则》,我认为《条例》和《准则》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体现一个“全”字。《条例》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准则》对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提出具体的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后,明白党员的具体行为准则是什么,什么行为是违反党纪党规的,如何才能做到遵守党纪党规等。二是体现一个“严”字。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不仅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圈”作了严格规范,而且对“生活圈”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实事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从严查处,绝不枯息,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三是体现一个“准”字。重修后的《条例》和《准则》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个人影响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列入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等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我认为此次重修《条例》和《准则》是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具体体现,为党纪立新规,严明组织纪律,强化违纪查处。只有坚持从制度规则抓起,从源头抓起,才能确保我们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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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轮训班、党员冬训班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我们组织部门应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严格对照、大力落实,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三是强化先锋引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适时开展守纪律、讲党规先进典型的评选,组建红色宣讲队,以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事来教育身边人,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同时,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们组工干部更应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以罗书记调研省委组织部时提出的十六字要求为准则,先正己再正人,努力为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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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明责、守土尽责

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我们必须从严从实,落细落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明责、守土尽责。

守土有责。作为基层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个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引导全区党员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促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自律和他律、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让干事创业的环境风清气正。同时,要切实把学习贯彻“两个法规”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经济发展升级等工作结合起来,用正风肃纪、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守土明责。《准则》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既做守纪的模范,又做护纪的先锋。

守土尽责。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失职就要追责。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践行者、维护者。要牢牢把握《准则》这个执政党道德宣示的高标准,充分运用《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刚性问责机制,确保责任落地生根,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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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一部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的条例。在今年10月12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就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体现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决心。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强的保证,在坚持纪律和规定的前提下,我们党始终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党从诞生之日起,就要求每个党员应该遵守纪律,我党能够取得目前的成绩,是我党一直纪律严明。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会失去战斗力,就会失去广大群众的支持,国民党八年内战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军队纪律涣散。

二、严格落实《条例》精神。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我们手中的宝剑,要想充分发挥宝剑的作用,首先应该带头遵守纪律,这样我们才有底气去执行纪律,真正做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但在工作中,作为一名执纪者,应该做到实事就是,绝不冤枉一名好人,但是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让我激情蓬发,斗志昂扬,坚定了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一生的信念。

三、加强做好群众工作。我党从建立之初,就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党如果是舟,群众就如同是水一样。《条例》的颁布,表明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同时也对党内少数腐朽干部起到了震撼作用,也坚定了群众对我党的信心。从中华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可以看出,每个朝代的兴衰都与是否取得群众的支持密切相关,宋朝灭亡症结就是宦官专权,官吏贪腐。我党要时刻警惕,做到居安思危,虽然我们暂时还不能完全杜绝腐败行为,但是我们要让那些有腐败行为和有这种想法的人畏惧,因此从严治党是顺应时代的潮流,也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几千年历史的总结。官员的贪腐会丧失广大群众对执政党的信心,也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因此要结合《条例》做好群众工作。

四、做好对广大党员的宣传教育是《条例》落到实处的根本。任何一项好的制度要想落到实处,都离不开广泛的宣传教育。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办信查案的基础上,要做好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办信查案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办信查案起到警示作用,预防腐败才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目标,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宣传教育与惩治相结合。《条例》颁布的目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违纪就要受到处理。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让我明白我党将永葆先进性,也明白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含义,《条例》的颁布将重塑我党的光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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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在京举行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监察部副部长王令浚作专题报告。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主持报告会并讲话。他强调,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重视两部法规的学习,在深入学习贯彻上狠下功夫,确保两部法规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报告会上,王令浚详细介绍了两部法规的修订背景和修订过程,结合典型案例对两部法规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解读,为教育部党组和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明确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严明纪律、廉洁从教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袁贵仁对学习贯彻落实两部法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刻印在心、落实在行。部党组和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狠抓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着力打造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教育部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两部法规,自觉内化为做人干事的基本遵循和行为标尺,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二是担当责任、从严治教。部党组和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把两部法规落实到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严把教育政策制定、教材审查、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教育外事管理的政治关。要落实到选人用人工作中,把好选人用人的资格关、程序关和廉洁关。要落实到作风建设中,不折不扣执行规定,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要落实到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中,保证纪检组织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强监督、严格执纪。部党组和直属机关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强对两部法规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实现抓早抓小、违纪则咎,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教育部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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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作者:团风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倪俊杰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 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姚荣俊:践行三严

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宝应党建网•(2015-10-30 14:48:10)•组工园地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从两个规定,中央对外传递出四个明确的信息:

1、彰显一种坚强决心——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现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适用对象过窄;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

2、树立一条道德高线——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针对全体党员,准则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3、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删除了原条例中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4、传递一个明确信号——要严格按照党的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 应该说,新的《准则》和《条例》内容清晰明了,对全体党员,全方位规定了党的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明确的告诉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什么是倡导的、什么是禁止的?违反规定将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

当前,我们所处的社会正处于变革期、转型期,形形色色的诱惑无处不在。在这种环境下,修改和完善党的纪律规定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期盼的,新《条例》的规定也必定将被广大党员干部所理解,并自觉准守执行。作为一名党员及组工干部,要践行好《准则》和《条例》,除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外,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做到“不为名利失心、不为权欲熏心、不为排场傲心”。关键要做到以下四点:

1、要端正做人。我们党讲一个党性,老百姓讲一个良心。能不能凭良心说话、按党性办事,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品行好坏的重要标准。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只有把“人”做得端端正正,做事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才能使他人信服。

2、要严谨做人。严谨是每名组工干部应具品质,体现在工作作风上,是务实、高效、追求完美的一种表现;体现在生活作风上,是洁身、克欲、维系自我的一种手段。无论手中握有多大的权力,都要把“严谨”二字时刻悬于脑际,慎言、慎行、慎独、慎思。

3、要忠诚做人。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牢记入党誓词,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任何场合都要讲政治;作为一名干部,要忠于自己的工作职守和道德。真诚对待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同事、亲人朋友,做到坦坦荡荡做人。

4、要守纪做人。要做到守纪,必须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作为一名组工干部,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一定要正确区分工作与生活之间的界限,切不可相互混淆,甚至是相互渗透。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

二是处理好感情与原则的关系。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可能生活在真空的社会里,要正确处理好对亲人、朋友等的感情,正确对待涉及他们的合法利益问题,不能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在处理感情与原则的关系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度”。原则是做人做事最基本的规矩,任何人和事都不能凌驾于原则之上,用人情代替原则,或是用权术改变原则,势必会酿成大错,只有坚持原则,即便是复杂的矛盾都会迎刃而解。 三是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就越重,应尽的义务就越多。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各种诱惑,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绝不能把权力单纯看成是个人努力的结果,甚至看成私有财产。只有心中常怀公心、敬畏之心,才能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才能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动,才能面对诱惑不迷失自我,真正把握好自己的方向。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王海燕 今年以来,按照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本人加强了相关内容的学习,通过学习,我对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通过这次教育活动,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并结合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我进一步认识到党风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性的教育,夯实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以下就是我的学习心得:

我党历来十分重视党的形象,将党的形象看作是关乎党的存亡的大问题。在加强党风建设方面,我党鲜明地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把党风建设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来抓。并指出要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因此,我们必须严格按照这个要求,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时常对照,时刻提醒自己。正如古人所谓的:吾日三省吾身。尤其是在经济大潮冲击下的现代社会,老百姓无时不刻不在关心看我党的一举一动,我们的表现正是党的形象的具体体现,因此,每一个党员都可以说是党的大厦的一砖一瓦,必须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来严格要求自己。也正因为党的形象是关乎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所以反腐倡廉也应当作为每一个党员必须严格履行的义务。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七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强调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基础和前提。党员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同时,作为一名普通工作人员,我也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注重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不懈地学习,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自觉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长期以来,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所以我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日期:2015年12月21日 来源:国土资源简报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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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更高要求,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局党委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并邀请专家授课讲解。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新修订的《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十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三、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新的《准则》和《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人教科柯鹏钦)

熊小燕: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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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坚持从严治党,紧扣廉洁自律主题, 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与正面倡导,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准则》与《条例》的修订,是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习《准则》与《条例》的重要意义

历史的经验告诫我们,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取得的政权也不可能保持稳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自觉学习《准则》《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学习好《准则》与《条例》,是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自觉认真学习十八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纪律和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牢记“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准则》与《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财政事业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财政干部。

⬖ 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首次以党内法规已颁布执行。《廉政准则》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廉政准则》,自觉在学习实践《廉政准则》上甘当“三个表率”,做到标准上高于一般干部、行动上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上严于一般干部。

一、要真学真懂,甘当学习的表率

我们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首先要学习、熟知《廉政准则》。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一是要通过网络、专刊、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二是要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作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三是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党校教学计划,通过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 《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干净干事,甘当执行的表率

一是要求上要自严。《廉政准则》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52个 “不准”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52个 “不准”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二是形象上要自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五个不说”:不切实际的套话不说,无事实依据的空话不说,伤感情、闹意气的刺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废话不说,不能办到的大话不说,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三是思想上要自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工作以上限为标准,生活以下限为尺度,做到“五个不当”: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不当“糊涂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当“平庸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不当“私心干部”;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当“自由干部”;敢于负责,甘心负重,不当“甩手干部”。四是纪律上要自警。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五个不动”:不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得不该得的实惠,不去不应去的地方,不想不应想的待遇,不做不准做的事情,守住道德的底线,筑牢思想的防线,做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五是工作上要自励。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做到“五个不让”:不让工作延误,不让差错出现,不让来者冷落,不让歪风滋生,不让形象受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要从严要求,甘当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要自觉接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淡化“官念”,去掉“官气”,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真心诚意地听取批评意见,并认真地加以改进和纠正,切实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一定要果断、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

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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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注重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必须清醒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

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重要指示,突出执政党特色、严肃党纪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同步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主要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唤醒全党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二是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以德治党的德,主要指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修订后的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不求一步到位,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针对现阶段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要求和规范,展现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体现古今中外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共性要求。一是紧扣廉洁自律,去除与其无直接关系的条文。二是坚持正面倡导,将8个禁止52个不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三是面向全体党员,将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突出关键少数,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要求。五是删繁就简,努力做到简洁、好懂、易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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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增强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中国核建监察部和党群工作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征文活动,再次掀起了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新高潮。让《准则》和《条例》真正成为每一名党员“修身、用权、律已、谋事、创业、做人”的一把尺子,树立道德高线,时刻守住纪律底线。

中核五公司党委书记王宏建在征稿中指出,《准则》立德,《条例》立规,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之严格、界线之清晰前所未有,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党章党纪党规意识,在理想信念上决不动摇,在政治纪律上决不含糊,在律己用权上决不任性,在作风建设上决不松劲,在担当落实上决不懈怠,在小事小节上绝不放任。

中核二二公司王伟征稿谈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认真领会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而且要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守住底线,让向上向善意识和底线禁区意识入脑入心,并贯穿到实际行动之中,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紧握“标尺”,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中核动力公司刚退休的职工孟瑛也在征稿中谈到,工作上退休了,思想上不能退休,共产党员的身份更要永不退休。在今后的生活中,仍要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用《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就为什么要廉洁自律,廉洁自律必须做什么,廉洁自律应该怎么做谈了自己的认识。

中核华辰党委书记张国华在征稿中指出,明确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纪委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党组织书记、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核心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等“四个亲自”,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在于承担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中核检修公司监察部主管杨凯峰在征稿中谈到,《准则》和《条例》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方向和道路选对了,稳步向前进,以自律“高线”为引领,在制度层面进一步破题,加大监督和问责,规范建立细化、明确、长效化的制度保障,真正让领导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核建高温堆控股有限公司纪委书记李义在征稿中指出,纪检监察机构在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上必须发挥带头作用,把两项法规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武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要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自觉转变执纪理念,主动创新执纪方式,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执纪。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中核五公司纪检监察部主任许东升在征稿中谈到,监督执纪的人首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楷模,没有忠诚干净担当,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对党员干部提出了要求,对纪检人要求更高,要做率先知纪人,做忠诚纪检人,做干净纪检人,做担当纪检人。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尽其心。学一身过硬本领,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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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纪委、总公司纪检组的学习要求,中海集团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版《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全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通过系统学习《准则》和《条例》,总结出以下五方面的特点:

更具系统性。《条例》把对纪律的表述归纳为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六大纪律",覆盖党员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新修订的《条例》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

更具时代性。《准则》和《条例》新增内容涵盖落实规定精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反对""的实践成果、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等多个方面,更能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和反斗争的最新成果。

更具针对性。《准则》重在立德,树立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重在立规,通过开列六类纪律等"负面清单",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是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避免领导干部误入歧途。

更具操作性。《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类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不仅告诫党员干部不能做的行为,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防止和避免理解与执行上的偏差。

更具广泛性。新修订的《准则》将适用对象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提出"四个坚持"与"四个自觉"的廉洁自律规范。同时删繁就简,使《准则》易懂易记,便于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理解掌握和遵照执行。

对照新版《准则》和《条例》提出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做到"守其白,辨其黑,洁如玉,坚如铁",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要学思践悟,率先知纪。纪检监察人员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须比党员群众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深悟透。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全集团要逐级组织开展《准则》和《条例》的专题学习,通过"一把手"讲党课、专家学者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解读《准则》和《条例》,加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要勤勉履责,模范守纪。纪检监察人员要做遵党规守党纪的示范者,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做到。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有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准则》和《条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业行为,维护《准则》和《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要贯彻落地,严格执纪。《准则》和《条例》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区分了纪律和法律,实现对全体党员全天候、全覆盖的自省与监督。纪检监察人员要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三转"工作的精神,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纪检监察人员查案办案要坚守"六大纪律",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营造崇廉尚洁的广泛性、巩固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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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出台后,扶风县纪委提前谋划,制定学习贯彻方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热潮。

一是以上率下带头学。立即召开县纪委会,采取轮流领读方式,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学习领会《准则》《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同时,通过“廉政扶风”微信群下发学习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修课”。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召开学习《准则》、《条例》研讨会,县委、纪委书记邓方带头分享学习心得。

二是丰富载体广泛学。通过微信、QQ、微博等新媒体,对县级纪检监察干部发布“一图读懂《准则》”“一图读懂《条例》”,要求全县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月至少在微信群发布一条学习心得、网评文章,将“纪律规矩”转变为纪检监察干部“口袋书”。及时在扶风县纪检监察网转载权威媒体发布的系列文章,供大家随时学习阅读;要求以纪检监察协作区为单位,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挑选优秀文章在扶风纪检监察网上刊登。

三是突出重点深入学。着重学习《准则》《条例》中“改、增、删”的内容,深入探讨“四个必须”、“八项规范”,“负面清单”、“六项纪律”等新要求、新亮点,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到“四个一”:组织一次专门学习,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集中学习《准则》和《条例》内容;举办一场专题辅导,邀请县纪委为本系统、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报告,推动党员干部更好理解《准则》和《条例》;召开一次研讨会,各镇、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讨论交流学习心得;开展一次知识测试,编写《准则》和《条例》学习资料库,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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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两会前夕,中共中央颁布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讨论,掀起了学习《廉政准则》的高潮。综观《廉政准则》,它从8个方面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家庭、作风以及干部任用进行了严格要求,同时又把这8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分为52个不准。这52个不准成为我局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最高要求,成为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准则。我们要对照《廉政准则》自觉执行,重在落实。

一、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去年初,我局就按照上级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成立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局下属各单位认真落实好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从学习中提高自己的道德观念和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建设领域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们必须对照《廉政准则》要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想到“未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言。我做为建设系统的一名普通党员,更要自觉执行《廉政准则》的内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这种歪风邪气和为己谋利的不正之风,只有做到这一点,我们才无悔于党和组织对我们的培养,才真正筑牢拒腐防变这条思想道德防线。

二、切实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往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多少贪官都是从建设领域落马的,他们的贪污受贿就是没有把握住拒腐防变这条思想道德准线,没有时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条警钟常鸣的思想教育,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当作力所应当的事,结果触犯了国家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时,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教育,特别要加强社会监督的力量,邀请社会监督员对我们日常工作、生活进行批评指导,对照“52个不准”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我批评思想教育,坚持从工作大局出发,秉公办事,公私分明,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这条高压线挂在心上,坚持中华民族“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使我们的建设事业永远健康发展。

三是要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贵在落实,关键要以法制建设为切入点,只有法制意识增强了,才能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存在不相符的地方,有没有把“52个不准”当作自己的法制准线,作为一名党培养的领导干部,在自己的生活、社交圈里,有没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没有带头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有没有认真执行党内外社会监督,把法制这条准绳作为自己公与私的警戒线,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管住自己的手和脚,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以普通人的思想心态对待自己的名和利,把握住《廉政准则》这条基本准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做到无论任何时候都是遵纪守法的楷模,为城市建设保驾护航,为当地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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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芳作为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导航中心副主任,凭着对北斗事业的热爱,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她的事迹诠释了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艰险、默默奉献的伟大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体会和学习。

首先,我们还要学习她甘于奉献、不慕虚名的精神。王淑芳同志始终不忘初心,坚持操守,不惧艰苦,不计较自身的得失,勇于承担责任,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毫无保留的贡献给了北斗事业,始终以自身行动努力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宗旨。

其次,我们要学习她心无旁骛、脚踏实地的精神。王淑芳同志积极投身于北斗事业,为工作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心力,她在自己的岗位上脚踏实地,坚持开拓创新,坚持刻苦钻研,一步一个脚印,不断积累不断进步,最终成就了不平凡的事业。

最后,我们要学习她忠于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王淑芳同志凭借着对党对事业的忠诚和热爱,舍小家为大家,立足岗位,以人民的诉求为目标,不懈追求,十年如一日,为交通信息化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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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和强化了自己的政治思想认识,增强并巩固了自己的党风党纪和廉洁奉公意识。主要体会有:

一、充分认识,坚定信念。“不树正气不能立大业”,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准则》进一步重申党的信念宗旨、优良传统,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一个更加清晰、更加具体的行为标准;《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组织和广大党员划出了一道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

二、学深悟透,坚守底线。积极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继续学习领悟《准则》和《条例》,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习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同时,率先垂范,带头坚决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坚守底线思维。

三、学以致用,推进工作。在日常岗位工作中,认真组织和带领基层交警队伍严格对照《准则》和《条例》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找问题、纠正问题、肃清问题。同时,积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通过学习和查摆,切实加强队伍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扎实推进交警岗位职责履行,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毛毛细雨湿衣裳,点点私心毁名节。我将坚决做到执行纪律不变样、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执行纪律要求,树立良好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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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必须做到认识更加深刻,责任更加明确,执纪更加严格。

党纪条规要入脑入心。《准则》和《条例》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内在要求。一方面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另一方面侧重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两者刚柔相济、相互配合。作为党员干部,不但要认真学习,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

主体责任要落细落实。要牢固树立“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作为党委书记,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凡事做到心中有数、推进有序、落实有力。同时,要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到哪里。

执纪问责要从严从实。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贯彻落实好《准则》、《条例》,就是要以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手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用起来。同时,加大日常管理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尽早提醒、及时告诫、耐心教育,帮助干部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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